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崖顶 作者:洛无奇

    第8节

    沈思略为迟疑片刻,也不多说什么,兀自起身转回了船舱里头。他看得真切,晋王本意是不想他与牛黄相处得太过亲近。

    因为动作急躁,他肩头披着的外衫险些滑落,还是晋王急忙伸手过去扯了一下,才不至被风卷入水中。谁知这毫无恶意的触碰竟被沈思下意识闪开了。

    晋王的手虚悬在半空,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他讪讪搓弄了两下指腹,最终稀松平常地笑道:“还好你早早醒了,不然这一觉睡得太足,晚间就该要失眠了。”他本是在没话找话,借以缓解尴尬气氛,可看到沈思一张脸紧紧绷着,稚气之中无端端添了几分傻气,他又忍不住想去逗上一逗,“念卿我来问你,方才熟睡之中为何接连唤了几声‘守之’,可是梦见本王了?”

    “你……”沈思像被人窥探去了什么惊天秘密一般,眼珠瞬间瞪得溜圆。他既羞且怒,却无法反驳,因为梦境里头,他确实心心念念满脑子都是卫守之。

    见他几次欲言又止,脸孔憋得通红,晋王只觉又是好笑又是心疼,再舍不得继续捉弄下去了,赶紧岔开话题道:“晚间我命人准备了清粥小菜,喜不喜欢都多少用一些,且忍耐忍耐,明日午时咱们便可下船。等回了岸上,你胃口恢复了,再把这几日所受的辛苦全都补回来。”

    沈思听着晋王的话,有些心不在焉,他朝船舱外忙碌的牛黄瞥去一眼,没头没脑地问道:“你打算……怎么处置?”

    晋王见他问起,知道自己的打算逃不过沈思眼睛,所以也不多做隐瞒:“兹事体大,不仅关乎你的安危,还关系到晋原无数百姓的生计。在没做好万全准备之前,我决不能容许一丝一毫的破绽存在。对于无法确定能否可以保守秘密之人,只好选择封口。”

    晋王的语气波澜不惊,听在沈思耳朵里却并不轻松。晋王向来是上位者,掌生杀予夺之权,绝不会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一个小小的山野郎中身上。他固然有温柔宽厚的一面,但那只表现在某些人面前,更多的时候,他精于算计,心思狠决,手段残忍。对他而言最直截了当的封口办法,就是让一个人再也无法开口说话。

    沈思很清楚,晋王骨子里是不想打仗的。一旦发生了战争,无论胜败,他在晋原地界上苦心经营出的风调雨顺、安民乐业就都将化为乌有了。

    归根结底,小皇帝,顾明璋,晋王,都是一类人。他们为了保住所拥有的一切,会不惜任何代价,包括牺牲掉几条不相干的人命。

    第二天晌午,船行到德州卫境内终于靠了岸,指挥佥事张世杰早早带领一支精锐人马等候在了那里。这些人都穿着便装,三五一群乔装成商队、镖师模样,警惕地扫视着周围动静,手掌片刻不敢离开随身武器。

    晋王从容下船,面对走上前来恭敬施礼的张世杰从头到脚打量一番,心下已有了几分推断。他避开众人,压低声音问道:“怎么,可是城中有变?”

    “禀王爷,晋阳城内一切安好。只是……”张世杰谨慎地观瞧过左右,贴近晋王小声回道,“小皇帝先您一步派了钦差大员过来,明里说是‘查察晋冀地区兵备事’,实则成日紧盯着王府内外一应动向,光是求见您的拜帖,已经递上来好几回了。”

    晋王略一思索,微微笑道:“无妨,既是派了耳目过来试探,就说明京师那一位还没抓到任何把柄。只告诉你的人谨言慎行就是了。”

    张世杰当即拍胸脯保证:“王爷放心,莫将所率部众都经过精挑细选,尽可信任……”

    晋王余光一瞄,发现沈思幽幽张望了过来,似在留意着二人的对话,他不想沈思因了这等琐事忧心,故而朝向张世杰轻轻一摆手,示意无需再说下去,其余种种自己皆有分寸了。

    牛黄随同众人下了船,看哪里都觉新奇,面对着前来迎接晋王的车架也要对沈思大发几句感慨:“天老爷,我本以为公子您家是个普通的商贾富户,如今一见竟是高官权贵也万万不及。且不讲别的,只这几匹高头大马吧,啧啧,怎会如此威风!”

    沈思想要截住他的话头,已然迟了。他不嚷嚷还好,一开口反倒更坚定了晋王的必杀之心。

    晋王唤过两名侍卫,指着牛黄对其吩咐道:“去,将此行的诊金结算与他,再安排一艘小船,送他上路。”

    牛黄听说银子就要拿到手了,急忙与晋王、沈思几人拱手道别,兴高采烈一路小跑着追向那两名侍卫。谁知临要上船的一刻,他不知何故又折了回来,气喘吁吁跑到沈思面前热情地问道:“公子公子,可否留个府上的地址给小人?我想着,若是哪日我乡里有兄弟叔伯远行来此,便可托他们稍上一包酥糖送给公子。虽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到底也是份心意。”

    几句话说得沈思愧疚万分,无言以对,幸好晋王及时替他解了围,教牛黄只管去向侍卫们讨要住址。牛黄得了令待要转身离去,没走出两步,又站住脚啰啰嗦嗦地对沈思说道:“对了公子,我想了想,若是夏季炎热,那酥糖走不到半路定会化掉,不如我向人讨来制作的配方,写成书信寄给公子,由您府上的厨子做出来,味道想必也差不到哪里。”说着还露出个无比得意的笑容,好像自己想出的主意有多聪明一般。

    沈思胡乱点着头,竟是看也不敢看向牛黄,只管低垂眼眸朝马车走去。他一只脚踏上车板,另一只脚却犹如陷进了沼泽地似的,留在原处抬也抬不起来。沉着脸踟蹰片刻,他终是狠狠一转身叫住了牛黄:“喂,牛黄兄弟,不知为何我突感身体不适头晕目眩,你可愿意再多照料我一程?”

    问完这句话,沈思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长气。他也想学着顾明璋或晋王那样,将所有人都视做弈局中的棋子,一步一步筹谋算计,予取予求……可惜终究没办法做到。

    牛黄完全没发觉到自己正徘徊在生死边缘,他反倒有些为难,站在那翻着眼皮想了半天才勉强答道:“那……好吧,反正我孤身一人,家里也没个牵挂,早一日、晚一日回去又有什么要紧。”

    没想到计划好的事情会节外生枝,两名负责动手的侍卫有些不知所措,纷纷向晋王投去探询的目光。而晋王那一双黑白分明的凤目则直笔笔落在了沈思身上,先是审视,再是琢磨,最后他无奈地苦笑了一下,对着侍卫打出个不易察觉的手势。侍卫们心领神会,彼此飞快交换过眼神,退去了各自的位置。

    从始至终,沈思都没对晋王做出任何回应,他不善于说谎,又懒于解释,想想干脆就装傻算了。他也知道这一举动会令晋王感到为难,可他受不了良心的谴责,也只能硬起头皮将烂摊子丢给晋王了。

    又两天之后,队伍终于风尘仆仆赶回了晋阳城。因半路杀出个钦差大员,为免人多眼杂,晋王特带着沈思伪装成杂役,于凌晨时分打从后门悄悄溜进了王府。直到踏进门槛那一刻,他绷紧的心弦才总算稍微松懈了下来。

    府中上下早已讲明了规矩,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别看王爷一张俊脸时常带着三分笑意,威仪却不容侵犯,哪个若真触怒了他,只怕是如来佛祖也救不了的。

    王妃一得到消息,就带着贴身侍女们将晋王与沈思的住处里里外外全部清洁一新。及至二人回府当日,她更是天不亮便亲自守在了门口等候。一见面,她迫不及待拉过二人左看看、右看看,满脸疼惜之色:“瘦了,都瘦了,此一番定是吃了不少苦头吧,回来就好!都平安回来就好!”

