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崖顶 作者:洛无奇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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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崖顶》作者:洛无奇

    文案:

    宣正五年,宁城被困危在旦夕,少年将军沈思不惜违军法、抗皇命,率三千死士大破敌军十万,令城头观战的晋王卫律一见惊心,再见倾心,进而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收心”之战。

    晋王何许人?他贪美酒,好男色,心狠手辣诡计多端,既不轻易说真话,也不轻易动真情……直到遇见了命中克星沈思。

    男人与男人之间,爱情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对决。大丈夫者,自当胸怀苍生,快意恩仇,扬鞭跃马,扫平敌寇。生便生得坦荡,死便死得壮烈,战便战得痛快。爱我?先打赢了我再说!

    沈思问晋王:“守之,若天下与我择其一,你作何选?”

    晋王幽幽一笑:“自然是你。只不过失了天下的卫守之,又如何配得上我的念卿呢?”

    阅读指南:

    1 这是个围绕着争夺皇位展开的故事,故事里有算计权谋,有杀伐征战,有情思纠葛,有春宵帐暖,攻城攻心攻天下,斗人斗智斗江山。

    2 cp为:卫律x沈思,卫悠x皇位(没错,就是那个皇位!)

    3 架空朝代,义父子年上,主受,攻宠受。感情与剧情双线,配角笔墨较多,重度狗血,慢热。

    内容标签:强强 宫廷侯爵 不伦之恋 相爱相杀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思,卫律,卫悠 ┃ 配角:金葫芦,卫绯红 ┃ 其它:强强,纯古风写实向,义父子,年上,相爱相杀,洛无奇

    第1章硝烟起,宁城血染黄砂里

    天色渐暗,昏黄余晖从毡帐缝隙斜射进来,光影过处浮尘乱舞。炉中的炭火不知何时熄了,火星散尽,空余下一块块或黑或白的死灰。

    九月的边塞已是满眼萧杀之色,帐外朔风呼啸寒气凛冽,帐内倒还残存着几分暖意。

    沈思用鹿皮沾了羊油小心擦拭着随身的佩剑,剑刃被他打磨得锋利异常,抬手一挥俨然流光般荡漾而出,铮铮鸣响。剑是普通的三尺长剑,只不过跟随主人时日久了,历经大小战仗,浸透了鲜血喂饱了亡魂,出鞘便带着砭肌入骨的杀气。

    此刻这名肤色黝黑的少年眉峰微蹙,双唇紧闭,看似全神贯注于手上的动作,殊不知心内早已是浓云翻涌、雷电交加。就在今晨,他再一次自请带兵前去解救宁城之围,甚至不惜立下军令状以证必胜之志,可不出所料的,还是被担任统帅的父亲沈威拒绝了。

    圣上有旨,着龙虎将军沈威率二十万大军戍守宜府卫,未得号令不得擅离信地哪怕距此六百里的宁城府正被重重围困、危如累卵,哪怕城里数万无辜百姓正身处濒死之境。

    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皇帝富有四海,自然不会在乎一座弹丸小城,区区几条人命。

    三个月前,几支北方部族因连年天灾又赋税沉重,在鞑靼人的支持下揭竿而起,其首领自封顺天王,打着“顺天意、应民心”的旗号,纠集了流民、暴徒在内的几十万人马,迅速攻下奴儿干都司管辖的四百卫所,又大举向关锦一线进发。战事通报朝廷,小皇帝即刻下旨命其皇叔晋王卫律赶赴辽东督阵,代天子出征御敌。不料想叛军兵分了两路,一路人马继续大张旗鼓地攻打复州卫,借以牵制官兵主力,另一路则悄声不响地借道松洲,试图避过官兵耳目直取北平府。晋王行至半途,不幸与叛军狭路相逢,虽说他麾下亲王三卫皆为精锐之师,无奈以不足两万人对抗十万叛军终究寡不敌众,最后只得退避宁城死守不出。

    转眼三个月过去了,四封盖有晋王大印的亲笔信函就摆在父亲案头,俱是糊满血渍残损不堪。从叛军围城之始送出的第一封,到半个月前的第四封,之后就彻底失去了宁城的消息。这是否预示着城内人早已绝望?还是说……他们已经煎熬到再没能力突围求援了?

    最后一支赶来搬兵的队伍尤其惨烈,十二名死士中仅有一个活着逃到了宜府卫,他身体被数支铁箭穿透,浑身沥血,皮开肉绽,在见到老将军沈威的一刻连半个字都没来得及说出口,便栽倒在地气绝身亡了,至死都双目圆睁,脸上交织着悲愤与绝望。

    沈家三代为将,驻守边疆苦寒之地,与朝中权贵素无来往,沈思自然不会在意那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晋王卫律是生是死。他所挂怀的,是宁城之内还困着另一个姓卫的男人。

    “伯龄,伯龄……”每次在心底默念这个名字,沈思总会一阵失神。卫悠是他的知己,他的兄长,高山流水,刎颈之交。

    最初相识是宣正元年明德书院的惊鸿一瞥,最后分别是宣正四年津州渡口的千里相送,那些年间他们同窗共读,策马闲游,对月饮酒,互述衷肠……诸多情景历历在目,谈笑之声犹在耳畔。

    依稀记得当日揽月山巅红崖顶上,凌空一轮皓月,脚下是苍峰云海,卫悠与他把酒畅谈直抒胸臆:“念卿,人生之短如白驹过隙,大丈夫生当宏图翼展,青史留名。今日我如困兽,你似雏鹰,难为天下计,然十年之期,我定能冲破樊笼,你也将羽翼渐丰,待那时我坐龙庭你掌千军,笑谈天下事,海内尽清平!”

    沈思闻言热血沸腾,当即抽出宝剑斩石盟誓:“伯龄,此石为证,生死一诺,我许你江山万里!”

    如今那半颗昭示着少年意气的红色石子就藏在他里衣之内,因为时常拿在手里把玩,边角已经磨蹭得圆滑透亮,可他的伯龄此刻却被困宁城,危在旦夕。

    日复一日,宁城形势愈发紧迫。父亲向来治军严明勤于自律,万万不会公然违抗皇命发兵解围,而宁城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再不援手恐怕就回天乏术了。为今之计,只好孤注一掷私自领兵出击,此举如若失败,他自当马革裹尸以死谢罪,即便成功,他也要回来领受军法处置,想必依旧是在劫难逃的吧……

    沈家子弟皆在军中效力,大哥为先锋,二哥三哥分属左右卫,姐夫掌管粮草辎重。可惜他年纪尚小,论官职仅仅是员偏将,治下不过五千兵马,刨去年老体弱及家中独子者,只余三千。

    以三千人对抗十万之众?任谁听了都会以为是荒天下之大谬。可正因为如此,他才更加跃跃欲试!

