重生写文抢包子 作者:印泥
分卷阅读14
重生写文抢包子 作者:印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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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铭想学校怎么也得给自己买块灵牌存放处吧,反正他也不指望能入土为安。
于是,季铭找了个休息的日子去了学校。在暑假的时候,因为有很多外地的学生在本地打工需要住校,还有很多在校为考研做准备的学生,故学校并不像年假时那样封校,还时不时的会有领导来校巡视。
季铭找到当天的值班领导,道明来意,希望他能告诉自己,学校把那个季铭的骨灰如何处置了?
中年校主任打量了季铭半天,疑惑的问道:“你说你是季铭同学的朋友?”
季铭点点头。
“你来晚了一步,季铭同学的后事是他的一位朋友帮忙办的,而他的遗物也被那个人领走了。”
季铭心里一惊,他哪有那种可以帮他办后事的朋友,他压下心里的震惊,问:“那个人叫什么?”
男人支着下巴回想了一下,“好像姓白,你等一下,我问下处理这件事的老师。”随后,男人打了个电话询问处理的详细过程,才告诉季铭,那个人叫“白文泽”。
季铭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了办公室,他恍恍惚惚的走在学校熟悉的林荫小路上,旁边时不时走过搂搂抱抱的热恋情侣,八月天的空气都染上了几分沉闷的热气,但季铭却感到丝丝冷风吹进脖颈,从敞开的领子钻进衣服,侵袭到心里。
白文泽的笔名就是沐雨。
难道今生他还要跟那个人继续纠纠缠缠吗?
算了,以后他们势必还要见一面,到时把那一坛没有灵魂的骨灰还有遗物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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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文已有了十天,因为世纪网之前没出现过盗墓这个题材,也没有这个标签,所以季铭的《祭墓》被安排在了都市类下面。
在玄幻独霸天下的今天,都市并不是个热题材,更何况盗墓还是以前从没出现过的新题材,除了他前几本书积累的忠诚粉们,《祭墓》并没有几个新读者,但季铭还是坚持码下去,每天看着那些眼熟的读者号跟他刷书评,也觉得异常快乐。
他坚信这本书一定能取的好成绩的。
季铭码完今天的任务已经过了零点,他揉揉困乏的眼,看着文下的1000个收藏,能料想到这个数据已经甩下同期作品一大截了,但他心里并不轻松。他知道这一千个收藏大都是他以前的那些老读者奉献的,新的读者并没有几个,如今《祭墓》已发文五万字,到了增加曝光率的时候。
季铭在申榜区申了榜,眼睛虽累,却没有一点困意。他揉揉眼,无聊的打开世纪网站的论坛,这种披着马甲随意发表言论的地方是出了名的乌烟瘴气,炮轰作者的,揭露黑历史的,人肉搜索的……季铭很少逛这种地方,不过今晚实在无聊,所以就点了进去。
一进去就看到一个置顶的帖子,加黑的粗字,后面跟着一个闪眼的红色的【hot】。
[沐雨大神为捧红某位粉红出新书啦啦啦啦。]
季铭盯着这种有歧义的标题看了半天,最终还是点了进去,他倒是有点好奇沐雨的新欢是谁?
“没有为任何大神小神推荐过的沐雨大神将推荐的处女位赠送给了灭北,为了让灭北增加读者,甚至还跟他写了一样的冷题材,沐雨大神啊——您抛弃了您的玄幻读者只是为了跟这位粉红双宿双栖吗,啊啊,不要啊,您的玄幻读者需要您……”
看帖子的发布时间,还是半个小时发上去的,但就在这短短的半个小时内已盖起了千层高楼,并且盖楼的速度还以每分百层的加速度增加着。
☆、抄袭?
季铭扫了眼下面盖得高楼,差点没把肺气炸,竟然骂他不要脸的抱大神大腿,靠,大神就一定比粉红透明金贵了,你们为什么不说是大神抱我的大腿所以才推荐我的文!季铭心里堵着口气,顺着楼主给的地址,穿越到沐雨文下,赫然看见他的小说封面摆在作者推文下面,并且只有他一个。
季铭此时真想在他文下留言说,沐雨你什么意思你就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这么折腾我有意思吗?就算你想帮我,提前给我打声招呼好吗?!
