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铃儿!”
他突然大喊一声,所有跪在地上的人皆是一抖,不仅身抖,心抖得更厉害,以为他会像一头暴怒的猛兽般一发不可收拾,谁料他却硬是压下了自己的脾气,降低了音量,耐着性子说,
“七七我来找,你需要做的只是耐心等待,不要做伤害自己的事。”
“伤害自己?如果伤害自己就能换回我的七七,我宁愿把自己伤得体无完肤!”
她双眼赤红,指着地上的侍卫,
“你们快过来绑我,把我吊起来,听到没有?”
就在她说话时,她看到拓跋九霄在向她靠近,她警惕地往后退去,
“你别想再像昨晚那样对待我,别想囚禁我,别想关住我!我知道,你是这里的王,他们不会听我的话……好,我不吊了,我自己出去找,我要自己出去找我的七七,她一定在某个地方等着我,她一定在等着我去救她……”
说到这,她突然定住了,一动不动地听了一会,才道,
“你听,她在叫我,她在叫妈咪,她说她害怕,她说她好想好想妈咪,她需要我,我要去找她,现在就去……”
看着她,拓跋九霄终是忍不住落了泪,心疼得抽搐,为女儿,为她。
她对眼前的一切都视而不见,越过他,越过所有人,跑下了城防,跑出了午门。
“国主,主子她……”
小英子傻眼了,主子真的疯了吗?
一直站在拓跋九霄身后的钱业使劲抹着眼泪,见状忙道:
“国主,奴才这就派人跟着主子,您放心吧。”
钱业下了城防,小英子随后也跑了下去,紧追林铃儿而去。
拓跋九霄站在城防上,看着只要看到孩子就扑上去确认的林铃儿,潸然泪下。
他不会再关着她,她想要做什么就让她去做吧,只要能让她心里好受些,除了离开他。
一整天,林铃儿滴水未尽,死士营的人一直在暗中保护她,小英子紧随其后,他也在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一步一步地寻找着七七,看着她越走越慢,看着她摇摇欲坠,看着她晕倒在地。
最后,他抱起精疲力尽的她,一步一步地走回王宫,亲手将她放在景慈宫的床榻上。
她太累了,不过这样也好,如果身体的累能带走她心中的痛,那么便让她这样累下去吧。
他帮她脱了鞋子,一双美玉般的脚如今长满了血泡,她是怎样用这双脚走了这一天!
命人放了洗澡水,他抱着昏睡的她泡进了热水中,帮她洗脸,帮她缓解这一天的不适,叫御医来帮她治疗脚伤,给她针灸、按摩,一切能在她昏睡时做的事,他都帮她做好。
他阻挡不了她的脚步,便做她最坚强的后盾。
翌日,林铃儿刚刚起床就跌倒了,脚上的伤痛得她站不起来。
小英子心疼得直掉眼泪,却不敢让她看到,将她扶到桌边坐下,她道:
“主子,吃点东西吧,昨天您一天没吃东西了,这样下去身子会受不了的。”
小英子的好言相劝再一次被忽略不计,林铃儿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往门口走去,她好像脱离了现实,不知疼痛,与周围的人没有交流,心里只装着一个人、一件事,那就是七七。
这么多天,小郑子一直愧疚得不敢见她,那天晚上,七七是跟他睡在一起的,他连死的心都有了。
可是听说了林铃儿的事,他再也躲不下去了,林铃儿拉开门就看到他站在门口,可她却像没看到一样,撞开他继续往外走。
“主子,您吃点东西吧,不吃东西,哪有力气继续找七七啊?”
他的声音带着哭腔,以为这个理由能打动林铃儿,可她却没有停下脚步,仍然固执地走着自己的路。
不过两天的时间,本就娇小的身子好像整整瘦了一圈,单薄得一阵风都能把她吹倒似的。
拖着这样一副身子,三天滴水未尽,靠着一双长满血泡的脚,她愣是走遍了金坦城的大街小巷,翻遍了每家每户,终于病倒了。
站在床前看着昏迷不醒的她,霄深深地吸了口气,他不知道这样的纵容到底是对是错,可他却知道,他终于可以抱抱她了。
躺在她身边,将她拥入怀中,几天的功夫,她已经瘦得皮包骨头,好似稍稍用一点力气她就会碎掉一般。
铃儿,给我一点时间,也给自己一点时间好吗?不要让自己这么辛苦,七七不会因为你的辛苦而回来,南宫绝更不会因为你的辛苦而放弃报复,你的辛苦除了会让我心痛,最终不过是麻痹自己的手段而已。
够了,足够了。
西域商队从金坦出发已经有几天的时间了,走时虽然经历了拓跋九霄给予的不愉快,但是拿了银票的他们还是多少平衡了些。
几十人的队伍分坐在几辆马车上,大胡子与小胡子则各乘一匹马,这是队长才有的待遇。
白色的队伍浩浩荡荡地行进在往西的大路上,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干回老本行,替商人运货。
大胡子观察着四周的动静,对小胡子说:
“奇怪了,你说这一路上咱们过了多少关卡,有很多好像都是临时加设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把气氛搞得这么紧张?”
