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风云 作者:纳娜森
第 26 章
“我不想你卷进来,流尘。”
“我知道。”他看着四无君,他知道这次他并不是在做戏,而是真心实意地在拒绝他,不想他卷入天岳的事务中,这令他既高兴又难过,“我知道,四无。”
他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四无君的指尖,然后他笑了起来,“是谁说的,政治家拼命诉诸战争;律师拼命诉诸法律?”
四无君也笑了起来,“是我。”他说。这是他们在大学里常开的一个玩笑。
“所以,”沐流尘站起来,“别忘了我是个律师。”
“我会让陪审团做出无罪裁决的,四无君。”
“相信我。”
他看了他一眼,忍住想要吻他的冲动,走出了会见室。
※※※※
一些说明:
上一章里面,因为逮捕四无君的时候检察官在场,所以由检察官直接说出“不得保释”这样的话来,实际上检察官是没有权力决定容疑者是否保释的。他应该在容疑者被捕后的6小时以内,最迟不超过48小时之内把被逮捕者带到治安法官面前,由治安法官确定对被捕者是继续羁押还是予以保释,也就是初次出庭(INITIAL?APPEARANCE),或者叫做“在治安法官面前初次聆讯”(Apperce?befre?Mgstrte?fter?Arrest),但是这里为了表现蜀道行的强硬态度,即他已经决定不给四无君机会获得保释并且对此非常有把握的心态,所以就由他直接说出了“不得保释”这样的话来了。当然,这样写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省掉描写初次出庭的过程……如果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程序来写的话,这篇文肯定没完没了。
这一章里面为了避免拖沓之嫌省掉了预审听证会(prelry?ext),因为虽然刑事诉讼程序当中有这一条,但实际上通常在法定的预审听证会之前,检察官就已经提出正式公诉了,所以这样的省略应该还是可以接受的吧。(不过话说回来,这样的重罪不经过预审是很不合理的,也只能说明司法程序上面存在漏洞,并且再一次强调蜀爸为了让四无君得到正义的惩罚而不择手段吧。)
第二十三章
当得知蜀道行最终决定亲自起诉四无君的时候,沐流尘的心往下沉了一下。蜀道行的手下有四十七名助理律师与各种犯罪作斗争,以确保公民的权力与政府的利益。他有一个庞大的工作班子,任何一个高级助理都可以胜任对该案的起诉。但是打一开始起,蜀道行就拿定主意,非亲自办理四无君的案子不可。他向法庭递交了一份长达五十九页的控告书,要求以一级谋杀罪判决四无君死刑。
在逮捕四无君之前,蜀道行已经为起诉天岳集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却苦于没有抓到任何确凿的证据。蜀道行随身带有一只文件箱,里面塞满了档案和文件,都是有关天岳和四无君的那个案子的。在他的检察官办公室里,还有四只同样的箱子。他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每小时至少四次与沼泽市警察局犯罪实验室通电话,询问他们物证鉴定的进度。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让四无君从他的手里溜走。
五月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进行了预审听证会。所谓预审,便是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个人符合检察官的指控。一般认为,预审的目的在于保护重罪被告人免受没有根据的指控。在预审时,检察官应该提出足够的证据,以向法官证明,认为被告人犯下被指控的罪行是有理由的。另一方面,被告人可以进行质证,也可以为自己提出证据,但在司法实践中,被告方很少出示自己一方所掌握的证据,而仅仅了解起诉方的证据,以便为日后的审判作好准备。可以说,预审听证会是控辩双方在正式庭审前的“前哨战”。
被告人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名,这一点将由法官来决定。如果他认为指控成立,被告人将在最高法院就被指控的罪名接受审判。
在蜀道行看来,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指控必须成立。但同时他与警方一样深知逮捕的过程不甚规范,为了弥补这一过失,他亲自指示助手清除每一个尚未完成的细节,堵塞每一个漏洞,以防辩方律师有空子可钻。
