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华富贵(下一站,幸福之二) 作者:千寻

    第 3 章

    她对贩卖机有著让人无法理解的著迷。

    为了玩贩卖机,她常常买一堆喝不完的饮料,然后从走廊那端一路跑回教室,把饮料摆在他桌上,笑得满脸谄媚,说:“叶子,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饮料请你喝。”

    他是她最好的朋友?不,那是艾筱枫的认定,他没这么想过。

    他不爱当她最好的朋友,主要原因有两个,次要原因有……两百多个。

    第一:就算他穿著男性、说话男性、动作举止都很男性,她只肯相信他是女的(他曾考虑把她拉进厕所里面秀秀小鸟,后来觉得太变态而作罢)。

    第二:她很矮、年纪比他小,却老是对他说:“叶子,你不要害怕,我会照顾你。”(记住,是女字旁的你,不是人字旁的)他一个堂堂大男生,还欠她照顾?

    他还讨厌她成天到晚跟在他背后,叶子、叶子的乱喊。他讨厌她一头热的说:“我是枫、你是叶,枫叶、枫叶,瞧,我们注定要当好朋友。”

    他讨厌她一天到晚追在他背后,吵著要和他交换日记。讨厌她一大早就跑到爷爷家门口,扯著喉咙大喊,“叶新恒,我来接你了。”

    见鬼了,谁要跟她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只是人生初逢不幸,爷爷身体不舒服,孝顺的爸妈和阿姨、姨丈讨论过后,决定回台湾设立分公司,顺便照顾住在台湾的老人家。

    爸妈在台北开公司,每个礼拜只能回乡下一趟,基于公司草创,工作比较忙,他们理所当然把儿子留下,让祖孙彼此照顾、作伴。

    乡下地方哪来的美国学校,中文不够强的他,只好和一群比自己小两三岁的小毛头上同一个班级,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他被派坐到艾筱枫身边,被她错认为女生,被她精神洗脑,也被她缠上。

    他们的相遇缘于倒楣乘以倒楣的倒楣次方,在诸多倒楣围绕之下,他打死都不想和她当一辈子的好朋友。

    终于,台湾的分公司找到可以接手的经理人才;终于,他们说服爷爷奶奶,一起到美国生活;也终于,他从小学毕业,拿到一张台湾的毕业证书。

    他人生当中,最烂的十个月就此结束,他再也不必和脏兮兮的野小孩一起上课下课,再不必和他们玩无聊幼稚的打架游戏,更不必看他们骂脏话、吐西瓜子、比谁的尿尿射得又远又长。

    他和艾筱枫已经过去,而那段可怕记忆淹没在光阴岁月里,他怎么可能让自己重蹈覆辙

    认她?门儿都没有。

    “表哥,你在想什么?”双手握住方向盘的乔以励转头问。

    “没有。”

    以励是他的表弟,他们的母亲是双胞胎,两个人眉宇间有几分相似,但个性大不同。

    他个性冷淡,以励性格温暖;他严以律人律己、力求完美,以励宽以待人待己,什么事,看得过去就可以;他让人难亲近,而以励亲切热情;他对女人不感兴趣,而以励是排行榜前五名的大众情人。

    虽然他们都长得很美……呃,这种形容词很伤人,应该说,他们都是花美男比较正确,尤其在喉结未跳上喉咙的青春期之前,常有人错认他们是女生。

    差别在于,被错认时,以励非但不以为意,还会绽放灿烂笑容,以电昏他人为娱乐,而他会把人抓到暗巷里面痛揍一顿,至于为什么要把人抓到暗巷?呃,知道的嘛,北极熊的攻击画面有点凌厉。

    什么?他不是北极熊?对啊,他不是北极熊,但他是北极冰人,记住哦,除非是夏天,否则千万别靠他太近,如果被冻掉耳朵鼻子,或被冻***棍,不要怪说他没先提醒。

    当然,世事都有例外,错认他是女生的蠢蛋中,唯一没被揍过的那个,叫做艾筱枫。那是因为……

    “表哥,你又分神了,你到底在想什么?”

    他又分神了吗?该死的艾筱枫!

    “我在想陆客观光团,我不想只和别家旅行社抢食平价团的大饼,我想试著走高价位路线,现在大陆经济起飞,可以做高消费的人不少。”叶新恒摇头,把艾筱枫从脑袋中央摇开,随口找话唬弄表弟。

    “又是工作,烦不烦啊。”

    乔以励翻白眼。他们才从工作里面抽身,表哥又满脑子想著工作,无趣。

    照理说,他的工作能力不算强,没道理和表哥回台湾来整顿被前经理搞到没赚头的旅行社,但他有很好的沟通能力,要说服前经理和一票尸位素餐的“头头”们和平转离原位,而不会把公司搞得鸡飞狗跳,再要向别的公司挖墙角,而不被打趴……这种事非他出马不可。

    “再烦也要做,这是公事。”

    他们表兄弟俩去游乐园不是闲闲找刺激,而是为了挖角,这游乐园的行销经理很棒,可惜待在这里不受重视。

    从年初回国到现在,他们到处寻找优秀人才,而这些新加入的生力军,的确帮他们缔造许多佳绩。

    相信吗?在股市节节落的今天,他们的股票一枝独秀,连连翻涨,连商业杂志都找上他们,说要做个特别专访。

    初生之犊啊,不害怕冲撞。

    “对,公事最大。”乔以励无奈挥手。他这个表哥啊,什么都好,就是不懂得享受人生。“要直接回公司吗?”

    “不回去,回家。”

    晚上品桦要去他那里。品桦是父亲好友的女儿,也是他的未婚妻,她是个国中老师,认识三个月,见面三次,一次是相亲,一次是开诚布公决定两个人要继续走下去,一次是订婚礼上。

    品桦的脾气温和,不太会做家事,但对于教育很有一套,她进新学校不久,就成为首席英文老师,许多家长捧著钞票要请她当家教。

    他有管家,不需要会做家事的老婆,但他需要能替自己训练出接班人的妻子,所以她对他而言,很适合。

    “哇,机器人要罢工耶,是不是大嫂要去你那里?”

    “我不是机器人。”

    他只是对于事业成就有相当大的迷恋,婚姻,是为了生小孩,生小孩是为了有人将他的成就往下延伸,他的偶像是比尔盖兹,他期待自己成为未来、许多人的偶像。

    乔以励耸肩。他不赞成,但也不会笨到去和他讨论机器人事件,反正,机器人特质早就深入表哥的基因里。

    “表哥,你真的喜欢罗品桦吗?你们这么匆促就决定在一起,实在很冒险,你和她连认识都还称不上。”

    “我认识她。”

    他知道她念哪个幼稚园、国小、国中,知道她念完北一女就直接到英国剑桥大学读书,她没交过男朋友,是因为她对周遭的男人都不满意,知道成功是她人生中唯一的信念。

    他和她,是很相像的两个人。创立事业要找志同道合的伙伴,同样的,经营婚姻也要找信念相同的女生。

    他不喜欢错了再重来,他喜欢一出手便是成功在望。他相信品桦是那个可以和他站在胜利高峰的女人。

    第 3 章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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