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侍卫拱手、虔诚地道:“冥王在上,请受小人一拜,只要冥王给兄弟们一条活路,兄弟们今后定然誓死效忠冥王……啊!”

    话未说完,只见南宫清风手起剑落,割断了此人的脖子,鲜血刹那间喷溅出来,染红了白玉台阶。

    “背叛者,死!!!”

    南宫清风的白色龙袍被侍卫的鲜血染红,他咬牙切齿,想用这种方式维护他最后的尊严,却不知,这种滥杀无辜的行为触怒了早已对他心怀怨恨的大邱士兵,大家都憋着一口气,胸腔剧烈地起伏。

    在他执政期间,没有人敢说一句违背他的话,忤逆者,死!谏言者,死!哪怕是一个眼神稍有差池,死!

    这样的君王,谁能拥戴?此刻这些人能围在他身边,不过是因为恪守己任,难道真的是为了他?

    士兵们的怒火很容易被吴用发现了,他看了拓跋九霄一眼,似在征求他的意见。

    拓跋九霄没有说什么,而是暗暗点头。

    吴用冷笑一声,立刻趁热打铁道:“所有大邱士兵听着,从现在开始,活捉南宫清风者,赏黄金百两,投诚者,一率优待,与瓦倪士兵一视同仁,如若同南宫清风一样,负隅顽抗者,杀无赦!”

    话音落下,所有大邱士兵为之一震,相互间看了看,随后默契地纷纷起身,朝南宫清风稳步踱去。

    正阳殿外杀机四伏,南宫清风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退下!都给我退下!”

    他的脸上溅了士兵的血,原本整齐的发被狂风吹乱,九旒冕歪歪斜斜地戴在头上,狼狈的样子甚至有些滑稽,“你们想干什么?谋逆者,死……”

    没有人听他的,士兵们一拥而上,不费吹灰之力便将他制服,在他们眼里,他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帝王,不过一个阶下囚、待人宰割的羔羊而已。

    众人反剪着他的手臂,推着他下了台阶,直到逼他跪在拓跋九霄的面前,还有人气愤地摘下了他的九旒冕,大有一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架势。

    失去了九旒冕与众人拥护的南宫清风,哪还有国主的威严,俨然一个瘦弱的老头儿,只是他那双千年不变的眼,依然能寻到阴谋家的影子。

    他憋足了劲儿想站起来,却几次被士兵们按下。

    愤恨地抬起头,眼前是居高临下睨着他的拓跋九霄,天上的乌云成了他的背景,一身银色铠甲迸发着寒光,那头银色的发随风舞动着,南宫清风浑身一震,为何他仿佛看到了一条银龙在乌云中穿梭狂舞,霸气、恣意、狂野,上天入地,驰骋于天下,无人匹敌!

    “不!不……不是这样的!”

    他看着他,突然嘶声大吼起来,尽管那只是一种幻象,但他仍然忍受不了这样的场面,“我是国主,我才是这天下间的霸主,你不是,不是!”

    拓跋九霄眉宇收紧,他不懂南宫清风在说什么,却知道,他赢得彻底,他征服了他的土地、他的人民、甚至他身边的侍卫,还有……他的骄傲!

    他骑在马上,展开双臂,仰天长啸:“父亲,母亲,铃儿,所有枉死在南宫清风手下的人们,我为你们报仇了,报仇了!”

    就在今天,就是此刻,一切将随着南宫清风的死而结束,一切也将随着他的死而开始!

    “你们不能杀我,不能杀我,我是大邱的国主,我是国主!”

    绝望在南宫清风的脸上蔓延开来,他的目光已经不知该落向何处,“拓跋九霄,我是穆如烟的丈夫,你敢杀我,她不会原谅你的,她一定不会原谅你的……我忘了告诉你,这一生,她最爱的人是我,如烟最爱我,如烟爱的人是我……”

    拓跋九霄缓缓收回动作,蔑视着南宫清风,如今这样的话已经刺激不了他了,一个将死之人的垂死挣扎,他只当作陌生人一般冷眼旁观,随他去吧。

    只是人们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是南宫清风似乎不然,或许这是他最后的自欺欺人吧,他应该宽容一些。

    他不想亲自动手,尤其不想用父亲留下的玄铁鞭,因为南宫清风不够资格,他不仅会玷污这把神器,还会玷污父亲的灵魂。

    “军师,这里交给你了。”

