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宫回去后,林铃儿连夜召集了穆耳等人,将这件事告诉了大家。
“什么?冥王不再是冥王,变成了天盛国主?”
朱固力第一个有所反应,三年未曾回过中原了,对于中原的变化他最关心的是斯南,因为阿莫礼曾经答应过他,倘若三年后他打算回斯南做生意,他一定会鼎力支持,所以每次林铃儿的商队往返时那短暂的相见,他都会向商队的人打听阿莫礼的情况,得知他已登基成为国主,他那心情美丽得跟花儿一样。
可如今这是什么情况,另一位王爷也成了国主,还成为了中原最大国的国主,昨天他刚刚给阿莫礼送了消息,如果有一天被这位国主知道了,他不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不不不,不对,如今这位国主要娶高昌国的公主,那就是说他已经忘了林铃儿母女了,如此一来,他只要劝说林铃儿不要回去找他,还是把她往阿莫礼的身边推更好。
朱固力接着说:
“师妹,他、他也太不像话了,我不管他是国主还是王爷,总之才三年未见,他这就把你忘了,不仅忘了,女人都找到西域来了,他可真是左手江山,右手美人,享尽了齐人之福啊!难为了师妹你,居然为他守身如玉三年!不行,师妹,师兄看不下去了,对,就趁这次,你给公主做了嫁衣,也彻底断了回去找他的念头,从今往后,你们天各一方,永不相见。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人有的是,今后咱们找个比他好一万倍的,也找个国主,我就不信,我师妹还非他不嫁了?”
话音刚落,坐在他身边的小郑子使劲拍了他的胸口一下:
“喂,小胡子,你说的什么屁话?现在还不知道事情的原委,你就让蓝衣另嫁他人?还也嫁个国主?哪来的国主,我倒是问问你,你相中哪位国主了?”
朱固力不服气地一拍桌子,吹胡子瞪眼:
“怎么就没有国主了?难道这世上就他一位国主?据我所知,斯南的三世子也登基当了国主,虽然在众臣的逼迫下娶了几位妃子,但他至今未娶王后,那王后之位是给谁留的,不言而喻!”
小郑子一揪他的胡子,咬着牙说:
“哎呦喂,你对阿莫礼的事还真是门儿清啊,怎么着,你那么关心他,你怎么不去嫁给他?”
朱固力疼得直咧嘴,只能去抓小郑子的头发:
“死太监,你给我松手,松手!”
“我偏不松,我倒是想问问,你为什么那么关心阿莫礼,他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为他说话?你这个叛徒……”
两人他揪着胡子,他抓着头发,眼看着就要扭打在一起,林铃儿“砰”的一拍桌子,瞪着眼睛斥道:
“行了,别闹了!”
众人皆是一愣,她已经很久没发火了,这三年来她的脾气好了很多,对周围的人和事都很宽容,可是今天她怒了,由此可见拓跋九霄对她的影响之大,时隔三年仍然不减。
小郑子最在乎她的感受,于是率先松了手,将朱固力推到了一边,朱固力也放开了他,整理起自己的衣服,气得鼓鼓的。
“蓝衣,王爷绝不是那种朝三暮四的人,我可以用脑袋担保,这当中一定有什么误会。”
无论过了多久,拓跋九霄在穆耳心中的地位都是无可取代的,他就像一种信仰,一种不可被侵犯、不能被玷污的信仰。
小郑子理了理头发,怒气未平,刚才也是因为生气才借着朱固力撒气的,这怒气当然是针对拓跋九霄:
“误会?”
他冷笑起来,
“哼,说什么狗屁误会,一个月后公主就要嫁过去了,这是误会吗?和亲,和亲你懂不懂?那是两国之间的盟约,不是闹着玩的!当初跟我们蓝衣爱得死去活来、海誓山盟,全特么是假的,混蛋,大混蛋!”
“郑和!”
穆耳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大叫道,
“你敢辱骂王爷?”
小郑子也不甘示弱,腾地站了起来:
“王爷?人家现在是天盛国主了,我特么就骂他了,怎么着?混蛋,王-八-蛋!”
“你……我宰了你!”
穆耳嘴上功夫不行,最后总是动作最快的一个,他冲过去揪住小郑子的衣领就扬起了石块般的拳头,作势就要打下去。
“住手住手住手!”
