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燃烧 作者:流亡
能碰的禁忌。碰了就会变成白痴,简简单单就可以被肆意扭曲掉应有的理智和原本的信念。原则啊人生观之类的也会变得不堪一击,一旦被伤害,很可能就一辈子也愈合不了。活着每时每刻都在遭受着折磨,到死也还念念不忘无法瞑目。
【可它也正是连接在人与人之间,最为深厚最不可斩断的那条锁链。】一旦这条名为爱的锁链从它所连接的人们身上脱落,就必然会留下血淋淋的可怕伤口。锁链在体内埋得越深,脱落时伤口就留的越可怕。这种伤口无法愈合,会在每一个午夜梦回的时刻痛入骨髓。
身上带着这种伤口的人,都很难再主动伸手去拾起相同的锁链。那种痛苦的滋味如果变成双倍,简直没法想象会有多么可怕。
问题是,如果缺少了这种最有力的牵绊,人就很容易跟这个社会脱离。所以即便是出于被迫,人们最终还是不得不拾起这种爱的锁链,只要他们还生存于这个世界上。
龙离正在笨拙的回想着把锁链接回自己身上的方法。他的记性一向很好,虽然时隔太久,但只要认真去想,迟早有想起来的一天。
相信那一天,并不会太遥远。
☆、渣滓团(上)
一九九七年,一个炎热而普通的夏季,一个看似平常的夜晚。
电风扇呼呼的转,街边店铺里悬挂着的电视机里播的永远是热血沸腾的香港回归专题,已经晚上十点,这条沿江路上还是塞满了出来纳凉的人们。
去年刚刚翻修了一遍的江堤两岸摆满了烧烤摊。在这种热的要人命的夏天夜里,吃点烧烤,喝点冰啤,看看电视划划拳,普通人自有属于普通人的惬意。
下了晚自习,走在这条回家必经的沿江路上,正路过一家烧烤摊的丁伟,身前突然多出了一个巨大的黑影!
眼见这黑影就要砸到自己身上,丁伟只来得及露出一个惊愕的表情,紧接着耳边就刮过了一股狂风。他眼睁睁的看着那个黑影从自己面前被一只伸出的拳头砸飞到路那头,目瞪口呆,一时间忘了该干什么。
昏暗的明黄色灯光从旁边的烧烤摊中照过来,丁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着了魔,做的第一个动作竟不是转身就跑,而是扭头向突然出现在身旁的那个男人脸上看过去。
那张脸逆着光让丁伟看不真切,他呆呆的看着,直到对方也扭头向他看过来。两双眼睛一对上,丁伟觉得自己心脏突然一紧。他无法形容自己此刻的感受,但只有一种感觉是不会错的,恐惧,要命的恐惧。
他错了,他不该在关键时刻发神经,他他妈的刚才为什么不跑啊?
心里在疯狂嚎叫,这年才刚满16岁的丁伟却始终没有挪开自己与那个男人对视的目光。他不知道自己算不算着魔了,他在心里给自己的行为找着理由――动物世界里不是说了,如果遇到什么野兽,千万不能露出胆怯,要直视着它。你一露怯,它就会立刻扑上来把你咬死。
丁伟不知道自己眼神中有没有露怯,他只看见那个男人对着他的脑袋抬起了手。
“眼神不错。”
男人伸手用绝不温柔的力道拧了把他的脸,说话间微微偏头,让丁伟得以看清了那张脸。一看清那张脸,丁伟突然就不害怕了。
人总是对狰狞而丑恶的事物感到畏惧,但当事物的外表并不那么可怕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忽略其内里的本质而做出错误的判断。猛虎也被称为大猫,就是因为它们在不吃人的时候,跟懒散的大猫咪一样惹人怜爱。
不知不觉间,在这边上已经围满了人。喜欢看热闹是人类的天性,这玩意一般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有人在掏电话报警,有人在看着躺在路那头那具形状凄惨的尸体尖叫。丁伟什么都没做,他只是看着男人收回手,在自己的目光中钻进路边停着的一辆没牌照的黑车里,呼啸而去。
然后当天夜里,他就被带回了公安局。在丁伟平凡的十六年人生中,终于有了一点不同寻常的经历。他被询问了一整夜那个男人的长相,然而无论如何,他都没法说出个确切的一二三来。一直挂在他嘴边的两个字就是――
老虎。
老虎一样的眼睛,老虎一样的脸。丁伟的印象中只有这些,什么眉毛眼睛鼻子嘴唇的形状特征细节,他通通都想不起来。最后那个负责拼素描的警察气乐了,他从电脑库里调出来一张老虎的图片,指着上面那颗硕大的虎头对丁伟说,你有见过长成这样的人吗?
