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空间纪事 作者:东门饕宴
第 108 章
尤其是在这样水龙头滴水的声音都清晰可闻的夜晚,她的脚尖落到地上时所形成的轻微的声响,在李建国听来和在他面前走路毫无区别。
前两天的时候李建国因为要接应一宗任务,所以并没有在家。这也让李秋前两天晚上幸运的躲过了李建国的耳朵。
李夏毕竟不是像李建国这样进过特殊训练,警惕性极强的人,所以理所当然的被李秋瞒了过去。
李建国暗中思量了一下,这黑灯瞎火的,虽然李宅附近方圆五里地都被109大队的人清理过了,一般是不会出什么危险的,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
这本来年纪就不大的小女孩后面跟了一个更小的,这让自己怎么放心啊。
所以后来,他们就形成了:小石头跟着李秋,李建国跟着小石头,这样一个跟着一个队形,互相都不知道自己后面还带着尾巴。
因为那栋楼离得不远,脚步轻快的李秋走的也不慢,所以很快就到了那栋楼的跟前儿。
李秋深吸一口气,摸了摸头上自己特意戴上的,上次逛街的时候李夏和李春给她挑的一对淡蓝色的蝴蝶结发卡。
走动的时候,就像是头上真的有两只蓝色的蝴蝶在随着李秋的脚步飞舞,淑女而又不失少女活泼的气息。
跟在后面的小石头在心里想着,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大概就是自己三姐这个样子吧。
自己大姐的初恋在大河村的小树林里的一顿暴揍中结束。
自己二姐的初恋,总是伴随着拳打脚踢的泼辣劲儿,闹腾无比。两个人都是非典型性的例子。
反而是自己这个没心没肺的三姐谈起恋爱来,更像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有些腼腆而又不失勇敢,眼神里充满了憧憬。
但愿被李秋所喜欢的那个男人,是一个值得她喜欢的人,不会辜负了自己单纯的三姐的一番情意。
小石头在心里暗暗的祈祷着。
“况雷,我来了。”墙外的李秋,在确定自己的着装打扮都没有问题之后,就噙着一抹甜笑走进了那栋楼里。
伴随着李秋的声音,那些或躺,或坐在水泥地上的人,都刷刷的把自己的目光投到了李秋的身上,但是李秋并不在意这些。
她哒哒的跑到了况雷的身边。小皮鞋的鞋底和地面接触,在这寂静的夜里,发出清脆的声音。
“况雷,你饿了吧?你看我今天给你带了红烧肉、玉米饼子、糖醋鱼、还有酸菜猪肉粉条。这酸菜猪肉粉条是我奶奶的拿手菜,可好吃了,你尝尝。”李秋把手里的食盒放下,如数家珍的把菜一样一样的摆到了那个叫况雷的男子的身身边。
为了节省食盒里有限的空间,李秋给他拿的都是一些荤菜。照她的说法就是,况雷每天东奔西走的,还要找工作,那么累,那么消耗体力,不吃点荤的补充体力怎么行呢。
看况雷还没有动作,他旁边的范文先抑制不住自己的口水,捏了一大块的红烧肉放进了嘴里。
“况雷你快尝尝,真香,李秋,你奶奶的手艺真好。”然后冲李秋竖起了一个大拇指,李秋冲他和善的笑了笑作为回应。
这个人是跟况雷一起来的,应该是他的朋友。自己要在况雷的朋友心目中建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不知道是谁说过的,想要让一个人接受你,那让他身旁的朋友接受你也是很重要的一步,这就是所谓的农村包围城市,李秋觉得说的挺有道理的。
“况雷你吃啊,不用跟我客气。”李秋把手里一块夹了很多红烧肉的玉米饼子递到了况雷的面前。
旁边同样正在饿着肚子的那些人,看着吃得正香的范文,闻着飘散在鼻尖的诱人的香气,全部都有些蠢蠢欲动了。
但是碍于他们十几年所受的教育,和知识分子的矜持和自尊,他们并没有像一般的流民一样上前讨食。
况雷叹了一口气,没有接过李秋手里的饼子,而是低声对她说道,“你以后不要到这里来了。”
李秋一惊,“为什么?!我给你添麻烦了吗?”