林铃儿快要被他们气疯了,捂着耳朵烦躁地连喊三声,
“你们要打出去打,打死一个少一个,都别来烦老娘!”
穆耳的手悬在了半空中,拳头紧了又紧,最后还是放下了。
他一把推开小郑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好,无奈地重重叹了口气:
“唉!妹子,对不起,我太冲动了!”
说着,他愧疚地狠打了自己一个嘴巴,
“我这脾气怎么就不能改改?真是没用,当年若不是因为我冲动,你也不会落得如今这样的下场,都怪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让你为难,都怪我!”
他握紧拳头重重地砸在了桌面上,时至今日,想起当初的事,仍是自责不已,说着,他又啪啪连打了自己两个耳光。
见状,小郑子皱了皱眉头,虽然刚与穆耳发生过争执,但是这几年大家在一起相依为命,早就把彼此当成了自己的亲人,谁的心里都清楚,今天这种状况都是因为大家心急,谁也不是有意要针对谁,如今看穆耳如此,小郑子也是替他心疼。
他的嘴巴咕哝了两下,囫囵道:
“这又不是你一个人的错,若论错,咱们大家都有错,谁让蓝衣太在乎咱们呢!”
“好了,都别说了。”
林铃儿长吁出一口气,三年都过去了,她不想让大家总是因为这件事自责,若是追根溯源,还是她连累了大家呢。
一时间,大家都静默了下来,拓跋九霄要娶高昌国的公主了,这件事就像根刺一样扎在了每个人的心上,恐怕今晚注定是个无眠夜了。
“蓝衣,你打算怎么办,就这样放任自流吗?”
良久之后,小郑子终是忍不住问道,
“容我说句不该说的,男人有的是,如果这个负了你,你可以再找,可是七七的亲爹却只有一个,她本应该是郡主,如今更应该是高高在上的公主殿下,不是普通的市井小儿,无论如何,我不能当她一辈子的爹,等她长大了,总有一天会发现,我、我是个太监,我不想让她因为我遭受别人的白眼,我、我更希望她是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有更好的生活,更好的前程……”
林铃儿知道,小郑子是想让七七认祖归宗,他是真的为她好,可那是不可能的,如果拓跋九霄当真负了她,她怎么可能把七七交给他?她不是古代人,什么认祖归宗这回事她根本不在乎,她在乎的只是跟女儿在一起,她要的只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分离。
朱固力还想说些什么,可是想到刚才小郑子的反应,想想还是做罢了,如果七七当真认祖归宗了,那也算不错,如此一来,林铃儿便更有机会回到阿莫礼身边,如果她当了王后,自然不会亏待了他这个师兄的,果真如此,他睡觉都要笑醒了。
穆耳低垂着头,桌下,小英子紧紧握着他的手安慰着他。
又是一阵静默,穆耳说道:
“妹子,你别听他们瞎说,这件事还是你自己拿主意。我只想告诉你,不管你做出什么决定,我们都会跟着你,我们全家人的命都是你的,我们不怕死,只要是为了你,我们做什么都愿意!”
说罢,他看了一眼小英子,小英子拼命地点头,眼中已蓄满了泪。
林铃儿的心情低落极了,脑子里也乱极了,她低声喃喃道:
“大家都回去吧,容我想一想。”
大家都心疼地看着她,然后默默地离开了。
就像穆耳说的,没有人能替她做决定,他们能做的只是陪在她身边,拿命来保护她们母女俩,陪她伤心、陪她难过,可他们毕竟不是她,也代替不了她。
屋子里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林铃儿起身走到床边坐下,轻轻地抚摸着七七白白嫩嫩的小脸,他们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儿,难道他都忘了吗?
七七长这么大,连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都不知道,是不是太可怜了?
如果他忘了她,不再爱她,她可以原谅,可是如果他连女儿都忘了,连自己是一个父亲都不记得,她绝对不能原谅。
就算他要娶别的女人,她也应该让他知道,他还有个七七,关于七七,她倒要问问他,他打算怎么办?
还有,她不能白白等了这三年,他们之间的事,必须有个了结,今后就算各奔东西,也要将他们的过去完完整整地划上句号,这才是她的风格!
这一晚,她提起笔,在纸上画出了一幅设计图,一气呵成,这是她为阿依木设计的嫁衣,是她设计过的最华美的礼服,她真的很想知道,当他在新婚之夜揭下新娘的盖头时,会不会一眼就爱上她!R1154
“什么?冥王不再是冥王,变成了天盛国主?”