    踏进曾经居住过的院落,沈思竟生出一种回家般的亲切感觉。院子正中青砖地打扫得一尘不染,东南角立着几株光秃秃的梅树,西面是兵器架子,上头刀枪剑戟都被擦拭得明光锃亮。

    一晃数月,金葫芦长高了不少,嗓门也比从前洪亮了,干瘪瘪的骨架子上生出好些肌肉块,总算像个男子汉的模样了。见到沈思去而复返,他激动得两眼通红,嘴唇死死抿着,生怕一张嘴就会哭出声来。小狐狸听见动静,也“嗖”地窜了出来,甩动着大尾巴直往沈思怀里钻。不知这段时间金葫芦偷偷喂给它多少好东西,搞得它一颗狐狸脑袋还是小小尖尖的,身体却鼓胀成了名符其实的肉球,捏上去松松软软,骨头都寻不着。

    见到这一人一狐,沈思难得浮现出了由衷的笑意:“多寿,你真是长大了,倒有几分未来将军的样子了。琉璃老弟,许久不见,你也变化不小,简直是……呵……”

    晋王离开多日,府中积压了大小事务无数,自他一回来便忙得马不停蹄,实在挪不出空闲陪着沈思。

    当晚沈思与金葫芦、牛黄一起在自己的小院用了晚膳,虽然只有三个人,各色菜肴却琳琅满目摆出好大一桌,且都是按照沈思口味烹制的,只可惜山珍海味吃在沈思嘴巴里也味同嚼蜡,他身体疲乏,心绪烦闷,只胡乱吃过几口,便推说想要休息回房去了。

    牛黄因身份特殊,一入府便被重重看管了起来,不但不许在府中随意走动,就连出去小院都要有人看着。可不知该说他心宽还是蠢钝,竟丝毫未把这囚徒般的处境放在心上,还和金葫芦一起风卷残云吃光了所有饭菜,然后又一起拍打着滚圆的肚皮回房去睡大觉了。

    这几日不是乘船就是闷在马车上,沈思浑身脏乱不堪,可因腹部剑伤还未愈合,尚不能沐浴,只好用清水仔细擦洗了身体。等他更换好干净衣物走进卧房,正看见一个身着罗裙的背影在殷勤忙碌着帮他铺床。沈思还当是晋王指派过来的侍女,为防突然开口吓到对方,他走进门时故意加重了脚步。那人应声回头,竟是晋王妃!

    沈思的母亲若还在世,年纪应是与王妃相仿的,故而在沈思心中,向来把王妃看做是长辈。他虽对晋王心存着怨恨,对王妃却仍是敬重有加的。现在要一个长辈亲自来伺候他这小辈,他无论如何过意不去,赶紧上前阻止道:“夫人,这种小事我自己来就可以了,怎能劳烦您动手呢。”

    王妃笑着推开他挡在面前的胳膊,语气温柔:“不瞒你说,我也是受人所托而来的。今晚守之实在分不开身,才将你暂交给我照看一日,稍后我可是要向王爷千岁复命去的,怎能有半点马虎。”

    沈思莫名有些气恼:“王爷也太没分寸了些,随便派个小丫头不就得了,怎能随意支使您呢?”

    王妃将他拉到桌边坐定,又随手倒了杯热茶给他,轻声细语道:“你也怪不得他,听说从前他指派来伺候的使女都被你撵走了,他又岂会再做无用功?想来只有我这样的身份与年纪,才不会被念卿赶出门去吧。”

    沈思听了愈发过意不去:“夫人哪里话,我只是习惯了军中生活,不喜欢别人帮忙做这做那。”

    王妃深深望了他一眼:“你需不需要是一回事,他有没有心又是另外一回事。以你二人之间的关系……”

    沈思一掌拍在桌案上,生生截断了王妃的话,语气冰冷:“夫人且听了,我与他并无任何关系!”

    王妃讶异地眨眨眼,不觉轻叹:“唉,难道你不是认了守之做义父的?”

    沈思张了半天嘴,哑口无言。方才那反常的举动,不恰恰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他发现平日里自己明明有几分头脑,可不知怎的,一对上王爷、王妃这些人,就立马变得简单幼稚,愚蠢至极了。

    桌边一只空杯被他震得翻倒,咕噜噜滚下地去,摔成了两半。门外侍女听见响动,小心请示着:“夫人,可有何吩咐吗?”

    王妃淡淡答道:“没有,都下去吧。”待脚步声渐远,她亲手拾起碎成两半的茶杯,满眼惋惜,“念卿,这段日子发生的一切我都有所耳闻了。事情因守之而起,你恨他、怨他我都理解。他叫我一声‘阿姐’,我便是他仅有的亲人,弟弟犯下过错,做姐姐理应与他共同承担。你若想骂他,我陪他一起听着,你若想打他,我陪他一道扛着。但你若还想像在京城里那样,要出手杀他,我定会先一步跟你拼命。”

    沈思眼望着桌案上跳动的烛火,凝眉苦笑:“是啊,我是真的很想杀了他……”

    “念卿啊,这一夕之间亲人尽丧的滋味,我很能体会。”王妃站起身来,缓缓走出两步,遥望着窗外夜色陷入了回忆,“同乐二年朔州一役,我的父亲、哥哥,还有欲相守一生的爱人青哥都没能活着回来。他们走的时候,每个人都胸有成竹,大哥还拉着青哥胡闹打赌,说此番上阵杀敌,青哥所立战功若高过他,他便将我这个小妹输给青哥为妻。我听了心里其实是欢喜的,可毕竟女儿家脸皮薄,为了面子,只好假装闹脾气,几天没同他们说话,连出征都没去送行,谁知这一别,竟再不能相见了……”王妃声音几欲哽咽,眼里泛起斑斑泪光,“他们离家的那段日子,我还在偷偷准备着嫁妆。依照当地风俗,新媳妇过门之前要为相公亲手做一双鞋。我知道自己女红不好,又生怕做出的鞋子青哥穿了会不合脚,故而一针一线缝制得极慢,但凡有一根线歪了,都要拆掉重来。就这样缝了拆,拆了缝,我以为等鞋子缝好,父亲就会带着哥哥和青哥凯旋而归,可鞋子终于完工了,等来的却是几套染满鲜血、残缺不全的盔甲。”

    沈思听王妃讲述着过往的伤痛,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只小声轻唤着:“夫人……”

    王妃惊觉自己的失态,擦擦眼睛凄然一笑:“更可悲的是,厄运至此还未结束。因朔州之战太过惨烈,太祖皇帝下令要问责相关人等。废太子卫吉为了推卸责任,排除异己,竟颠倒黑白,将罪状推到了守之一系的几名老臣头上。因他信口雌黄,暂时蒙蔽了皇帝,使多名忠臣饱受不白之冤。时任参知政事的辜大人被判了满门抄斩,兵部侍郎卓大人、莫大人砍头示众,家中男子全部流放充军,女子贬入贱籍。都督同知屠大人不服判决,与前来抓人的官兵动起手来,官兵一气之下纵火烧毁了屠府,守之闻讯赶到,只来得及从火海中救出屠家最小的一个儿子。可怜那孩子从前生得唇红齿白风采翩翩,又天资聪颖文武全才,谁知天降横祸,不待被大火灼烧得容颜尽毁,连嗓子也熏哑了,更因是戴罪之身,从此后再不能以真名实姓示人……”

    “那位屠家幼子难道是……”同乐二年沈思还未出世,当年发生的一切自然无从知晓。至此他才恍然大悟,怪道晋王身边几名亲信俱是无官无职却忠心耿耿。辜卓子,应是辜家与卓家的子孙,屠莫儿,自是屠家与莫家的后代了,晋王是在用这种特殊方式还他们以真实身份。

    见沈思眉头紧锁,王妃慈爱地笑笑,伸手在他额头上轻轻碾过:“念卿,世间之事有得必有失,或许你只看到守之他身居万万人之上,享尽齐人之福,看到他为保权势地位而不停地使手段、耍诡计,可你又知不知道,他其实是输不起啊。在他身边,还有许多像我们这样的人,要依附于他而活着。他是晋王一日,我们才能平安一日。”

    沈思倔强地别过脸去:“夫人所言我都明白,但请恕我无法抛开父兄至亲的冤屈,反替别人着想。卫守之总有千般万般的苦衷,做了就做了,若非他伪造书信陷害家父,若非他暗中泄露布防机密给叛军,又怎会发生之后的诸多惨祸!”

    “唉,世上多得是良善的蠢材与奸险的小人,念卿你贵就贵在心思通透坦荡,可也正因为如此,你才更加难以容身于世。”王妃无奈地摇了摇头,“我说的话或许并不中听好比那冬去春来冰雪消融,乃势之所趋也,与凿冰求鱼之人又有多大关系呢?”

    “夫人不懂……”沈思沉默片刻,缓缓开口道,“我虽年纪尚轻,却也并非不谙世事,那些个官场倾轧、尔虞我诈就算没亲身经历过,总也听过看过略知一二。家父脾气耿直铁面无私,这些年领兵在外得罪了不少朝廷中人,被人在背后使阴损招数暗害也在所难免。我只替他不值,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对个昏君狗皇帝忠心耿耿!但我恨皇帝、恨顾明璋,与怨恨卫守之不同。你可知就在变故的前一晚,他还对我说……他竟然说……算了……”沈思没能再说下去,他憋闷得气息粗重,胸膛剧烈起伏,委屈的模样竟有些可怜。

    王妃心头一阵难过,又不便再多说什么。见夜色深了,她起身告辞道:“念卿你早些休息吧,切莫胡思乱想。无论你存了怎样的打算,首先总要照顾好自己。”临出门前,她又忍不住回过头语重心长地劝道,“生而为人,何曾有什么十全十美呢?希求长乐,便须学会知足。若只盯着自己未曾得到的,只能终生失意。相亲相爱与反目成仇,不过是一念之差,唉……”

    夜里沈思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到汝宁城下的尸横遍野,想到王府佛堂里那一块块无名牌位,不禁深深迷惑,他这种人活得不快活,晋王那种人也活得不快活,天地之间,到底什么人才能活得快活呢?是不是只有唯我独尊的皇帝,才能真真正正体会到快活的滋味呢?

