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夫临门 作者:肉书屋

    八夫临门第2部分阅读

    身体,难道你不希望回到这个身体里?”   小九双目一凛,脖子上的匕首就撤了回去,我长舒了一口气,转着脖子:“呼……其实我们现在是一条船上的人,何必这么生分呢。”我亲昵地去跟小九勾肩搭背,她愤然拍开我的手,冷冷地看着我:“听着!在我没想到怎么回来之前,你不准做出任何出轨的行为!”   “呃……请问,您指的出轨行为是什么?你放心,我绝对不会碰你的老公。”   “他们?他们本来就碰不得!”小九的眼神里滑过一丝黯淡和无奈,“他们本就不属于我,呵,或许换个身体也好,我原来不过也是个傀儡。”她苦笑着,面容凄楚地让人心疼。   “你……什么意思?这些男人跟你莫不是假夫妻?”   “恩。”   “你是为别人养这几个男人?谁?”   小九立时恢复了先前的冷漠:“你无须知道,记住,你只是负责看管我的身体!”   好拽!不愧是女权也张扬的社会。我换上了谄笑:“那我也要大致知道些情况吧,你不告诉我原因,万一我忍不住,你也知道,你的老公个个都那么俊美,万一我把持不住……”   “你!”小九瞪着我气结,我无赖的笑容让她长长叹了口气:“罢了,的确要告诉你,但是你只要泄露半个字,就算你穿着我的身体,也照杀!”   我立刻捂住嘴,死命摇头。第七章 三夫四侍的背景 小九垂下眼睑:“大夫楚翊其实是我姐姐的师兄。”   “你姐姐?谁?”   “当今皇后!”   四个字,让我惊愕。   “楚翊是姐姐安插在我身边的探子,也是通讯员,我其实一直为姐姐收集她需要的情报,而这个提供情报的人就是二夫南宫秋玥,他们是我们风家养的影族,每一任首领都必须派一个人嫁入我们风家,以便及时提供情报,男的就娶女,女的就娶男。我现在还不能暴露,所以你必须替我接收和传递情报。”   我静静地听着,由此看来,这个风家的势力和体系比我想象中还要庞大。   “三夫远尘不是他的本名,但你用不着知道他真实的身份,总之,你只要知道他在风家只是作为一个人质,他原本已经剃度出家,远尘是他法号。”   “和尚你都娶!你实在太没人性了!”   “你住口!你以为这是我想的吗?要不是……”小九立刻收住了口,我嘿嘿笑着:“要不是什么?”   小九的眼神里带出了戒备:“你好像不像你表面看上去那么白痴,或许你真的可以……”小九又一次顿住,我郁闷地看着她:“可以什么?你这人怎么说话总是说半句。”   “没什么。”她侧过脸,做了一个深呼吸,热腾腾的水汽将她浑身蒸了个通红,然后,她再一次转回脸,“大侍离歌,是这个世界最美的男人,所以,这个你绝对不能碰!”   “为什么?”   “碰他你就死!”   我眨巴着眼睛,小九的警告不像玩笑,她对我是说一半藏一半,这不能碰自有不能碰的道理,于是,我眯眼笑了:“看看总可以吧。”   小九听罢直摇头:“色迷心窍,无可救药!”   “食色性也嘛。”   “哎,随你,总之你不能碰。二侍后弦,这个你要尽量避开,现在你没了武功,如果招惹他,很有可能被他倒吃!”   “倒吃!”我摸着下巴沉思,看看小九紧张的脸,“是你要面子吧。”   小九脸一红,侧过眼眸:“就算是之前,我娶他也是有别的原因,所以我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我,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原来如此,那我不会惹他,那剩下的呢?”   “三侍就是你刚才看到的淳于珊珊,这个人你务必小心,他是姐夫安插在我们身边的人。”   “姐夫?慢着,你姐姐是皇后,那么姐夫就是……”我睁圆了眼睛,倒抽着冷气,难怪那天南宫说淳于进了皇宫。   “没错,就是他,当今圣上轩辕逸飞!”   “轩辕逸飞!”我惊呼。   “怎么了?”   “哦,没什么!”怎么不姓李?还以为是平行空间呢。   “最后一个,就是这个重九天,他是藩王重九厉最小的儿子,这次婚娶只是政治联姻,所以你不必在意,而且,现在重九天也不存在了,往后,你无论去哪里,都要带上我,明白吗!”   “明白!明白!那……”我转了转眼珠,“那个……玲珑宝鉴又是怎么回事?”   “玲珑宝鉴!”小九眯起了眼睛,“你现在失忆了,那事情就到此为止!”