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女芳菲 作者:夜雨惊荷

    第214章 雀占鸠巢,强取豪夺

    庶女芳菲 作者:夜雨惊荷

    第214章 雀占鸠巢,强取豪夺

    芳菲拧着眉头,听小童这话就透着不对劲儿的地方。什么是老办法呢?显然以前用过了多次,至少不是一二次。

    就见老道远远的点头,看着徒弟的眼神里尽是满意之色,嘴角难掩笑意:“你这小脑瓜儿,关键时刻,还有几分机灵劲儿。”

    小童一听,立即奋勇起来:“师傅,以往都是大师兄为您老分忧解难,今晚,可否叫徒弟我试试身手。”

    “你?你行吗?”

    小童一拍胸脯:“师傅尽管放心,咱虽没有十分把握,可见师兄耍的次数多了,自然有几分见解,何况......”他眼睛瞄着芳菲,笑嘻嘻道:“何况不是还有小师妹在嘛!我俩联手,吓死这帮人。”

    老道欣然应允,见事情交代妥当,转眼跃上房梁,顷刻间就失去了踪影。

    芳菲狐疑的盯着小童:“你又要出什么鬼主意?”

    小童神神秘秘冲芳菲勾勾手:“还真叫你说对了,就是鬼主意。咱们俩晚上拉着鹤轩大哥在这山神庙里装一把鬼,别瞧师兄这人的人品不怎么样,可脑瓜子还是数一数二精明的,他屋子里不少好东西,都是装神弄鬼来的。我去‘借’来,晚上能不能震慑住这帮带刀护卫......可就看师妹你的本事了。”

    芳菲想了想,不赞同的摇头:“这件事只咱们师兄妹俩上阵就好,不要牵连上佟大哥。”

    小童翻了个白眼,酸溜溜道:“知道,知道!你心疼他嘛!”

    “四丫头!”一阵熟悉的声音在二人背后响起,芳菲不用回头都知道是哪一个。等她瞧着大步翩翩,直奔自己而来的大老爷时,违心挂上一抹假笑:“父亲!”

    闵朝宗见小女儿身边还有个童子时,脚步顿了顿,随即露出一副和颜悦色的样子:“你们......”

    “父亲,这是我的二师兄。”

    闵朝宗轻颔首。旋即开口道:“四丫头,你把你那间屋子收拾出来,晚间我就委屈委屈,住在西厢吧。”

    芳菲一怔:“父亲住西厢?”

    闵朝宗见她迟疑。立即板着脸,不悦道:“怎么?舍不得?哼,四丫头,你如今虽然跟了老神仙学艺,可也别忘了,你终究还是我的女儿,我们闵家的姑娘。你自小不在我身边看顾,但大太太也一视同仁,请了先生教你诗书礼仪。难道忘了《诗经》中所说,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闵朝宗的眼神之中尽是斥责、不满之意:“我若早知道你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就不该听了大太太的话,一定带你上京。”

    芳菲面无表情,只可惜。她越是表现的无所谓,闵朝宗越是心有不甘。

    依着他的心意,自己说完这一番带有羞辱性的言辞,小女儿早就该痛哭流涕,抱着自己的大腿,求着把西厢让出来与自己住。

    但是......

    这死丫头未免也太执拗了些,一句话也不肯说。

    闵朝宗怒气陡增。声调越拔越高:“你这是什么态度,怎么,莫非是觉得自己这张脸蛋治好了,又跟着老神仙学艺,性子也傲慢了起来?哼,你再有本事。[.千千听书]这辈子也都只能是我闵朝宗的女儿!”

    说着说着,举起手便要打。

    小童一见,忙用手单钳住了闵朝宗,哼了哼:“喂,我说老头儿。见你也是一把年纪了,没与你一般见识,怎么......还想在小爷的地盘上动粗?也不打量打量自己的本事!”

    闵朝宗还是头一回被人称做糟老头子,气的血气倒涌,哆哆嗦嗦开口:“黄口小儿,你,你再说一遍!”

    小童满脸不屑,手里偏还捏着一截烧的黑乎乎的柴火棍儿,他把手一扬,柴火棍儿直戳闵朝宗的鼻梁:“说就说,谁还怕了你不成?别看师妹是你的亲生闺女,不过,哈,我们这里的规矩,上面是师傅管教,下面有两位师兄看护,或是打或是骂,都与亲生爹娘不相干。老头子,你别忘了,我师妹可是签了三年卖身契的!”