    大约四更时分,迷迷糊糊地,沈思发觉有人进了他的卧房,并摸黑径直走到了床边。他闭着眼,动也没动,倒要看看那人想做什么。很快,一张温暖的手掌覆在了他的额头上,轻触片刻,又转而向下,帮他拉好被角,就再没声息了。

    沈思能感觉到那人并没离开,就站在黑暗里静静注视着他,许久许久,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第二天一大早,沈思就被毛茸茸的狐狸尾巴给抽醒了。琉璃老弟不知从哪儿钻了进来,还堂而皇之跳上了床,趴在他枕头边睡得香甜,睡梦中还不老实,尾巴时不时来回甩着,一下一下扫过沈思的鼻孔、脸颊,痒兮兮直想打喷嚏。

    沈思正打算捏着后脖颈将小狐狸丢下地去,就听见外间书房传来了隐隐约约的对话声。貌似一男一女在互相问答着什么。

    那女声调门极高,叽里呱啦响铃一般,不用问也知道是绯红郡主:“呆子金葫芦,我且问你,百战奇略之中何谓‘亲而离之’?”

    金葫芦的嗓音已有了几分男人的浑厚粗糙,只可惜面对着郡主,总显得唯唯诺诺、底气不足:“嗯……凡与敌战,可密候邻国君臣交接有隙,乃遣谍者以伺之,彼若猜贰,我当以精兵乘之,必得所欲。”

    绯红郡主似很满意,轻快地笑了一下:“那我再问你,何谓‘不战在我’?”

    金葫芦想了半晌,迟疑着答道:“这个……这个……凡与敌战,若敌众我寡,敌强我弱,兵势不利,彼或远来,粮饷不绝,皆不可与战,宜……宜坚壁持久以敝之,则敌可破。”

    不待他喘口气,绯红郡主又连珠炮似地发问道:“再说说何谓‘用众进止’?”

    这次金葫芦老半天没有吭声,绯红郡主倒得了意,趾高气昂地训斥道:“笨呐,名字叫做葫芦,还真是个木瓜脑壳!”

    沈思被二人聒噪得睡意全无,只得披了衣服走出来,斜倚在书架子上随口提点道:“不可战于险阻之间,须要平易宽广之地,闻鼓则进,闻金则止,无有不胜。”

    目标终于现身,金葫芦飞快瞄了眼绯红郡主,郡主则将手藏在袖筒里偷偷朝金葫芦竖起拇指比划了一下。

    沈思瞬间明白过味来,看这二人你来我往煞有介事地问对了一早上,哪里是在探讨什么兵法?分明是费尽心思想哄自己多说些话!

    看着两个不甚精明之人在耍着不甚精明的小伎俩,他竟心头一热。抛开晋王不说,这府中众人他是无论如何恨不起来的。先有冯卓生因救他而死,后有孙如商、张世杰等人为保他性命连日奔波劳碌,尊贵如王妃也在亲自动手照料着他的一应饮食起居,现在连绯红那刁蛮的小丫头也在绞尽脑汁逗他开心了,这还教他如何冷眼相对呢!

    金葫芦并不知道自己的小计谋已被拆穿了,犹在卖力表演着:“还是公子于兵法上头足够纯熟,这段日子我也将架上的兵书看去不少,可脑子太笨,能记住的委实不多。”

    沈思牵起嘴角勉强笑了一下:“器械者,因时变而制宜适也,死记硬背是没用的。就算将前人的兵书典籍都装进脑袋,也不过是个纸上谈兵的赵括而已。”

    见“背兵书”的法子并未起到预期效果,金葫芦可怜巴巴望向郡主求助。郡主转转眼珠,又有了主意,一番挤眉弄眼暗示之后,金葫芦终于拍着脑门顿悟了:“诶呀公子,差点忘记,前日詹将军偶得了一把宝刀,说要赠予公子。那刀又窄又长,也不知使起来是否趁手。”

    说着话他跑进厢房,很快取来一把银光闪闪的佩刀交给了沈思。那刀刃长三尺,柄长四尺,握起来沉甸甸分量十足。沈思持刀在手细细打量着说道:“此乃斩马刀的一种,由唐代横刀演变而来,锋利异常,精于劈砍。”

    只随意甩动了两下,竟是龙吟虎啸,凛凛生风,果然宝物。所谓剑走轻灵,刀行厚重,与剑相比,刀更显亢直阳刚。所谓“城头铁鼓声犹震,匣裏金刀血末乾”,那曾是怎样一场激动人心的胜利……

    兴之所至,沈思不自觉施展起了少时修习过的一套刀法。不想一时大意,挥手劈砍间用力过猛,直觉腹部一阵钻心的疼痛,随即有股温热缓缓化开。他心里暗道不好,赶紧收势将刀递给金葫芦,又借口体力不济要喝茶歇息歇息,而匆匆回房去了。

    到房中解下外衫一看,缠在腰间的布带果然被血晕湿了,看来定是方才舞刀舞得忘形,挣裂了伤口。他不想给人知晓了再添什么麻烦,当即衣服一遮,打算去向牛黄讨些止血的药粉,只胡乱涂抹在伤口上就是了。

    自打晋王回到王府,大大小小各色难题便已摆在了眼前。

    且不提别的,单说那小皇帝派来的钦差吧。钦差大员入境晋原,当然要先拜会拜会镇守一方的晋王爷了。可真的王爷千岁明明还在水上飘着,整日窝在府中饮酒行乐那个只是容貌相近的西贝货,远看还似模似样,一说话可就要露陷了。辜卓子、孙如商当然不敢拿他出去见人,因此只能想尽各种借口一味拖延着时间。

    钦差大人被晾在行馆好几天,耐心就快了要磨光了。如今晋王总算赶了回来,这一面越早相见越好。可见面之前,晋王还需将这段日子以来王府内外发生的大小事宜熟记于心才行,哪怕细枝末节也不能放过。否则万一言语之间出现纰漏,难保会给对方顺藤摸瓜探到虚实。

    除此之外,还要遣人去彻查这位钦差的身家背景、脾气秉性、所属派系,诸如此类林林种种。只有知己知彼,才可万无一失。在晋王看来,没人绕得开“欲望”二字。有人嗜酒,有人好色,有人见钱眼开,有人贪图虚名……搞清楚对方想要什么,收服起来就不难了。京城与晋原间隔着千山万水,是相安无事也好,是剑拔弩张也好,这钦差所说出的每一个字,传到小皇帝耳朵里都至关重要。

    花费掉两日功夫,总算准备得差不多了。晋王特在城中最富盛名的鸿宾酒楼大排筵宴,正式为钦差大人接风洗尘。

    鸿宾楼周围早早驱散了闲杂人等,士兵们十步一岗、五步一哨守卫森严。时辰还未道,晋王的车架仪仗便已浩浩荡荡来在了酒楼门前,也算是给足钦差面子了。可也恼人,那钦差年岁不大派头倒不小,劳着晋王坐等多时,他还迟迟未到。

    就在晋王面露愠色,打算派人前催促之时,一名校尉跌跌撞撞跑了进来:“禀报王爷,大事不好,钦差大人在赴宴的途中遭遇行刺……”

    晋王长眉一簇:“人呢?伤得重吗?本王派去的护卫都是做什么吃的?”

    来人不敢抬头,一气答道:“行刺者根本没有现身,只是于半途之中暗箭突袭,钦差大人他、他被一箭穿心,当场就死了。至于那凶手……那凶手……”

    晋王冷冷喝令:“快说!”

    校尉狠狠咽了口吐沫:“护卫们一路追赶,发现那凶手竟是逃进王府去了……”

    晋王脑中一道电光划过,凶手难道是……沈思?

    第31章 霜满头,应悔少年觅封侯

    晋王在这晋原地界上一手遮天,想杀个把人,杀也就杀了,连名目都不需要织罗。可钦差打着小皇帝的旗号千里迢迢赶来晋原,便是皇帝的眼耳口鼻,杀了他,岂不是明目张胆扇了小皇帝一记响亮的耳光?

    再者,皇帝派钦差此来是为了调差逆贼沈思的行踪,现而今钦差死在晋王的地盘上,任谁都能解读出几分“杀人灭口”的意味来。

    一得到钦差死讯,晋王赶紧命人关闭四城门,并迅速集结人马包围了行馆,试图封锁消息。只可惜到底迟了一步,清点人数时,已有两名钦差的贴身侍从不知去向。其实晋王也知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该来的总会来,不过是早一天、晚一天而已。

    钦差的尸体被藏在轿子里,一路抬回了行馆,经仵作验明,确系死于箭伤,且当场毙命。那尸身胸口处开了个大洞,皮肉红呼呼翻在外头,好像小孩儿噘起的嘴巴。

    一众护卫自知失职,闯下滔天大祸,纷纷跪在晋王跟前主动请罪:“属下等无能,请王爷责罚。”

    晋王阴沉着脸轻轻摆了摆手:“此刻不是兴师问罪的时机。还不快将事发当时的一切原原本本讲与本王知道!”

