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金三角风云 作者:洱文
第 32 章
“哼,你才想嫁给他呢,我只不过是想谢谢他而已。”
“不是吧,就为了谢谢你就准备穿越国境?”
“才不是呢,还不是你刚才唱的歌很好听,我想过去听听而已,谁教你的?”
“我自己。”
“哼,你就吹吧。”
“不信?不信你想想你以前有听过这歌吗?”
“我当然没听过了,是台湾的人唱的吧?”
“真是我自己编的,爱信不信。你还没告诉我你叫啥名字呢?我叫李刚。”
“李刚?你还和李少爷是本家呢,我叫覃燕。”
轰的一声,李刚觉得自己的头炸了,覃燕,这个名字代表这前世的曾经,李刚永远也忘不了,也更坚定了李刚追到的决心,实在不行,硬抢,结婚后再发展感情。
“覃燕吗?很好听的名字呢,你家住哪里?离这里远吗?”
“不是太远,走山路很快的,走大路就慢了。我得回去了,我这是偷跑出来的,回去肯定要挨骂 了。”
“呵呵 ,那么你明天还来么?我在这里等你好么?”
“我明天还来干什么?”
“我们聊聊天啊,大不了我教你唱歌。”
“那好,你要教我唱你唱的那歌,明天见。”
“明天见。”李刚看着那跑远的身影喃喃的说到。
李刚回到小棒槌,一路上眼镜蛇小队都在打趣李刚,最后李刚摆出老大的架势来才止住他们的调笑,饶是如此,李刚还是再三嘱咐不得和别人说起。冷静下来的李刚觉得覃燕出现得太巧了,不过又能怎么样呢?自己还怕她不成?就算是美人计,也得把她接回去当老婆,男人嘛,有欲无情也可以很舒服得过一辈子。
第二天,李刚早早的就来到边境等着了,今天李刚还把小白带在了身上,自从老妈在小棒槌定居后,小白一般就跟着老妈了,毕竟跟着李刚随时都吃不饱啊,但是每晚睡觉还是会跑到李刚这里来 ,冬眠时也还是在李刚的脖子上。虽然下了决心,李刚还是把小白带来,看看这个覃燕对自己有没有不安好心。
等了一会后,覃燕蹦蹦跳跳的出现了,李刚一阵眼热,还是现在的女孩好啊,前世就没见到过这么自然的女孩,一个个都有些做作。
“你来晚了,我都等你好大一会了。”
“哼,是你来早了,我们又没有说什么时候来,我现在能来就不错了,呆会还得回去干活呢,你给我讲讲你们少爷的故事好不好?”
“你听他的故事干嘛?你认识他?”
“不认识。”
“那你喜欢他?”
“我都不认识我怎么喜欢他?笨蛋。”
“那你要听他的事干嘛,浪费时间。”
“哼,我不干活来和你说话本来就是浪费时间了。”人是个很奇怪的动物,李刚这个时候已经吃起少爷的醋了,自己吃自己的醋。没办法,吃味归吃味,事情还得办,女孩仍得追。李刚只好用已经非常模糊的一些前世的笑话来逗覃燕开心,虽然前世曾经有过女友,但是对追女孩这个艰巨的任务李刚显然不是很胜任。
好在覃燕笑了一会后就说道:“你昨天不是说了教我唱歌吗?快点啊,教我唱会一首我今天就得回去了。”
李刚那个苦啊,前世由于是个破锣嗓子,听歌就是为了那一点旋律,哼倒是能哼出来,真要把歌词一个不落的全唱出来那可真时难为李刚了。但是男人嘛,在一个女孩,特别时漂亮女孩,再加上这个漂亮女孩还是你心仪的女孩用祈求的目光看着你的时候,是很难说出反对意见的。
最后,李刚心一横,反正现在这些歌都还没出世呢,我就自己编去,是那个调就OK了。于是一个教,一个学,还好这个《涛声依旧》自己以前比较熟悉,而且不是太新,刚好现在拿出来比较合适,李刚决定了只教这一首,其他的拿出来多半就出问题了。覃燕的嗓子那真不是盖的,虽然这歌不适合女孩唱,但是覃燕唱出来却别有一番韵味。但是,学会了,覃燕就要回去了。
“这就要回去了吗?能再呆会吗?”
