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阴测测地说:“哼,长得漂亮的确一个方面,另外,之前她偷过咱们的东西,害得我们蒙受了一笔大损失,不过,她不知道我就是幕后的老板,这次,我非要她栽个大跟头!不管她拿来什么图纸给我,我都会说是假的!黑道上的规矩,是假的就要接受惩罚,我会把她捆起来,好好的享受一下她的味道,接着就把她扔给我的手下,大家一起玩够以后,就废了她的武功,接着,再把她卖掉,去阿姆斯特丹做低等妓女!这样,方消我心头之恨!”
宿雾在墙的那一边听到这段话,只觉得脊梁骨打了一个寒颤。
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位电子器材大亨以黑道五倍的价格请她做事,竟然打的是这样的主意,好狠!
她冷冷的一笑,心中顿时有了决断。
一转头,对着云飞开口:“如果我和你们一样,跟了你们的主人做事,能不能帮我惩罚这个狗娘养的王八蛋?”
“当然可以。”云飞眯了眯眼。
三天后,S城著名的电子器材大亨任XX就因为在五星级酒店里面嫖X被抓了,在场有无数个媒体记者,闪光灯拍下了他丧家之犬般的模样,而且后来还有更劲爆的料——那个他叫来的小姐,竟然是个变性人!而且还反映任XX经常拖欠嫖资,还有SM倾向!
那天起任XX旗下股票大跌,任XX的前途跟事业,可以说完全毁了。
从那之后,宿雾便就成了“云雾非花”四个人中的第三个成员。
虽然她来的比非墨晚,但是因为年纪比非墨大,所以非墨一直叫她雾姐。
一瞬间,时间就过了六七年,时间如白驹过隙,在这六七年间,跟在主人身边,可以说主人从来没有亏待过他们四个人,所有的衣食住行,抵得上豪门少爷千金。
比起其他很多站在权力顶峰的人,只把他们这样的人当做狗一样卖命,主人却是已经对他们很好了。
甚至主人还多次暗示过自己,觉得她年纪已经不小了,而云飞这些年来,一直对自己有诸多照顾,也隐约暗示过好几次,希望他们俩可以在一起,也在这冰冷的人世,得到一点的温暖。
可是,宿雾自己心里知道,虽然云飞很好,也好几次婉约地表示过,希望两个人不仅是最好的朋友,还能够携手度过人生。
但她的心中始终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主人。
她也明白,这是完全没有结果的,甚至她根本就不会说出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主人也有他的秘密。
只是,宿雾心里比谁都清楚,自己在主人眼中,永远都只是一个忠心耿耿的手下,也可以说,是一个近似于朋友的人物。但是,甚至连朋友都达不到,更别说他心爱的女人了。
主人身边有很多很多的女人,但是宿雾从来都没有把她们当做自己的女主人,因为她看得出来,主人对那些女人都不过是当做物品或者工具。但是,这一次,主人好像不同以往,不要说主人,就连非墨,似乎对这个叫做夏初雪的女人,也有种特别的关心与注意。
想到这里,她便开口道:“阿墨,你问这个是什么意思?主人当然是无条件的信任我们,这么多年了,你看他曾经亏待过我们吗?每一次,当我们陷入危机的时候,主人总是不惜代价也要帮助我们,营救我们,所以阿墨,你有什么要怀疑主人的呢?”
“雾姐,我比你更信任主人,更为主人马首是瞻,但是,昨晚…”非墨想了很久,还是决定不说。“算了,雾姐,我先回家了。”
说着他也不再理宿雾,自己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宿雾心中也是叹了口气,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她很清楚,今晚又是非墨把那个叫做夏初雪的女人送回家的,主人是考验他了吗?那样,是怎样的考验呢?考验他会不会对夏初雪动心?
可是,据说主人很喜欢这个叫夏初雪的女人,却又为什么给非墨这样的考验?
宿雾的心中突然有了一种奇妙的预感,而当今天,她亲自看见夏初雪的时候,不免有些讶然。她原本以为这会是一个八面玲珑,手段使的滴水不漏的女子,就算演技再好,也能被她一眼看穿。
但是,却没想到,她竟是如此一个简单到有些笨拙,又直接又坦诚的女人。
宿雾以前从来没有在主人的身边看见这样的女人,按理说,这样的女人还来不及挤到主人的身边,就早就被踩碎了吧,可是却没想到……
人生,真的是很难说的。
她拿走了非墨留下的纸条,是因为不想主人再难受。
非墨,对不起。
我在乎你的感受,但……主人在我心里是特别的。
宿雾轻轻的叹了气,整个人就好像雾色一般,消失在初雪楼下的小巷里,不管怎么样,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至于这个夏初雪要怎么样渡过之后的各种磨难,那是她的事了。
————————
这边,初雪在房间里手忙脚乱的洗了个澡,又洗了头发,确保身上干干净净的,头发也香喷喷的,这才换上一件她所有衣服中,相对贵的一条粉色连衣裙,裙子的腰部有个白色腰带,上面系着细细的珍珠,显得她整个人清纯中带着一丝活泼,就好像清晨还带着露珠的蔷薇花,格外引人怜爱。
毕竟是过生日嘛,应该把自己打扮得好一点。
她心中盘算着,靳霆并没有说开车来接她,那就让她自己打车吧,幸好那‘云外天都’也不远。
自己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十分满意,又涂了点玫瑰红色的唇蜜,接着拿上包包,就朝着楼梯冲了下去,她可不敢迟到。
而与此同时,在市第三病院一间干净整洁舒适的病房里,林晓晨正静静的坐在窗边,专心致志的描摹着窗外的一片树叶。
今天的阳光真好,那是当然了,因为今天是他最亲爱的姐姐的生日!
