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医生 作者:望平安
第 177 章
欧阳利一进院子就高声大叫:“主人,主人,你在哪里?哎呀,主人,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可让我们一顿好找,差点儿没把我急死!”
后面米小苗也跑了进来,这宦官满脸的油汗,叫道:“祖宗,祖宗呐!我说无病啊,你差点儿把我给吓死啊,就差那么一丁点儿,我就被吓断气了啊!”
他是太子派出去请王平安的,一路无事,进了长安却把人丢了,这个责任他哪担当得起,非挨板子不可,请个人都请不好,那以后啥事儿还能再交给他去办,失宠是失定了的,对于宦官来讲,失了宠信,这辈子也就完了!
王平安忙从殿内迎出,道:“不好意思,倒让米大人担心了!”
米小苗奔到他的跟前,跺脚道:“那帮守门的混帐东西,本大人绝不能轻饶了他们!不过这却也不急,咱们进了京,须当立即进宫拜见太子,可是耽误不得的!”也不待多说,拉了王平安就走。
王平安只好跟着他出了灵感寺,别人无法,也只能等在这里,哈米提等人舍不得走,也便留了下来,没有去自己在京中的住处。
路上,王平安问道:“米大人,天色已黑,咱们进不去宫了吧?”
米小苗道:“当然进不去,可却要在侍卫那里报个备,说咱们回来了。见不见,是太子殿下的事,可去不去,却是咱们的事了,礼数上万万不可有缺。你现在是觉不出什么,可万一有人背后使坏,在太子殿下那里说三道四的,你想弥补都来不及了!”
王平安再没话说,只能跟着他一路来到了东宫门外。
他们到达之时,东宫大门已然下闩,不可能再让他们进去了,米小苗在侍卫那里报了备,他明知太子不会在这种时候召见,可还是装出一副焦急的样子,在宫门外跺足捶胸,口里喊着晚了,把戏做足。
好半天,宫中才传出消息,说太子有命,让他们明日再来,米小苗这才带着王平安离开,又回了灵感寺。
车队里人多,寺中虽穷得掉渣,却也没有难倒各人,食宿用品一应俱全,反正寺里别的没有,空房子有的是,大家便在寺里将就了一夜!
别人睡得倒还安稳,可狄仁杰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很是奇怪,大哥倒底是什么人啊,怎么太子也要见他?
第二日四更天,米小苗便叫起王平安,梳洗打扮一番,两人再赶去东宫。
从天没亮一直等到日上三竿,可太子却始终没有召见王平安,就任由他在外面等着。王平安穿戴整齐,全套正装打扮,衣服穿得郑重,又是站在宫门外太阳底下,热得他汗流浃背,实在受不了了!
王平安向同样一身是汗的米小苗,道:“米大人,要是太子今天没空,咱们就回去吧!”
米小苗却道:“开什么玩笑,就算要等上一天,也得等啊!不过今天也怪了,太子殿下怎么还不召见你啊?”
“要不,咱们找个阴凉地方,或者进门洞等着?”王平安又提了个建议。
米小苗苦笑道:“没让你跪着等就不错了,再忍忍吧,说不定一会太子就召见你了呢!”
第一百七十三章 此诗只应天上有
王平安在东宫外苦苦等候。大唐太子李治却在崇贤馆里手舞足蹈,兴奋异常!
昨晚便有人来报,说徐州的王平安到了,李治自从习练了“升仙术”之后,身体感觉相当不错,每天打几遍拳,出一身的透汗,一天的精神都很好,所以他是很想见见王平安的。
但宫中自有宫中的规矩,除了皇帝召见臣子外,别人在宫门下闩后,是不能下令打开的。这是为了防止宫中有叛逆出现,打开宫门引叛军入宫。
李世民就是靠兵变才登上的皇位,而他自己立的前太子也造过反,这就让他特别忌讳这种事,李治生性懦弱,自是不敢坏此规矩,所以昨晚就没见成。
他一早便起来了,估计着王平安应该就等在宫外,正要召见,却有人来报。说阎立本进宫面圣,没见到皇帝,只好去了崇贤馆,说是昨天得了一首好诗,想请太子殿下赏鉴!
崇贤馆,也就是以后的崇文馆,不过太子李贤还没出生,所以也不用避“贤”字这个讳,这时还叫原名崇贤馆!
