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着鸡崽穿越了 作者:群华溪
分卷阅读51
去后勤队之前,在各类兵种里面都表现得相当优异。按照甲乙丙丁来评级,他从未获得甲之外的等级。如果他在最后的后勤队也获得甲级的话,那么他将直接被升为小队长,在以后的军旅生活中获得急速的提升。
可惜,郑宇在后勤队差点搞出了人命,获得了这个兵种史无前例的丁级评价。
他把相克的食物放一起煮,要不是那味道实在难吃,没人能咽下去的话,就那一大锅混炖菜,就能让几百个士兵上吐下泻好几天。伙食兵不敢再让他煮饭菜,便派他去沿途的山林中就地获取能用的食材。
郑宇带回了一堆上好的猎物,这让伙食兵十分满意,但是因为士兵不能光吃肉,郑宇又被要求去弄点野果、野菜回来。郑宇从来只认识几种常见的青菜和野菜,但当时那一片刚好都没有他认识的,他想着见过人家挖蘑菇吃,便辛辛苦苦挖了一大箩筐野蘑菇。
看到那筐蘑菇,伙食兵差点没忍住要拿菜刀去剁了郑宇的手。整整一箩筐,里面居然一大半都是毒蘑菇。这次之后,郑宇就被勤务兵打回了赵牧的那个小队,并且甩出了第一次丁级评价。
可怜郑宇还觉得委屈着呢。当时他还小,因为他一直不太擅长认植物,他爹干脆就不让他吃蘑菇这些容易出现有毒品种的东西,也教他上山尽量不要被奇怪的植物碰到、割伤……
所以他直到十几岁,都还只认识水稻、青菜、橘子、枣子等等村里、山上常见的可食用植物。他之所以每次去打猎,身上都保持的较为整洁,也是因为他避免了跟不认识的植物接触,几乎做得到来去无痕迹。
文琪想教会郑宇判断植物分枝的年份,那真是赶鸭子上架瞎折腾了。
“唉,就这样他还想包山养花,心里就没点数吗?”文琪无奈地嘀咕了一句,但是她想到郑宇那傻兮兮的性格,也能猜到他根本就没有细想种东西会有多难。
毕竟野生的金银花漫山遍野都是,他一定觉得养这玩意很简单吧。
郑宇的这些弟兄中,倒是有两个姓袁的很擅长做这类事。听他们说,他们两个以前是同村的,在村子被山洪毁掉之前,他们村很多人家都在种植山楂和橘子,以供给陈皮和山楂干为生,所以他们对剪枝很熟悉,甚至还会芽接这种嫁接方法。
原来这里已经有断枝生根、嫁接等技术了,这还是文琪第一次认识到这里的先进程度。
现代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先进,肯定会优先评测它的科学水平,尤其是军事方面。但若在一个古代背景,人们肯定会下意识从国家的农业水平来判断它是否先进。
文琪忍不住向他们打听了一下这里的情况,再次听到了苏家这个名号。
苏家一直在安都扎根,家族里既出过受宠的皇贵妃,又出过强大的镇国将军,但人们一提起苏家,第一个想到的却是它的大地主家族这个定位。
在平王朝,地主与文琪理解的有些不同,只有获得皇朝御封的土地的人家,才能自称为地主。他们一般是在种植的技术上有很大的成果,能使王朝每年的粮食收获增加许多,让人们免于饥饿,朝廷才会商讨能否为他们赐下土地。
地主家一旦获得土地,这些土地便能世代相传,永远是他们家族的固定资产。唯一受限制的是,他们的土地只能用于种植,若是开发成坊市、宅基地等,那就是欺君之罪,家主会被砍头的。
“虽然王朝有很多地主家族,但说到底还是苏家的贡献最大。”袁大目光中充满了向往与尊敬,“要不是他们几百年都专注地研究最好的种植方式、并且为平民提供良种,我们平王朝的国力不可能这么快就跟艾马拉帝国旗鼓相当了。”
袁二也很认可袁大的这种说法,苏家在安都不一定有帝师赵家、知府李家高调,但它确确实实是安都最古老的贵族,也是最受每朝皇帝恩宠的家族。
一个种地的大家族,既不会对朝廷产生威胁,还能帮着解决民生大计,哪个皇帝会不喜欢他们?