小胡子说:
“估计是抓逃犯用的吧,你管它做什么,只要不影响咱们回去做生意就行了。”
“说起生意……”
大胡子边说边往四周看了看,像在找人,
“你说这都过去这么多天了,那天晚上的那个人怎么还不出现?咱们不会是被他骗了吧?”
“切,骗?兄弟,你没拿到钱吗?既然拿了钱就不叫骗,那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小胡子拍了拍大胡子的胸口,
“再说,他出不出现又何妨?你还怕咱们没生意做吗?别的不说,单凭咱们帮蓝衣运了三年的货而没出现过任何意外,这一点,就会让那些商家蜂拥而来。”
小胡子的眼中现出得意的神色。
大胡子点点头,若有所思地说:
“我真是不得不佩服这个小丫头片子,你说她到底什么来头?上到国主,下到沙匪,都把她当菩萨一样供着,这话说回来,这些年咱们都是托了她的福啊!”
“是啊,这一点我也是不得不承认。”
小胡子感叹着,
“不过今后她可不是咱们的东家了,以后虽然还是可以打着她的旗号,但咱们还是小心为上啊!”
大胡子认证地点头:
“我倒是希望那天晚上的人会再出现,不管咋说,他有钱,何况我看他谈吐不凡,应该不是个凡人,跟着他,说不定咱们还能赚大钱。”
小胡子看着他,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
“只是不知道那人现在在哪,还会不会再出现啊!”
话音落下,队伍里一个白布遮面的人抬起头,精锐的眼中闪过一丝邪恶的光。
“前面是个镇子,今晚咱们就在这里歇息吧。”
大胡子指着前方的小镇说。
进入镇子,这支白色的队伍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因为异域的打扮,还因为人数众多。
百姓自然地给他们让出一条路,主动退到两边,对他们议论纷纷。
在人群当中,两个黑衣人的眼神看起来与众人大为不同,两人一边谨慎地审视着这些人,一边低声议论道:
“你说南宫绝会不会混入到商队中?”
“这个……”
另一人思考片刻道,
“当时这支商队虽然是国主亲自放行,但是依国主的命令,已经对其中的人一一检查过了,并没有问题。何况南宫绝带着孩子,一个四岁的孩子,想要藏起来也并非易事。”
“这倒是,我看他们的马车简陋,就算有孩子也没办法藏。”
“走吧,不要在这些人身上浪费时间了,找孩子要紧。”
两人嘀咕着往远处走去,没有人注意到队伍当中那双邪恶的眼睛,此刻正得意地笑着。
就像大胡子与小胡子说的,南宫绝并非泛泛之辈,他聪明、狡诈,为了达到西去的目的,他先是游说商队出走,自己则在暗中观察,待商队经过重重关卡,离金坦越来越远后,他才混入队伍,一路同行至此。
商队的打扮特别有利于他隐藏身份,一件能遮住脸的披风再好不过。
至于七七……他暗自冷笑,如果把七七带在身边,他自然走不了多远就会被发现,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分开走,就像现在。
他坐在马车上微抬目光,望向队伍后面的一辆马车,那是一辆由一位老者和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所赶的马车,破旧的车帘里是一位抱着患有天花病儿的母亲,只是……那个孩子在几天前就已经死了,可惜因为他得了天花,所以没有人敢靠近,也就不会有人发现他只是个摆设。
那老者很听话地依照他的吩咐,每天用烈酒和凤仙花浸泡孩子的尸体,所以即使在这样温暖的春天,孩子的尸体依旧不会腐烂。
七七……想到她,就会让他不由自主地想到林铃儿。
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她不仅长得像母亲,就连个性也是如出一辙。
!!