崇贤馆就在东宫里,所以李治便顺路去了,见到阎立本之后,阎立本呈上一首七绝,这首七绝写的太好了,好到简直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李治酷爱诗文,当然这时代的人没有不酷爱的,他一见这首七绝,顿时就把要见王平安的事儿给扔到天上去了,给完全忘记了!
“好诗,好诗,好诗!此乃传世佳作也,此七绝只应天上有,何时落凡间啊!”李治拍着书桌,大声赞道。
阎立本四十多岁,正是一个艺术家,一生之中的黄金年华,他现任刑部侍郎,官做的不小。事情却是不多,什么事都有手下人去办,他便落得清闲。和朝中其它的大臣一样,只要不当值,便风花雪月,听歌看舞,过得相当地潇洒!
在隋唐时期,风气很是开放,尤其是年轻的才子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一大群人带着歌姬,跑到野外,脱光了衣服,大家坦诚相待,光着屁股喝酒吟诗,美其名曰大有魏晋之风!
这种事情要是放在现代,那警察是非管不可的,有伤风化,但在隋唐时期,一般人还不能当众脱光呢,得有一定的才华才行。光溜溜是士子阶层的特权,普通老百姓不可照学,否则便是附庸风雅,有东施效颦之嫌!
阎立本年轻时干没干过这种事,史书上没记过,但他流连于酒肆舞坊,却是事实,估计他那么喜欢画人物,也跟他的生活习惯有关!
昨天,踌躇楼的店主疯了,被急疯的!是因为阎立本的画被提上了诗,画被毁掉的事着急吗?不是,是因为找不到提诗的那个人,他才着的急!
踌躇楼的六楼,是专门招待贵客的,王平安衣着豪华,又骑着白龙马,就凭这个派头,那肯定是大贵客啊,所以伙计才将他请上六楼。而这个六楼是阎立本经常去的,阎大画家经常喝多,还身上总不带钱,所以在踌躇楼留下了几幅图,权当酒资。
其中墙上这幅画,是没法再画到纸上的,就连阎立本酒醒之后,都再画不出这么好的作品了,只能够画师们临摹,所以这幅山水画的的确确是孤本。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店主对这画爱如珍宝,不想却被伙计告知,有人毁了这幅画!店主能不急么,发了疯似地从家里赶到酒楼,一路发誓要将毁画的人千刀万剐,剁碎了喂狗!
可一到画前,念了那诗,他当时就傻了,伙计们有眼不识金镶玉,那是因为他们识了金镶玉,他们就不用当伙计了,可他却是识得的啊!
这首诗简直妙到了极点,好到了……不是这诗配不上这画,而是这画配不上这诗了!
店主当时就问,写这诗的人呢?伙计们告诉他没抓住,那个公子哥模样的人,溜得非常快,眨眼功夫就跑了!
店主又问这人长得什么样子?伙计们又回答说这人长得獐头鼠目,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长得那么下流,竟然能写出这种好诗来!店主感叹一番之后,又问这人又有什么特征?伙计们说他本人没什么特征,但他骑的马却有大大的特征。是一匹通体纯白的大宛名马,走在大街上,非常之显眼!
店主得知了这些,非常生气,怎么不让他当时把诗写到纸上,此人日后必名满天下,他的墨宝万金难求,咱们店里是专做这种生意的,你们怎么可以放他走了!
和伙计生气也没用,店主亲自抄下这首诗,去见阎立本。说明了此事!
阎立本一见这诗,当时兴头也来了,拍案叫道:“好诗,好诗,好诗!这等好诗足可传世,到底是谁写出来的?诗人现在何处?”
店主人答不出来,只好将伙计们说的话复述了一遍!
阎立本叹道:“人不可貌相啊,那人虽然长得猥琐,却极有文采,当世之人少有能及!”他吩咐店主留意,如果这人再出现,定要报于他知,他定要好好会一会这位大才子!
阎立本兴奋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早便跑进宫来,想要将诗献给皇帝,可皇帝忙着呢,李世民对于人才很感兴趣,对于吟诗作画就没什么兴趣了,阎立本报的又不是什么军机要事,他也就没见,处理别的紧要事宜。
阎立本无法,只好来到了崇贤馆,将诗献给太子李治。李治和他父皇正好相反,对于政务向来没什么兴趣,而对于诗词歌赋兴趣却是十足,最喜玩乐!
