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暮雪说爱你 作者:祝九弄
分卷阅读9
梦,要用歌声让你忘掉所有的痛…”。
“方遥,方遥!”,方遥听见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沉浸在音乐中的身体明显一颤抖,动来动去寻找这个声音。
回过头,看到周念躲在教室门后面压低了声音叫自己名字。
周念向她招招手,示意她过去。
方遥会意,瞄了一眼老师,见老师正坐在讲台上埋头报纸里,便蹑手蹑脚地走出了教室。
下了楼梯,两人才敢大声说话,方遥紧张地问她:“你鬼鬼祟祟的干嘛?你拉我去哪儿啊?“。
“高中部!”,周念古灵精怪地一笑。
“高中部?”,方遥不解。
“表彰大典!”,听周念的声音,就跟马上去看威廉王子的婚礼现场一样。
外面的日头正毒,方遥用手遮住头顶的烈日,懒洋洋地说,“又不是登基大典。”
周念狠狠地白了她一眼,然后狡诘一笑,“程易轲发言。”,听来冷静却又暧昧十足的语气。
方遥眯着眼睛重复一遍,“程易轲?”。
第一中学无人不知的程易轲,这也是方遥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
程易轲之所以能够在中学时候就出名,大部分原因是他那张迷死人的帅脸,女生嘛,最肤浅了,不看脸还能看成绩吗?
女孩子的手机里互相传着程易轲的照片,方遥之前看过他的照片,她无动于衷,方遥给出评价是:“这人长得怎么娘里娘气的。”
传她照片的几个小姑娘立马就不高兴了,撇了撇嘴不理她,“那你别看!”
开学典礼开始了有一阵,校合唱团的人站在学术报告厅灯光亮起的舞台上。
女生脸上涂着脂粉,苹果肌饱满发亮,每个人都是高翘的马尾,额头也被梳得光亮,正到膝盖的百褶裙,不短不长刚刚好。
女生们手拉手唱两个声调交织的《送别》,节奏熟悉,歌声悠扬,具体的细节方遥如今已经忘的差不多了,那些女孩们的长相也记不清,不过她至今依旧能感受到那就是美好。
女孩们脸庞上的油光,女孩们不算美艳的五官,女孩们充满希望的青春痘。
青春里的人即使不算美,那也是美好的。
方遥和周念没有内部通行卡不能去内场,只好在二楼看台上。
看台上的人更多,大多是女生,就干脆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她们一点都不嫌弃那冷冰冰的水泥地,她们三三两两地低着头暧昧地讨论着什么,稚嫩的脸颊上红润饱满,因为兴奋,粉刺若影若现。
程易轲穿着一中的灰红交织的秋季校服,他的个子很高,可是骨架子却很小,人显得格外削瘦,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清冷的气息。
主持人是个一米七不到的,戴着眼镜的小男生,站在身材挺拔的程易轲旁边实在很不协调,当主持人说话的时候,程易轲礼节性地微微弯了腰,然后接过主持人递来的话筒。
脸上挂着迷死人不偿命的笑意。
头顶的灯光从他脸上打过去,方遥看到他的眉眼精致,可眼神却十分沉寂,就如同湖泊一样的宁静。程易轲整个人的状态像是这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是在与旁人眼神交汇时,他会自动的,或者说本能的展现礼貌温柔的一面,鼻子是他最为挺拔的部分,这很容易在灯光的照耀下,使得他脸上暗影耸生。
明明是在宽广的阶梯教室,方遥却感觉她被困在一个狭窄的玻璃罩里,她连呼吸都是困难。
程易轲面对这样的场面显得很漠然,不像是这个年纪男生会有的紧张害羞,每一个眼神划过,都很流畅,他抬起拿话筒的那双修长洁白的手指,用袖子擦了擦额角的汗。
方遥隐约听到女生们蠢蠢欲动,被压低说话透露出兴奋的声音,原来这就是程易轲。
那个在别人嘴里传言的名字,全市中考第一名,在灰白报纸上出现的模糊轮廓,原来就这样活生生地站在她眼前。
那些原本被她在黑夜里丢弃了的沉淀心思,一时间欢脱地跳跃起来,很长时间里成为方遥内心里敏感活跃的情绪。