小九说完,就不再说话,小若开始给小九梳洗,我一个人就被这对主仆晾在了一边。   真过分啊,现在应该是她有求于我吧,凭什么表现地她比我拽?   一个风清雅,被迫接受七个老公,七个老公各有来头,还都是只能看不能吃。   效忠于皇后的楚翊,提供情报的南宫秋玥,神秘的修行人远尘,天下第一美男离歌,和与风清雅似乎有什么交易的后弦,以及皇帝派来的粽子淳于珊珊,对了,忘记了政治联姻的重九天。   真是bh的人生,bh的风清雅,这一屋子男人她就管得住?   哼哼,可惜现在我才是风清雅,不好好闹闹不符合我的风格。   “喂,你还没说你是谁?”小九终于再次想起了我,我人畜无害地笑着:“我?嘿嘿,我就一小人物,路人甲,你完全可以忽略我,等找到换魂的方法,我就可以bl一把。”   “bl?”   “呃。。。你们这里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感情叫什么?”   “男人和男人?男宠?”小九立时瞪大了眼睛,“你居然有这种恶心的爱好?”   “呃。。。”恶心?顶多变态吧,这是每一个同人女都喜欢的事情啊,怎么到这里就让女人这么难以接受呢。   “你这个变态的女人,我严重警告你,不能做出不雅和出轨的行为,否则休怪我家法伺候!”小九铁青着脸,我可以理解她的感受。   现在,她的身体在我的手上,如果还是个老实的女人也就罢了,偏敢我让她觉得恶心又变态,她自然害怕我会损害了她的名声。哼,风清雅啊风清雅,你又怎么管得住我?   在古代,其实很好打发日子,和小九泡了一个上午的澡,然后吃了饭就开始和小九一起躺在石塌上晒头发,石塌在颈部的地方磨光,正好可以支撑脖子,然后头发被平铺在石塌后面的一个平台上。   春意融融,催人入睡。   “宝贝,你热不热啊?”我殷勤地问着,看着小九的眉脚直抽:“别叫我宝贝!”   “宝贝,你这样可不行啊,一点都不像六岁的小孩,小心别人看穿哦。”   “。。。。。。”   “我是没关系啦,反正失忆了,谁也不会怀疑,所以还是你要注意哦。”   “。。。。。。”   “哦,对了。”我凑到小九的耳边,“今后我们说话也得小声点,以免隔墙有耳。”   小九倏地看向我,我已经退回原位数着天上的白云:“宝贝,你看,那朵云像不像鸡腿啊,哇——你看那朵,好像美女啊——”   于是,一个下午就这么过去。      感谢大家的支持,小莲子十二月将继续pk,请大家多多支持,万分感谢g   十二月,众神云集,大家终于不用书荒了,话说天衣大大的新书也将在十二月上pk,好期待啊,嘿嘿,摇着扇子等她的新书。第八章 无休止的汇报 在养病期间,我看了一些放在书房里的书,大致是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情况。这个世界只能说男女平等地过分,只要有能力,男的可以娶三妻四妾,女的就可以娶三夫四侍。历史上女皇还不少,不过,还是男的占多数。   我还发现了一本很有趣的册子,那是相对于《妇训》的《夫训》,相当于《七出》。   《夫训》与《妇训》只对嫁的一方起作用。   《夫训》基本就是这个世界可以休夫的条例了。   第一条不敬夫人者可休之。这条足以显示女权极度地膨胀。   第二条不敬父母者休之。这里的父母指夫人的父母。   第三条滛者休之。   第四条妒者休止。   第五条口多言者休止   第六条无子可休之。这条我有点纳闷,你说像风清雅这样的情况怎么判断?难道先跟一个男人三四个月然后禁欲六个月看看有没有怀孕?   第七条不守礼法者休止。   当我看到这第七条的时候,从门外走进了一个人,起先我也没注意,余光里是一双黑色的靴子,我想,应该是南宫秋玥,我心中的痛啊。   “夫人,身体好些了吗?”一个很沉稳的声音,不是南宫秋玥,我从《夫训》中抬眼,却看到了一副耀眼的画面。   来人站立在阳光之下,明亮刺眼的阳光在他的身周描绘了一圈金色的轮廓,我眯了眯眼,他上前一步,我才看清他的样貌,不禁让我惊叹。   来人面如冠玉,唇红齿白,一双星眸炯炯有神,眉宇间透着一股侠气,一个玉冠将所有的乌丝扣起,一丝不落。身穿暗红的开领长衫,腰别一根白蛇软鞭。他双手垂落在身边,皮肤似乎很好,因为阳光照在他的手上,竟然带出了一种透明的感觉。   从上到下我最喜欢他头顶那个玉簪,晶莹剔透,好像是上好的翡翠。   