丁伟没见过。
第二天上午丁伟的母亲打电话给他的班主任请了假,说自己儿子因为重感冒发烧没法去上课。其实丁伟既没感冒也没发烧,只是当他的父母把他从警察局接回来的时候,他那张脸上的表情实在苍白的可怕。
丁父丁母认为他是受了惊吓,所以小心翼翼的给他做好吃的温柔说话,害怕把儿子给刺激出什么大问题。然而脸色异常苍白的丁伟,满心叫嚣的却不是恐惧和后怕,而是难以抑制的亢奋。
他满脑子都是那张脸,那张老虎一样的脸。
丁伟生在一个再普通没有的中国家庭里,母亲是教师,父亲是工人。长相不算歪瓜裂枣但也最多只能说清秀,学习成绩一般,不擅长跟女孩子说话,基本上不违反课堂纪律,不会抽烟,他甚至连酒都没怎么喝过。
他的青春一点都不张扬,一点都不热闹。
他喜欢看武侠小说,看着那些大侠潇洒闯荡江湖,杀人喝酒,结交肝胆相照的兄弟,挥剑救出自己喜欢的女人。他也经常在课堂上睁着眼睛发呆幻想,幻想自己现在所处的就是那个无拘无束的江湖。
热血沸腾,却只能徒劳的任其渐渐冷却。
只能幻想,只有幻想。在他这个年纪,不知道有多少少年正与他发着相同的幻想,一天天长大。然后在某一天,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不会幻想。
丁伟趁着父母去上班的时候,出了一趟门。他去附近的小卖部买了一包黄公主,然后找了条僻静巷子,取出一根放到了嘴里。
很呛人,很难受。逼着自己把那口烟咽下去的丁伟呛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他扶着旁边的墙壁,咬了咬牙又吸了一口烟。
开始晕了。
脑袋开始发晕,丁伟顺着墙根坐下去,眼神迷离的看向头顶湛蓝的天穹。他手指间夹着那根只抽了两口的黄公主,口中呢喃有词。
“江湖,我来了。”
当天下午,当丁伟的父母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到家中时,却赫然发现自己的儿子不见了。留在丁伟卧室书桌上的,只有一封简短的辞别信。
【爸,妈,我走了。有件事如果不去做,我会后悔一辈子。不用担心我的安全,我已经长大了,会好好照顾自己的。你们要保重身体,将来事成之后,我一定会回来看望你们。
――丁伟】
“混账!”丁父扔掉信一脚踹翻面前的书桌,气的全身都在颤抖。丁母脸色苍白,突然就那么捂着头倒了下去。
而此刻的丁伟,已经背着包乘上了去邻省的火车。他不敢在近处呆,因为害怕被父母找到。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出来闯荡,他绝对不想灰溜溜的再让父母给找回去。
他要找到那个男人,那个老虎一样的男人。
这是他给自己找到的理由,一个不再平凡普通的活下去,不再只能幻想的活下去的理由。这个世上有无数与他一样幻想着平凡着的少年们,然而他们得不到一个足够支撑他们破坏现有一切的理由,虽然无比渴望着去外面的世界自由自在的闯荡,却因为自己的胆怯和家里的阻拦而只能空想。
要不了多久,他们就会长大,就会为了自己少年时幼稚可笑的想法感到羞涩。
没有钱,没有经验,没有认识的人,想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独自存活,对于一个还未成年的少年来说,会吃到的苦头足以让他们心中那些梦想破灭,让他们选择回到父母的庇护之下。
丁伟走的时候身上带的钱只够买一张火车票,他很快就真正面对了这个现实而残酷的世界。没有父母的庇护,没有可以安睡的家,没有不要钱的食物。
他想去餐馆找个服务员的工作,在他的概念中这并不会太困难。然而他几乎把这座小城中见过的餐馆茶楼都找遍了,却没有一个地方肯要他一个连身份证都没有的未成年人。故事中那些好心人仿佛不存在,也没有莫测高深看出他将来不凡肯收留他的黑心老板娘。
他想去工地拉砖,可长的弱,力气又小,那个看他可怜让他试试看的包工头当天中午就告诉他不要来了。