接过阎立本献上的七绝,只看了一遍,他便把书案拍得砰砰作响,叫道:“好诗,好诗,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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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7 章
欧阳利一进院子就高声大叫:“主人,主人,你在哪里?哎呀,主人,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可让我们一顿好找,差点儿没把我急死!”
后面米小苗也跑了进来,这宦官满脸的油汗,叫道:“祖宗,祖宗呐!我说无病啊,你差点儿把我给吓死啊,就差那么一丁点儿,我就被吓断气了啊!”
他是太子派出去请王平安的,一路无事,进了长安却把人丢了,这个责任他哪担当得起,非挨板子不可,请个人都请不好,那以后啥事儿还能再交给他去办,失宠是失定了的,对于宦官来讲,失了宠信,这辈子也就完了!
王平安忙从殿内迎出,道:“不好意思,倒让米大人担心了!”
米小苗奔到他的跟前,跺脚道:“那帮守门的混帐东西,本大人绝不能轻饶了他们!不过这却也不急,咱们进了京,须当立即进宫拜见太子,可是耽误不得的!”也不待多说,拉了王平安就走。
王平安只好跟着他出了灵感寺,别人无法,也只能等在这里,哈米提等人舍不得走,也便留了下来,没有去自己在京中的住处。
路上,王平安问道:“米大人,天色已黑,咱们进不去宫了吧?”
米小苗道:“当然进不去,可却要在侍卫那里报个备,说咱们回来了。见不见,是太子殿下的事,可去不去,却是咱们的事了,礼数上万万不可有缺。你现在是觉不出什么,可万一有人背后使坏,在太子殿下那里说三道四的,你想弥补都来不及了!”
王平安再没话说,只能跟着他一路来到了东宫门外。
他们到达之时,东宫大门已然下闩,不可能再让他们进去了,米小苗在侍卫那里报了备,他明知太子不会在这种时候召见,可还是装出一副焦急的样子,在宫门外跺足捶胸,口里喊着晚了,把戏做足。
好半天,宫中才传出消息,说太子有命,让他们明日再来,米小苗这才带着王平安离开,又回了灵感寺。
车队里人多,寺中虽穷得掉渣,却也没有难倒各人,食宿用品一应俱全,反正寺里别的没有,空房子有的是,大家便在寺里将就了一夜!
别人睡得倒还安稳,可狄仁杰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很是奇怪,大哥倒底是什么人啊,怎么太子也要见他?
第二日四更天,米小苗便叫起王平安,梳洗打扮一番,两人再赶去东宫。
从天没亮一直等到日上三竿,可太子却始终没有召见王平安,就任由他在外面等着。王平安穿戴整齐,全套正装打扮,衣服穿得郑重,又是站在宫门外太阳底下,热得他汗流浃背,实在受不了了!
王平安向同样一身是汗的米小苗,道:“米大人,要是太子今天没空,咱们就回去吧!”
米小苗却道:“开什么玩笑,就算要等上一天,也得等啊!不过今天也怪了,太子殿下怎么还不召见你啊?”
“要不,咱们找个阴凉地方,或者进门洞等着?”王平安又提了个建议。
米小苗苦笑道:“没让你跪着等就不错了,再忍忍吧,说不定一会太子就召见你了呢!”
第一百七十三章 此诗只应天上有
王平安在东宫外苦苦等候。大唐太子李治却在崇贤馆里手舞足蹈,兴奋异常!
昨晚便有人来报,说徐州的王平安到了,李治自从习练了“升仙术”之后,身体感觉相当不错,每天打几遍拳,出一身的透汗,一天的精神都很好,所以他是很想见见王平安的。
但宫中自有宫中的规矩,除了皇帝召见臣子外,别人在宫门下闩后,是不能下令打开的。这是为了防止宫中有叛逆出现,打开宫门引叛军入宫。
李世民就是靠兵变才登上的皇位,而他自己立的前太子也造过反,这就让他特别忌讳这种事,李治生性懦弱,自是不敢坏此规矩,所以昨晚就没见成。
他一早便起来了,估计着王平安应该就等在宫外,正要召见,却有人来报。说阎立本进宫面圣,没见到皇帝,只好去了崇贤馆,说是昨天得了一首好诗,想请太子殿下赏鉴!
崇贤馆,也就是以后的崇文馆,不过太子李贤还没出生,所以也不用避“贤”字这个讳,这时还叫原名崇贤馆!