“我得回去了,要吃午饭了,再晚回去就要挨骂了,我这个周来不了了,下个周还是这两天才有机会来。再见。”说完就跑了。
李刚看着她远去的身影,更加心热了,但是菜鸟就是菜鸟,不会追女孩啊。今天会面的时候,小白一直安安静静的呆在李刚的脖子上,也就是说这个覃燕不是别有用心的来接近李刚的了,那么下次见面就直接说吧,喜欢你,我要你做我老婆。
想到要下个周才能见到覃燕了,李刚闷闷不乐的回到了小棒槌。回到小棒槌后,李刚看到电话就想起来了,买礼物啊。一通摇后,“喂,找万海。”前世的时候,香港可是购物天堂,现在虽然没那么夸张,但是买点女孩喜欢的东西还是不成问题吧。“万海么?是我,嗯,对,我要你给我买点东西,对,女孩用的小玩意什么的,反正你看着办,自己找人问去,对了,要淡雅的,还给我选一对戒指,当然,成功了就通知你们,别整得谁都知道似的,如果我没成功,那么我丢人了,你知道后果,那好,就这样,快点给我邮寄给来啊,嗯,再见。”
时间在李刚的诅咒中移动着,一个周过去了,李刚一大早就来到了边境。还是上个周那个时间,覃燕又出现了。一个周没见了,虽然李刚的实际年龄已经不是个小年轻了,但是这个女孩的名字还是让李刚回到前世初恋时的感觉。那种淡淡的激动,渴望见到对方,想着对方的笑脸,想着对方的一切。
“你来了,我很想你。”
“哼,想我干什么?你以为和你一样啊没事干啊,一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是个大少爷,还有人保护,细皮嫩肉的。哼。”
这可冤枉李刚了,李刚的手上可有很多茧子的,练枪法练的,但是皮肤一直不变黑,怎么晒都是白白的。两人在一起的时间总是走的很快,一晃中午就到了。
“我得回去了,李刚,明天我也来不了了,上个周帮人代班才又两次机会的,下周见。”明天来不了了,李刚很失落,上次决定要表白的事情也忘记了。
时间就在这一周一次见面中流逝,李刚让万海买的东西寄到了。是些漂亮的发夹啊什么的,不过李刚可不怎么敢送东西给覃燕,毕竟这些东西一看就知道不是大陆货。这个周,李刚只带了那个发夹来到边境,毕竟这个发夹她应该好藏吧。还是李刚先到,覃燕后到,今天覃燕明显又心事,然而李刚却在考虑要不要送她发夹而没发觉,两人都心不在焉的,这个聊天明显进行不下去了。
“燕子,我送你样东西。”说完把发夹递给覃燕,“好看吗?”然而让李刚失望的是覃燕什么也没有说。
“李刚,我们两认识有大半年了吧?”
“是啊 ,我们两见了二十七次面了,也就是说我们已经认识二十六周了,也就是一百八十二天。”
“呵呵,记得这么准?”
“当然,和你的每次见面我都刻在心里了。”
“知道吗?李刚,我爸爸要让我嫁人了,可以得到三石大米的聘礼。”
李刚嗡的一声头就大了,好在关键时候冷静了下来,“那么你呢?你怎么想的?你想嫁吗?”
“我想不想又有什么用?”
“当然有用了,只要你不想,那么谁都不能强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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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你才想嫁给他呢,我只不过是想谢谢他而已。”
“不是吧,就为了谢谢你就准备穿越国境?”
“才不是呢,还不是你刚才唱的歌很好听,我想过去听听而已,谁教你的?”
“我自己。”
“哼,你就吹吧。”
“不信?不信你想想你以前有听过这歌吗?”
“我当然没听过了,是台湾的人唱的吧?”
“真是我自己编的,爱信不信。你还没告诉我你叫啥名字呢?我叫李刚。”
“李刚?你还和李少爷是本家呢,我叫覃燕。”
轰的一声,李刚觉得自己的头炸了,覃燕,这个名字代表这前世的曾经,李刚永远也忘不了,也更坚定了李刚追到的决心,实在不行,硬抢,结婚后再发展感情。
“覃燕吗?很好听的名字呢,你家住哪里?离这里远吗?”
“不是太远,走山路很快的,走大路就慢了。我得回去了,我这是偷跑出来的,回去肯定要挨骂 了。”
“呵呵 ,那么你明天还来么?我在这里等你好么?”
“我明天还来干什么?”
“我们聊聊天啊,大不了我教你唱歌。”
“那好,你要教我唱你唱的那歌,明天见。”
“明天见。”李刚看着那跑远的身影喃喃的说到。
李刚回到小棒槌,一路上眼镜蛇小队都在打趣李刚,最后李刚摆出老大的架势来才止住他们的调笑,饶是如此,李刚还是再三嘱咐不得和别人说起。冷静下来的李刚觉得覃燕出现得太巧了,不过又能怎么样呢?自己还怕她不成?就算是美人计,也得把她接回去当老婆,男人嘛,有欲无情也可以很舒服得过一辈子。
第二天,李刚早早的就来到边境等着了,今天李刚还把小白带在了身上,自从老妈在小棒槌定居后,小白一般就跟着老妈了,毕竟跟着李刚随时都吃不饱啊,但是每晚睡觉还是会跑到李刚这里来 ,冬眠时也还是在李刚的脖子上。虽然下了决心,李刚还是把小白带来,看看这个覃燕对自己有没有不安好心。
等了一会后,覃燕蹦蹦跳跳的出现了,李刚一阵眼热,还是现在的女孩好啊,前世就没见到过这么自然的女孩,一个个都有些做作。
“你来晚了,我都等你好大一会了。”
“哼,是你来早了,我们又没有说什么时候来,我现在能来就不错了,呆会还得回去干活呢,你给我讲讲你们少爷的故事好不好?”