    沈思年少喜兵,夙怀大志,一向将卫青、岳飞等前朝名将引为楷模。男儿铁骨,自当胸怀苍生,快意恩仇,扬鞭跃马,扫平敌寇。生要生得坦荡,死要死得壮烈,战要战得痛快。

    巨鹿之役,项羽以两万兵马大败四十万秦军;昆阳之役,刘秀以不足两万人打得王邑四十二万大军落荒而逃;金乡之役,于仲文八千士卒全歼十万敌军。这些人都能成事,他沈思何惧之有?

    长剑入鞘,沈思展开地图凝神谋划起来。宁城四周多山地,利于掩藏行踪,北方有条乌候河,此时应该尚未结冰,天旱水浅,岸边又长满齐腰的茂密荒草,正是一条天然的潜行暗道。叛军人数虽多,却是群乌合之众,不仅缺少有战斗力的正规军,其间还充斥着许多流民与俘虏,僵持了三个月之久未能得胜,恐怕军心早已涣散。而晋王的士兵则刚好相反,他们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必定勇猛异常。

    沈思拢了拢衣襟,弯腰钻出营帐。嗖嗖冷风忽地灌进耳朵,吹得人头皮一紧。他目光清澈地朝东北方向望去,越过那些绵延起伏的丘陵,似乎看到了龙门府,看到了宣德府,看到了笼罩在烟瘴之中的宁城……

    如血残阳沉入地面,青灰雾霾弥漫于营地四周,夜幕悄然而至。大营之外,是旷野远山,一派沉寂。偶有夜哨的马蹄声飘忽而至,起起落落,这是军营中难得的宁静时刻。随着沈思心中那个决定渐渐明朗,这份宁静也即将离他远去了。

    在幽暗的地平线上,一枚小星孤零零亮起,它悬浮于天地之间,悠远而柔和。那是长庚,预示着长夜即将来临的星。隐隐苍凉之情从沈思心底泛起,他弯起嘴角释然一笑:“伯龄,金石之誓,诺重如山,只要我活着,一定保你平安……”

    第2章 归无计,长烟落日孤城闭

    宣正五年九月,宁城府笼罩在一片阴霾之中。

    来自北方的近十万兵马齐聚城下,数百座营垒首尾相连,将这方小小城池围堵得水泄不通。

    密如蚁群的叛军昼夜轮替,对城门发动着连番猛攻。旌旗蔽日,钲鼓如雷,箭支骤雨般倾泻而下,裹挟着熊熊燃烧的火球,钉射进树木、屋顶与墙壁之中,发出锵锵鸣响,尘土碎屑崩落四溅。守城将士奋力击退了敌人一次次冲锋,尸体和鲜血将护城河水浸染成了刺眼的绛红色。

    前去搬兵的死士接连几批突围而出,援军依旧是迟迟未到,一个血淋淋的真相盘桓在所有人心底援军不会来了,无论再支撑一天,一个月,还是一年,他们的结局都不会有任何改变。

    城内早已弹尽粮绝,储粮的常平仓在一场火箭侵袭下焚毁殆尽,如今连角落里窃食而生的鼠类都几近绝迹了。骨瘦如柴的百姓们挣扎于饥饿与恐惧之中,走投无路,易子而食。每日都有人因为绝望结束掉自己的性命,而自杀者又很快成为了他人赖以生存的食物。

    街道两旁到处是废墟、焦土和瓦砾,断壁残垣间一片枯寂。暗巷里晃动的人影儿好似鬼魅,缓慢而虚弱,走着走着,说不定下一刻就会轰然跌倒,魂飞魄散。生与死唯一的区别就只在那点儿残存的气息,然而它也在渐渐衰竭着,随时都可能中断。

    原本气派非凡的宁城府衙也曾一度经受了大火焚烧,精雕细琢的青砖贴面遍布焦黑印迹。为了抵挡从天而降的火箭,墙壁和屋顶都被重新加固过,门窗也大多被湿木板封住,室内阴冷压抑,弥漫着一股不见天日的霉味儿。

    满目疮痍的大堂正中,孤零零架着一方朱漆翘头长桌,桌案上灯烛摇曳,酒气氤氲。影影绰绰间端坐着一名挺拔男子,年约三十五六,凤目黑眸长眉入鬓,身披松黄色大氅,其上绣着彰显尊贵身份的金丝盘龙。如今这华美装束已糊满了血渍与炭灰,变得污浊不堪,而男子好似对此浑然不觉,只管端起酒杯在鼻下慢慢晃悠着,双眼微阖,恍若是未饮已醉了三分。

    此人正是当今圣上的嫡亲叔父,先皇最小的胞弟素以贪美酒、好男色闻名的晋王卫律。

    早在叛军合围之前,晋王就曾派出几队骑兵分别赶往辽东都司、宜府卫与北平府求助,然而三个月过去了,几处尽皆杳无音信。左军都督顾明璋是个反复小人,惯于阳奉阴违,危急关头置他于不顾也在预料之中。可驻守宜府卫的龙虎将军沈威向来忠义耿直,连沈老将军也拒不驰援,那恐怕只有一种可能了小皇帝根本就是想借叛军之手置他这个重镇藩王于死地!

    晋王轻抿了一口杯中酒,闭上眼细细品鉴着。连日来的饥饿与少眠使他形容消瘦,动作迟缓,连味觉也麻木了,足有好一阵香气才从舌底泛起来。这陈年的花雕果然不负盛名,闻之沁人心脾,饮后齿颊留甘,真可谓是一壶解遣三军醉,天下独步。

    昨日侍从们在后堂墙角发现了一个鼠洞,便提了铲子挖将下去,希图寻到几颗残存的谷粒,不想机缘巧合下竟挖到了这坛子米酒。宅院的主人姓刘,祖籍绍兴,是洪光三年的进士,洪光六年赴宁城为官。依照江南风俗,这酒该是刘家小女儿满月时埋下的,直等有天女儿长大成人,嫁作了他人妇,便取出来宴请宾客,故而又名“女儿红”。可叹刘氏一门九口都在几天前的大火中丧生了,浓烟散去尸骨无存。

    晋王自斟自饮着死人的酒,姿态从容神情惬意,仿佛此处并非岌岌可危的宁城衙署,而是他雕梁画栋的晋阳王府。功标青史又如何?位高权重又如何?蝼蚁草芥躲不过战争铁蹄的践踏,玉叶金柯同样逃不开手足间的残忍厮杀。嗟夫嗟夫,皇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生一场醉。

    门板“吱呀呀”开启,脚步声轻得几不可闻,晋王不用抬头就知道,自己等的人来了。

    虽然晋王屡次吩咐战时一切从简,无须过多繁文缛节,来人照旧还是恭恭敬敬深施了一礼:“见过叔父,方才与阿昇巡视布防耽搁了片刻,故而来迟了,还请叔父见谅。”

    立于堂下问安的谦卑青年姓卫,名悠,字伯龄,是晋王已故长兄的儿子,小皇帝亲封的襄怀郡王。卫悠一身半旧的靛蓝长袍,外罩墨色如意纹貂领披风,腰间佩着羊脂玉玦。他头颈低垂,脸孔隐没在了暗影里,看不清神色。

