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配 作者:被多情笑
耳边剧烈的耳鸣,天崩地裂也抵不过那一瞬的痛苦。
“端端?”
我多么希望那天我早点出门。如果不行,就让我一出门一脚踏空从楼梯上摔下去摔死,那也好过我看见那一幕场景。
“端端?”
远处传来了警车的鸣叫。
我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端端?”
第28章 有些人比你还懂你在想什么
如果他们查到那件事,就一定会明白那件硕大的新闻下面有个副标题,“受害少女梦中低语哥哥。犯罪嫌疑人疑为受害人堂兄。”
我被关在警局,整整一个昼夜。我处于极度的崩溃当中。
我只说,“她是我的妹妹。”
他们说,“你个畜生。”
我甚至懒得去辩解。
在他们对我拳打脚踢的时候,我多么希望他们真的能杀了我。
我怎么能够那样做?我怎么能够那样做?我答应了她那么多的事情,为什么就是在这一件小事上面答应不了她?
我怎么能这么像个混蛋。
我想那是第三天还是第五天的报纸了吧,“少女从昏迷中醒来。”
那个时候他们才把我放出去。
因为当时端端还是个未成年人,所以一切新闻报纸都用了化名,但是与我们家亲近些的街坊邻居怎么会不知道?
我的父母在那个时候搬了家,他们说没有脸再和街坊说话了。
我再也没敢去见过端端。
我的浪荡不羁的小叔叔,自从我八岁以后没见过几次的小叔叔和,他过来接走了自己的女儿。我的端端,我们一家人的骄傲。
就好像在那一天死掉了一般。
我变得更加自暴自弃。
我的父母实在是无法劝说我,于是在签证下来之后和我说,“哲城,去了那边,重新开始吧。”
重新开始,真是有趣。
哪里有新的?环境是新的,可是人是旧的。
千穿百孔的我是旧的。
想过自杀的。
在端端出事后的一个月,我一直都在疯狂的想着自杀。
但是我的小叔叔摔了我一耳光,他说,“哲城,你要对的起端端。”
哲城,你要对的起端端。
她为了让你振作起来自己一个人去了郊外,她为了让你振作起来受到那样的伤害,她为了让你不蒙受不白之冤刚刚醒来,就坚持作证。
甚至被记者拍见了照片她也要去警察局,说,伤害她的人不是你。
哲城,你要对的起端端。
他说完就带着端端走了。因为端端的照片被拍到了,用尽了所有的关系,才勉强压住那张照片,没有让它被登出来。
于是小叔叔带着端端走了。
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只是我去了美国、那么多年里我不敢回来,我害怕。我不给我的父母任何一点消息,我只是每年会收到一张照片,端端的照片。
以及她用淡蓝色的墨水写下的钢笔字。
我在深夜的时候一张张的翻看那些照片,看那些秀美的钢笔字。
我看端端在照片背面的右下角用极小的秀美的钢笔字,写下,哥哥,你不要忘记我。
我抱着那些照片哭的撕心裂肺。哭的不能自已。
端端,这是我的端端啊。
但是我不敢写回信,我不敢,我不知道我该写些什么,我不知道我能写些什么。
有一次朋友突然来我们家,看见我没有收好的照片,他们问我,“苏,这个美丽的像洋娃娃一般的女孩是谁?”
我说,“这是我的妹妹。”
从那以后她得了外号,中国娃娃。我的朋友总是问我,“苏,你的中国娃娃怎么样了?她还好吗?”
她的黑发,她的白裙子,她的轻轻浅浅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的笑容。她纤长如同梳齿般的睫毛。
我记得那么牢,但是我又忘得那么彻底。
我已经不再记得她的脸,自从我和唐克斯分手的时候开始。
那个时候我们两个在同居,在我的前女友苏珊跑过去和一个爱她的男人结婚以后,我新交的女友叫做唐克斯,人很暴躁,虽然很美,不管是脸蛋还是身材。
但是她与端端是不同的两种,端端美貌,并且聪明,而唐克斯仅仅只是美而已。
她看见那些照片,虽然自从那次被人看见后我一直很小心的把它们夹在一本厚重的大书里。
那个时候我与苏珊已经分手一年零三个月。
但是唐克斯她总是觉得我们随时随地都会故地重逢,随时随地都会互通有无。
所以她热衷于翻找我的东西。直到她翻找出那本书,一打开,书里面那个逐渐长大的姑娘,用那种无害的笑容对着她笑。
她坐在沙发上,用她平时点烟的银质打火机一张张的烧掉。包括那些她看不懂的,用浅蓝色墨水写着小字的信。
我回来的时候正赶上满屋的烟雾缭绕,我开开窗户透气,“你不要再吸烟了。”
她的手指里一点橙红。在那么黑的晚上,她没有开灯,但是借着一点窗外的微光,我还是能看见,她被那种幽蓝的烟雾笼在里面,神色不明。可惜,幽蓝不是幽兰,她终究做不成一株空谷幽兰。
于是我突然一下子厌倦了,我说,“我们分手吧。”
我厌倦了她卷曲的金发缠在梳子上,那使得梳子看上去更像把刷子。我厌倦了她对我的盘查,我厌倦了她做的我不喜欢的菜,我厌倦了每天都要和一个精神接近崩溃的女人睡在一张床上,我厌倦了每天回家都要和她说,“你不要吸烟了。”我厌倦了,我厌倦了这
恋耽美
耳边剧烈的耳鸣,天崩地裂也抵不过那一瞬的痛苦。
“端端?”