    护卫队长挺起脊背拱手回道:“禀王爷,当时属下等人奉命护送钦差赶往鸿宾酒楼,一路上都十分小心,前面安排了骑兵开道,两侧有甲士列队警戒。行至酒坊街路段,忽然从侧前方射来两支羽箭,一前一后擦过钦差大人的轿顶,钉在了沿街酒馆的木质招牌上。属下等立刻兵分两路,一路以轿子为中心迅速聚拢,负责护住钦差大人,另一路依冷箭的路线与力道判断出凶手可能藏匿的方位,攻了过去……”

    晋王低头默默听着,直到此处,这些护卫们的所作所为都并无明显错漏。

    谁知护卫队长语气一变:“可我们没想到,竟是中了调虎离山之计,就在成功吸引了所有人注意之后,凶徒忽然从相反角度突然发起袭击,他一箭射来,有护卫察觉挥刀去挡,可箭速之快居然震得那名兄弟腰刀脱了手。这第三箭隔着布帘笔直射入轿内,属下等再去看时,钦差大人已经气绝身亡了。而之前那两枚羽箭,竟然是由皮革与铁销组装而成的机关所发射,是名副其实的障眼法。”

    照此说来,那人不但对钦差赴宴的时间、地点、行进路线了如指掌,就连侍卫们可能出现的反应都提前预料到了。他能精确地布置战术,冷静地等待时机,紧要关头又沉着淡定、矢不虚发,无论如何不是个普通的杀手。甚至举动之中,还带了些许孤注一掷的胆识与气魄。

    晋王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斟酌着问道:“那么你们追赶凶手的途中,可曾看清了对方样貌?”

    护卫队长也觉羞愧:“属下蠢笨,未能看清凶徒模样。其人以黑布蒙面,身高八尺有余,飞檐走壁身手敏捷,肩头一张弓尺寸巨大,属下亲见逃到半路有几根横着探出墙外的树枝挡了路,他只手舞弓背胡乱一挥,手腕粗的枝干便应声断成了两截。”

    晋王似想到了什么,吩咐下去:“来啊,将凶手戕害人命所用那支箭取来我看!”

    立刻有人双手捧了箭,小跑着送上前来。那箭上的血迹已经擦拭干净了,箭簇锋利异常,手指只稍稍触碰到一点,皮肤上立刻绽出一道白印。仔细看还会发现,那箭的头尾两端略略削去了一些,中间部分显得更粗。晋王记得,从前看沈思自己打造弓箭的时候,曾听沈思说起过,这样处理箭支可使离弦之后不易产生偏差,杀伤力更大。照此看来,这凶手不单单是射箭的行家,也是造箭的行家。

    晋王握箭在手掂了两下,眉心越拧越紧,这箭比普通军中用箭要长出寸许,分量也重了许多,他头也不抬地朝着背后一伸手,众人皆不解其意,唯有屠莫儿上前一步,“唰”地抽出随身佩剑,反手提着剑柄递向了晋王。

    晋王接剑在手,毫不迟疑照着那支箭劈了下去。只听“叮啷”一声脆响,激得火星四溅,那箭却没有断,待细看去,原来貌不惊人的箭杆之中竟藏着铁芯。

    造箭的材料向来是北人用木、南人用竹,木重竹轻,竹不如木之能洞坚也。而说起这种铁芯箭,更是大有来头,此乃赫赫有名的“破甲狼牙”,穿透力极强,因箭身沉重,非力士不能开弓。另外那箭簇上镶有倒钩,战场之上一旦被它射中,砍也砍不断,拔也拔不出,只剩痛苦地倒地哀嚎不止的份了。据晋王所知,从前沈家军中有一支八百人组成的精锐铁骑,无往不利所向披靡,用的,正是这种箭。

    晋王死死盯着几步之外的屋角,不知在想些什么,好半天之后,他调转目光投向护卫队长:“你说他逃进王府去了?”

    护卫队长“嗐”地怨叹了一声:“他先是逃进王府后门的小巷之中,又三两下翻过了院墙。属下等不敢贸然闯进王府抓人,只能赶紧联络了府中侍卫与胡大总管帮忙搜查。可足足忙活了半天,侍卫们搜查过各个角落,也并未发现半个可疑之人。”

    依着本意,晋王实在不愿相信那杀害钦差陷他于两难之地的家伙就是沈思。可从眼前得到的证据来看,一条一条简直是为沈思量身打造而成的身材高挑,武功高强,箭法卓越,臂力惊人,论起造箭、使箭的功夫,晋阳城里无人能出其右,更重要的是,出入王府绝不会引起任何怀疑……

    晋王忍不住苦笑了一下,是啊,沈思不正烦恼于想杀自己又难以下手的窘境?如今钦差一死,自已与小皇帝之间再无斡旋余地,等到战火燃起,便是一箭双雕,不费吹灰之力挑起两大仇敌的殊死恶斗,对沈思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一干人中也有没眼色的家伙,脱口而出道:“若说王府之中具备这等本领的,恐怕只有……”

    他话未说完,忽觉凉风阵阵吹得脊背发麻,原是辜卓子不知何时抖开了折扇,正似笑非笑盯着他扇得正欢。那人瞬间反应过来,不知所措地愣怔片刻,最终假作咳嗽吞掉了后半截话。

    晋王察觉到对方的欲言又止,抬起头看了看他,又看看辜卓子,脸上也猜不出悲喜:“好了,都下去吧……做好准备,或许是该要打一场了……”

    回府之后,晋王思前想后,还是决定亲口去问问沈思。

    他所了解的沈小五确实年轻冲动,也确实倔强任性,但绝不是个不顾大局之人。晋原一旦开战,死伤的是前线将士,受苦的是黎民百姓,这种道理沈思岂会不懂?他不信沈思会为了一己之私至他人性命于不顾。

    沈思的小院空荡荡十分冷清,只有树上知了有一声、没一声闲闲叫着。

    近日金葫芦不知哪里投了绯红郡主的眼缘,郡主竟然跑去张世杰营中软磨硬泡替金葫芦某了份差事,虽说只是个芝麻绿豆的小头领,可他毕竟起早贪黑习武数月,又经沈思亲自指点过兵法谋略,早已急不可待想要早日寻得机会学以致用了。

    至于牛黄,左右是出不去王府的,就算偶尔溜出小院逛逛府中景致,走到哪也都有人盯着,一来二去,也就没甚兴致了。这些天他都在房里睡到日上三竿才爬起来,反正王府里头有大把好饭、好菜养着他,他倒落得轻松自在。

    室内闷热,沈思的房门开着,他只穿了一套中衣中裤,正斜靠在紫檀罗汉榻上看着书。见晋王走进门,他只撩起眼皮随意扫了一记,就重又把心思收到了书里头。

    晋王慢悠悠踱着步子,眼神有意无意瞄向了挂在墙上那把铜制大黄弓,只有那种强弓,才匹配得上狼牙破甲箭。晋王又朝角落的箭囊望去,那里稀稀拉拉插着几支箭,长短粗细与之前所见的凶器相差无几。

    沈思下落不明那段日子,晋王常常在这间屋子里睹物思人,一坐就是大半天,对于室内的每样物件每种陈设都了如指掌。他敏感地察觉到,弓的摆放位置不对,箭的数目似乎也少了。

    沈思本在专心致志看着书,可余光里总有个人影在晃来晃去,闹得他心烦意乱,不禁抬起头瞧着晋王皱了皱眉。见他态度依旧冷淡,晋王讪笑道:“本王可有打搅到念卿看书的雅兴?”

    沈思不解地眨眨眼,随即“切”地一笑:“此处只有你我二人,何必假惺惺诸多客套。莫说这院落是你晋王的,就算这屋中一桌一椅一杯一盏都是你晋王爷的,你想来便来,想走便走,谁敢说三道四?”

    晋王微挑凤目滑过书皮,见他看的是《本经阴符七术》,便借势问道:“故善损悦者,誓若决水于千仞之堤,转圆石于万仞之谷。念卿,你是有何必成之事,却受了杂念所扰呢?”

    沈思不疑有他:“我读此书不过是屠龙之术、聊以自娱罢了。若说必成之事,便是杀了你和那狗皇帝替我父兄报仇!至于杂念……”他眼神略一闪烁,又硬撑着掩饰过去,进而愠怒道,“我何曾有什么私心杂念!”

    晋王叹了口气:“唉,你狠不下心杀我,又不够本事杀掉皇帝,现如今唯一的办法,只有让我们叔侄俩自相残杀了,是也不是?”

    沈思脸色忽明忽暗变了几变,最终苦笑:“多谢王爷提点,这确是个好办法。”

    晋王待要再说什么,院子里传来了轻巧的脚步声。二人朝门外望去,原是府中大夫带着小童替沈思换药来了。大夫见晋王也在,赶紧上前施了礼,打算先行告退,晚些时候再过来问诊,以免妨碍了王爷与公子的正事。

    晋王摆摆手:“无妨,我二人只是闲聊而已,先替他把药换了吧。”

    大夫与沈思绕过屏风转进了卧房,很快室内飘满了草药香气和淡淡的血腥味道。晋王正随手翻阅着架子上的书籍,小童托着换下的旧绷带与空药瓶走了出来。晋王一眼看到白色布带上隐隐透着血迹,红得刺眼。前几日在船上,都是他亲力亲为替沈思换药的,那条从小腹直延伸到肋下的伤口明明就快要长出新肉了,他记得再清楚不过!

