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五这天,天都城一片喜庆。
家家户户都在准备月饼、瓜果、各种点心和各种花灯等,准备庆祝一年一度的中秋节。
天都城的民间首富李大员外在家里摆了流水宴,邀请所有的亲戚前去他的宅子里过节,并花了大价钱请群芳楼的红牌们去演出助兴,红妆作为花魁,也在受邀之列。
十几名红牌早早地梳洗打扮,中午时分,李大员外派了十几顶软轿过来接她们过府。
土豪花大价钱请明星上门演出,为的是什么?是面子!
所以,为了给他面子,这些倾国倾城、色艺俱佳的女子们没有放下轿帘,个个就这样花枝招展地过街,引来全民围观,几乎万人空巷。
很多人追逐着她们的轿子,一直跟到李大员外的豪宅门前,令李大员外很有满足感。
月映华坐在一辆普通的马车里,路过大街,也看到了这一幕,笑笑。
群芳楼的红牌们都住在花园深处,这些红牌走了,那一带可就空了,他就可以好好地搜查那件东西了。
中秋节是大节,“不思蜀”也给伙计们放假,所有场馆都不开放,除了保镖,整个“不思蜀”几乎没什么人,就群芳楼的姑娘们无家可归,聚在前楼一起吃饭玩乐,就当过节了。
月映华穿过秘道,直接来到浮云阁下,远远地有人看到他,也没有过来询问。
“不思蜀”里的人,就算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也知道他是连老板们都恭敬服从的人物,可以自由出入,所以,没有人会过来打扰他。
他直接进入浮云阁,从楼下开始,一寸一寸地查找起来。
那么聪明的女人,一定会把“凶器”藏在常人想都想不到的地方,或者伪装成非常普通的物品,不管明里暗里,他哪里都不能放过。
找完楼下,然后上楼,继续搜。
当然,他做得很高明,在搜索每一个地方之前,他都会先确定所有物品的位置,搜索过后,再把物品归位,绝不露半点破绽——别人也许不会注意到细微的地方,但她,一定会注意到。
因为搜得很仔细,很谨慎,他花了很多时间才搜完浮云阁的上下两层楼。
他连屋顶、房梁、床底都仔细地搜过了,没有任何可疑的、可以成为凶器的物品。
他还仔细地研究了墙壁、地板、衣柜、壁画等,也没有发现任何机关或暗格。
他甚至还把棉被、枕头、书籍等摸过了,翻过了,里面也没有隐藏任何可疑的东西。
看来,浮云阁里没有他要找的东西了。
他走出浮云阁,绕着小阁楼,来回散步,观察着任何一处可以隐藏凶器的地方。
花盆里,草丛里,假山洞里,水池里,树上……他都仔细地观察过了,还亲自去探查,但是,没有任何收获。
他站在树下,沉思,如果他是她,会把凶器隐藏在哪里?
不可能带在身上,太容易被发现了。
不可能放在很远的地方,像她这么引人注目的女子,若是在其它地方出现,一定会引人别人的目光,她也不可能每次去拿武器都要乔装打扮,行凶要讲究效率,准备工作做得太复杂了,说不定会错过时机。
如果是他,他一定会把凶器藏在出去“办事”时很快就能拿到,甚至可以随手拿到的地方。
会是什么地方呢?
他反反复复做着试验。
从门口走出来后,该怎么走,才能最快、最秘密地离开?而凶器,会隐藏在什么很快就可以拿到的地方?
他换着路线走,仔细观察路线两边。
如果从一楼窗口、二楼窗口和屋顶出来呢,又该如何轻易拿到凶器?
他又找了很久。
他不相信他找不到,除非她真的如表面上那般单纯,只是有一点小聪明的程度!
如果她的那么单纯……不知为何,想到这一点,他隐隐有点失望。
如果她是那么可怕的女人,他也许会有点遗憾,但如果她是那么单纯的女人,他一定会失望……非常失望。
不过,他迟迟找不到凶器,也许真的只是因为他找不到,而不是因为不存在。
想到这里,他又憋了一口气,继续在四下里找起来。
今天是中秋,从傍晚开始,宫里会有一系列的庆祝活动,他是太子,再忙也不能缺席,原本,他是打算在太阳西沉前找到凶器的,现在呢?
太阳已经半掉到远山之后,天色很快就要暗下来了,他就算现在回去,也迟了。
唉,想到回去之后得找理由解释迟到的原因,还要道歉什么的,他就觉得麻烦。
难道,他这次真的要输了?
开什么玩笑!
他从小到大,可没在正经的事、重要的事情上输过!
