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后必成大器 作者:于一画
分卷阅读57
日后必成大器 作者:于一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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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着那稀薄的阳光翻看那本小册子。当我正捧着冯安安的小馒头闻着她的奶香体验她的一阵战栗之后准备进行下一轮抚摸的时候,懵懂的阳光少年凌树如同神经病降临,他怀揣着他父亲给的大笔银两和特意买来和我共贺农历年节的酒,踢开了我的门。可看见的却是多日不见的未婚妻陶醉在我的身下,那个场景很是蒙太奇,近景我一脸慌乱,一手还捧着冯安安未发育成熟的小山丘,远景是凌树一脸茫然闻着一室的暧昧,在他再三确定我并不是在为冯安安吮吸粉刺而是舔咬其他重点凸起后,才五雷轰顶的认定我背叛他。
朋友常常为了女人决裂,我和凌树就是这一种。他狂怒的喊出——原来朋友就是拿来背叛的这一类经典名句后,我都无法一一反驳。是,我是背叛了他,从一开始我就是个重色轻友的娃儿。
要是我真没有人性弱点了,我就该皈依我祖父的宗教,匍匐在他脚下,大声唱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了。我以为,凌树也是站在我家门口骂几日,在白家山寨的山口哭几日也就能渐消掉他的怒气,反正他父亲的生意越做越大,找一个美艳的不可方物的媳妇儿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我错估了一个执拗的少男对于爱情的无限韧劲。在他哭累了,闹累了,白小花也表示这事儿确实她当妈的无能为力之后,凌树冷静的坐在我师父面前,威胁我要是再和冯安安在一起的话,他就向上一次次的举报我,向各个同学、朋友、家长说明我是个肮脏的混血者的事实。
师父叹了口气,让我自己处理。
健美男则说,算了算了,天涯何处无芳草。
我内心有个声音质问我,我要是一无所有,拥着一份无比宝贵的爱情又能怎么样?是玷污它还是毁掉它?
于是我退缩了,皮笑肉不笑的用一封冰冷的信函单方面结束了和冯安安的恋爱关系。
冯安安后来回书一封,并没有痛陈我这人的没有肩膀和逃避责任。只在上面用朱砂写了几个触目惊心的大字:这就是你对我的承诺?信纸上的点点斑驳水渍引起的纸张收缩,似乎是她的眼泪的残骸。
这封书信一直被我妥帖的揣在内包中,直到上次失去记忆而再也找不到。
之后的那几年,我借着情伤之名和不知道自己以后要干什么之实在各类名山大川里到处游荡,风餐露宿,和不少妖魔鬼怪孤魂野鬼成为至交好友,也曾经有半裸着展露人鱼线的花妖问我要不要上床,或者有全身飘散着芍药味的妹子要我体验她湿润的味道,我都默默拒绝。在回家不多的时间里听说的也还是凌树换着法子追求冯安安,而冯安安死活不接受的消息。
我和冯安安就像一股绳上分依两边的蚂蚱,我逃天逃地的躲着她,能不见面就不见面。
那时候想起冯安安,和现在感觉何其相似,总是一阵心痛一阵心酸。甚至在某一日喝醉时对师父表示,皇天在上日月为证,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上谁了。
直到我再次偶然和冯安安相遇,再见从不是朋友。。。之后。。。不过,那些事和凌树并无关系了。
没想到翻来覆去兜兜转转的好几十圈,最终他还是要和冯安安结婚了,而我依旧是那个站在旁边,不管给予祝福还是诅咒都不重要的路人甲。至少他是这么认为,或者一直都这么认为。
人们常常在遇到倒霉催的事情的时候总说老子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才遇上你。这句话我看到凌树的时候就悄悄的在心里帮他说了,我觉得凌树上辈子应该是挖了我家祖坟才这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我连累。于是面露凄苦之相,心情十分复杂。
但凌树并不知晓我这复杂的心理变化,他依旧沉浸在唢呐和高保真音响交织成的结婚进行曲的快乐之中。他娶了他父亲指定给他的女人,今夜他要和他父亲指定许给他的女人共赴巫山云雨,怎么着都有一种爽透了的feel。于是十分有心情且尖酸刻薄的问我:“你又在想什么,就以你那二十多年的可怜记忆,能想清楚什么?”
