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淡淡道:

    “那样才会引起骚搔动。”

    她突然感觉自己好蠢,也突然感到身边这个男人的形象又瞬间高大上了几分,这才叫智慧、城府!

    “哦。”

    她沉沉地应了声,随后开心地将头靠在霄的身上,一颗心随着马车一起奔跑起来。

    很快,他们追上了商队的人,挑开车帘,前方密密麻麻的白色斗篷很是显眼,旁边有几个身穿兵服的人跟着他们,周围路过的百姓都纷纷侧目,这场面还颇为壮观。

    “停车停车。”

    林铃儿叫着,刚想钻出马车,又想到什么,回头对霄说,

    “你在车里等我。”

    霄的眉头微皱,随后点了点头。

    她得了便宜般地笑笑,摸了摸他的头:

    “嗯,真乖。”

    他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瞪着她。

    她吐了吐舌头,立即从马车里钻出,站在车头,朝前方挥手大喊起来:

    “喂,等一下……大胡子,小胡子,你们都停下,我来了!”

    高亢而嘹亮的声音在这大道上响起,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包括前方的商队。

    穿着白色斗篷的人纷纷回过头,听声音,应该是那个年纪不大,却很有本事的女子,其实他们当中有很多人都是暗暗佩服她的,可是看脸,为什么不是她?

    “大胡子,这声音好像是蓝老板,可是她人呢?”

    有些人明明看见了站在马车上朝他们挥手的女子,可偏偏认不出来。

    他们这些人是陆续加入商队、使商队不断壮大的,起初各个小商队都有各自的队长,整个队伍并没有一个像样的队长,但随着日子渐长,整个队伍当中的两个人渐渐受到大家的推举,成了不是队长的队长,那便是大胡子和小胡子。

    大胡子身强体壮,蓄着满脸的络腮胡子,模样很是凶悍;小胡子则在下巴上留着一挫山羊胡,身材很是瘦削,却带着些书生气,像是个账房先生。

    之所以推举这两人,是因为大胡子能武,小胡子能文,两人的这一特点在商队里都是最出众的,搭配起来很能解决问题。

    走在最前面的大胡子也听到了这个声音,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回过头时,林铃儿正从马车上跳下来,她早看见了大胡子的位置,直接朝他跑过去。

    她一口气跑到大胡子面前,呵呵笑着,气喘吁吁地打起了招呼:

    “嗨,大胡子,好久不见。”

    大胡子看着她不一样的脸,听着她熟悉的声音,满脸的疑惑:

    “你是……”

    林铃儿这才想起自己的脸已经变回来了,不再是从前的蓝衣。

    没办法,那张脸不在手上,她来之前也忘了这回事,只能硬着头皮承认:

    “我是蓝衣,你们的蓝老板,不会这么快就把我忘了吧?”

    大胡子上下打量起她,之前她假扮阿依木入宫,用的也是蓝衣的脸,因为没有人见过阿依木,所以她并不需要易容,可是如今她露出了本来的容貌,反倒被人误解了。

    “你是蓝衣?”

    眼前的女子与蓝衣确实有几分相像,但像归像,毕竟不是,倒是一样的好看,天仙般美丽,

    “蓝衣可不是长成你这个样子的。”

    林铃儿不好意思地笑笑:

    “抱歉,有些事你们不知道,所以也难怪认不出我。嗯……是这样的,之前的我,是经过易容的,我找了最好的易容师帮我变了张脸,现在的我,才是真正的我。所以,你一定要记住我现在这张脸,以后在路上遇到,咱们也好打个招呼。”

    “易容?”

    大胡子不解地拢起了浓眉,

    “为什么要易容?”

    “因为……”

    “算了,不用跟我解释,我也不想听。”

    大胡子抬手制止了她,脸色很是清冷,

    “我就当你真的是蓝衣,我们可真是好久不见了!”

    他的话中讽刺意味明显,还带着些许责怪。

    跟了她三年,那是因为她的商队最安全,不会让他们丢了性命,当然她也算是比较大方,从来不会拖欠工钱,更不会克扣商队。

    可是如今,他们桥归桥,路归路,商队本来就是独立的,不帮她运货还可以帮别人运货,他没有必要再跟她客气。

    林铃儿一听这口气,便知大胡子为什么会不告而别了。

    她收敛了笑容,诚心诚意地说:

    “大胡子,我应该跟你、跟兄弟们道歉的,是我乐不思蜀,这段时间忽略了你们,对不起。”

    听了她的话,周围的几个人都纷纷议论起来,纳闷她怎么会是蓝衣,也纳闷她如今过着怎样的生活,进了王宫便乐不思蜀,当真是被国主给看上了么?