“真好啊,我有机会去安都的话,一定要去见识见识苏家的厉害。”文琪在心里这么想着,却不知道她很快就会跟苏家有一次交集了。
就在今天,胡村长去找了武泰镇的知府,拜托他以官方名义给苏家递上一封介绍信,信里说的便是文琪在稻田养鱼的事情。
村长还没见到稻谷的收成,但文琪家稻田里稻子的涨势并不比任何人家的差,看起来稻田养鱼不会影响稻谷本身的收成。他若是再等两个月,那封信里的措辞一定会更激动一点,因为稻田养鱼,除了额外产出鱼,还会使水稻的亩产量获得一定的提升。
村里还有另一样新东西没有被村长重视,等到苏家派人过来考察,那东西或许会是一个大惊喜。
文琪把苏家这个名号记在心里,然后就看到郑宇满头大汗地抱着轩轩回来了。
小孩子学会走路后就会很难带,他们总想着自己去外面的世界走走看看,但他们自己还走不稳,也不怎么会看路,每次小孩子要出去玩的时候,跟着他们的大人是最累了。
郑宇这是第一次一个人带轩轩玩,最近轩轩喜欢脱离学步车走路,郑宇以为只要轻轻扶着他就行了,没想到轩轩动不动就被不平整的地面绊倒,或者是自己左脚绊右脚,他不得不一直弯腰揪着轩轩的衣领,或者双手扶着他的咯吱窝。
一直弯着腰的滋味,只有体验过的人才会懂。
没过两小时,郑宇就以轩轩该吃东西的理由带他回来了。他把轩轩往文琪身边一送,自己跟脱离苦海似的,一屁股坐在地面上,对文琪说:“我来帮你干活吧,你给轩轩做饭吃去。”
文琪翻了个白眼,“得了吧,你在这坐着玩会就行,别瞎动这里的任何东西。我看你根本就不适合种地,等我培育出大量种苗,明年开春后把它们种活之后,你还是找别人来接手这件事吧。就算是烧瓷也比种地适合你。”
文琪也是跟郑宇熟络,并且知道他不会在意别人说话直,这才说的这么直白的。她的确觉得郑宇真不适合做这些事,连判断植物新枝老枝都学不会,他以后要怎么去修剪金银花树?又怎么自己判断出当年的大致产量?总不能让她一直帮忙吧。
郑宇苦着脸看向文琪,确定她不是在跟他开玩笑之后,顿时整个人都丧了。他觉得文琪那么喜欢种地,自己要是没办法也在这方面做好的话,岂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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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后勤队之前,在各类兵种里面都表现得相当优异。按照甲乙丙丁来评级,他从未获得甲之外的等级。如果他在最后的后勤队也获得甲级的话,那么他将直接被升为小队长,在以后的军旅生活中获得急速的提升。
可惜,郑宇在后勤队差点搞出了人命,获得了这个兵种史无前例的丁级评价。
他把相克的食物放一起煮,要不是那味道实在难吃,没人能咽下去的话,就那一大锅混炖菜,就能让几百个士兵上吐下泻好几天。伙食兵不敢再让他煮饭菜,便派他去沿途的山林中就地获取能用的食材。
郑宇带回了一堆上好的猎物,这让伙食兵十分满意,但是因为士兵不能光吃肉,郑宇又被要求去弄点野果、野菜回来。郑宇从来只认识几种常见的青菜和野菜,但当时那一片刚好都没有他认识的,他想着见过人家挖蘑菇吃,便辛辛苦苦挖了一大箩筐野蘑菇。
看到那筐蘑菇,伙食兵差点没忍住要拿菜刀去剁了郑宇的手。整整一箩筐,里面居然一大半都是毒蘑菇。这次之后,郑宇就被勤务兵打回了赵牧的那个小队,并且甩出了第一次丁级评价。
可怜郑宇还觉得委屈着呢。当时他还小,因为他一直不太擅长认植物,他爹干脆就不让他吃蘑菇这些容易出现有毒品种的东西,也教他上山尽量不要被奇怪的植物碰到、割伤……
所以他直到十几岁,都还只认识水稻、青菜、橘子、枣子等等村里、山上常见的可食用植物。他之所以每次去打猎,身上都保持的较为整洁,也是因为他避免了跟不认识的植物接触,几乎做得到来去无痕迹。
文琪想教会郑宇判断植物分枝的年份,那真是赶鸭子上架瞎折腾了。
“唉,就这样他还想包山养花,心里就没点数吗?”文琪无奈地嘀咕了一句,但是她想到郑宇那傻兮兮的性格,也能猜到他根本就没有细想种东西会有多难。
