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独立 作者:悬笔
分卷阅读9
重生之独立 作者:悬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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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真的是叛徒,必定会趁着这个机会把我送到林家人手上,如果不是,肯定会安全送我离开。
他的解释,在我看来格外的苍白无力。毕竟我不是十四岁的小孩。
“对待敌人不能心软。”他收拾好急救箱,劝说似的对我道。
显然他误以为我在为他杀了那个保镖而难受。
我虽不否认他的话,却深知他不止对敌人没心软,对自己的儿子也同样铁石心肠。
这个人强势而有谋略,更不乏好身手,若不是此躯体已非原躯壳,只怕这个十四岁的孩子当真要被他的说辞玩弄于股掌之间。
我虽心中仍有愤懑,却也十分清醒地知道,这就是我和他的差别。
他显然自幼成长在这样的环境当中,遇到过危险无数,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处事方式并且深谙此道,藏在容家幕后,带着整个容家都风生水起的。而我不同。我生长在普通人家之中,十八、十九岁之前都不知道亲生爹妈是谁,好不容易亲爹来找我,却是让我回去继承家业的。
我自诩受过高等教育,从来不喜欢打打杀杀这一套,所有一切都按照规矩办,但是碰上矛盾的时候也能用和平的方式化解,二十年中只有三次被迫上战场,为了威慑对方杀了五六个人,面上虽然一派轻松,心中却难免难受了许久。等到我那烂桃花朵朵开的亲爹终于嗝屁了的时候,一切重担都压在了我的身上,此时想要抽身离开已经为时过晚。
换句话说,我这人徒有富贵命,却无福消受。
上一世我的胸膛几乎被枪射成了筛子,而这一次才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又是中弹又是被设计差点再次被绑架。
我简直觉得气短,几乎遇见了之后更加不得安宁的生活。
只是,那两个孩子黑洞洞的枪口一起对准了我的时候,刹那我有一种死亡何尝不是一种解脱的懦弱想法,而如今却不然。
尤其是在重新拥有了健全的双腿之后。
生的滋味如此美妙,只有死过一次的人才知道。
因为紧张而绷紧的肌肉在这么长时间之后有些发麻,我轻轻伸了伸腿。
容世卿拿开冰袋,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我只当没看见他的视线,继续扮演一个有心理障碍、拒绝和外界交流的十四岁孩子。我沉默地掀开被子,钻了进去,把它高高地拉到脑袋上。
——不得不承认,许多人喜欢这样做不是没道理的,这样确实很有安全感。
但是立刻我的被子就被拉开。
我攥着拳头坐起身来,看也不看对方地拉过被子又倒了下去。
这一次,对方只是轻轻将我的被子拉下去了些许,盖到了肩膀处。
我忍不住缩了缩脑袋。
急救箱重新被打开,他拿出一个瓶装的喷雾,打开盖子轻轻喷在了我的脖子上。
“别动。”
尖锐的疼痛立刻就透过神经传了过来,脖子上火辣辣地刺痛。我都快忘了,脖子上还有之前留下的抓痕……
见我又是一幅呲牙咧嘴的表情,某人开口问道:“很疼?”
“……”你自己试试啊,问我干嘛。
我不理他。
他收回手,拿着急救箱一言不发走了出去,周身已经不似方才那般柔和,他暖色的衣服也不能软化他此刻明显的压迫力。
没耐心了。
又是给我换绷带、又是给我浮冰袋、又是给我喷药水的,无非是表面功夫的安抚和关爱,一旦再三得不到回应,想必耐心定然会告罄。
普通家庭中最能维系人和人之间关系的纽带便是血缘亲情,在容家顾家这样的大家当中,血缘血脉的唯一好处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我”这个十四岁孩子所有的心理压力和孤僻,对容世卿这个做父亲的来说,丝毫比不过他的自尊和骄傲,不过是三次安抚得不到回应而已,立刻就能耗光他的耐心。
他想表现出的父爱,事实上也不过如此。
门终于关上,世界安宁。
第七章
一觉醒来,我百无聊赖地趴在床上,听见窗外仍旧是已经持续了好几日淅淅沥沥的声音。
我十九岁以前都在伦敦成长,时隔二十年重新回到这片土地,心中仍旧是万分熟悉。伦敦雨雾迷蒙,而伦敦的区民又十分喜爱在夏季烤肉,天气预报的作用便突现了出来。只是伦敦说下雨就下雨,天气难以精准预测,并不乏天气预报报道了晴天,第二天却下起了雨的情况。
这里的人们热情而风趣,打招呼的时候都会笑着问:你今天淋雨了吗?
