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分卷阅读70
祖师爷的儿媳妇 作者:桒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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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力。丁建业淡漠地扫了我一眼,我们沉默地走回了戏班。
那天晚上,丁建业没有回房。我坐在梳妆台上,看着月光刺穿黑暗,在墙上投下一片银光。微弱的银光折射出镜子里我晦暗的脸。我二十六岁了,岁月开始在我的眼角嘴边留下痕迹,这张脸早已不复当年的稚嫩和青涩了。十岁那年,我偷偷在镇外的那片垃圾平原烧掉那本传记,从此注定了这一生悲惨的命运。我到底算不算是个同性恋呢?大概是,大概也不是。我走了太长的路,追逐了太久,到最后,连我自己都分不清了。我爱着她,可我嫁给了他。我这样的失落,也早已分不清是因为没有一个孩子,还是因为我最终没能实践自己的诺言,亦或者是丁建业冷漠的抛弃。
我们还有没有性呢?几乎没有了。当我们都放弃了希望,不再苦苦追求那个孩子的时候,任何的性对我们来说都是一场苦役,有时候在黑暗中,丁建业喝得醉醺醺,我甚至听见我们同时发出一声叹息,终于完成了某项艰巨的任务,但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戏剧性。就在我们都放弃了之后,孩子来了。
仍然是那个医生,他兴奋地不停在用手敲打桌面,夸夸其谈,就像在见证一个难忘的历史时刻。他口若悬河地向我谈起现代医学,中医学,甚至是生物学,他说人是这世界上最奇妙的生物,进化得最高级,自然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事情,或者奇迹,比如我不治而愈的不孕。反正这就是个讽刺,黑是他白也是他。当我从他滔滔不绝的口水中证实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说不清什么感觉了。
我走到那个四肢残疾的手工艺人那里,买了一朵泥制玫瑰花。那时候是一九八[九年,距离我们最后一次走进医院已经又过去一年了。
☆、第 52 章
静男和静贤三岁了,毓敏秀决定将她们托管在戏院不远的一所幼稚园。王玉桂越来越老了,丁永昌走后,她更快速地苍老了,头发似乎一夜之间变成银丝,静男很好动,静贤身子多病,两个孩子已经令她不堪重负了。开学的那天,马夫人来了。这三年,马夫人还是一直帮衬戏班的演出,只是追随者少了——事实上,从毓敏秀怀孕以后,看戏的人就少了。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是因为英俊帅气的罗通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大肚婆,伤害了她们美好的幻想。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奇怪,因为她是女人的罗通而爱她,又因为她是女人的罗通而不爱她。
马夫人抱着静贤,静贤静静地靠在马夫人怀里。她很宠溺静贤,因为静男太好动了,脑子里太有主意,嘴巴里一直喋喋不休,脚下又一直跑动,片刻不停,活脱脱一个假小子。静男蹦蹦跳跳地跑在前面,毓敏秀宠溺地嗔怪着她。她们一起去入学。阳光照在她们身上,像镀了一层金。我站在身后默默地看着她们,竟也不觉得违和,就像婚礼那天,我看着毓敏秀手挽着丁建国不觉得违和一样。什么时候起她们如此亲密的呢?是第一次马夫人来看戏的时候,毓敏秀自然而然的宠溺?亦或者马夫人这么多年的不离不舍?是她怀孕的时候,马夫人时不时买的营养品?还是毓敏秀偶尔的礼尚往来?
说不清了。阳光突然很刺眼,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事情别人做来理所当然,而我做来却困难重重。是因为我心虚吗?是我一开始就抱着不切实际的梦想,奢想白头到老,以为有了一个目标就可以大无畏地走下去?我为自己背负了太多的妄念执念,最后我连一些甜蜜的小恩小惠都错过了。真是太愚蠢了!我暗暗下定决心再也不要这么愚蠢了。我的孩子,我感受着衣服下面传来微微的触动,好像终于有了更适合存在的理由。
几天之后我们的新戏《化蝶》首演。仍然是闫振南改变的剧情,大意还是颂扬梁祝缠绵悱恻又哀婉凄绝的爱情故事,总免不了一些陈词滥调。马夫人还是来了,她的婢女手里拿着一袋东西,说是给静男静贤的礼物,是一本图册和一盒颜料,一式两份。
“那天来得匆忙,除了书包也没别的礼物。我听人家讲小孩子语言的能力还没发育好,所以对美术和音乐都比较有天分和兴趣。今天刚好路过,我就买了两盒。”她笑着解释,她清楚毓敏秀不太喜欢她宠着她们,虽然每次都不是空手而来,但也必定先征得毓敏秀的同意才把礼物送给她们。
毓敏秀边卸下头饰,只笑不答,就算是默许了。马夫人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她的身边(她的婢女被支走了),手撑着下巴,目光灼灼地盯着毓敏秀,又接着说:“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她们都上学了。我待会跟你回去,有些日子不见她们了,真是想念得紧呢!”
