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腔 作者:七穹烬
分卷阅读36
牛津腔 作者:七穹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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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亚瑟不理睬对方,一面对佩妮说着,一面取过吧台边缘还没来得及归置的干净玻璃杯杯。
喝一杯吧——他同时也在劝说自己。只要他把自己灌醉到不省人事,说不定就可以突破心理上无解的桎梏,向她真实而顺畅地剖明心迹了。
佩妮答应了,留下来等待他把杯子用酒精灌满。
“快到这边来,佩妮,派对要开始了。”
马修的声音突如其来响彻大厅,“你可不想错过出风头的机会吧,亲爱的?”
“看来我得走了,不过我们可以把这杯酒留到下一次。”
佩妮听闻搁下手里的玻璃杯,迎向一路小跑而来的马修,临走前回头留下了一句简洁而短促的“再见,亚瑟”。
亚瑟站在原地,看马修搂着佩妮远远地离开。
把这杯酒留到下一次——虽然她这么说,可他不知道究竟还会不会有下一次了。
他把手里的杯子举起来,从透明玻璃杯底部望着剔透的琥珀色酒液,姿势凝固了数秒,没有任何征兆地抬起手,杯沿抵到唇边一饮而尽。
“我爱你。”他兀自低声对空杯说,然后用力地按住自己腾热的面颊。
时间过得很快。半年里亚瑟又陆续在不同的聚会上和佩妮碰过几次面,只是真正交谈的时刻寥寥无几。
在一场盛大的狂欢过后,马修醉醺醺地靠在副驾驶上,揉着额头隔过车窗盯着急速掠过的街景,忽然说道:“我想跟佩妮分手了。”
亚瑟最初以为马修不是在开玩笑,就是在说些无意义的赌气谎话——谁会舍得离开她?
直到三天后他接到了一通打到马修手机上的电话。
“该死的,你居然没戴套!”
佩妮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尖锐恼怒过,“我母亲说,如果一个男孩儿伤透了我的心,我就该去睡了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你等着瞧吧,我肯定会去把你最好的朋友睡到手——”
最好的……朋友……
真的吗?
亚瑟花了很大力气才把冲到嘴边的“快来睡我”替换成一个简单的“你好”,接着期期艾艾地说道,“我猜你是马修的女友……”不,已经不是了!他几乎是下意识地立刻改口,“前女友,对吗?”
在他出声的那一刻,话筒那头立马没了声息,只是电话没被挂断。
他平复着咚咚作响似要撞破胸膛的心跳,时隔将近十年再度鼓足勇气,在她面前第二次介绍了自己,“我是他的……朋友。”
☆、第24章 答应我
我只往下慢声念了几页,就发觉亚瑟无声无息地沉沉睡着了。
他半边脸浅陷进松软的枕头间,轻微地低合着眼帘,露出的一侧面容从额头到鼻翼棱角十分挺拓,奶油蛋糕一样的白皮肤浮起了晕热血色,被窗帘缝隙中透过的、类似于潮水波纹的阳光轻轻冲刷着。
不知是什么缘故,他好像睡得特别安稳香甜,一动不动地保持着同一个姿势,鼻息绵长而规律。
睡着的他周身也徘徊着一种奇妙的魅力。
我忍不住看了他好一会儿,重新捡回被撂在旁边许久的书,打算从头开始读起。
全书开头的序章可以被称之为背景铺设,主要讲述了才上中学七年级的男主角亚伦和身为孀居作家的母亲一同从牛津城来到伦敦,初入繁华都市时倍感新鲜好奇、又逐渐发现自己的格格不入。
正文第一章依然是平铺直叙地花费了大量篇幅,描写亚伦在学校受到不计其数的肢体欺凌和冷暴力。只不过,从这一章开始,有一个名字不断频繁地出现——佩妮。这本书的标题,也是女主角的名字。
女性作家特有的细腻写作手法在这里反倒成了恼人的累赘——我很快就厌倦了不断被侧面提及的这一位“佩妮”,以及和她密切相关的男主角亚伦的心理动态:【……从别人口中我得知了佩妮。慢慢地,一个眼神明亮的红头发姑娘的形象在我心里逐渐生动起来。说老实话,我没见过她的面,一次也没有。稀奇的是,我却能清晰地知晓她身上有着讨人喜欢的一切特征,让人无时无刻不感到快活。她开朗热情,天真活泼,或许比较任性也不够友好圆滑,时而伪善时而有些滥情,但在这个年纪的漂亮女孩子身上,那不算是什么不可容忍的过错。……】【……又有人谈论起佩妮了。我一度觉得,要是每回听见佩妮的名字被提及,就能得到两英镑的奖励,现在那些钱足够填平马里亚纳海沟也说不定。我像以往那样屏住呼吸、聚精会神,假装认真地写着拉丁文练习题,实则思维游移而去旁听起了两个女生的对话,试图从里面找到能完善心中那个‘佩妮’的蛛丝马迹。】【……我开始想要见她一面了,不止是期待,更多的是憧憬。我……】【……佩妮……】
