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过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说全部杀掉,或者男的杀掉女的强掉,最坏的就是先强后杀了,不管哪种方式方法,她都不想发生,怕得要死。
安全第一,保命要紧,这个人生信条到什么时候都适用。
朱固力的表情瞬间变得紧张起来,眼睛溜着四周,好像沙匪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一样。
见他这样,林铃儿也跟着紧张起来,大眼睛滴溜溜地转着,赶紧将七七护在怀里。
“这一带的沙匪主要分为两个帮派,一个叫沙鹰,一个叫驼帮。沙鹰就是我说的比较讲究的一种沙匪,有商队经过,他们一般只挑最富裕的商队,只要货不伤人,货是劫一半留一半,这算是比较好的结果,有时遇到他们心情不好、或者商队拼命反抗的时候,也许会只留下一成,或者一件不留全部抢走,但无论如何,他们不会杀人。驼帮里的人,那就是与畜牲无异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如果遇到他们,货就不能要了,咱们只管逃命,能逃得掉算咱们命大,逃不掉的,那命运可就不好说了……”
虽然头顶太阳烤得人发焦,但林铃儿还是听得直打哆嗦,她一把揪住了朱固力的衣领,咬牙质问道:“该死的朱古力,你事先怎么不告诉我这里的沙匪这么不是人?”
朱固力被扯得差点从骆驼上掉下来,待稳住了身形才揪起了眉头说:“我告诉你了呀,我说沙漠里经常有沙匪出没……”
“你是说过有沙匪,但也没说沙匪是这样抢劫的啊?你早告诉我这些,我就不来了!妈淡,老娘只是想来旅游,不是来送命的!”
她的心都揪起来了,想了想,又问,“咱们现在回去还来不来得及?”
“回去?”
朱固力瞪大了眼睛,“师妹,你在开玩笑吧?这沙漠已经过半了,你要回去?如果没有带路的,咱们是绝对回不去的,在沙漠里迷路跟遇上沙匪没什么两样,只有死路一条。我劝你还是安心往前走,祈祷不要遇上沙匪比较好吧!”
“那要怎样才能不遇上沙匪啊?”
林铃儿的声音还在空旷的沙漠里传播,朱固力已经扔下她往队伍前面跑去了,“喂……”
她捏紧了细弱的小拳头,却不敢大声招呼,不停地往四下里看着,生怕自己的一言一行哪里不对就把沙匪给招来,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沙鹰,驼帮,她在心里默念着这两个匪帮的名字,然后开始闭上眼睛祈祷不要遇上他们,就算遇也遇到沙鹰吧,起码他们不会杀人,就算劫货也会给留点,如果一毛不留她这趟丝绸之路可不是白走了?
一边祈祷,她一边回忆着自己穿越过来后的经历,有苦有甜,有幸运也有不幸,总结起来,好像各占一半,本来还想凭着这种概率来推测一下会不会遇上沙匪,只是这样的结果真的是很难理出个头绪啊。
她开始设想如果遇到沙匪后自己该怎么办,第一条肯定是要保护七七,然后再……谁知想着想着,只听一阵呼啸声由远及近地传来。
她马上睁开了眼睛,循着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远处黄沙四起,骆驼踏在沙漠里那独有的闷响越来越近,连绵起伏的沙丘后方,一群人若隐若现,她仿佛看到了长刀折射出的寒光,挥舞着朝商队奔来。
“不是吧,我绝对不是乌鸦嘴,他们不是沙匪……上帝保佑,上帝保佑……”
她还在不停地喃喃着,手臂却不由得收紧,将七七紧紧地护在怀里。
“快跑啊,沙匪来啦……”
前面不知是谁喊了一嗓子,所有人都乱套了,喊叫声响成一片,丢下货物,只顾逃命。
她是在祈祷,祈祷沙匪不会出现,怎么他们这么不禁念叨,念着念着居然来了?
没有人知道来的是沙鹰还是驼帮,不管是谁,首要的事情当然是保命。
穆耳和小郑子、朱固力赶紧朝她和小英子靠了过来。
“蓝衣,快、快跑!”
穆耳大叫一声。
“都从骆驼上下来,下来!”
朱固力大叫着,“他们会抢骆驼,不能骑,不能骑了!”
