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空想家 作者:凉蝉

    第11节

    邓廷歌从未听她说过自己的事情,这时有些好奇:“好老师?是谁?”

    “你知道丘阳的经纪人么?他还没独立出来自己干之前那位,谭辽。”常欢说,“我在欢世做过一年,那时候就跟在他那个经纪人手下打杂。虽然只有一年,但学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邓廷歌想了想:“没印象。”

    常欢叹了口气:“是啊,他太低调了。这人是个工作狂。其实他能力很强,不知道为什么对经纪人这个工作那么热衷。他对丘阳真是超级上心的,我自问绝对做不到。如果不知道他们的关系,我可能会以为丘阳是他家里人,该凶就凶该骂就骂,一点面子都不留,但是确确实实又对他好。”

    常欢絮絮叨叨地说,抬头看到邓廷歌看着自己咧嘴笑。

    “笑什么?”

    “欢姐你刚刚叹气了。”邓廷歌说,“幸福飞走了。”

    常欢:“……看剧本!废话那么多!”

    校庆当日,邓廷歌借着罗恒秋的光,大摇大摆地回了校。

    虽然回来之前有些抱怨,但实际来到,发现其实没有邀请函但也依然归校的校友非常多。七八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在校门口合影,把相机递给他让他帮忙拍照。镜头里的人个个脸上都笑容洋溢。

    多少岁了呢?邓廷歌很煞风景地想,一个班的人,也许就剩下这么几位了。

    罗恒秋要先去会议室里开会,“交支票”,把自己带的相机塞进邓廷歌怀里让他先去随便逛。下车时邓廷歌看看角落里没人,扭头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罗恒秋:“歪了。”

    说完凑过来吻他。邓廷歌被他弄得脸有点红,撺掇他去开会,自己拿着相机在学校里乱逛。

    校庆当日也是学校一年一度的开放日。乍一看,学校里的校友比学生更多。穿着校服的少年少女扛着道具匆匆从校道上跑过,笑声清亮活泼。女孩皱眉训斥男孩不认真,男孩子嘿嘿笑着,并不辩解。

    太怀念了。邓廷歌心想怎么会不变呢?五年之前自己身边的那些同龄人和现在这些孩子,怎么看上去并没有任何区别呢?大概这样的年纪能展现出的表情、小小的别扭、暧昧的情愫和心机,都是一模一样的。

    他转了几圈,拍光了一块电池,但罗恒秋还是没出来。坐在花圃边上换电池的时候,身边咚地坐下了一个人。

    邓廷歌吓一跳,扭头发现是鲁知夏。

    “你也回来了?”

    鲁知夏白他一眼:“老娘可是正正经经用邀请函进来的。”

    “那你不去交支票?”邓廷歌说。

    “……我就捐了五千块,哪里有什么支票。”鲁知夏说,“和罗师兄不一样,他是捐几十万的,要拍照,还要搞仪式,还得发表讲话的。”

    邓廷歌笑笑,低头继续换电池。

    鲁知夏在他身边坐了一会儿,突然问:“你和罗师兄在一起多久了?”

    手里价值几万块的相机差点脱手掉到地上。

    “小孩子别乱说。”邓廷歌哼了一声。

    鲁知夏:“我都看到了。刚刚你们在停车场那里还接吻了呐。”

    邓廷歌:“……看到就看到,不要乱说。”

    鲁知夏:“那就是承认咯。”

    邓廷歌很紧张。熟识的人知道了他和罗恒秋的关系,带来的危机感异常强烈。他知道鲁知夏应该不会乱说,但还是强调了一句:“知道的人不多,知夏……”

    “我知道,你相信我的人品好么。”鲁知夏见他承认了,转头看着校道上一起抬着桌椅走过去的学生,“多久了?”

    “……没多久。”邓廷歌说。

    “骗人吧。”鲁知夏笑着说,“你以前就老跟着师兄。我高一的时候师兄是高三,我还记得你常常把罗师兄拉过来看你排练,排练完了就一起回家。还常常跟我们说你们下了晚自习一起去夜市喝粥吃烧烤什么的。”

    邓廷歌想起来了:“哦,对。”

    他不由得回忆起当时的事情,笑得温柔:“剧社里的人还让我请客来着。”

    “是我让你请客……”鲁知夏万分无奈,“师兄你啊……你还真是一点都没记住我。因为眼里只有罗师兄么?”

    “不不,不是的。”邓廷歌心想那时候我还没觉醒,后来连他的模样都记不清楚了,“是……是他先在意起我的。”

    他很喜欢跟鲁知夏聊天,这时不知不觉将心里的一些话也说了出来。

    “隔了很多年了,他居然还记得我当时学号的后五位数。”邓廷歌自己说起来也觉得十分好笑,“谁会记这些啊?连我都不记得了,他倒是记得住……”

    “我也记得住啊。”鲁知夏平静地说,“00635,对吧。”

    邓廷歌一愣,鲁知夏没看他,仍旧盯着打闹的男孩女孩们,慢吞吞继续说。

    “我还记得你高二的时候剪了小平头,期中考试的那张照片上你戴了眼镜,框架的。那时候你很瘦,早餐常常在校门口对面的粉店里吃一碗香菇鸡肉粉。”

    ☆、《久远》过审

    鲁知夏说了很多。邓廷歌愣愣听着自己从未在意过的那些从她口里讲述出来,像是回到了数年之前。

    “你特别喜欢喝隔壁那条街那家奶茶店的奶茶,抹茶奶绿,记得吗?我不喜欢绿茶的,但你买什么我也会说我也来一杯。你肯定都从来没有意识到。”鲁知夏扭头看到邓廷歌呆滞的脸,哈哈哈地笑起来,“你别紧张啊,我说出来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告诉你我放弃了。”

    两个女孩小声争执着什么走过来,看到这里坐着人,连忙停口小跑着飞快经过,走远了之后又继续小声争执。

    邓廷歌讷讷开口:“知夏……我,我不知道……”