就算今天晚上不回去,他也非把东西找到不可。
于是,他憋着这一口不服输的骨气,扩大搜索范围,继续寻找。
天色暗了,早就挂好的、形形色色的花灯,逐一被点燃,将整个群芳楼点缀得五彩缤纷,映着即使在秋天也不见减少的花和一栋栋精致的小楼,还有天上的圆月与水中的倒影互相辉映,这群芳楼的风情,不输给皇宫。
重重花影和树影之后,前楼传来女子们的莺声笑语和丝竹之音,美妙无比。
空气中,隐隐还泛着美酒与瓜果的香气。
现在,皇宫里定是一派喜庆,父王一定把他埋了十年的好酒拿出来,跟皇宫嫔妃、皇子公主们痛饮了,月映华在心里叹息一声,他本来打算今晚好好品尝父亲埋了多年的好酒,不醉不归哪……
突然,他脑里灵光一闪!
折扇一合,猛拍手心,他想到一个绝妙的藏“凶”之处了!
沿着四周的花丛和花圃,他蹲下来,仔细观察地面,看看那里的土近期被翻动过。
她说过,她在花丛中、泥土下埋了几坛亲自酿的花酒——将凶器隐藏在这些酒坛子里,谁会怀疑?
不会有很多人知道她在酿酒并埋于土中,她身边的丫环知道了也会觉得很正常,不会怀疑,更不会去找埋酒之地,这群芳楼里,自行酿酒的事情十分普遍,去动别人酿的酒,既是大忌,也很无聊。
不过,这里到处种花,一一翻找,不太现实。
想了想,一般说来,人们都会把重要的东西埋在喜欢的花下面吧?
她最喜欢什么花?
他努力回忆。
她说她什么花都喜欢,桂花,茉莉,月季,菊花,百合……而这些花,几乎这里都种有,她没说过她最喜欢哪一种,他也不曾追问。
难道,她就没有最喜欢的花吗?
一般说来,都会有的吧?
他努力地回想与她有关的一切,她在言行举止间流露出来的、对某种花的喜欢。
而后,初次见她时的惊艳与奇妙之感,在他的脑子里重现。
那时,他看到那抹宛如在云里雾里漫步的身姿,惊为天人,没想到,那却只是一幅画罢了,画上的女子神形具妙,让他一眼没看出来……
“梅花!”他突然低叫一声,拿扇子敲了敲自己的脑袋,轻笑,“她最喜欢的,一定是梅花!”
画像上的女子拈花而立,手中拿的,就是梅花!
他快步走到梅花树下,在地面上细细地搜索起来。
花园里挂着了很多花灯,这里,光线足够明亮了。
他没找太久,就在一块大石头下面,发现土壤被刨开的痕迹。
将那块大石头推开,将土刨掉,出现了一个坛子,将坛子的盖子拎开,一股未成熟的酒香,飘散而出。
他没有贸然伸手进去,而是将合起来的扇子伸进来,轻轻地搅动。
什么都没有碰到!
除了酒,坛子里没放有其它东西!
他微微蹙眉,难道他猜错了?
随即摇摇头,应该不会猜错。
也许还有其它的酒坛子也不说定。
他将酒坛的盖子合好,正准备拨土埋上,但是,他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又将酒坛的盖子拿开,单手抓坛口的边沿,将酒坛子拎起来,放在地面上。
酒坛子下面的土壤,也有些疏松,他将这些土刨开后,一个油纸包,出现了。
应该是这个了!
他微笑着,将油纸包打开,里面,赫然是一副长手套!
一副非常不普通的长手套,说是手套,更像是一副“铁爪”,手指部分皆是精钢打制,比普通手指长约一倍,指端略为弯曲,指尖十分锋利,可以说是铁钩了。
在五彩花灯的灯光照射下,这副精钢“铁爪”子泛着银亮而骇人的光泽。
这么锋利的爪子,要刺穿血肉,轻而易举。
这副手套是她用的,自然是为她量手订制,长到手肘,手臂部分用最上等的山羊皮所制,手掌部分也是山羊皮所制,但手背部分缝制了数片钢钉,用以缓和羊皮臂套与精钢指套的重量。
研究半晌后,他将这副手套戴上,而后在心里赞叹:真是妙极的武器!
他是男子,手自然比她的大,这手套,不合他的手,因为羊皮的弹性和韧性很好的缘故,他勉强套进了半只手臂,感觉却很舒适。
如果她戴上这副手套,应该可以运用自如,爬树、割人什么的,应该很轻松。
不过,每只手套约莫三斤左右,她居然能轻松承受这么重的手套?
