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老子要回家 作者:靥也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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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老子要回家[穿越]
作者:靥也
文案
倒霉蛋随王储檀溪,三天之内老爹老妈接连暴毙,
自己个未及弱冠的毛头小子还要带兵打仗!
好在被敌人斩于马下的前一秒,
上天掀开了挡在眼前的厚帘,救他于水火。
穿越到了几百年后的现代社会,跟着温予个
“老流氓”四处晃悠,晃悠晃悠着,这足迹就遍布了小半个地图。
温予:檀溪啊,待到我俩老了,年轻时这些经历,
也是值得回味的吧?
檀溪:第一,你现在已经算不上年轻;
第二,你一人儿独自回味吧,那时候,我已经离开。
温予:你个龟儿子!
小剧场:
温予:我要向全世界宣布,你檀溪所有的第一次,都被老子承包了!
檀溪:老板,我只是给你打工,并不是卖身。况且,
您的属性并不是霸道总裁。
温予:……
1高智商雅痞炒股达人古玩狂热爱好者攻 x 偶尔毒舌死都不肯剪长发路痴古玩秒鉴定受。
2本文原名《我所有的第一次》!!!追文的小天使不要找不到了!!!【揉脸】
内容标签:恩怨情仇 古穿今 盗墓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温予,檀溪 ┃ 配角:邵韵栀,姜斯,贺兰曼殊 ┃ 其它:古玩店非日常
☆、楔子
恨悠悠,爱悠悠,千载历史转头空。
这大概是说书人最爱的开场白。今儿咱也来说一段正史上不甚详表的爱恨情仇。
在若干年前,不知何处有个蝼蚁小国,名曰随。然蝼蚁虽小,内含珍宝。传说这随国有二宝,其一为能夜明之珠,硕大无比。相传乃神灵所赐,有异能,非凡物所能比拟。国君赐名——随侯珠。这其二嘛,乃是国君之妻,随王妃是也。传闻随王妃乃当世第一美人儿,见者无不动心。
随国东边有一邻国——戚。戚国富民强,百姓骁勇善战,是实打实的战斗民族。国君野心勃勃,现已吞并了周围的三个小国。下一个目标便是随。戚王雄才大略,能征善战之余,尤好美色。早已闻得随王妃国色天香之美名,暗下决心,誓要夺取随之二宝。
不日,戚大举进攻,随竟毫无抵抗之力,节节败退。
戚攻下都城的那一天,随王妃只身一人,静立在高耸的城楼之上,俯望着脚下密密咋咋的戚军和队伍最前亲自出征的戚王。只见他一身银白色的玄铁盔甲,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刺眼的光芒,闪的她有些眼晕。
她回首望了一望随国巍峨华美的宫殿,连绵的暗青色楼宇竟也显出颓败的气势。那是多年前随王檀向里亲口许她的温柔乡,是他们一直以来含情居住的安乐窝。她不想走,她的不舍,唯有他能懂。对了,他此刻应该正睡着,并非他真的无情至此,而是她与他情分太深,她怕他不舍,便在他汤饭中下了安眠散,如此,干干净净无牵无挂的走,最好。
她展开手中的合欢扇,扇柄乃是白玉制成,触手温润,扇面上的美人是他按照她的样子亲手描摩。想到这,往日的欢愉尽数在眼前重现,眼角不禁渗出一滴清泪。手中正好有扇,抬手,扇面恰恰遮住了这流泪的半边脸,无人看见。
城楼下的戚王目不转睛的瞧着这个一身素衣的女子,她当真担得起第一美人儿之名。无钗无环,也自有一番风韵。以至于胜负心如此旺盛的他在见到这女子后也改变了主意。试想,就算随国再弱再不善征战,这长途跋涉穿山越岭的,一路直打到敌人心脏也不是容易的。胜利就在眼前,这块肥肉都已经闻着香了。只要他大手一挥,随国的二宝便是囊中之物,但城楼上她的一席话,硬是浇灭了他心口熊熊燃烧的英雄之志,到底是难过美人关啊。
她细声细气,面容平和,明明声音不大,可戚国的千军万马好像被震慑住了似的,呼吸可闻间,皆是按兵不动。
“妾身想与戚王谈一条件,不知戚王是否应允?”
“噢?你倒说来听听。”
“妾身久闻戚王盛名,心中仰慕。但可惜的是,若戚王即刻攻下都城,妾势必是要以身殉国的,那……”她微蹙的峨眉隐隐含着千言万语。
戚王猜着了她话里含的话,直白点说就是——国破她死。
此刻的戚王已被美色冲昏了头脑,他眼中只有近在咫尺的美人。两人像是商量好的一样,目光相对间,一拍即合。
接着,令后世人诟病千载的一幕发生了:随王妃从城楼上飞奔而下,直至戚王马下,戚王拉她上马。她笑着附在戚王耳边说了几句话,戚王朗声答应道,“依你!”
“可要说话算数。”她像一团软香玉般靠在戚王怀中。
戚王朗声道:“今得佳人入怀。孤就此立誓,十年之内不会再扰随国!”
一语既出,身后的士兵们皆是愕然,怎么会这样!这女人果然是个祸水,害了随国不说,如今竟又祸害到我们戚国。
“啪”!
一记响亮的马鞭,戚王身下的马儿嘶叫一声,撒开四蹄,飞奔而去。
大军跟着撤退,掀起滚滚烟尘。
半个时辰后。
“父王,母妃去了哪里?”
随王牵着他与王妃唯一的儿子檀溪站在城楼上。
“父王,你怎么哭了?男子汉不能轻易落泪,这是你教我的。”年幼的檀溪抬起肉肉的小手为父王拭泪。
“对,不能哭,随国保住了,随侯珠保住了,应该开心方是。”随王抱紧了年幼的檀溪,泪却止不住。
那年,随王储檀溪方才三岁。
愚昧的世人都道,随王妃不甘于现状,自愿改嫁,跟了旁人,弃了不满三岁的儿子和无能的夫君,到别国享福去了。
在此后的十余年内,随王抛开素喜的诗词音律,攻于兵法,养精蓄锐,终其一生,都想夺回王妃。奈何奈何,说书人每每讲到这一段时,都要捋一捋白须,叹一口气,方道:
这短命又痴情的随王,四十而亡,至死也未能夺回王妃。死前将唯一的儿子叫道床前,那随王储年方十八,出落的相貌英俊,嘱托道:
一定要替我接回你母妃,哪怕是以随侯珠相换。这是我一辈子的遗憾……
欲知那年少的王储能否完成父王临终嘱托,随侯珠是否当真会易主,它那一直未揭晓的神秘力量又是什么,请—看—正—文!
作者有话要说: 历史上确实真有随侯珠这玩意儿,也确有随国,但此文的历史背景乃是架空,注意啦,是架空!不要随便代入哦!(文章主要是发生在现代的,只是开头有一点古代的内容,小天使们不要大意的尽情留言吧!)
