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9章 叶承枢到访!
权少贪欢:撩婚99天 作者:墨春花
第169章 叶承枢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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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人?
不是有点儿丢人,是特别丢人!
她居然自己意淫权煜皇,意淫到了流口水的程度!
要是厨房有个地缝的话,她现在一定钻进去。
可惜了,凡尔赛宫殿的厨房地板上,没有地缝。
所以……她不会找个地缝钻进去,更不会感觉丢人。
镇定自若的拿袖子擦了擦嘴角,安宁平静的摇头,“哦,我到不会感觉丢人,脑子里幻想一下跟自己老公的羞羞事情,那有什么好丢人的。我又没有在脑袋里幻想跟别的男人上床的事情。我就是有稍微点担心你们会尴尬。”
毕竟家里除了她跟权煜皇,其他的都不是人,是狗。
单身狗。
在一群单身狗里做夫妻,她跟权煜皇的压力也很大的好不好!
她还害怕天天跟权煜皇一起刺激这群单身狗,把家里这几只单身狗刺激的疯了,联手买凶杀了她跟权煜皇呢。
“哦,那也不会。我其实还蛮想要去听一下嫂子你跟老大的墙角来着。”
“你会被权煜皇一枪崩了的。”
“所以,我只是想一想罢了,不会真的大晚上不睡觉去听你跟老大的墙角,放心吧。”
“哦,那说不准。我跟权煜皇也不一定非要放在晚上,这种事情,看心情的吧。到底是白天还是晚上好像也无所谓了。”
“嫂子,您真重口味。”林晚晚佩服的给她比了个大拇指。
安宁权当做是赞美的收下了,“我这叫解放天性。”
“……”林晚晚连给她翻白眼的力气都没有,“所以嫂子你现在是正视了自己对老大的感情了吗?”
安宁微微一怔,随即甜甜的‘嗯’了一声儿,特别用力的点头,“正视了!也接受了!”
还跟权煜皇真情告白了呢。
并且,也很幸运的得到了权煜皇的回应。
你爱的人,也恰好爱你。
这可真是一件最幸运最幸福的事情了呢。
林晚晚脑袋一撇,“切,别想让我真心实意的祝福你跟老大。你要知道,我虽然承认了你嫂子的身份,但老大还是我很爱的男人。我才不会祝福你们,但是虚情假意的祝福一下,我还是可以做到逢场作戏的。”
至少现阶段,她是没有办法真心的祝福嫂子和老大。
或许再等上一段时间,等她彻底的放下了老大之后,她就可以笑着祝福嫂子跟老大了吧!
“虚情也好,假意也罢,随便你开心。”安宁倒是很大度,“就算没有你的真心祝福,权煜皇也还是我老公。”
“……这就开始宣誓主权了?”林晚晚笑她,“你这样儿,可真不像是我认识的那个安检官了。我认识的安检官嘛,应该是不动如山的,是冷淡薄情的。这样跟普通女人一样会嫉妒的女人,不是你。”
“是我,当然是我。”安宁笑着说道,“在没有动情之前的女人,都是不动如山的。若是真动了情,任谁也无法再做到不动如山了。”
能做到的,都是不够爱的。
真正爱了,就会在乎。在乎了,就会想要霸占。
这是人的本性。
林晚晚凄凉的扯了扯嘴角,心中却现自己已经没有那么的凄凉和悲伤了。
她想,她也是成长了的。
“那么,就请你一定要狠狠的抓牢老大。除了你,哪个女人我都不服气。所以,你一定要跟老大好好的,绝对不能跟外边那些女人一丁点的机会。不然,我就杀了你。”
安宁知道,林晚晚这句话不是威胁。
从林晚晚的眼睛,她可以清楚的看到,那杀机,那杀意。
如果她真的让别的女人把她的男人给撬走了……
“那都不用你动手杀我,我自己可能就要先自尽了。”顿了顿,安宁笑眯眯的补充,“不过前提是,我一定会带走几个垫背的。黄泉路上那么孤单,我可不要一个人走。”
横竖,也要拉几个垫背的。
首当其冲,就是从她手上抢走权煜皇心的女人。
她特别认真的想过,如果权煜皇不爱她了,权煜皇移情别恋了,那以她的性格,她肯定不会甘心。她是一个小肚鸡肠且瑕疵必报的小畜生。她不能忍受权煜皇渐渐的忘记她。
想让一个男人记住你一辈子,就俩方法。
第一,当他最爱的女人。第二,杀了他最爱的女人。
所以能让权煜皇一辈子都记住她的方法,也就只有两个。
第一,成为权煜皇心尖儿上的独宠宝贝。
第二,杀了权煜皇心尖儿上的独宠宝贝。
她要么当权煜皇心尖儿上的宝贝,牢牢的占据权煜皇的整颗心。要么,她就杀了权煜皇心尖儿上的宝贝,让权煜皇恨她一辈子。
也就可以让他记住她一辈子了。
林晚晚咂舌,“这有点像我认识的那个安检官了。安检官,你不觉得你爱人,爱的很决绝惨烈吗?”