我甚至还记得我曾经居住过的那条街道拐角处有一家蛋糕店,店主最爱做各种样子的草莓蛋糕。我的养母最爱吃她家的蛋糕,每次都会嘱咐我在回家的途中给她买一块草莓味的芝士蛋糕回来。这家店主的女儿小我两岁,同我在一所高中念的书,她一头细软的金发,有着欧洲人典型的深邃眼眶和挺翘鼻梁,却生了一颗如同亚洲女性一般内敛而羞涩的心,紧张的时候会微微咬紧下唇,看起来像受了惊的兔子一般温软可爱。
我将她当作妹妹一般照顾,日日一起乘学校的大巴上课,每逢休息时间陪她逛街,她爱拍照,我便攒钱买了相机专门给他拍照。在其他同学的眼中,这样的相处模式与情侣并无二异。
一年的时光,我随后上了大学,却仍旧会抽空回来看她,圣诞同她一起庆祝。
只是当年离开英国的时候匆匆忙忙,我那爹好不容之知道自己有个儿子,心切之下让他的人带着我争分夺秒地回了国。我甚至没能同她道别。
而今二十年过去,脑海中她的音容相貌却早已模糊不清。
倘若我那爹不知道我是他儿子,我仍旧能通养父养母生活在一起,也许我已经结婚生子,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也许还会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便不会像我那爹一样,整天生活在防人被防中。
我前世的整个人生被清楚地划分成了两段,前二十年自由而幸福,随后的二十年却满溢着我所厌恶的一切,如影随形、至死方休。每每想起被迫留在顾家的每一日,我便对这些所谓的大家族生出一股抵触之情,只盼躲得越远越好。
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突然停了。
住在伦敦最应该珍惜的就是和煦的晴天了。我精神一振,抛开那些烦恼,从床上爬了起来,穿了几件宽松的衣服就要下楼。
我在房间中从透过窗户已经觊觎宅子后这大块草坪许久,想着天晴的日子一定要下来走一走,但是那日之后连绵的雨水一下就是两个多星期,我也硬生生在房里把自己关了两个多星期。
我扶着栏杆走下楼来,穿过客厅的门来到草坪。
英国的气候适合草坪的生长,随处可见的草坪并不像国内那样有“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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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独立 作者:悬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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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真的是叛徒,必定会趁着这个机会把我送到林家人手上,如果不是,肯定会安全送我离开。
他的解释,在我看来格外的苍白无力。毕竟我不是十四岁的小孩。
“对待敌人不能心软。”他收拾好急救箱,劝说似的对我道。
显然他误以为我在为他杀了那个保镖而难受。
我虽不否认他的话,却深知他不止对敌人没心软,对自己的儿子也同样铁石心肠。
这个人强势而有谋略,更不乏好身手,若不是此躯体已非原躯壳,只怕这个十四岁的孩子当真要被他的说辞玩弄于股掌之间。
我虽心中仍有愤懑,却也十分清醒地知道,这就是我和他的差别。
他显然自幼成长在这样的环境当中,遇到过危险无数,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处事方式并且深谙此道,藏在容家幕后,带着整个容家都风生水起的。而我不同。我生长在普通人家之中,十八、十九岁之前都不知道亲生爹妈是谁,好不容易亲爹来找我,却是让我回去继承家业的。
我自诩受过高等教育,从来不喜欢打打杀杀这一套,所有一切都按照规矩办,但是碰上矛盾的时候也能用和平的方式化解,二十年中只有三次被迫上战场,为了威慑对方杀了五六个人,面上虽然一派轻松,心中却难免难受了许久。等到我那烂桃花朵朵开的亲爹终于嗝屁了的时候,一切重担都压在了我的身上,此时想要抽身离开已经为时过晚。
换句话说,我这人徒有富贵命,却无福消受。
上一世我的胸膛几乎被枪射成了筛子,而这一次才不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又是中弹又是被设计差点再次被绑架。
我简直觉得气短,几乎遇见了之后更加不得安宁的生活。
只是,那两个孩子黑洞洞的枪口一起对准了我的时候,刹那我有一种死亡何尝不是一种解脱的懦弱想法,而如今却不然。
尤其是在重新拥有了健全的双腿之后。
生的滋味如此美妙,只有死过一次的人才知道。
因为紧张而绷紧的肌肉在这么长时间之后有些发麻,我轻轻伸了伸腿。
容世卿拿开冰袋,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我只当没看见他的视线,继续扮演一个有心理障碍、拒绝和外界交流的十四岁孩子。我沉默地掀开被子,钻了进去,把它高高地拉到脑袋上。
——不得不承认,许多人喜欢这样做不是没道理的,这样确实很有安全感。
但是立刻我的被子就被拉开。
我攥着拳头坐起身来,看也不看对方地拉过被子又倒了下去。
这一次,对方只是轻轻将我的被子拉下去了些许,盖到了肩膀处。
我忍不住缩了缩脑袋。
急救箱重新被打开,他拿出一个瓶装的喷雾,打开盖子轻轻喷在了我的脖子上。
“别动。”
尖锐的疼痛立刻就透过神经传了过来,脖子上火辣辣地刺痛。我都快忘了,脖子上还有之前留下的抓痕……
见我又是一幅呲牙咧嘴的表情,某人开口问道:“很疼?”