    晋王吊起眼梢一睨,朝侄子招了招手:“伯龄快来,陪本王饮一杯上路之前的践行酒吧,只可惜没有佐餐的小菜,辜负了此等佳酿。”

    他们叔侄身陷重围,四面楚歌,所谓“上路”,也只剩黄泉一条路了吧。

    “叔父且放宽心,您福泽深厚吉人天相,定会安然无恙的。”卫悠在晋王下首稳稳坐定,语气波澜不惊。

    这话着实骗不得人,只怕连鬼都骗不了。宁城并非要塞,城墙年久失修,若不是晋王三卫浴血奋战,恐怕早已沦陷。就在昨天早上,北门被火炮轰击得坍塌了一处巨大豁口,城破也就在这一两日光景了吧。

    晋王捻着酒杯朗声笑道:“吉人天相?哈哈哈,恐怕是天怒人怨吧。当年我等兄弟七人追随先父奋战沙场,打下这片锦绣江山,可惜还活着荣享富贵的只剩本王一人了。本王在晋原雄霸一方,小皇帝金銮殿上也坐得不安稳。如今宁城这里倒是个大好时机,对外可以拖延叛军脚步,对内可以除掉心腹大患,一箭双雕,坐收渔利,何乐而不为呢。”

    卫悠正襟危坐,目不斜视,连言辞也是滴水不漏:“叔父哪里话,您贵为我大周最显耀的王爷,自幼随太祖皇帝南征北讨,居功至伟,”他微微侧身朝着西南方向抱拳拱手,以示敬意,“今上圣明仁厚,天恩浩荡,又岂会容不下自己的亲叔叔呢。”

    晋王将杯中酒斟满,眯起眼眸似笑非笑望着侄子:“无妨,无妨,宁城失守,叛军便可长驱直入紧逼北平,想我卫律一条命能抵得过小皇帝的半壁江山苍生万民,也算值了。只可惜……”他借由杯中酒水倒影打量着自己的面容,“只可惜如此一颗好头颅,竟要落入那贱民顺天老儿之手,本王心实不甘!叛军围城三月人马交困,城破之日必定会屠城泄愤,伯龄啊,现而今本王就将这颗项上人头赠予你了,且拿去献降吧,一来可保你性命,二来可解救城中黎民百姓。”

    说话间,他将一柄短剑轻扣在了桌面上,剑鞘“唰”地弹开,露出一小截寒光凛冽的剑身,寸寸杀机在叔侄二人间盘旋流窜。

    等候已久的索命鬼差恐怕此刻正同席而坐,连喘息声都清晰可闻,那股濒死之气愈发浓重。

    卫悠淡淡瞄了一眼剑柄,脑海中电光火石意念飞转,他构想着自己如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身上前,抽出利刃,反手一挥直击晋王颈项,而后白光闪过,浓稠鲜血喷涌而出,人头咕噜噜落地,口眼大张,滚满了灰土秽物……想着想着,他不禁嘴角轻抿冁然而笑,这笑容端的是温润可亲,慷慨大义:“侄儿身为卫家子孙,世受皇恩,自当与叔父共同进退。叔父若一心赴死,以身殉城,侄儿必不会苟且偷生。”

    他又怎么会不想杀掉晋王!就是晋王与当年还是齐王的先皇合谋,害得他父亲被废太子之位屡遭贬斥,最后不得已自戕身亡。如果父亲不死,小皇帝座下龙椅就该是他卫悠的!

    但他不能去碰那柄剑,晋王老谋深算,必定在屏风与幔帐之后埋伏了人手,但凡自己显露出半点异动,下一刻就会身首异处。帝王家每天都在上演着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杀,晋王能活到最后,自然有其过人之处,绝不可能像世人传说的那样只会沉溺美酒、流连男色。

    听了卫悠一席话,晋王哈哈大笑:“我受太祖皇帝所托,以亲王之尊戍守边疆重镇,死了可以博个忠贞之名,你只是代小皇帝颁赐外族途径此地,何必白白送死。”他取过一只空杯满上酒,递送到卫悠面前,亲厚之中带着三分虚情七分假意,“莫叫这些个生生死死的扫了酒兴,来,咱们叔侄先饮一杯吧。”

    琥珀色的酒液在杯中晃晃荡荡,泛起一圈儿涟漪,卫悠缓慢地伸手去接,脑海中却思绪飞转。要知道,澄澈的美酒也可能是索命的毒药,正如蛇蝎妖怪总喜欢化身成俏丽女子去吸人精血。别看晋王嘴上如何深明大义,他正值盛年又心高气傲,必不肯老老实实地忍辱赴死!此时宁城堪堪欲破,山穷水尽外无援兵,该当要拼死一战了。局势敌强我弱,不宜正面交锋,有何良策可使对手放松戒备之后再行致命一击?自然非“苦肉计”莫属如若晋王提着亲侄子的人头出城诈降,不信骗不到叛军的几分信任。

    卫悠双手端起酒杯,却迟迟未放至唇边。方才晋王主动送上短剑,背后也必有蹊跷,要么是在试探自己是否有所防备,以便确定出手时机,要么是不想落人口实说他冷血无情,因此让自己先露杀意,为他处死侄子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那这酒……卫悠偷偷向大堂门口瞄去,自己的侍卫尉迟昇正守在那里,见自家主子境况凶险,他脚步不自觉迈出半寸,卫悠赶紧丢出一个“稍安勿躁”的眼色,尉迟昇又悄悄退了回去。

    危急关头,外间突然传来一连串匆匆的脚步声,趁晋王分神的功夫,卫悠手臂一遮,将整杯酒悉数倒在了袍袖内,随后若无其事地放下酒杯,轻拭嘴角装出一脸回味。

    “启禀王爷!”几名晋王亲随躬身入内,手里各自捧着数只羽箭并一沓信笺,“入夜时分,士卒在城墙上发现了这些箭支,是从西北方向射来的。箭尾上绑有书信,还请两位王爷过目。”

    “哦?”晋王挑起惺忪醉眼,正了正身形,狐疑着从亲随手中接过信笺,只见上头一行小字:援兵已至,明日卯时鸣镝为号。

    再展开第二封,第三封,内容大同小异。晋王心中先是一阵狂喜,旋即又警惕起来,援兵早不到晚不到,偏偏在宁城即将被攻破的时候到,这是确有其事,还是敌人在使诡计诱自己出城呢?他边思索边接连翻阅着,猛地眉峰一蹙,盯着手里信笺看了半天,转手递给卫悠:“伯龄,你来瞧。”

    这张纸上字句略有不同,写着:伯龄,援兵已至,明日交战且自珍重。

    晋王审视着卫悠神色间的细小变化,眉梢微挑:“不知是哪一路援兵,竟敢直呼你堂堂郡王的表字。”

    卫悠谨慎地查验了一番笔迹,笑着答道:“对方应是怕我们生疑,才故意这样写的。若我猜的不错,领兵前来的应该是沈老将军第五子沈思沈念卿,从前在揽月书院他与我曾有过数载同窗之谊。”

    晋王若有所思地轻声重复了一遍:“沈念卿?”