    鲁知夏表示他不用说了:“我知道你不知道。嗨,我也知道现在说出来没什么意思。但我现在还处于受冲击的状态,也得让你受受冲击。”

    邓廷歌只感到十分抱歉:“对不起。”

    鲁知夏笑笑,没说话。邓廷歌心里一时间有许多情绪拥堵着。

    “你们这样……要小心点。”鲁知夏说,“我们这样的人,做的就是个永远不收工的工作。一不小心就真的身败名裂。”

    邓廷歌点点头。两人静静在校道的树荫里坐着。邓廷歌陪她一直坐到了她的朋友过来。几个校友分别打了招呼,女孩子手牵手去找老师了。邓廷歌那个班的人回来了十几个,他也起身回去了。

    罗恒秋作为年轻而杰出的校友代表,除了交支票和开会要讲话之外,还在当晚的晚会中上台讲了几句话。这位“杰出校友”一上台,台下的少女们就炸开了锅。

    邓廷歌和没有收到邀请函的大家在操场上席地而坐。晚会是露天举办的,在升旗台的基础上搭了个更大的舞台,即便坐得远也看得很清楚。罗恒秋修长挺拔的身姿出现在舞台上,他兴奋地跟着少女们哟哟哟地叫了几声。

    邓廷歌的同学们:“……”

    邓廷歌:“罗恒秋师兄,不记得了?”

    他们可能会不记得邓廷歌,但不会有人不记得罗恒秋。在校三年,三年都是风云人物,有脸有智商的男神,常常占据宿舍卧谈的十大话题之首。

    少女们纷纷小声激动地议论这位是何方神圣。邓廷歌莫名其妙地觉得有点骄傲。

    罗恒秋的讲话很短,下台之后给邓廷歌发了短信问他在哪里。两人在操场的角落里碰面,罗恒秋递给邓廷歌一朵摘了梗的白玫瑰。

    邓廷歌:“给我的?”

    “嗯。”罗恒秋坐在他身边说,“没送过你什么。这朵刚刚是他们别在我口袋里的。”

    邓廷歌:“蔫了啊。”

    罗恒秋:“……因为我揣在兜里。不要吗?还我。”

    邓廷歌藏在手里:“要。”

    他很想亲吻罗恒秋,但这个地方不太合适。操场的角落有一棵树龄很长的大叶榕,气根密密匝匝地垂下来,巨大浓密的树荫统辖了很大的一片空间。两人便坐在这树下看晚会演出。话题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当年邓廷歌演出的小品身上。

    “中年男人妆难受死了。”邓廷歌抱怨道,“很热,脸上糊着太多东西。”

    罗恒秋却在想别的事情:“你变成中年男人原来是那个样子的……”

    邓廷歌:“我们会同时变成中年人。”

    罗恒秋笑了一阵,伸手和他在黑暗中悄悄握着。

    等到晚会结束,两人跟老师和同学纷纷告别。邓廷歌在操场上自己转圈等着杰出校友和众人握手后再回来。他很想跟罗恒秋在这里走几圈,想弥补他当年在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付出的心思。

    月光十分好,照得天地都通透起来。

    两人在无人的操场上走了两圈,偷偷牵着手,像是回到了十几岁的时候。舞台还未拆除,罗恒秋突然来了兴致,又跑到了舞台上。舞台上还剩一盏小灯,将他的影子拖长,落在台下的邓廷歌身上。

    “你当时就站在这个位置,很大声地说老师们好,同学们好,我叫邓廷歌,来自高一六班,是今年的新生代表。”罗恒秋今天心情很好,按着记忆学邓廷歌的表情和手势,“很有指点江山的气质。”

    邓廷歌笑看他在台上学着自己做讲话。每周一例行的国旗下的讲话,他确实上过好几次升旗台。那时候两人已经很熟悉了,他每次都看到罗恒秋站在高三的队列里,很高很帅的一个人总是面无表情,偶尔和他对上眼神时眉毛才会挑一挑,笑得很轻。

    “师兄。”邓廷歌突然问他,“你当时就注意到我了吗?”

    罗恒秋一窒,垂下手低头看他。两人互相盯了一会儿,罗恒秋忍不住笑了:“是的话,你想怎么样?”

    不能怎么样。邓廷歌心想,原来真的那么多年了,他没有理解错。他疑惑地想自己究竟有什么好的,值得这样那样好的人暗恋那么久。罗恒秋见他不出声光盯着自己呆看,跳下舞台:“不说话了?害羞?”

    邓廷歌揽着他的腰吻他:“不是,不害羞。是……是别的。”

    他紧紧抱着罗恒秋,下巴搭在他的肩膀上。

    “我有什么好的?”他问。

    罗恒秋说你长得好看。

    邓廷歌笑了一会儿,低声说你也好看,你是我见过最最好看的人。

    《古道热肠》开始进入第三阶段的拍摄,邓廷歌又要跑到深山老林里去了,这次去的是四川。他的毕业典礼也已经结束,罗恒秋没空去参加,他就洗了一堆自己穿着学士服和中山装的照片给他。庞巧云和邓啸都到了现场,两人和儿子合影,笑得特别开心。

    邓廷歌收拾行李的时候庞巧云一直在唠叨。

    “你现在就搬出去吗?”她絮絮叨叨地说,“拍戏多辛苦啊,就住在家里不好么?家里有吃有喝,还不用花钱。”

    “我这工作时间不固定,住在这里太不方便了。”邓廷歌说,“而且以后我红了,这个宿舍区能挡得住记者和狗仔队?”