我懒于和他有口舌上的纠缠,强行抢过他的杯子,一口气喝光了他的酒。接着将早早就放于口袋的匕首握好,轻轻挨在他脖子处:“或许我什么都想不清楚了,所以我也不想废话了,我要见你父亲。”又想想觉得差了谁:“还有冯安安。”
“呵,田一,你就这点出息?就这片羊肉片的刀你以为我会怕?”凌树憋着笑,他觉得我的样子就是狗急跳墙之后随便糊弄的寻摸了一把瑞士军刀来体现英雄价值的呆子,闭着眼睛都知道颇为拙劣和不专业。或许在他眼里我还是那个掏鸟蛋总是被大鹏啄伤、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小女孩儿。
可是人都得被迫长大。他是,我亦然。
我轻看他一眼,没有说话,把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随手射出,那匕首就不偏不倚的狠狠插在了一个我素昧平生,上一句还在高谈阔论黄金走势的陌生男子的额头。那男子至死都没有想到自己是为了何事被杀,只顾得上痛呼一句:“这是怎么回事。”再摆出诧异中带一些绝望的神色就迅速的倒下,撞倒了桌子,发出一连串的闷响。而他身边那些因此染上血迹的女傧相们,统统开始了歇斯底里的呼叫。
我无视于那些因为渐渐弥漫开来的血腥气而略微显得诡异的新房,继续慢条斯理的从口袋里掏出另一把匕首,擦了擦又搁在发愣的凌树脖子上,轻笑了一声:“我也就这点出息。走吧,带我见你父亲去。”
我的一系列举动让树妖们如临大敌,那些看似一声用不完的劲的猛男们,看见我连人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都不问的就痛下杀手感到害怕。他们集结于我和凌树前面,手中挥舞着的棍棒,在我看来更多的也就是个舞台效果。
我说过,作为天界的那些养尊处优惯了的人们,对于死亡永远处于一种害怕的情绪当中。受了惊吓的凌树更是,他虚晃的大声的质问我知不知道我杀了谁,那人的大舅八大爷在两天之内一定把我砍得连坐骨神经都不剩。说到激动处还差点对我吐唾沫。
我告诉他,我不在乎我杀了谁,我只在乎我能不能见到他的父亲。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师父能死,那其他人也应该要死。我知道我是强盗逻辑,可这个社会的森林法则就是弱肉强食,既然老天不让我安心的逃避现实,那我就只好嚣张给他看。但这些话和一直以“人间处处有大爱”的凌树的人生观世界观完全不一致,他还一直纠结于我杀了一个不该杀的人,那聒噪的声音让我不堪其扰。
于是,我终于受不了的把他抵在走廊一角,用刀刃在他脖子上抹过:“我字典里没有该杀不该杀的人,只有现在不杀和将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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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着那稀薄的阳光翻看那本小册子。当我正捧着冯安安的小馒头闻着她的奶香体验她的一阵战栗之后准备进行下一轮抚摸的时候,懵懂的阳光少年凌树如同神经病降临,他怀揣着他父亲给的大笔银两和特意买来和我共贺农历年节的酒,踢开了我的门。可看见的却是多日不见的未婚妻陶醉在我的身下,那个场景很是蒙太奇,近景我一脸慌乱,一手还捧着冯安安未发育成熟的小山丘,远景是凌树一脸茫然闻着一室的暧昧,在他再三确定我并不是在为冯安安吮吸粉刺而是舔咬其他重点凸起后,才五雷轰顶的认定我背叛他。
朋友常常为了女人决裂,我和凌树就是这一种。他狂怒的喊出——原来朋友就是拿来背叛的这一类经典名句后,我都无法一一反驳。是,我是背叛了他,从一开始我就是个重色轻友的娃儿。
要是我真没有人性弱点了,我就该皈依我祖父的宗教,匍匐在他脚下,大声唱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了。我以为,凌树也是站在我家门口骂几日,在白家山寨的山口哭几日也就能渐消掉他的怒气,反正他父亲的生意越做越大,找一个美艳的不可方物的媳妇儿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我错估了一个执拗的少男对于爱情的无限韧劲。在他哭累了,闹累了,白小花也表示这事儿确实她当妈的无能为力之后,凌树冷静的坐在我师父面前,威胁我要是再和冯安安在一起的话,他就向上一次次的举报我,向各个同学、朋友、家长说明我是个肮脏的混血者的事实。
师父叹了口气,让我自己处理。
健美男则说,算了算了,天涯何处无芳草。
我内心有个声音质问我,我要是一无所有,拥着一份无比宝贵的爱情又能怎么样?是玷污它还是毁掉它?