    少顷,等大夫也退了出来,晋王假作随意地开口问道:“公子伤势可是大好了?”

    大夫老实回答:“公子年纪轻,底子好,较常人来说已是恢复得极快了,只是平素太不懂爱惜自己,使伤势略有反复。虽说经过诊治上药已无大碍,终究也是有损身体的。”

    晋王点点头,眼色又黯淡了几分。如果说之前他是在怀疑,在试探,那现在就连试探的必要都没有了。模样可能是人有相似,功夫可能是旗鼓相当,逃进王府可能是浑水摸鱼,弓箭有异可能是栽赃嫁祸,独独身上的伤是别人捏造不了的!

    好吧,念卿,这一次本王就遂了你的心愿吧……”

    第32章 水中月,似此星辰非昨夜

    都说人心如城,也需要去进攻、去争夺,可打下一座城池只要拥有兵马、刀剑和搏命厮杀的勇气就能成事,对付人心却不行。

    晋王忽然感到一阵疲惫,这疲惫不是来自于身体,而是来自于内心。每天他有太多的东西要去衡量与取舍,每天他都要面对无穷无尽的烦恼与危机,一步走错,很可能就会满盘皆输。而他迫切需要的那个“回应”却迟迟没有来到……或者说,元夕之夜石拱桥上他曾无限接近过那个心意相通的“回应”,几乎触手可及,可惜一闪神的功夫,竟失之交臂了。

    晋王紧咬牙关,压抑住满心浮躁,两腮一阵一阵微微鼓起,笑得从容淡定却又略显狰狞:“念卿,今后若想差遣我做任何事,只管直接说出来就是了,不必费心算计,更不要损伤自己的身体。但凡你有所求,我是无不应允的!”

    “啊?”沈思不解地挑起双眉,实在没搞懂晋王所指为何。

    不等沈思发问,晋王已转身朝外走去。因走得太急,经过屏风处不当心被高悬的布幔缠住了肩膀,他带着怒火猛力一扯,不想将整片幔帐连同顶端的木制雕花隔断一道扯了下来,正砸在屏风上,只听见“喀嚓”一声巨响,屏风被拍倒在地,摔得四分五裂,霎时间搅起满室尘埃乱舞。

    闹出这么大动静,晋王只管轻掸了掸粘在袖子上的浮灰,看也没看那一地狼藉:“好好歇着吧,今晚王妃亲自下厨,为你准备了几样家乡小菜,稍后一道过去用膳。”

    他言辞虽然随意,语气却是不容置疑的,说完一甩袍袖头也不回地走了。

    沈思愣在当场,眨巴着眼睛一时有些不知所措。王爷千岁虽不是什么温柔良善之辈,却从未在他面前大发雷霆过,甚至连说话也多是轻声细语的。相识将近一年,沈思已在不知不觉中养成了某个习惯,只要面对晋王,他便是有话直说全无遮掩的,潜意识里好像有种莫名的底气,知道自己无论再怎么放肆任性,都会被理解包容,哪怕是出言不逊、行止不端,那人也会笑眯眯全盘接受。他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今日也并未说什么过格的话,为何晋王会震怒至此呢?

    前来问诊的大夫和随行小童更是吓得“噗通”跪倒在地,头颈低低垂着几乎贴到膝盖上,生怕哪个举动不够恭敬,进而触怒主子惹来杀身之祸。

    室内再没别人,沈思无奈问那大夫:“他这是怎么了?”

    大夫根本顾不上回答他,只管领了小童一味磕头道:“王爷息怒,王爷息怒,王爷息怒……”直等晋王领着一大群护卫、侍从浩浩荡荡走出老远,仍是战战兢兢动也不敢动。

    老半天,沈思回过了味来,越想越觉可气,他一把摘下挂在墙上的青锋剑,“唰”地抽剑出鞘,直奔长桌就砍了下去……剑锋临近桌面三寸,又顿住了,这桌子晚间清凉时挑灯夜读倒也舒适……他紧握宝剑,鼻孔“呼哧呼哧”喘着粗气,飞快扫视一圈,劈了书架?难保会损坏置放的珍贵兵书。劈了弓箭?那弓弦可是上好牛筋经三浸三晒制成的绝品。

    最后他将目光瞄向了老大夫随身的药箱,那里头藏满了各色药品,这些日子来他可没少往肚子里灌,一样比一样苦涩难捱,真是横看、竖看都无比厌烦!于是“嗖嗖嗖”耍出几个漂亮的剑花,银光过处,药箱里一堆木盒子、瓷罐子便都“身首异处”了。

    “剑斩”了药箱,沈思缓缓收势,心情顿觉舒畅不少。

    凌乱响声惊醒了厢房里睡觉的小狐狸,它摆动着肥硕的屁股从门缝挤了出来,好奇地跳到破碎药箱上头,这里闻闻,那里嗅嗅,也不知道吸进了什么古怪粉末,忍不住皱起鼻子“噗嗤”打了个大响鼻,倒把自己给吓了一跳,连脖子上的绒毛都炸开了。

    晋王才离开没多久,大总管胡不喜便领着一班工匠、杂役赶到了,有人七手八脚收拾着地上的杂物,有人取了崭新的幔帐换好,有人麻利地擦拭起了灰尘。

    胡不喜笑得满脸皱纹,亦步亦趋跟在沈思身后:“公子,王爷说了,左右这架屏风也使旧了,他已命晋原的书画名家即刻为公子绘制了新的行猎图,稍后镶制好便送过来。”

    沈思被他的细尖嗓门吵得耳朵生疼:“得了,何必麻烦,随便找个能用的代替就行了。”

    胡不喜一张老脸无比谄媚:“那可不成啊,王爷可是吩咐过老奴了,一切都要尽如公子心意,但凡公子有一星半点的不舒适,就叫老奴屁股开花!”

    胡不喜是个趋炎附势、欺软怕硬的家伙,被这样的人恭敬也不是什么光彩事。沈思本就性子直率,懒于敷衍,被胡不喜缠得烦了,干脆拎起小狐狸出了院子,躲开了事。

    正值炎夏,太阳地酷热难耐,沈思转了两圈,信步来在了湖边竹林里,绿意环绕之下,倒是清凉不少。正准备席地而坐逗弄逗弄小狐狸的功夫,就听见不远处的假山底下传来了一男一女的对话声。女的声似银铃,活泼清脆,一听便知是绯红郡主,男的声调不高,磕磕巴巴,不用问也知是金葫芦了。

    沈思稍稍探出头去,只见绯红郡主坐在湖岸边,正脱了鞋子拿一双光脚划拉着水波。而金葫芦则拘谨地立在一旁,两手并拢垂在腿侧,罚站一般。那几名平素与绯红郡主形影不离的小丫头们都被赶去了几步之外的石阶处,纷纷拿草叶编织着小兔子、小蚂蚱,嘻嘻哈哈闹做一团。

    沈思怕自己出现扰了人家清净,本想离开,可无意间听见那一对少年、少女的谈笑内容,实在傻气,就忍不住留在原处偷听起来。

    先是绯红郡主问金葫芦:“那你再给我学学,母鸡是如何叫唤的?”

    金葫芦立刻手臂翘在背后,鼓起两腮撅着嘴巴:“嗯……咯咯哒,咯咯哒……”

    郡主被逗得哈哈大笑,也跟着学了两声:“咯哒,咯哒,哈哈哈……”又问,“你再给我学学,驴子是如何叫唤的?”

    金葫芦抻长脖子吼道:“诶啊,诶啊!”

    郡主一边拍手一边笑得花枝乱颤:“哈哈哈,有趣有趣,实在有趣。”

    她从小生长在王府,又是晋王独女,虽说众星捧月万千宠爱,却也被诸多规矩所缚,未得王爷、王妃许可连家门都不得随意出入,更别说见识到这等乡野之物了。现如今只听金葫芦学几句畜生叫,已觉十分新奇了。

    笑过一阵,郡主又朝金葫芦招招手:“木瓜脑壳呆葫芦,过来过来,再学个肥猪给我瞧瞧。”

    金葫芦耍宝耍得兴致盎然,正欲用手支起鼻尖做个蠢蠢的猪鼻子应景儿,就听见石子小路那头传来了不轻不重的一声:“郡主殿下,您不是答应王妃娘娘每日午后在佛堂抄写一个时辰的金刚经吗?娘娘正着了人四处找您呢。”众人循声望去,原是王妃身边一名最得力的贴身侍女。

    “呀!糟糕!”绯红郡主一听,当即跳起来就跑。

    几个小丫头赶紧抄起搁在石头上的绣花鞋,叽叽喳喳追了上去:“郡主郡主,鞋子!鞋子!”