    邓啸正在看电视,闻言嘿地一声嗤笑:“还红了,还狗仔队,哼。”

    邓廷歌嘿嘿地笑。邓啸参加毕业典礼的时候比庞巧云还激动,他还记得很清楚。

    常欢来接他去租的新房子里,顺便告诉他明天一早就要启程。

    第三阶段的拍摄之所以要选择在这个时候开始,是因为剧本里有几场特别重要的戏发生在冬天的雪山上。拍摄时间不能拖得太长,只能在这个时间上山安营扎寨。在海拔高的地方,雪已经零零散散地落下来了。

    “我还没爬过雪山。”邓廷歌说,“要准备些什么?”

    “剧组基本都准备好了,你自己带好保暖的衣服去就行。”常欢始终有些不放心,“有一场戏你要背着人在雪里走,撑不住一定要说。我这次会全程跟着,有事情立刻跟我沟通。”

    送走常欢之后他给罗恒秋发短信说自己已经住进来了。罗恒秋知道他选择租这个地方之后没说什么,但显然心情很好。这地方距离他的家不远,他来回都很方便。

    [你还过来吗?]

    [明天出差了,等你回来我再上门。]

    邓廷歌有些失落。在毫无人气的房间里,会分外思念温暖的身体。他只好翻出自己和罗恒秋拍的照片来看。

    在雪山上开工到第三天,胡慕发烧了。

    胡慕在这里的戏份不多,原本第三天拍完就能收工回家,但这天他一出来,谁都看出他脸色差得可怕。

    “三十八度了,行不行?”医生问他。

    胡慕说行。

    这一天他的戏份全都是跑。傻强背着自己生病的侄女翻过雪山都镇上求医,他一路追赶过去,要把他拦下来。山上的情况很多变,前两天有点雪,这一日什么都没了。道具组把鼓风机和硫酸镁造的假雪搬出来,哗啦啦地往外飘。胡慕穿着厚衣服跑了几趟,脸色潮红,医生上去一量,体温又升高了。

    连导演都让他回去休息。邓廷歌和他聊得多,凑过来劝他先休息一下。

    “这深山老林的,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情,肺炎啊脑膜炎之类的,上哪儿去治?”邓廷歌给他换了个冰袋,说。

    胡慕有气无力:“你真是太会说话了。”

    坐了半个小时,胡慕又站起来投入了拍摄。邓廷歌心道被包养的都那么拼?

    胡慕演戏一般,这段时间倒是越来越认真了,偶尔也会跟邓廷歌讨论一下剧情和角色心理。邓廷歌揣摩,应该是上次那什么照片门被捅出来之后,他心里有点受伤了。入行的方式确实不太摆得上台面,但一而再再而三被人扒出来,这次因为有罗恒秋在里面使坏,舆论转向他的并不太多。错一步就能记一生,舆论的记忆力惊人的可怕。邓廷歌看了一些所谓的八卦帖,里面说的许多事情令他皱眉咋舌。

    要不是写八卦的人当时就趴在胡慕的床底下偷听,要不就是他们凭空捏出来的。邓廷歌后来想想,还有另一个可能:和胡慕有过一段的什么人,将那些事情当作笑话或者炫耀资本,告诉了别人。

    无论哪一个可能都很可怕。他看着胡慕气喘吁吁地在厚厚的假雪里跑来跑去,热得人都冒烟了,心想都不容易啊。

    回城之后胡慕立刻就被带去了医院。他给邓廷歌发信息,还带了个愤怒的表情:[借您吉言,成肺炎了。]

    邓廷歌接到信息时,常欢正一脸严肃地跟他说话。

    “《久远》过审了。”她说,“不知道陈一平使了什么法术,一刀没剪。”

    ☆、乌鸦嘴

    山里信号不好,报纸杂志更不用提。数日之后常欢从外面带回来几份报纸,邓廷歌才知道一刀未剪的《久远》已经引爆了舆论。

    “揭秘《久远》背后的创作团队:以心成事”“广电:不剪《久远》是尊重历史”“《久远》导演专访:我想拍一部走心的电影”……溢美之词看得邓廷歌头晕。他在拍戏间隙把所有的报道都过了一遍,大概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久远》确实经过了很严格的审核过程,但是在审核的那段时间,上面下了一份新文件,关键词是“正视历史,尊重历史”。陈一平和他编剧组的人整装出发,在审核人员面前口沫横飞地说了一周。他们说朱路的那本字典,说他日记里所写的那些鲜活而青春的人们,说电影改编的意愿和原因。

    陈一平所说的一切邓廷歌都在讨论和拍戏过程中听他说过很多次。他觉得陈一平最厉害的一点是,他心里有个宇宙,他就能把这个宇宙展示出来。所有的改编细节都合情合理,互相呼应,每一个镜头经过琢磨,甚至镜头中的寓意他也充分考虑,绝不晦涩:为了让《久远》顺利拍好、播出,陈一平对这个故事的边边角角都深入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邓廷歌知道这些东西事实上并不能说服审核人员。每个人看片的角度和立场不同,看到的内容和内涵也是不同的。真正起作用的是那份文件,陈一平的这个作品说的是往事,但巧妙地回避了那些真正有冲突的地方,完全是在说人,说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冷漠或热烈,坦白或隐晦。他将三个主角的死亡都模糊处理了,强化了悲哀,弱化了愤怒。

    “导演是一个搭积木的人。我心里有一座城池,我就会想把它呈现出来。我知道自己想要怎样的城池,然后我才会去想,这里怎么建造,那里的材料怎么来。”陈一平在访问中说,“等到电影上映之后,很多人都会看到这座城堡。我的目标是,让他们看到的和我心里所想象的,尽可能一致。”

    邓廷歌把陈一平的这个访问放在自己床头,睡前有时候会看几眼。陈一平在片场里特别爱抽烟,有一次看到陈一平和一堆人围在墙角抽水烟,咕噜噜咕噜噜的,邓廷歌也凑过去试抽,一口下去涕泪横流。他就保持着满脸是泪的状态,蹲在日头照不到的墙角听陈一平和编剧组的老师讲故事。

    那是他没听过的、但很好很好的故事。

    邓廷歌现在相信自己确实是个很有运气的人。遇到罗恒秋,遇到钟幸,遇到陈一平,每一个都令他改变,带他看到新天地。

    《久远》出乎意料的顺利让钟幸开心炸了。

    开心到在办公室门外看到方仲意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把他赶出去,而是让他走进来。

    方仲意带来了自己的单曲deo给钟幸,钟幸说我不要。

    方仲意:“是我给《古道热肠》写的主题曲。”

    钟幸:“……什么?!”