“……”你自己试试啊,问我干嘛。
我不理他。
他收回手,拿着急救箱一言不发走了出去,周身已经不似方才那般柔和,他暖色的衣服也不能软化他此刻明显的压迫力。
没耐心了。
又是给我换绷带、又是给我浮冰袋、又是给我喷药水的,无非是表面功夫的安抚和关爱,一旦再三得不到回应,想必耐心定然会告罄。
普通家庭中最能维系人和人之间关系的纽带便是血缘亲情,在容家顾家这样的大家当中,血缘血脉的唯一好处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我”这个十四岁孩子所有的心理压力和孤僻,对容世卿这个做父亲的来说,丝毫比不过他的自尊和骄傲,不过是三次安抚得不到回应而已,立刻就能耗光他的耐心。
他想表现出的父爱,事实上也不过如此。
门终于关上,世界安宁。
第七章
一觉醒来,我百无聊赖地趴在床上,听见窗外仍旧是已经持续了好几日淅淅沥沥的声音。
我十九岁以前都在伦敦成长,时隔二十年重新回到这片土地,心中仍旧是万分熟悉。伦敦雨雾迷蒙,而伦敦的区民又十分喜爱在夏季烤肉,天气预报的作用便突现了出来。只是伦敦说下雨就下雨,天气难以精准预测,并不乏天气预报报道了晴天,第二天却下起了雨的情况。
这里的人们热情而风趣,打招呼的时候都会笑着问:你今天淋雨了吗?
我甚至还记得我曾经居住过的那条街道拐角处有一家蛋糕店,店主最爱做各种样子的草莓蛋糕。我的养母最爱吃她家的蛋糕,每次都会嘱咐我在回家的途中给她买一块草莓味的芝士蛋糕回来。这家店主的女儿小我两岁,同我在一所高中念的书,她一头细软的金发,有着欧洲人典型的深邃眼眶和挺翘鼻梁,却生了一颗如同亚洲女性一般内敛而羞涩的心,紧张的时候会微微咬紧下唇,看起来像受了惊的兔子一般温软可爱。
我将她当作妹妹一般照顾,日日一起乘学校的大巴上课,每逢休息时间陪她逛街,她爱拍照,我便攒钱买了相机专门给他拍照。在其他同学的眼中,这样的相处模式与情侣并无二异。
一年的时光,我随后上了大学,却仍旧会抽空回来看她,圣诞同她一起庆祝。
只是当年离开英国的时候匆匆忙忙,我那爹好不容之知道自己有个儿子,心切之下让他的人带着我争分夺秒地回了国。我甚至没能同她道别。
而今二十年过去,脑海中她的音容相貌却早已模糊不清。
倘若我那爹不知道我是他儿子,我仍旧能通养父养母生活在一起,也许我已经结婚生子,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也许还会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便不会像我那爹一样,整天生活在防人被防中。
我前世的整个人生被清楚地划分成了两段,前二十年自由而幸福,随后的二十年却满溢着我所厌恶的一切,如影随形、至死方休。每每想起被迫留在顾家的每一日,我便对这些所谓的大家族生出一股抵触之情,只盼躲得越远越好。
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突然停了。
住在伦敦最应该珍惜的就是和煦的晴天了。我精神一振,抛开那些烦恼,从床上爬了起来,穿了几件宽松的衣服就要下楼。
我在房间中从透过窗户已经觊觎宅子后这大块草坪许久,想着天晴的日子一定要下来走一走,但是那日之后连绵的雨水一下就是两个多星期,我也硬生生在房里把自己关了两个多星期。
我扶着栏杆走下楼来,穿过客厅的门来到草坪。
英国的气候适合草坪的生长,随处可见的草坪并不像国内那样有“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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