☆、第一次·穿越
父死子继。
老随王薨殁后,年少的随王储檀溪临危受命,赶鸭子上架般的接替了王位,成为新一任的随国国君。
与此同时,老随王的死讯很快传到了临近的戚国。
戚王宫里端坐着位手执旧团扇的女子,不,准确些应该称作妇人才对,这十几年来她老了不少。那柄团扇是她从故国带来的唯一旧物,过了这许多年,扇面所用的绫罗早就破了不知多少次,连那白玉手柄上也出现了条条裂纹。但她执意不肯换,任戚王如何劝说,就是不肯,她有她小小的坚持。
“嫣儿,这团扇上的布旧了,你拿去换换吧。”她道。
“娘娘,可能暂时换不了了。”那名叫嫣儿的宫女恭敬的道。
“为何?”她疑惑道。
“这团扇上的绫罗极特别,要换上一模一样的,非得到随国才行,只是……”那宫女突然梗住了喉咙,知道说了不该说的,心内急得想扇自己嘴巴子。又抬眼望望王妃,不敢再答。
“只是如何?”听到随国,她语气明显重了些。
随这个字眼,陌生而又熟悉。
这叫嫣儿的宫女平时一贯稳重,整个戚王宫都知道,最不能在王妃面前提这个字,这是大忌讳。想来,也是伺候久了,放肆了。
嫣儿居然抬手,大力扇了自己一巴掌,然后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咬着嘴唇不敢作答。
戚王妃觉出了异常,嫣儿平时一贯稳妥知事,从不似今日这样没头没尾,促狭急躁。
“你老老实实的把后面的话说下去,我恕你无罪便是。”她始终不肯称自己作“本宫”。既然已成为了戚王之妻,本该如此自称,她居然坚持了十几年不改口,戚王竟也纵得她。
宫女咬咬牙,颤声道:“随王……薨逝,随国举国上下哀悼,近日内不产这种绫罗。”然后猛地磕头在地上,掷地有声。
“啪嗒”,手中本被握的好好的团扇一下子坠到了地上,积年的老白玉碎成了好几截儿。
“是……何时的事?”她登时目光涣散,仿佛一下子被人抽去了神志,呆若木鸡。
“……就在三天前。”宫女慌忙捡拾着地上的碎片。
她却一头从椅上栽了下来,双手正好盖在摔碎的扇柄上,碎玉割伤了手,鲜血直流。
这可吓坏了宫女,“娘娘,娘娘您怎么了!”她将王妃重新扶上椅子上后就慌忙跑了出去请太医。
半个时辰后。
太医已来过,被割伤的手包扎完毕。
她卧在雕龙秀凤的金丝楠木大床上,显得身形越发瘦小。
“嫣儿。”
“奴婢在。”
“去拿些蜜饯来,我嘴里泛苦。”她云淡风轻的道,仿佛已经全忘记了刚刚的噩耗和失态。
“那我叫红芍进来陪着娘娘吧。”嫣儿有些不放心,生怕再出什么意外。
“不了,我想自己呆着,你去吧。”
嫣儿不好再多说什么,垂手退下。
她望了望包裹好的伤手,这正好给了她启发。
玉,玉碎了能划伤手,那其他部位一定也可以。比如,脖子。
想到这,她脸上突然浮现出明艳如少女的笑容。
向里(随王名),十几年了,我终于可以来找你了。
待到戚王撇下国事匆匆赶来时,她那张曾经令世间男子神魂颠倒的俏脸已被覆上了白绢。脖子上那道条血红的痕迹,尤其惹眼。
他听到她出事的消息,急的连朝服都没换就飞奔了过来,但终究还是晚了一步,留不住她。
他搂着她已经渐凉的身体,泣不成声。
她虽是他从别国抢来的,她虽从不对他好言相向,她虽已有些美人迟暮,但他还是从多年前初见他那一刻开始便不由自主的倾心于她。
他大声斥责宫女,如同一头暴怒的野兽,失去理智,可怜的宫女边抽噎边道明原委,哭哭啼啼,跪了一地。
他怒目睁圆,手上关节被握的咯吱做响。这么多年的付出,他待她的好,整个戚国甚至整个大陆都知晓,十几年的温柔相待,还是没能把她遗落在檀向里那儿的芳心抢回来。
他抬起头,要紧牙关,努力不让眼泪再流出,他是堂堂一国之君,战场上的生死相搏他眼都不眨一下,此刻,却为了怀里的小小女子哭的如同丧家之犬。
“是他,孤居然又败给了该死的檀向里!”他说得字字铿锵,咬牙切齿,“传令下去,集结兵马,三天后,孤要亲自带兵,踏平随国!屠城三日,杀他个天昏地暗,血流成河。檀向里死了,这债就让他儿子来还!”
戚王疯了,这是当天在场者的一致感受。
……
书翻看到这,温予揉揉眉心,走到厨房给自己泡了杯黑咖啡。端着咖啡杯坐到阳台的铁艺小椅上。又掏出烟盒,从中抽出一根,椅子旁的白色小圆桌上经常性的放着打火机,这是老烟民的习惯。
温予今年二十九,快奔三,烟龄却已有了十三年。未成年时就开始抽烟,啧啧,谁说少年不识愁滋味来着,不愁他抽这么多烟干嘛。装深沉?不不不。
温予曾坦言,自己长的已经够老气横秋了,够深沉了,不需要再装。
姜斯要是听到这话,总会愤愤不平的骂他是占了便宜还卖乖。对了,姜斯是他大学舍友,铁哥们儿。
他跷起修长的双腿,点上烟,目光落在黑夜里林林散散的星子上。
脑中又开始浮现出刚刚翻看的古籍上的内容,为了收这本《随史》,可花了他不少功夫。
随是个偏远小国,且二世而亡,是后世著书者最容易遗忘的历史死角,这本薄薄的《随史》不知是哪个好事之人写的,把笔墨着重放在了随王和戚王争抢王妃这事上,看着倒更像野史。
他掐灭了刚点上不久的烟,抿了一口黑咖,休息了会儿又重新回到书房,把剩下的几页书看完。
暴怒至疯狂的戚王在三天内便集结了戚国所有兵马,倾巢出动,一点后路都没留给自己。
这些年里,他时常听闻些随王如何励精图治,强兵抹马的消息,所以做了十足十的准备。
但他不知道的是,随国根本就不是个能征善战的国度,就算好容易凑了一支正规军,也是群龙无首。任随王再怎么贴榜千金招募将帅之才,也无人揭榜。
那尚未及冠的随王储刚刚安葬完了父亲,就得到戚国挥兵而下的消息。
举国上下竟找不到一个可用之才,新随王只能自己披挂上阵,两军于富北交战。
战争过程激烈异常,死伤无数。新随王檀溪在战乱中下落不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
这结果,真令人匪夷所思。
温予翻到最后一页,惊讶的发现书册最后还有一副随王檀溪的小相。这本破书作者或者滕抄的人估计也是个半文盲,书中好些错字,但最后这副小相却画的十分生动,眉眼、鼻梁、嘴唇、下巴,逼真无比,清俊的样貌跃然纸上。
温予忍不住多看了几秒,许久才回过神来。合上书册,呼出一口热气,活动了下身体,这才听到外面的雨声。
刚还天上有星,现在又哗啦啦的开始下雨,这鬼天真t的邪门。
摸摸杯壁,咖啡已经冷了,刚想拿去热热,却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和着雨声,十万火急的样子。
这么晚了,还下着大雨,谁吃饱了撑得来古董店,不会是姜斯那家伙吧?
温予端着咖啡杯,满怀疑惑的走到楼下,一边朗声应道:“别敲了,悠着点,那门梨花木的,敲坏了赔不起。”
此话一出,那敲门声反倒更急了,温予加快脚步走到门前,打开传说中的“梨花木门”,门外站着个比自己矮了一头的……男人?
温予觉得真是见鬼了,身形是个男人,可这一头长发……又是啥?拍戏的?横店离这儿好几百公里呢,飞过来也要好久。
那非男似女的怪物掀开粘在脸上的湿发,缓缓道:“下雨了,可否容孤进屋避一避?”
温予这才看清了来者的容貌,惊的六神没了四五,这…这这不是刚才《随史》最后一页上画的随王储檀溪么?