    他吓了一跳。方仲意以前写的都是情歌,有时候会写几句“把世界掀翻/来给你看看/里面的腐烂”之类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他的受众还是更喜欢他的情歌,温情缱绻,好唱又好听。前段时间他还看到自己戏里的演员把扣扣签名改成了“在最长的雨里/在命运之中/遇见你”。

    酸得他发抖。

    他不会告诉那个刚刚坠入爱河的年轻姑娘,那两句词是方仲意在自己的床上写成的。当时外面下着暴雨,方仲意刚刚从梦里惊醒,疯狂地在床头上扒拉纸,结果只找到了笔。他把钟幸的被子掀开,在他的手臂上刷刷刷地写字,涂涂改改,把一首口水情歌的一半歌词都写完了。

    钟幸记得第一次见到方仲意的那天也是个雨天,心里软成一滩,问他“写给我的吗”。

    方仲意茫然地抬头看他:“当然不是啊。”

    后来才知道,他和当时正在追求着的男朋友也是在雨天认识的。

    这些事情想来也十分讽刺。钟幸问他来就为了给自己听歌么,因为自己心情很好,还给他倒了杯白开水。倒完之后想想,慈悲地扔了几片茶叶。

    “嗯。”方仲意说,“第一次写这种类型的歌,想给你听听,给我点意见。”

    钟幸说我可不懂。方仲意不吭声,定定看着他。

    像一条没了主人的宠物狗。有点可怜。

    钟幸让自己硬起心肠,硬了半天,反而越看越可怜。“拿来吧。”他只好说。

    方仲意留下deo就走了,没多呆。他说还要回去写歌,说心里有很多想法要写出来。临走时钟幸下意识提醒他记得吃饭,方仲意呆呆看他一会儿,很乖地点点头。

    钟幸听了那首歌,回家的时候顺带也拷到车里继续听。车子走了一段路,他想方仲意这次写的这歌儿,和以往真的不太一样。他最近接触了民谣圈儿的人?钟幸想起自从那次宴会上见面,自己也已经很久没跟方仲意聊过天。他很忙,他相信方仲意也很忙。他以为自己仍旧会想念他,但发现一旦看开了,好像也不过就这样。

    还会有不忍,但算不上心疼。

    方仲意年轻、温和的声音在车里回荡。这首名为《愿望》的歌像是写给心爱之人的一封情书,用词平实朴素,曲调低缓柔软。钟幸心想老子是走出来了吧,毕竟听到“我还不够好/也想陪你到老”的时候他还抖了一下。被酸的。

    后来方仲意问他,歌儿感觉怎么样。钟幸啪啪啪按了许多个字,最后又逐个删去,发给他一句“挺新鲜的,不错”。

    几天后导演把方仲意写的主题曲带到片场,给大家也放了一下。有说太平淡的,有说不错不错的,更多的人惊讶于方仲意居然也能写出这样的歌。邓廷歌听了很多遍。这是他拍的电视剧里的主题曲,甚至可以说是为傻强这个角色专门写的一首歌,他是越听越喜欢的。

    常欢有时候会听到他自顾自在旁边哼歌,调子不太准,歌词倒是听得清:

    “坐在时光里,说一说未来

    坐在你怀里,说人生的期待

    只要你肯为我赞颂

    我就会相信,世界没有那么坏”

    常欢个人不太喜欢这首歌,太柔和了,反而没有力度。但她手里唯一一个演员却表示他非常非常喜欢。常欢跟着他听过几回,渐渐也听出些别的味道来,不由得暗想:是一首经听的歌。

    邓廷歌每天在“世界没有那么坏”的歌声里醒过来,精神百倍地开工。剧组给演员都买了人身保险,邓廷歌在雪里放肆地摸爬滚打,身上难免多了些伤。每天收工回到房间总是呲牙咧嘴地上药,疼得自己都颤抖。上完药就给罗恒秋发信息吐牢骚,罗恒秋现在熟练掌握了颜文字和无意义的安抚话语,不是“摸摸”就是“么么”。邓廷歌觉得可肉麻了,又觉得可喜欢了。

    胡慕很快就出院了,说自己又是条活奔乱跳的男子汉,正在寻找新金主的路上上下求索。邓廷歌不认同他的这种方式,但是确实没办法讨厌起他来,假惺惺地说“你注意身体”。胡慕说你才注意身体,深山老林的,出事了就糟了。

    邓廷歌说光说我了,你其实也很会说话嘛。

    只是两个人都是乌鸦嘴。胡慕说完这句话的第二天,邓廷歌就在山里迷路了。

    ☆、第42章 长蟑螂须的帅哥(三章 合一)

    发现自己迷路的时候,邓廷歌第一反应是翻手机。然而手伸进兜里才想起,自己的手机在出来之前放在床头小柜子上充电。

    山里居住的条件不好,一个房间里就一个插座,和他同住的还有另外三个人。四个人商量好了各自充电的时间,邓廷歌为了不占用别人的充电用时,没拿手机就出来晃了。雪早就停下,路上覆着薄薄一层,有点滑,但不至于走不了。天气也不算特别冷,他吃饱饭便打算在路上走一会消食。只是走没多远就瞧见有个人在前面摔倒了。邓廷歌忙跑过去把人扶起来。那是个住在山里的胖子,腿脚不灵便,邓廷歌于是送佛送到西,送肥送到家。胖子的家人十分感激,他喝了点热水,借了个手电往回走,没多久就发现自己迷路了。

