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朱固力从马车里钻出来,仰视着她:

    “师妹,你每天早上一起来都站在这么高的地方,想什么呢?”

    林铃儿忙收起情绪,眨了几下眼睛让泪水消散,笑道:

    “站得高才看得远啊,站得高,咱们起点就高呗,你懂什么是高起点吗?”

    朱固力摇摇头、又点点头,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其实本来他是懂的,但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就变得懵懂了。

    “高起点啊,意思就是,我首先就要比别人有钱,所以到时我会赚比他们更多的钱,这样就能成就你的商业帝国了,明白了吗?”

    林铃儿侧目望向朱固力,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朱固力挠挠头,被她解释得乱七八糟,不懂也罢。

    “师妹,咱们今天就要上路了,你做好准备了吗?”

    他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林铃儿依旧望着南方,有些心不在焉:

    “哎呀,这个问题你已经说过好多遍了,不就是沙漠上经常有沙暴,还有强盗、狼群,会遭遇到很多不能预见的危险,我都知道了。”

    “你都知道了?”

    朱固力瞪着眼睛,

    “你都知道了还能这么轻松?”

    “不轻松怎么办?难道去死啊?”

    她吐槽道,

    “师兄,知道你为什么一直只能做小生意么?”

    “为什么?”

    “因为你胆子太小!”

    “哦,那依着你的意思,有多大的胆子,就能做多大的生意了?”

    朱固力有些不服气。

    林铃儿斜睨着他:

    “那是自然。扶我一把!”

    她向朱固力伸出了手,朱固力握住她,将她从马车顶上稳稳地扶了下来。

    她拍了拍手,抖落身上的灰尘,扶正头上的礼冠,身上宝蓝色的长衫让她看起来沉稳了许多,西部的阳光晒得她变黑了些,看起来倒更像一位翩翩公子了。

    “师兄,该怎么做生意,你就瞧好吧!”

    她用力一拍朱固力的肩膀,

    “你不是说西域人最喜欢咱们的丝绸吗?那就今天去集市上采购大量的丝绸,要上好的流光锦、香云纱、乔其纱、桑波缎,今后,咱们就靠它发家致富。”

    “什么?都是最贵的丝绸?”

    朱固力不敢苟同,

    “师妹,这些东西都是有钱人才穿得起的,你这样让那些买不起的人怎么办?咱们也不能光做有钱人的生意啊?”

    她一戳朱固力的脑门:

    “笨,穷人有钱让你赚吗?我说师兄啊师兄,亏你还跟阿莫礼……”

    不小心就提到了这几个字,当初朱固力的确是在阿莫礼面前说出商业帝国这样的话的,如今再想起来,还是不由得让她心生喟叹,勾唇一笑,她接着说,

    “亏你当初还夸下海口,说是要赚大钱,要创造什么商业帝国,就你这样的思维,我看也就只能卖些个狮子毛、火鼠皮了,怪不得这么多年你还在卖这些个不赚钱的小玩意儿,赶情是脑子不好使!”

    朱固力对阿莫礼也有一番自己的理解,却是与林铃儿不同,也没有那么大的成见。

    他直接无视了这三个字,思考着林铃儿的话,对她讥讽的言语不甚在意,反倒是她说的生意经让他感到震惊:

    “师妹,虽然你说的也有道理,可是这天下间哪来那么多的有钱人呐?”

    “所以说你脑子不好使呢,哪里有钱人多,咱们就往哪里卖,明白不?”

    “哪里有钱人多……”

    朱固力一拍脑袋,

    “我知道了,王宫里有钱人最多,对不对?”

    林铃儿翻了个白眼,现代没有王宫,奢侈品还卖不出去了?

    “算了,跟你讨论这件事就是浪费口水,你砍价最在行,还是帮我去集市上进货吧。”

    她说着就要跳上马车,七七也该醒了,

    “哦,对了,还得再买几辆马车,多雇几个人,帮咱们运货,这事都交给你了哈!”

    “我……”

    朱固力还想再说什么,林铃儿却已经关上了车门。

    他有些郁闷啊,跟她在一起,他不是当车夫就是当小工,哪里有老板的样子?以前一个人的时候,最起码别人还称呼他一声老板呢!

    无奈,她的话就是命令,说一不二,他也不知道自己中了什么邪,怎么那么爱听她的话?