在数不清的沙匪面前,谁都不敢造次,就算穆耳伤好了,可是已经有了前车之鉴,他再不敢自己一个人逞强而让所有人都陷入危险。
三个男人连拉带拖着她和小英子母女四人,拼着命地随着人流跑,就算摔倒了吃了一嘴沙子也不敢停下脚步。
沙匪的动作很快,片刻功夫就赶到了商队所在的地点。
沙匪住在沙漠里,却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在哪,从来没有人能找到他们的踪迹,他们就像沙漠中的沙子,能成群结队地出现,也能像沙子一样容入尘间,消失不见。
他们了解沙漠的地形,所以能成为沙漠的主人,他们总能精准地找到商队所在,是因为从商队进入沙漠开始,就已经被他们的人盯上了,他们知道哪个商队最大、最有钱,那总会成为他们重点抢掠的对象。
奔跑,不停地奔跑,林铃儿摔了好几个跟头,吃了一嘴沙子,最后终于逃到了一座沙丘的后面,跟所有人一样躲了起来。
偷偷看着这群沙匪,他们个个人高马大,身强体壮,到了商队近前,他们先是瞥了一眼众人逃跑的方向,然后像看自家东西一样,逐一在货物当中翻找起来,似乎在寻找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不知是谁说了一句:“是沙鹰,只要货不要人。”
看来是个对这里很熟悉的人,“上次遇到驼帮,我侥幸埋在沙子里装死才逃过一劫,后来因为缺水差点走不出沙漠,多亏遇到沙鹰的人给了我水喝,才拼死走了出来。”
林铃儿好奇地往那人的方向看去,只见是个中年男子,皮肤被晒得又黑又红,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
“沙匪还会救人?”
她好奇地问。
那人也不看她,只是始终看着那群沙匪,颇有感触地说道:“唉,我到现在也很怀疑那次遇到的是不是沙匪,只听他们都叫他大当家的,我想应该是沙鹰的大当家苍鹰吧!”
“我也听说过这个人,好像是挺仗义的。”
另一人附和道。
林铃儿缩缩肩膀,不管是否仗义,都是一个土匪,能好到哪里去?
她只但愿这些人赶紧拿了东西走人,只要不伤他们的性命,怎么都好。
却没想到,一个跟她一样第1次走上这条路的人却沉不住气了,那是个年轻人,看样子刚刚二十出头,见沙匪把它的骆驼连同货物一起牵走,一样未留,他急红了眼睛,腾地站了起来。
“你们算什么强盗?盗亦有道,不是说至少会留下一半吗?为什么他们的都留了,就把我的全部拿走?那是我的全部家当啊……”
年轻人的声音颤抖着,听得出他有多心疼、多恐惧,全部家当都没了,那就意味着不仅这趟丝绸之路白走了,就算走出去,他也将一无所有,对于一个穷人来说,这便是把他逼上了绝路。
所有人的心都提了起来,林铃儿更是吓得整颗心都揪成了团,赶紧朝他摆手:“喂,你趴下,赶快趴下啊!东西没了不要紧,我有,我给你,保命要紧,别连累了大家……”
她是又气又急,可那人好像根本没听见她说什么,他连命都不打算要了,还在乎是否会连累别人吗?
“我求求你们了,别抢我的东西,那是我的命啊……”
年轻人居然走上沙丘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林铃儿气得直咬牙,其他人也跟着愤怒了,年轻人的举动无疑会引起沙匪的注意或者反感,一旦沙匪将目标转移到这些人身上来,那样的后果谁能承担得了?
“趴下,趴下,你个王八蛋……”
正当众人愤怒地咒骂他时,那群沙匪中的几个已经骑着骆驼向他们走来了。
“王八蛋,沙匪来了,你称心如意了?滚去送死吧!”
不知是谁一边咒骂着,一边干脆将那年轻人推下了沙丘,这个时候,才最是能看清人性的时候。
年轻人从沙丘上滚落下去,几个沙匪也正巧走到了他的身边。
他们停下脚步,居高临下地睨着年轻人,这时,一股液体从年轻人的身下流了出来,他被吓尿了。
“哈哈哈……”
见他这般模样,几个沙匪相互看看,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狂妄至极,周围的沙粒都被震得颤动起来。
“二当家的,就他这副怂样还敢跟咱们叫嚣?”