那天程易轲说了什么,方遥听不清楚,自己的眼睛里没有别人,都是这个人在视觉中央里晃来晃去,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像是王家卫电影里的慢镜头。
方遥知道,自己从来不会踏上他所在的那个舞台,只能做一个远远地观望者。
他们之间的玻璃罩一直存在,无论那一头渺小的方遥怎样的拍,怎样的大叫,舞台上的程易轲永远淡然微笑着,对台下的追慕者说,“大家好,我叫程易轲,很荣幸能代替08级新生做代表发言…”
也许,恶果就是从这时种下的。
那些夜晚的心思逐渐被织成一张脉络分明,有理有据的大网,那张网便是所有艰难的一个开始。
程易轲在高一(12)班,传说中的崇文班。
这些年教育局下令不允许高中实行按成绩优劣分成实验班普通班之类的,崇文班表面上是天文特长生聚集的班级,实质上就是中考前进行全市优等生的拔尖考试,把理科最优秀的人集合起来。
这是所有一中人都心知肚明的套路,阶级意识相当强烈。
初高中的分班潜规则是反着的,初中是最好的班级靠前,高中反过来。
方遥本身不是聪明的学生,甚至她有想过如果实在学习不下去,就不上高中,去隔壁上一所财经职校,出来能做一个会计也不错。
她的理想生活便是不要辛苦,朝九晚五这样的生活节奏很适合她,回家的路上,顺便去超市买点熟食带回家,给丈夫孩子做一顿还算不错的晚饭。
毕竟是听周杰伦的歌成长起来的一代,对未来生活总是有着美好的奢望。
她的人生轨迹,客观来说,是因为程易轲这个人而彻底改变。
一中的初中部高中部靠在一起,方遥曾偷偷去过高一(12)班的那层楼,那层楼的楼道比初中部的更宽,更大。
每次路过高一(12)班的那一层楼时,面对教室的银色的门牌,她总是会抬头看一眼,然后迅速地低下头,抱着书本快速走过,这样的计谋无数次被她运用的融会贯通,从来没有出过什么纰漏。
直到有一天,她在路过高一(12)班的前门时,被飞来的一颗球吓了一跳,原本就全神贯注的她手一松,怀里的书哗啦一声猛的掉地。
很快,从教室里走出一个人男生,十分抱歉地对方遥说,“对不起啊同学。”
方遥仓皇地看了这个男生一眼,他是个皮肤黑黝黝的高个男生,长相一般但是浑身散发着学生气,这是程易轲所没有的,程易轲所表现出来好学生的积极向上,总是带着勉强的成分。
男生尴尬一笑,“不好意思啊,同学,没,没砸着你吧?”,说完,他挠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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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要用歌声让你忘掉所有的痛…”。
“方遥,方遥!”,方遥听见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沉浸在音乐中的身体明显一颤抖,动来动去寻找这个声音。
回过头,看到周念躲在教室门后面压低了声音叫自己名字。
周念向她招招手,示意她过去。
方遥会意,瞄了一眼老师,见老师正坐在讲台上埋头报纸里,便蹑手蹑脚地走出了教室。
下了楼梯,两人才敢大声说话,方遥紧张地问她:“你鬼鬼祟祟的干嘛?你拉我去哪儿啊?“。
“高中部!”,周念古灵精怪地一笑。
“高中部?”,方遥不解。
“表彰大典!”,听周念的声音,就跟马上去看威廉王子的婚礼现场一样。
外面的日头正毒,方遥用手遮住头顶的烈日,懒洋洋地说,“又不是登基大典。”
周念狠狠地白了她一眼,然后狡诘一笑,“程易轲发言。”,听来冷静却又暧昧十足的语气。
方遥眯着眼睛重复一遍,“程易轲?”。
第一中学无人不知的程易轲,这也是方遥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
程易轲之所以能够在中学时候就出名,大部分原因是他那张迷死人的帅脸,女生嘛,最肤浅了,不看脸还能看成绩吗?
女孩子的手机里互相传着程易轲的照片,方遥之前看过他的照片,她无动于衷,方遥给出评价是:“这人长得怎么娘里娘气的。”
传她照片的几个小姑娘立马就不高兴了,撇了撇嘴不理她,“那你别看!”