    这几句话说的闵朝宗脸色忽明忽暗,晦涩的很。他小心翼翼回头,觑着正房里没人出来,忙啐道:“家门不幸,家门不幸,怎么出了你这个孽障!闵芳菲,你若还有几分良心,就把西厢挪出来与我,更不要当着万岁爷的面说什么卖身契一事。否则,我立即将你逐出闵家族谱。”

    芳菲闻言冷笑:“哦?难道父亲还没给二叔写信?”

    闵朝宗有几分难堪,他确实在一个月前寄信回富春,告诉弟弟,以庶女芳菲行为不端为借口,将其悄无声息的逐出宗族。

    回信还没收到,不过闵朝宗以为,自己的话,弟弟绝不敢不敢听。

    小童大眼睛乱转,肆无忌惮打量着这父女俩。

    瞧着闵云泽上山的时候,一个嫡兄,一个庶妹,俩人好的和一母同胞似的,小童当时还偷偷羡慕半晌,结果......怎么全不是这回事儿啊?

    亲爹,亲闺女,见面眼红,和仇人似的!

    小童心里不时闪过十七八个坏主意,打算到了后半夜,借着机会把这闵老头儿也吓个屁滚尿流。

    且说芳菲心里对大老爷早就是失望之极,半点不带期盼。她也不愿意和生父再纠葛下去,随即回到西厢,卷了铺盖就往前面正殿来。

    闵朝宗见自己大获全胜,也顾不上得意,只等芳菲一出去,立即插上门闩,将芳菲住的每一个角落仔仔细细翻找检查。

    刚刚在老道士的正房之中,饶是闵朝宗也不由得大开眼界,甚至连皇帝都说,那屋子里每一件都是真品,叫人眼花缭乱。

    闵朝宗想着,自己这个闺女好歹也是老神仙的关门弟子,总该分有几件好东西。就算没有别的,能叫闵芳菲重换新颜的丹药总该有。

    自家闺女那点子嗜好闵朝宗总以为是清清楚楚,所以翻箱倒柜时,他也只盯着那些小巧玲珑的胭脂盒子。水晶膏子,玫瑰泞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叫闵朝宗在床沿的木头缝儿里看见了那个戒指面儿大小的面膏铁盒。

    闵朝宗像只老狗一般,对着铁盒嗅了大半天。香气袭人。他就算一窍不通也猜得到这里面必定是好东西。

    “贼丫头!藏的这么深!”闵朝宗掰开铁盖,手指甲狠狠往上一舀,将所剩不多的面脂猛地扣出去四成,才要往脸上抹,忽然外面有人叫他!

    闵朝宗心肝一颤,胡乱将手指上的面脂重新蹭到铁盒里,将东西往怀里一塞,若无其事推门往外走。

    来人是皇帝心腹,带刀侍卫长马阳。此人生的女子一般白净,却是个心狠手辣。翻脸无情之辈。闵朝宗早听说,陛下还只是皇子时就与马阳传出了**。先帝对此颇为不满,临终前逼着儿子将马阳驱逐出京。

    皇帝为皇位,悉数答应,可转眼先帝一走。马阳就风风光光成了新君身边最得宠的心腹。

    对此,连圣懿皇太后都没法子。

    闵朝宗自知分量不足和马阳相比,只好陪着笑脸:“马大人,可是陛下那边有召唤?”

    马阳鼻子尖动了动,一股从未闻过的香气萦绕在鼻尖。马阳初时有些疑惑,但转念一想,这屋子是闵家小姐所住。女子都喜欢擦脂抹粉,香了些也不奇怪。

    马阳轻笑道:“万岁请闵大人去品鉴一样东西。”

    “哦?陛下还有这个雅兴?那微臣也不能错过。”

    二人进了正房,却见皇帝背手立在迎门厅的一面白墙前,身形挺拔,举目仰望。闵朝宗顺势去瞧,墙壁上悬了一副《鬼母下山图》。

    赤发碧眼的鬼母怀抱幼子。脚踩熊熊烈焰,身边尽是死去焦尸。

    相传鬼母住在南海的小虞山,又叫鬼姑神,虎龙足,蟒眉蛟目。形状奇伟古怪。她的本领更是大极了,能够产生天、地和鬼。一次就能生产十个鬼,早晨生下来,到晚上她就把她的儿子们当点心吃下肚子去。

    民间百姓都知道,鬼母下山,世道必有天灾大乱。

    须眉山上的山神庙乃是庇福之地,老神仙所住正堂,却悬着这样一副画,真叫人觉得心里毛骨悚然。

    “陛下是不是觉得这画碍眼?微臣这就摘去烧了它!”