沙匪来了,真的来了,与他们近在咫尺,林铃儿虽然怕,却也十分好奇,这是她生平第1次与强盗离得这样近,好想看看,好想。
这样想着,她悄悄地露出了两只眼睛,只见说话的是一个秃头,他的腰间系着一把弯刀,面相凶狠,一双眼睛好似带着火焰,狠毒之色从他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流淌出来。
“四当家的,人家已经尿了,你就别再雪上加霜了。”
这位说话的应该就是二当家的了,他留着披肩长发,头上好像插着动物的骨头,虽然长得五官端正,可是那几根骨头让他瞬间变成了变太态。
安全第一,保命要紧,这个人生信条到什么时候都适用。
朱固力的表情瞬间变得紧张起来,眼睛溜着四周,好像沙匪随时都有可能出现一样。
见他这样,林铃儿也跟着紧张起来,大眼睛滴溜溜地转着,赶紧将七七护在怀里。
“这一带的沙匪主要分为两个帮派,一个叫沙鹰,一个叫驼帮。沙鹰就是我说的比较讲究的一种沙匪,有商队经过,他们一般只挑最富裕的商队,只要货不伤人,货是劫一半留一半,这算是比较好的结果,有时遇到他们心情不好、或者商队拼命反抗的时候,也许会只留下一成,或者一件不留全部抢走,但无论如何,他们不会杀人。驼帮里的人,那就是与畜牲无异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如果遇到他们,货就不能要了,咱们只管逃命,能逃得掉算咱们命大,逃不掉的,那命运可就不好说了……”
虽然头顶太阳烤得人发焦,但林铃儿还是听得直打哆嗦,她一把揪住了朱固力的衣领,咬牙质问道:“该死的朱古力,你事先怎么不告诉我这里的沙匪这么不是人?”
朱固力被扯得差点从骆驼上掉下来,待稳住了身形才揪起了眉头说:“我告诉你了呀,我说沙漠里经常有沙匪出没……”
“你是说过有沙匪,但也没说沙匪是这样抢劫的啊?你早告诉我这些,我就不来了!妈淡,老娘只是想来旅游,不是来送命的!”
她的心都揪起来了,想了想,又问,“咱们现在回去还来不来得及?”
“回去?”
朱固力瞪大了眼睛,“师妹,你在开玩笑吧?这沙漠已经过半了,你要回去?如果没有带路的,咱们是绝对回不去的,在沙漠里迷路跟遇上沙匪没什么两样,只有死路一条。我劝你还是安心往前走,祈祷不要遇上沙匪比较好吧!”
“那要怎样才能不遇上沙匪啊?”
林铃儿的声音还在空旷的沙漠里传播,朱固力已经扔下她往队伍前面跑去了,“喂……”
她捏紧了细弱的小拳头,却不敢大声招呼,不停地往四下里看着,生怕自己的一言一行哪里不对就把沙匪给招来,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沙鹰,驼帮,她在心里默念着这两个匪帮的名字,然后开始闭上眼睛祈祷不要遇上他们,就算遇也遇到沙鹰吧,起码他们不会杀人,就算劫货也会给留点,如果一毛不留她这趟丝绸之路可不是白走了?
一边祈祷,她一边回忆着自己穿越过来后的经历,有苦有甜,有幸运也有不幸,总结起来,好像各占一半,本来还想凭着这种概率来推测一下会不会遇上沙匪,只是这样的结果真的是很难理出个头绪啊。
她开始设想如果遇到沙匪后自己该怎么办,第一条肯定是要保护七七,然后再……谁知想着想着,只听一阵呼啸声由远及近地传来。
她马上睁开了眼睛,循着声音的方向看去,只见远处黄沙四起,骆驼踏在沙漠里那独有的闷响越来越近,连绵起伏的沙丘后方,一群人若隐若现,她仿佛看到了长刀折射出的寒光,挥舞着朝商队奔来。
“不是吧,我绝对不是乌鸦嘴,他们不是沙匪……上帝保佑,上帝保佑……”
她还在不停地喃喃着,手臂却不由得收紧,将七七紧紧地护在怀里。
“快跑啊,沙匪来啦……”
前面不知是谁喊了一嗓子,所有人都乱套了,喊叫声响成一片,丢下货物,只顾逃命。
她是在祈祷,祈祷沙匪不会出现,怎么他们这么不禁念叨,念着念着居然来了?
没有人知道来的是沙鹰还是驼帮,不管是谁,首要的事情当然是保命。
穆耳和小郑子、朱固力赶紧朝她和小英子靠了过来。
“蓝衣,快、快跑!”
穆耳大叫一声。
“都从骆驼上下来,下来!”
朱固力大叫着,“他们会抢骆驼,不能骑,不能骑了!”