少年开始绝望。但从始至终,他从未想过回家。
他与那些有着相同幻想的少年们不同,那个男人的出现让他脑子里那些幻想都有了真实的依据。他回想着那天晚上发生在自己眼前的一切,再真实没有的意识到――
【人,也是能那样活的。】
他抛下自尊,在小城最繁华的商业街上人流量最多的时候,跪倒在地。拿出水果刀在左臂上拉了一道寸长的口子,蘸着自己流出来的血,丁伟在地上写下了‘我想要上学’五个大字。
人群开始在他身边聚集,金额不同的纸币被放到了他面前。有善心的中年妇女甚至专门去旁边的药店买了纱布和云南白药,为他包扎起了血流不止的左臂。当然,也有人在议论他是在做戏,冷言冷语的发出讽刺。不过他的目的最终还是达到了,这一天他收到的钱,足够让他吃顿饱饭找家小旅馆在床上睡个好觉还有余。
丁伟并没有在这座小城停留多久,很快他就用乞讨来的钱买了一张南下的火车票,再度展开了旅程。他要走的更远,去更多的地方。
去找那个男人。
一开始也许这只是个让他说服自己离家的理由,但渐渐的,这已经变成了他生存的意义。在饥寒交迫颠沛流离的旅程中,他开始长大。
【只要你了解了这个社会运作的规则,想要活着其实并没有那么难。】虽然他始终没有放下心中的警惕和小心,却仍然在这成长的过程中上过当受过骗。他了解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事情,对于人性的认识到达了一个新的层次。从前那个跟女生说话都会脸红的小男生,现在正被逼着飞快成熟。
九七年香港回归的时候,他离开了自己的家。九九年澳门回归的时候,他到了香港。
在这过程中他失去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他彻底变了,脸上毫无稚气的他所拥有的,不再是一个十八岁男孩应该有的天真和张扬,而是深沉与内敛。
他从一开始就记不清那个男人的脸,但只要看得到,他就一定能从人群中把对方认出来。
所以在一家豪华饭店的门口,衣衫破旧的丁伟稳稳的站在了一辆正欲发动的高档轿车前。他看着从车上走下来的唐尧,艰难的扯出一抹疲惫的笑容,告诉对方――
“我终于找到你了。”
===================================================
西元2000年元月一日,北京时间凌晨三点半。
电视里面到处都是喜庆的景象。千禧年,跨世纪,千年得遇一回
恋耽美
能碰的禁忌。碰了就会变成白痴,简简单单就可以被肆意扭曲掉应有的理智和原本的信念。原则啊人生观之类的也会变得不堪一击,一旦被伤害,很可能就一辈子也愈合不了。活着每时每刻都在遭受着折磨,到死也还念念不忘无法瞑目。
【可它也正是连接在人与人之间,最为深厚最不可斩断的那条锁链。】一旦这条名为爱的锁链从它所连接的人们身上脱落,就必然会留下血淋淋的可怕伤口。锁链在体内埋得越深,脱落时伤口就留的越可怕。这种伤口无法愈合,会在每一个午夜梦回的时刻痛入骨髓。
身上带着这种伤口的人,都很难再主动伸手去拾起相同的锁链。那种痛苦的滋味如果变成双倍,简直没法想象会有多么可怕。
问题是,如果缺少了这种最有力的牵绊,人就很容易跟这个社会脱离。所以即便是出于被迫,人们最终还是不得不拾起这种爱的锁链,只要他们还生存于这个世界上。
龙离正在笨拙的回想着把锁链接回自己身上的方法。他的记性一向很好,虽然时隔太久,但只要认真去想,迟早有想起来的一天。
相信那一天,并不会太遥远。
☆、渣滓团(上)
一九九七年,一个炎热而普通的夏季,一个看似平常的夜晚。
电风扇呼呼的转,街边店铺里悬挂着的电视机里播的永远是热血沸腾的香港回归专题,已经晚上十点,这条沿江路上还是塞满了出来纳凉的人们。
去年刚刚翻修了一遍的江堤两岸摆满了烧烤摊。在这种热的要人命的夏天夜里,吃点烧烤,喝点冰啤,看看电视划划拳,普通人自有属于普通人的惬意。
下了晚自习,走在这条回家必经的沿江路上,正路过一家烧烤摊的丁伟,身前突然多出了一个巨大的黑影!