啪一声,咖啡杯落地。
“见鬼了。”温予盯着来人,沉声道。
☆、第一次·相识
雨还在下着。
此刻,温予的大脑飞速运转:
第一,一定不是自己刚刚乱猜的那样,这人不是姜斯,而且不是自己熟识的人中的任何一个,身形和声音都不对。
第二,这一定不是恶作剧。没人会在这样一个极端天气冒着被大雨淋湿被闪电击中的危险来开这个无聊的玩笑。当然,疯子除外。
基于这两点,温予“砰”一声关上了那所谓的“贵重无比的梨花木门”。
实在不是他冷漠,而是这年头人心早已不古。尤其半夜还是抢劫强、奸杀人案的高发期,随便就放个不认识的人进家门,这对早已不讲究什么狗屁侠义精神的现代人来说,是不现实的。温予倒不是担心自己,而是这一店的古董古玩,实在遭不起贼。
温予关上门后,随手打开了门边的开关,柔和的灯光洒了满室。
这一层是工作区,也就是古玩店的营业地点。西面的墙壁上挂满了各种字画。古画有各种尺寸的人物,山水,花鸟;字儿则分为篆,隶,真,行,草几种字体。数量虽多,但摆放合理,所以不显凌乱。
字画的下面则摆着一条檀木雕花书案,案上一尊笔筒,里面斜插着些大小不一的旧毛笔。案后放着一张同花纹的椅子,古色古香。
正中至东墙则放着几列花架子,错落有致的摆着些瓷器铜器,印章竹刻,文房用品。
俨然一个古董的世界。这就是温予的古玩店——予兰居。
温予大略的扫视了一遍后,决定上楼去。楼上自不必说,是生活区。他踩着木质楼梯上楼时,还能依稀听见外面传来的夹杂着雨声的敲门声。
他稍稍动了些恻隐之心,想到:或者,门外那人并不是什么匪徒之流的,那只是个出来旅游,却没事先预订好旅馆的倒霉蛋。又或许
他陷入了自己给自己设的连环套中。
不,虽然自己有无数条应该开门将他引进来的理由,但只一条,只那最关键的一条,他就该合上大门——他长的跟《随史》上的檀溪别无二致。
在这深夜,遇到这等怪事,温予的心有点发虚。
纠结也弄不出名堂,他索性呈大字型的躺在了二楼的两米大床上,他喜欢睡大床。但他现在又很讨厌这张床,因为它又给了一个开门的理由——床够,俩大老爷们儿挤挤,还不用睡沙发。
“操!”内心纠结无比的温予终于爆了粗口,尽管他一直自诩谦谦君子。
谦谦君子烦躁的揉乱了头发,也忘了洗漱,和衣渐渐睡去。
第二天,清晨。
温予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
“喂,谁?”他显然还没醒,声音中带着点鼻音。
“你大爷!”电话那端的姜斯操着北京腔,来了句代表性的京骂。
温予打了个激灵,觉醒了一半。
“在你家门口,丫赶紧开门。”不速之客姜斯一大早就杀了过来。
其实姜斯也是这家古董店的老板之一,当初投了三十万,占三成股。他正紧职业是广告公司的策划,周一到周五像个白领似的,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人五人六的去上班儿。在办公室一天坐到晚,屁股是越坐越大,工资却三年未涨。
为了多攒些老婆本,娶上个颜值高些的媳妇儿,也顺带为了哥们儿义气,所以投钱和温予一块儿搞了这家古董行,生意还算凑活。
他每个周末都会过来,帮着看看店,好让温予有时间出去放风。
楼下的敲门声响的急,温予来不及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此刻犀利的造型,就跑下了楼,给二股东开了门。
温予揉着头发,半眯着眼,眼睛还来不及适应光线的变化。
“怎么回事?”姜斯拉过温予,在他耳边小声道。
“什么怎么回事?”温予还带着些许睡意。
“啧。”姜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欧巴桑表情,拽着温予到了门外,指着门边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道,“我问你,这是你买的吉祥物吗?”
温予睁开眼,顺着姜斯手指的方向一看,这下总算是全醒了。
角落里缩着个半人半鬼的不明物体,浑身泥水污垢,头发老长,衣衫褴褛。
后来温予总是打趣檀溪说,第一次,不,准确的说是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还以为是犀利哥上门了。
那“怪物”听到人声,动了动,居然腾一下站了起来。
温予和姜斯十分默契的拉着对方向后退了一大步。
那怪物撩开黏在脸上的头发,望着温予道:"我认得你,你是昨夜那位。"
“你们上床了?”姜斯闻言,惊呼一声。
“滚犊子!”温予推了姜斯一把,没好气的骂道,“你个大奇葩,脑回路怎么跟正常人差那么多。”
那怪物恭敬道:“在下昨夜是睡在地上的,不曾上过床榻。”这“犀利哥”显然是不懂上床的深层意思。
一句话倒把俩猥琐人逗笑了。
“小兄弟,山里来的?钱包被偷了?大城市不是那么好混的。”姜斯瞬间变身青年导师,温予用胳膊肘捅了他一下。
“你今早第二次打人家了!”姜斯不满道。
温予不想再跟这个间歇性神经病对话。
转而仔细端详着这与《随史》最后一页上随国王储檀溪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他虽身上褴褛,但谈吐不凡,根本不像是姜斯那个傻蛋说的什么山里人,举手投足间颇有古风,倒是真的像书里写的……古人。
乘着温予在脑内思考这些问题时,那人答道:“我并非山里人,我是随人。身上确实是…分文未有。”他语气有些窘迫,说完后又很快恢复了坦然,拍了拍空空的口袋。
“我是随人”这四个字字字敲在温予心上,他在姜斯胳膊上用力拧了一把,听见姜斯“嗷嗷”直叫后,追问到:“哥们儿,你知道现在是哪年吗?”
那人报了一个年份,却是好几百年前。
温予和姜斯同时张大了嘴,久久不能合上。
“今年已经是公元2015年了。”
姜斯把温予拉到一边,二人合计开了:
“你理工科的,逻辑好。给分析下,到底什么情况。”姜斯很不仗义的把难题推给了温予。
温予把昨晚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着重讲了《随史》上的那幅小像。
二人皆是眉头深锁,温予道:“我们虽然干的是古董这行,也…买过些不太干净的东西,但都不是为了利益,而是自己喜欢。像挖人祖坟那种损阴德的事儿可从来没干过,想不到如今竟然遇到这种邪门事儿。不过,古语有云,祸兮福所倚…”
“得得得,怕了你了,你这逻辑太强大了。”姜斯终于忍不住打断道。
温予突然正色道:“好了,不说那些乱七八糟的了,就事论事。”
姜斯笑了起来:“等着就是你这句话。”
两人讨论的“中心”似乎有些急了,问到:“那个……请……”
话还没说完就被堵了:“等会儿请。”也只好闭了口。
温予道:“据我分析,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最有可能的一种情况就是,这人是同道中人派来的奸细,最近不是有几场大的拍卖会嘛,不是来探探我们底的吧?”
姜斯显然不信,并提出异议:“那有必要打扮成这鬼模样吗?这年头,再不济还有低保,谁乐意这么作贱自己啊。”
温予拍了拍姜斯的大脑门,“蠢。就是要打扮成这样,才能博取我们的同情心,从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姜斯摇动着他那大脑袋,显然这个说法没能说服他。
“那其他情况呢?”
温予瞄了那人一眼,目光最后定在他脚上那双隐隐透着盘龙纹的战靴道:“我不敢说,怕说出来吓到你。”
“说吧。”
“你知道穿越这回事吗?”温予的眼神瞬间犀利了起来。
姜斯倒抽一口凉气。
最后,两人一起将这位身份成迷的来客迎进了古董店。温予实在看不下去他那幅刚从泥坑里爬上来的样子,又想到自己昨晚的粗鲁对待,觉得有些歉意。便拿了自己的衣服,想让他先洗个澡。
“家里没新衣服,你凑活穿吧。”温予从衣柜里拿出一套自己的衣服。
那人奇怪的瞧了瞧,又望了望温予和姜斯身上穿的,疑惑道:“初来贵地,还不知道……”
“先洗澡吧,有什么话出来再说。”姜斯被那人熏的有些受不了了,同时也想给自己和温予留多些讨论对策的时间。
温予将他带到二楼,又给了他条新毛巾,见他愣愣的,说到:“洗完后擦干身体用的。”
温予家的淋浴间是独立的,全玻璃式的,而且还没浴帘。
温予带着他到了淋浴间,随口问到:“还不知道你叫什么,称呼起来怪不方便的。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温予,给予的予。”
那人比温予矮了不少,对话时微微抬着头道:“檀溪,溪流之溪。”
温予手上抓着的干净衣服骤然落地,好久他才结结巴巴的道:“随随檀溪?”
