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C到A(3P) 作者:hercules

    分卷阅读6

    从C到A(3P) 作者:herc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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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身那靛蓝色的警裤在秦越的大力动作下早就沿著被剪开的裆 部整个裂开了,白生生的臀 瓣掩映在深色裤子中间,好不魅惑,只顾著大开大合猛干的秦越根本没注意有一股温热正沿著男人的腿间慢慢流出……

    在秦越满足地鸣金收兵後,男人早就昏了过去了。一身警服的男人昏睡在床上,警服的上衣湿了好几块,前襟被撕开,露出里面斑斑点点青紫的胸膛,警裤沿裆 部整个裂开,露出已经湿漉漉的丛林和早已萎靡的性 器,而那红肿的穴 口还不能完全合拢,犹自缓慢张翕著,不时吐出些白浊。

    他一向锺爱的蓝色床单上深深浅浅地印著不少水渍,许是他俩颠鸾倒凤留下的痕迹。然而秦越突然眼神一晃,那男人好像流血了,床单上的红色可不是暗花。仔细看来,那些白浊上似乎也有些血色。

    秦越赶紧凑上去抱起那早已瘫软的身体,竟是不寻常的热度。看来是男人发烧了。以为这男人喜欢锻炼肯定身子骨硬得很,这段时间他倒是玩得凶,也没什麽节制,看来是伤了男人的元气了。

    男人虽然有求饶,自己却没有听,只当作是情趣了,还用自己的嘴巴把那些惨叫堵住,如今想来,心里竟是狠狠地抽了下。

    这样不行的,自己玩得越来越凶狠放肆了,早晚有一天会把男人整死的,而自己也会在这个男人身上陷了下去,太危险了,这种独占的性 趣就是危险的征兆,再下来要麽就是他没有这个男人不行,要麽就是这个男人被他玩得不行了。

    阴沈著脸的秦越打电话叫来了医生,似是无法面对男人的惨状,秦越交代好医生和门外的手下後就独自驱车离开了。

    林清不是介绍了好几个很符合自己以前品味的货色麽?也许自己应该试试,不应该在一棵树上吊死。玩了那男人这麽多次,自己也应该烦了吧,只是自己没发现而已,对,他之所以提不起劲就是因为玩腻了,他应该去找些新刺激的。

    一路飙车找到林清开始如往常般狩猎。林清的眼神有几分奇异,秦越却顾不上了,喝了不少酒已经有些混沌的脑子里不断地回想著男人断续的惨呼以及床单上那抹豔色,应该已经麻痹的心脏却有些微妙的抽痛。

    林清示意身边的男孩把喝醉的秦越带了下去,自己点了一根烟。秦越一定没发现自己的神情有多狼狈吧,照理说自己之前暗地里给秦越下了不少补药,秦越应该欲火烧身早就外出偷吃才是,怎麽忍到现在?那种欲望难道都是靠刑磊一个人纾解的?

    虽然跟原计划不同,但是也许,他的机会还是来了。

    (从点击看出大家比较想看肉,我还是先写肉好了,也比较切题嘛,打著哈哈飘过……接著就要缓缓了,狗血剧情还是要想想才好下笔的……ps,有想法的tx请留言啊,会客室还冷清的说,捂脸泪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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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bsp;3

    眼皮似有千斤重,挣扎著撑开,一时还是有些迷糊。也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刑磊想抬起手,发觉身上已穿上了睡衣,但全身都如同散架一般,那羞 耻的秘 处更是被炙烤过般疼痛。困难地转动了下眼珠子,看来那禽兽并不在这里,刑磊的心稍微安定下来。

    身体虽然疲乏又有些隐痛,但还算清爽。一想到自己一身的痕迹不知道被多少人光明正大窥视过,暗地里嗤笑过,刑磊就恨不得直接剖开胸膛把那抽痛的心脏生生挖出。他到底是做错了什麽要被人如此折磨?也许,这就是喜欢同性的惩罚?

    刑磊不愿意再想下去,咬紧牙关终於勉强把自己支了起来,尽量不压到伤处地侧坐在床头──他不喜欢趴在床上,虽然那样比较舒服,但是那种姿势太过软弱。不掀开床单也知道,这样伤痕累累的身体肯定是没办法下地的,他也不愿逞强,哪怕这里是那混蛋的地盘,他也不愿如丧家之犬般爬著逃离。他没有做错什麽,所以不要悲惨的哭泣,也不要羞愧的逃脱。

    合上眼呆坐在那里,他开始回想,这一切是怎麽发生的?直到半个月前,一切都还是在轨道中的。他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小县城,下面还有一个弟弟,爸妈都是农民,但家里还有几分薄产,算不得赤贫也谈不上阔绰。

    他的生活也很平凡,在小县城念的小学,在城里念的中学和大学。他不像弟弟那麽会念书,只有中人之姿,於是高考时主动选择了师范大学,把国家的补贴省下来寄回家里。毕业後便在一所普通中学教书。而弟弟很争气,考上了名牌大学,後来还公费出国留学。

    顾念弟弟一边打工一边念书已经很辛苦,所以他便主动把家里两老的生活揽了下来,生活也还能温饱自足。如果不是从中学时代就发现自己异於常人的性 取向,那麽,他只是个普通的教书匠,最多是有个令众人豔羡的高材生弟弟而已,那现在的一切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知道自己喜欢同性,他不是没有惊慌过,挣扎过的,还曾在各种书上查找,试图在历史上找出种种断袖分桃的事例让自己好过些,并因而迷上了研究历史。在知道自己并不是病态而只是少数人之後,他终究默默接受了这个现实。

    知道这一切的只有一向与他亲近的弟弟,後来也是弟弟不断鼓励他要迈出第一步,好好找个男朋友过日子,他才会大著胆子去了那个圈里人聚会的酒吧,进而认识了在那里打工的小贾。

    小贾是个漂亮开朗的男孩子,虽然性子有点野,却总是一副充精力充沛,活力十足的样子,那是他最羡慕的。虽然觉得小贾未必能跟他这样一个无趣的男人定下来,但还是渐渐走在了一起。小贾曾经说过看中的就是他的身材,於是本来就喜欢运动的自己锻炼的更是积极。毕竟他已经30多岁了,他怕守不住这个才20出头的男朋友。

    小贾虽然在外面玩得凶,但是对著他还是挺乖巧的,也不会乱花钱。有个人陪著自己,依赖自己,对著自己撒娇,刑磊就很满意了,哪怕隐约猜到小贾在外面还有伴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他的条件摆在那里,他也不打算束缚那样一个贪玩的男孩子,反正只要他不离开,也许就能这麽过一辈子了。

    但是老天爷显然没有如他所愿。签下那张保人证明的时候刑磊并不是没有迟疑的,但是小贾说借的是给姐姐动手术的救命钱,而且那个数额也没有大到一辈子都还不起,小贾还说了借钱的是他的好朋友,不过是例行地找个担保而已。

    後来才知道那个数额被小心地涂改过了,借钱的也不是什麽朋友,而是地下钱庄,而钱的用途,却是拿去赌博。这一切都是那个杀上门讨债的人说的。那个叫秦越的追债人年纪不大,面目俊美但是满脸邪气,似乎是地下钱庄的头头,一副发号施令的架势。

    虽然衣冠楚楚,但刑磊很快发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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