“她们也天天念叨着你呢。”毓敏秀说。
“算这俩兔崽子还有点良心,不枉我这么疼她们。”
“她们现在对你这个干娘可比我这个亲娘亲呢。”她笑着。
马夫人得意地扬起唇角,这样的恭维简直是至高无上的荣耀。
“大概是因为我和你很相像。你知道吗?我小时候也学过歌仔戏哦。”
毓敏秀停下来看着她。马夫人那双狐媚的丹凤眼调皮地闪了闪。浓郁饱满的红唇,精巧细致的手指,怎么看也不像是会拿长枪唱“我身骑白马走三关”的人。毓敏秀挑着眼,“你看起来不像。”
马夫人轻轻笑了,“这怎么能看出来呢,眼睛看到的东西往往是会骗人的,心看到的东西才是真实的,你看起来又哪里像是演歌仔戏的。”
毓敏秀审视自己一番,点头应是。
“我学的第一出歌仔戏是《薛平贵与王宝钏》。里边有两句我还记得怎么唱呢。”她起身,连带比划地唱起来,“我身骑白马走三关,我改换素衣过中原,放下西凉没人管,我一心只想王宝钏。”她得意地收住声,“怎么样?我唱得还不错吧?”
“岂止是不错,简直是太厉害了。你要是演歌仔戏,我肯定没饭吃了。”毓敏秀赞着,一边将身上的戏服脱下,马夫人很自然地帮她。她还在絮絮叨叨说着什么,但我完全听不见了。只记得那动作与我曾经一模一样,一样自然而然。我的手一抖,手边的顶戴碰落在地上,发出哐啷一声。
有片刻的沉默,毓敏秀和马夫人回头惊愕地看着我,茫然地双眼就像两个美梦初醒之人。
“阿凤,你怎么了?”毓敏秀问我。
“没……没事。我不小心碰到了。”我说。跟着声调抖动的还有我纷乱灼烧的内心,以致我怎么也收不回的眼光。毓敏秀似乎终于觉得事情不对,稍稍转过身子避开马夫人的手,轻声说道:“我自己来好了。”
马夫人讪讪然收回手,笑着圆场,“在家伺候我们家那位穿衣习惯了。”她的眼睛锐利地扫过我,还有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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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力。丁建业淡漠地扫了我一眼,我们沉默地走回了戏班。
那天晚上,丁建业没有回房。我坐在梳妆台上,看着月光刺穿黑暗,在墙上投下一片银光。微弱的银光折射出镜子里我晦暗的脸。我二十六岁了,岁月开始在我的眼角嘴边留下痕迹,这张脸早已不复当年的稚嫩和青涩了。十岁那年,我偷偷在镇外的那片垃圾平原烧掉那本传记,从此注定了这一生悲惨的命运。我到底算不算是个同性恋呢?大概是,大概也不是。我走了太长的路,追逐了太久,到最后,连我自己都分不清了。我爱着她,可我嫁给了他。我这样的失落,也早已分不清是因为没有一个孩子,还是因为我最终没能实践自己的诺言,亦或者是丁建业冷漠的抛弃。
我们还有没有性呢?几乎没有了。当我们都放弃了希望,不再苦苦追求那个孩子的时候,任何的性对我们来说都是一场苦役,有时候在黑暗中,丁建业喝得醉醺醺,我甚至听见我们同时发出一声叹息,终于完成了某项艰巨的任务,但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戏剧性。就在我们都放弃了之后,孩子来了。
仍然是那个医生,他兴奋地不停在用手敲打桌面,夸夸其谈,就像在见证一个难忘的历史时刻。他口若悬河地向我谈起现代医学,中医学,甚至是生物学,他说人是这世界上最奇妙的生物,进化得最高级,自然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事情,或者奇迹,比如我不治而愈的不孕。反正这就是个讽刺,黑是他白也是他。当我从他滔滔不绝的口水中证实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说不清什么感觉了。
我走到那个四肢残疾的手工艺人那里,买了一朵泥制玫瑰花。那时候是一九八[九年,距离我们最后一次走进医院已经又过去一年了。
☆、第 52 章
静男和静贤三岁了,毓敏秀决定将她们托管在戏院不远的一所幼稚园。王玉桂越来越老了,丁永昌走后,她更快速地苍老了,头发似乎一夜之间变成银丝,静男很好动,静贤身子多病,两个孩子已经令她不堪重负了。开学的那天,马夫人来了。这三年,马夫人还是一直帮衬戏班的演出,只是追随者少了——事实上,从毓敏秀怀孕以后,看戏的人就少了。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是因为英俊帅气的罗通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大肚婆,伤害了她们美好的幻想。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奇怪,因为她是女人的罗通而爱她,又因为她是女人的罗通而不爱她。
马夫人抱着静贤,静贤静静地靠在马夫人怀里。她很宠溺静贤,因为静男太好动了,脑子里太有主意,嘴巴里一直喋喋不休,脚下又一直跑动,片刻不停,活脱脱一个假小子。静男蹦蹦跳跳地跑在前面,毓敏秀宠溺地嗔怪着她。她们一起去入学。阳光照在她们身上,像镀了一层金。我站在身后默默地看着她们,竟也不觉得违和,就像婚礼那天,我看着毓敏秀手挽着丁建国不觉得违和一样。什么时候起她们如此亲密的呢?是第一次马夫人来看戏的时候,毓敏秀自然而然的宠溺?亦或者马夫人这么多年的不离不舍?是她怀孕的时候,马夫人时不时买的营养品?还是毓敏秀偶尔的礼尚往来?