姐姐就是人世的天使,老天都会祝福她!
【作者题外话】:不好意思昨晚看球更晚了,以后还跟从前一样早上8点,下午3点,更两次!
宿雾在墙的那一边听到这段话,只觉得脊梁骨打了一个寒颤。
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位电子器材大亨以黑道五倍的价格请她做事,竟然打的是这样的主意,好狠!
她冷冷的一笑,心中顿时有了决断。
一转头,对着云飞开口:“如果我和你们一样,跟了你们的主人做事,能不能帮我惩罚这个狗娘养的王八蛋?”
“当然可以。”云飞眯了眯眼。
三天后,S城著名的电子器材大亨任XX就因为在五星级酒店里面嫖X被抓了,在场有无数个媒体记者,闪光灯拍下了他丧家之犬般的模样,而且后来还有更劲爆的料——那个他叫来的小姐,竟然是个变性人!而且还反映任XX经常拖欠嫖资,还有SM倾向!
那天起任XX旗下股票大跌,任XX的前途跟事业,可以说完全毁了。
从那之后,宿雾便就成了“云雾非花”四个人中的第三个成员。
虽然她来的比非墨晚,但是因为年纪比非墨大,所以非墨一直叫她雾姐。
一瞬间,时间就过了六七年,时间如白驹过隙,在这六七年间,跟在主人身边,可以说主人从来没有亏待过他们四个人,所有的衣食住行,抵得上豪门少爷千金。
比起其他很多站在权力顶峰的人,只把他们这样的人当做狗一样卖命,主人却是已经对他们很好了。
甚至主人还多次暗示过自己,觉得她年纪已经不小了,而云飞这些年来,一直对自己有诸多照顾,也隐约暗示过好几次,希望他们俩可以在一起,也在这冰冷的人世,得到一点的温暖。
可是,宿雾自己心里知道,虽然云飞很好,也好几次婉约地表示过,希望两个人不仅是最好的朋友,还能够携手度过人生。
但她的心中始终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主人。
她也明白,这是完全没有结果的,甚至她根本就不会说出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主人也有他的秘密。
只是,宿雾心里比谁都清楚,自己在主人眼中,永远都只是一个忠心耿耿的手下,也可以说,是一个近似于朋友的人物。但是,甚至连朋友都达不到,更别说他心爱的女人了。
主人身边有很多很多的女人,但是宿雾从来都没有把她们当做自己的女主人,因为她看得出来,主人对那些女人都不过是当做物品或者工具。但是,这一次,主人好像不同以往,不要说主人,就连非墨,似乎对这个叫做夏初雪的女人,也有种特别的关心与注意。
想到这里,她便开口道:“阿墨,你问这个是什么意思?主人当然是无条件的信任我们,这么多年了,你看他曾经亏待过我们吗?每一次,当我们陷入危机的时候,主人总是不惜代价也要帮助我们,营救我们,所以阿墨,你有什么要怀疑主人的呢?”
“雾姐,我比你更信任主人,更为主人马首是瞻,但是,昨晚…”非墨想了很久,还是决定不说。“算了,雾姐,我先回家了。”
说着他也不再理宿雾,自己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宿雾心中也是叹了口气,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她很清楚,今晚又是非墨把那个叫做夏初雪的女人送回家的,主人是考验他了吗?那样,是怎样的考验呢?考验他会不会对夏初雪动心?
可是,据说主人很喜欢这个叫夏初雪的女人,却又为什么给非墨这样的考验?
宿雾的心中突然有了一种奇妙的预感,而当今天,她亲自看见夏初雪的时候,不免有些讶然。她原本以为这会是一个八面玲珑,手段使的滴水不漏的女子,就算演技再好,也能被她一眼看穿。
但是,却没想到,她竟是如此一个简单到有些笨拙,又直接又坦诚的女人。
宿雾以前从来没有在主人的身边看见这样的女人,按理说,这样的女人还来不及挤到主人的身边,就早就被踩碎了吧,可是却没想到……
人生,真的是很难说的。
她拿走了非墨留下的纸条,是因为不想主人再难受。
非墨,对不起。
我在乎你的感受,但……主人在我心里是特别的。
宿雾轻轻的叹了气,整个人就好像雾色一般,消失在初雪楼下的小巷里,不管怎么样,她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至于这个夏初雪要怎么样渡过之后的各种磨难,那是她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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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初雪在房间里手忙脚乱的洗了个澡,又洗了头发,确保身上干干净净的,头发也香喷喷的,这才换上一件她所有衣服中,相对贵的一条粉色连衣裙,裙子的腰部有个白色腰带,上面系着细细的珍珠,显得她整个人清纯中带着一丝活泼,就好像清晨还带着露珠的蔷薇花,格外引人怜爱。
毕竟是过生日嘛,应该把自己打扮得好一点。
她心中盘算着,靳霆并没有说开车来接她,那就让她自己打车吧,幸好那‘云外天都’也不远。
自己对着镜子照了照,觉得十分满意,又涂了点玫瑰红色的唇蜜,接着拿上包包,就朝着楼梯冲了下去,她可不敢迟到。
而与此同时,在市第三病院一间干净整洁舒适的病房里,林晓晨正静静的坐在窗边,专心致志的描摹着窗外的一片树叶。
今天的阳光真好,那是当然了,因为今天是他最亲爱的姐姐的生日!
姐姐就是人世的天使,老天都会祝福她!
【作者题外话】:不好意思昨晚看球更晚了,以后还跟从前一样早上8点,下午3点,更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