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搞大了 作者:随宇而安

    分卷阅读6

    不小心,搞大了 作者:随宇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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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被他按了下去,两只手扣着我的肩头,那张醉意熏然的俊脸一点点逼近,四目相对,我浑身僵硬。

    “周小琪……”他抵着我的额头,气息灼热,声音低低的,微微沙哑,像猫爪子在人心头轻轻地挠着,听得我瞬间荡漾了,弯起嘴角乐呵呵应了声:“我在。”

    “我知道你在。”他低下头,轻啄了一下我的唇瓣。像他那样冷漠得近乎冷酷的人,却有着异常柔软温热的唇瓣。我受不住美色的勾引,回吻他。

    作为一个吃货的舌头,它有着超强的分辨能力。我气息不稳地想:这个吻有红酒的味道,有啤酒的味道,靠,还有王老吉的味道!

    他咬了下我的舌尖,闷声说:“专心。”

    我:“……”

    在我的手爬上他的后背,差点脱了他的衬衫后,他却戛然而止,离开了我的双唇,哑着声说:“你睡吧,我去洗澡。”

    不负责任的男人啊……

    我缩在被窝里,泪流满面地咬被子。这样撩拨了人就去洗澡……

    浴室里传来哗哗水声,我被那一个热情的吻刺激得睡意全无,回想自己的初吻,好像比现在还更刺激一点。

    大三上学期开学的时候,我们从x大分校搬回了本部。那时候卫翼已经出国了,全世界都知道我周小琪在甩了卫翼后疯狂倒追秦征。我成了女生公敌,他秦征却是受害者。万圣节的时候,依照惯例,各院开派对的开派对,化妆游行的也有。沈枫扮成女巫,我被沈枫扮成死神,一身黑袍,手拿钩镰,青面獠牙。

    这种无聊又有趣的活动秦征从来不参加,但那一年我却看到秦征一身吸血鬼的装扮,忙兴冲冲地凑到他跟前去,他瞥了我一眼,一声不响地转身离开。我敏感地察觉出他喝了酒,见他有些反常,害怕他是什么东西上身了,急忙尾随。我们学校的湖有个传说,每年都会淹死一个人,那年的名额还没填上,所以人人都有危险。

    我跟了一路,直到僻静无人之处,他才停下脚步回身看我,路灯映着他古怪的神色。“周小琪,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你还好吧……”我咽口水看着他,心里想他要真是鬼上身,我要怎么做才能驱鬼。

    秦征一脸复杂地看了我许久,又转过身继续向前走。我急了,忙赶上前两步拉住他:“你到底要去哪里?”

    他挣脱了,沉着声音说:“跟你有什么关系?”

    “老乡,你说这话太不够意思了!”我又死命扒住他,“你还年轻,还有大把的青春,别想不开啊!”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想不开?”随即冷笑,“想开了又怎样?”

    天才也有天才的烦恼啊!我无耻地平衡了一下,开导他说,“想开了,我请你吃麻辣烫。”

    自打他认识我,那张英俊的脸上就不时出现不符合他冰山气质的抽搐表情。

    “周小琪……”他像是轻轻叹了一声,没再说话。

    他在草地上坐下,我战战兢兢地陪在一边,仔细打量他的装扮,才发现不是吸血鬼,只是一身黑色西装而已。他脸色苍白,唇色却嫣红,体型修长,面容俊美,看上去确实有几分像《夜访吸血鬼》里的男人。

    秦征闭着眼睛,背靠着大树,微仰着脸,眉心紧皱,许久之后才缓缓舒展开来,轻喊了一声:“周小琪。”

    我忙凑上前去,跪坐在他身侧:“我在!”

    他忽地睁开眼睛,伸出手揽住我的腰,一双清亮深沉的黑眸里闪烁着异样的情绪,渐渐逼近,渐渐柔和,声音里带了丝蛊惑的意味。

    “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傻傻看着他,作为老乡,我自然是喜欢他的,所以也没多想,就点了点头。

    他薄唇一勾,右手按着我的后脑勺,仰头噙住了我的唇瓣。我仿佛听到脑中一声炸响,他灼热的气息占据了我全部的感官,后脑勺上的手紧摁着我靠近他,另一只手在我背上游移,我还没回味过来,他又离开了。

    “秦……”秦征,我觉得好像有点不太对劲——这句话我没能说完,他翻身将我压在草地上,又一次加深了那个吻。

    吸血鬼强吻死神,真重口味啊!

    末了,我完全丧失了思考能力,唇舌被吻得发麻,他发烫的脸颊贴着我的颈侧,灼热的气息喷在耳后,我听着他安静的喘息声,四肢酥麻酥麻的。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真正的喜欢。

    他覆在我身上,不怎么怜香惜玉地压着我,我呼吸困难,推了推他。“老乡……你压疼我了!”

    他闷笑一声,翻了个身,侧躺着抱住我,下颚抵在我肩头,在我耳边轻声说:“周小琪,你赢了。”

    “啥?”我茫然地看着他。

    他环在我腰上的那只手微微收紧,让我更贴近他的胸膛。“我们在一起吧。”

    他说得好像是对我多大的恩惠似的……

    我恍惚想起大二的时候,我和他一起吃饭时悲愤地说:“他们都说我在追你!”

    他淡淡哦了一声,也没什么太大表示,后来想想,恐怕他心里也是那么想的,还以为我一边豪放,一边又故作矜持。

    所以当他用那种大发慈悲,扶贫救灾的态度跟我说“我们在一起吧”,我真想说一句“我只是把你当老乡,男人和女人之间就不能有纯洁的友谊吗?”

    我张了张嘴,看着近在咫尺的俊脸,潮红的眼角,墨染的双瞳,挺直的鼻梁,还有仿佛闪过眼底的柔情,我□熏心了,心脏怦怦直跳,跳得七荤八素,结结巴巴地说:“哦……那、那好吧……”

    第二天,当他牵着我的手进食堂时,食堂的气氛刹那间凝滞了三秒钟,然后是一地芳心破碎的声音。

    死缠烂打、锲而不舍、没脸没皮成了我的招牌,尽管一开始我对他真没抱什么异样情愫,但说的人多了,我也开始怀疑自己了。谎言重复一千遍都会变成真理,到后来,我也开始真心认为,其实大一大二那两年,我是真的在倒追秦征,而不是纯粹表达同乡之谊。

    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身边的床位微微一沉,沐浴露的香味掩去了酒气,我习惯性地一滚,落进他怀里。

    老乡就这么变成孩子他爸了……

    好像,也挺不错的。

    主公有难,速来救驾!

    校庆当天,我认真地对沈枫建议:“今天来的很多黄金单身汉、钻石王老五,你好好找一个吧。”

    沈枫冷哼一声:“我自己会赚钱,要什么钻石王老五。那些是没本事的女人才想攀附的对象!”

    好吧,我没本事……

    “那你到底想要什么样的?”我一边摆弄相机一边问。

    沈枫托腮道:“男人,活的。”

    那种对男人百般讲究的,最后往往找了个完全不符合条件的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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