“这里不适合你。”况雷看着李秋,干干净净的脸。干干净净的裙子,和干干净净的小皮鞋,实在和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况雷其实真的曾经很认真的想过,如果自己遇到李秋的时候不是这样一副情景,往前一点,至少他不用为生存而发愁,往后一点,自己可能已经凭借着双手挣出了一份家业。偏偏是这个时候,偏偏是这自己最无力,最狼狈的时候。
“没事,我觉得挺好的呀。”没有听懂他的言外之意的李秋大大咧咧的回答道。
“而且我喜欢你,你也不讨厌我,我喜欢你为什么不能来这里看你?来这里看你我很开心。”李秋的话语简单且直接,但是却带着一种令人心动的热烈。
“我来香港之前,用身上最后的一笔钱买了车票,现在全身上下,除了我这个人,有的也就是我这身衣服了。”
李秋似乎明白了况雷说这话的意思,他是想让她知难而退。
李秋席地而坐,也不顾地上的灰尘会弄脏她身上的裙子,然后托着下巴说道,“我喜欢你啊。”
“我是一个流民,每天东躲西藏的,我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我也给不了你未来。”
“我喜欢你啊。”依旧是这句话。
“我的家不在这里,我以后有机会肯定是会回去的。”
“我喜欢你啊。”
这一连三个的我喜欢,把况雷打得丢盔卸甲,再也说不出任何一句拒绝的话语。
更何况他对李秋,怎么可能一点好感都没有。
况雷和李秋的相遇,就像是话本子里专门排练好的桥段一样。
那天李秋独自一人回家,本应该跟她一起回来的二姐李夏因为李秋的班级有活动,所以就没有跟李秋走在一起。而李秋这个小迷糊又把活动结束的时间给记错了,导致李秋和来接她的人,完美的错过了。
正好有一个和李秋住的地方不远的一个同学,那天李秋就和她一起回家了。
这个同学住的地方离学校比李秋家近一些,等她回了家之后李秋还要自己走大概一公里的路。
其实李秋一直觉得,爱情就是在这刚刚好的时候萌芽的。
刚刚好的流氓拦路,刚刚好的英雄救美,刚刚好的脚受伤,刚刚好的被背回家的一段路,差个一分一秒,这都不叫爱情,只有在对的时间,李秋遇见了她的刚刚好的人。
李秋一见钟情了,然后越相处心中越喜欢。
他说他没有钱,但是爸爸说过,人好就行。
第 10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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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在这样水龙头滴水的声音都清晰可闻的夜晚,她的脚尖落到地上时所形成的轻微的声响,在李建国听来和在他面前走路毫无区别。
前两天的时候李建国因为要接应一宗任务,所以并没有在家。这也让李秋前两天晚上幸运的躲过了李建国的耳朵。
李夏毕竟不是像李建国这样进过特殊训练,警惕性极强的人,所以理所当然的被李秋瞒了过去。
李建国暗中思量了一下,这黑灯瞎火的,虽然李宅附近方圆五里地都被109大队的人清理过了,一般是不会出什么危险的,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
这本来年纪就不大的小女孩后面跟了一个更小的,这让自己怎么放心啊。
所以后来,他们就形成了:小石头跟着李秋,李建国跟着小石头,这样一个跟着一个队形,互相都不知道自己后面还带着尾巴。
因为那栋楼离得不远,脚步轻快的李秋走的也不慢,所以很快就到了那栋楼的跟前儿。
李秋深吸一口气,摸了摸头上自己特意戴上的,上次逛街的时候李夏和李春给她挑的一对淡蓝色的蝴蝶结发卡。
走动的时候,就像是头上真的有两只蓝色的蝴蝶在随着李秋的脚步飞舞,淑女而又不失少女活泼的气息。
跟在后面的小石头在心里想着,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大概就是自己三姐这个样子吧。
自己大姐的初恋在大河村的小树林里的一顿暴揍中结束。
自己二姐的初恋,总是伴随着拳打脚踢的泼辣劲儿,闹腾无比。两个人都是非典型性的例子。
反而是自己这个没心没肺的三姐谈起恋爱来,更像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有些腼腆而又不失勇敢,眼神里充满了憧憬。