“不用觉得,我就是这样的人,你说的一点没错儿。”
她就是这样的人。
得不到的,那就毁灭好了。
反正绝对不会留给旁人。
“因为我爱的毫无保留,所以我也需要权煜皇同样爱的毫无保留。”
若是有一丝一毫的保留,那就不是她要的感情了。
宁缺毋滥。
这是老爸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抱着她告诉她的道理。
不仅仅是找相爱的男人,对待每件事情,她都是宁缺毋滥。
如果不是她想要的,那她就不要了,她绝对不要委屈自己,更不要凑合!
林晚晚扯了扯嘴角,冲她做了个鬼脸,摆摆手示意自己真的要回房间去睡觉了。
她想,或许就是嫂子这样的性格,才能被老大喜欢上吧。
不是老大爱上了嫂子的一切,而是,原本嫂子身上的一切,就是老大所爱的。
他们两个人会走到一起,好像也是挺理所应当的呢。
苦涩的咬了咬嘴唇,林晚晚觉得等这几天忙完了,她得拉着小追命去喝酒了。嗯,因为这几天的同住一个屋檐下,她跟蒋大小姐的关系也亲近了一些。那就把蒋大小姐也一起喊上喝酒吧。
如果蒋大小姐来喝酒的话,估计蒋大小姐诶也会把陆师爷给拽上。
也是奇了怪了哈,陆师爷原先跟蒋大小姐也没有什么交集,偏偏蒋大小姐就是喜欢捉弄他们陆师爷。
她这个观众在旁边看着,也觉得挺有趣嘞!
要知道,陆师爷也是他们九处的一个碰不得说不得的老佛爷!平日里只有陆师爷挤兑欺负他们的份儿,何曾见过陆师爷给人欺负了去?
蒋大小姐,真真儿是他们陆师爷的克星哟!
那就等这几天忙完了,把小追命、蒋大小姐跟陆师爷一起喊上去喝酒吧。
借酒消愁,虽然可耻,但是真的很管用。
反正她是这样儿。
她每把自个儿喝醉喝吐到要死要活一次,她心里的痛楚,就会减弱一分。
她想如果她把自己多喝醉几次的话,她可能就能够做到真正的放下老大了吧?
她也不确定了。
……
“权夫人吧?您好,我是——”
“陆师爷让你来送东西的是吧?进来吧,东西放到厨房就好。”
系着围裙,一手拿着锅铲的安宁说完,冲站在门口的人勾了勾手指。
谁知道,那人却一脸懵逼的站在门口,好像有点不做所错的样子。
这时候门外又传来了一道温柔且悦耳的女声——
“叶承枢,站在门口做什么?怎么不进去。你先进去,我教训完你儿子就带他进去。”
叶承枢?!
安宁愣了愣,跟站在门口的男人同样一脸懵逼。
她这才抽空仔细的瞧了瞧那个跟权煜皇一样,都跻身进了‘神邸’的男人——
江南省,叶承枢。
根据权煜皇所说,叶先生今年都已经五十多岁了。
可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哪里像个年过五旬的人?
说他三十多岁,快四十岁,那都不会有人质疑!