他突然大喊一声,所有跪在地上的人皆是一抖,不仅身抖,心抖得更厉害,以为他会像一头暴怒的猛兽般一发不可收拾,谁料他却硬是压下了自己的脾气,降低了音量,耐着性子说,
“七七我来找,你需要做的只是耐心等待,不要做伤害自己的事。”
“伤害自己?如果伤害自己就能换回我的七七,我宁愿把自己伤得体无完肤!”
她双眼赤红,指着地上的侍卫,
“你们快过来绑我,把我吊起来,听到没有?”
就在她说话时,她看到拓跋九霄在向她靠近,她警惕地往后退去,
“你别想再像昨晚那样对待我,别想囚禁我,别想关住我!我知道,你是这里的王,他们不会听我的话……好,我不吊了,我自己出去找,我要自己出去找我的七七,她一定在某个地方等着我,她一定在等着我去救她……”
说到这,她突然定住了,一动不动地听了一会,才道,
“你听,她在叫我,她在叫妈咪,她说她害怕,她说她好想好想妈咪,她需要我,我要去找她,现在就去……”
看着她,拓跋九霄终是忍不住落了泪,心疼得抽搐,为女儿,为她。
她对眼前的一切都视而不见,越过他,越过所有人,跑下了城防,跑出了午门。
“国主,主子她……”
小英子傻眼了,主子真的疯了吗?
一直站在拓跋九霄身后的钱业使劲抹着眼泪,见状忙道:
“国主,奴才这就派人跟着主子,您放心吧。”
钱业下了城防,小英子随后也跑了下去,紧追林铃儿而去。
拓跋九霄站在城防上,看着只要看到孩子就扑上去确认的林铃儿,潸然泪下。
他不会再关着她,她想要做什么就让她去做吧,只要能让她心里好受些,除了离开他。
一整天,林铃儿滴水未尽,死士营的人一直在暗中保护她,小英子紧随其后,他也在远远地看着她,看着她一步一步地寻找着七七,看着她越走越慢,看着她摇摇欲坠,看着她晕倒在地。
最后,他抱起精疲力尽的她,一步一步地走回王宫,亲手将她放在景慈宫的床榻上。
她太累了,不过这样也好,如果身体的累能带走她心中的痛,那么便让她这样累下去吧。
他帮她脱了鞋子,一双美玉般的脚如今长满了血泡,她是怎样用这双脚走了这一天!
命人放了洗澡水,他抱着昏睡的她泡进了热水中,帮她洗脸,帮她缓解这一天的不适,叫御医来帮她治疗脚伤,给她针灸、按摩,一切能在她昏睡时做的事,他都帮她做好。
他阻挡不了她的脚步,便做她最坚强的后盾。
翌日,林铃儿刚刚起床就跌倒了,脚上的伤痛得她站不起来。
小英子心疼得直掉眼泪,却不敢让她看到,将她扶到桌边坐下,她道:
“主子,吃点东西吧,昨天您一天没吃东西了,这样下去身子会受不了的。”
小英子的好言相劝再一次被忽略不计,林铃儿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往门口走去,她好像脱离了现实,不知疼痛,与周围的人没有交流,心里只装着一个人、一件事,那就是七七。
这么多天,小郑子一直愧疚得不敢见她,那天晚上,七七是跟他睡在一起的,他连死的心都有了。
可是听说了林铃儿的事,他再也躲不下去了,林铃儿拉开门就看到他站在门口,可她却像没看到一样,撞开他继续往外走。
“主子,您吃点东西吧,不吃东西,哪有力气继续找七七啊?”
他的声音带着哭腔,以为这个理由能打动林铃儿,可她却没有停下脚步,仍然固执地走着自己的路。
不过两天的时间,本就娇小的身子好像整整瘦了一圈,单薄得一阵风都能把她吹倒似的。
拖着这样一副身子,三天滴水未尽,靠着一双长满血泡的脚,她愣是走遍了金坦城的大街小巷,翻遍了每家每户,终于病倒了。
站在床前看着昏迷不醒的她,霄深深地吸了口气,他不知道这样的纵容到底是对是错,可他却知道,他终于可以抱抱她了。
躺在她身边,将她拥入怀中,几天的功夫,她已经瘦得皮包骨头,好似稍稍用一点力气她就会碎掉一般。
铃儿,给我一点时间,也给自己一点时间好吗?不要让自己这么辛苦,七七不会因为你的辛苦而回来,南宫绝更不会因为你的辛苦而放弃报复,你的辛苦除了会让我心痛,最终不过是麻痹自己的手段而已。
够了,足够了。
西域商队从金坦出发已经有几天的时间了,走时虽然经历了拓跋九霄给予的不愉快,但是拿了银票的他们还是多少平衡了些。
几十人的队伍分坐在几辆马车上,大胡子与小胡子则各乘一匹马,这是队长才有的待遇。
白色的队伍浩浩荡荡地行进在往西的大路上,他们的目标很明确,干回老本行,替商人运货。
大胡子观察着四周的动静,对小胡子说:
“奇怪了,你说这一路上咱们过了多少关卡,有很多好像都是临时加设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把气氛搞得这么紧张?”
