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色 作者:雁如归

    分卷阅读21

    上色 作者:雁如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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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时,手指下羊脂般柔软的感觉。

    身体内好像有点淡淡的热意,要透过衣领钻出来。

    他拿起杂志,抬眸看了她一眼:“想知道我为什么答应?”

    小女孩使劲点头,眼睛和封面上一样,亮亮的,就差说快夸我比别人更有潜力更有可塑性所以你才会答应我。

    这个女孩藏不住心思。

    韩墨低头,看着杂志上“跟安达曼海谈一场恋爱”的噱头大字,嘴里慢悠悠回答着她的问题:“其实答案很简单。因为据我所知,你人气不高,能接到的活不多,我应该不会忙得脚不沾地。”他并没有坦白,这是母上大人死要面子揽下的活,不接也得接。

    “你!”秦子珊仿佛能听见自己的玻璃心咔擦一声碎裂的声音。

    虞赐到了黎城之后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毕竟那么大一个跨国公司,他又是初来乍到,忙得焦头烂额也是意料之中。

    所以,秦子珊告诉他要去拍电影时,虞赐差点跳起来:“居然有导演找你拍电影?不怕你是票房毒药吗?”

    “不好意思我打错电话了,再见。”

    “唉别,开玩笑的嘛。”虞赐嘿嘿一声,“最近我忙昏头了,差点忘了正事。”

    “你的正事不就是你家的产业吗?”

    “当然不是!”

    秦子珊被他吼得一愣。

    虞赐大概是坐到了沙发里,有布料和皮沙发摩挲的声音,语重心长地说:“其实我这次来,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帮你解决人生大事。”

    她差点扔了电话:“你蛇精病啊?”

    “我都给你私底下物色了好几个青年才俊了,正打算让你们见面呢。”

    “别,千万别给我张罗。”她头疼地说,“大海这么大,鱼这么多,我还这么年轻,着什么急啊?”

    “可是小珊珊你忘了,大海是大,鱼是多。但是鱼饵放久了,就没味道了。”

    “……”秦子珊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

    其实,她要拍的是一部爱情片,名叫《肃肃之恋》。

    肃肃一词取自《诗经·大雅·思齐》:“雝雝在宫,肃肃在庙。”取这名字是因为男女主角在寺庙相识。

    秦子珊出演女一号雅霜,这个角色是半年前就定下的,她不算是炙手可热的女星,但是胜在外貌清纯,而且因为黎影后的推荐,加上她本身符合人设需要,试镜了一次居然就过了。

    整部剧有20%的取景在郎木寺,为此她还特地腾出一个礼拜的时间,准备在开机前去郎木寺体验一下生活,顺便找找感觉。

    当初她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安倩很赞同,“现在为了拍电影去体验生活的演员越来越少了,但是嘛,笨鸟先飞是好事。”

    “你才笨鸟呢!”她看到行程表时,有点奇怪,“你不跟我一起去吗?”

    “我还有几个会议要开。”安倩拍拍她的肩膀,“放心,给你安排了个生活助理,到了机场会有人接送的,我就比你晚几天到。”

    郎木寺其实不是一个寺,而是一个风情小镇。很多人口中的郎木寺,其实是指达仓纳摩格尔底寺院,简称格尔底寺。

    抵达郎木寺的时候,是早上7点。

    她先让助理把东西放宾馆,简单整理了下,就自顾自去闲逛了。

    来之前就知道,这里素有东方“小瑞士”和香巴拉“小江南”美誉,只是来的时间不对,如果是夏天,看着苍松翠柏听着山涧泉水,肯定是另一番美景。

    不过现在也不错,总比车水马龙的黎城平静许多。看着木瓦木楼的僧舍,和偶尔经过的喇嘛,总算有点置身异乡的感觉。

    她溜达着,拍了张风景照,用微信发给安倩,“我到了。这里山清水秀可美了,后悔没早点过来了吧[得意脸]。”

    作为不自拍会死星人,安倩也回了张自拍,一张大饼脸撑满了整个屏幕。她好像在会议室,旁边有一叠a4文稿:“子珊,老板一大早就把几个经纪人拉过来开会,我要困死了,快给我看个喇嘛提提神[doge脸]。”

    秦子珊下意识抬头看了看,刚才路上倒是遇到好几个,这会儿一个都没有了,她说了句你等下,然后噔噔噔走到附近的寺门口,终于找到一个站门口迎接的喇嘛。后者很配合,对着手机比了个剪刀手,咔擦一声,自拍成功。

    她心想着为了给你提神我也是蛮拼的……

    没想到喇嘛突然双手合十,微笑着对她说:“真巧,您是我们今天第二位客人。”

    作者有话要说:  勤奋的肥雁已经提早完成榜单字数啦!

    ☆、15 清

    她随口问:“居然还有人比我早?”低头把刚才的照片发给安倩。

    喇嘛笑着:“是啊,早上还没开门,客人就等在门口了。”

    迈过门槛,视野渐渐开阔,一个错落别致的院落缓缓展现在眼前。

    里面大概刚打扫过,地上有点湿,头顶的树叶晃了晃,有一颗露珠落到嘴角,她抿了抿,尝出一缕清香。

    这里前后都是连绵的青山,望出去是缭绕的云雾,整个院子朦朦胧胧,却别有一番韵味。

    恰巧一片树叶落下,擦着眼角而过,她看清了院子里的模样,也看清了喇嘛口中的“第一位客人”。

    柔和的晨光下,有个年轻的男人站在一口古井边,嘴里叼着一根还未来得及点燃的烟。

    在她印象中,烟瘾这么重的,就这么一个。

    深秋的天,他就这么穿着一身简单的白衣黑裤,身姿挺拔站在那儿,连带着院子里的树都苍劲了几许。

    她难得文艺范附身,想起一句诗:众人皆醉我独醒,举世混浊我独清。

    原先一直找不到形容词来形容他,今天才发现,“清”这个字,他最适合不过。

    在这佛家圣地,他给人的感觉,不是那个善于用浓墨重彩展现自己的造型师,不是t台潮流里的时尚教父,而是清得就像他背后的那抹还未散去的袅袅薄雾,亦或者只是一片淡得马上就要融入秋色里的树叶。

    秦子珊歪了歪头,她从来不知道一个人可以把白衣黑裤穿得这么有魅力,以至于今后每次到郎木寺,都会想起这个纤尘不染的侧影,和嘴里似有似无的露水味儿。

    那人大概听见了声音,刚巧抬眸过来,那双黑漆漆的眸子比树叶上的甘露还要透亮,他的背后,是远处浓郁的青山。

    她跟他对视了几秒,垂了垂眼帘,低头时才发现手机上安倩发过来的一行字:“我忘了跟你说了,这次有人跟你同行。”

    她把手机默默塞进包里,舔了舔嘴唇,觉得刚才嘴里的甘露味已经没了,现在泛起的是一丝芥末味。

    她对他笑了笑:“好巧啊。”

    韩墨眼神动了动,目光落到她身上。

    她今天梳着一个可爱的丸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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