“你听他的故事干嘛?你认识他?”
“不认识。”
“那你喜欢他?”
“我都不认识我怎么喜欢他?笨蛋。”
“那你要听他的事干嘛,浪费时间。”
“哼,我不干活来和你说话本来就是浪费时间了。”人是个很奇怪的动物,李刚这个时候已经吃起少爷的醋了,自己吃自己的醋。没办法,吃味归吃味,事情还得办,女孩仍得追。李刚只好用已经非常模糊的一些前世的笑话来逗覃燕开心,虽然前世曾经有过女友,但是对追女孩这个艰巨的任务李刚显然不是很胜任。
好在覃燕笑了一会后就说道:“你昨天不是说了教我唱歌吗?快点啊,教我唱会一首我今天就得回去了。”
李刚那个苦啊,前世由于是个破锣嗓子,听歌就是为了那一点旋律,哼倒是能哼出来,真要把歌词一个不落的全唱出来那可真时难为李刚了。但是男人嘛,在一个女孩,特别时漂亮女孩,再加上这个漂亮女孩还是你心仪的女孩用祈求的目光看着你的时候,是很难说出反对意见的。
最后,李刚心一横,反正现在这些歌都还没出世呢,我就自己编去,是那个调就OK了。于是一个教,一个学,还好这个《涛声依旧》自己以前比较熟悉,而且不是太新,刚好现在拿出来比较合适,李刚决定了只教这一首,其他的拿出来多半就出问题了。覃燕的嗓子那真不是盖的,虽然这歌不适合女孩唱,但是覃燕唱出来却别有一番韵味。但是,学会了,覃燕就要回去了。
“这就要回去了吗?能再呆会吗?”
“我得回去了,要吃午饭了,再晚回去就要挨骂了,我这个周来不了了,下个周还是这两天才有机会来。再见。”说完就跑了。
李刚看着她远去的身影,更加心热了,但是菜鸟就是菜鸟,不会追女孩啊。今天会面的时候,小白一直安安静静的呆在李刚的脖子上,也就是说这个覃燕不是别有用心的来接近李刚的了,那么下次见面就直接说吧,喜欢你,我要你做我老婆。
想到要下个周才能见到覃燕了,李刚闷闷不乐的回到了小棒槌。回到小棒槌后,李刚看到电话就想起来了,买礼物啊。一通摇后,“喂,找万海。”前世的时候,香港可是购物天堂,现在虽然没那么夸张,但是买点女孩喜欢的东西还是不成问题吧。“万海么?是我,嗯,对,我要你给我买点东西,对,女孩用的小玩意什么的,反正你看着办,自己找人问去,对了,要淡雅的,还给我选一对戒指,当然,成功了就通知你们,别整得谁都知道似的,如果我没成功,那么我丢人了,你知道后果,那好,就这样,快点给我邮寄给来啊,嗯,再见。”
时间在李刚的诅咒中移动着,一个周过去了,李刚一大早就来到了边境。还是上个周那个时间,覃燕又出现了。一个周没见了,虽然李刚的实际年龄已经不是个小年轻了,但是这个女孩的名字还是让李刚回到前世初恋时的感觉。那种淡淡的激动,渴望见到对方,想着对方的笑脸,想着对方的一切。
“你来了,我很想你。”
“哼,想我干什么?你以为和你一样啊没事干啊,一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是个大少爷,还有人保护,细皮嫩肉的。哼。”
这可冤枉李刚了,李刚的手上可有很多茧子的,练枪法练的,但是皮肤一直不变黑,怎么晒都是白白的。两人在一起的时间总是走的很快,一晃中午就到了。
“我得回去了,李刚,明天我也来不了了,上个周帮人代班才又两次机会的,下周见。”明天来不了了,李刚很失落,上次决定要表白的事情也忘记了。
时间就在这一周一次见面中流逝,李刚让万海买的东西寄到了。是些漂亮的发夹啊什么的,不过李刚可不怎么敢送东西给覃燕,毕竟这些东西一看就知道不是大陆货。这个周,李刚只带了那个发夹来到边境,毕竟这个发夹她应该好藏吧。还是李刚先到,覃燕后到,今天覃燕明显又心事,然而李刚却在考虑要不要送她发夹而没发觉,两人都心不在焉的,这个聊天明显进行不下去了。
“燕子,我送你样东西。”说完把发夹递给覃燕,“好看吗?”然而让李刚失望的是覃燕什么也没有说。
“李刚,我们两认识有大半年了吧?”
“是啊 ,我们两见了二十七次面了,也就是说我们已经认识二十六周了,也就是一百八十二天。”
“呵呵,记得这么准?”
“当然,和你的每次见面我都刻在心里了。”
“知道吗?李刚,我爸爸要让我嫁人了,可以得到三石大米的聘礼。”
李刚嗡的一声头就大了,好在关键时候冷静了下来,“那么你呢?你怎么想的?你想嫁吗?”
“我想不想又有什么用?”
“当然有用了,只要你不想,那么谁都不能强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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