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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帅的营帐里,随军的郎中正在为拓跋九霄的伤口换药,他被奉为战神不假,可他终究是人,不是神,也会受伤。

    从出征大邱之后,他的身上又添了几道新伤,这一次在与大邱的军队交锋时,他不慎被大邱的一名副将用剑划伤了胸口,对他而言虽是小伤,可是对于整个瓦倪军队而言,他哪怕少了一根汗毛,也够所有人紧张一阵子的。

    只是这一次,那把剑不仅划伤了他的胸口,还将他一直放在胸口的荷包也划破了,他颇为恼怒,几乎是下意识地挥起玄铁鞭,一鞭击在了对方的胸口,可想而知,那名副将便再没能站起来。

    郎中包扎过后,又叮嘱了几句,才出了营帐。

    他将衣服披上,精壮的上身被掩在了白色的薄衫之下,透过敞开的衣襟,依然不难看到漂亮的腹肌。

    调整了一下呼吸,缓解着伤口带来的疼痛,他随后将一只握拳的手拿到眼前,摊开,一只精巧的荷包呈现在眼前。

    这是林铃儿送给他的,里面不仅有那只已经瘪掉的铃铛,还有她的一缕青丝。

    只可惜,荷包已经破损了,她的青丝也有部分被割断,心一阵酸疼。

    眼前放着早已命人准备好的针线,这恐怕是他有生以来第1次碰这些只有女人才会用的东西。

    放眼整个军营,自然是没有一名女性,他只能也必须自己动手,因为是她送的,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他都不想让别人碰一下。

    从未想过,自己会有这样一天,变得婆婆妈妈,竟然会拿起针线做女红,若是让外面的将士们知道了,不知会笑成什么样子。

    将荷包放在桌上,他看了针线半天,似乎在分辨针的大头和小头的区别,然后才拿起来,五根修长的手指竟然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拿好这根细细的针。

    握是握不住的,只能用手指捏了又捏,最后终于搞明白了,将大头朝上,又拿起线比划了半天,试了又试,这才将线穿过了针眼,做完这一切,他的额头已经见了细密的汗珠。

    一只只会握兵器的大手,此时却捏着一枚细细的缝衣针,可想而知那场面有多让人忍俊不禁。

    本以为备好了针线就差不多大功告成了,于是他另一只手拿起了荷包,就这样一针扎了下去,然后拉出……不幸的是,那线没有缝住破口,而是被原封不动地拉了出来,所以,他的人生第一针,居然是失败的。

    汗……如果林铃儿在场,不知道会笑成什么样。

    他的眉头一皱,凭他一个杀敌无数、拿过无数兵器的战神,能被这小小的针线活难住?

    于是乎,他屏息凝神,又一针扎下去,拉出,再一针扎下去,拉出,再扎……经过无数次的挣扎之后,他终于发现了针线活的秘密,那就是要在线的末尾打一个死结。

    这个重大发现让他顿时信心倍增,笨拙地在线的末尾打了结之后,又一针下去,这线终于留在了荷包里。

    呼……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原来做针线活比打仗还难,怪不得林铃儿那个小笨蛋总是做不好,终于可以理解了。

    喘了口气,他准备扎下第二针,谁料穆雨突然挑开帐帘闯了进来,惊得他手一抖,针穿透荷包直接扎进了他的掌心。

    疼痛袭来,他却无暇顾及,赶紧将手背到了身后,脸上恢复了一惯的冰冷:

    “你的胆子越来越大了,夜闯主帅营帐,不怕本王把你当成刺客宰了?”

    这句冷酷的话背后,是一只抽冻动着的大手,针正好扎在他的掌心里,把荷包也一同钉在了上面,他的手掌只能摊开,这怪异的造型若是被穆雨看到不知要怎么想他这位王爷呢。

    穆雨自知有错,忙跪了下来,郑重道:

    “禀王爷,末将有错,任王爷责罚,可事出紧急,末将才……”

    “好了,别废话,说。”

    拓跋九霄不耐地打断了他,他不知道他的手有多疼啊。

    “是。”

    穆雨道,

    “禀王爷,刚才巡逻的士兵抓到一个在营地周围鬼鬼祟祟的人,末将本来怀疑是大邱的奸细,可是一问才知……”

    “别吞吞吐吐的。”

    “是,一问才知他不是大邱的奸细,而是斯南的三世子阿莫礼派来的人。”

    阿莫礼?这不是一个让人愉快的名字,拓跋九霄想了想,命令道:

    “带进来。”

    “是。”

    穆雨应声下去了,拓跋九霄赶紧把针拔了出来,鲜红的血液渗出,在掌心凝成了晶莹的血珠。

    他无暇顾及,迅速穿好衣服,阿莫礼派人来是何缘故?是公,是私,他不得而知,只是直觉上,与林铃儿有关,但他宁愿是公事,也不想从他的嘴里得到任何关于林铃儿的消息。

    大脑飞速地运转着,他思考着阿莫礼派人来的种种可能,只是桌上,那只还带着针线的荷包,他却忘了收起来……

    很快,人被带到。

    营帐内,他一袭绛紫色的长袍挺身而立,银发折射着烛火,迸发出寒冷的光芒,眸光冷静而犀利,直视着跪在面前的人:

    “阿莫礼派你来的?”