小胡子说:
“估计是抓逃犯用的吧,你管它做什么,只要不影响咱们回去做生意就行了。”
“说起生意……”
大胡子边说边往四周看了看,像在找人,
“你说这都过去这么多天了,那天晚上的那个人怎么还不出现?咱们不会是被他骗了吧?”
“切,骗?兄弟,你没拿到钱吗?既然拿了钱就不叫骗,那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小胡子拍了拍大胡子的胸口,
“再说,他出不出现又何妨?你还怕咱们没生意做吗?别的不说,单凭咱们帮蓝衣运了三年的货而没出现过任何意外,这一点,就会让那些商家蜂拥而来。”
小胡子的眼中现出得意的神色。
大胡子点点头,若有所思地说:
“我真是不得不佩服这个小丫头片子,你说她到底什么来头?上到国主,下到沙匪,都把她当菩萨一样供着,这话说回来,这些年咱们都是托了她的福啊!”
“是啊,这一点我也是不得不承认。”
小胡子感叹着,
“不过今后她可不是咱们的东家了,以后虽然还是可以打着她的旗号,但咱们还是小心为上啊!”
大胡子认证地点头:
“我倒是希望那天晚上的人会再出现,不管咋说,他有钱,何况我看他谈吐不凡,应该不是个凡人,跟着他,说不定咱们还能赚大钱。”
小胡子看着他,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
“只是不知道那人现在在哪,还会不会再出现啊!”
话音落下,队伍里一个白布遮面的人抬起头,精锐的眼中闪过一丝邪恶的光。
“前面是个镇子,今晚咱们就在这里歇息吧。”
大胡子指着前方的小镇说。
进入镇子,这支白色的队伍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因为异域的打扮,还因为人数众多。
百姓自然地给他们让出一条路,主动退到两边,对他们议论纷纷。
在人群当中,两个黑衣人的眼神看起来与众人大为不同,两人一边谨慎地审视着这些人,一边低声议论道:
“你说南宫绝会不会混入到商队中?”
“这个……”
另一人思考片刻道,
“当时这支商队虽然是国主亲自放行,但是依国主的命令,已经对其中的人一一检查过了,并没有问题。何况南宫绝带着孩子,一个四岁的孩子,想要藏起来也并非易事。”
“这倒是,我看他们的马车简陋,就算有孩子也没办法藏。”
“走吧,不要在这些人身上浪费时间了,找孩子要紧。”
两人嘀咕着往远处走去,没有人注意到队伍当中那双邪恶的眼睛,此刻正得意地笑着。
就像大胡子与小胡子说的,南宫绝并非泛泛之辈,他聪明、狡诈,为了达到西去的目的,他先是游说商队出走,自己则在暗中观察,待商队经过重重关卡,离金坦越来越远后,他才混入队伍,一路同行至此。
商队的打扮特别有利于他隐藏身份,一件能遮住脸的披风再好不过。
至于七七……他暗自冷笑,如果把七七带在身边,他自然走不了多远就会被发现,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分开走,就像现在。
他坐在马车上微抬目光,望向队伍后面的一辆马车,那是一辆由一位老者和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所赶的马车,破旧的车帘里是一位抱着患有天花病儿的母亲,只是……那个孩子在几天前就已经死了,可惜因为他得了天花,所以没有人敢靠近,也就不会有人发现他只是个摆设。
那老者很听话地依照他的吩咐,每天用烈酒和凤仙花浸泡孩子的尸体,所以即使在这样温暖的春天,孩子的尸体依旧不会腐烂。
七七……想到她,就会让他不由自主地想到林铃儿。
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她不仅长得像母亲,就连个性也是如出一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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