    郡主这才想起自己是光着脚的,低头看去,连罗裙也被水珠打湿了,这般狼狈模样若给王妃看见免不了又是一顿责罚。几个小丫头手忙脚乱帮她穿妥了鞋袜,又捧着遮阳的大荷叶不住扇着风,以求裙子能快些恢复干爽。

    而那位王妃娘娘的侍女则耐心等在旁边,还时不时朝金葫芦深深剜上一眼。

    眼看公主一行走远了,沈思正思索着要不要现身,小狐狸已先他一步窜了出去,几步跳进金葫芦怀里,甩起长舌头对着那张苦瓜脸狠狠舔了起来。

    既然暴露了,沈思也只好轻咳一声走了出去,尴尬地解释道:“我……刚巧路过。”

    金葫芦也赶紧慌张解释道:“我们……我也是刚巧遇见郡主,她叫我说点有逗趣的,我就……”

    沈思不无好奇:“短短数月,你倒与郡主混得熟稔,看来她是再不会欺负你了。”

    金葫芦两手摆得蒲扇一样:“怎么会,郡主她生性单纯善良,只是心直口快、言语急躁些罢了。不过她乃金枝玉叶、皇室贵胄,便是脾气再刁钻乖张,也属应当……”

    见金葫芦一味维护着郡主,沈思随口问道:“看来你对郡主颇有好感啊。”

    “公、公子说哪里话!”金葫芦闻言一张脸孔竟羞臊得通红,连脖子根都红透了,“小人……小人资质蠢钝,囊中空空,又一事无成,哪里有资格觊觎郡主殿下?那岂不应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老话。”

    他越说越自卑,最后脑袋蔫耷耷垂到了胸脯上。

    沈思最看不得他堂堂七尺男儿总是一副窝囊相,当即勾起拇指、中指,一记凿栗敲在金葫芦额头上:“男子汉大丈夫,岂可妄自菲薄!别忘了你姓金名福禄,字多寿,这等响亮名号可是为助你闯一番事业而起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何况区区一将军尔?”说到此处他忽然想到什么,“这几日你在张将军手下当差,披星戴月不辞辛劳,想必该要有所作为了吧。”

    金葫芦揉弄着额头,难掩沮丧:“公子有所不知,我仅是个芝麻绿豆的小头目,且掌管粮草补给之事,他日开战,连上阵杀敌的机会都没有,还何谈建功立业呢。近日只因将军有令,要集齐二十万兵马所需粮饷囤于晋阳城内,故而辛苦了一些。”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只有军需充足,将士们在前线才能奋勇杀敌,无后顾之忧。能将此等事务办得稳妥,也是大功一件。”沈思本想开解金葫芦,却无意间洞悉了什么隐情,“集齐二十万兵马所需粮饷囤于晋阳城内……难道近期将有战事发生?”

    金葫芦这才察觉到自己说走了嘴,竟不慎泄露了军中机密,转念一想,事情闹出这么大动静,沈思早晚也会知道,便干脆全盘交代了:“小人所知有限,只无意间听到张、詹二位将军在谈论着什么‘清君侧’,也不知是何意思……”

    沈思一惊,又是调动粮草,又是‘清君侧’,难道说……晋王真打定主意要和皇帝开战了?

    世人都以为晋王盘踞晋地兵强马壮,定是存有贰心,可沈思知道,晋王三十有六,又膝下无子,就算辛辛苦苦夺了江山又有何用?况且从亲侄子手里夺取皇位,无论成败都会留下千古骂名,不管晋王平日以何种面目示人,内里终究是一身傲骨,岂肯任人贬损?现如今下定决心打这一仗,该不会……是为了自己吧?

    想到这里,沈思忽觉胸口一暖。他虽不屑于亲自出手挑拨晋王对付皇帝,但眼见晋王竟能为他牺牲至此,憋在心头的那股恶气也已不知不觉消去了许多……或许晋王对他,确是存着真心吧……

    晚餐时分,王妃差人来请了沈思过去她与绯红郡主居住的院子一道用膳。

    沈思刚刚坐定,绯红郡主便蹦蹦跳跳走了进来,头发上还沾着根青草叶。王妃一见不禁微微皱起了眉头,轻声训斥道:“你这丫头,定是方才又偷偷跑去玩耍了吧?整日疯疯癫癫不知礼仪,成何体统?似你这般胡闹任性,将来嫁了人只怕要吃苦头的。”

    绯红郡主在外头盛气凌人顽劣不堪,在王爷、王妃面前却摇身一变成了娇娇女模样,当即拖着长音央求道:“娘亲,女儿知错了……”

    王妃一行吩咐人准备上菜,一行数落女儿道:“就只说得好听。我且问你,今日晌午是不是和那个叫金葫芦的小子凑在一道来着?你可知女儿家该要规行矩步,若给人传出什么风言风语去如何是好?”

    沈思看看王妃,又看看郡主,斟酌着插话道:“夫人见谅,今日晌午本是我招了金葫芦陪着散步,途中偶遇郡主,才停下闲聊几句的,还请夫人不要责备郡主。”

    他倒不怕王妃责罚郡主,而是怕王妃因此迁怒于金葫芦,会连累那小子跟着吃苦头。

    既然沈思将事情揽在自己身上,王妃也不好再多说什么了。碰巧晋王从外头进来,听见了他们的对话,笑着劝慰王妃道:“常言说‘物极必反’,你也不要管教女儿管教得太过了,小心她闷出病来,你又要心疼了。”

    王妃斜了他一眼,笑着揶揄道:“守之,平日你可不是这样说的……”

    郡主见逃过了一劫,心中满是感激,趁人不备,她偷偷朝沈思一抱拳,江湖气十足。晋王看见了,只装作看不见,依旧嘻嘻笑着。王妃不愿影响到晋王的心情,也只好权作不知了。

    少顷,各色菜肴端上了桌子,冒着滚滚热气,光是香味已教人食指大动了。

    王妃不住帮沈思布着菜:“念卿,吃吃看这道清蒸赤鳞鱼,我深怕烧不出你家乡的味道,特命人去到当地采买了食材,又一千五百里加急运送回来的。”

    沈思尝上一口,果然是味鲜醇美,软烂滑腴,咸甜酸辛滋味俱全。

    王妃斟了杯酒给他,轻声细语道:“别小瞧这一道蒸鱼,须配上章丘的葱、苍山的蒜、莱芜的姜,外加即墨的老酒,才可得真味。”

    吃着无比熟悉的家乡风味,还有王妃堪比母亲一般的关怀备至,令沈思心头莫名一阵酸涩,竟不自觉红了眼圈。郡主从未见过他这般模样,生怕他会在席间哭出来,只顾捧着碗怯怯盯着他,饭也忘了吃。好在他很快假借饮酒的时机,将眼里浮起的湿气一把抹去了。

    说起来,这席间的珍馐美味并没哪样入得了晋王法眼,他独独只对一盘肉丁生出了兴致,连吃几口,又好奇地问王妃:“此物口感爽脆,香而不腻,到底是何名堂?”

    听他发问,王妃掩嘴窃笑:“此物说来倒也有些名堂,乃是将细嫩的猪肚尖洗净,取其最厚实处,去了上下浮皮,切成骰子块大小,再滚油爆炒,加数十种香料烹制而成的。”

    晋王没料到自己大快朵颐之物竟会是猪肚,不觉一阵反胃,塞在嘴里的几块也慢慢品出了一丝骚臭味道,真是咽也咽不下,吐也不吐不出,满脸苦闷难当。

    沈思一眼扫去,意外见到晋王的窘状,没忍住“噗嗤”笑出了声,连带着自己也被饭粒呛到,干咳不止。王妃赶紧拿手在他背上轻轻拍打着,又送了一杯茶到他唇边。

    待沈思一杯茶灌下去止住了咳,晋王凑到王妃近前悄悄耳语道:“还是你有办法,可知我软话说尽,也没能哄得他乐上一乐。”

    王妃慈爱笑道:“小孩子家家,都跟汪汪叫的狗崽子一般,看着凶,其实不敢乱咬人的,只管顺着毛捋捋也就好了。”

    晋王挑起眼梢,半开玩笑半诉苦道:“谁说不咬人,阿姐没看到我肩头的疤?这只小狗崽儿咬人可疼着呢。”

    沈思隐约感到对面两人窃窃私语的话题应是自己,可他竖起耳朵还是听不真切,只好赌气一般大口大口往嘴里塞着白饭。

    绯红郡主小孩心性,此刻见沈思吃饭的样子又爽快又豪气,不免心向往之,竟也跟着学了起来,于是两人打仗一般热火朝天抢起了饭菜,看得晋王与王妃目瞪口呆。

    酒足饭饱,又饮过一杯香茗,晋王起身离了席。走到门口,见沈思还坐在原地,他停下朝沈思招了招手。

    沈思明明看见了,却执拗地扭过头去,假做没看见一般。等了半天,他悄悄瞄回去,晋王竟还立在门口,仍旧是方才的姿势。二人目光交接,挑衅般对看了好一会,最终晋王夸张地叹了口气,独自迈出门去了。沈思皱着眉头沉默片刻,不知想到了什么,最后抿抿嘴角,也起身慢慢踱出了门去。