叶承枢给安宁的第一感觉就是,优雅!
一身的打扮,十分的休闲舒适,却又不会让人有被不重视的感觉。
尽管不是一身西装笔挺,可这男人脊背挺得笔直,休闲舒适的衣服,也被他穿出了西服三件套的感觉。叶承枢给她的感觉,就是特别优雅,像个英伦的老牌贵族绅士。
叶承枢的一双丹凤眼,狭长且微微上挑。十分的夺目。
他的外貌十分的出色,就是跟妖孽的权煜皇比起来,那也是不逞多让的。
加之叶承枢的两条大长腿,也是长的犯规。
一个,十分有气质的优雅绅士。
同样都是无边眼镜框架在鼻梁上,因为她太了解权煜皇本性的缘故,她就会觉得权煜皇的气质特别的斯文败类,衣冠禽兽。
可同样的眼镜框戴在人家叶先生的脸上,她就会觉得,哦是了,叶先生这样的人,鼻梁上就是应该架着一个眼镜框的。
陆师爷有时候也会戴上眼镜框,可只有这位叶先生戴眼镜,会让她觉得特别的……嗯,怎么说呢?天生一对。
必须要承认的是,这位叶先生也是生了一副好皮囊呢!
明明已经是年过五旬的人,岁月却一点都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过什么痕迹。
岁月带给这位叶先生的,好像也只有愈成熟和沉稳的气质。痕迹?是一点点都找不出来的。
要不是站在比女人生的还要美的权五爷的身边太久,她已经习惯了被一个男人在容貌进行碾压,她现在真的会自惭形愧。
总觉得叶先生的皮肤,保养的跟她差不多哦。
可她还不到三十岁,而且她还是个女的!
女的!
或许是见她痴痴傻傻的站在门口有些可怜,那位叶先生勾唇一笑,似乎是在安慰她。
“权夫人,没能提前通知一声就忽然上门拜访,有些吓着您了吧?不好意思,我是叶承枢,之前有跟权五爷约好晚点会来家里做客。希望我跟夫人的到访,没有打扰您跟权五爷。””不打扰!不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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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点儿丢人,是特别丢人!
她居然自己意淫权煜皇,意淫到了流口水的程度!
要是厨房有个地缝的话,她现在一定钻进去。
可惜了,凡尔赛宫殿的厨房地板上,没有地缝。
所以……她不会找个地缝钻进去,更不会感觉丢人。
镇定自若的拿袖子擦了擦嘴角,安宁平静的摇头,“哦,我到不会感觉丢人,脑子里幻想一下跟自己老公的羞羞事情,那有什么好丢人的。我又没有在脑袋里幻想跟别的男人上床的事情。我就是有稍微点担心你们会尴尬。”
毕竟家里除了她跟权煜皇,其他的都不是人,是狗。
单身狗。
在一群单身狗里做夫妻,她跟权煜皇的压力也很大的好不好!
她还害怕天天跟权煜皇一起刺激这群单身狗,把家里这几只单身狗刺激的疯了,联手买凶杀了她跟权煜皇呢。
“哦,那也不会。我其实还蛮想要去听一下嫂子你跟老大的墙角来着。”
“你会被权煜皇一枪崩了的。”
“所以,我只是想一想罢了,不会真的大晚上不睡觉去听你跟老大的墙角,放心吧。”
“哦,那说不准。我跟权煜皇也不一定非要放在晚上,这种事情,看心情的吧。到底是白天还是晚上好像也无所谓了。”
“嫂子,您真重口味。”林晚晚佩服的给她比了个大拇指。
安宁权当做是赞美的收下了,“我这叫解放天性。”
“……”林晚晚连给她翻白眼的力气都没有,“所以嫂子你现在是正视了自己对老大的感情了吗?”
安宁微微一怔,随即甜甜的‘嗯’了一声儿,特别用力的点头,“正视了!也接受了!”