想此,季铭拍了自己脑袋一下,沐雨现在除了在他文下留言这一个方式外,也没其它办法能联系到他。
季铭关掉客厅的灯,借着缺了一口的下弦月洒进窗户的月光进了卧室,一头栽在床上,竟然失眠了。
第二天一大早那三个没心没肺的家伙神清气爽的把他扯起来,也不管他浓重的黑眼圈,直接把他推进了厨房。
季铭看着案板上的平底锅,超想抄起来拍到那三个家伙脑袋上。
他差不多一个晚上没睡,让他偷懒一下能死啊!
肖阳倚在厨房的门框上,一双灵气的大眼看着他手里的煎蛋,滴溜溜的转着,“季铭,快点昂,要不我们就迟到了,刘师傅不舍得骂你,但对我们他老人家可是丝毫不留情啊!”
季铭也不回头,一手在平底锅里打着鸡蛋,嘴里哈欠连天,自从第一天这三个人尝过他的厨艺后就把做饭的重任放心的托付给他了。
一人一个煎鸡蛋,一杯热牛奶,再加上在楼下买的包子,吃完后就匆匆奔向仓库。
暑假假期不到两个月,而楚森他们三个还要回家,所以他们刚开始说的就是工作一个半月,今天就是最后一天。
领了工资,每人小三千,然后上交工作服,跟师傅们告别,等忙完后,也就大中午了。
楚森他们的东西早已收拾妥当,火车票是明天的,而季铭十天后要去参加世纪网作者交流会,打算在a市再待一段时间。楚森本想让季铭继续在这个屋子住下去的,但季铭婉言拒绝了,这个房子是楚森叔叔借给楚森住的,如今楚森要离开,他自己一个人待下去也太不知好歹了。
季铭谎说a市有朋友,后面几天可以借住在朋友家。楚森他们想到季铭那次去跟朋友“聊了两句”而回来迟了,也就没过多的怀疑。
以前的季铭在a市倒是有些狐朋狗友,但现在的季铭可没有,他也想到过那个干爹,但自己对他根本不熟悉,怕见面尴尬,也就没去找他。
等楚森他们走后,季铭就拿着自己的行李去了一家小旅馆,一下子交了十天的住宿费。以后的十天,季铭除了吃饭会出房门外,其它时间都是抱着电脑在房间码字。他的文上了分频佳推,一周内需要码两万字,这对于他来说不是大问题,但他还是想让存稿君长胖点。
也许由于那次挂墙头的关系,眼红的、愤世的、脑残的都想在他小说的水准上抨击他一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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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写文抢包子 作者:印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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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铭想学校怎么也得给自己买块灵牌存放处吧,反正他也不指望能入土为安。
于是,季铭找了个休息的日子去了学校。在暑假的时候,因为有很多外地的学生在本地打工需要住校,还有很多在校为考研做准备的学生,故学校并不像年假时那样封校,还时不时的会有领导来校巡视。
季铭找到当天的值班领导,道明来意,希望他能告诉自己,学校把那个季铭的骨灰如何处置了?
中年校主任打量了季铭半天,疑惑的问道:“你说你是季铭同学的朋友?”
季铭点点头。
“你来晚了一步,季铭同学的后事是他的一位朋友帮忙办的,而他的遗物也被那个人领走了。”
季铭心里一惊,他哪有那种可以帮他办后事的朋友,他压下心里的震惊,问:“那个人叫什么?”
男人支着下巴回想了一下,“好像姓白,你等一下,我问下处理这件事的老师。”随后,男人打了个电话询问处理的详细过程,才告诉季铭,那个人叫“白文泽”。
季铭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出了办公室,他恍恍惚惚的走在学校熟悉的林荫小路上,旁边时不时走过搂搂抱抱的热恋情侣,八月天的空气都染上了几分沉闷的热气,但季铭却感到丝丝冷风吹进脖颈,从敞开的领子钻进衣服,侵袭到心里。
白文泽的笔名就是沐雨。
难道今生他还要跟那个人继续纠纠缠缠吗?