朱固力第一个有所反应,三年未曾回过中原了,对于中原的变化他最关心的是斯南,因为阿莫礼曾经答应过他,倘若三年后他打算回斯南做生意,他一定会鼎力支持,所以每次林铃儿的商队往返时那短暂的相见,他都会向商队的人打听阿莫礼的情况,得知他已登基成为国主,他那心情美丽得跟花儿一样。
可如今这是什么情况,另一位王爷也成了国主,还成为了中原最大国的国主,昨天他刚刚给阿莫礼送了消息,如果有一天被这位国主知道了,他不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不不不,不对,如今这位国主要娶高昌国的公主,那就是说他已经忘了林铃儿母女了,如此一来,他只要劝说林铃儿不要回去找他,还是把她往阿莫礼的身边推更好。
朱固力接着说:
“师妹,他、他也太不像话了,我不管他是国主还是王爷,总之才三年未见,他这就把你忘了,不仅忘了,女人都找到西域来了,他可真是左手江山,右手美人,享尽了齐人之福啊!难为了师妹你,居然为他守身如玉三年!不行,师妹,师兄看不下去了,对,就趁这次,你给公主做了嫁衣,也彻底断了回去找他的念头,从今往后,你们天各一方,永不相见。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人有的是,今后咱们找个比他好一万倍的,也找个国主,我就不信,我师妹还非他不嫁了?”
话音刚落,坐在他身边的小郑子使劲拍了他的胸口一下:
“喂,小胡子,你说的什么屁话?现在还不知道事情的原委,你就让蓝衣另嫁他人?还也嫁个国主?哪来的国主,我倒是问问你,你相中哪位国主了?”
朱固力不服气地一拍桌子,吹胡子瞪眼:
“怎么就没有国主了?难道这世上就他一位国主?据我所知,斯南的三世子也登基当了国主,虽然在众臣的逼迫下娶了几位妃子,但他至今未娶王后,那王后之位是给谁留的,不言而喻!”
小郑子一揪他的胡子,咬着牙说:
“哎呦喂,你对阿莫礼的事还真是门儿清啊,怎么着,你那么关心他,你怎么不去嫁给他?”
朱固力疼得直咧嘴,只能去抓小郑子的头发:
“死太监,你给我松手,松手!”
“我偏不松,我倒是想问问,你为什么那么关心阿莫礼,他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为他说话?你这个叛徒……”
两人他揪着胡子,他抓着头发,眼看着就要扭打在一起,林铃儿“砰”的一拍桌子,瞪着眼睛斥道:
“行了,别闹了!”
众人皆是一愣,她已经很久没发火了,这三年来她的脾气好了很多,对周围的人和事都很宽容,可是今天她怒了,由此可见拓跋九霄对她的影响之大,时隔三年仍然不减。
小郑子最在乎她的感受,于是率先松了手,将朱固力推到了一边,朱固力也放开了他,整理起自己的衣服,气得鼓鼓的。
“蓝衣,王爷绝不是那种朝三暮四的人,我可以用脑袋担保,这当中一定有什么误会。”
无论过了多久,拓跋九霄在穆耳心中的地位都是无可取代的,他就像一种信仰,一种不可被侵犯、不能被玷污的信仰。
小郑子理了理头发,怒气未平,刚才也是因为生气才借着朱固力撒气的,这怒气当然是针对拓跋九霄:
“误会?”
他冷笑起来,
“哼,说什么狗屁误会,一个月后公主就要嫁过去了,这是误会吗?和亲,和亲你懂不懂?那是两国之间的盟约,不是闹着玩的!当初跟我们蓝衣爱得死去活来、海誓山盟,全特么是假的,混蛋,大混蛋!”
“郑和!”
穆耳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大叫道,
“你敢辱骂王爷?”
小郑子也不甘示弱,腾地站了起来:
“王爷?人家现在是天盛国主了,我特么就骂他了,怎么着?混蛋,王-八-蛋!”
“你……我宰了你!”
穆耳嘴上功夫不行,最后总是动作最快的一个,他冲过去揪住小郑子的衣领就扬起了石块般的拳头,作势就要打下去。
“住手住手住手!”
林铃儿快要被他们气疯了,捂着耳朵烦躁地连喊三声,
“你们要打出去打,打死一个少一个,都别来烦老娘!”