【……佩妮……】
【……我终于得以真切地见到佩妮——现实中,而非我根据他人描述想象出来的佩妮——了,在午后的学校餐厅。】读到这儿,我已经有点昏昏欲睡了。
到现在我也没找到什么太有营养价值的内容。就如同史黛拉所描述的那样,这本书作为一本爱情小说而言,男女主角直到第一章尾声还没相互碰面,这在快餐文学大行其道的年代实属不易,而我则完全对这冗长拖沓的剧情失去了兴趣。
它究竟是怎么做到如此受人追捧、甚至被改编成电影的?史黛拉还说自己被感动得落过泪——要是让我知道有人像这样沉重地爱了我好几年,我一定会被吓得头也不回地飞奔而逃。
至于加西亚怀特临行前留下的那句“他至少爱了你十年”,我只当她是疏于专业技能的判断失误。原因很简单:我不相信世上会有人真的这么干的,更别说当初我甚至不留情面地冷淡拒绝过他。
而如今他时不时语出惊人的“我爱你”,恐怕也只是对过去我的拒绝耿耿于怀的表现,更有可能一时新鲜感引发的短暂迷恋使然。这样的情况我或多或少经历过几次,通常在察觉到对方冒出这方面迹象时我会迅速分手切断联系,等上最多两个礼拜他们的热情也终究会完全淡化消失;我出于某种理由不想和亚瑟这么快就结束关系,但我相信过不了多久,他也会顺其自然地转移目标到别的姑娘身上。
想到这儿,我把那本书放在一边,决定每晚临睡前拿出它来,当作消遣用的催眠读物。
亚瑟还在沉睡,面朝着我表情安详,对我的小动作全无所察。我脱掉鞋子从他身后的空隙爬上床去,一手扶着被他的体温蒸热的枕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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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腔 作者:七穹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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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亚瑟不理睬对方,一面对佩妮说着,一面取过吧台边缘还没来得及归置的干净玻璃杯杯。
喝一杯吧——他同时也在劝说自己。只要他把自己灌醉到不省人事,说不定就可以突破心理上无解的桎梏,向她真实而顺畅地剖明心迹了。
佩妮答应了,留下来等待他把杯子用酒精灌满。
“快到这边来,佩妮,派对要开始了。”
马修的声音突如其来响彻大厅,“你可不想错过出风头的机会吧,亲爱的?”
“看来我得走了,不过我们可以把这杯酒留到下一次。”
佩妮听闻搁下手里的玻璃杯,迎向一路小跑而来的马修,临走前回头留下了一句简洁而短促的“再见,亚瑟”。
亚瑟站在原地,看马修搂着佩妮远远地离开。
把这杯酒留到下一次——虽然她这么说,可他不知道究竟还会不会有下一次了。
他把手里的杯子举起来,从透明玻璃杯底部望着剔透的琥珀色酒液,姿势凝固了数秒,没有任何征兆地抬起手,杯沿抵到唇边一饮而尽。
“我爱你。”他兀自低声对空杯说,然后用力地按住自己腾热的面颊。
时间过得很快。半年里亚瑟又陆续在不同的聚会上和佩妮碰过几次面,只是真正交谈的时刻寥寥无几。
在一场盛大的狂欢过后,马修醉醺醺地靠在副驾驶上,揉着额头隔过车窗盯着急速掠过的街景,忽然说道:“我想跟佩妮分手了。”
亚瑟最初以为马修不是在开玩笑,就是在说些无意义的赌气谎话——谁会舍得离开她?
直到三天后他接到了一通打到马修手机上的电话。
“该死的,你居然没戴套!”
佩妮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尖锐恼怒过,“我母亲说,如果一个男孩儿伤透了我的心,我就该去睡了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你等着瞧吧,我肯定会去把你最好的朋友睡到手——”
最好的……朋友……
真的吗?
亚瑟花了很大力气才把冲到嘴边的“快来睡我”替换成一个简单的“你好”,接着期期艾艾地说道,“我猜你是马修的女友……”不,已经不是了!他几乎是下意识地立刻改口,“前女友,对吗?”