在Y法官的第章。他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那份报告,得知他们当时并没有取得逮捕令。按照第四修正案,除非一位法官签发逮捕令和搜查令,否则不允许逮捕公民或者对公民的人身或私人不动产进行搜查。然而,法律还允许在某些情况下进行无证逮捕和搜查,例如在某些紧急情况下,这一点规定得相当含糊,从而也为警方及起诉方的许多违宪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这就要看法官如何来裁决了。
而根据蜀道行的认识,Y法官素以刚正不阿与疾恶如仇而闻名,他知道四无君恰恰是Y法官所讨厌的那一类人,因此他在巡回法院的19名法官中挑中了Y法官,通过案件档案管理处,让四无君的案子落在了Y法官的手上。
蜀道行相信Y法官是站在他这一边的。
“本庭决断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证逮捕在某些紧急情况下是否应被视为合法,这堪称法律上的一处灰色领域。我的意思是指,尚无任何规定表明所谓紧急情况存在于何时何地,以及它于何时何地无法成立,它只能依据案件的基本要件,针对个案予以决定。”
“鉴于检方预审时实际提出的证据,本庭决定驳回辩方的申请。”
他看着沐流尘微微欠了欠身,面无表情地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蜀道行忍不住微笑起来,正义掌握在他的手中,四无君最终无法避免面临法庭审判的命运,就连这位所谓的明星律师也拯救不了他。
喜欢挑战么……沐流尘,我会让你尝到惨败的味道。
但是出于同门情谊,他还是准备给沐流尘一个机会。
在走出第八号法庭的时候,蜀道行叫住了他。
“沐流尘。”
“检察官先生。”沐流尘转过身来,他笑了一下,“或者我应该叫你师兄,蜀道行。”
他看着这位素未谋面的师兄。在他进入法学院之前,蜀道行就已经毕业,并且在法律界崭露头角。他是莫长铗最为得意的一位门生,沐流尘常常听他的导师提起这名毕业多年的学生,甚至在他的课上以蜀道行所经办的案件让学生进行案例分析。这令沐流尘觉得有些失落,他知道无论自己如何努力,也无法追及蜀道行在他的导师心目中的位置。但是这样的案例分析也有一样好处,这使他养成了一种思维方式:如果我是蜀道行的话,我会怎么做……
他将凭借这一点打败蜀道行,他坚信这一点。
撤销起诉的申请被驳回原本就在沐流尘的意料之中,他的目的是逼蜀道行在预审中亮出他所掌握的证据。在他提出申请之前,蜀道行只向法庭列举了二十四项证据,其中包括现场指纹、足迹、谋杀所使用的凶器、射击残留物检测、现场血迹喷溅等等他预料中的情况证据,但是在他提出申请之后,蜀道行不得不先后传唤了落日酒店的餐厅经理、酒店门口的服务生、凶杀案当晚在包厢附近进餐的四位客人,以及案发后进入现场的警探等共十一人。沐流尘相信蜀道行还没有把他的底牌全部亮出来,但是现在他可以确定的一点是,没有目击证人。没有人目睹到凶杀的过程。凭借这一点,他可以决定在正式庭审上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他看着蜀道行,正视着他那双灰色的眼睛。他曾经嫉妒过这个人能够获得导师的如此青睐,也曾经为即将和他在法庭上交手而感到恐惧,但是现在,他看着这个比他略矮一些的穿着灰色西装的中年男子,他意识到蜀道行也只不过是一个人。在法院的走廊上,在与蜀道行对视的那短短几秒钟中,沐流尘感到了对在即将到来的庭审中,他能否战胜蜀道行的一丝不确定的恐慌,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微弱的跃跃欲试的心情在他的体内悄悄升起。
“沐流尘,我并不想在法庭上见到你。”他听到蜀道行说,“事实摆在面前,你不可能打赢这场官司。”
“铁证如山,四无君注定要上电椅。”
“不过,如果你现在退出的话还来得及,也可以救你的当事人一命。”
沐流尘看着他,等他说下去。
“虽然我很想亲手把四无君送上电椅,但是毕竟我的目标是天岳,不是四无君。如果四无君肯做检方的证人指控天岳集团的话,我可以撤销对他一级谋杀罪的起诉。他不用上电椅,甚至一天牢也不用坐,但要判处长期缓刑并支付高额罚款。”
这是一个很好的辩诉交易,沐流尘心想,但是四无君肯定不会接受。
即使他希望四无君接受,四无君也不会接受。
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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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章
“我不想你卷进来,流尘。”
“我知道。”他看着四无君,他知道这次他并不是在做戏,而是真心实意地在拒绝他,不想他卷入天岳的事务中,这令他既高兴又难过,“我知道,四无。”
他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四无君的指尖,然后他笑了起来,“是谁说的,政治家拼命诉诸战争;律师拼命诉诸法律?”