我多么希望那天我早点出门。如果不行,就让我一出门一脚踏空从楼梯上摔下去摔死,那也好过我看见那一幕场景。
“端端?”
远处传来了警车的鸣叫。
我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端端?”
第28章 有些人比你还懂你在想什么
如果他们查到那件事,就一定会明白那件硕大的新闻下面有个副标题,“受害少女梦中低语哥哥。犯罪嫌疑人疑为受害人堂兄。”
我被关在警局,整整一个昼夜。我处于极度的崩溃当中。
我只说,“她是我的妹妹。”
他们说,“你个畜生。”
我甚至懒得去辩解。
在他们对我拳打脚踢的时候,我多么希望他们真的能杀了我。
我怎么能够那样做?我怎么能够那样做?我答应了她那么多的事情,为什么就是在这一件小事上面答应不了她?
我怎么能这么像个混蛋。
我想那是第三天还是第五天的报纸了吧,“少女从昏迷中醒来。”
那个时候他们才把我放出去。
因为当时端端还是个未成年人,所以一切新闻报纸都用了化名,但是与我们家亲近些的街坊邻居怎么会不知道?
我的父母在那个时候搬了家,他们说没有脸再和街坊说话了。
我再也没敢去见过端端。
我的浪荡不羁的小叔叔,自从我八岁以后没见过几次的小叔叔和,他过来接走了自己的女儿。我的端端,我们一家人的骄傲。
就好像在那一天死掉了一般。
我变得更加自暴自弃。
我的父母实在是无法劝说我,于是在签证下来之后和我说,“哲城,去了那边,重新开始吧。”
重新开始,真是有趣。
哪里有新的?环境是新的,可是人是旧的。
千穿百孔的我是旧的。
想过自杀的。
在端端出事后的一个月,我一直都在疯狂的想着自杀。
但是我的小叔叔摔了我一耳光,他说,“哲城,你要对的起端端。”
哲城,你要对的起端端。
她为了让你振作起来自己一个人去了郊外,她为了让你振作起来受到那样的伤害,她为了让你不蒙受不白之冤刚刚醒来,就坚持作证。
甚至被记者拍见了照片她也要去警察局,说,伤害她的人不是你。
哲城,你要对的起端端。
他说完就带着端端走了。因为端端的照片被拍到了,用尽了所有的关系,才勉强压住那张照片,没有让它被登出来。
于是小叔叔带着端端走了。
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只是我去了美国、那么多年里我不敢回来,我害怕。我不给我的父母任何一点消息,我只是每年会收到一张照片,端端的照片。
以及她用淡蓝色的墨水写下的钢笔字。
我在深夜的时候一张张的翻看那些照片,看那些秀美的钢笔字。
我看端端在照片背面的右下角用极小的秀美的钢笔字,写下,哥哥,你不要忘记我。
我抱着那些照片哭的撕心裂肺。哭的不能自已。
端端,这是我的端端啊。
但是我不敢写回信,我不敢,我不知道我该写些什么,我不知道我能写些什么。
有一次朋友突然来我们家,看见我没有收好的照片,他们问我,“苏,这个美丽的像洋娃娃一般的女孩是谁?”
我说,“这是我的妹妹。”
从那以后她得了外号,中国娃娃。我的朋友总是问我,“苏,你的中国娃娃怎么样了?她还好吗?”
她的黑发,她的白裙子,她的轻轻浅浅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的笑容。她纤长如同梳齿般的睫毛。
我记得那么牢,但是我又忘得那么彻底。
我已经不再记得她的脸,自从我和唐克斯分手的时候开始。
那个时候我们两个在同居,在我的前女友苏珊跑过去和一个爱她的男人结婚以后,我新交的女友叫做唐克斯,人很暴躁,虽然很美,不管是脸蛋还是身材。
但是她与端端是不同的两种,端端美貌,并且聪明,而唐克斯仅仅只是美而已。
她看见那些照片,虽然自从那次被人看见后我一直很小心的把它们夹在一本厚重的大书里。
那个时候我与苏珊已经分手一年零三个月。
但是唐克斯她总是觉得我们随时随地都会故地重逢,随时随地都会互通有无。
所以她热衷于翻找我的东西。直到她翻找出那本书,一打开,书里面那个逐渐长大的姑娘,用那种无害的笑容对着她笑。
她坐在沙发上,用她平时点烟的银质打火机一张张的烧掉。包括那些她看不懂的,用浅蓝色墨水写着小字的信。
我回来的时候正赶上满屋的烟雾缭绕,我开开窗户透气,“你不要再吸烟了。”
她的手指里一点橙红。在那么黑的晚上,她没有开灯,但是借着一点窗外的微光,我还是能看见,她被那种幽蓝的烟雾笼在里面,神色不明。可惜,幽蓝不是幽兰,她终究做不成一株空谷幽兰。
于是我突然一下子厌倦了,我说,“我们分手吧。”
我厌倦了她卷曲的金发缠在梳子上,那使得梳子看上去更像把刷子。我厌倦了她对我的盘查,我厌倦了她做的我不喜欢的菜,我厌倦了每天都要和一个精神接近崩溃的女人睡在一张床上,我厌倦了每天回家都要和她说,“你不要吸烟了。”我厌倦了,我厌倦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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