    卫悠偶然想到了什么:“叔父可还记得,宣正元年你我随圣上微服出游,赴揽月山拜访恩师曾仓先生,行至山脚下兴起赛马,有个毛头小鬼骑在书院围墙上看热闹,还哇啦哇啦地击掌叫好,那家伙便是沈家小五儿了。”

    晋王垂眸凝思了片刻,不觉苦笑。五年过去了,记忆早已模糊,只记得那小子大约十二、三岁年纪,皮肤黝黑手脚修长,在墙头上灵活地窜来窜去,活像只未及驯化的野猴子。难道说,自己英明一世,竟要把性命交到那样一只没张开的小猢狲手里?

    但一想到再不用龟缩城内屈辱挨打,终于可以和叛军展开生死对决了,他又止不住胸膛炽热血气激荡,好吧,小猢狲就小猢狲,这次定要痛痛快快打一场……明日卯时,明日卯时,本王已经按捺不住了……

    第3章 威名扬,跃马横刀少年郎

    证实过那些信笺确系出自援军之手,晋王当即召来麾下将领,对第二天的战事进行了周密部署。

    会议直至四更天方才结束,回房后他并没立刻就寝,而是命人打来清水,就着烛火仔细洗漱了一番,换上整洁的衣褂,拢好髻发束起金冠,随后便端坐椅上阖着眼睛凝神静思起来。事关尊严气节,明日一役无论是胜,是败,是死,都不能失了他大周晋王的体面。

    决战在即,这一夜所有宁城中人注定心绪跌宕难以成眠。援军是他们垂死之际仅存的一丝希望,很快老天就将对他们的命运做出最后决断了。

    世事无常,生死只在咫尺间,谁也料不到这一步迈出去,是大道阳关,还是九尺黄泉。

    卯时未到,晋王已经带人登上了西北城头。极目远眺,宁城四周一派昏暗,灰蒙蒙的云雾笼罩着整个旷野,天地好似深陷在梦靥之中,挣扎着想亮却亮不起来。在天与地的尽头,绽开了一条青白色裂缝,像是一只蛰伏的猛兽在眯起眼眸蓄势待发,只等时机一到便张开血盆大口将这世间万物吞噬殆尽。

    此情此景不由让晋王回想起了同乐二年的朔州之战。当时身为太子的大哥领兵出征,他任随军先锋。因为有大哥做后盾,他便毫无畏惧地一路驰骋突进,不想奸细作祟行踪泄露,队伍开至马邑滩时遭遇到了埋伏,被重重围困。急于立功的大哥完全不顾及他是死是活,竟然趁着敌军左翼被他牵制住的大好时机,径自集结人马前去攻打朔州城了。

    那次同样也是孤立无援性命交关,同样也是在一个透着森森寒意的早上发起的突围。最终他成功活了下来,可他最好的朋友、最忠心的手下和追随他冲锋陷阵的几万士卒却永远留在了马邑滩头。所以许多年后的夺嫡混战中,他站在了三哥齐王一边,并费尽心思襄助齐王扳倒了太子。

    其实大哥、三哥谁坐龙椅对他来说并没分别,之所以选择齐王,是因为齐王实力够弱,弱到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需要靠他这个弟弟出人出力共谋大业。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活得更长久,更安稳。

    古往今来,不管朝代如何更迭,皇宫里永远住着一群锦衣华服的禽兽。他们嘴里大讲着仁爱道德礼义廉耻,手上却做着各种泯灭人性的邪恶勾当。儿子杀死父亲,妻子谋害丈夫,今天你不吃掉别人,别天就会被人生吞入腹。

    现在三哥也死了,三哥的儿子当了皇帝,他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贪酒好色的草包去招摇过市,饶是如此依旧免不了被猜忌、防备。卫悠与小皇帝有着杀父之仇,小皇帝依旧被他们兄弟所蛊惑,还信任有加委以重任,自己这个叔叔反倒成了眼中钉肉中刺。究其缘由,卫悠无兵无马无财无势,是个名副其实的光头王爷,而他晋王却兵强马壮财雄势大,是大周举足轻重的塞王。

    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千百年来都是一样的道理,更何况那狗是恶狗,弓是强弓呢。

    城头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聚精会神注视着遥遥相对的敌营,揣测着援军会从哪里杀出。晋王表面镇定自若,内心却比士兵们还要忐忑。他告诫自己不要抱有太大期望,可又难以抑制兴奋之情。

    和那些从小养尊处优的王公贵族不同,晋王是沙场上真刀真枪打出来的王爷,漂泊羁旅,半生戎马,他惧怕死亡,但更怕死得太过窝囊!

    “快看!”一名小校率先发现了援军踪迹,抬手指向远方山峦。

    众人皆屏住呼吸顺势望去,只见峰顶处雾气似被什么庞然大物搅动了一般,四周景致也在微微晃动,好半天,一个极小的黑色影子出现在了山顶,模糊而迟缓,看得晋王几近绝望。可是很快,那影子“唰”一下向两边展开,犹如巨鸟扇动着羽翼……那是大队骑兵一起翻越山巅的壮阔景象!

    那些骑兵个个黑衣软甲,骑术精湛,他们如同山洪般席卷而下,迅速染黑了半面山坡。

    为首一名少年皮肤黝黑四肢修长,肩背牛角硬弓,手持三尺重剑,胯下战马通体如墨四蹄踏雪,额头一点流星白章,人马合一,俱是英姿飒爽身形矫健。他手握一杆战旗,猎猎飞扬迎风招展,上头黑底红纹斗大的一个“沈”字。

    无需再询问卫悠,晋王断定那少年必是沈思无疑。

    行至山腰,沈思一收缰绳,身下坐骑昂首嘶鸣,龙吟虎啸之声在山谷里久久回荡。与此同时,数支带有镞铤的羽箭齐齐射向半空,尖锐镝音直冲天宇。

    这队骑兵犹如一把黑色利刃,瞬间将敌营一劈两半,并继续朝着宁城正北方向的一排大帐笔直刺去。那里是敌人的中军,不仅驻扎着最精锐的部队,还是叛军主帅的居所。只要那里被毁,剩下的士兵群龙无首,便成了任人宰割的死肉,一击即溃。

    千万只马蹄踏得山石得得作响,扬起滚滚黄沙,大地仿佛在颤抖,浩瀚烟尘蒸腾而起。这声响也深深震撼着无数宁城中人,他们甚至激动得眼角泛出泪光。墙上士兵欢声雷动,每个人脸上都绽射着奇异的光辉。

    晋王浑身汗毛激灵灵炸起,皮肤上结出一排密集的小疙瘩,胸中有团火正熊熊燃起,他气沉丹田高喝一声:“传我号令,出城!”

