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镯记 作者:尼可拉斯

    分卷阅读184

    双镯记 作者:尼可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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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营救自己的侄子,还是为了自己的前途而不惜牺牲侄子,就更无人知道了。

    第128章 第一百二十八章

    不日,王浩修还是死了。只是死讯晚了一步抵达重庆。炎热的五月底,他残破不全的尸身被最后几个死心塌地的狐朋狗友抬出去葬了,趁着尚未腐烂。幸而他自己老早就备好了棺材板。王婵月知道兄长被酷刑折磨而死,不忍也不能告诉父母,与马来亚的通信也已经断绝了—自打伯父投降,父亲也没奈何的成为日本人的经济来源之一,为求自保,他付出自己好不容易转移到槟城的家财和橡胶园。现在日本人打过去了,橡胶园的物权也可以、或者说只能,双手奉上。

    而她们留在重庆的一家人,为了避嫌也好,条件不允许也好,只能保持沉默。

    她不知道自己的亲哥哥还可以有那么勇敢的一面,印象中他的勇敢只是在争夺替名妓行酒令的时候会偶尔出现,他是自己说一不二的兄长,也是最能继承父亲经商天分的孩子,抽大烟嫖妓赌钱无所不通,做妹妹的还怀疑过兄长抽那么多鸦片怎么身体还能扛得住?在上海的时候,兄长似乎知道自己的爱好于家人而言是侮辱门楣的,遂减少往来,好像和兄弟姐妹都不亲似的。

    在她选择和不伦的恋人私奔的时候,看似玩物丧志的却留在了上海。大家本来还觉得他是离了那些花天酒地就活不下去,宁愿做亡国奴的。哪知道他却做了那么多的事。姜希泽说,由于王浩修知道很多军统重要联络人的信息,一旦他叛变其后果可能不亚于王天木—虽然不至于摧毁上海站和华东系统,但一些和参谋部有联系的重要运输点可能会被捣毁。

    但他没说,宁死不降。然而被人折磨致死。他那投降在政府担任要职的伯父一点用场都派不上—王绍勋试图疏通关系让丁李{58}去求情,把侄子放出来,结果宪兵队态度强硬,反叫王绍勋看出李丁二人与宪兵队多有不合,遂立刻去劝说侄子把人都交待出来,可免不死,甚至主动去拷问侄子的随从,也毫无收获。

    无人知道他在大牢中挂着满身伤痕是如何斥责了了伯父一通。那些话长留王绍勋心底,直至死亡。

    王家也不好直接给王浩修办什么纪念仪式。六月消息回到重庆,王婵月买了一束白栀子,黄昏时分一个人到江边坐了一会儿。她今天能休息,却一点儿也不想回家。她既不想听别人的安慰,也不想安慰别人。她想一个人纪念死去的兄长。

    战争年月,每个人都在不断的失去自己的亲人。自己也不能免。

    傅仪恒去医院找她,说不在,刚走。她凭直觉追了上来,见她买花,见她走向江边,见她在石头堤岸的冷清处坐下。自己也不便走近,只是站在远处看着她。

    她知道王浩修死了。这虽然不是她希望的结果,但是已经成为既定事实,讨论什么都晚了。如果她可以做最高决定,会希望王浩修不用死,毕竟还可以靠他中转一下必须从上海进来的杜月笙帮忙弄的物资,毕竟他是个抗日的志士;但她做不了这个决定,即便她现在恨极了76号,她的任务依然是和76号合作。这一次没有对国民党造成巨大打击全靠王浩修铁骨铮铮,现在想想,这一切又是何必呢?让这些真正值得活下去的人牺牲?

    她必须不断告诉自己,这个世界无可救药,必须打碎之后建立一个新的。为此任何代价都可以付出。而这个“任何代价”到底包括什么,现在最好不要去计算它。

    逃避吧,反正还不到面对的那一天。

    她站在不远处看着王婵月消瘦孤独的身影。一束白栀就放在她手边。

    她瘦了很多,体质也不如之前好了,总显得疲惫。想想从38年抵达重庆至今,她休息过几天呢?加起来只怕没有两三个月吧。眼看就快五年,这一切什么时候是个头?前两天收到从瑞士发回来的电报,说傅居胥已经去世了。死前交待,等国内打赢了之后,把自己安葬回去,到时候再办白事,非要元弘给自己磕头不可。

    她想问元亨结婚了没有,元亨问她婵月还好不好。

    “怎么跑到这儿来了?”她走过去坐在王婵月身边,看见王婵月一脸泪痕,“。。。我想三哥了。”

    王婵月说,小时候三哥最喜欢给自己买礼物,因为他是长子,又会做生意,从小就特别会赚人家的钱,从他那些朋友到长辈,谁的钱他都赚过,只有弟弟妹妹的钱不赚—大概也没什么可赚的—反而是把自己赚的钱都拿来给弟弟妹妹买东西。其实他们浩大个王家缺什么啊什么都不缺。不过是有的东西父母不给买,做哥哥的就趁自己在外面玩的时候给妹妹带回来。等他大了,去了上海,就成箱成箱的把他觉得好的东西往家里寄。在上海读女中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名声不太好,不常去找妹妹—也可能是畏惧王霁月的管制,可是隔三差五她总是能在学校传达室见到一个长相还算周正的小厮—在别人看人或许是长相不像瘪三的瘪三—给自己送东西来的。

    再到后来,她又去了北平,王浩修鞭长莫及—没有在北平的狐朋狗友,也不太了解北方生活,遂改为非常直接的直接送钱。每次出发家里一次性给她一笔钱,他哥哥每个月都要给她钱。逢年过节还要加倍。

    王浩修总是自嘲自己满身铜臭味,除了做生意之外一窍不通,也不好好念书。也不会表达,还说自己字丑,都不敢给兄弟姐妹写信。“所以,”他说,“照此看来,我们王家这一支脉这一辈里,我算是最没出息的那个了吧!”说完哈哈大笑。现在好像还能听得到。

    “小时候,”她拿起手边的栀子花,“每到六月,哥哥都要买好多好多栀子花。我问他是不是最喜欢栀子花,他说他没有最喜欢的花,就是觉得又香又好看,像我,就给我买。”

    她站起身,走到江边把花放在江水中,任其顺流而下。

    自从去了北平就很少再见到兄长,现在想想,似乎连兄长后来的面目都显得模糊。只记得他们都还是少年的时候,记得兄长身上那淡淡的鸦片的味道。

    傅仪恒站在后面看着她的背影,看见她轻轻颤抖起来,遂上前去抱着她,轻抚她的背,由其痛哭。

    夏天天热,全国大旱,饿死人的年代,姜希婕倒可以把自己的精力专注于一边殚精竭虑于公事、一边殚精竭虑于家中生活,反正俩是可以一块办的—她就打算在七月飞过来的前几趟飞机中想办法夹带一点自家要的物资。只要不要太超重,应该是不会有事的。虽然现在一切话都没说定,只能看情况。顺路还可以从昆明找龙家把剩下的金条弄回来—没了大婶,她和龙家没什么感情基础,有交情也得打个折扣,更没什么信任。

    怎么样消耗脑细胞都不为过,反正天热,她伤口不疼。照了几次x光,都说那块弹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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