檀溪捡起衣服,报以微笑:“正是。”
一旁坐在单人沙发里的姜斯也蹦了起来,跟着温予一起呆愣。
这个人,在这个早上,带给他们的惊,足以让他们消化很久很久……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三更完毕!新文就像小嫩芽,需要读者大人们用火热的评论和多多的收藏来浇灌,不然很容易枯萎哦!小天使们,向我开炮吧!咱们明天下午五点不见不散!
☆、第一次·留下
温予帮檀溪调好了水,交代完了一干事宜,诸如水冷水热如何调,如何关水。檀溪对这些对于现代人来说轻而易举的生活小事的陌生,更让温予有理由相信,眼前的这个人,的确是与自己隔着几百年莽莽时光的古人。
“你洗吧,我出去了。”温予说完出了淋浴间,坐到了另一张单人沙发里,和姜斯头挨在一起,不知在研究什么。
虽然大家都是男人,另外俩还背对着自己,但说不准他们什么时候就会转头。而且,作为生活在几百年前思想不太开放的古人来说,全透明的洗澡房实在是有些……令人难以接受。
但如今的状况顾不得了,檀溪一件一件脱下身上的脏衣服,有些已经完全与皮肉黏在了一起,只能靠撕。
他本来是穿着护体的铠甲的,醒来时头昏沉沉的,觉得太重,随手解开就不知道丢哪儿了。手滑过衣服上的一道道口子,战场上的情景就像鱼鳞一般密集的向他袭来。
他三岁,母亲便委身嫁给了别人。他和父亲成了全天下人的笑话。
四岁起,他跟着父亲,学习骑马射箭。父亲本来不精于这些,他喜欢写字画画之类的。母亲不在的日子里,父亲每年会给他画张像,好与前一年的比对比对。
父亲说,以前娘亲还在的时候,娘画画,他题诗;他写字,娘便会研墨。他每每握住笔,便会想起娘亲赌书赌输了时耍赖的样子,娇憨可爱,一辈子也难忘。
如今,人去书尚在,每一本上好像都存有她指尖的余温。
当他在战场上第一次遇到了戚王时,他十几年来的怨恨,愤怒一股脑儿的爆发了出来。
他没有按照预先计划的那样作战,而是单枪匹马直奔戚王。那戚王当年打天下的时候,他还没出生。激战几十个回合,他身上虽没什么大伤,但已小伤无数。最后被戚王挑落马下,伤了脚。下一刻,便可取他性命。
可偏偏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上天将他带到了这里。
“那个……能给我一把剪刀吗?”檀溪已从回忆中抽身,眼前的难题是这些如同镶在了皮肉上的衣裳。
“剪刀有。”温予匆匆跑到楼下拿了把剪刀。
“喏。”他打开淋浴间的玻璃门,递给檀溪。
檀溪接过剪刀,扶着玻璃壁,一点一点的剪着最里层的衣服。他光着脚,温予这才发现他脚受伤了,肿得老大,站着很难保持平衡,一不小心便会摔,那就是伤上加伤了。
他有些看不下去,便说:“我来帮你剪吧,你会摔倒的。”
檀溪本想拒绝,但抬头对上温予的目光时,还是妥协了。
“多谢,有劳。”
温予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像修剪花枝一样剪落他的衣服,一块一块,混合着血,汗和雨水,落在脚下,就像鱼在退鳞。
他身上伤口好多,有深有浅,温予佯装不经意的问道:“诶,你怎么全身都是伤,遇上传销组织了?”
他想制造点笑料,缓解尴尬的气氛。转而又想到,他不懂“传销”这个词,所以也就听不懂这个并不怎么好笑的笑话。
檀溪低垂着眼,在温予这个角度刚好能看到他纤长的睫毛:“战场上下来的,都是这样。”
“什么战争,和谁?”
这激起了温予的兴趣,男人似乎都喜欢谈论战争这个话题。
“邻国。”他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所以用尽量简短的语句结束。
衣服快剪完了,温予注意到他脖子上挂了颗鹌鹑蛋大小的珠子:“这珍珠真大,我只在史书里见过有描述的。”
温予继而很自然的想到了随侯珠,开玩笑道:“你说你是檀溪,这不会就是传世之宝随侯珠吧?”
檀溪震惊的看了他一眼,然后飞快答道:“不是。”
温予虽然感觉到他的不自然,但也不太相信随侯珠那样的珍宝是这么随便就能看到的,那就失了宝物的特别之处了。
干古玩这行的都知道,古物是有灵气的,尤其是玉石珍珠之类的。
衣服差不多剪完了,檀溪几乎是□□着站在温予面前,或许是常年苦练的结果,檀溪的身材在男人中算不错的,胸肌隆起,腹肌好几块儿,还有时下最流行的马甲线。
温予觉得淋浴室热的让人想干坏事儿,匆匆拿着剪刀退了出来,重新坐回单人沙发上。
“怎么一脑门汗啊。”姜斯眼尖,问道。
温予抬手一抹,果然。脑中不自觉的浮现出刚才的场景,喉结不禁上下滚动。他闭上眼,意图驱散邪念。
这是怎么了?温予自己也弄不明白,好像活了二十九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就像…一根尖锐的小针,没有任何阻碍,一下子就插在了心尖上最柔软的那处。
姜斯见他走神,觉得自己被无视了,大喝一声,温予思绪被拉回,有种如梦初醒般的感觉。
“他脚上有伤,身上也是,等会儿你出去买点药。”
温予正说着,却听到“踢踢”的高跟鞋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两人都忘了这一层还有个全、裸的男人在洗澡。
当贺兰曼殊一脚踩在木地板上时,姜斯才尖叫道:“别看!”
可已经晚了。
贺兰正好顺着姜斯指的方向望去,看了一眼刚才令温予脸红心跳的画面,然后面不改色的转过头道:“给你们带了早饭,老规矩,豆浆油条。”
“洗澡的什么人?”贺兰依旧面色平淡,只有红唇微动。这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日日涂着娇嫩红唇的女人,浑身上下散发着独属于女王的气质,有种目空一切的大气。
温予顺势答了句:“古人。”
贺兰瞪了他一眼:“说真的,别臭贫。”
温予抓起一根油条撕成两半,一手一根,交替着往嘴里塞,不再回答。
贺兰转而望着姜斯,姜斯老老实实的答道:“老温这次真没贫。”
贺兰曼殊又转头看了眼裸着的檀溪,摆了个‘who care’的表情。
可怜淋浴间里的檀溪,脸早已红到了脖子根,窘的无处可逃,只能用温予给的毛巾挡住关键部位。
姜斯端着杯豆浆嘬了起来,调侃道:“咱三股东今儿怎么这么早啊,来查账?”
贺兰白了他一眼:“我再重申一遍,我和你各投了三十万,所以我们都是第二大股东。”
姜斯和温予对视一眼,交换了下眼色:看在豆浆油条的份上,就暂时好男不跟女斗了。
三股东齐聚,开始谈论正事。姜斯先将温予方才告诉他的复述了一遍。而后,三人开始研究檀溪的人身份,并讨论他的去留。
三人极其默契的遗忘了身后的檀溪,檀溪全程硬着头皮在两男一女身后洗完了澡。
当檀溪穿着温予的衣服光着脚出现在三人面前时,三人再次默契的“哇”了一声,其中音量以贺兰为最。
“真是不洗不知道,一洗吓一跳啊!”姜斯表情夸张。
“比你帅。”贺兰曼殊抿着嘴微笑着对温予说。
温予也笑,不置可否。
“老温,这小子有点你大学时候的感觉,忒清秀,跟小姑娘似的。就是这头发…怎么这么老长,看着忒变扭了,得剪剪。”
温予摆摆手:“先说说正事。”
“ok”姜斯很快噤了声。
“檀溪,我想告诉你的是,经过我们的研究讨论,得出的结论是——你可能穿越了。但这一结论是建立在你前面的话全部属实这一条件上的。”檀溪坐了下来,温予的神情从未如此郑重。
“何为…穿越?”
