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列车 作者:尼可拉斯
分卷阅读11
北上列车 作者:尼可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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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布加迪好不好?全手工当然好。el的夏装好不好?穿过一次就过季却永远美丽当然好。私人游艇漫溯密西西比河好不好?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当然好。
但是不是她的。是别人的。是她曾经非常艳羡、如今尔尔的那些富豪们的生活。而且只是生活的光鲜面,直到自己也开始工作,才明白柴米油盐的不易。也许真是学生时代不够努力吧,似乎从来不是一个很认真的学生,大学时代尤甚。后来导师和同学们都感叹,以她的天资,其实只要再稍加努力,一定可以获得更大的光辉的成就。她只是笑笑,摆摆手。也许吧 ,也许。但是不能对过去说如果的。而且我对现下一切都很满意。
我已经无力再挣扎也无心再追求什么了,让一切就这样平静的保持下去吧。
左转,沿着小道一路开出去,环装的小道领着她沿着校园的公路不紧不慢向外走。办公楼离易铭他们宿舍不远,未几开到宿舍楼门口的时候,许萱看见一辆计程车停在那里,下车的人正是易铭。
什么都没想,她却一直盯着易铭看。迅速的错身,易铭的身影只能出现在后视镜里面。她瞟了一眼左侧后视镜,就看见易铭似乎也在望着这辆车。
下周回来的那个周二,易铭给她发短信,说是为了感谢自己的帮助,周末出去的时候顺路买了一盒川宁的佛手柑红茶要送给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合适。许萱回复她说,我现在就在办公室,你来吧。
“可是老师。。。我现在在上课呢。。。”“那就一会儿中午12:30停车场见吧。”“好,白色现代是吧?”“你还知道我开什么车啊,不简单。”“想知道就能知道。我看见你车钥匙了。”
所以那天,她看见了自己的车,才会久久凝视吧。这孩子,眼睛好尖。许萱笑了笑,不再回复,指望她好好上呆萌技术宅的课。她不是说,本来就听不进去吗?再跟自己发短信只怕就什么都记不得了。本来就不明白的东西,更要努力去挣扎。趁她还这么年轻,有精力有时间有心气去上进。有机会去践行上进的成果。
快到点的时候,许萱准备下楼,心里盘算起一件事,正在想着找易铭帮忙合不合适。拿着钱包车钥匙往外走,找易铭应该合适吧,只要她。。。“许萱啊。”左手边是李云飞的办公室,里面自然传来的是她的声音,“嗯?”这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大姐头又要干什么?
好不容易把这位大姐头应付过去,已经是12:35,许萱急急下楼。推开门走到办公楼后面的停车场。华北的秋高气爽,正午的阳光略有刺眼,但温暖非常。她抬眼看去,自己的车旁边,站着一个人,一米六五的身高,穿着厚实的红黑格子衬衣,卡其色铅笔裤,黑色帆布鞋,阳光下利落的短发好像是栗色的,带着一副□□镜。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拿着一个金灿灿的盒子。整个身体靠在一边的护栏上,右腿撑直而左腿屈起,踩在护栏的水泥座子上。
那□□镜是雷朋经典款,正经是她脸上最加分的部分。表面镀了水银的镜片让人看不透她表情,若是不笑,此刻易铭看上去和黑社会老大没差别。她天生下撇的嘴角有一种高傲和冷酷在里面。不笑真是很凶。
但是此刻她看见了自己,微微一笑,在秋日阳光照耀下好灿烂漂亮。
☆、海水与火焰—钟颖 i
我遇见她,是在迈阿密,是章晏的朋友介绍的。好像拐了很多弯一样。章晏在前一年万圣节的时候在道具商店遇见了她的朋友。章晏和那个女孩儿相谈甚欢,觉得我和她也会很有话讲。偏巧那段时间我在洛杉矶和旧金山两地奔波,没有时间回来。中途还回国了一次。那一个上海的夏天,特别热。燠热中,汗水粘在身上。就好像旧情腐烂之后,回忆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见到几个故人,但是,真的都是过去了。心灰意冷,神思疲倦。八月份回去,在la把事情办完,年底就回到迈阿密,便在章晏兴致勃勃安排的聚会上认识了她。
由朋友带来的她,看上去有点羞涩。章晏说,这个人才是真的和你有太多共同语言,你们俩连喜欢的作家都一样。我都向人家说了好久了,说等你回来我就安排,快快快,快过来。
我抱歉的笑笑,转而扭过头看着她,棕色头发,挑染几缕金丝。大背往后梳,在脑袋后面扎了个小辫儿。我看到她的眼珠在阳光的斜射下闪烁着比琥珀还美丽的神采,登时觉得她要是个男的该多好—非为其他,那个时候也没有把她当做情人来看待—而是单纯觉得这副样子要是还能留着络腮胡子就更好看了。