没办法,这里的美男都碰不得,我只有转移注意力。   来人对着我露出安心的笑容,他匆匆上前:“为夫这几日忙于政务,未能来看望夫人,夫人没事,为夫也就放心了。”   我挑着眉,看着他,这声音好像在哪儿听过。   他似乎察觉我的冷淡,皱了皱眉,探过身,将他那白玉一样的手背贴在了我的额头,我依然淡淡地看着他,心想他又是哪个?他放心地笑着:“看来是没事了。”   随即,他的手朝我的右肩探来,我立刻闪开,虽然本人思想开放,但并不喜欢陌生男人碰自己。   “夫人……”男子收回了手,叹了口气,我随口问道:“你谁?”   男子的眼里划过一丝失落,坐在了我身边,与我隔着矮几:“为夫楚翊。”   “哦~~~”我放松了表情,“我想起来了,救我的三人里有你。难怪我听你的声音那么耳熟。”正好趁着小九不在,探探口风。   楚翊看着我的目光变得柔和,我看出了他对我的关切,既然他是皇后的师兄,那自然跟风清雅的交情也不错,从他的表情看,多半是兄妹。   “原来楚翊你还要上班?”   “上班?”   “呃,是上朝。。”一点也不喜欢古代,用语都要小心点。   楚翊叹了口气:“正是,原本想照顾夫人,却被公务缠身,夫人,幸好你现在没事,否则楚翊心中有愧。”   “没事没事,男儿应以事业为重。”   “那夫人的右肩可好些了?”楚翊的表情也轻松起来,脸上带着暖暖的笑意,我点点头:“好些了,就是多动还是会痛。”   “这断骨并非小事,没百日是好不了的。”楚翊拧紧了眉,“这天机宫的风临鹤出手如此之重,定要找个机会除掉他为夫人报仇!”   阵阵杀气从楚翊的身上而来,其实我想说不是那只什么鹤做的,但一时又不敢贸然说出实情,护国府七个男人各个都有来头,而且各个都带着无奈和不甘,谁知道是不是内j。   “夫人,你怎么在看《夫训》?”楚翊指着我手里的《夫训》,我立刻将《夫训》随手抛到身后:“没什么,随便看看,为什么《夫训》比《妇训》少一条?看来对女人还是有偏见。”   “呵……毕竟像夫人这般强的女人很少。”   “是吗……”   正说着,从门外又匆匆走来一人,这时,我看清了,是南宫秋玥。   南宫秋玥踏进书房看见楚翊时先是一愕,他的眼神闪烁了一下,坐到了堂中右边的客椅上,他依旧是一件灰黑色的袍衫,简单而朴素的打扮。   南宫秋玥正要开口,我就抢先道:“秋玥,护国府没给你月钱吗?”   南宫秋玥愣了愣,眼中透出了不解。身边的楚翊不疾不徐道:“护国府每月都会分发月钱,夫为五十两,侍为三十两。”   我点点头,继续看着南宫秋玥那张普通的脸:“既然给了你月钱何以穿的如此寒酸?你夫人我还没死,别穿得像个奔丧似的,本夫人看着闹心。”   身边传来楚翊轻轻地笑声:“秋玥,现在是白日,你的确不必穿成如此。”   言下之意,楚翊是知道南宫秋玥的“用途”的。   南宫秋玥的脸上青白交加,看着他头上那根束发的黑发带就来气,家里死人才用黑发带。   “秋玥白日不常出门,今后少出现便是。”南宫秋玥还真生气了,我笑了,换了一个坐姿:“那你今日来做什么?”   “汇报。”南宫秋玥简简单单两个字,就开始了汇报,“贾明开始在暗处卖官,笑王爷出游归来见了宋书翰,东莱国最近频频派人前往大唐边境,恐有探子……”   呃。。。。这个汇报怎么跟以前的不一样?怎么都是国家大事?而且……一句听不懂。。。。   这南宫秋玥也是憋久了,一直因为我身边有小九而不敢贸然汇报,如今,是滔滔不绝,连绵不断,听得我是云里雾里,雾里云里。   “恩,知道了。”到最后,却是楚翊说了话,弄了半天,是在说给楚翊听,也就是皇后。楚翊随即起身:“为夫先告退了。”   “呃……哦。”我基本还没从那窜连珠炮里回神。      小莲子下个月pk,请各位大大行行好,走过路过留下票票,随便什么票票小莲子都要,谢谢。   推荐公主的《阿嘎的手绘稿》,正在连载一篇bl的搞笑四个漫画,希望大家喜欢。至少我挺喜欢凑字数,不用看 古埃及诗歌十首   1关于死亡的诗二首   一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   像没药的香味,   像微风天坐在风帆下。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   像荷花的芬芳,   像酒醉后坐在河岸上。