温予又向他解释了到底何为“穿越”,用他能懂的话。
第1节
恋耽美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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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老子要回家[穿越]
作者:靥也
文案
倒霉蛋随王储檀溪,三天之内老爹老妈接连暴毙,
自己个未及弱冠的毛头小子还要带兵打仗!
好在被敌人斩于马下的前一秒,
上天掀开了挡在眼前的厚帘,救他于水火。
穿越到了几百年后的现代社会,跟着温予个
“老流氓”四处晃悠,晃悠晃悠着,这足迹就遍布了小半个地图。
温予:檀溪啊,待到我俩老了,年轻时这些经历,
也是值得回味的吧?
檀溪:第一,你现在已经算不上年轻;
第二,你一人儿独自回味吧,那时候,我已经离开。
温予:你个龟儿子!
小剧场:
温予:我要向全世界宣布,你檀溪所有的第一次,都被老子承包了!
檀溪:老板,我只是给你打工,并不是卖身。况且,
您的属性并不是霸道总裁。
温予:……
1高智商雅痞炒股达人古玩狂热爱好者攻 x 偶尔毒舌死都不肯剪长发路痴古玩秒鉴定受。
2本文原名《我所有的第一次》!!!追文的小天使不要找不到了!!!【揉脸】
内容标签:恩怨情仇 古穿今 盗墓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温予,檀溪 ┃ 配角:邵韵栀,姜斯,贺兰曼殊 ┃ 其它:古玩店非日常
☆、楔子
恨悠悠,爱悠悠,千载历史转头空。
这大概是说书人最爱的开场白。今儿咱也来说一段正史上不甚详表的爱恨情仇。
在若干年前,不知何处有个蝼蚁小国,名曰随。然蝼蚁虽小,内含珍宝。传说这随国有二宝,其一为能夜明之珠,硕大无比。相传乃神灵所赐,有异能,非凡物所能比拟。国君赐名——随侯珠。这其二嘛,乃是国君之妻,随王妃是也。传闻随王妃乃当世第一美人儿,见者无不动心。
随国东边有一邻国——戚。戚国富民强,百姓骁勇善战,是实打实的战斗民族。国君野心勃勃,现已吞并了周围的三个小国。下一个目标便是随。戚王雄才大略,能征善战之余,尤好美色。早已闻得随王妃国色天香之美名,暗下决心,誓要夺取随之二宝。
不日,戚大举进攻,随竟毫无抵抗之力,节节败退。
戚攻下都城的那一天,随王妃只身一人,静立在高耸的城楼之上,俯望着脚下密密咋咋的戚军和队伍最前亲自出征的戚王。只见他一身银白色的玄铁盔甲,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刺眼的光芒,闪的她有些眼晕。
她回首望了一望随国巍峨华美的宫殿,连绵的暗青色楼宇竟也显出颓败的气势。那是多年前随王檀向里亲口许她的温柔乡,是他们一直以来含情居住的安乐窝。她不想走,她的不舍,唯有他能懂。对了,他此刻应该正睡着,并非他真的无情至此,而是她与他情分太深,她怕他不舍,便在他汤饭中下了安眠散,如此,干干净净无牵无挂的走,最好。
她展开手中的合欢扇,扇柄乃是白玉制成,触手温润,扇面上的美人是他按照她的样子亲手描摩。想到这,往日的欢愉尽数在眼前重现,眼角不禁渗出一滴清泪。手中正好有扇,抬手,扇面恰恰遮住了这流泪的半边脸,无人看见。
城楼下的戚王目不转睛的瞧着这个一身素衣的女子,她当真担得起第一美人儿之名。无钗无环,也自有一番风韵。以至于胜负心如此旺盛的他在见到这女子后也改变了主意。试想,就算随国再弱再不善征战,这长途跋涉穿山越岭的,一路直打到敌人心脏也不是容易的。胜利就在眼前,这块肥肉都已经闻着香了。只要他大手一挥,随国的二宝便是囊中之物,但城楼上她的一席话,硬是浇灭了他心口熊熊燃烧的英雄之志,到底是难过美人关啊。
她细声细气,面容平和,明明声音不大,可戚国的千军万马好像被震慑住了似的,呼吸可闻间,皆是按兵不动。
“妾身想与戚王谈一条件,不知戚王是否应允?”
“噢?你倒说来听听。”
“妾身久闻戚王盛名,心中仰慕。但可惜的是,若戚王即刻攻下都城,妾势必是要以身殉国的,那……”她微蹙的峨眉隐隐含着千言万语。
戚王猜着了她话里含的话,直白点说就是——国破她死。
此刻的戚王已被美色冲昏了头脑,他眼中只有近在咫尺的美人。两人像是商量好的一样,目光相对间,一拍即合。
接着,令后世人诟病千载的一幕发生了:随王妃从城楼上飞奔而下,直至戚王马下,戚王拉她上马。她笑着附在戚王耳边说了几句话,戚王朗声答应道,“依你!”
“可要说话算数。”她像一团软香玉般靠在戚王怀中。
戚王朗声道:“今得佳人入怀。孤就此立誓,十年之内不会再扰随国!”
一语既出,身后的士兵们皆是愕然,怎么会这样!这女人果然是个祸水,害了随国不说,如今竟又祸害到我们戚国。
“啪”!
一记响亮的马鞭,戚王身下的马儿嘶叫一声,撒开四蹄,飞奔而去。
大军跟着撤退,掀起滚滚烟尘。
半个时辰后。
“父王,母妃去了哪里?”
随王牵着他与王妃唯一的儿子檀溪站在城楼上。
“父王,你怎么哭了?男子汉不能轻易落泪,这是你教我的。”年幼的檀溪抬起肉肉的小手为父王拭泪。
“对,不能哭,随国保住了,随侯珠保住了,应该开心方是。”随王抱紧了年幼的檀溪,泪却止不住。
那年,随王储檀溪方才三岁。
愚昧的世人都道,随王妃不甘于现状,自愿改嫁,跟了旁人,弃了不满三岁的儿子和无能的夫君,到别国享福去了。
在此后的十余年内,随王抛开素喜的诗词音律,攻于兵法,养精蓄锐,终其一生,都想夺回王妃。奈何奈何,说书人每每讲到这一段时,都要捋一捋白须,叹一口气,方道:
这短命又痴情的随王,四十而亡,至死也未能夺回王妃。死前将唯一的儿子叫道床前,那随王储年方十八,出落的相貌英俊,嘱托道:
一定要替我接回你母妃,哪怕是以随侯珠相换。这是我一辈子的遗憾……
欲知那年少的王储能否完成父王临终嘱托,随侯珠是否当真会易主,它那一直未揭晓的神秘力量又是什么,请—看—正—文!
作者有话要说: 历史上确实真有随侯珠这玩意儿,也确有随国,但此文的历史背景乃是架空,注意啦,是架空!不要随便代入哦!(文章主要是发生在现代的,只是开头有一点古代的内容,小天使们不要大意的尽情留言吧!)