毕竟野生的金银花漫山遍野都是,他一定觉得养这玩意很简单吧。
郑宇的这些弟兄中,倒是有两个姓袁的很擅长做这类事。听他们说,他们两个以前是同村的,在村子被山洪毁掉之前,他们村很多人家都在种植山楂和橘子,以供给陈皮和山楂干为生,所以他们对剪枝很熟悉,甚至还会芽接这种嫁接方法。
原来这里已经有断枝生根、嫁接等技术了,这还是文琪第一次认识到这里的先进程度。
现代判断一个国家是否先进,肯定会优先评测它的科学水平,尤其是军事方面。但若在一个古代背景,人们肯定会下意识从国家的农业水平来判断它是否先进。
文琪忍不住向他们打听了一下这里的情况,再次听到了苏家这个名号。
苏家一直在安都扎根,家族里既出过受宠的皇贵妃,又出过强大的镇国将军,但人们一提起苏家,第一个想到的却是它的大地主家族这个定位。
在平王朝,地主与文琪理解的有些不同,只有获得皇朝御封的土地的人家,才能自称为地主。他们一般是在种植的技术上有很大的成果,能使王朝每年的粮食收获增加许多,让人们免于饥饿,朝廷才会商讨能否为他们赐下土地。
地主家一旦获得土地,这些土地便能世代相传,永远是他们家族的固定资产。唯一受限制的是,他们的土地只能用于种植,若是开发成坊市、宅基地等,那就是欺君之罪,家主会被砍头的。
“虽然王朝有很多地主家族,但说到底还是苏家的贡献最大。”袁大目光中充满了向往与尊敬,“要不是他们几百年都专注地研究最好的种植方式、并且为平民提供良种,我们平王朝的国力不可能这么快就跟艾马拉帝国旗鼓相当了。”
袁二也很认可袁大的这种说法,苏家在安都不一定有帝师赵家、知府李家高调,但它确确实实是安都最古老的贵族,也是最受每朝皇帝恩宠的家族。
一个种地的大家族,既不会对朝廷产生威胁,还能帮着解决民生大计,哪个皇帝会不喜欢他们?
“真好啊,我有机会去安都的话,一定要去见识见识苏家的厉害。”文琪在心里这么想着,却不知道她很快就会跟苏家有一次交集了。
就在今天,胡村长去找了武泰镇的知府,拜托他以官方名义给苏家递上一封介绍信,信里说的便是文琪在稻田养鱼的事情。
村长还没见到稻谷的收成,但文琪家稻田里稻子的涨势并不比任何人家的差,看起来稻田养鱼不会影响稻谷本身的收成。他若是再等两个月,那封信里的措辞一定会更激动一点,因为稻田养鱼,除了额外产出鱼,还会使水稻的亩产量获得一定的提升。
村里还有另一样新东西没有被村长重视,等到苏家派人过来考察,那东西或许会是一个大惊喜。
文琪把苏家这个名号记在心里,然后就看到郑宇满头大汗地抱着轩轩回来了。
小孩子学会走路后就会很难带,他们总想着自己去外面的世界走走看看,但他们自己还走不稳,也不怎么会看路,每次小孩子要出去玩的时候,跟着他们的大人是最累了。
郑宇这是第一次一个人带轩轩玩,最近轩轩喜欢脱离学步车走路,郑宇以为只要轻轻扶着他就行了,没想到轩轩动不动就被不平整的地面绊倒,或者是自己左脚绊右脚,他不得不一直弯腰揪着轩轩的衣领,或者双手扶着他的咯吱窝。
一直弯着腰的滋味,只有体验过的人才会懂。
没过两小时,郑宇就以轩轩该吃东西的理由带他回来了。他把轩轩往文琪身边一送,自己跟脱离苦海似的,一屁股坐在地面上,对文琪说:“我来帮你干活吧,你给轩轩做饭吃去。”
文琪翻了个白眼,“得了吧,你在这坐着玩会就行,别瞎动这里的任何东西。我看你根本就不适合种地,等我培育出大量种苗,明年开春后把它们种活之后,你还是找别人来接手这件事吧。就算是烧瓷也比种地适合你。”
文琪也是跟郑宇熟络,并且知道他不会在意别人说话直,这才说的这么直白的。她的确觉得郑宇真不适合做这些事,连判断植物新枝老枝都学不会,他以后要怎么去修剪金银花树?又怎么自己判断出当年的大致产量?总不能让她一直帮忙吧。
郑宇苦着脸看向文琪,确定她不是在跟他开玩笑之后,顿时整个人都丧了。他觉得文琪那么喜欢种地,自己要是没办法也在这方面做好的话,岂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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