    没有通讯工具,也没有同伴,邓廷歌站在岔路口有点发愣。岔路口的两条道是被人踩出来的小路,他刚刚背着那胖子,全部精力都放在如何支撑自己上,没留心这个路口。邓廷歌想了一会儿,决定回头。然而走到一半,小雪花飘下来了,天也擦的一下黑了,他再找不着那胖子的家。

    站在黑乎乎的林子里,邓廷歌想起了平时吃饭时向导给大家讲的那些怪力乱神的玩意儿。什么没有脑袋的女人,从罐子里爬出来的小娃娃,还有拿着把斧头在路边不声不响砍树的大汉。还砍树,吴刚么?邓廷歌想了一会,没觉得怕,反倒越想越有趣。

    走呗,怕什么。他拧亮那小小的手电筒,折了根树枝扔出去,根据细的那头指示的方向选了一条路。

    夜里十一点多,他总算回到了住的地方。常欢蹲在门口不停地打电话,看到邓廷歌披着一身雪花从外面走回来,顿时嗷地一声大叫扑了上去。

    剧组的人都挤在小小的院子里等他。邓廷歌十分抱歉,跟大家说明情况之后不出意外地又被说了一顿。

    喝着热乎的水,邓廷歌的身体仍旧在发抖。在户外呆的时间有点久了,穿的衣服不够,那冷透过皮肉渗进骨头里,又从打颤的骨头里一点点挤出来。

    他第一次选择的路是错的,走着走着又走回了原地,消耗了很长时间。第二次走了另一条道,他说感觉比原先要远,不过好歹是走了回来。闻讯跑过来想帮忙找人的向导听他这样说,脸都白了:“你是被迷住了啊!”

    向导认识那个胖子,腿脚不灵便,常常走着走着就摔倒。但那胖子的家距离邓廷歌他们住的地方,怎么走、怎么迷路,来回最多也只需要一个小时。“你在这林子里困了四五个小时呐!”向导紧张万分,手脚乱舞,“不行不行,要驱邪要驱邪。”

    他是个信佛的人,说明日一定给邓廷歌带来些家中供奉的开光法器护佑他。邓廷歌乐颠颠地道谢。

    等人散了之后,常欢看着他欲言又止。

    邓廷歌:“咋了欢姐,我不是还很生猛么,没事。”

    常欢看了看他同住的那些人,把他拉到门外檐下,小声说:“跟你在一起的那位是,是华天传媒的罗恒秋?”

    邓廷歌:“……”

    他从没告诉过常欢这件事情,此时皱着眉头盯紧常欢,一副“既然你知道了那我也只能灭口了”的可怕表情。

    “他给我打电话了。”常欢说,“我不知道他是谁,那时候正慌着呢,嘴上就不太客气。他直接在电话里冲我吼,说我是邓廷歌家属我怎么不能问了。”

    罗恒秋气得自报家门,常欢愣了半天才意识到电话里是尊神。

    邓廷歌无语了。“谁告诉他的?哦,你跟钟幸说了?”

    “当然要说。”常欢快要跪下来求他了,“真要叫你一声祖宗了。平时拍戏就够奋不顾身身先士卒,你也不是为人民服务啊,何必这样鞠躬尽瘁。求您了啊,以后吃饱饭就呆房间里别往外跑了,你再消失一回我也不必回去了,直接从山上跳下去算了。”

    邓廷歌嘴上应着好好好,把常欢送走了。他仍旧发冷,裹在棉被里攥着手机想该怎么跟罗恒秋说自己的事情。在漆黑、寒冷的山林里迷路的时候,他也害怕过。要是有个人来找我就好了——这个念头不断鼓舞振奋着他。虽然最后没有人找到他,但他在寻路的时候还设想过如果这个时候罗恒秋出现在自己面前说“我来找你了”,自己会怎么样。

    会疯狂地拥抱他,会狠狠吻他,会抛开所有的顾虑,愿意和世界上所有的人类分享爱这个人的心情。

    罗恒秋不出意料狠狠骂了他一顿。邓廷歌知道这次是自己做得不对,连连道歉求饶,承诺回去之后任他处置。

    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算了,谁料邓廷歌助人为乐反而将自己困在山里的事情不知怎么被记者知道了,写成了个小报道。这段时间《久远》正红火着,几个主要演员的名字不断出现在大众视野里,“邓廷歌”的名字很快就被搜索出来,小报道不断被转发转载。

    等接到邓啸的电话,已经是三天后了。

    “滚回来!!!”邓啸吼得邓廷歌脖子一缩,觉得头顶树枝上的积雪都簌簌落了不少,“别干了!”

    “爸,爸你别气……哎对对对,是我错。但我是帮人啊。”邓廷歌好声好气地说,“这事情的原因是我先帮了人,难道你让我看到一个人倒在雪地里不闻不问吗?这种事情你和妈可没教过我。”

    邓啸完全不理会他的辩解:“废话少说!滚回来!都他妈演的什么屁玩意儿!”

    邓廷歌捏着手机在一旁看工作人员布置场地,唯唯诺诺地听邓啸骂人。等邓啸骂够了,庞巧云在一旁接过了电话,开始怀柔。

    头大如斗。邓廷歌好不容易安抚好自己父母,还得应付罗恒秋每天早中晚例行的三个电话,安慰了这边安慰那边,跟那边承认错误又和这边检讨。

    那段日子过得简直风生水起。

    在忙乱中总算结束了山里的拍摄工作,一拨人启程回城。钻进车子里的时候所有人都一副活过来的舒畅表情:“太舒服了,从来不知道小巴也那么舒服。”