眼见这黑影就要砸到自己身上,丁伟只来得及露出一个惊愕的表情,紧接着耳边就刮过了一股狂风。他眼睁睁的看着那个黑影从自己面前被一只伸出的拳头砸飞到路那头,目瞪口呆,一时间忘了该干什么。
昏暗的明黄色灯光从旁边的烧烤摊中照过来,丁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着了魔,做的第一个动作竟不是转身就跑,而是扭头向突然出现在身旁的那个男人脸上看过去。
那张脸逆着光让丁伟看不真切,他呆呆的看着,直到对方也扭头向他看过来。两双眼睛一对上,丁伟觉得自己心脏突然一紧。他无法形容自己此刻的感受,但只有一种感觉是不会错的,恐惧,要命的恐惧。
他错了,他不该在关键时刻发神经,他他妈的刚才为什么不跑啊?
心里在疯狂嚎叫,这年才刚满16岁的丁伟却始终没有挪开自己与那个男人对视的目光。他不知道自己算不算着魔了,他在心里给自己的行为找着理由――动物世界里不是说了,如果遇到什么野兽,千万不能露出胆怯,要直视着它。你一露怯,它就会立刻扑上来把你咬死。
丁伟不知道自己眼神中有没有露怯,他只看见那个男人对着他的脑袋抬起了手。
“眼神不错。”
男人伸手用绝不温柔的力道拧了把他的脸,说话间微微偏头,让丁伟得以看清了那张脸。一看清那张脸,丁伟突然就不害怕了。
人总是对狰狞而丑恶的事物感到畏惧,但当事物的外表并不那么可怕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忽略其内里的本质而做出错误的判断。猛虎也被称为大猫,就是因为它们在不吃人的时候,跟懒散的大猫咪一样惹人怜爱。
不知不觉间,在这边上已经围满了人。喜欢看热闹是人类的天性,这玩意一般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有人在掏电话报警,有人在看着躺在路那头那具形状凄惨的尸体尖叫。丁伟什么都没做,他只是看着男人收回手,在自己的目光中钻进路边停着的一辆没牌照的黑车里,呼啸而去。
然后当天夜里,他就被带回了公安局。在丁伟平凡的十六年人生中,终于有了一点不同寻常的经历。他被询问了一整夜那个男人的长相,然而无论如何,他都没法说出个确切的一二三来。一直挂在他嘴边的两个字就是――
老虎。
老虎一样的眼睛,老虎一样的脸。丁伟的印象中只有这些,什么眉毛眼睛鼻子嘴唇的形状特征细节,他通通都想不起来。最后那个负责拼素描的警察气乐了,他从电脑库里调出来一张老虎的图片,指着上面那颗硕大的虎头对丁伟说,你有见过长成这样的人吗?
丁伟没见过。
第二天上午丁伟的母亲打电话给他的班主任请了假,说自己儿子因为重感冒发烧没法去上课。其实丁伟既没感冒也没发烧,只是当他的父母把他从警察局接回来的时候,他那张脸上的表情实在苍白的可怕。
丁父丁母认为他是受了惊吓,所以小心翼翼的给他做好吃的温柔说话,害怕把儿子给刺激出什么大问题。然而脸色异常苍白的丁伟,满心叫嚣的却不是恐惧和后怕,而是难以抑制的亢奋。
他满脑子都是那张脸,那张老虎一样的脸。
丁伟生在一个再普通没有的中国家庭里,母亲是教师,父亲是工人。长相不算歪瓜裂枣但也最多只能说清秀,学习成绩一般,不擅长跟女孩子说话,基本上不违反课堂纪律,不会抽烟,他甚至连酒都没怎么喝过。
他的青春一点都不张扬,一点都不热闹。
他喜欢看武侠小说,看着那些大侠潇洒闯荡江湖,杀人喝酒,结交肝胆相照的兄弟,挥剑救出自己喜欢的女人。他也经常在课堂上睁着眼睛发呆幻想,幻想自己现在所处的就是那个无拘无束的江湖。
热血沸腾,却只能徒劳的任其渐渐冷却。
只能幻想,只有幻想。在他这个年纪,不知道有多少少年正与他发着相同的幻想,一天天长大。然后在某一天,突然发现自己已经不会幻想。
丁伟趁着父母去上班的时候,出了一趟门。他去附近的小卖部买了一包黄公主,然后找了条僻静巷子,取出一根放到了嘴里。
很呛人,很难受。逼着自己把那口烟咽下去的丁伟呛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他扶着旁边的墙壁,咬了咬牙又吸了一口烟。
开始晕了。
脑袋开始发晕,丁伟顺着墙根坐下去,眼神迷离的看向头顶湛蓝的天穹。他手指间夹着那根只抽了两口的黄公主,口中呢喃有词。
“江湖,我来了。”
当天下午,当丁伟的父母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到家中时,却赫然发现自己的儿子不见了。留在丁伟卧室书桌上的,只有一封简短的辞别信。