☆、第一次·穿越
父死子继。
老随王薨殁后,年少的随王储檀溪临危受命,赶鸭子上架般的接替了王位,成为新一任的随国国君。
与此同时,老随王的死讯很快传到了临近的戚国。
戚王宫里端坐着位手执旧团扇的女子,不,准确些应该称作妇人才对,这十几年来她老了不少。那柄团扇是她从故国带来的唯一旧物,过了这许多年,扇面所用的绫罗早就破了不知多少次,连那白玉手柄上也出现了条条裂纹。但她执意不肯换,任戚王如何劝说,就是不肯,她有她小小的坚持。
“嫣儿,这团扇上的布旧了,你拿去换换吧。”她道。
“娘娘,可能暂时换不了了。”那名叫嫣儿的宫女恭敬的道。
“为何?”她疑惑道。
“这团扇上的绫罗极特别,要换上一模一样的,非得到随国才行,只是……”那宫女突然梗住了喉咙,知道说了不该说的,心内急得想扇自己嘴巴子。又抬眼望望王妃,不敢再答。
“只是如何?”听到随国,她语气明显重了些。
随这个字眼,陌生而又熟悉。
这叫嫣儿的宫女平时一贯稳重,整个戚王宫都知道,最不能在王妃面前提这个字,这是大忌讳。想来,也是伺候久了,放肆了。
嫣儿居然抬手,大力扇了自己一巴掌,然后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咬着嘴唇不敢作答。
戚王妃觉出了异常,嫣儿平时一贯稳妥知事,从不似今日这样没头没尾,促狭急躁。
“你老老实实的把后面的话说下去,我恕你无罪便是。”她始终不肯称自己作“本宫”。既然已成为了戚王之妻,本该如此自称,她居然坚持了十几年不改口,戚王竟也纵得她。
宫女咬咬牙,颤声道:“随王……薨逝,随国举国上下哀悼,近日内不产这种绫罗。”然后猛地磕头在地上,掷地有声。
“啪嗒”,手中本被握的好好的团扇一下子坠到了地上,积年的老白玉碎成了好几截儿。
“是……何时的事?”她登时目光涣散,仿佛一下子被人抽去了神志,呆若木鸡。
“……就在三天前。”宫女慌忙捡拾着地上的碎片。
她却一头从椅上栽了下来,双手正好盖在摔碎的扇柄上,碎玉割伤了手,鲜血直流。
这可吓坏了宫女,“娘娘,娘娘您怎么了!”她将王妃重新扶上椅子上后就慌忙跑了出去请太医。
半个时辰后。
太医已来过,被割伤的手包扎完毕。
她卧在雕龙秀凤的金丝楠木大床上,显得身形越发瘦小。
“嫣儿。”
“奴婢在。”
“去拿些蜜饯来,我嘴里泛苦。”她云淡风轻的道,仿佛已经全忘记了刚刚的噩耗和失态。
“那我叫红芍进来陪着娘娘吧。”嫣儿有些不放心,生怕再出什么意外。
“不了,我想自己呆着,你去吧。”
嫣儿不好再多说什么,垂手退下。
她望了望包裹好的伤手,这正好给了她启发。
玉,玉碎了能划伤手,那其他部位一定也可以。比如,脖子。
想到这,她脸上突然浮现出明艳如少女的笑容。
向里(随王名),十几年了,我终于可以来找你了。
待到戚王撇下国事匆匆赶来时,她那张曾经令世间男子神魂颠倒的俏脸已被覆上了白绢。脖子上那道条血红的痕迹,尤其惹眼。
他听到她出事的消息,急的连朝服都没换就飞奔了过来,但终究还是晚了一步,留不住她。
他搂着她已经渐凉的身体,泣不成声。
她虽是他从别国抢来的,她虽从不对他好言相向,她虽已有些美人迟暮,但他还是从多年前初见他那一刻开始便不由自主的倾心于她。
他大声斥责宫女,如同一头暴怒的野兽,失去理智,可怜的宫女边抽噎边道明原委,哭哭啼啼,跪了一地。
他怒目睁圆,手上关节被握的咯吱做响。这么多年的付出,他待她的好,整个戚国甚至整个大陆都知晓,十几年的温柔相待,还是没能把她遗落在檀向里那儿的芳心抢回来。
他抬起头,要紧牙关,努力不让眼泪再流出,他是堂堂一国之君,战场上的生死相搏他眼都不眨一下,此刻,却为了怀里的小小女子哭的如同丧家之犬。
“是他,孤居然又败给了该死的檀向里!”他说得字字铿锵,咬牙切齿,“传令下去,集结兵马,三天后,孤要亲自带兵,踏平随国!屠城三日,杀他个天昏地暗,血流成河。檀向里死了,这债就让他儿子来还!”
戚王疯了,这是当天在场者的一致感受。
……
书翻看到这,温予揉揉眉心,走到厨房给自己泡了杯黑咖啡。端着咖啡杯坐到阳台的铁艺小椅上。又掏出烟盒,从中抽出一根,椅子旁的白色小圆桌上经常性的放着打火机,这是老烟民的习惯。
温予今年二十九,快奔三,烟龄却已有了十三年。未成年时就开始抽烟,啧啧,谁说少年不识愁滋味来着,不愁他抽这么多烟干嘛。装深沉?不不不。
温予曾坦言,自己长的已经够老气横秋了,够深沉了,不需要再装。
姜斯要是听到这话,总会愤愤不平的骂他是占了便宜还卖乖。对了,姜斯是他大学舍友,铁哥们儿。
他跷起修长的双腿,点上烟,目光落在黑夜里林林散散的星子上。
脑中又开始浮现出刚刚翻看的古籍上的内容,为了收这本《随史》,可花了他不少功夫。
随是个偏远小国,且二世而亡,是后世著书者最容易遗忘的历史死角,这本薄薄的《随史》不知是哪个好事之人写的,把笔墨着重放在了随王和戚王争抢王妃这事上,看着倒更像野史。
他掐灭了刚点上不久的烟,抿了一口黑咖,休息了会儿又重新回到书房,把剩下的几页书看完。
暴怒至疯狂的戚王在三天内便集结了戚国所有兵马,倾巢出动,一点后路都没留给自己。
这些年里,他时常听闻些随王如何励精图治,强兵抹马的消息,所以做了十足十的准备。
但他不知道的是,随国根本就不是个能征善战的国度,就算好容易凑了一支正规军,也是群龙无首。任随王再怎么贴榜千金招募将帅之才,也无人揭榜。
那尚未及冠的随王储刚刚安葬完了父亲,就得到戚国挥兵而下的消息。
举国上下竟找不到一个可用之才,新随王只能自己披挂上阵,两军于富北交战。
战争过程激烈异常,死伤无数。新随王檀溪在战乱中下落不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
这结果,真令人匪夷所思。
温予翻到最后一页,惊讶的发现书册最后还有一副随王檀溪的小相。这本破书作者或者滕抄的人估计也是个半文盲,书中好些错字,但最后这副小相却画的十分生动,眉眼、鼻梁、嘴唇、下巴,逼真无比,清俊的样貌跃然纸上。
温予忍不住多看了几秒,许久才回过神来。合上书册,呼出一口热气,活动了下身体,这才听到外面的雨声。
刚还天上有星,现在又哗啦啦的开始下雨,这鬼天真t的邪门。
摸摸杯壁,咖啡已经冷了,刚想拿去热热,却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和着雨声,十万火急的样子。
这么晚了,还下着大雨,谁吃饱了撑得来古董店,不会是姜斯那家伙吧?
温予端着咖啡杯,满怀疑惑的走到楼下,一边朗声应道:“别敲了,悠着点,那门梨花木的,敲坏了赔不起。”
此话一出,那敲门声反倒更急了,温予加快脚步走到门前,打开传说中的“梨花木门”,门外站着个比自己矮了一头的……男人?
温予觉得真是见鬼了,身形是个男人,可这一头长发……又是啥?拍戏的?横店离这儿好几百公里呢,飞过来也要好久。
那非男似女的怪物掀开粘在脸上的湿发,缓缓道:“下雨了,可否容孤进屋避一避?”
温予这才看清了来者的容貌,惊的六神没了四五,这…这这不是刚才《随史》最后一页上画的随王储檀溪么?