    邓廷歌裹着大衣窝在车尾打瞌睡。他睡眠不足,又有点着凉,之前一直强压着,昨天收工的时候发觉自己鼻子喷出滚烫火热的气,顿时知道不妙。常欢提前两天就走了,去给他安排回城之后的《久远》宣传日程,他自己跟医生要了点退烧药吃下去,之后在车上睡了很长很长的一觉,过收费站的时候才醒过来。在飞机上也睡,落地也睡,药片效果奇佳,邓廷歌回家的时候在电梯里看到自己,觉得自己都睡肿了。

    进了家门他什么都不顾了,澡也不洗牙也没刷,先躺在床上睡了个昏天黑地。

    第二天起床后吞咽口水,喉咙像火燎过一样疼,脑袋里仿佛有一窝小人在神经线上狂奔乱跑。他把自己清洁料理干净,昏昏沉沉地从洗手间里挪出来,想起自己沉寂很久的手机。掏出手机才发现从昨晚开始罗恒秋就一直在打他电话,但手机调成了震动,他一点没听到。

    拨回去的时候立刻就被接了起来。罗恒秋的声音透过机械传来,有稍许失真,似乎带着清晨刚刚苏醒的迷糊。

    “我醒了,睡了一觉。”邓廷歌没力气给自己做饭吃,拆了包辣条叼在口里瞎嚼,又苦又淡的口里勉强尝出一点儿味,“你别过来,我感冒了,会传染你。”

    罗恒秋顿了顿说是吗。“可我就在你楼下。”

    邓廷歌:“……咦?”

    他从沙发上爬起来,拉开窗帘往下看。楼下宽敞的路边停着几辆车,他立刻认出了罗恒秋那辆四个圈。夜里下过雨,那车顶上淋淋漓漓的一大片,是彻夜停在外面被雨浇透了的模样。

    邓廷歌顿时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不回家?”他扯着发疼的嗓子说,“快,快上来,你傻啊车里能睡觉么?!”

    罗恒秋:“太想你了,想见你。”

    邓廷歌给他开门,在门边就抱着他不放手。

    他病了,有软弱的理由,那么高大一条汉子就赖在罗恒秋身上不肯动弹。罗恒秋把他拖到卧室里扔在床上,让他躺着,自己随处乱翻,翻出了些药片。药片是剧组里的医生开的,他就给邓廷歌吃了下去。邓廷歌烧是退了,但人仍旧是软的,脸色发黄嘴唇发干,唯有一双眼睛盯着罗恒秋走来走去,又亮又润。

    戏里傻强很喜欢喊自己对象为“媳妇儿”,这称呼里包含各种情愫,又缠绵又蛮不讲理,喊出来了,就像是喊出天地间早几百年就默认了的某种关系。

    他其实也就心里想想,不敢喊。喊了估计会被罗恒秋揍成人泥……揍成人泥他还喜欢我吗?邓廷歌躺了一会儿,开始迷糊。即便他把我揍成人泥儿我也喜欢他的呀……不过什么是人泥儿?

    邓廷歌想起那是向导说的一个鬼故事,故事里的女人将负心汉砍成了一锅肉泥,生火熬成羹,香飘十里,十分带感。他想跟罗恒秋分享,才刚开口喊了句“师兄”,下一秒就直接睡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罗恒秋也睡在一旁。邓廷歌盯着他睡脸看了一会儿,伸手摸摸他下巴上新冒出来的胡茬。罗恒秋困得很,迷迷糊糊把他的手推开。邓廷歌又摸他眉毛、眼睛、鼻子,在唇上停留得久了一点。

    “师兄……”他想说我也想你,在那个黑漆漆的林子里最想你。很想念,也很害怕。那黑暗中似乎潜伏着所有阻隔他的力量,然而当他走出来,一口浊气吐尽,突然间就有了勇气。

    他掀了被子将两人裹在当中,抱着罗恒秋蹭来蹭去。罗恒秋被他蹭醒,还被他蹭硬了。

    “别滚了,再动我就直接办了你。”罗恒秋凶巴巴地说。

    邓廷歌笑了一阵,软绵绵压在他身上说办呗。

    罗恒秋踹他一脚,下床去给他煮吃的。邓廷歌在床头没找到那包刚拆开的辣条,应该是被罗恒秋收走了。

    罗恒秋好歹在外面生活过几年,一锅清粥熬得火候很足。但邓廷歌家里没别的东西,他拆了包榨菜细细切碎,撒在粥上面,邓廷歌一口气喝了两碗。

    吃饱喝足该受处置了,邓廷歌乖乖坐在饭桌边上,看他器宇轩昂的师兄拧着眉头思索怎么办了他。

    “你去拍钟幸的片吧。”罗恒秋说。

    邓廷歌没想到罗恒秋千思百虑之后冒出这么一句,愣了一会儿:“钟幸说过,我现在还不到拍他电影的时候。”

    身为钟幸工作室数量不多的演员的其中一个,邓廷歌也对钟幸提出过类似的疑问:你自己拍的片怎么不用工作室里的人?

    钟幸说是为了你好。

    邓廷歌刚刚入行,没有什么经验和拿得出手的作品,钟幸想让他想积累观众基础。选择《久远》是一次赌博,因为坐庄的人是陈一平,是手里握着巨大资源的庄家,能赢得他就等于赢得了之后发展的绝大机会。在《久远》之后,钟幸和常欢为他选择的都是电视剧。电视剧是积累观众最好的方法,比一开始就进入电影圈更为重要。

    “绝大多数的观众看电影都是冲演员和导演去的,所谓口碑就是这样。”钟幸说,“没人认识你,谈什么口碑,谈什么吸引力,哪里来票房?没有票房,谁找你拍戏?”