说不清了。阳光突然很刺眼,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事情别人做来理所当然,而我做来却困难重重。是因为我心虚吗?是我一开始就抱着不切实际的梦想,奢想白头到老,以为有了一个目标就可以大无畏地走下去?我为自己背负了太多的妄念执念,最后我连一些甜蜜的小恩小惠都错过了。真是太愚蠢了!我暗暗下定决心再也不要这么愚蠢了。我的孩子,我感受着衣服下面传来微微的触动,好像终于有了更适合存在的理由。
几天之后我们的新戏《化蝶》首演。仍然是闫振南改变的剧情,大意还是颂扬梁祝缠绵悱恻又哀婉凄绝的爱情故事,总免不了一些陈词滥调。马夫人还是来了,她的婢女手里拿着一袋东西,说是给静男静贤的礼物,是一本图册和一盒颜料,一式两份。
“那天来得匆忙,除了书包也没别的礼物。我听人家讲小孩子语言的能力还没发育好,所以对美术和音乐都比较有天分和兴趣。今天刚好路过,我就买了两盒。”她笑着解释,她清楚毓敏秀不太喜欢她宠着她们,虽然每次都不是空手而来,但也必定先征得毓敏秀的同意才把礼物送给她们。
毓敏秀边卸下头饰,只笑不答,就算是默许了。马夫人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她的身边(她的婢女被支走了),手撑着下巴,目光灼灼地盯着毓敏秀,又接着说:“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她们都上学了。我待会跟你回去,有些日子不见她们了,真是想念得紧呢!”
“她们也天天念叨着你呢。”毓敏秀说。
“算这俩兔崽子还有点良心,不枉我这么疼她们。”
“她们现在对你这个干娘可比我这个亲娘亲呢。”她笑着。
马夫人得意地扬起唇角,这样的恭维简直是至高无上的荣耀。
“大概是因为我和你很相像。你知道吗?我小时候也学过歌仔戏哦。”
毓敏秀停下来看着她。马夫人那双狐媚的丹凤眼调皮地闪了闪。浓郁饱满的红唇,精巧细致的手指,怎么看也不像是会拿长枪唱“我身骑白马走三关”的人。毓敏秀挑着眼,“你看起来不像。”
马夫人轻轻笑了,“这怎么能看出来呢,眼睛看到的东西往往是会骗人的,心看到的东西才是真实的,你看起来又哪里像是演歌仔戏的。”
毓敏秀审视自己一番,点头应是。
“我学的第一出歌仔戏是《薛平贵与王宝钏》。里边有两句我还记得怎么唱呢。”她起身,连带比划地唱起来,“我身骑白马走三关,我改换素衣过中原,放下西凉没人管,我一心只想王宝钏。”她得意地收住声,“怎么样?我唱得还不错吧?”
“岂止是不错,简直是太厉害了。你要是演歌仔戏,我肯定没饭吃了。”毓敏秀赞着,一边将身上的戏服脱下,马夫人很自然地帮她。她还在絮絮叨叨说着什么,但我完全听不见了。只记得那动作与我曾经一模一样,一样自然而然。我的手一抖,手边的顶戴碰落在地上,发出哐啷一声。
有片刻的沉默,毓敏秀和马夫人回头惊愕地看着我,茫然地双眼就像两个美梦初醒之人。
“阿凤,你怎么了?”毓敏秀问我。
“没……没事。我不小心碰到了。”我说。跟着声调抖动的还有我纷乱灼烧的内心,以致我怎么也收不回的眼光。毓敏秀似乎终于觉得事情不对,稍稍转过身子避开马夫人的手,轻声说道:“我自己来好了。”
马夫人讪讪然收回手,笑着圆场,“在家伺候我们家那位穿衣习惯了。”她的眼睛锐利地扫过我,还有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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