    沉静的声音,却充满了震慑人心的威严,让人不敢直视。

    来人着一袭黑衣,此时已经湿透,不知在雨中默默窥探了多久。

    闻言,他壮着胆子抬头看了他一眼,只是刚刚撞上他暗沉的目光,便马上紧张地低下了头,似在思忖着该如何答话。

    被抓来这里,就要做好被处死的准备。

    穆雨在身后重重地推了一下黑衣人的后脑:

    “王爷问话,赶紧回答,否则让你有命来,没命回!”

    威胁果然管用,黑衣人老老实实地跪在地上,半天才战战兢兢地说:

    “回、回王爷的话,奴才的确是世子爷派来的。”

    能自称是奴才,起码证明此人不是寻常百姓,只有官家的人才会受过此等训教。

    拓跋九霄没有想像中的暴跳如雷,反而是平静地坐了下来,如话家常一般问道:

    “他派你来做什么,说吧?”

    既然此人这么容易就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必是经过阿莫礼授意的,有备而来,所以想要他的话不用严刑逼供,你只需问,他便会答。

    果然,黑衣人很老实地说:

    “世子爷让我捎句话给王爷,他说,王爷给不了名分的女人,他要了,连同孩子也一并带走,今后,这个女人和她的孩子,就由他来照顾。”

    “你说什么?”

    拓跋九霄眸光一紧,他想到了此事会与林铃儿有关,却没想到阿莫礼敢做到这一步,这个消息着实撼动了他的心神。

    黑衣人继续说:

    “世子爷还说,他不如你,要江山不要美人,他为了美人,宁可舍弃江山。”

    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呈到了拓跋九霄面前,

    “这是世子爷让奴才交给王爷的,他说,女人和孩子他都照顾得很好,请王爷放心。”

    拓跋九霄一把抓起黑衣人呈上来的东西,这是一个红色的小布包,打开来,里面是一条手帕和一个小小的肚兜,上面都用拙劣的绣工绣着铃铛,他怎么会不认得,这东西正是林铃儿和七七的。

    拿到鼻下闻了闻,虽然辗转人手,上面却依然带着他日思夜想的味道,属于她的味道。

    “王爷,这狗奴才一定在说谎,铃儿姑娘和小郡主分明好好地待在冥王府里,前几日太子爷还派人送来消息,说小郡主又长大了一些,已经会满地爬了,铃儿姑娘还给她买了波斯地毯,怎么可能转眼间就被阿莫礼带走了?这不可能!”

    穆雨笃定地说,随后气急败坏地一把抓起黑衣人,用剑抵着他的颈就往后退去,

    “说,到底是什么人派你来的?一定是南宫清风派来的奸细,想要扰乱王爷的心神……”

    黑衣人失去平衡,被逼得不停地往后退,直到撞上桌角才停下来,整个身体被压在了桌面上。

    “将军、将军饶命,奴才只是奉命来送信,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啊,将军饶命……”

    “好,既然你说阿莫礼已经将铃儿姑娘和小郡主带走了,那我问你,他们现在人在何处?”

    穆雨逼问着。

    黑衣人的声音颤抖着,脸色已经吓得发白:

    “奴才、奴才只知道世子爷已经将姑娘和郡主带到了斯南,具体是什么地方,奴才实在不知啊……”

    “你不知道?”

    穆雨将剑压得更近了,

    “你不知道他们在哪,阿莫礼如何派你来送信?漏洞百出,还想欺骗王爷?”

    “呃……”

    黑衣人的颈已经渗出了血丝,他这才惶恐地道,

    “别杀我,别杀我,我说我说。”

    他看着穆雨赤红的眼睛,又看了看拓跋九霄,只见他面不改色,冷漠得好像此事与他无关,只是紧握着手帕与肚兜的手还是出卖了他,

    “世子爷带着铃儿姑娘与小郡主,此时正在……正在斯南的一个小镇上,世子爷说,今后他不再做什么世子了,他要与他的女人与孩子共度余生……”r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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