啪一声,咖啡杯落地。
“见鬼了。”温予盯着来人,沉声道。
☆、第一次·相识
雨还在下着。
此刻,温予的大脑飞速运转:
第一,一定不是自己刚刚乱猜的那样,这人不是姜斯,而且不是自己熟识的人中的任何一个,身形和声音都不对。
第二,这一定不是恶作剧。没人会在这样一个极端天气冒着被大雨淋湿被闪电击中的危险来开这个无聊的玩笑。当然,疯子除外。
基于这两点,温予“砰”一声关上了那所谓的“贵重无比的梨花木门”。
实在不是他冷漠,而是这年头人心早已不古。尤其半夜还是抢劫强、奸杀人案的高发期,随便就放个不认识的人进家门,这对早已不讲究什么狗屁侠义精神的现代人来说,是不现实的。温予倒不是担心自己,而是这一店的古董古玩,实在遭不起贼。
温予关上门后,随手打开了门边的开关,柔和的灯光洒了满室。
这一层是工作区,也就是古玩店的营业地点。西面的墙壁上挂满了各种字画。古画有各种尺寸的人物,山水,花鸟;字儿则分为篆,隶,真,行,草几种字体。数量虽多,但摆放合理,所以不显凌乱。
字画的下面则摆着一条檀木雕花书案,案上一尊笔筒,里面斜插着些大小不一的旧毛笔。案后放着一张同花纹的椅子,古色古香。
正中至东墙则放着几列花架子,错落有致的摆着些瓷器铜器,印章竹刻,文房用品。
俨然一个古董的世界。这就是温予的古玩店——予兰居。
温予大略的扫视了一遍后,决定上楼去。楼上自不必说,是生活区。他踩着木质楼梯上楼时,还能依稀听见外面传来的夹杂着雨声的敲门声。
他稍稍动了些恻隐之心,想到:或者,门外那人并不是什么匪徒之流的,那只是个出来旅游,却没事先预订好旅馆的倒霉蛋。又或许
他陷入了自己给自己设的连环套中。
不,虽然自己有无数条应该开门将他引进来的理由,但只一条,只那最关键的一条,他就该合上大门——他长的跟《随史》上的檀溪别无二致。
在这深夜,遇到这等怪事,温予的心有点发虚。
纠结也弄不出名堂,他索性呈大字型的躺在了二楼的两米大床上,他喜欢睡大床。但他现在又很讨厌这张床,因为它又给了一个开门的理由——床够,俩大老爷们儿挤挤,还不用睡沙发。
“操!”内心纠结无比的温予终于爆了粗口,尽管他一直自诩谦谦君子。
谦谦君子烦躁的揉乱了头发,也忘了洗漱,和衣渐渐睡去。
第二天,清晨。
温予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
“喂,谁?”他显然还没醒,声音中带着点鼻音。
“你大爷!”电话那端的姜斯操着北京腔,来了句代表性的京骂。
温予打了个激灵,觉醒了一半。
“在你家门口,丫赶紧开门。”不速之客姜斯一大早就杀了过来。
其实姜斯也是这家古董店的老板之一,当初投了三十万,占三成股。他正紧职业是广告公司的策划,周一到周五像个白领似的,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人五人六的去上班儿。在办公室一天坐到晚,屁股是越坐越大,工资却三年未涨。
为了多攒些老婆本,娶上个颜值高些的媳妇儿,也顺带为了哥们儿义气,所以投钱和温予一块儿搞了这家古董行,生意还算凑活。
他每个周末都会过来,帮着看看店,好让温予有时间出去放风。
楼下的敲门声响的急,温予来不及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此刻犀利的造型,就跑下了楼,给二股东开了门。
温予揉着头发,半眯着眼,眼睛还来不及适应光线的变化。
“怎么回事?”姜斯拉过温予,在他耳边小声道。
“什么怎么回事?”温予还带着些许睡意。
“啧。”姜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欧巴桑表情,拽着温予到了门外,指着门边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道,“我问你,这是你买的吉祥物吗?”
温予睁开眼,顺着姜斯手指的方向一看,这下总算是全醒了。
角落里缩着个半人半鬼的不明物体,浑身泥水污垢,头发老长,衣衫褴褛。
后来温予总是打趣檀溪说,第一次,不,准确的说是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还以为是犀利哥上门了。
那“怪物”听到人声,动了动,居然腾一下站了起来。
温予和姜斯十分默契的拉着对方向后退了一大步。
那怪物撩开黏在脸上的头发,望着温予道:"我认得你,你是昨夜那位。"
“你们上床了?”姜斯闻言,惊呼一声。
“滚犊子!”温予推了姜斯一把,没好气的骂道,“你个大奇葩,脑回路怎么跟正常人差那么多。”
那怪物恭敬道:“在下昨夜是睡在地上的,不曾上过床榻。”这“犀利哥”显然是不懂上床的深层意思。
一句话倒把俩猥琐人逗笑了。
“小兄弟,山里来的?钱包被偷了?大城市不是那么好混的。”姜斯瞬间变身青年导师,温予用胳膊肘捅了他一下。
“你今早第二次打人家了!”姜斯不满道。
温予不想再跟这个间歇性神经病对话。
转而仔细端详着这与《随史》最后一页上随国王储檀溪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他虽身上褴褛,但谈吐不凡,根本不像是姜斯那个傻蛋说的什么山里人,举手投足间颇有古风,倒是真的像书里写的……古人。
乘着温予在脑内思考这些问题时,那人答道:“我并非山里人,我是随人。身上确实是…分文未有。”他语气有些窘迫,说完后又很快恢复了坦然,拍了拍空空的口袋。
“我是随人”这四个字字字敲在温予心上,他在姜斯胳膊上用力拧了一把,听见姜斯“嗷嗷”直叫后,追问到:“哥们儿,你知道现在是哪年吗?”
那人报了一个年份,却是好几百年前。
温予和姜斯同时张大了嘴,久久不能合上。
“今年已经是公元2015年了。”
姜斯把温予拉到一边,二人合计开了:
“你理工科的,逻辑好。给分析下,到底什么情况。”姜斯很不仗义的把难题推给了温予。
温予把昨晚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着重讲了《随史》上的那幅小像。
二人皆是眉头深锁,温予道:“我们虽然干的是古董这行,也…买过些不太干净的东西,但都不是为了利益,而是自己喜欢。像挖人祖坟那种损阴德的事儿可从来没干过,想不到如今竟然遇到这种邪门事儿。不过,古语有云,祸兮福所倚…”
“得得得,怕了你了,你这逻辑太强大了。”姜斯终于忍不住打断道。
温予突然正色道:“好了,不说那些乱七八糟的了,就事论事。”
姜斯笑了起来:“等着就是你这句话。”
两人讨论的“中心”似乎有些急了,问到:“那个……请……”
话还没说完就被堵了:“等会儿请。”也只好闭了口。
温予道:“据我分析,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最有可能的一种情况就是,这人是同道中人派来的奸细,最近不是有几场大的拍卖会嘛,不是来探探我们底的吧?”
姜斯显然不信,并提出异议:“那有必要打扮成这鬼模样吗?这年头,再不济还有低保,谁乐意这么作贱自己啊。”
温予拍了拍姜斯的大脑门,“蠢。就是要打扮成这样,才能博取我们的同情心,从而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姜斯摇动着他那大脑袋,显然这个说法没能说服他。
“那其他情况呢?”
温予瞄了那人一眼,目光最后定在他脚上那双隐隐透着盘龙纹的战靴道:“我不敢说,怕说出来吓到你。”
“说吧。”
“你知道穿越这回事吗?”温予的眼神瞬间犀利了起来。
姜斯倒抽一口凉气。
最后,两人一起将这位身份成迷的来客迎进了古董店。温予实在看不下去他那幅刚从泥坑里爬上来的样子,又想到自己昨晚的粗鲁对待,觉得有些歉意。便拿了自己的衣服,想让他先洗个澡。
“家里没新衣服,你凑活穿吧。”温予从衣柜里拿出一套自己的衣服。
那人奇怪的瞧了瞧,又望了望温予和姜斯身上穿的,疑惑道:“初来贵地,还不知道……”
“先洗澡吧,有什么话出来再说。”姜斯被那人熏的有些受不了了,同时也想给自己和温予留多些讨论对策的时间。
温予将他带到二楼,又给了他条新毛巾,见他愣愣的,说到:“洗完后擦干身体用的。”
温予家的淋浴间是独立的,全玻璃式的,而且还没浴帘。
温予带着他到了淋浴间,随口问到:“还不知道你叫什么,称呼起来怪不方便的。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温予,给予的予。”
那人比温予矮了不少,对话时微微抬着头道:“檀溪,溪流之溪。”
温予手上抓着的干净衣服骤然落地,好久他才结结巴巴的道:“随随檀溪?”