还跟权煜皇真情告白了呢。
并且,也很幸运的得到了权煜皇的回应。
你爱的人,也恰好爱你。
这可真是一件最幸运最幸福的事情了呢。
林晚晚脑袋一撇,“切,别想让我真心实意的祝福你跟老大。你要知道,我虽然承认了你嫂子的身份,但老大还是我很爱的男人。我才不会祝福你们,但是虚情假意的祝福一下,我还是可以做到逢场作戏的。”
至少现阶段,她是没有办法真心的祝福嫂子和老大。
或许再等上一段时间,等她彻底的放下了老大之后,她就可以笑着祝福嫂子跟老大了吧!
“虚情也好,假意也罢,随便你开心。”安宁倒是很大度,“就算没有你的真心祝福,权煜皇也还是我老公。”
“……这就开始宣誓主权了?”林晚晚笑她,“你这样儿,可真不像是我认识的那个安检官了。我认识的安检官嘛,应该是不动如山的,是冷淡薄情的。这样跟普通女人一样会嫉妒的女人,不是你。”
“是我,当然是我。”安宁笑着说道,“在没有动情之前的女人,都是不动如山的。若是真动了情,任谁也无法再做到不动如山了。”
能做到的,都是不够爱的。
真正爱了,就会在乎。在乎了,就会想要霸占。
这是人的本性。
林晚晚凄凉的扯了扯嘴角,心中却现自己已经没有那么的凄凉和悲伤了。
她想,她也是成长了的。
“那么,就请你一定要狠狠的抓牢老大。除了你,哪个女人我都不服气。所以,你一定要跟老大好好的,绝对不能跟外边那些女人一丁点的机会。不然,我就杀了你。”
安宁知道,林晚晚这句话不是威胁。
从林晚晚的眼睛,她可以清楚的看到,那杀机,那杀意。
如果她真的让别的女人把她的男人给撬走了……
“那都不用你动手杀我,我自己可能就要先自尽了。”顿了顿,安宁笑眯眯的补充,“不过前提是,我一定会带走几个垫背的。黄泉路上那么孤单,我可不要一个人走。”
横竖,也要拉几个垫背的。
首当其冲,就是从她手上抢走权煜皇心的女人。
她特别认真的想过,如果权煜皇不爱她了,权煜皇移情别恋了,那以她的性格,她肯定不会甘心。她是一个小肚鸡肠且瑕疵必报的小畜生。她不能忍受权煜皇渐渐的忘记她。
想让一个男人记住你一辈子,就俩方法。
第一,当他最爱的女人。第二,杀了他最爱的女人。
所以能让权煜皇一辈子都记住她的方法,也就只有两个。
第一,成为权煜皇心尖儿上的独宠宝贝。
第二,杀了权煜皇心尖儿上的独宠宝贝。
她要么当权煜皇心尖儿上的宝贝,牢牢的占据权煜皇的整颗心。要么,她就杀了权煜皇心尖儿上的宝贝,让权煜皇恨她一辈子。
也就可以让他记住她一辈子了。
林晚晚咂舌,“这有点像我认识的那个安检官了。安检官,你不觉得你爱人,爱的很决绝惨烈吗?”
“不用觉得,我就是这样的人,你说的一点没错儿。”
她就是这样的人。
得不到的,那就毁灭好了。
反正绝对不会留给旁人。
“因为我爱的毫无保留,所以我也需要权煜皇同样爱的毫无保留。”
若是有一丝一毫的保留,那就不是她要的感情了。
宁缺毋滥。
这是老爸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抱着她告诉她的道理。
不仅仅是找相爱的男人,对待每件事情,她都是宁缺毋滥。
如果不是她想要的,那她就不要了,她绝对不要委屈自己,更不要凑合!
林晚晚扯了扯嘴角,冲她做了个鬼脸,摆摆手示意自己真的要回房间去睡觉了。
她想,或许就是嫂子这样的性格,才能被老大喜欢上吧。
不是老大爱上了嫂子的一切,而是,原本嫂子身上的一切,就是老大所爱的。
他们两个人会走到一起,好像也是挺理所应当的呢。
苦涩的咬了咬嘴唇,林晚晚觉得等这几天忙完了,她得拉着小追命去喝酒了。嗯,因为这几天的同住一个屋檐下,她跟蒋大小姐的关系也亲近了一些。那就把蒋大小姐也一起喊上喝酒吧。
如果蒋大小姐来喝酒的话,估计蒋大小姐诶也会把陆师爷给拽上。
也是奇了怪了哈,陆师爷原先跟蒋大小姐也没有什么交集,偏偏蒋大小姐就是喜欢捉弄他们陆师爷。
她这个观众在旁边看着,也觉得挺有趣嘞!