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   像雨过后的晴天,   像人发现他所忽视的东西。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   像人被囚禁多年,   期待着探望他的家眷。   (选自《一个人与他的巴的辩论》)   二   《肉体凋谢了,它的欢乐消逝了》   肉体凋谢了,它的欢乐消逝了。   有的早逝,有的还和我们同在。   金字塔里关闭的是往昔之神   你最哀悼的那些人,他们现在何处?   那伟大的好人,已走向西方,   从此消息杳然。   安慰我们烦恼的心,它将走上   那阳光普照的同一条路。   让我们一起欢笑,把忧愁抛在一边,   穿上细麻衣,戴上没药帽,   没有人能把他的欢乐带给死者,   寻欢作乐在今朝,死亡不分今和明。   2情歌三首   一   《入夜,我路过他房间》   入夜,我路过他房间,   我敲敲门,没有人开;   晚安,我们的守门人,   我将去打开门闩。   门啊,你是我的命运,   是我的灵魂,   为了你,我们在这里杀一头公牛。   门啊,不要炫耀你的力量!   我们贡献一只长牛角给门闩,   一只短牛角给门锁,   一只野鹅给门柱,   它的油脂给钥匙。   最好的牛肉送给木匠的儿子——   他将用芦杆为我们做一根门闩,   用来编一扇门。   这样,哥哥我将随时能来,   我将发现她的房间大门敞开,   她的床上铺着漂亮的亚麻布,   上面躺着一位可爱的姑娘。   二   《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旁》   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旁,   我紧裹的长袍何等明亮。   用油滋润并用花环装饰,   你的喜悦使我躯体发光。   金色的鱼儿闪烁在池塘,   看哪我把它紧握在手掌。   来吧噢来吧,河水在荡漾。   跟我跳进去,永离这地方。   三   《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   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   无可媲美的人!   她象一颗晨星,   升起在幸福年华之初,   她的肤色白皙,闪光明亮,   一双讨人喜欢的眼睛,   甜蜜的双唇,   不多讲一句话;   挺直的颈项,耀眼的ru房,   头发如真正的青天石;   手臂赛似黄金,   手指犹如荷花的苞蕾,   宽宽的臀部,纤细的腰,   两腿走路美无比,   高雅的步子踩着地,   步步踩着我的心。   她令所有的人引颈翘望。   她拥抱的人多么幸福,   除了她,我心中没有别的人!   她在外面散步,   宛如又一个太阳。   3.颂歌二首   一   《献给俄塞利斯之歌》   因太阳神把对他的敬畏,   置于人,神,灵魂与死者的心中。   他被授予对太阳城的统治权;   伟神出现在杰都,   主的畏惧在双丘;   伟神的惊骇在罗斯都,   主的敬畏在亨尼斯;   主的权力在坦嫩特,   伟神的爱在世上;   主的名誉在宫殿,   伟神的荣耀在阿拜多斯;   他取得胜利,名列九神之前,   因他在赫尔威尔殿被杀。   二   《献给阿顿神的圣歌》(选)   啊,太阳神阿顿,生命的创造者,   东方破晓,   您的美充满大地。   您美丽,伟大,光芒四射,   高踞在每块土地之上。   您的光辉拥抱大地,   直至您创造的土地边际。   大地生辉,是您在光明之地升起的时候。   是您作为白日之阿顿照耀的时候。   当您驱走黑暗,   当您洒下光辉,   上下埃及便沉浸在节日的欢乐中。   人们起床,是您唤醒了他们;   他们洗净身体,穿好衣裳,   他们举臂为您的出现致敬。   整个大地焕发出生机,   动物吃草,   树木生长,   鸟儿飞出巢,   用羽翼向您的神灵致礼。   兽群欢跃,   飞鸟翱翔,盘旋,   您照耀着我们,赋予它们生命。   船只南航北驶,   道路通行,因您已升起;   鱼儿在河水中穿梭,   因为您的光辉照到了海洋。   