檀溪捡起衣服,报以微笑:“正是。”
一旁坐在单人沙发里的姜斯也蹦了起来,跟着温予一起呆愣。
这个人,在这个早上,带给他们的惊,足以让他们消化很久很久……
作者有话要说: 今日三更完毕!新文就像小嫩芽,需要读者大人们用火热的评论和多多的收藏来浇灌,不然很容易枯萎哦!小天使们,向我开炮吧!咱们明天下午五点不见不散!
☆、第一次·留下
温予帮檀溪调好了水,交代完了一干事宜,诸如水冷水热如何调,如何关水。檀溪对这些对于现代人来说轻而易举的生活小事的陌生,更让温予有理由相信,眼前的这个人,的确是与自己隔着几百年莽莽时光的古人。
“你洗吧,我出去了。”温予说完出了淋浴间,坐到了另一张单人沙发里,和姜斯头挨在一起,不知在研究什么。
虽然大家都是男人,另外俩还背对着自己,但说不准他们什么时候就会转头。而且,作为生活在几百年前思想不太开放的古人来说,全透明的洗澡房实在是有些……令人难以接受。
但如今的状况顾不得了,檀溪一件一件脱下身上的脏衣服,有些已经完全与皮肉黏在了一起,只能靠撕。
他本来是穿着护体的铠甲的,醒来时头昏沉沉的,觉得太重,随手解开就不知道丢哪儿了。手滑过衣服上的一道道口子,战场上的情景就像鱼鳞一般密集的向他袭来。
他三岁,母亲便委身嫁给了别人。他和父亲成了全天下人的笑话。
四岁起,他跟着父亲,学习骑马射箭。父亲本来不精于这些,他喜欢写字画画之类的。母亲不在的日子里,父亲每年会给他画张像,好与前一年的比对比对。
父亲说,以前娘亲还在的时候,娘画画,他题诗;他写字,娘便会研墨。他每每握住笔,便会想起娘亲赌书赌输了时耍赖的样子,娇憨可爱,一辈子也难忘。
如今,人去书尚在,每一本上好像都存有她指尖的余温。
当他在战场上第一次遇到了戚王时,他十几年来的怨恨,愤怒一股脑儿的爆发了出来。
他没有按照预先计划的那样作战,而是单枪匹马直奔戚王。那戚王当年打天下的时候,他还没出生。激战几十个回合,他身上虽没什么大伤,但已小伤无数。最后被戚王挑落马下,伤了脚。下一刻,便可取他性命。
可偏偏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上天将他带到了这里。
“那个……能给我一把剪刀吗?”檀溪已从回忆中抽身,眼前的难题是这些如同镶在了皮肉上的衣裳。
“剪刀有。”温予匆匆跑到楼下拿了把剪刀。
“喏。”他打开淋浴间的玻璃门,递给檀溪。
檀溪接过剪刀,扶着玻璃壁,一点一点的剪着最里层的衣服。他光着脚,温予这才发现他脚受伤了,肿得老大,站着很难保持平衡,一不小心便会摔,那就是伤上加伤了。
他有些看不下去,便说:“我来帮你剪吧,你会摔倒的。”
檀溪本想拒绝,但抬头对上温予的目光时,还是妥协了。
“多谢,有劳。”
温予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像修剪花枝一样剪落他的衣服,一块一块,混合着血,汗和雨水,落在脚下,就像鱼在退鳞。
他身上伤口好多,有深有浅,温予佯装不经意的问道:“诶,你怎么全身都是伤,遇上传销组织了?”
他想制造点笑料,缓解尴尬的气氛。转而又想到,他不懂“传销”这个词,所以也就听不懂这个并不怎么好笑的笑话。
檀溪低垂着眼,在温予这个角度刚好能看到他纤长的睫毛:“战场上下来的,都是这样。”
“什么战争,和谁?”
这激起了温予的兴趣,男人似乎都喜欢谈论战争这个话题。
“邻国。”他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所以用尽量简短的语句结束。
衣服快剪完了,温予注意到他脖子上挂了颗鹌鹑蛋大小的珠子:“这珍珠真大,我只在史书里见过有描述的。”
温予继而很自然的想到了随侯珠,开玩笑道:“你说你是檀溪,这不会就是传世之宝随侯珠吧?”
檀溪震惊的看了他一眼,然后飞快答道:“不是。”
温予虽然感觉到他的不自然,但也不太相信随侯珠那样的珍宝是这么随便就能看到的,那就失了宝物的特别之处了。
干古玩这行的都知道,古物是有灵气的,尤其是玉石珍珠之类的。
衣服差不多剪完了,檀溪几乎是□□着站在温予面前,或许是常年苦练的结果,檀溪的身材在男人中算不错的,胸肌隆起,腹肌好几块儿,还有时下最流行的马甲线。
温予觉得淋浴室热的让人想干坏事儿,匆匆拿着剪刀退了出来,重新坐回单人沙发上。
“怎么一脑门汗啊。”姜斯眼尖,问道。
温予抬手一抹,果然。脑中不自觉的浮现出刚才的场景,喉结不禁上下滚动。他闭上眼,意图驱散邪念。
这是怎么了?温予自己也弄不明白,好像活了二十九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就像…一根尖锐的小针,没有任何阻碍,一下子就插在了心尖上最柔软的那处。
姜斯见他走神,觉得自己被无视了,大喝一声,温予思绪被拉回,有种如梦初醒般的感觉。
“他脚上有伤,身上也是,等会儿你出去买点药。”
温予正说着,却听到“踢踢”的高跟鞋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两人都忘了这一层还有个全、裸的男人在洗澡。
当贺兰曼殊一脚踩在木地板上时,姜斯才尖叫道:“别看!”
可已经晚了。
贺兰正好顺着姜斯指的方向望去,看了一眼刚才令温予脸红心跳的画面,然后面不改色的转过头道:“给你们带了早饭,老规矩,豆浆油条。”
“洗澡的什么人?”贺兰依旧面色平淡,只有红唇微动。这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日日涂着娇嫩红唇的女人,浑身上下散发着独属于女王的气质,有种目空一切的大气。
温予顺势答了句:“古人。”
贺兰瞪了他一眼:“说真的,别臭贫。”
温予抓起一根油条撕成两半,一手一根,交替着往嘴里塞,不再回答。
贺兰转而望着姜斯,姜斯老老实实的答道:“老温这次真没贫。”
贺兰曼殊又转头看了眼裸着的檀溪,摆了个‘who care’的表情。
可怜淋浴间里的檀溪,脸早已红到了脖子根,窘的无处可逃,只能用温予给的毛巾挡住关键部位。
姜斯端着杯豆浆嘬了起来,调侃道:“咱三股东今儿怎么这么早啊,来查账?”
贺兰白了他一眼:“我再重申一遍,我和你各投了三十万,所以我们都是第二大股东。”
姜斯和温予对视一眼,交换了下眼色:看在豆浆油条的份上,就暂时好男不跟女斗了。
三股东齐聚,开始谈论正事。姜斯先将温予方才告诉他的复述了一遍。而后,三人开始研究檀溪的人身份,并讨论他的去留。
三人极其默契的遗忘了身后的檀溪,檀溪全程硬着头皮在两男一女身后洗完了澡。
当檀溪穿着温予的衣服光着脚出现在三人面前时,三人再次默契的“哇”了一声,其中音量以贺兰为最。
“真是不洗不知道,一洗吓一跳啊!”姜斯表情夸张。
“比你帅。”贺兰曼殊抿着嘴微笑着对温予说。
温予也笑,不置可否。
“老温,这小子有点你大学时候的感觉,忒清秀,跟小姑娘似的。就是这头发…怎么这么老长,看着忒变扭了,得剪剪。”
温予摆摆手:“先说说正事。”
“ok”姜斯很快噤了声。
“檀溪,我想告诉你的是,经过我们的研究讨论,得出的结论是——你可能穿越了。但这一结论是建立在你前面的话全部属实这一条件上的。”檀溪坐了下来,温予的神情从未如此郑重。
“何为…穿越?”
温予又向他解释了到底何为“穿越”,用他能懂的话。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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