而后,我觉得这张脸很面善。但是不知为何。后来去了她的住所,看见那顶礼帽,才惊觉我们是八月份坐同一班飞机回来的,那时我在飞机上百无聊赖,曾经细细观察过她的侧脸。这顶帽子我记住了,她的身形我记住了,只是在la繁忙了一阵子,便忘记了。
我们那天虽是初识,却立刻坐在一起讨论喜欢的作家、著作和电影。她告诉我她喜欢台湾的张大春,看了《四喜忧国》和《公寓导游》觉得实在是好极了。我说我在《四喜忧国》里面最喜欢的是《如果林秀雄》那篇,《四喜忧国》有鲁迅的感觉在,反倒不那么喜欢了。
她双眼睁大,开心的点着头,一手端着橙汁一手夹着一根万宝路也拦不住她对我的认可和手舞足蹈。阳光依旧打在她身上,脸颊,还有那对漂亮的眼睛。若是和别人,也许我们喜欢的这些东西会成为终止一场聊天的绝好方式。如何和一个直人兴致勃勃的谈《春光乍泄》呢?不,他们会主动停止,有的只是不愿意谈,有的是陷入沉思。总之归于沉默。只有我们彼此之间,相似的灵魂之间,才可以眉飞色舞的滔滔不绝的说起黎耀辉为什么在瀑布下会哭,抑或哭与不哭已经没有区别。
从那天后,我就很想亲近她。同时她也很想亲近我吧。似乎是初见一两面的朋友,却比别人发展的快。又在别的地方遇见了一两次,在章晏不知道是不是别有用心的聚会上接着相处。似乎越走越近,就差过一道坎。那天我陪她去买的车,看着她精打细算的挑选了一辆红色的皮卡,看着她拿到车钥匙的瞬间松了一口气,又十分的开心。真是个孩子。莫名的,她突然对我说,其实我觉得我很极端,或者喜欢绝不浮华绝对实用的东西,或者喜欢绝对不实用但是我喜欢我觉得有特别气息的东西。
没有预兆,没有开头,没有刻意,她只是淡淡的向我随意打开了她内心的一扇门。
我笑了,她转过身看着我的微笑,同样笑的也有些羞涩。我说,我也是。我们有的时候真的很像。
很像。
这是我们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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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列车 作者:尼可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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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布加迪好不好?全手工当然好。el的夏装好不好?穿过一次就过季却永远美丽当然好。私人游艇漫溯密西西比河好不好?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当然好。
但是不是她的。是别人的。是她曾经非常艳羡、如今尔尔的那些富豪们的生活。而且只是生活的光鲜面,直到自己也开始工作,才明白柴米油盐的不易。也许真是学生时代不够努力吧,似乎从来不是一个很认真的学生,大学时代尤甚。后来导师和同学们都感叹,以她的天资,其实只要再稍加努力,一定可以获得更大的光辉的成就。她只是笑笑,摆摆手。也许吧 ,也许。但是不能对过去说如果的。而且我对现下一切都很满意。
我已经无力再挣扎也无心再追求什么了,让一切就这样平静的保持下去吧。
左转,沿着小道一路开出去,环装的小道领着她沿着校园的公路不紧不慢向外走。办公楼离易铭他们宿舍不远,未几开到宿舍楼门口的时候,许萱看见一辆计程车停在那里,下车的人正是易铭。
什么都没想,她却一直盯着易铭看。迅速的错身,易铭的身影只能出现在后视镜里面。她瞟了一眼左侧后视镜,就看见易铭似乎也在望着这辆车。
下周回来的那个周二,易铭给她发短信,说是为了感谢自己的帮助,周末出去的时候顺路买了一盒川宁的佛手柑红茶要送给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合适。许萱回复她说,我现在就在办公室,你来吧。
“可是老师。。。我现在在上课呢。。。”“那就一会儿中午12:30停车场见吧。”“好,白色现代是吧?”“你还知道我开什么车啊,不简单。”“想知道就能知道。我看见你车钥匙了。”
所以那天,她看见了自己的车,才会久久凝视吧。这孩子,眼睛好尖。许萱笑了笑,不再回复,指望她好好上呆萌技术宅的课。她不是说,本来就听不进去吗?再跟自己发短信只怕就什么都记不得了。本来就不明白的东西,更要努力去挣扎。趁她还这么年轻,有精力有时间有心气去上进。有机会去践行上进的成果。
快到点的时候,许萱准备下楼,心里盘算起一件事,正在想着找易铭帮忙合不合适。拿着钱包车钥匙往外走,找易铭应该合适吧,只要她。。。“许萱啊。”左手边是李云飞的办公室,里面自然传来的是她的声音,“嗯?”这无事不登三宝殿的大姐头又要干什么?