    他非常理解钟幸的说法和现在电影电视圈内的现状,于是跟罗恒秋分析了。

    罗恒秋扶额:“是的,他也是这样跟我说。”

    他沉默良久都不开口,一双手隔着饭桌中间空荡荡的距离,抓紧又松开。

    “可是太危险了……”罗恒秋说,“我现在特别同意你爸妈的看法,你应该安安稳稳去考个什么单位,别在外面折腾。”

    邓廷歌没说话,慢慢握住了他的手。

    “我会小心的。”他认真说,“我也怕,怕极了,怕以后都见不到你们。”

    罗恒秋很无奈:“但你不会放弃的。”

    邓廷歌明白他心里的担忧,但这工作难免危险,甚至有时候危险也成了工作之中的一种趣味。当时凶险,日后说来都能当成笑谈。罗恒秋也就是发发牢骚,他现在已经不再坚持要邓廷歌按照他的想法去走了。那天晚上看到舞台上光亮的邓廷歌他就明白,这个人是捆不住也绑不定的,他心里那么多想法扑腾着,身体里那么多才气闹嚣着,绝对不能压。

    以为会是一场争执,结果根本争不起来。邓廷歌把自己洗得清清爽爽,和罗恒秋一起蜷在沙发上聊天。

    他给罗恒秋看他手机里的照片。罗恒秋看到他满脸是冰渣雪沫,鼻子里沉沉垂下来两条冻凌似的鼻涕,吓了一跳。

    “这么丑。”他说。

    邓廷歌不服气,想给他翻出些不丑的照片,翻了半天都没找到,放弃了。“这戏的外景拍得苦,上一次苦,这一次也苦。”他的脑袋歪在罗恒秋肩上,这姿势让他也觉得平白生出许多依恋来,“这些苦都能有回报吧。”

    罗恒秋说会的。

    鼻涕都冻成了冰凌的那场戏拍了一个下午,万分艰难才过了。傻强背着自己生病的侄女翻过雪山去找医生,真雪假雪混在一起扑面而来,融化了之后顺着颈脖流进衣服里,被风一吹就冻在了一起。跟邓廷歌一起拍戏的那个姑娘也被冻得不轻。但她没有拍完全程。导演说邓廷歌演得不对,再来,再来,再来。邓廷歌把冻得发抖的小姑娘放下来,站在导演面前说:“哪儿不对,我自己先过几遍吧,她歇着。”

    邓廷歌当时这么一说,剧组里的人都静了。大家早就看出来导演有心对付他,胡慕也在背后不知跟他说过多少次。邓廷歌平时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但当时是真的生气了。背上的小姑娘和自己这种五大三粗的汉子不一样,人还在生理期中,被这样折腾确实辛苦。导演见他把话都挑开了,也不装,直接说那行,你就这样自己先过几遍吧。

    邓廷歌沿着设计好的路线来来回回地跑了几趟。剧组里的人有的像是在看笑话,有的倒是真心为他紧张。后来导演也觉得不对了:邓廷歌不是在耍脾气,他是确确实实在演。他走的每一趟都在调整自己的表情和步子,迈多大,使多少力,冻僵了的脸上要拼命露出什么表情。每一趟都是不一样的。

    最后连导演也忍不住了,毕竟不能做得太过分,于是连忙喊停。最后拍摄的时候一条过,顺利完成。邓廷歌的脸冻僵了,几乎成了面瘫,回到屋子里一张嘴口水就往下淌。

    这些事他一点都不打算跟罗恒秋说。他指着那条闪亮的鼻涕,十分得意:“这一幕特别棒,你到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我的脸都快裂了。”

    罗恒秋看着他没出声,转身又把人扑在了沙发上,摸着他粗糙了的脸,认认真真、温温柔柔地吻。

    《古道热肠》转回城里拍摄,傻强的媳妇儿终于上线。

    傻强的感情戏在剧情中只占了三分之一,邓廷歌知道自己有个媳妇儿但一直没见到面,现在总算出现了。

    罗恒秋听说有吻戏,眉毛动了动,淡淡地笑了。两人正在外面吃饭,小蜡烛噗噗地烧着,牛排滋滋地响着,很有情调。

    “有什么想法?”邓廷歌问他。

    罗恒秋说没想法。他特别安静淡然地点点头:“好好吻。”

    邓廷歌发现他在笑,好像知道他为什么而笑,又好像不知道,于是就着昏暗灯光握住了罗恒秋的手。罗恒秋也顺着搓搓他指头。两人像是交换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快吃完的时候两人遇到了个老熟人,孔郁。

    孔郁是带着一个女伴来的,看似是吃完了正将女伴送走,又折回来坐在他们桌边。邓廷歌心想你不是吧……难道又是上次那样自来熟地撑桌脚?

    孔郁看看邓廷歌,又看看罗恒秋,开口问:“你们俩是不是在一起。”

    罗恒秋没有丝毫犹豫,说是的。

    孔郁的脸上一瞬间出现了某种奇怪的表情,像是嘲讽又像是不甘。他点点头,起身走了。

    邓廷歌:“他怎么了?”

    罗恒秋:“失恋了。”

    邓廷歌叉起块牛肉吃了,说:“你看上去很得意。”

    “是啊。”罗恒秋悠然道,“毕竟除了你,我不想跟别人扯上什么关系。”

    孔郁一路乘电梯上行,心里躁得发慌。

    他是真心实意喜欢罗恒秋的,这里面固然有罗恒秋的背景因素,但除去这些乱七八糟的,他的确很喜欢罗恒秋这个人:长相就不说了,身材也是他的菜,罗恒秋本人的气质、学识、举止,没有一个不正戳准他心里那块地方的。

    追不到人的时候还能在自己心里安慰自己:是你还不够好,是你不够优秀,所以这样那样,总之追不到。但是罗恒秋居然看中了邓廷歌——他有些受刺激了。他心里觉得邓廷歌更加配不上罗恒秋,不过是仗着多认识罗恒秋几年而已……

    对了,问题就出在多的这几年上。他孔郁少的就是这几年。那情种深深嵌在时光的缝隙里,一遇到机会就疯狂抽枝发芽。他就算再好,又怎么比?