    晋王站在庭院当中,正对着一片金鱼池出神。沈思迟疑片刻,也走了过去。两人既不说话,也不交流,只是静静并肩而立着。

    夜色渐深,树影憧憧,鱼池上方氤氲起迷蒙雾气,水面飘摇着浮萍点点。岸边竹篱上爬满了夕颜花,经露水一激,花都醒了,乳白色的花瓣随风轻摆。萤火虫在草丛间盘旋飞舞,不时传来清脆蛙鸣。小小一池碧水因了月光的朦胧映照,竟似变戏法一般无边无际起来……

    第33章 上眉梢,为谁风露立中宵

    当空一轮明月,照耀得鱼池波光粼粼,恍若撒满细碎金箔。

    晋王凝视着水面,波纹也在他心头荡漾不止,激起涟漪阵阵。原来身边站着真正喜爱之人,就连赌气冷战都是这般美妙怡然的……

    绯红郡主闲不住,想跑过来找晋王、沈思说笑,被王妃眼疾手快一把扯了回去,手指点向额头无声地教训着。郡主不解地看了眼并肩而立的两个男人,吐出舌尖做了个调皮的鬼脸。

    也不知站了多久,沈思忽然没头没脑嘟囔了一句:“多谢。”声音小得几不可闻,自言自语一般。短短两个字出了口,随即重又陷入沉默。

    可晋王已真真切切听进耳朵里了,直听得他唇角眉梢都浸满了笑意。他不求所做一切能从沈思处得到任何回报,只求对方能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看在眼里,也就足够了。

    院门外人影晃动,原是几个传话的小侍不敢进来打扰,正悄悄朝里张望着。片刻之后,王妃打发了个机灵的丫头过来传话,说辜卓子与孙如商求见,已在书房等候多时了。

    晋王点点头,挥退了小丫头,又细细叮嘱沈思道:“早点回去歇着,如今虽天气炎热,也莫贪凉吃些个生冷东西,我打发人送了蚕丝的薄被过去,晚上睡着千万盖好,以免受风……”

    他这厢老太太似地啰啰嗦嗦好一通,沈思只是安静听着,虽未回话,却也没表现出任何抵触。因此这一晚晋王走出王妃院子时浑身舒畅,连脚步也透着轻快。

    可惜这轻松、愉快根本维持不了多久,书房里自有沉闷、压抑的消息在等着他。

    辜卓子与孙如商正坐在小几两侧边饮茶边低声争论着什么,见晋王迈步进门,二人纷纷起身见礼。照例是孙如商率先开口:“禀王爷,臣等得到消息,小皇帝似在暗中调遣京营兵马,并接连几日着顾名珍进宫密谈。另外据探子回报,左军都督府各卫所兵马也在陆续向西线集结。”

    “顾名珍?”晋王凤眼微挑细想了一回,恍然大悟,“哦,不就是顾名璋那号称有‘万夫莫敌’之勇的堂弟?小皇帝这一遭若拜他为将,倒也算是‘知人善任’了。”

    这名堂弟为顾名璋鞍前马后效力多年,不辞辛劳鞠躬尽瘁,可见兄弟感情尤为亲厚。如今堂兄惨死在沈思手上,他定是心怀刻骨仇恨的。所谓哀兵必胜,满怀报仇信念之人打起仗来自然身先士卒有进无退。顾名璋活着,小皇帝处处倚重于他,顾名璋死了,小皇帝十有八九也会把兵权交给同为顾姓子孙的顾名珍把持。

    辜卓子抖开折扇慢慢扇着:“不正是那一位顾少爷,想来过不多久,他就会打着‘讨贼’的旗号杀奔晋原而来了。若在下猜测不错,小皇帝还会指派亲信太监朱善保出任监军。别看朱公公肥头大耳一脸憨厚相,当年小皇帝能以‘坠马’之变除掉太子大哥,可全赖这朱公公从中出谋划策。”

    “唉,”孙如商紧跟着叹了口气,他身为长史,辅佐晋王治理晋原多年,自是心系民生,“不论是顾名珍还是朱善保,如我晋地君臣上下一心便都不足为惧。怕只怕一旦开战,晋原地界上难免会田地荒废、人丁凋敝,想到此等惨况,未免教人寝食难安呐。”

    若想避免战祸,并非毫无办法,只消将“逆贼”沈思五花大绑交出去,一切难题便都迎刃而解了。但看到晋王为寻沈思一路从汝宁直追到京城,连自身安危都抛在脑后了,这话他又怎能说得出口?

    辜卓子一过耳便知孙如商是话外有音的,但以他圆滑的处世之道,当然不会令主子为难,故而赶紧岔开话头大肆吹捧道:“长痛不如短痛,既然小皇帝要打,就索性给他来个迎头猛击,挫掉他的锐气,教他往后再不敢打晋原的主意。王爷驻守晋原多年,从来深受百姓爱戴,乃民心所向也,有王爷坐镇,我晋原即便经历战乱也可很快恢复如常。”

    晋王低着头,用杯盖一下一下轻掸着杯中浮茶,对两人所说的话皆是不置可否。

    辜卓子察颜观色,捋着八字唇须又再说道:“只是不知……这一战当派哪位将领出战为好呢?”

    他心中虽有人选,却不愿直说,想引着孙如商说出来,再探探晋王意思。

    孙如商是个老实人,有话便说:“依微臣看来,沈念卿沈公子倒是绝佳人选。汾水一战他有勇有谋、用兵如神,已令人刮目相看,此番若肯出战,定能克敌制胜凯旋而归。”

    “不可,不可。”晋王闻言毫不犹豫地摆摆手,连说了两个不可,“念卿他重伤未愈,又刚刚痛失至亲,身心俱疲,实在不宜奔波操劳。”

    辜卓子见状已有了打算:“说到迎战,在下倒有一计,也不知当讲不当讲……”

    又来了!晋王在心里暗暗翻了个白眼,面上却是笑容可掬:“阿渊但说无妨。”

    辜卓子扣起折扇,瞄了眼隐身角落的屠莫儿,不紧不慢说道:“水可穿石,绳可断木,敌人越是来势汹汹,我们越是要避其锋芒,以柔克刚。只不过在下这一计,怕是要对王爷有所不敬了……”

    临近子时,夜阑人静,辜、孙二人早已告辞离去了。晋王因多饮了几杯参茶,此刻仍是精神奕奕、睡意全无。

    由书房出来,左右睡不着,他干脆沿着湖岸长廊信步走去。侍从们知道主子有心事,不敢打扰,除两人手提灯笼头里照路外,其余人等都远远跟在后面,脚步既轻且缓。

    以晋原之力对抗整个朝廷,晋王心里终究是有些忐忑的。多年来战马归槽、金刀入鞘,他几乎已经忘记临阵厮杀是何种滋味了。随着年岁渐长,就连少时那股子放手一搏的血性也渐渐被消磨光了。

    开弓没有回头箭,事已至此,也只好硬着头皮走下去了。或许人生在世,总要在某个时刻为了某个人疯狂一次吧,如今他为了他的沈小五,不管最后是成是败,总算值得了。

    走着走着,脚下鹅卵石铺就的小路忽而变作了青砖石阶,晋王抬头一看,不觉苦笑,原来不经意之下又来到了沈思居住的小小院落。吩咐侍从们全都候在门外,他自己轻手轻脚走进了院内。四周黑漆漆的,只沈思房中还亮着微弱的烛火。

    从一侧厢房里传来了牛黄断断续续的呼噜声,伴随着模糊不清的呓语,睡得好不香甜。晋王摇头感叹,都说傻人有傻福,果然不假。

    沈思的房门虚掩着,晋王在门外轻唤了两声:“念卿?念卿?”

    等待许久不见回应,他干脆自行推门走了进去,只见沈思头枕手臂伏在桌面上,想是看着看着书睡着了。晋王走近两步,像欣赏奇珍异宝那般仔细观看着沈思的睡颜,慢慢现出由衷笑意。

    沈思一头乌发散着,半边脸压得有些变形,鼻尖处渗着细细密密的汗珠,身上只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里衣,领口敞着,底下袒露出一小片黝黑紧实的胸膛。他还不到二十岁,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朝气,连皮肤也是光滑透亮的,让人忍不住想伸手去摸摸……

    晋王只觉小腹灼热,腿间发涨,生怕自己经受不了诱惑,赶紧调转目光,望向了凌乱的桌面。那里摊着一整幅晋原地图,上头还用朱砂笔标注出了大小不一的圆圈、方块、三角、箭头,错综复杂。

    晋王脱去外衫,小心翼翼披在沈思肩头,又将他胳膊稍稍挪开两寸,俯身细细查看起了那张地图。原来沈思不眠不休,是在灯下研究这晋原地界有哪些兵家必争之地,有哪些险要可以精兵据守,又有哪些路线最易被敌人选为进攻之用……看来对即将发生的战事,他早已知晓。

    一时之间晋王心头像打翻了酱料碟,酸酸甜甜、甜甜酸酸。欣喜的是,沈思到底还在牵挂着他与整个晋原的安危,难过的是,沈思明明胸怀大局,却再没像上一次对抗哈里巴那样主动请缨。