好不容易把这位大姐头应付过去,已经是12:35,许萱急急下楼。推开门走到办公楼后面的停车场。华北的秋高气爽,正午的阳光略有刺眼,但温暖非常。她抬眼看去,自己的车旁边,站着一个人,一米六五的身高,穿着厚实的红黑格子衬衣,卡其色铅笔裤,黑色帆布鞋,阳光下利落的短发好像是栗色的,带着一副□□镜。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拿着一个金灿灿的盒子。整个身体靠在一边的护栏上,右腿撑直而左腿屈起,踩在护栏的水泥座子上。
那□□镜是雷朋经典款,正经是她脸上最加分的部分。表面镀了水银的镜片让人看不透她表情,若是不笑,此刻易铭看上去和黑社会老大没差别。她天生下撇的嘴角有一种高傲和冷酷在里面。不笑真是很凶。
但是此刻她看见了自己,微微一笑,在秋日阳光照耀下好灿烂漂亮。
☆、海水与火焰—钟颖 i
我遇见她,是在迈阿密,是章晏的朋友介绍的。好像拐了很多弯一样。章晏在前一年万圣节的时候在道具商店遇见了她的朋友。章晏和那个女孩儿相谈甚欢,觉得我和她也会很有话讲。偏巧那段时间我在洛杉矶和旧金山两地奔波,没有时间回来。中途还回国了一次。那一个上海的夏天,特别热。燠热中,汗水粘在身上。就好像旧情腐烂之后,回忆成为挥之不去的阴影。见到几个故人,但是,真的都是过去了。心灰意冷,神思疲倦。八月份回去,在la把事情办完,年底就回到迈阿密,便在章晏兴致勃勃安排的聚会上认识了她。
由朋友带来的她,看上去有点羞涩。章晏说,这个人才是真的和你有太多共同语言,你们俩连喜欢的作家都一样。我都向人家说了好久了,说等你回来我就安排,快快快,快过来。
我抱歉的笑笑,转而扭过头看着她,棕色头发,挑染几缕金丝。大背往后梳,在脑袋后面扎了个小辫儿。我看到她的眼珠在阳光的斜射下闪烁着比琥珀还美丽的神采,登时觉得她要是个男的该多好—非为其他,那个时候也没有把她当做情人来看待—而是单纯觉得这副样子要是还能留着络腮胡子就更好看了。
而后,我觉得这张脸很面善。但是不知为何。后来去了她的住所,看见那顶礼帽,才惊觉我们是八月份坐同一班飞机回来的,那时我在飞机上百无聊赖,曾经细细观察过她的侧脸。这顶帽子我记住了,她的身形我记住了,只是在la繁忙了一阵子,便忘记了。
我们那天虽是初识,却立刻坐在一起讨论喜欢的作家、著作和电影。她告诉我她喜欢台湾的张大春,看了《四喜忧国》和《公寓导游》觉得实在是好极了。我说我在《四喜忧国》里面最喜欢的是《如果林秀雄》那篇,《四喜忧国》有鲁迅的感觉在,反倒不那么喜欢了。
她双眼睁大,开心的点着头,一手端着橙汁一手夹着一根万宝路也拦不住她对我的认可和手舞足蹈。阳光依旧打在她身上,脸颊,还有那对漂亮的眼睛。若是和别人,也许我们喜欢的这些东西会成为终止一场聊天的绝好方式。如何和一个直人兴致勃勃的谈《春光乍泄》呢?不,他们会主动停止,有的只是不愿意谈,有的是陷入沉思。总之归于沉默。只有我们彼此之间,相似的灵魂之间,才可以眉飞色舞的滔滔不绝的说起黎耀辉为什么在瀑布下会哭,抑或哭与不哭已经没有区别。
从那天后,我就很想亲近她。同时她也很想亲近我吧。似乎是初见一两面的朋友,却比别人发展的快。又在别的地方遇见了一两次,在章晏不知道是不是别有用心的聚会上接着相处。似乎越走越近,就差过一道坎。那天我陪她去买的车,看着她精打细算的挑选了一辆红色的皮卡,看着她拿到车钥匙的瞬间松了一口气,又十分的开心。真是个孩子。莫名的,她突然对我说,其实我觉得我很极端,或者喜欢绝不浮华绝对实用的东西,或者喜欢绝对不实用但是我喜欢我觉得有特别气息的东西。
没有预兆,没有开头,没有刻意,她只是淡淡的向我随意打开了她内心的一扇门。
我笑了,她转过身看着我的微笑,同样笑的也有些羞涩。我说,我也是。我们有的时候真的很像。
很像。
这是我们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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