    他郁结归郁结,其实也不能做什么,也找不到人来出气,只能怨上天没让他和罗恒秋在同一个学校里念书,没给他机会喊罗恒秋为师兄。

    郁结够了,他走出电梯准备回房间休息。公寓漏水正在修理,他遵循就近原则在酒店里已经住了几天了。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劲,他往回退了两米,看到安全通道的门在抖。

    门后缩着一个年轻人,抱着头弯腰蹲在角落,衣衫不整,浑身是汗。

    “你怎么了?需要帮忙吗?”孔郁觉得情况不妙,抄出手机准备给前台打电话,“需不需要叫医生……”

    那人猛地窜起来把他的手机打落在地上:“不,不要医生,求你……不要医生……”

    孔郁:“……”

    他走近那人把他拉起来:“胡慕?你在这里做什么?”

    胡慕眼神混乱,抓着自己的衣服不停地抖,十分害怕孔郁的接触。孔郁发现这人没认出自己来。

    他和胡慕有过几面之缘,还一起参加过圈中人的婚宴,坐同一桌,聊过天也交换过手机号码,但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络。

    “你怎么了?”孔郁把他拎起来,一股浓得呛人的酒气扑过来,熏得他退了一步。

    胡慕被他抓在手里还在抖抖抖,细长的手指颤抖着伸进口里,压着舌头往里抠,另一只手捶着自己肚子。但他什么都没吐出来,反倒把自己弄得满脸都是眼泪,很凄惨。

    孔郁有点明白了。他把人扶起来带回自己房间,把他推进浴缸里坐着,洗菜似的哗啦啦给他浇了一通水。

    升高的体温稍稍下降,胡慕像是恢复了一点神智,胡乱拨开自己的头发,哑声说了句多谢。

    “你怎么玩这么疯?”孔郁怕他一会儿出什么事,干脆坐在浴缸边上盯着他,“吃了什么?”

    “我……我不知道……”胡慕喝了几口冷水又吐出来,整个人苍白地坐在冷水里,软趴趴的很虚弱,“我从不吃那些玩意儿,他……他们……他们放在酒里,我不知道……”

    他的脸又红起来,眼珠子乱晃,抓着孔郁的手不放:“我、我看到、看到好多人,这里怎么、怎么那么多人……别看我、别看我……”

    “这里就我和你两个人,你是吃药吃出幻觉了。”孔郁见他被那些乱七八糟的药弄得浑身发抖,压下心里的烦躁,轻声说,“不用怕。”

    胡慕死死攥着他的手,攥得孔郁都疼了。

    “不是、不是……还有别人……他又把别人叫、叫来了……”他又惊又怕,颤得扔在浴缸里的喷头哐哐哐撞在缸壁上,响个不停,“他们灌我……灌我酒……”

    他衣服也扯开了,胯下顶起一块,是被那药激出来的。

    “别怕,认出我了吗?”孔郁拍拍他的脸,强迫他看自己,“我是孔郁,你不用怕我。这里没别的人,你很安全。”

    胡慕愣愣看他,眼睛眨了几下,滚出两行泪。

    孔郁心想,也是个可怜人。

    折腾到大半夜,胡慕总算冷静下来。他在浴室里洗了半天,穿着睡袍走出来,头发湿漉漉地支棱着,脸色虚得可怕。

    孔郁本来想给他再开间房间,看了下时间已经午夜,想想也就算了,直接让他在自己床上睡觉。他倒是没心情问胡慕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但胡慕一副很想跟人说话的表情,孔郁被他看得心烦,还是问了。

    事情和孔郁想的差不多。胡慕的老板约他到酒店,酒喝了几杯之后胡慕就有些不清醒了。他看见门外又走进来几个男人,脑满肠肥大腹便便,顿时明白要发生什么事。跑到走廊之后那些人顾忌着走廊上的摄像头,没敢真的追出来,胡慕顺着安全通道跑了几层,眼前出现各种怪奇幻觉,跑不下去了,只好坐在那里发抖。

    孔郁想了半天,不知道现在应该安慰他还是批评他。

    “以后小心点儿。”他说,“别把自己搭进去,不值得的。”

    “我这回可把老板得罪了。”胡慕盘腿坐在床上,水滴从头发上一颗颗坠下来,渗进被子里,“估计明天就有报应。”

    孔郁把毛巾扔到他脑袋上:“你怕什么?嗯?你那个什么老板还能一手遮天,堵死你所有的路?”

    扯了毛巾擦头发,胡慕的眼睛从毛巾里露出来,很紧张地看着孔郁:“老板能耐很大的。”

    他自始至终没敢说包嘉树的名字,没敢说是因为包嘉树要跟自己分了,说想最后好好玩一次,才将自己坑成这样。孔郁站在自己面前,他不知怎么的就自惭形秽,不敢把自己那些不堪的事情再坦白出来。

    毕竟已经够丢脸了。

    “死不了。好好活着,对得起自己。”孔郁关了房灯,只留下床头灯和台灯,转身说,“你休息吧,我这边还有活干。”

    他从行李箱里扒拉出一堆书和笔记本,全扔在桌上,然后坐好,拧开一只钢笔。孔郁还把眼镜戴上了,两片镜片一架在脸上,那股子腹黑阴险的书生气止不住地往外冒。偏偏又挺好看的。

    胡慕看了他一会儿,问他:“你要考试?”

    “看剧本。”孔郁抬头盯着他,“你睡吧。”

    “你好认真啊。”胡慕真心诚意地夸他。他现在觉得孔郁真是个好人,哪怕现在浑身毛孔都渗着凉气,也还是个比许多人都要好的善人。

    孔郁说你是不是听不懂别人说的话?“那我换个说法吧。”孔郁冷冰冰地推了推眼镜,“别吵我,睡你的。”

    这次胡慕听懂了,忙跐溜一下钻进被子里,伸手关了床头灯不敢乱动。

    第11节

    恋耽美

章节目录

亲爱的空想家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肉文np只为原作者凉蝉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凉蝉并收藏亲爱的空想家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