    他只淡淡地撂下一句话,便收起玄铁鞭,旋身策马而去,身后传来南宫清风的哀嚎,于他,就像耳边刮过的风。

    他身上背着父亲的人皮鼓,就如当初背着母亲的尸体一般,父仇是一座山,在他的肩上压了二十二年,今天,终于可以卸下了,可是他的心,却没有想像般畅快。

    穿过王宫时,他的脑海里布满了与林铃儿在这里曾经拥有过的画面,他们一同刺杀云傲天,手牵手逃跑,一起混入送香房,跟着臭气熏天的粪车逃出城,在月朗星稀的夜里,她给他唱“我愿意”,在火光冲天的小渔村,她欲跳入江中随他而去……

    这半个月里,他过得浑浑噩噩,每天陪伴他的只有战争、杀戮、受伤,他不敢去想她,只能用战争来麻痹自己,否则他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随时离开,寻她而去。

    如今一切已了,他一刻也不能再等了,他要去找她,待找到她后,不管是用绳子绑,还是用铁链锁,他都会把她牢牢地拴在身边,再也不会弄丢她,再也不会。

    风云变换,不变的是时间,岁月无情地从每个人的指缝中穿过,有他的,也有她的。

    转眼间又是半月,林铃儿在丝绸之路上的旅途已经进行了一个月了,听朱固力说,从哲北到达西域中最近的高昌帝国要半年的时间,这是顺利的情况下,如果遇到什么沙暴、强盗、沼泽等等突发状况,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了。

    这一月,他们穿过了水草肥沃的平原,眼前一望无际的黄沙直逼人眼,遥远的驼铃声隐约传来。

    烈日当空,林铃儿用一块白色的纱巾将整个头包起来,只露出两只眼睛,沙漠中的太阳不是盖的,能把人活活烧死,她要提前做好准备。

    队伍在一座山脚下休息,山不高,她爬上了山顶,站在山头眺望即将进入的沙漠,她很好奇,丝绸之路上的骆驼队伍是不是跟现代历史书上看到的图片一样,如海洋一般的黄沙中,骆驼们驼着各种各样的货物排成队,在沙漠中留下一串串脚印和清晰的影子。

    用手遮挡着阳光,看到的景象让她惊叹,丝绸之路上的商人远比她想象的要多,在平原时,走得快慢尚可凭自身调节,可是到了沙漠上,任你有飞毛腿也跑不了太快,沙漠是骆驼的天下,到了这里,大大小小的商队都排成一行,遵循着前人的脚印前行,没有人敢擅自脱离队伍而去,在沙漠中迷了路,那是会要命的。

    “师妹……师妹……”

    山下,朱固力挥舞着纱巾向她招手,大概是要出发了,林铃儿朝他挥了挥手,最后看了一眼沙漠中的驼队,才往山下走去。

    想到就要进入沙漠,她竟然有些心潮澎湃,能徒步穿越一回沙漠一直是她的梦想,只是在现代的教育体制下,她每天被逼得除了学习就是学习,想要出去旅个游,不考上大学那是甭想去的,没有假期、没有休息日,她就像只拉磨的驴一样整天围着书本转圈。

    就把今天当作生命中最美妙的转折吧,她要去开辟一片新天地,哪怕那片天地中没有他。

    为了今日踏上沙漠,朱固力早在几天前就做好了准备,把马匹换成骆驼,将货物整理好搭在骆驼的身上,原来雇用的人也换成了专门驾驭骆驼的行家里手,他们的驼队有几十匹骆驼,这在丝绸之路的商队里称得上头号种子了。

    蝉儿与七七已经快一岁了,虽然还不会走路,但是比起婴儿时期已经健壮许多,林铃儿特意为她们准备了骆驼摇篮,希望她们能应付下来这次的旅途。

    “师妹,一切准备就绪,就等你一声令下了。”

    朱固力看起来很兴奋,像林铃儿这么大手笔的买卖,他从前只看别人做过,如今自己也成为这里的一员,他感到颇为自豪,并热切地盼望着将来的成果。

    林铃儿没有回头看来时的路,既然已经走到这里,便不能再回头了,留恋只会增加思念,她只能心狠。

    “蓝阔负责管理整个驼队,朱固力负责看顾货物,郑和与楚莲负责两个孩子,咱们……出发!”

    最后两个字,她说得有些艰难,尽管已经逼自己不去想,但还是有种想哭的冲动。

    不知道他怎么样了,快一年了,是已经凯旋了吗,回到没有了她和七七的冥王府,他的心情会如何?

    拓跋九霄,如果有心,请等着我,等我有了足够的力量,一定回来找你。

    请相信,离开你是逼不得已,也请相信,今日的分离是为了明日的相聚。

    我爱你!

    最后,她和着眼泪将这句话咽进肚子里,他听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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