家家户户都在准备月饼、瓜果、各种点心和各种花灯等,准备庆祝一年一度的中秋节。
天都城的民间首富李大员外在家里摆了流水宴,邀请所有的亲戚前去他的宅子里过节,并花了大价钱请群芳楼的红牌们去演出助兴,红妆作为花魁,也在受邀之列。
十几名红牌早早地梳洗打扮,中午时分,李大员外派了十几顶软轿过来接她们过府。
土豪花大价钱请明星上门演出,为的是什么?是面子!
所以,为了给他面子,这些倾国倾城、色艺俱佳的女子们没有放下轿帘,个个就这样花枝招展地过街,引来全民围观,几乎万人空巷。
很多人追逐着她们的轿子,一直跟到李大员外的豪宅门前,令李大员外很有满足感。
月映华坐在一辆普通的马车里,路过大街,也看到了这一幕,笑笑。
群芳楼的红牌们都住在花园深处,这些红牌走了,那一带可就空了,他就可以好好地搜查那件东西了。
中秋节是大节,“不思蜀”也给伙计们放假,所有场馆都不开放,除了保镖,整个“不思蜀”几乎没什么人,就群芳楼的姑娘们无家可归,聚在前楼一起吃饭玩乐,就当过节了。
月映华穿过秘道,直接来到浮云阁下,远远地有人看到他,也没有过来询问。
“不思蜀”里的人,就算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也知道他是连老板们都恭敬服从的人物,可以自由出入,所以,没有人会过来打扰他。
他直接进入浮云阁,从楼下开始,一寸一寸地查找起来。
那么聪明的女人,一定会把“凶器”藏在常人想都想不到的地方,或者伪装成非常普通的物品,不管明里暗里,他哪里都不能放过。
找完楼下,然后上楼,继续搜。
当然,他做得很高明,在搜索每一个地方之前,他都会先确定所有物品的位置,搜索过后,再把物品归位,绝不露半点破绽——别人也许不会注意到细微的地方,但她,一定会注意到。
因为搜得很仔细,很谨慎,他花了很多时间才搜完浮云阁的上下两层楼。
他连屋顶、房梁、床底都仔细地搜过了,没有任何可疑的、可以成为凶器的物品。
他还仔细地研究了墙壁、地板、衣柜、壁画等,也没有发现任何机关或暗格。
他甚至还把棉被、枕头、书籍等摸过了,翻过了,里面也没有隐藏任何可疑的东西。
看来,浮云阁里没有他要找的东西了。
他走出浮云阁,绕着小阁楼,来回散步,观察着任何一处可以隐藏凶器的地方。
花盆里,草丛里,假山洞里,水池里,树上……他都仔细地观察过了,还亲自去探查,但是,没有任何收获。
他站在树下,沉思,如果他是她,会把凶器隐藏在哪里?
不可能带在身上,太容易被发现了。
不可能放在很远的地方,像她这么引人注目的女子,若是在其它地方出现,一定会引人别人的目光,她也不可能每次去拿武器都要乔装打扮,行凶要讲究效率,准备工作做得太复杂了,说不定会错过时机。
如果是他,他一定会把凶器藏在出去“办事”时很快就能拿到,甚至可以随手拿到的地方。
会是什么地方呢?
他反反复复做着试验。
从门口走出来后,该怎么走,才能最快、最秘密地离开?而凶器,会隐藏在什么很快就可以拿到的地方?
他换着路线走,仔细观察路线两边。
如果从一楼窗口、二楼窗口和屋顶出来呢,又该如何轻易拿到凶器?
他又找了很久。
他不相信他找不到,除非她真的如表面上那般单纯,只是有一点小聪明的程度!
如果她的那么单纯……不知为何,想到这一点,他隐隐有点失望。
如果她是那么可怕的女人,他也许会有点遗憾,但如果她是那么单纯的女人,他一定会失望……非常失望。
不过,他迟迟找不到凶器,也许真的只是因为他找不到,而不是因为不存在。
想到这里,他又憋了一口气,继续在四下里找起来。
今天是中秋,从傍晚开始,宫里会有一系列的庆祝活动,他是太子,再忙也不能缺席,原本,他是打算在太阳西沉前找到凶器的,现在呢?
太阳已经半掉到远山之后,天色很快就要暗下来了,他就算现在回去,也迟了。
唉,想到回去之后得找理由解释迟到的原因,还要道歉什么的,他就觉得麻烦。
难道,他这次真的要输了?
开什么玩笑!
他从小到大,可没在正经的事、重要的事情上输过!