开学典礼开始了有一阵,校合唱团的人站在学术报告厅灯光亮起的舞台上。
女生脸上涂着脂粉,苹果肌饱满发亮,每个人都是高翘的马尾,额头也被梳得光亮,正到膝盖的百褶裙,不短不长刚刚好。
女生们手拉手唱两个声调交织的《送别》,节奏熟悉,歌声悠扬,具体的细节方遥如今已经忘的差不多了,那些女孩们的长相也记不清,不过她至今依旧能感受到那就是美好。
女孩们脸庞上的油光,女孩们不算美艳的五官,女孩们充满希望的青春痘。
青春里的人即使不算美,那也是美好的。
方遥和周念没有内部通行卡不能去内场,只好在二楼看台上。
看台上的人更多,大多是女生,就干脆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她们一点都不嫌弃那冷冰冰的水泥地,她们三三两两地低着头暧昧地讨论着什么,稚嫩的脸颊上红润饱满,因为兴奋,粉刺若影若现。
程易轲穿着一中的灰红交织的秋季校服,他的个子很高,可是骨架子却很小,人显得格外削瘦,整个人散发出一种清冷的气息。
主持人是个一米七不到的,戴着眼镜的小男生,站在身材挺拔的程易轲旁边实在很不协调,当主持人说话的时候,程易轲礼节性地微微弯了腰,然后接过主持人递来的话筒。
脸上挂着迷死人不偿命的笑意。
头顶的灯光从他脸上打过去,方遥看到他的眉眼精致,可眼神却十分沉寂,就如同湖泊一样的宁静。程易轲整个人的状态像是这里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是在与旁人眼神交汇时,他会自动的,或者说本能的展现礼貌温柔的一面,鼻子是他最为挺拔的部分,这很容易在灯光的照耀下,使得他脸上暗影耸生。
明明是在宽广的阶梯教室,方遥却感觉她被困在一个狭窄的玻璃罩里,她连呼吸都是困难。
程易轲面对这样的场面显得很漠然,不像是这个年纪男生会有的紧张害羞,每一个眼神划过,都很流畅,他抬起拿话筒的那双修长洁白的手指,用袖子擦了擦额角的汗。
方遥隐约听到女生们蠢蠢欲动,被压低说话透露出兴奋的声音,原来这就是程易轲。
那个在别人嘴里传言的名字,全市中考第一名,在灰白报纸上出现的模糊轮廓,原来就这样活生生地站在她眼前。
那些原本被她在黑夜里丢弃了的沉淀心思,一时间欢脱地跳跃起来,很长时间里成为方遥内心里敏感活跃的情绪。
那天程易轲说了什么,方遥听不清楚,自己的眼睛里没有别人,都是这个人在视觉中央里晃来晃去,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像是王家卫电影里的慢镜头。
方遥知道,自己从来不会踏上他所在的那个舞台,只能做一个远远地观望者。
他们之间的玻璃罩一直存在,无论那一头渺小的方遥怎样的拍,怎样的大叫,舞台上的程易轲永远淡然微笑着,对台下的追慕者说,“大家好,我叫程易轲,很荣幸能代替08级新生做代表发言…”
也许,恶果就是从这时种下的。
那些夜晚的心思逐渐被织成一张脉络分明,有理有据的大网,那张网便是所有艰难的一个开始。
程易轲在高一(12)班,传说中的崇文班。
这些年教育局下令不允许高中实行按成绩优劣分成实验班普通班之类的,崇文班表面上是天文特长生聚集的班级,实质上就是中考前进行全市优等生的拔尖考试,把理科最优秀的人集合起来。
这是所有一中人都心知肚明的套路,阶级意识相当强烈。
初高中的分班潜规则是反着的,初中是最好的班级靠前,高中反过来。
方遥本身不是聪明的学生,甚至她有想过如果实在学习不下去,就不上高中,去隔壁上一所财经职校,出来能做一个会计也不错。
她的理想生活便是不要辛苦,朝九晚五这样的生活节奏很适合她,回家的路上,顺便去超市买点熟食带回家,给丈夫孩子做一顿还算不错的晚饭。
毕竟是听周杰伦的歌成长起来的一代,对未来生活总是有着美好的奢望。
她的人生轨迹,客观来说,是因为程易轲这个人而彻底改变。
一中的初中部高中部靠在一起,方遥曾偷偷去过高一(12)班的那层楼,那层楼的楼道比初中部的更宽,更大。
每次路过高一(12)班的那一层楼时,面对教室的银色的门牌,她总是会抬头看一眼,然后迅速地低下头,抱着书本快速走过,这样的计谋无数次被她运用的融会贯通,从来没有出过什么纰漏。
直到有一天,她在路过高一(12)班的前门时,被飞来的一颗球吓了一跳,原本就全神贯注的她手一松,怀里的书哗啦一声猛的掉地。
很快,从教室里走出一个人男生,十分抱歉地对方遥说,“对不起啊同学。”
方遥仓皇地看了这个男生一眼,他是个皮肤黑黝黝的高个男生,长相一般但是浑身散发着学生气,这是程易轲所没有的,程易轲所表现出来好学生的积极向上,总是带着勉强的成分。
男生尴尬一笑,“不好意思啊,同学,没,没砸着你吧?”,说完,他挠挠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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