穆耳的手悬在了半空中,拳头紧了又紧,最后还是放下了。
他一把推开小郑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好,无奈地重重叹了口气:
“唉!妹子,对不起,我太冲动了!”
说着,他愧疚地狠打了自己一个嘴巴,
“我这脾气怎么就不能改改?真是没用,当年若不是因为我冲动,你也不会落得如今这样的下场,都怪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让你为难,都怪我!”
他握紧拳头重重地砸在了桌面上,时至今日,想起当初的事,仍是自责不已,说着,他又啪啪连打了自己两个耳光。
见状,小郑子皱了皱眉头,虽然刚与穆耳发生过争执,但是这几年大家在一起相依为命,早就把彼此当成了自己的亲人,谁的心里都清楚,今天这种状况都是因为大家心急,谁也不是有意要针对谁,如今看穆耳如此,小郑子也是替他心疼。
他的嘴巴咕哝了两下,囫囵道:
“这又不是你一个人的错,若论错,咱们大家都有错,谁让蓝衣太在乎咱们呢!”
“好了,都别说了。”
林铃儿长吁出一口气,三年都过去了,她不想让大家总是因为这件事自责,若是追根溯源,还是她连累了大家呢。
一时间,大家都静默了下来,拓跋九霄要娶高昌国的公主了,这件事就像根刺一样扎在了每个人的心上,恐怕今晚注定是个无眠夜了。
“蓝衣,你打算怎么办,就这样放任自流吗?”
良久之后,小郑子终是忍不住问道,
“容我说句不该说的,男人有的是,如果这个负了你,你可以再找,可是七七的亲爹却只有一个,她本应该是郡主,如今更应该是高高在上的公主殿下,不是普通的市井小儿,无论如何,我不能当她一辈子的爹,等她长大了,总有一天会发现,我、我是个太监,我不想让她因为我遭受别人的白眼,我、我更希望她是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有更好的生活,更好的前程……”
林铃儿知道,小郑子是想让七七认祖归宗,他是真的为她好,可那是不可能的,如果拓跋九霄当真负了她,她怎么可能把七七交给他?她不是古代人,什么认祖归宗这回事她根本不在乎,她在乎的只是跟女儿在一起,她要的只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分离。
朱固力还想说些什么,可是想到刚才小郑子的反应,想想还是做罢了,如果七七当真认祖归宗了,那也算不错,如此一来,林铃儿便更有机会回到阿莫礼身边,如果她当了王后,自然不会亏待了他这个师兄的,果真如此,他睡觉都要笑醒了。
穆耳低垂着头,桌下,小英子紧紧握着他的手安慰着他。
又是一阵静默,穆耳说道:
“妹子,你别听他们瞎说,这件事还是你自己拿主意。我只想告诉你,不管你做出什么决定,我们都会跟着你,我们全家人的命都是你的,我们不怕死,只要是为了你,我们做什么都愿意!”
说罢,他看了一眼小英子,小英子拼命地点头,眼中已蓄满了泪。
林铃儿的心情低落极了,脑子里也乱极了,她低声喃喃道:
“大家都回去吧,容我想一想。”
大家都心疼地看着她,然后默默地离开了。
就像穆耳说的,没有人能替她做决定,他们能做的只是陪在她身边,拿命来保护她们母女俩,陪她伤心、陪她难过,可他们毕竟不是她,也代替不了她。
屋子里静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林铃儿起身走到床边坐下,轻轻地抚摸着七七白白嫩嫩的小脸,他们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儿,难道他都忘了吗?
七七长这么大,连自己的亲生父亲是谁都不知道,是不是太可怜了?
如果他忘了她,不再爱她,她可以原谅,可是如果他连女儿都忘了,连自己是一个父亲都不记得,她绝对不能原谅。
就算他要娶别的女人,她也应该让他知道,他还有个七七,关于七七,她倒要问问他,他打算怎么办?
还有,她不能白白等了这三年,他们之间的事,必须有个了结,今后就算各奔东西,也要将他们的过去完完整整地划上句号,这才是她的风格!
这一晚,她提起笔,在纸上画出了一幅设计图,一气呵成,这是她为阿依木设计的嫁衣,是她设计过的最华美的礼服,她真的很想知道,当他在新婚之夜揭下新娘的盖头时,会不会一眼就爱上她!R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