    令旗挥舞,战鼓擂起,尘封多日的城门轰然四开,困兽般的士兵们涨红眼睛杀将出去,面对着刀剑、流血与受伤都毫无惧色。因为在此之前,他们早已为死亡做好了准备,如若援军未到,他们很快就会饿死,烧死,或是城破之后被虐杀而死。这一次他们终于可以把连日来饱受的痛苦与折磨还给对手了,终于可以扬眉吐气去畅快战斗了。

    卫悠一直跟随在晋王身侧,目不转睛紧盯着城下局势。他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变化,可两手却在袍袖里死命攥起了拳头,指甲刺得掌心生疼。

    鸣镝骤响之时,绝大部分叛军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异状。

    一支东拼西凑的队伍,本就毫无军纪法令可言,偏偏他们全部人又都以为这场仗注定胜利在望,只想等宁城北门一破就闯进去大肆烧杀掳掠一番,即便城门不破,宁城里的人们早晚也会自己饿死,他们只需要漫不经心围在外头就可以了。

    没人能想得到,真会有支队伍悄然躲过他们的重重哨卡,如天降奇兵般突然杀到了宁城脚下。

    此刻敌军正处在一天中最松懈的当口,战马都卸了鞍桥,将士都除了甲胄,听见示警,有些人来不及穿好衣服,有些人连武器都没找到,最后还是在指挥官的辱骂和驱赶下才匆匆摆出了一个迎敌的阵型。

    而援军是早有周密计划的,先是两小队人马迂回行进冲突造势,而后一队弓箭手打马上前万箭齐发,生生将叛军阵地轰出了一个缺口,转眼弓箭手撤下,一队死士斜刺里杀出,朝缺口处发起了勇猛攻势,第一名飞奔而至的士兵很快倒在血泊中,第二名跃过他继续朝前突进,第三名、第四名接连赶到,缺口越来越大,很快有更多的人冲了进去……

    这场数量悬殊却难分胜负的对峙没能坚持太久,外围叛军很快就在强大士气的冲击下渐渐崩溃了。恐惧如瘟疫般蔓延开来,这些不久之前还扛着锄头、爬犁种田的士兵们已经顾不上指挥者向前冲锋的旗帜与鼓声了,他们丢盔弃甲,哭爹喊娘,抱头鼠窜。

    战马的嘶鸣声,刀剑的撞击声,求救声,呼喝声响作一团,宁城之外到处弥漫着腥红血雾。

    沈思俯身贴在马背上,那马似有灵性一般,敏捷躲过了几个散兵游勇的袭击,带着主人跨越数重障碍,蹚开一条血路,直向叛军主帅的大帐杀去。他马快,剑快,身手更快,不出三招必定解决掉一名敌兵。少年和他的部下们高喊着号子呼啸而过,置身敌营如入无人之境,不知不觉间脸上竟还洋溢着畅快的笑意。

    晋王在城头上远远看着,心潮澎湃,这一刻的沈思早已不再是当年手长脚长登高乱窜的小猢狲了,而是翱翔于原野上空藐视苍生万物的雄鹰,战争对少年沈思来说不止是生死搏斗,更像是一场热血沸腾的游戏。

    彼时敌军主帅也仓皇地披挂整齐,提刀上马杀了出来。

    见久候的目标终于出现,沈思不慌不忙将手中战旗向下一插,旗帜稳稳立住,他抬起长剑,剑尖儿直指敌将眉心,继而傲慢地扬起了下巴,嘴角露出一抹轻蔑笑意,摆明是在挑衅。

    对方见状怒从心头起,即刻单手提刀催马来战,沈思也不甘示弱,双脚夹紧马腹迎了过去。

    敌将一把丈五长刀举在空中,耍得呼呼作响,两下相遇,他手起刀落带着一阵劲风朝沈思劈了下来。沈思在马背上迅速后仰,试图躲过这当头一击。就在刀刃距离他面门仅余三尺之处,敌将一咬牙一较力手腕下压,刀势生生调转方向,贴着战马脊背向他低低压来,此时他若不动,势必会被横着剖成两半,即便飞身跃起,也会被快如闪电的刀锋削掉双腿。

    晋王猛地闭起眼睛,胸口骤然缩紧,脑海中闪过一声惊雷:“完了!”

    可当他重新睁开眼时,却并没看到预想中血肉模糊的惨烈景象。两匹马按原路交错而过,敌将手举长刀端坐马背,黑小子沈思却不见了踪影。

    原来在长刀劈过、避无可避的紧要关头,沈思一翻身滚落而下,他用脚挂在马镫上,后背贴紧马腹,一手扯着鞍桥稳住身体,一手执剑凌空奋力挥出,“唰”地斩断了敌将战马的右后腿。所有动作一气呵成,干脆利落。

    剑刃打磨得太过锋利,一剑斩下,那马竟然毫无知觉,照常奔出好几步,才听见“喀嚓”一声脆响,半截马腿和着鲜血飞了出去,连人带马直挺挺栽倒在地。

    敌将反应十分迅速,人刚落地便一跃而起朝远处树林方向逃去,沈思也不追赶,直等对方冲出了二十丈开外,他才不紧不慢地弯弓搭箭,抬手瞄准,手指一松“嗖”地射出,那箭好似长了眼睛般,循着敌将后心笔直而去,力道之大竟瞬间将人整个穿透,连带着尸体一起钉到了前方树干上。

    早有勇猛手下骑马追去一刀砍下了敌将脑袋,用长枪高高挑起。沈思则调转马头返回原处,抓起了先前插在地上的那杆“沈”氏战旗,他带领生龙活虎的士卒们挥舞旗帜、高举人头,在敌阵中策马飞奔,振臂呐喊:“贼将已死,叛军速降!贼将已死,叛军速降!”

    “哗”整座宁城脚下都随着他一起呐喊起来,山呼海啸,怒潮汹涌。这场游戏沈思终是赢了,而且赢得趾高气昂,酣畅淋漓。

    城头上观战的晋王忍不住击掌喝彩:“好!”