4劳动歌曲两首   一   《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   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   拎着一袋袋小麦和谷物,   谷仓满出来了,   但还是承受捆扎。   压沉了河里船只的,   是重载的谷物,   虽然我们的心已四分五裂,   但还得拖、举、再拖。   二   《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   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   几千年来人都得戽水,   要推动的不是从天上落下来的水,   噢——刹立——柴巴迪!   在无情的无影的太阳炽烈的光里,   我们站着戽水使田地结果。   当我们心脏炸破时没人会哀悼我们,   噢——刹立——柴巴迪!   附:   《喝得我神去眩晕》   喝得我神去眩晕,   摘取生命的欢欣,   别听你邻人的议论,   欢乐绝不会太过分。   直喝得神去眩晕,   斟满了再狂饮,   斟满了十八樽,   直到我所有的渴望,   无名而烧焚   熄灭在我的灵魂之中。   (注:这十首诗里,有的没有题目,我便采用原诗的第一行为题。)   赏析:   尼罗河儿女的歌,只有两种颜色   ——《古埃及诗歌十首》赏析   前记   数年前读过一本书,叫做《古埃及文化求实》,里面译出的一些埃及古诗,译文与内容均至善至美,曾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最近,和诗人朋友沈方讨论外国诗时,又想起了这本书里的译诗,就挑了五首我认为最好的请朋友看。后来意犹未尽,又从《尼罗河传》一书中抄了五首埃及古诗,才集成了我所谓的《古埃及诗歌十首》。   这么好的诗,光干巴巴的抄在一起似乎有些单调,因此我觉得只有再把我对它们的理解以及相关的背景知识记录、摘抄出来,才不枉我对古埃及文化的景仰和古埃及诗歌的喜爱。便又花了几个晚上与白天的工夫,写了下面的文字,算做个人赏析。   同时,我又请沈方为我写一些“上档次”的赏析,想最后加到里面,因为我毕竟一点也不懂诗歌,只会胡说。可是,看了他写的《诗歌的原始样式》一文后,感觉加到我这里不合适,因为那篇文字本身就是一篇完整的有独到见解的好文字,就不好在这里沾朋友的光了。但我要向朋友们推荐他的那篇文字,看了我下面介绍的创作背景等,再看他的那一篇,也许领悟得会更深一些。   凡在下文中摘引的文字,我都尽可能的注出引自何一种书,交叉引用时,往往难以详注,只好从略,好在文末附了主要参考书目,我所摘编的文字基本全在那里面,朋友们可以参看。   (一)两点准备   (1)古埃及文学简述   在赏析之前,要做两点准备工作。第一,需先对古埃及文学有个大致的了解。下面的介绍抄自   《古埃及文化求实》:   古埃及从王朝时代开始出现文字,祈祷文和自传是两种最早用文字记载的文学形式。祈祷文比较刻板,自传则比较自由,所以后来终于发展成真正的记事文学。   古王国时期,产生了一种教谕文学。那时的思想家认为,是太阳神安排宇宙秩序,国王则受神的委托。这些思想家创造了许多箴言与教条,用来规范人们的道德行为——这种形式和内容的作品,则被称为教谕文学。   中王国时期,涌现出大量的文学作品,形式多样。这一时期是古埃及文学的古典时代。   新王国时期,在阿赫那顿(即阿门荷太普四世)实行宗教改革后,出现了“超然存在”和“宇宙神教”。同时期的圣歌,反映了对“超神”即“众神之神”的崇拜。   这一时期出现的情诗,内容独特,富有情趣。这些情诗充斥大量文学游戏、比喻和冷僻字眼,情人间以兄妹相称。   这一时期的祭祀文学也比较发达,其代表形式为“亡灵书”。   (2)古埃及王朝的划分   第二,需了解古埃及王朝的划分和这十首诗的大致创作时代。   我们知道,古埃及史上共有三十一个王朝。但为研究方便,常有学者把这些王朝划分为这样的五部分:早王朝(公元前3100-2686),古王国(前2686-2181),中王国(前2181-1567),新王国(前1567-1085),后期埃及(前1085-332)。