四无君也笑了起来,“是我。”他说。这是他们在大学里常开的一个玩笑。
“所以,”沐流尘站起来,“别忘了我是个律师。”
“我会让陪审团做出无罪裁决的,四无君。”
“相信我。”
他看了他一眼,忍住想要吻他的冲动,走出了会见室。
※※※※
一些说明:
上一章里面,因为逮捕四无君的时候检察官在场,所以由检察官直接说出“不得保释”这样的话来,实际上检察官是没有权力决定容疑者是否保释的。他应该在容疑者被捕后的6小时以内,最迟不超过48小时之内把被逮捕者带到治安法官面前,由治安法官确定对被捕者是继续羁押还是予以保释,也就是初次出庭(INITIAL?APPEARANCE),或者叫做“在治安法官面前初次聆讯”(Apperce?befre?Mgstrte?fter?Arrest),但是这里为了表现蜀道行的强硬态度,即他已经决定不给四无君机会获得保释并且对此非常有把握的心态,所以就由他直接说出了“不得保释”这样的话来了。当然,这样写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了省掉描写初次出庭的过程……如果严格按照刑事诉讼程序来写的话,这篇文肯定没完没了。
这一章里面为了避免拖沓之嫌省掉了预审听证会(prelry?ext),因为虽然刑事诉讼程序当中有这一条,但实际上通常在法定的预审听证会之前,检察官就已经提出正式公诉了,所以这样的省略应该还是可以接受的吧。(不过话说回来,这样的重罪不经过预审是很不合理的,也只能说明司法程序上面存在漏洞,并且再一次强调蜀爸为了让四无君得到正义的惩罚而不择手段吧。)
第二十三章
当得知蜀道行最终决定亲自起诉四无君的时候,沐流尘的心往下沉了一下。蜀道行的手下有四十七名助理律师与各种犯罪作斗争,以确保公民的权力与政府的利益。他有一个庞大的工作班子,任何一个高级助理都可以胜任对该案的起诉。但是打一开始起,蜀道行就拿定主意,非亲自办理四无君的案子不可。他向法庭递交了一份长达五十九页的控告书,要求以一级谋杀罪判决四无君死刑。
在逮捕四无君之前,蜀道行已经为起诉天岳集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却苦于没有抓到任何确凿的证据。蜀道行随身带有一只文件箱,里面塞满了档案和文件,都是有关天岳和四无君的那个案子的。在他的检察官办公室里,还有四只同样的箱子。他每天工作十六个小时,每小时至少四次与沼泽市警察局犯罪实验室通电话,询问他们物证鉴定的进度。这一次,他绝不会再让四无君从他的手里溜走。
五月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进行了预审听证会。所谓预审,便是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个人符合检察官的指控。一般认为,预审的目的在于保护重罪被告人免受没有根据的指控。在预审时,检察官应该提出足够的证据,以向法官证明,认为被告人犯下被指控的罪行是有理由的。另一方面,被告人可以进行质证,也可以为自己提出证据,但在司法实践中,被告方很少出示自己一方所掌握的证据,而仅仅了解起诉方的证据,以便为日后的审判作好准备。可以说,预审听证会是控辩双方在正式庭审前的“前哨战”。
被告人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名,这一点将由法官来决定。如果他认为指控成立,被告人将在最高法院就被指控的罪名接受审判。
在蜀道行看来,这一点是勿庸置疑的。指控必须成立。但同时他与警方一样深知逮捕的过程不甚规范,为了弥补这一过失,他亲自指示助手清除每一个尚未完成的细节,堵塞每一个漏洞,以防辩方律师有空子可钻。
在Y法官的第章。他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那份报告,得知他们当时并没有取得逮捕令。按照第四修正案,除非一位法官签发逮捕令和搜查令,否则不允许逮捕公民或者对公民的人身或私人不动产进行搜查。然而,法律还允许在某些情况下进行无证逮捕和搜查,例如在某些紧急情况下,这一点规定得相当含糊,从而也为警方及起诉方的许多违宪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这就要看法官如何来裁决了。
