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言之屋 作者:若三

    分卷阅读29

    妄言之屋 作者: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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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留下任何线索,我会保护好属于自己的一切。她还站着,但也没有挥手,而我假装自己没有看她。

    但是,我失败了。

    高三那一年的考试,我没有考上自己想去的大学。我决定复读,但父亲不答应付钱,我只能靠着自己过去剩下的一点点钱和母亲仅有的遗产挣扎,咬紧牙关不要负债。那年过得很痛苦,最重要的是……

    她又出现了。

    简直就像鬼片里不散的冤魂。

    我离开宿舍,然后去了学校门口的店,然后在那里看到了她。她穿着店员制服,依旧面无表情死气沉沉。我不得不理会这个人了,这是我最常去的店,而她在其中打工。对,我坚信是打工。

    如果是长期的话,那我就惨了。我坐在餐厅的角落里,正准备喝一口奶茶,然后收到了短信。是她的信息。

    “你在打工?”

    “不对,是工作。”

    我不明白。

    “这是亲戚的店,老妈将我塞到这里了。”

    有人看顾,真幸福。

    “你不说?”

    “等你发现再说。”

    窗外寒风吹过,我的位置可以看到外间,玻璃窗外的树叶被吹得瑟瑟发抖。

    “……我不是故意要看到你的。”

    “哦。”

    “……你为什么有空发短信?”

    “休息时间到了。”

    这个人果然很讨厌,为什么我问一句她就只说一句?

    多说两句会死啊?——算了,我也没有很稀罕。

    情况还是那样,和以往没什么不同。我还是要学习,但是偶尔到那家店里去的时候,我还是会不自觉的和她多说两句话。对,就两句,我不会超过这个数目的。然后很快,第二次高考到了。

    高考之前我还是去了那家店一回。那是下午,我复习得几近昏阙,到了那家店里,却没有看见她。我在店里等了很久,还是没有等到人。我知道自己不该再呆在这里了,我应该早点回家,然后早早上床睡觉。

    果然,这个人还是那么讨厌,她不在的感觉太好了,我的志愿没填错。

    然后那一年,我考到了自己想去的大学。依旧没有朋友,依旧独来独往,手机里的聊天记录寥寥可数,唯一值得炫耀的是成绩单上的名次,但我再也没有见到她。我们走向了完全不同的人生轨迹,而我很快读完大学的课程,投入了属于自己的世界。

    属于自己的世界,这话听起来很玄幻,但实际上现实里发生的事情是相当简单的。那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比我想象的还要顺利。

    》》》

    “诸位,欢迎来到这个发布会。”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有一个很讨人厌的朋友。不……应该说,只有我讨厌她。那时候我想,我要离这个人远一点,远一点,再远一点。但是,没办法的。即使离开这座城市,我们还在同一个国家;即使离开这个国家,我们还在同一个地球;即使离开这个地球,我们还在同一个太阳系。即使离开同一个太阳系,我们还在同一个银河系。”

    “听排比句可能有点无聊,但我想只有这样大家才能明白我的想法。”

    “就算到死了,我们也还在同一个世界里。于是我忍不住开始想,这样到底有什么意义呢?即使和那个人死在同一个地方,其实也没那么讨厌吧?——当然,我不是真正的哲学家,这个问题还是留给大家去思考。”

    “但是我给了所有人一个选择。现在科技发达,但死在宇宙外仍然是不可行的,就算未来会有,恐怕价格普通人负担不起。”

    “现在,请容我为大家介绍一样东西……请看屏幕,这是所有人都已经很熟悉的全息装置了。”

    “在死之前戴上它,你就能体会到死在异世界的感觉。可以选择我们为你设定的情景,目前的情景有七个,我们的开发部还在继续努力。而且在这个装置内,你会忘记自己曾经买下它,以为自己真的离开了自己所在的世界。其他的说明,请继续看。”

    “那么,你想死在异世界,还是继续留在这个世界,直到最后一刻?”

    ……

    (女子离开会场,看到门外站着一个人。那人很瘦,却架得起一件直身风衣。)

    (“发布会很成功?”“那还用说。去哪?”)

    (“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1]尸体会养出尸虫,蛆是其中一种。翻了一下书发现这种生物的生长期好像是三天左右……但我只写“多天”,照样模糊了时间,大家凑合着看吧。【喂!

    [2]希腊神话里有一个强盗,普罗克拉提斯。他会将路过的旅行者摆在自己床上,如果身高比那张床短就将他生生拉长(是的,就是分别拉着他的头和脚),如果身高比床长那就斩腿。【忍不住想起了赤司

    哦耶!我写了一篇he!我成功让我的主角没死没疯就这样过了八千字!哦哦哦我是亲妈!

    还有,这篇《憎恨》其实算是同人,是有穿越成分在里头的,下一篇就是真正的正剧了。

    哦对了,全篇无人名成就再次达成。

    ☆、《理性》

    我是一个不幸的人。

    从上学开始,我就知道这点了。爸爸和妈妈离婚是正常的、妈妈酗酒也是正常的、身上的校服残旧没人洗也是正常的,如果不看看身边的同学,我会以为这一切都是正常的。我可以无视街坊邻里的议论,但我无法忽视同辈之间的攀比。

    我妈妈会让我上幼儿园,是因为父亲会给她生活费。直到长大一些以后,我才明白这件事。我身边没有一个人喜欢我,唯一会来找我玩的是那些班里很受欢迎的女孩子,她们往往有着白皙的皮肤、好看干净的衣服,还有温柔的笑容。仿佛天使,是拯救者的姿态。

    但我拒绝了每一个人,因为我嫌自己脏。而且,更重要的是,一旦接近她们,就必须接近她们的所谓‘好朋友’。那些好朋友成绩要差一些,衣服也没那么好看,但因为站在拯救者旁边,就摆出一副得意洋洋的姿态来。

    她们会说,我和‘拯救者’是同类人,是我拯救了你,让你有了朋友,所以你马上给我去买橙汁。

    我不知道会不会这样,但在我看来,这是最有可能的发展。我不要沦为跑腿,我不要接近她们。我心里想。人类对我来说不是可以亲近的生物,他们掌握着我根本连看都看不清的社交规则,而如果我按照他们的规则去做事,我注定要输。

    而且,我讨厌她们,每一个。

    这样说可能有些离经叛道,但就是一切的开端。用理性来衡量感性是注定要吃亏的——但这是唯一我能走的路子。既然不能依靠其他人,我只能靠我自己了。感性就是同理心、是和别人沟通必须要有的东西,而我,不需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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