崇贤馆就在东宫里,所以李治便顺路去了,见到阎立本之后,阎立本呈上一首七绝,这首七绝写的太好了,好到简直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李治酷爱诗文,当然这时代的人没有不酷爱的,他一见这首七绝,顿时就把要见王平安的事儿给扔到天上去了,给完全忘记了!
“好诗,好诗,好诗!此乃传世佳作也,此七绝只应天上有,何时落凡间啊!”李治拍着书桌,大声赞道。
阎立本四十多岁,正是一个艺术家,一生之中的黄金年华,他现任刑部侍郎,官做的不小。事情却是不多,什么事都有手下人去办,他便落得清闲。和朝中其它的大臣一样,只要不当值,便风花雪月,听歌看舞,过得相当地潇洒!
在隋唐时期,风气很是开放,尤其是年轻的才子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一大群人带着歌姬,跑到野外,脱光了衣服,大家坦诚相待,光着屁股喝酒吟诗,美其名曰大有魏晋之风!
这种事情要是放在现代,那警察是非管不可的,有伤风化,但在隋唐时期,一般人还不能当众脱光呢,得有一定的才华才行。光溜溜是士子阶层的特权,普通老百姓不可照学,否则便是附庸风雅,有东施效颦之嫌!
阎立本年轻时干没干过这种事,史书上没记过,但他流连于酒肆舞坊,却是事实,估计他那么喜欢画人物,也跟他的生活习惯有关!
昨天,踌躇楼的店主疯了,被急疯的!是因为阎立本的画被提上了诗,画被毁掉的事着急吗?不是,是因为找不到提诗的那个人,他才着的急!
踌躇楼的六楼,是专门招待贵客的,王平安衣着豪华,又骑着白龙马,就凭这个派头,那肯定是大贵客啊,所以伙计才将他请上六楼。而这个六楼是阎立本经常去的,阎大画家经常喝多,还身上总不带钱,所以在踌躇楼留下了几幅图,权当酒资。
其中墙上这幅画,是没法再画到纸上的,就连阎立本酒醒之后,都再画不出这么好的作品了,只能够画师们临摹,所以这幅山水画的的确确是孤本。价值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店主对这画爱如珍宝,不想却被伙计告知,有人毁了这幅画!店主能不急么,发了疯似地从家里赶到酒楼,一路发誓要将毁画的人千刀万剐,剁碎了喂狗!
可一到画前,念了那诗,他当时就傻了,伙计们有眼不识金镶玉,那是因为他们识了金镶玉,他们就不用当伙计了,可他却是识得的啊!
这首诗简直妙到了极点,好到了……不是这诗配不上这画,而是这画配不上这诗了!
店主当时就问,写这诗的人呢?伙计们告诉他没抓住,那个公子哥模样的人,溜得非常快,眨眼功夫就跑了!
店主又问这人长得什么样子?伙计们又回答说这人长得獐头鼠目,一看就不是个好东西!
真是人不可貌相啊,长得那么下流,竟然能写出这种好诗来!店主感叹一番之后,又问这人又有什么特征?伙计们说他本人没什么特征,但他骑的马却有大大的特征。是一匹通体纯白的大宛名马,走在大街上,非常之显眼!
店主得知了这些,非常生气,怎么不让他当时把诗写到纸上,此人日后必名满天下,他的墨宝万金难求,咱们店里是专做这种生意的,你们怎么可以放他走了!
和伙计生气也没用,店主亲自抄下这首诗,去见阎立本。说明了此事!
阎立本一见这诗,当时兴头也来了,拍案叫道:“好诗,好诗,好诗!这等好诗足可传世,到底是谁写出来的?诗人现在何处?”
店主人答不出来,只好将伙计们说的话复述了一遍!
阎立本叹道:“人不可貌相啊,那人虽然长得猥琐,却极有文采,当世之人少有能及!”他吩咐店主留意,如果这人再出现,定要报于他知,他定要好好会一会这位大才子!
阎立本兴奋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早便跑进宫来,想要将诗献给皇帝,可皇帝忙着呢,李世民对于人才很感兴趣,对于吟诗作画就没什么兴趣了,阎立本报的又不是什么军机要事,他也就没见,处理别的紧要事宜。
阎立本无法,只好来到了崇贤馆,将诗献给太子李治。李治和他父皇正好相反,对于政务向来没什么兴趣,而对于诗词歌赋兴趣却是十足,最喜玩乐!
接过阎立本献上的七绝,只看了一遍,他便把书案拍得砰砰作响,叫道:“好诗,好诗,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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