    “都给我安静。”

    大胡子听见周围的议论声很不高兴,大喝一声之后,果然安静了下来。

    这时,小胡子从队伍里走了出来,尖瘦的下巴就像把锥子,比任何一个锥子脸都锥,见了林铃儿,他先是一怔,随后笑着道:

    “易容术,我倒是听说过,只是从未见过,如今也算是开了眼界。”

    微顿,他仔细端详了林铃儿的脸,接着说,

    “蓝衣,道歉不道歉的,免了,我们不在乎。兄弟们在乎的是工钱,这一趟,咱们可是跟着你没少走路啊,从高昌到这里,可比咱们运一趟货物走的路多多了,谁知你到了这里便对咱们不闻不问,这可真是伤了兄弟们的心。对于咱们而言,时间就是金钱,你在这里乐不思蜀,咱们可待不住,你有人养了,咱们可还得靠自己才能混口饭吃,所以兄弟们这才决定出走。本想着你有了大靠山,就不会再理会我们这些人了,而且你的靠山咱们也惹不起,这才决定工钱不要了,干脆一走了之。没想到,你还真的出现了,真是让人……有点感动呢!”

    小胡子说话时,脸上始终带着笑,只是这笑在听了这样的话后,多半也是种讽刺吧。

    林铃儿本是诚心诚意来道歉、清算工钱的,而且她也想好了,这些人跟了她这么久,如果能让霄帮帮他们就帮帮他们,可是如今看来,似乎没有这个必要了。

    果然,商人最是无情,什么都跟利益挂钩,三年了,他们说走就走,可以连招呼都不打,更别谈什么感情了。

    她勉强扯了扯唇角,说:

    “我还以为……我还以为你们最起码会有一点点舍不得呢。”

    说着,她的泪腺打开,眼圈渐渐红了。

    大胡子冷哼一声,视若无睹:

    “舍不得?舍不得什么?若真要说舍不得,我还真是有点舍不得你差了我们的那些工钱呢!怎么,你这么着急赶来,是不是来给我们送钱的?”

    林铃儿的眼睛眨呀眨的,生生把眼泪给眨干了,再抬头时又是一个明亮的笑容:

    “是,我是来给你们送钱的。你们跟着我辛苦了三年,这最后一次,我不能让你们空着手离开。”

    提到钱,小胡子眼睛发亮,捋了捋下巴上的山羊胡,声音也软了几分: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来好好算算这笔账,往常……”

    “不用算了!”

    小胡子话未说完,一个冰冷的声音划破空气,直击每个人的耳膜,

    “这个够不够?”

    话音落下,只见一张薄薄的纸不知从何处飞来,刷地一下从小胡子的脸上划过,钉入了对面酒楼的柱子上。

    大胡子、小胡子、林铃儿,连同周围的人都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却见小胡子的脸上被划开了一寸长的口子,真真是皮开肉绽,鲜血顺着脸颊往下流淌,样子很是恐怖。

    “啊……”

    林铃儿惊得捂住了嘴巴,将那声惊叫掩入了口中。

    接着,刚才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

    “跟她道歉。”

    小胡子捂着脸,把手拿到眼前一看,满手的鲜血,红得刺目。

    脸上的疼痛让他浑身发抖,此时已是吓出了一身的冷汗,他捂着脸东看西看,就是没找到人,他很怕再受到袭击,于是慢慢地矮下了身子,连头都不敢露了。

    大胡子忿忿不平,立刻吼道:

    “谁,谁?是好汉就站出来!”

    好汉?

    用这两个字来形容他,实在是太不贴切了,别人不知道此人是谁,林铃儿还会不知道么?

    单凭那冷得好像挂了冰茬的声音,便一定是那位冷漠无情的国主了。

    可是,她不敢说出来,她的男人给人家毁了容,她身为家属,怎么逃避责任?到头来,道歉的人还是她吧?

    于是,她寻着那张纸滑过的路径走了过去,从柱子上小心翼翼地拔出来,不得不说,霄真可怕,一张这么轻、这么薄的纸片居然能被他用来伤人,若是他手再偏一点,是不是就会划破小胡子的喉咙了?

    还未来得及把纸片拿到眼煎看,大胡子就走过来一把夺下,脸色难看得像是被乌云易了容。

    “银票?一万两?”

    当看到上面的数额时,大胡子的眼睛已经撑到了不能再大的程度,他从没见过这么大数额的银票,还有这伤人的手法,实在是令人胆寒。

    这张银票还未在他的手中捂热,只见刷地一道白光闪过,划过他拿着银票的手背,再次钉入了那根柱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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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有件事跟大家说明一下,最近家里有事,所以更新都会比平时晚一些,还会出现时而一更、时而两更的情况,但不会断更,所以请各位追文的亲继续支持小王妃,你们的支持就是最大的动力,虽然这话很老套,但这就是事实。咳咳,说明完毕,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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