对括号中的具体年代,学者们的意见各不统一,我这里采用的是《剑桥古代史》中的分法。   我抄出的这十首诗,基本上都是新王国时期的作品。其中,“入夜,我路过他房间”、“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献给阿顿神的圣歌”三首,肯定是新王国时期的诗作;“肉体凋谢了,它的欢乐消逝了”、“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旁”、“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喝得我神去眩晕”是中王国到新王国之间的作品;“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是中王国时期的作品;“献给俄塞利斯之歌”这首,根据诗意推测,很可是古王国时期的作品,因为“那时的思想家认为,是太阳神安排宇宙秩序,国王则受神的委托”,而这首诗恰好反映了这种思想。   (二)现在是赏析时间   (1)洞彻生命与死亡的诗   准备工作作完之后,可以具体来谈了,先谈前两首。   一位古希腊人说过,埃及人的生命在于为死做准备。这话有一定道理。古埃及人非常热衷于修   造坟墓,雕刻墓室,把尸体“精工细作”成木乃伊——这些“为死做准备”的工作的确曾耗掉了他们的很多时光,也说明了他们是相信灵魂再生,迷恋死亡的。   其实,古埃及人对死亡的迷恋和敬重,只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和敬重。生命是快乐的,死亡是恐怖的,但如果死后可以再生,那么死亡也就不再恐怖,甚至是值得迷恋的了——他们的这种看法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古埃及人对生命才是更为看重的。   所以多数古埃及人对人生的态度往往是积极的,现实的。他们知道,生命是短暂的,所以活着的时候应该充分享受生活,人生的意义也不在于为死做准备。   在中王国时期创作的一卷纸草上曾经写着这样一句话:“愉快地享用自己的财富,什么也不要拒绝”。同期的另一首诗里则这么说:“快活些吧,驱走有朝一日你将成为幽灵的想法!人生在世,须及时行乐!任何美好的东西都不能带到彼界,到了那里决无回头路!”   由此可见,古埃及人对生与死采取的是什么态度。“肉体凋谢了,它的欢乐消逝了”这首诗反映的就是这种态度。你看,诗人分明认为人一旦死亡,欢乐也就随之消逝,所以还是“寻欢作乐在今朝”的好。同时,诗人对死亡也不那么恐惧,因为他觉得死者的亡灵能走上“阳光普照的路”。不过,诗人对灵魂再生说到底还是有些怀疑的,因为他也不清楚“最哀悼的那些人,他们现在何处”。总的来看,诗人认为,既然“死亡不分今和明”,生命又是如此短促,还是该珍惜人生,时刻“欢笑”。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这一首,从表面上看倒验证了那个希腊人的话,但其实又未必尽然。   这首诗是组诗“一个人与他的巴的辩论”中的一首,创作于第四王朝,属中王国时期的作品。它属于教谕文学类,但却一反传统的宣扬厌世思想。我们已经知道,多数的古埃及人虽对永恒世界十分向往,对生活的态度也很积极,而这组诗的作者却只想从死亡中寻得解脱,这是为什么呢?   为了更好的解释这一点,让我先把这组诗的大概内容从《古埃及文化求实》里抄出来:   一个人遭受不堪忍受的重荷,想一死了之。他的“巴”(巴,即灵魂。被画做长着人头,人手的鸟的形象。我用的电脑里自从存了一幅巴的图片后,从此就有灵性了j)被他对生命的抱怨所激怒,威胁要离开他。他十分恐惧,因为没了巴,他就不能在死后升天。(古埃及人认为,人死后,巴可以飞走,但其尸体仍是巴依存的基础。)所以就请求巴不要离开,也不要反对他对死的追求。巴鼓励他享受人生,不必烦恼,最后巴终于被他说服,答应和他在一起。此人对痛苦的倾诉和对死的渴求,是通过四首抒情诗表达的,这里选的是其中的第三首。   读罢此诗,你会发现,诗人既洞彻了死亡,也洞彻了生命。诗人也曾热烈地追求过生活,但最后,他发现生命虽绚美如荷花,但亦短促如急雨,生的快乐即使再值得追怀,终究不能成为永恒。