    世事如潮,潮水会打磨掉石块的棱角,重重变故同样会改变一个人的本性。晋王很怕那个简单、明亮的沈小五会在不知不觉间就被俗世凡尘所掩埋了。

    烛火明明灭灭,终于燃尽,化作一股青烟飘摇四散了。恍惚间,门口突然有道红影闪过,把晋王吓了一跳。借着月光定睛看去,原是那只名叫“琉璃”的小狐狸。小狐狸跑到晋王跟前抽着鼻子嗅了嗅,似在验明身份,确认毫无危险之后,它便抬起前爪朝着晋王的软底皂靴挠了去,力道不小,痒兮兮的,几下便将绣在上头的金丝盘龙给抓成了呲毛蜈蚣。晋王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想伸手过去揉揉小狐狸的脑袋以示亲近,却被它灵活一跳躲过了。

    晋王生怕因此吵醒沈思,便丢下小狐狸退出了屋外,谁知那狐狸也三两步跟了上来,一边瞪起黑豆眼眨也不眨盯牢晋王,一边卷起爪子唰唰唰挠得欢畅。晋王哭笑不得地任它挠了半天,试探着伸手过去,还没等碰到蓬松的绒毛,它便又“跐溜”逃走了。如此几次三番,直到晋王出了院子走上石桥,小狐狸还在不远不近尾随着。可晋王一回头,它又赶紧藏到树后面去了,只有火红的大尾巴被遗忘在外头,甩啊甩啊的,清楚暴露了它的行踪。

    晋王忍不住摇头苦笑:“唉,真真是宠肖主人形!”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沈思就醒了。扭了几下僵硬的肩膀,意外发现地图上一小片线迹被晕开了,怕是自己睡得太熟,不当心印了口水上去,他连忙抬袖子去蹭,可惜已经干透了。

    周围笼罩着淡淡的香气,沉稳厚重,似是晋王立于身旁。沈思傻呆呆扫视一圈,老半天才发现自己肩头不知何时多了件衣服,松黄色的上等丝绸,绣着吉祥团花,正是晋王昨日穿的那件。

    沈思登时懊恼不已,一则,怪自己睡得太死,有人进来竟然全未发觉,这对习武之人来说实属不该。再则,万一给晋王看去了自己呼呼大睡流口水的蠢样,可真是丢脸到极点了。至于为什么不怕别人瞧见,偏偏只怕晋王一个人瞧见,他自己也说不清原因……

    正自胡思乱想着,金葫芦推门走了进来,手里还捧着一盆清水并数样梳洗用具。见沈思醒了,他反常地跑上前来,竟想要伺候沈思洗漱。可惜他粗手笨脚,也没做惯这等杂活,不但将洗脸用的茉莉皂滑到地上踩了个稀烂,还把擦脸用的绸巾掉落在水盆里,碰翻了铜盆子,水泼了一地,连沈思的鞋袜都浸湿了。

    沈思实在无奈,只好将他拉向一旁:“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金葫芦,招了吧,你到底有何用意?”

    金葫芦扭捏半天,小小声说道:“公子,我、我昨夜想了很久,男子汉大丈夫不可妄自菲薄,我姓金名福禄字多寿,这等响亮名号是为闯一番事业而起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何况区区一将军尔……”

    沈思憋不住“噗嗤”乐出了声:“那是你想出来的吗?那是昨天我跟你说的!”

    “我想建功立业,我想有所作为,我……”金葫芦干脆“咚”一声跪在了地上,“请公子栽培我,我想上阵杀敌!”

    沈思并没急于将他扶起来,反抱着双臂一脸玩味地逗他道:“金葫芦啊金葫芦,你是想建功立业有所作为,还是想尝尝价值千金的天鹅肉是什么滋味?”

    “我、我、我并不是那样!”金葫芦嘴里说着并不是那样,可一张脸涨得通红,分明是在说:对,我就是那样!

    沈思拿脚尖勾了勾他腿侧:“起来吧,可怜巴巴的像什么样子!”见金葫芦依旧跪在地上不肯动弹,沈思只好拎着肩膀将他提了起来,“你跟在我身边,确长了些本事不假,只是战场不比校场,刀枪无眼,生死有命,你可都想好了吗?”

    金葫芦愣怔半晌,回过味来,猛力点头不止:“想好了!想好了!”

    沈思看看天色,故意拖着长音说道:“唉,时辰也不早了,想是卯时将近了吧……”

    “糟糕,今日可是要去办差事的。”金葫芦闻言一把甩掉手里的湿绸巾,转身就往外跑,跑出几步又抻长脖子朝后喊道:“多谢公子!多谢公子!”

    他将手探进胸口,取了个小布包出来,展开布包,里面平整放置着沈思写给他的那张纸金福禄,金多寿,他举起来朝向太阳一遍一遍看着,心里喜不自胜。

    金葫芦前脚刚走,绯红郡主后脚就来了,还大模大样站在门口端起架子等人见礼。可惜沈思只顾打扫着金葫芦留下的一地水渍、皂痕,完全无瑕顾她。她只好讪讪干咳两声,示意自己大人不计小人过,这一遭暂且饶了沈思。

    那群打扮花花绿绿的小丫头在院子里笑闹起来,将兵器架子推搡得哗啦作响,吵到了沈思。见沈思皱起眉头,郡主赶紧朝外挥手:“去去去,都出去都出去!”

    将小丫头们悉数赶出了院子,郡主转头“咯咯”一笑:“你在打扫?不如……本郡主来帮你吧?”

    有了前车之鉴,沈思自然不肯劳她大驾,当即飞快摆手:“有话便说,我可不喜婆婆妈妈。”

    郡主小碎步挪到沈思近前,扯着她袖口来回摇晃道:“你教我武艺和兵法吧,教我做个女将军!不是只会护送娘亲去寺庙进香祈福那种,是要穿铁甲、执长枪上阵杀敌那种。”

    沈思随口敷衍着:“女儿家做什么将军,老老实实学几手针织女红才是正经。”

    绯红郡主小嘴一撇:“花木兰、梁红玉也都是女儿家,还不做了威风凛凛的巾帼大英雄!”

    沈思无奈地叹了口气:“你乃堂堂郡主,怎能和她们相比。”

    郡主“啧啧”摇头,脸上一副“你不懂”的高深表情:“若我有本事上阵杀敌,就不必许给那些脑满肠肥的王孙公子为妻了。你可知梁王之女嫁给了太傅大人的嫡子,丈夫每日饮酒作乐,流连勾烟花之地,她只能以泪洗面。齐王之女呢,就嫁给了吏部尚书的独子,那小子生性体弱,成亲没半年便生了场急病一命呜呼了,留下她照样只能以泪洗面。更惨的是豫王之女,远嫁给了西藏土司,虽然不用以泪洗面,也只能酿酿青稞酒,放放牦牛,换成是我,闷都要闷死了。”

    沈思眨眨眼,好奇地问:“那你想嫁什么样的相公?”

    对于这个过于直白的问题,绯红郡主并不像旁的女孩那般羞涩害臊,反而大大方方答道:“我只想找到个单纯些的,逗趣些的。最重要他是真心实意喜欢我,而不是贪图我的郡主之位和我父王的权势。”

    沈思将金葫芦往郡主的期许里套了套,倒也有些合适。他一边整理着桌面一边漫不经心问道:“王府里多得是能人异士,都比我饱读诗书阅历丰富,为何不去找他们教你?”

    郡主鼻梁恨不得皱出个褶子来:“对于我的要求,他们一定表面应承说‘是是是,好好好’,然后扭头就去禀报给父王听了,我岂不又要坐在书房里抄写《女诫》!”

    沈思扁扁嘴角:“那我也帮不了你,我如今客居王府,吃穿用度都要仰仗你父王,可不能得罪他。”

    郡主满不在乎地一笑:“切,你和别人不一样,他们都怕父王,你不怕。不光不怕,父王还要反过来听你的话。我可看得明白,如今在父王跟前,你说什么便是什么,所以我才特特找你来了。哼,这下我总算也有办法治治父王了!”

    沈思实在无语:“小丫头,凭你这幅脾气秉性何必担心将来嫁给谁呢,只怕是没有男人敢娶你的!”

    绯红郡主双手叉腰,伸出舌头“噗噜噗噜”摆动两下:“你面孔又黑,脾气又臭,言行粗鲁又不通文墨,除了打仗什么都不会,还不是有人喜欢得无可不可,我怕什么!”

    沈思没想到会被个小姑娘抢白,勾起指头便要一记凿栗弹过去,吓得郡主提着罗裙逃出了房门,还边跑边学着晋王声调情意绵绵地叫着:“念卿,念卿,哈哈哈……”

    平日跟在郡主身边那群小丫头都被惯坏了,一个个不知天高地厚,此刻也学着主子模样,站在院中叽叽喳喳起哄道:“念卿,念卿,念卿,念卿,哈哈哈哈……”

    第34章 夜未央,玉碗盛来琥珀光

    这一年节气来得早,还没到七月,城里城外已是北雁南飞,层林尽染,田间地头更随处可见棉桃赛雪、麦浪泛金,若非战火即将燃起,这本该是个“公私仓廪俱丰实”的大好年景。

    第8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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