要知道,陆师爷也是他们九处的一个碰不得说不得的老佛爷!平日里只有陆师爷挤兑欺负他们的份儿,何曾见过陆师爷给人欺负了去?
蒋大小姐,真真儿是他们陆师爷的克星哟!
那就等这几天忙完了,把小追命、蒋大小姐跟陆师爷一起喊上去喝酒吧。
借酒消愁,虽然可耻,但是真的很管用。
反正她是这样儿。
她每把自个儿喝醉喝吐到要死要活一次,她心里的痛楚,就会减弱一分。
她想如果她把自己多喝醉几次的话,她可能就能够做到真正的放下老大了吧?
她也不确定了。
……
“权夫人吧?您好,我是——”
“陆师爷让你来送东西的是吧?进来吧,东西放到厨房就好。”
系着围裙,一手拿着锅铲的安宁说完,冲站在门口的人勾了勾手指。
谁知道,那人却一脸懵逼的站在门口,好像有点不做所错的样子。
这时候门外又传来了一道温柔且悦耳的女声——
“叶承枢,站在门口做什么?怎么不进去。你先进去,我教训完你儿子就带他进去。”
叶承枢?!
安宁愣了愣,跟站在门口的男人同样一脸懵逼。
她这才抽空仔细的瞧了瞧那个跟权煜皇一样,都跻身进了‘神邸’的男人——
江南省,叶承枢。
根据权煜皇所说,叶先生今年都已经五十多岁了。
可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哪里像个年过五旬的人?
说他三十多岁,快四十岁,那都不会有人质疑!
叶承枢给安宁的第一感觉就是,优雅!
一身的打扮,十分的休闲舒适,却又不会让人有被不重视的感觉。
尽管不是一身西装笔挺,可这男人脊背挺得笔直,休闲舒适的衣服,也被他穿出了西服三件套的感觉。叶承枢给她的感觉,就是特别优雅,像个英伦的老牌贵族绅士。
叶承枢的一双丹凤眼,狭长且微微上挑。十分的夺目。
他的外貌十分的出色,就是跟妖孽的权煜皇比起来,那也是不逞多让的。
加之叶承枢的两条大长腿,也是长的犯规。
一个,十分有气质的优雅绅士。
同样都是无边眼镜框架在鼻梁上,因为她太了解权煜皇本性的缘故,她就会觉得权煜皇的气质特别的斯文败类,衣冠禽兽。
可同样的眼镜框戴在人家叶先生的脸上,她就会觉得,哦是了,叶先生这样的人,鼻梁上就是应该架着一个眼镜框的。
陆师爷有时候也会戴上眼镜框,可只有这位叶先生戴眼镜,会让她觉得特别的……嗯,怎么说呢?天生一对。
必须要承认的是,这位叶先生也是生了一副好皮囊呢!
明明已经是年过五旬的人,岁月却一点都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过什么痕迹。
岁月带给这位叶先生的,好像也只有愈成熟和沉稳的气质。痕迹?是一点点都找不出来的。
要不是站在比女人生的还要美的权五爷的身边太久,她已经习惯了被一个男人在容貌进行碾压,她现在真的会自惭形愧。
总觉得叶先生的皮肤,保养的跟她差不多哦。
可她还不到三十岁,而且她还是个女的!
女的!
或许是见她痴痴傻傻的站在门口有些可怜,那位叶先生勾唇一笑,似乎是在安慰她。
“权夫人,没能提前通知一声就忽然上门拜访,有些吓着您了吧?不好意思,我是叶承枢,之前有跟权五爷约好晚点会来家里做客。希望我跟夫人的到访,没有打扰您跟权五爷。””不打扰!不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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