相较之下,死亡才是永恒的,就像“荷花的芬芳”,“雨过后的晴天”,既能让人沉醉,又能给人带来绝对的平和。所以,诗人一心等待着死亡的造访,其渴切的心情就像等待与久别的亲眷重逢时一样。   我不能否认这一点,即生命短暂,死亡才属于永恒。但是,如果你对人生不加以积极的追求,你的死亡也不会属于永恒,只会显得毫无价值。从这首诗里可以看出,诗人一定是遇到了某种无比沉重的打击,才失掉了生存的欲念的,这原因可能和社会的动荡有关,更可能和诗人本身的遭遇有关。不管怎样,都应该明白这一点:诗人曾经是热爱生活的,你不能说他的生命一直是在为死亡做准备的,他的求死可以说是迫不得已,所以才能得到巴的理解。   这首诗运用了大量生动形象的比喻,从味觉、视觉、感觉等角度对死亡的永恒美做了极其艺术化的表述,淋漓尽致地抒发了他对生命和死亡怀有的感情。如果诗人在诗里一味的抱怨生命,赞美死亡,其艺术感染力绝不会有这么深。相反,诗人恰恰是借生命中的美好事物及其予人的愉快感受来描摹死亡,所以才让你在阅读时不觉的产生接近死之永恒的美感和快感,一点感觉不出诗里面有什么悲观、颓废的成分。只有在放下这首诗时,你才觉得不该对生命持完全否定的态度。可你若再读这首诗,可能又不这么认为了,这正说明这是首具有极高艺术感染力的好诗。   (2)感情炽烈的情诗   下面来谈这三首情诗。   新王国时期,出现了大量的情诗,其特点前面已经介绍过,这里我要说一下它们的艺术价值。别的我不知道,但就这里的三首看,它们几乎都堪与《旧约》或《诗经》中出现的情诗媲美,前两首甚至在某些方面犹有过之。   “入夜,我路过他房间”、“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这两首,不但“表现手法自由”,“内容独特”,感情也格外的的真挚、奔放、健康。它们都选自切斯特8226;贝蒂纸草的第一部分,属新王国时期的作品。该纸草的第一部分共有三组诗,前者选自第一组,后者选自第三组。   “入夜,我路过他房间”这一首所运用的比拟十分新奇。男青年在夜晚到情人门前叩门而得不到回应,但又不甘心走开,因此对着这扇阻挡了爱情脚步的门产生了奇特的联想。在幻觉中,他把门想像成能决定爱情命运的神,准备向其献祭,以期得到它的赐福,见到心爱的姑娘。这种比拟虽然出人意料,细想来却也还在情理之中:爱情容易使人产生幻想,所以为神圣的门所阻的情郎,自然会把门看作神,对其产生敬畏感。他对门的献祭,也就是对爱情的献祭。在他看来,和情人有关的一切都是神圣的,何况是她家的门?人们常说,恋爱中的人是疯狂的,但能疯狂到什么程度,看了这首诗就可以知道大概了j   “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这首诗里的男子,虽然没能对门产生幻觉,但却对爱人产生了“幻觉”。实际上,他比那个在情人门外徘徊的男子更可怜,这不但是因为他对爱人的渴望与仰慕比上一首诗里的男子更重,更因为他自始至终都只是在“暗恋”,那姑娘可能根本都不认识他。但也就因此,他的感情才格外的真挚、热烈。   恋爱中的中国男子,能够“情人眼里出西施”,可在这个埃及男子的眼里,他那“在水一方”的情人,却远远胜过“西施”,简直就是独一无二的女神。诗里运用的大量比喻则证明了这一点。你看,他所爱的人,既像晨星,又像太阳,身体的各部位几乎都闪闪放光,连走路的姿态都凡人难比,世间女子哪里有这样的神采?尤其是她的手臂,居然“赛似黄金”——就是神像也没这么完美呀,除非是活生生的女神才可以。这些比喻虽然很夸张,但却不嫌过火,正好把男青年对爱人的强烈感情一点不剩地表达了出来——若是他的爱人听到了这些赞美,恐怕是要立刻嫁给他吧。   我认为我读过的古代情诗里,对女性美的描绘、赞颂之词无出其右。我们中国的古诗里也有这样的诗句,可和这首诗里的描绘比起来,往往逊色许多。不信我们拿中国古代描摹女性美最著名的那首“硕人”(《诗经8226;卫风》)中的部分段落来比一下。请看这几行对美丽的庄姜的描写: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   领如蝤蛴,齿如瓠犀。   