就算今天晚上不回去,他也非把东西找到不可。
于是,他憋着这一口不服输的骨气,扩大搜索范围,继续寻找。
天色暗了,早就挂好的、形形色色的花灯,逐一被点燃,将整个群芳楼点缀得五彩缤纷,映着即使在秋天也不见减少的花和一栋栋精致的小楼,还有天上的圆月与水中的倒影互相辉映,这群芳楼的风情,不输给皇宫。
重重花影和树影之后,前楼传来女子们的莺声笑语和丝竹之音,美妙无比。
空气中,隐隐还泛着美酒与瓜果的香气。
现在,皇宫里定是一派喜庆,父王一定把他埋了十年的好酒拿出来,跟皇宫嫔妃、皇子公主们痛饮了,月映华在心里叹息一声,他本来打算今晚好好品尝父亲埋了多年的好酒,不醉不归哪……
突然,他脑里灵光一闪!
折扇一合,猛拍手心,他想到一个绝妙的藏“凶”之处了!
沿着四周的花丛和花圃,他蹲下来,仔细观察地面,看看那里的土近期被翻动过。
她说过,她在花丛中、泥土下埋了几坛亲自酿的花酒——将凶器隐藏在这些酒坛子里,谁会怀疑?
不会有很多人知道她在酿酒并埋于土中,她身边的丫环知道了也会觉得很正常,不会怀疑,更不会去找埋酒之地,这群芳楼里,自行酿酒的事情十分普遍,去动别人酿的酒,既是大忌,也很无聊。
不过,这里到处种花,一一翻找,不太现实。
想了想,一般说来,人们都会把重要的东西埋在喜欢的花下面吧?
她最喜欢什么花?
他努力回忆。
她说她什么花都喜欢,桂花,茉莉,月季,菊花,百合……而这些花,几乎这里都种有,她没说过她最喜欢哪一种,他也不曾追问。
难道,她就没有最喜欢的花吗?
一般说来,都会有的吧?
他努力地回想与她有关的一切,她在言行举止间流露出来的、对某种花的喜欢。
而后,初次见她时的惊艳与奇妙之感,在他的脑子里重现。
那时,他看到那抹宛如在云里雾里漫步的身姿,惊为天人,没想到,那却只是一幅画罢了,画上的女子神形具妙,让他一眼没看出来……
“梅花!”他突然低叫一声,拿扇子敲了敲自己的脑袋,轻笑,“她最喜欢的,一定是梅花!”
画像上的女子拈花而立,手中拿的,就是梅花!
他快步走到梅花树下,在地面上细细地搜索起来。
花园里挂着了很多花灯,这里,光线足够明亮了。
他没找太久,就在一块大石头下面,发现土壤被刨开的痕迹。
将那块大石头推开,将土刨掉,出现了一个坛子,将坛子的盖子拎开,一股未成熟的酒香,飘散而出。
他没有贸然伸手进去,而是将合起来的扇子伸进来,轻轻地搅动。
什么都没有碰到!
除了酒,坛子里没放有其它东西!
他微微蹙眉,难道他猜错了?
随即摇摇头,应该不会猜错。
也许还有其它的酒坛子也不说定。
他将酒坛的盖子合好,正准备拨土埋上,但是,他忽然又想到了什么,又将酒坛的盖子拿开,单手抓坛口的边沿,将酒坛子拎起来,放在地面上。
酒坛子下面的土壤,也有些疏松,他将这些土刨开后,一个油纸包,出现了。
应该是这个了!
他微笑着,将油纸包打开,里面,赫然是一副长手套!
一副非常不普通的长手套,说是手套,更像是一副“铁爪”,手指部分皆是精钢打制,比普通手指长约一倍,指端略为弯曲,指尖十分锋利,可以说是铁钩了。
在五彩花灯的灯光照射下,这副精钢“铁爪”子泛着银亮而骇人的光泽。
这么锋利的爪子,要刺穿血肉,轻而易举。
这副手套是她用的,自然是为她量手订制,长到手肘,手臂部分用最上等的山羊皮所制,手掌部分也是山羊皮所制,但手背部分缝制了数片钢钉,用以缓和羊皮臂套与精钢指套的重量。
研究半晌后,他将这副手套戴上,而后在心里赞叹:真是妙极的武器!
他是男子,手自然比她的大,这手套,不合他的手,因为羊皮的弹性和韧性很好的缘故,他勉强套进了半只手臂,感觉却很舒适。
如果她戴上这副手套,应该可以运用自如,爬树、割人什么的,应该很轻松。
不过,每只手套约莫三斤左右,她居然能轻松承受这么重的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