在他出声的那一刻,话筒那头立马没了声息,只是电话没被挂断。
他平复着咚咚作响似要撞破胸膛的心跳,时隔将近十年再度鼓足勇气,在她面前第二次介绍了自己,“我是他的……朋友。”
☆、第24章 答应我
我只往下慢声念了几页,就发觉亚瑟无声无息地沉沉睡着了。
他半边脸浅陷进松软的枕头间,轻微地低合着眼帘,露出的一侧面容从额头到鼻翼棱角十分挺拓,奶油蛋糕一样的白皮肤浮起了晕热血色,被窗帘缝隙中透过的、类似于潮水波纹的阳光轻轻冲刷着。
不知是什么缘故,他好像睡得特别安稳香甜,一动不动地保持着同一个姿势,鼻息绵长而规律。
睡着的他周身也徘徊着一种奇妙的魅力。
我忍不住看了他好一会儿,重新捡回被撂在旁边许久的书,打算从头开始读起。
全书开头的序章可以被称之为背景铺设,主要讲述了才上中学七年级的男主角亚伦和身为孀居作家的母亲一同从牛津城来到伦敦,初入繁华都市时倍感新鲜好奇、又逐渐发现自己的格格不入。
正文第一章依然是平铺直叙地花费了大量篇幅,描写亚伦在学校受到不计其数的肢体欺凌和冷暴力。只不过,从这一章开始,有一个名字不断频繁地出现——佩妮。这本书的标题,也是女主角的名字。
女性作家特有的细腻写作手法在这里反倒成了恼人的累赘——我很快就厌倦了不断被侧面提及的这一位“佩妮”,以及和她密切相关的男主角亚伦的心理动态:【……从别人口中我得知了佩妮。慢慢地,一个眼神明亮的红头发姑娘的形象在我心里逐渐生动起来。说老实话,我没见过她的面,一次也没有。稀奇的是,我却能清晰地知晓她身上有着讨人喜欢的一切特征,让人无时无刻不感到快活。她开朗热情,天真活泼,或许比较任性也不够友好圆滑,时而伪善时而有些滥情,但在这个年纪的漂亮女孩子身上,那不算是什么不可容忍的过错。……】【……又有人谈论起佩妮了。我一度觉得,要是每回听见佩妮的名字被提及,就能得到两英镑的奖励,现在那些钱足够填平马里亚纳海沟也说不定。我像以往那样屏住呼吸、聚精会神,假装认真地写着拉丁文练习题,实则思维游移而去旁听起了两个女生的对话,试图从里面找到能完善心中那个‘佩妮’的蛛丝马迹。】【……我开始想要见她一面了,不止是期待,更多的是憧憬。我……】【……佩妮……】
【……佩妮……】
【……我终于得以真切地见到佩妮——现实中,而非我根据他人描述想象出来的佩妮——了,在午后的学校餐厅。】读到这儿,我已经有点昏昏欲睡了。
到现在我也没找到什么太有营养价值的内容。就如同史黛拉所描述的那样,这本书作为一本爱情小说而言,男女主角直到第一章尾声还没相互碰面,这在快餐文学大行其道的年代实属不易,而我则完全对这冗长拖沓的剧情失去了兴趣。
它究竟是怎么做到如此受人追捧、甚至被改编成电影的?史黛拉还说自己被感动得落过泪——要是让我知道有人像这样沉重地爱了我好几年,我一定会被吓得头也不回地飞奔而逃。
至于加西亚怀特临行前留下的那句“他至少爱了你十年”,我只当她是疏于专业技能的判断失误。原因很简单:我不相信世上会有人真的这么干的,更别说当初我甚至不留情面地冷淡拒绝过他。
而如今他时不时语出惊人的“我爱你”,恐怕也只是对过去我的拒绝耿耿于怀的表现,更有可能一时新鲜感引发的短暂迷恋使然。这样的情况我或多或少经历过几次,通常在察觉到对方冒出这方面迹象时我会迅速分手切断联系,等上最多两个礼拜他们的热情也终究会完全淡化消失;我出于某种理由不想和亚瑟这么快就结束关系,但我相信过不了多久,他也会顺其自然地转移目标到别的姑娘身上。
想到这儿,我把那本书放在一边,决定每晚临睡前拿出它来,当作消遣用的催眠读物。
亚瑟还在沉睡,面朝着我表情安详,对我的小动作全无所察。我脱掉鞋子从他身后的空隙爬上床去,一手扶着被他的体温蒸热的枕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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