螓首娥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可见,我们国产美女原来是这个样子:手如白茅的嫩芽,一碰就会掉落;皮肤如冻结的脂油,一捅就会破,弄不好还会满手油腻;脖子就更可怜了,像天牛的幼虫一般,估计也就像钢丝那么细——这么细的脖子怎么能支撑那大脑袋呢?我真好奇;她的牙也糟糕至极,竟如葫芦的籽一样,虽然白而齐,但毕竟不很结实,可能啃一块鸡骨头就能硌碎十几颗,除非光喝水;她的脑门方方正正,像某种虫子,眉毛则细得像蚕蛾的须子…   看到这里,我感觉这位美女活脱脱是一个怪物,若勉强算作人的话,也绝对是世上少有的畸形人,没有半分可爱之处。可就凭这些可怕的描写,居然能过渡到下面两句美到极点的诗句“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真是匪夷所思。   金性尧先生曾经认为“硕人”是我国早期写女性美最突出的一首诗,但我觉得,这首诗虽然尽够“突出”,但实在是美的诗句只有我刚才举出的这两行。   当然,古今的审美情趣可能不太相同,有的古人愿意拿天牛的孩子比做美人的脖子也很自然,因为她觉得那才是美,所以我刚才的“译文”里有不少开玩笑的成分。   不过,同是描写女性美的古诗,为什么我觉得埃及的那首看起来那么感人,夸张而不过分?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审美情趣相同。可为什么我不“从周”,反要“从埃及、希腊罗马”的审美情趣呢?那是因为两点:第一,有些审美情趣今天已经不能全部接受;第二,有些审美情趣根本就是以病为美。   我这里说的“以病为美”倒不是指“硕人”这一首,因为由于时间、欣赏角度等的不同,我们今天已经不大能理解那时的审美情趣。所以,我们今天认为的“病”,那时却被认为“美”,这也可以理解。自春秋战国以后,中国先后出现了许多王朝,对女性的审美情趣在各个时期也各有不同,其中有的情趣我们今天能理解,有的则不同,道理正如我上面所说。   但是,到了明清时期,尤其是清代,我们国人的审美情趣却变得令人恐怖了——我说“以病为美”的情趣就是在明清时代产生的。   明清时代的人们,往往只喜欢病态的美,在生活中把女人摧残成半死不活的怪物还不够,在诗文里更要随心所欲地创造所谓美的典型,简直有些丧心病狂了。虽说过去的几千年来,世界各民族都曾“集体无意识”地歧视、虐待过女性,但明清时期的男人也做得太突出了些,他们居然认为女性的脚越小越美!以这种畸形的审美观约束出来的女性,当然看起来像怪物;持有这种病态审美心理的男人,无疑是心理变态,尽管其中不乏才华横溢者,那也只能说他们是才华横溢的心理变态者罢了。   总之,“硕人”一诗里的审美情趣我们今天已不能理解或全部接受,所以不必提倡;明清时代的“小脚情结”只是一种集体的病态,今天更不可以提倡;唐宋时代的审美观才和现在比较接近,但也有我不能同意的地方。因此,我觉得那些审美情趣离今天都太远了。   而这首埃及情诗里所宣扬的女性的健康美,才符合现代的审美眼光,所以自然能得到我的认可。同样,古希腊、罗马等国的情诗中所宣扬的也多是这一种正常美,基本符合现代的审美情趣。   “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旁”这一首,我不能确知创作年代,但看其风格,也很像新王国时期的作品。这首小诗不必解说,一看既知,另外的解释反可能破坏了它的美。   (3)哀而不伤的悲歌   “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喝得我神去眩晕”这三首,大约创作于公元前二十世纪至十世纪之间。“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是拖运法老谷物的农民唱的歌,“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是尼罗河边戽水的农民唱的歌,“喝得我神去眩晕”是一个女主人和其奴隶的二重唱。   从前两首歌里可以看出,埃及农民生活是困苦的,多么辛苦的劳作也改变不了他们的命运。据说,古埃及的总人口为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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