    皇帝摆手笑道:“爱卿误会了,朕反而觉着这画极好。你且细瞧,这南海的小虞山景物蔚然深秀、空旷渺远、荒率幽寂、深厚苍茫,颇有绝世出尘之趣。鬼母更显得笔锋砥砺,乃绝世高手所绘。爱卿试想,这小小的山野之中,焉能找出如此多的旷世奇珍?”

    闵朝宗若有所思:“陛下是觉得这山中蹊跷?”

    “若朕没有猜错,此山如此妖异,必有百年前尚未出世的古墓。”

    闵朝宗倒抽口冷气:“陛下是觉得这些东西皆为盗墓所得?”

    皇帝对自己的猜测笃信不疑,他也不容别人质疑:“朕预备见见这位老神仙,太傅曾与朕说过这幅《鬼母下山图》,当时朕虽年幼,却有一事铭记。太傅曾说,此图为画仙重阳子所作,其实不然。《鬼母下山图》的画风与重阳子极其不符,所以太傅以为,重阳子所绘,不过是临摹的赝品。然而,重阳子之前无人知道此画。可见......重阳子是见过真迹的。”

    他的手轻轻抚摸在枯黄色的卷轴上,喃喃道:“朕以为,这才是《鬼母》真迹。”

    闵朝宗忙跪地叩首:“臣恭贺陛下喜得至宝。”

    皇帝笑呵呵叫马阳取下墙壁上的卷轴,珍重的擎在手中,戏语道:“都说鬼母住在南海的小虞山,说不定,此须眉山才是鬼母殒命之所。”

    闵朝宗只将此话当做戏言,皇帝得了宝贝,也有些口无遮拦,三人笑过之后,继续在老道士的屋子里东瞧西看。

    这些人上山时体力消耗巨大,除了闵朝宗,包括皇帝在内,都是习武之人,精力还较为旺盛。晚饭时,他们虽没有明说,却毫不客气的将芳菲与后来折返回的佟鹤轩当成了做饭厨子。

    佟鹤轩捉到的那只肥兔子也被抢夺了去,做了一碗麻辣兔丁端上去。

    芳菲的手艺显然很得皇帝青睐,马阳出来时便带着钦赐的一枚翡翠扳指。

    “闵四姑娘,万岁爷赞你的手艺好。只是辣子多了些,叫人不喜。”马阳笑呵呵将扳指戴在自己的拇指上,举起来与芳菲、佟鹤轩瞧:“这可是先帝赐给咱们陛下的,如今赏与四姑娘......姑娘的福气来了!”

    马阳笑的猥琐,又有些**在其中,他出了厨房,佟鹤轩的脸色可不怎么好。

    “把那扳指拿来。”

    芳菲笑着将东西递给他,佟鹤轩想也没想,将东西往熄灭的灶台灰里一丢,脸上都是醋劲儿。

    “‘还应雪汉耻,持此报明君’,可恼我虽有一腔热血,然而世道不公,竟无明君。”

    芳菲睨眼瞧他:“莫非佟大哥打算放弃终生所学?”

    佟鹤轩冷笑:“为那种人?何必!明君配忠臣,昏君......自然有奸臣环绕身边。”作为一个男人,佟鹤轩自然瞧见了马阳看芳菲时,眼睛里的贪婪和欲/望,尽管马阳已经小心翼翼掩饰了自己的企图,可坏心思一冒尖,佟鹤轩就全看明白了。

    “道长不知躲在什么地方,你留在山神庙中不安全,稍后我送你下山。”

    已是傍晚,此时抹黑下山,与自寻死路没什么区别。

    但佟鹤轩的语气不容置疑,芳菲没有拒绝,乖巧的坐在他旁边,手被窝在佟鹤轩温热的掌心里......

    且说这马阳出了厨房,本要往正房去的步子忽然一转,抬脚又来了西厢。

    闵朝宗刚刚吃了皇帝“赏”他的几口酒,到现在脑子还昏昏沉沉,他连靴子还没脱,正合衣躺在床上连打好几个哈欠。

    “闵大人,这是要休息?”

    闵朝宗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歪歪斜斜左脚绊右脚,打了个酒嗝,他才红着脸笑道:“马大人还没歇着?”

    马阳一叹气:“我能像闵大人一样吗?你是谁?万岁的重臣不算,还是宫中娘娘的生父!如今陛下身边最信赖的,闵大人当属第一人。”

    闵朝宗觉得这话里有话,不由问道:“马大人,你究竟想说什么?是不是皇上那里有什么......”

    马阳重重一拍闵朝宗肩膀:“哎,闵大人!这事儿你还没瞧出来?万岁是瞧中了你们家四小姐了!何不趁着这个机会将四小姐献上去,将来指不定又是一番造化呢!”

    第214章 雀占鸠巢,强取豪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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