    第4章 雨森森,山回路转不见君

    正午时分,宁城上空飘起了蒙蒙细雨。苍茫四野白雾弥漫,微凉秋雨滴洒在晋王周身,彻底洗刷了三个月来所有的屈辱与积郁。水汽里夹杂着尘土和鲜血的咸腥,丝丝缕缕钻入鼻腔,令人不由得神思一震。

    厮杀声渐渐隐去,战斗结束了,曾经不可一世的十万顺天王大军早已作鸟兽散,消失得无影无踪。到处是横七竖八的叛军尸体,有的被对手斩杀而死,有的在混乱中被同伴踩死,有的不慎阻挡了去路,被急于逃命的己方将领愤而砍倒,无辜屈死。

    宁城脚下一片狼藉,叛军遗留下的除了营帐,旗帜,还有堆积如山的军实辎重。宁城上下终于可以安心吃餐饱饭了,在这些士兵和百姓的人生当中,恐怕再不会有哪一顿饭如此这般使人喜悦了。

    晋王的部下开始清理起了战场,另有一队人手被分派去点算粮草、财物。沈思打马经过的当口,看到有名骨瘦如柴、稚气未脱的小兵趁人不备从箱子里飞速掏出了一块生肉干儿,随后猫在角落不管不顾地塞进嘴里大嚼起来。嚼着嚼着,他好像察觉到了什么,一抬头正对上沈思好奇的目光,吓得脊背猛挺,后脑勺磕到了木桩上,发出“咚”一声闷响。

    小兵被撞得晕头转向,也顾不得疼,只管爬起来跪在地上向沈思求饶,可惜他两腮被硬邦邦的肉干儿塞满,吐也吐不出,咽也咽不下,越急越是发不出声响,只能一边“唔唔唔”哼着一边喷出些口水和肉末儿。贪赃藏私属重罪,被上峰知道了是要掉脑袋的,他怎能不怕。

    沈思歪着脖子看了片刻,忽然“噗嗤”一乐,扬手甩了样东西在他脚边,然后头也不回地催马跑开了。直等到沈思跑出老远,小兵才战战兢兢低头看去,原来沈思丢给他的是一只羊皮水囊。此刻他正噎得难捱,左右观瞧见没人注意,赶紧抓起来“咕咚咕咚”连着灌了好几口。

    等肉干儿全部吞下肚,他才后知后觉地咂吧了几下嘴,惊觉不对劲,于是拎起水囊闻闻,抽抽鼻子,又灌了一大口,这次终于尝出滋味了,忍不住“噗”地喷了满地:“咳咳咳,妈的,是酒!”

    晃荡两下,发现水囊里还剩着少许,他并没舍得丢掉,而是掀起袍甲偷偷藏进了怀里,衣褶拍拍平整,随后喜滋滋跑去跟小兄弟们汇合了。

    与此同时,宁城府四门大开吊桥平架,晋王带领着卫悠及一众亲随早早恭候在了护城河边,沈思所过之处人群无不欢呼雀跃,他手里那杆威风凛凛的“沈”字大旗几乎成了许多人顶礼膜拜的神祗。

    远远地,沈思一眼望见垂首立于人后的卫悠,脸上登时绽开了一抹孩童般明快无瑕的笑意,他翻身下马,将角弓、佩剑朝身后亲兵胡乱一丢,三两步窜到了卫悠面前,目光专注而炙热:“伯龄,我来得晚,你受苦了!”

    卫悠一把揽住沈思,用自己长而有力的双臂紧紧拥抱了对方,转眼又抓着肩膀把人推出两尺开外,用一种既挑剔又疼惜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如何?可有受伤?”

    沈思扫了眼自己浑身被血迹浸透的衣物,咧开嘴角得意一笑:“都是别人的血。能伤了我的,整个大周怕也数不出几个。”

    “好小子,一年不见,口气和身量都长了不少嘛!”卫悠抬手在自己和沈思的头顶来回比划了几下,俨然一位与弟弟斗嘴玩笑的慈爱兄长,他暂时卸去了那份与年纪极不相符的老成持重,惯常波澜不惊的脸上也终于显露出一丝无遮无挡的真挚笑容。

    既然沈思与卫悠二人是同窗好友久别重逢,少不得总要叙叙旧情的,晋王不好出言打扰,便只管耐心候在一旁,气定神闲地对着沈思探究起来。这名少年算不上十分强壮,但胜在匀称结实,一双手臂摊开来修长舒展,肩背挺阔有力,怪到能射出那样锐不可当的好箭术。

    卫悠向来谨慎周到,他见沈思只顾着和自己说话,倒把晋王给忽略了,赶紧帮忙招呼道:“念卿,我们稍后再谈,先来见见晋王千岁。”

    至此沈思方才留意到两人身侧还站着另一名高大男子,只见此人剑眉凤目,鼻梁傲挺,脸型与卫悠有三成相似,只不过比卫悠少了几分温润、多了几分豪迈。传闻晋王卫律容色绝异,气度非凡,颇有其父太祖皇帝之风,倒果真是名不虚传的。

    打量完毕,沈思利落地一拱手:“末将沈思见过晋王。”

    眼看沈思半个字也不肯多说,言辞间极尽敷衍之色,晋王止不住在心里暗叹:这黑小子看来很是瞧我不起啊!哈哈,倒也有趣……

    见沈思迈步准备单膝跪拜,他即刻一撩大氅出手将人扶了起来,又眼眸含笑、半真半假地说道:“沈将军不必如此拘礼,你对本王有救命之恩,便是同对待伯龄一般称呼本王表字也并无不可。”

    二人年纪身份相差悬殊,晋王又是长辈,即便沈思生性洒脱不拘小节也断然不敢僭越,可他又不知如何回复晋王,最后只好含混一笑,并不接话。

    卫悠心细如发,回城途中悄悄附到沈思耳畔说道:“小五,我家叔父对你很是另眼相看嘛。”

    沈思满不在乎地挑了挑眉:“哦?他对我如何看,与我又有什么相干。”

    卫悠不觉一愣,长长地瞄了沈思一眼,转过头去但笑不语。

    当晚晋王在拆掉湿木板的府衙大堂之内为沈思摆了场庆功酒,除去正当值者,余下大小诸将悉数同席做陪。沈思自幼在军营中长大,性子粗粝不善应酬,晋王几次主动挑起话题,都被他三两个字生硬带过了。

    晋王命人取来了前日剩下的极品花雕,亲手为沈思斟了一杯:“沈将军想要什么封赏?但说无妨。只要本王能力所及,定然不会拒绝。”。

    沈思也不客气,接过酒杯一饮而尽,霎时浓郁香气在齿颊间来回流转,熏得人飘飘欲仙。他陶醉地眯起眼睛点点头,复又把空杯子伸向了晋王:“沈思一介武夫,只希翼能凭借自家本领驰骋疆场建功立业,闻达现世功垂千秋,这些可是别人给不了的。不过末将想请王爷好好犒劳犒劳我带来的三千士卒,这一战多亏他们勇猛无畏才能速战速决,大获成功。”

    “那是自然,”晋王朝左右挥挥手,“传令下去,沈家士卒俱有封赏!重重有赏!”见沈思也是个好酒、懂酒之人,他莫名欣慰不已,提起酒壶帮沈思续了一杯,“不知沈将军使了什么奇招,竟能带领三千人马轻易躲过敌军的重重哨卡?”