在数不清的沙匪面前,谁都不敢造次,就算穆耳伤好了,可是已经有了前车之鉴,他再不敢自己一个人逞强而让所有人都陷入危险。
三个男人连拉带拖着她和小英子母女四人,拼着命地随着人流跑,就算摔倒了吃了一嘴沙子也不敢停下脚步。
沙匪的动作很快,片刻功夫就赶到了商队所在的地点。
沙匪住在沙漠里,却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在哪,从来没有人能找到他们的踪迹,他们就像沙漠中的沙子,能成群结队地出现,也能像沙子一样容入尘间,消失不见。
他们了解沙漠的地形,所以能成为沙漠的主人,他们总能精准地找到商队所在,是因为从商队进入沙漠开始,就已经被他们的人盯上了,他们知道哪个商队最大、最有钱,那总会成为他们重点抢掠的对象。
奔跑,不停地奔跑,林铃儿摔了好几个跟头,吃了一嘴沙子,最后终于逃到了一座沙丘的后面,跟所有人一样躲了起来。
偷偷看着这群沙匪,他们个个人高马大,身强体壮,到了商队近前,他们先是瞥了一眼众人逃跑的方向,然后像看自家东西一样,逐一在货物当中翻找起来,似乎在寻找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不知是谁说了一句:“是沙鹰,只要货不要人。”
看来是个对这里很熟悉的人,“上次遇到驼帮,我侥幸埋在沙子里装死才逃过一劫,后来因为缺水差点走不出沙漠,多亏遇到沙鹰的人给了我水喝,才拼死走了出来。”
林铃儿好奇地往那人的方向看去,只见是个中年男子,皮肤被晒得又黑又红,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痕迹。
“沙匪还会救人?”
她好奇地问。
那人也不看她,只是始终看着那群沙匪,颇有感触地说道:“唉,我到现在也很怀疑那次遇到的是不是沙匪,只听他们都叫他大当家的,我想应该是沙鹰的大当家苍鹰吧!”
“我也听说过这个人,好像是挺仗义的。”
另一人附和道。
林铃儿缩缩肩膀,不管是否仗义,都是一个土匪,能好到哪里去?
她只但愿这些人赶紧拿了东西走人,只要不伤他们的性命,怎么都好。
却没想到,一个跟她一样第1次走上这条路的人却沉不住气了,那是个年轻人,看样子刚刚二十出头,见沙匪把它的骆驼连同货物一起牵走,一样未留,他急红了眼睛,腾地站了起来。
“你们算什么强盗?盗亦有道,不是说至少会留下一半吗?为什么他们的都留了,就把我的全部拿走?那是我的全部家当啊……”
年轻人的声音颤抖着,听得出他有多心疼、多恐惧,全部家当都没了,那就意味着不仅这趟丝绸之路白走了,就算走出去,他也将一无所有,对于一个穷人来说,这便是把他逼上了绝路。
所有人的心都提了起来,林铃儿更是吓得整颗心都揪成了团,赶紧朝他摆手:“喂,你趴下,赶快趴下啊!东西没了不要紧,我有,我给你,保命要紧,别连累了大家……”
她是又气又急,可那人好像根本没听见她说什么,他连命都不打算要了,还在乎是否会连累别人吗?
“我求求你们了,别抢我的东西,那是我的命啊……”
年轻人居然走上沙丘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林铃儿气得直咬牙,其他人也跟着愤怒了,年轻人的举动无疑会引起沙匪的注意或者反感,一旦沙匪将目标转移到这些人身上来,那样的后果谁能承担得了?
“趴下,趴下,你个王八蛋……”
正当众人愤怒地咒骂他时,那群沙匪中的几个已经骑着骆驼向他们走来了。
“王八蛋,沙匪来了,你称心如意了?滚去送死吧!”
不知是谁一边咒骂着,一边干脆将那年轻人推下了沙丘,这个时候,才最是能看清人性的时候。
年轻人从沙丘上滚落下去,几个沙匪也正巧走到了他的身边。
他们停下脚步,居高临下地睨着年轻人,这时,一股液体从年轻人的身下流了出来,他被吓尿了。
“哈哈哈……”
见他这般模样,几个沙匪相互看看,哈哈大笑起来,那笑声狂妄至极,周围的沙粒都被震得颤动起来。
“二当家的,就他这副怂样还敢跟咱们叫嚣?”
沙匪来了,真的来了,与他们近在咫尺,林铃儿虽然怕,却也十分好奇,这是她生平第1次与强盗离得这样近,好想看看,好想。
这样想着,她悄悄地露出了两只眼睛,只见说话的是一个秃头,他的腰间系着一把弯刀,面相凶狠,一双眼睛好似带着火焰,狠毒之色从他身上的每一个毛孔流淌出来。
“四当家的,人家已经尿了,你就别再雪上加霜了。”
这位说话的应该就是二当家的了,他留着披肩长发,头上好像插着动物的骨头,虽然长得五官端正,可是那几根骨头让他瞬间变成了变太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