算了,以后他们势必还要见一面,到时把那一坛没有灵魂的骨灰还有遗物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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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文已有了十天,因为世纪网之前没出现过盗墓这个题材,也没有这个标签,所以季铭的《祭墓》被安排在了都市类下面。
在玄幻独霸天下的今天,都市并不是个热题材,更何况盗墓还是以前从没出现过的新题材,除了他前几本书积累的忠诚粉们,《祭墓》并没有几个新读者,但季铭还是坚持码下去,每天看着那些眼熟的读者号跟他刷书评,也觉得异常快乐。
他坚信这本书一定能取的好成绩的。
季铭码完今天的任务已经过了零点,他揉揉困乏的眼,看着文下的1000个收藏,能料想到这个数据已经甩下同期作品一大截了,但他心里并不轻松。他知道这一千个收藏大都是他以前的那些老读者奉献的,新的读者并没有几个,如今《祭墓》已发文五万字,到了增加曝光率的时候。
季铭在申榜区申了榜,眼睛虽累,却没有一点困意。他揉揉眼,无聊的打开世纪网站的论坛,这种披着马甲随意发表言论的地方是出了名的乌烟瘴气,炮轰作者的,揭露黑历史的,人肉搜索的……季铭很少逛这种地方,不过今晚实在无聊,所以就点了进去。
一进去就看到一个置顶的帖子,加黑的粗字,后面跟着一个闪眼的红色的【hot】。
[沐雨大神为捧红某位粉红出新书啦啦啦啦。]
季铭盯着这种有歧义的标题看了半天,最终还是点了进去,他倒是有点好奇沐雨的新欢是谁?
“没有为任何大神小神推荐过的沐雨大神将推荐的处女位赠送给了灭北,为了让灭北增加读者,甚至还跟他写了一样的冷题材,沐雨大神啊——您抛弃了您的玄幻读者只是为了跟这位粉红双宿双栖吗,啊啊,不要啊,您的玄幻读者需要您……”
看帖子的发布时间,还是半个小时发上去的,但就在这短短的半个小时内已盖起了千层高楼,并且盖楼的速度还以每分百层的加速度增加着。
☆、抄袭?
季铭扫了眼下面盖得高楼,差点没把肺气炸,竟然骂他不要脸的抱大神大腿,靠,大神就一定比粉红透明金贵了,你们为什么不说是大神抱我的大腿所以才推荐我的文!季铭心里堵着口气,顺着楼主给的地址,穿越到沐雨文下,赫然看见他的小说封面摆在作者推文下面,并且只有他一个。
季铭此时真想在他文下留言说,沐雨你什么意思你就光明正大的说出来,这么折腾我有意思吗?就算你想帮我,提前给我打声招呼好吗?!
想此,季铭拍了自己脑袋一下,沐雨现在除了在他文下留言这一个方式外,也没其它办法能联系到他。
季铭关掉客厅的灯,借着缺了一口的下弦月洒进窗户的月光进了卧室,一头栽在床上,竟然失眠了。
第二天一大早那三个没心没肺的家伙神清气爽的把他扯起来,也不管他浓重的黑眼圈,直接把他推进了厨房。
季铭看着案板上的平底锅,超想抄起来拍到那三个家伙脑袋上。
他差不多一个晚上没睡,让他偷懒一下能死啊!
肖阳倚在厨房的门框上,一双灵气的大眼看着他手里的煎蛋,滴溜溜的转着,“季铭,快点昂,要不我们就迟到了,刘师傅不舍得骂你,但对我们他老人家可是丝毫不留情啊!”
季铭也不回头,一手在平底锅里打着鸡蛋,嘴里哈欠连天,自从第一天这三个人尝过他的厨艺后就把做饭的重任放心的托付给他了。
一人一个煎鸡蛋,一杯热牛奶,再加上在楼下买的包子,吃完后就匆匆奔向仓库。
暑假假期不到两个月,而楚森他们三个还要回家,所以他们刚开始说的就是工作一个半月,今天就是最后一天。
领了工资,每人小三千,然后上交工作服,跟师傅们告别,等忙完后,也就大中午了。
楚森他们的东西早已收拾妥当,火车票是明天的,而季铭十天后要去参加世纪网作者交流会,打算在a市再待一段时间。楚森本想让季铭继续在这个屋子住下去的,但季铭婉言拒绝了,这个房子是楚森叔叔借给楚森住的,如今楚森要离开,他自己一个人待下去也太不知好歹了。
季铭谎说a市有朋友,后面几天可以借住在朋友家。楚森他们想到季铭那次去跟朋友“聊了两句”而回来迟了,也就没过多的怀疑。
以前的季铭在a市倒是有些狐朋狗友,但现在的季铭可没有,他也想到过那个干爹,但自己对他根本不熟悉,怕见面尴尬,也就没去找他。
等楚森他们走后,季铭就拿着自己的行李去了一家小旅馆,一下子交了十天的住宿费。以后的十天,季铭除了吃饭会出房门外,其它时间都是抱着电脑在房间码字。他的文上了分频佳推,一周内需要码两万字,这对于他来说不是大问题,但他还是想让存稿君长胖点。
也许由于那次挂墙头的关系,眼红的、愤世的、脑残的都想在他小说的水准上抨击他一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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