而根据蜀道行的认识,Y法官素以刚正不阿与疾恶如仇而闻名,他知道四无君恰恰是Y法官所讨厌的那一类人,因此他在巡回法院的19名法官中挑中了Y法官,通过案件档案管理处,让四无君的案子落在了Y法官的手上。
蜀道行相信Y法官是站在他这一边的。
“本庭决断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证逮捕在某些紧急情况下是否应被视为合法,这堪称法律上的一处灰色领域。我的意思是指,尚无任何规定表明所谓紧急情况存在于何时何地,以及它于何时何地无法成立,它只能依据案件的基本要件,针对个案予以决定。”
“鉴于检方预审时实际提出的证据,本庭决定驳回辩方的申请。”
他看着沐流尘微微欠了欠身,面无表情地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蜀道行忍不住微笑起来,正义掌握在他的手中,四无君最终无法避免面临法庭审判的命运,就连这位所谓的明星律师也拯救不了他。
喜欢挑战么……沐流尘,我会让你尝到惨败的味道。
但是出于同门情谊,他还是准备给沐流尘一个机会。
在走出第八号法庭的时候,蜀道行叫住了他。
“沐流尘。”
“检察官先生。”沐流尘转过身来,他笑了一下,“或者我应该叫你师兄,蜀道行。”
他看着这位素未谋面的师兄。在他进入法学院之前,蜀道行就已经毕业,并且在法律界崭露头角。他是莫长铗最为得意的一位门生,沐流尘常常听他的导师提起这名毕业多年的学生,甚至在他的课上以蜀道行所经办的案件让学生进行案例分析。这令沐流尘觉得有些失落,他知道无论自己如何努力,也无法追及蜀道行在他的导师心目中的位置。但是这样的案例分析也有一样好处,这使他养成了一种思维方式:如果我是蜀道行的话,我会怎么做……
他将凭借这一点打败蜀道行,他坚信这一点。
撤销起诉的申请被驳回原本就在沐流尘的意料之中,他的目的是逼蜀道行在预审中亮出他所掌握的证据。在他提出申请之前,蜀道行只向法庭列举了二十四项证据,其中包括现场指纹、足迹、谋杀所使用的凶器、射击残留物检测、现场血迹喷溅等等他预料中的情况证据,但是在他提出申请之后,蜀道行不得不先后传唤了落日酒店的餐厅经理、酒店门口的服务生、凶杀案当晚在包厢附近进餐的四位客人,以及案发后进入现场的警探等共十一人。沐流尘相信蜀道行还没有把他的底牌全部亮出来,但是现在他可以确定的一点是,没有目击证人。没有人目睹到凶杀的过程。凭借这一点,他可以决定在正式庭审上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他看着蜀道行,正视着他那双灰色的眼睛。他曾经嫉妒过这个人能够获得导师的如此青睐,也曾经为即将和他在法庭上交手而感到恐惧,但是现在,他看着这个比他略矮一些的穿着灰色西装的中年男子,他意识到蜀道行也只不过是一个人。在法院的走廊上,在与蜀道行对视的那短短几秒钟中,沐流尘感到了对在即将到来的庭审中,他能否战胜蜀道行的一丝不确定的恐慌,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微弱的跃跃欲试的心情在他的体内悄悄升起。
“沐流尘,我并不想在法庭上见到你。”他听到蜀道行说,“事实摆在面前,你不可能打赢这场官司。”
“铁证如山,四无君注定要上电椅。”
“不过,如果你现在退出的话还来得及,也可以救你的当事人一命。”
沐流尘看着他,等他说下去。
“虽然我很想亲手把四无君送上电椅,但是毕竟我的目标是天岳,不是四无君。如果四无君肯做检方的证人指控天岳集团的话,我可以撤销对他一级谋杀罪的起诉。他不用上电椅,甚至一天牢也不用坐,但要判处长期缓刑并支付高额罚款。”
这是一个很好的辩诉交易,沐流尘心想,但是四无君肯定不会接受。
即使他希望四无君接受,四无君也不会接受。
第 2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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