但愿被李秋所喜欢的那个男人,是一个值得她喜欢的人,不会辜负了自己单纯的三姐的一番情意。
小石头在心里暗暗的祈祷着。
“况雷,我来了。”墙外的李秋,在确定自己的着装打扮都没有问题之后,就噙着一抹甜笑走进了那栋楼里。
伴随着李秋的声音,那些或躺,或坐在水泥地上的人,都刷刷的把自己的目光投到了李秋的身上,但是李秋并不在意这些。
她哒哒的跑到了况雷的身边。小皮鞋的鞋底和地面接触,在这寂静的夜里,发出清脆的声音。
“况雷,你饿了吧?你看我今天给你带了红烧肉、玉米饼子、糖醋鱼、还有酸菜猪肉粉条。这酸菜猪肉粉条是我奶奶的拿手菜,可好吃了,你尝尝。”李秋把手里的食盒放下,如数家珍的把菜一样一样的摆到了那个叫况雷的男子的身身边。
为了节省食盒里有限的空间,李秋给他拿的都是一些荤菜。照她的说法就是,况雷每天东奔西走的,还要找工作,那么累,那么消耗体力,不吃点荤的补充体力怎么行呢。
看况雷还没有动作,他旁边的范文先抑制不住自己的口水,捏了一大块的红烧肉放进了嘴里。
“况雷你快尝尝,真香,李秋,你奶奶的手艺真好。”然后冲李秋竖起了一个大拇指,李秋冲他和善的笑了笑作为回应。
这个人是跟况雷一起来的,应该是他的朋友。自己要在况雷的朋友心目中建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不知道是谁说过的,想要让一个人接受你,那让他身旁的朋友接受你也是很重要的一步,这就是所谓的农村包围城市,李秋觉得说的挺有道理的。
“况雷你吃啊,不用跟我客气。”李秋把手里一块夹了很多红烧肉的玉米饼子递到了况雷的面前。
旁边同样正在饿着肚子的那些人,看着吃得正香的范文,闻着飘散在鼻尖的诱人的香气,全部都有些蠢蠢欲动了。
但是碍于他们十几年所受的教育,和知识分子的矜持和自尊,他们并没有像一般的流民一样上前讨食。
况雷叹了一口气,没有接过李秋手里的饼子,而是低声对她说道,“你以后不要到这里来了。”
李秋一惊,“为什么?!我给你添麻烦了吗?”
“这里不适合你。”况雷看着李秋,干干净净的脸。干干净净的裙子,和干干净净的小皮鞋,实在和这里的一切格格不入。
况雷其实真的曾经很认真的想过,如果自己遇到李秋的时候不是这样一副情景,往前一点,至少他不用为生存而发愁,往后一点,自己可能已经凭借着双手挣出了一份家业。偏偏是这个时候,偏偏是这自己最无力,最狼狈的时候。
“没事,我觉得挺好的呀。”没有听懂他的言外之意的李秋大大咧咧的回答道。
“而且我喜欢你,你也不讨厌我,我喜欢你为什么不能来这里看你?来这里看你我很开心。”李秋的话语简单且直接,但是却带着一种令人心动的热烈。
“我来香港之前,用身上最后的一笔钱买了车票,现在全身上下,除了我这个人,有的也就是我这身衣服了。”
李秋似乎明白了况雷说这话的意思,他是想让她知难而退。
李秋席地而坐,也不顾地上的灰尘会弄脏她身上的裙子,然后托着下巴说道,“我喜欢你啊。”
“我是一个流民,每天东躲西藏的,我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我也给不了你未来。”
“我喜欢你啊。”依旧是这句话。
“我的家不在这里,我以后有机会肯定是会回去的。”
“我喜欢你啊。”
这一连三个的我喜欢,把况雷打得丢盔卸甲,再也说不出任何一句拒绝的话语。
更何况他对李秋,怎么可能一点好感都没有。
况雷和李秋的相遇,就像是话本子里专门排练好的桥段一样。
那天李秋独自一人回家,本应该跟她一起回来的二姐李夏因为李秋的班级有活动,所以就没有跟李秋走在一起。而李秋这个小迷糊又把活动结束的时间给记错了,导致李秋和来接她的人,完美的错过了。
正好有一个和李秋住的地方不远的一个同学,那天李秋就和她一起回家了。
这个同学住的地方离学校比李秋家近一些,等她回了家之后李秋还要自己走大概一公里的路。
其实李秋一直觉得,爱情就是在这刚刚好的时候萌芽的。
刚刚好的流氓拦路,刚刚好的英雄救美,刚刚好的脚受伤,刚刚好的被背回家的一段路,差个一分一秒,这都不叫爱情,只有在对的时间,李秋遇见了她的刚刚好的人。
李秋一见钟情了,然后越相处心中越喜欢。
他说他没有钱,但是爸爸说过,人好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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