    说到带兵打仗,沈思的话渐渐多了起来:“夫兵形象水,水之行,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叛军在宁城四周的官道和山谷处都设置了哨卡,却惟独忽略了西北方向的乌候河,入秋天旱水浅,四周又是荒草丛生,正好可以涉水而上。我们提前除掉重甲轻装简行,马匹也都卸去铃笼,带好了口嚼,趁夜一路潜进,这才成功绕到敌人的中军背后发起了突袭。”

    晋王心悦诚服:“你小小年纪有勇有谋,将来定是我大周一员名将,远的不提,只凭今日一战就足以为人称道了。”

    沈思却不以为然:“兵法有云:围师必阙。包围敌人的时候需要留下个缺口,故意使城内之人看到希望,待其于是守是逃之间难以抉择时,才刚好乘虚而入。反之,将城池围堵得铁桶一样,实属下策,城内人见出逃无望,最后选择的只会是拼死一战。所以这次我能侥幸取胜,全赖叛军有个蹩脚将领,赢了他也没什么可值得光彩的。”

    晋王凤眼一挑,哈哈大笑。这位沈小将军……也未免太过傲气了一些吧……

    酒过三巡,气氛慢慢开始活络了,众人放下拘谨,纷纷起身向沈思敬酒道谢。

    卫悠身边的红脸大汉尉迟昇端着酒杯来到沈思面前:“沈将军,尉迟昇敬你一杯,救命之恩诚不敢忘,他日沈将军若有差遣,必定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沈思赶紧躬身回礼:“尉迟大哥言重了。”

    晋王身后留着小八字唇须的白衣男子也迈着方步踱了过来:“敝人辜卓子,晋王府中幕宾。今日幸得沈将军相救,铭感五内,薄酒一杯权且聊表心意吧。”

    沈思来者不拒,一仰头豪气地干尽了杯中酒,眼神无意间瞄过辜卓子腰间佩戴的骨笛,惊讶问道:“辜大哥文人雅士,也会吹奏羌笛不成?”

    辜卓子偷眼打量了一番晋王神色,揣摩着主上心思提议道:“没想到沈将军对此物也有研究,既如此,辜某索性就献一献丑,为大家奏上一曲如何?一则庆祝我等大难不死,再则庆贺沈将军旗开得胜!”

    须臾,高亢悲凉的羌笛声幽幽响起,晋王顺势邀道:“既有了乐声,怎能没有舞蹈相佐。今日沈将军只一剑便把那敌将斩落了马下,技惊四座,不知道小将军是否愿意下场舞一出剑,来为大家助助酒兴呢?”

    谁也没料到,沈思竟鼻子一哼驳了晋王脸面:“沈思这把剑不是附庸风雅的赏玩之剑,而是征战沙场的嗜血之剑。”

    说话间他猛地抽住长剑,直笔笔朝晋王挥去,晋王只觉得无形中一团寒彻骨髓的血腥气向自己袭来,骇得心绪骤紧,那剑在距其喉头寸许的位置稳稳停住,可晋王却感觉自己已然被利刃削断了头颈,身首异处,以致全身不得动弹,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此举一出满座哗然,几名侍卫即刻跨步上前以身体护住了晋王,另有几人飞身跃起预备将沈思拿下讯问,几柄利剑同时指向了他的胸口和咽喉。

    卫悠也急切地出声喝止:“念卿,不得无礼!”又转头向晋王解释道,“叔父莫怪,念卿他小孩子心性,又喝多了酒,绝非有心冒犯……”

    “哈哈哈,无妨,无妨。”晋王摆了摆手斥退众人,竟似丝毫不以为意,他大笑着问沈思,“这剑果然了得,不知有何玄机?”

    沈思单手耍出个漂亮的剑花,长剑“唰”地插回鞘内:“这一把只是山野工匠锻造的无名之剑,并无过人之处。其实本就不需要什么玄铁精钢,连剑法也是虚的,高低优劣全在使剑的人。我们沈家功夫都是实战中得来的,不重招式,只重如何一击毙命。”

    晋王操起那把剑细细观瞧,果然,剑身厚重,剑鞘朴素,剑柄上也全无任何珠玉宝石装饰,看去极不起眼,甚至略显寒酸。

    沈思好似能看穿他心声一般:“珠玉宝石有何稀罕?对剑来说,最好的装饰莫过于剑下的亡魂。传说上古有剑名泰阿,汇聚天下无形无质之剑气,若是寻常人使用,剑便寻常,若是勇士执掌,则剑气磅礴无往不利,此方为剑中真意也。”

    晋王闻言,重新审视了一番那把剑,接着又目光复杂地望向沈思,随即微微点了几下头,笑得意味深长。

    夜色渐浓,堂中众人大半已经烂醉如泥,有的依偎一处打盹,有的直接躺倒在地,呼噜声、呓语声此起彼伏。

    卫悠这些时日既要担心城池安危又要提防晋王算计,煎熬得心力交瘁,此刻已然不胜酒力,终是撑不住,直接歪在了桌面上。沈思脱下披风,小心盖在他肩头,又一个人端着壶自斟自饮起来。

    见沈思手里的酒壶空了,晋王遂将自己面前的一只推了过去:“沈将军果真性情中人,饮起酒来也是千杯不醉。”

    沈思大方一笑:“人生得意须尽欢,你可知我是抗了圣旨违了军规来的,明日一去军法如山,搞丢了小命儿也未可知。此时若不尽兴,过后岂不后悔?”

    想到小皇帝那道为除掉自己而下的旨意,晋王垂眸沉吟片刻,轻叹道:“素闻沈老将军治军甚严,你此去想必要受一番辛苦了吧……”

    沈思将晋王那壶酒一并喝得精光,又高挑起空酒壶抖了抖,连最后一滴也意犹未尽地吃进了肚去,这才心满意足地用手背一抹嘴唇:“好在仗也打了,人也救了,酒也喝了,管他明日是生是死,也总算是尽兴而归了。”

    晋王不觉双眉蹙起:“既然明知难逃军法惩处,为何还要前来?”

    沈思漫不经心地挑挑眉毛:“为何要来?我若不来,宁城必破。不但王爷千岁你将遭遇杀身之祸,连这宁城之中的将士和百姓也都在劫难逃。”他望着相隔不远地的卫悠怅然笑道,“唉,一条命换千万条命,总算值了吧。”

    小雨窸窸窣窣下了一整夜,待黎明将至,沈思起身整了整衣冠,又留恋地望了一眼尚处在昏睡中的卫悠,帮忙拢好肩上披风,转身迈步出了大堂。他将手下士卒交托给副将,命其带队暂且休整一日, 而后头也不回地独自上路了。

    晋王在窗边负手而立,望着那个雨幕里绝尘而去的孤单背影,竟莫名涌起一阵失落与伤感。

    他来回踱了两圈步子,打定主意,厉声吩咐道:“辜卓子,传令下去,今日午后启程。”见身着白衣的小胡子立在那没动,他了然地补充道,“我们回晋原,不过……要‘途经’宜州府。”

    过了一会儿,他唇角带笑地自言自语道:“龙虎将军沈威?好,本王倒要去会会那位铁面无私的沈老将军……”

    第5章 五更寒,不悔鞭挞将台前

    九月的宁城已是天寒地冻,辜卓子手里却煞有介事地摇晃着一把羽扇,听说要启程返回晋原,他不无顾虑地扇起一股凉风:“可辽东那边的战事……”

    晋王一撩大氅四平八稳端坐到了椅子上:“你看本王气色如何?”