【爸,妈,我走了。有件事如果不去做,我会后悔一辈子。不用担心我的安全,我已经长大了,会好好照顾自己的。你们要保重身体,将来事成之后,我一定会回来看望你们。
――丁伟】
“混账!”丁父扔掉信一脚踹翻面前的书桌,气的全身都在颤抖。丁母脸色苍白,突然就那么捂着头倒了下去。
而此刻的丁伟,已经背着包乘上了去邻省的火车。他不敢在近处呆,因为害怕被父母找到。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出来闯荡,他绝对不想灰溜溜的再让父母给找回去。
他要找到那个男人,那个老虎一样的男人。
这是他给自己找到的理由,一个不再平凡普通的活下去,不再只能幻想的活下去的理由。这个世上有无数与他一样幻想着平凡着的少年们,然而他们得不到一个足够支撑他们破坏现有一切的理由,虽然无比渴望着去外面的世界自由自在的闯荡,却因为自己的胆怯和家里的阻拦而只能空想。
要不了多久,他们就会长大,就会为了自己少年时幼稚可笑的想法感到羞涩。
没有钱,没有经验,没有认识的人,想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独自存活,对于一个还未成年的少年来说,会吃到的苦头足以让他们心中那些梦想破灭,让他们选择回到父母的庇护之下。
丁伟走的时候身上带的钱只够买一张火车票,他很快就真正面对了这个现实而残酷的世界。没有父母的庇护,没有可以安睡的家,没有不要钱的食物。
他想去餐馆找个服务员的工作,在他的概念中这并不会太困难。然而他几乎把这座小城中见过的餐馆茶楼都找遍了,却没有一个地方肯要他一个连身份证都没有的未成年人。故事中那些好心人仿佛不存在,也没有莫测高深看出他将来不凡肯收留他的黑心老板娘。
他想去工地拉砖,可长的弱,力气又小,那个看他可怜让他试试看的包工头当天中午就告诉他不要来了。
少年开始绝望。但从始至终,他从未想过回家。
他与那些有着相同幻想的少年们不同,那个男人的出现让他脑子里那些幻想都有了真实的依据。他回想着那天晚上发生在自己眼前的一切,再真实没有的意识到――
【人,也是能那样活的。】
他抛下自尊,在小城最繁华的商业街上人流量最多的时候,跪倒在地。拿出水果刀在左臂上拉了一道寸长的口子,蘸着自己流出来的血,丁伟在地上写下了‘我想要上学’五个大字。
人群开始在他身边聚集,金额不同的纸币被放到了他面前。有善心的中年妇女甚至专门去旁边的药店买了纱布和云南白药,为他包扎起了血流不止的左臂。当然,也有人在议论他是在做戏,冷言冷语的发出讽刺。不过他的目的最终还是达到了,这一天他收到的钱,足够让他吃顿饱饭找家小旅馆在床上睡个好觉还有余。
丁伟并没有在这座小城停留多久,很快他就用乞讨来的钱买了一张南下的火车票,再度展开了旅程。他要走的更远,去更多的地方。
去找那个男人。
一开始也许这只是个让他说服自己离家的理由,但渐渐的,这已经变成了他生存的意义。在饥寒交迫颠沛流离的旅程中,他开始长大。
【只要你了解了这个社会运作的规则,想要活着其实并没有那么难。】虽然他始终没有放下心中的警惕和小心,却仍然在这成长的过程中上过当受过骗。他了解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事情,对于人性的认识到达了一个新的层次。从前那个跟女生说话都会脸红的小男生,现在正被逼着飞快成熟。
九七年香港回归的时候,他离开了自己的家。九九年澳门回归的时候,他到了香港。
在这过程中他失去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他彻底变了,脸上毫无稚气的他所拥有的,不再是一个十八岁男孩应该有的天真和张扬,而是深沉与内敛。
他从一开始就记不清那个男人的脸,但只要看得到,他就一定能从人群中把对方认出来。
所以在一家豪华饭店的门口,衣衫破旧的丁伟稳稳的站在了一辆正欲发动的高档轿车前。他看着从车上走下来的唐尧,艰难的扯出一抹疲惫的笑容,告诉对方――
“我终于找到你了。”
===================================================
西元2000年元月一日,北京时间凌晨三点半。
电视里面到处都是喜庆的景象。千禧年,跨世纪,千年得遇一回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