于是我退缩了,皮笑肉不笑的用一封冰冷的信函单方面结束了和冯安安的恋爱关系。
冯安安后来回书一封,并没有痛陈我这人的没有肩膀和逃避责任。只在上面用朱砂写了几个触目惊心的大字:这就是你对我的承诺?信纸上的点点斑驳水渍引起的纸张收缩,似乎是她的眼泪的残骸。
这封书信一直被我妥帖的揣在内包中,直到上次失去记忆而再也找不到。
之后的那几年,我借着情伤之名和不知道自己以后要干什么之实在各类名山大川里到处游荡,风餐露宿,和不少妖魔鬼怪孤魂野鬼成为至交好友,也曾经有半裸着展露人鱼线的花妖问我要不要上床,或者有全身飘散着芍药味的妹子要我体验她湿润的味道,我都默默拒绝。在回家不多的时间里听说的也还是凌树换着法子追求冯安安,而冯安安死活不接受的消息。
我和冯安安就像一股绳上分依两边的蚂蚱,我逃天逃地的躲着她,能不见面就不见面。
那时候想起冯安安,和现在感觉何其相似,总是一阵心痛一阵心酸。甚至在某一日喝醉时对师父表示,皇天在上日月为证,我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上谁了。
直到我再次偶然和冯安安相遇,再见从不是朋友。。。之后。。。不过,那些事和凌树并无关系了。
没想到翻来覆去兜兜转转的好几十圈,最终他还是要和冯安安结婚了,而我依旧是那个站在旁边,不管给予祝福还是诅咒都不重要的路人甲。至少他是这么认为,或者一直都这么认为。
人们常常在遇到倒霉催的事情的时候总说老子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才遇上你。这句话我看到凌树的时候就悄悄的在心里帮他说了,我觉得凌树上辈子应该是挖了我家祖坟才这么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我连累。于是面露凄苦之相,心情十分复杂。
但凌树并不知晓我这复杂的心理变化,他依旧沉浸在唢呐和高保真音响交织成的结婚进行曲的快乐之中。他娶了他父亲指定给他的女人,今夜他要和他父亲指定许给他的女人共赴巫山云雨,怎么着都有一种爽透了的feel。于是十分有心情且尖酸刻薄的问我:“你又在想什么,就以你那二十多年的可怜记忆,能想清楚什么?”
我懒于和他有口舌上的纠缠,强行抢过他的杯子,一口气喝光了他的酒。接着将早早就放于口袋的匕首握好,轻轻挨在他脖子处:“或许我什么都想不清楚了,所以我也不想废话了,我要见你父亲。”又想想觉得差了谁:“还有冯安安。”
“呵,田一,你就这点出息?就这片羊肉片的刀你以为我会怕?”凌树憋着笑,他觉得我的样子就是狗急跳墙之后随便糊弄的寻摸了一把瑞士军刀来体现英雄价值的呆子,闭着眼睛都知道颇为拙劣和不专业。或许在他眼里我还是那个掏鸟蛋总是被大鹏啄伤、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小女孩儿。
可是人都得被迫长大。他是,我亦然。
我轻看他一眼,没有说话,把架在他脖子上的匕首随手射出,那匕首就不偏不倚的狠狠插在了一个我素昧平生,上一句还在高谈阔论黄金走势的陌生男子的额头。那男子至死都没有想到自己是为了何事被杀,只顾得上痛呼一句:“这是怎么回事。”再摆出诧异中带一些绝望的神色就迅速的倒下,撞倒了桌子,发出一连串的闷响。而他身边那些因此染上血迹的女傧相们,统统开始了歇斯底里的呼叫。
我无视于那些因为渐渐弥漫开来的血腥气而略微显得诡异的新房,继续慢条斯理的从口袋里掏出另一把匕首,擦了擦又搁在发愣的凌树脖子上,轻笑了一声:“我也就这点出息。走吧,带我见你父亲去。”
我的一系列举动让树妖们如临大敌,那些看似一声用不完的劲的猛男们,看见我连人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都不问的就痛下杀手感到害怕。他们集结于我和凌树前面,手中挥舞着的棍棒,在我看来更多的也就是个舞台效果。
我说过,作为天界的那些养尊处优惯了的人们,对于死亡永远处于一种害怕的情绪当中。受了惊吓的凌树更是,他虚晃的大声的质问我知不知道我杀了谁,那人的大舅八大爷在两天之内一定把我砍得连坐骨神经都不剩。说到激动处还差点对我吐唾沫。
我告诉他,我不在乎我杀了谁,我只在乎我能不能见到他的父亲。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师父能死,那其他人也应该要死。我知道我是强盗逻辑,可这个社会的森林法则就是弱肉强食,既然老天不让我安心的逃避现实,那我就只好嚣张给他看。但这些话和一直以“人间处处有大爱”的凌树的人生观世界观完全不一致,他还一直纠结于我杀了一个不该杀的人,那聒噪的声音让我不堪其扰。
于是,我终于受不了的把他抵在走廊一角,用刀刃在他脖子上抹过:“我字典里没有该杀不该杀的人,只有现在不杀和将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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