    最后,朱固力跟小郑子去集市上买了十车上好的丝绸,又雇了三十个工人,浩浩荡荡地回来了。

    当然,买东西和雇人的钱都是林铃儿出的,那是拓跋九霄留给她的钱。

    先不说有没有行走丝绸之路的经验,光是她这个队伍,就足以让人刮目相看了。

    这条路上,有水草肥沃的平原,有地势凶险的鬼城,有狭长蜿蜒的谷地,有一望无际的沙漠,更有覆盖千年的冰雪……她不知道这一路上都会遇见些什么,她只知道自己选择了这条路,就要走下去。

    她相信“有情晴人终成眷属”,也相信“时间会改变一切”,或许过个三年五载,阿莫礼的人就会放过他,到那时,她会回来。

    也许那时的拓跋九霄不再等她,而娶了新妻,也许那时的他,还会满头银发伫立在城门上翘首盼望,等待她的归来。

    不管结果如何,她都不会后悔,这是她的选择。

    十几辆马车就这样踏上了通往西域的丝绸之路,烈日当空,地上留下了他们一串串斑驳的影子。

    日升月落,岁月如梭,半月后,原本平静的大邱王宫变成了华丽的战场。

    瓦倪大军在拓跋九霄的亲自率领下、在叶布与纪朗的里应外合下,攻入王宫,本就因为连败而士气大挫的大邱士兵被逼得节节败退,根本无法抵挡瓦倪大军猛烈的进攻,最后从各个城门口一直退到了正阳殿。

    在最后关头,南宫清风选择了与自己的王宫共存亡,没有退缩、没有逃跑。

    这一天,没有太阳,乌云黑压压地欺在头顶,狂风大作,吹得黄土漫天。

    正阳殿几十级的白玉台阶上,南宫清风头戴九旒冕,一袭白色龙袍被大风吹得狂舞,清瘦的身躯好像就要被掀翻,可他却偏偏像钉在了地上,纹丝不动。

    大邱士兵们死的死、逃的逃,剩下一些忠坚之士,此刻通通围在了南宫清风身边,刀剑一致对外,看那架势是打算与南宫清风共存亡。

    拓跋九霄身穿银色铠甲骑在战马上,他手持玄铁鞭,伟岸英武的身躯与他的父亲如出一辙,若不是那一头银发,这当真就是拓跋冲再世!

    即便死到临头,南宫清风依然不改一身傲骨,他居高临下冷然地瞪视着拓跋九霄,丝毫不见畏惧之色。

    这一天,终于来了。

    在他知道拓跋九霄是拓跋冲与穆如烟的儿子后,他就应该预料到这一天,只是谁都以为他已经死在了北江中,没想到,他居然如此命大!

    更令他想不到的是,他用兵之神,毫不逊色于他的父亲,原以为他率领的瓦倪大军不出一月便会全军覆没,却没想他居然战无不胜,一路直捣黄龙。

    这样的男人,他恨,却也惜,就像当年的拓跋冲。

    若不是为了穆如烟,他今天也许不会站在这里,更不会有机会让拓跋九霄用玄铁鞭指着他,逼他交出这里的一切!

    “穆九霄……哦不,应该是拓跋九霄才对。”

    南宫清风眯着双眸,隔着几十级台阶,隔着重重烟尘,冷笑着盯紧拓跋九霄,

    “没想到,孤还能与你再见,真是缘分匪浅。”

    拓跋九霄策马立在台阶末端,身后是上万瓦倪大军,刀斧手、弓箭手,整齐地排列着,如一只只拉满的弓,蓄势待发。

    一头银发在狂风中飘舞着,任黄沙漫天、乌云蔽日,他依然故我,天神一般屹立不倒,炯然的眸直逼南宫清风,如千年的冰山、万年的熔岩,似要毫不犹豫地将人吞噬。

    他手持玄铁鞭,另一手则摸到背后,再缓缓伸出,手上已然多了一只双面鼓。

    血红的颜色,斑驳的肉色鼓面,让南宫清风为之一震,瞳孔瞬间紧缩。

    这是用拓跋冲的人皮做成的鼓,一直挂在城门口,为的是警告世人,尤其是那些狼子野心的阴谋家,想要勾结外敌、谋朝篡位者,这就是他们的下场。

    岂不知,这面被南宫清风冠以冠冕堂皇警言绝句的鼓,就是他自己的真实写照。

    拓跋九霄握着鼓耳的手在收紧、颤抖,他终于可以拥抱父亲了,终于可以为父报仇!

    “南宫清风,本王来终结与你之间的孽缘,是你自己动手,还是本王给你个痛快?”

    他没有过多的言语,到了最后一刻,他的心反而平静下来,事到如今,他已经没有了小时候刚刚得知此事的怒与恨,这件事横亘在他的心里,就如吃饭睡觉一样平常。

    “慢着!”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数以万计的瓦倪大军身后传出,南宫清风循声看去,只见一个双腿残废之人坐在轮椅上,被一个年轻人推到了近前。

    倒是上官无用,就算拖着带伤的身体,也要亲眼目睹南宫清风惨烈的结局。

    “南宫清风,别来无恙啊?”

    说罢,上官无用颤抖着手,生生从脸上撕掉一层薄薄的面具。

    南宫清风双拳倏地捏紧:

    “吴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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