    辜卓子略一迟疑,即刻悟出了晋王话中深意,奸笑着拿腔作调地答道:“王爷被困三月有余,连日来睡不安寝,食不甘味,故而心力交瘁身染重病,连路都走不了,又如何去辽东督战呢?”

    晋王赞许地点了点头:“何止是重病,简直是沉疴难愈命不久矣。如此大快人心的消息,要尽早传到小皇帝耳朵里让他舒坦舒坦才好。”

    辜卓子是晋王身边第一得力的谋士,最善揣摩主上心意,晋王不去辽东督战或许是害怕再着了算计,但这“途经”宜州府,就分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王爷人品贵重,有些话不方便直接讲出来,此刻他这样的人就该派上用场了。辜卓子挥舞羽扇眼珠儿一转:“王爷,属下有一事不知当说不当说……”

    晋王翻了翻眼皮,唉,又来这一套,读书人身上的穷酸气真真恼人!他摆摆手赶走几名侍从,又耐着性子笑道:“阿渊但说无妨。”

    辜卓子确认过四下无人,这才关起门窗压低嗓门分析起来:“小皇帝登基以来,对我们晋王府一向颇为忌惮,只不过从前都是暗地里有所举措。这次他变了招式,公然下旨不许各处发兵增援宁城,摆明了是想置王爷于死地。究其根由,宜府卫驻扎着沈威的二十万大军,是他的一颗定心丸,而左军都督顾明璋又是他的亲信宠臣,有这二人互为照应牵制晋原兵力,小皇帝才愈发有恃无恐了。”

    “唉,这话不假,”晋王凝眉轻叹,“那依你之见有何良策呢?”

    “当务之急王爷有三件事要做……”辜卓子两根手指轻抚着唇上短须,娓娓道来,“其一,沈威与顾名璋素来不睦,我等大可制造事端从中挑拨,令其嫌隙渐生,无法一致对外。其二,既然拉拢顾明璋无望,便索性与沈威扯上些关系,不论真假,只要做出样子给小皇帝看看,谅他也再不敢轻举妄动了。其三,沈威为人刚直不阿,又不贪名利,想收买他委实不易,只能找出其弱点死咬不放,而现如今正好有个‘弱点’主动送上门来了……”

    见他兜了一大圈总算说到了点子上,晋王不禁微微一笑,明知故问道:“你指的弱点难道是……沈念卿?”

    辜卓子兢兢业业配合主上演着戏:“属下斗胆提议,莫若王爷将那沈念卿收为义子,如此一来,既可以保他平安使他心存感激,又可以借由他处处辖制沈威,同时也可以让小皇帝看到您与沈家关系匪浅,是为一石三鸟之计也。”

    辜卓子所言,正是晋王心头所想。

    一旦大周风调雨顺天下太平了,小皇帝就会腾出手来处置他这个皇叔。沈威与顾明璋一个能征善战屡建奇功,一个奴颜媚骨深得圣宠,这二人若是斗起来,定能将朝野上下搅个山呼海啸。到时候几方互相掣肘,困得谁也动弹不得,还哪顾得上他这个天高皇帝远的晋王呢?

    收回思绪,晋王哈哈笑道:“阿渊,以你的性子,既然能提出这样的计策,想必手里已然握着几分胜算了吧?”

    辜卓子羽扇一收,抓住时机奉承道:“王爷果然料事如神,属下一举一动都逃不过王爷法眼。前些时候属下收到消息,原来归降了叛军的指挥佥事霍端是沈威同乡,两家素有来往,霍端的儿媳还是沈老夫人的远房侄女。”他顿了顿,笑容里平添了几分狡诈,“若是霍端修书一封寄与沈威,大肆游说其领兵谋反,而这信又恰好落入了顾明璋手里,想来以顾都督为人定会好好为难沈老将军一番吧。”

    “不好,不好不好……”晋王连连摇头,“我那皇帝侄子生性多疑,若是信上言辞太过直白,他反倒不会轻易信服了,倒是些家常问候的话更显逼真。由着他自己去胡乱猜想,牵强附会,比我们说出来的倒有效许多。”

    一旦信里明明白白提到“反”字,就是板上钉钉,再无斡旋余地了。晋王只想利用沈威自保,不想害他被满门抄斩毕竟他儿子刚刚才救了自己一命。至于顾明璋那头晋王倒丝毫不担心,看得出卫悠与沈思交情甚笃,卫悠的弟弟卫谦如今是皇帝跟前的红人,顾明璋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万一有何对沈威不利之处,卫悠兄弟定然不会袖手旁观的。

    听了晋王的话,辜卓子连忙点头称颂:“还是王爷处事周全、心思缜密,吾辈万不及一。”

    辜卓子是个真正的聪明人,懂得要适当伪装得没那么聪明。他心里虽有十成算计,却只道出了九成,剩下一成故意卖个破绽,由王爷点出来,这样既表现了自己,又抬举了王爷。否则样样做到完满,岂不是显得比王爷还要高明?

    谄媚也是一门学问,起码辜卓子这一记马屁拍得润物细无声,令晋王很是受用:“好了好了,闲言少叙吧,先派一路人马赶赴宜州府,替本王探探虚实……”

    -

    在距宁城六百里之遥的宜府卫,沈思刚一赶回大营便被人拿下,五花大绑押进帅帐,又像个粽子似的被丢在了地上。

    彼时父亲沈威正伏案批复着公文,哥哥们都并排垂首站立一旁,三哥还不断朝他挤眉弄眼打着暗语,示意父亲正在气头上,教他诸事小心应对。

    听见动静,沈威头也不抬地沉声问道:“可是逆子沈思带到了?”

    不等左右亲兵开口,沈思自己坦然答道:“是,儿子回来领罪了。”

    听了这理直气壮的语气,沈威越发火大,随手抓起案头墨砚就朝儿子掷了过去。那方砚台擦着沈思额头飞过,“啪”一声落了地,摔得粉碎。从始至终,沈思都跪得笔直一动未动,连眼皮都没多眨一下。沈威了解儿子的脾气,知道这小子是断然不会躲闪的,所以往外丢砚台的时候他直接偏出了寸许。

    “好,好,既然你是回来领罪的,我也不再与你多费唇舌,来人呐,拉下去……”沈威深吸一口气,却断了下文,他竟有些拿不准主意该如何处置小儿子了。带兵几十年,他向来胸有成略指挥若定,唯独这一次却变得优柔寡断起来,唉,许是年纪大了吧。

    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之罪,犯者当斩。可让沈威亲自下令斩了自己的儿子,他如何下得去手?

    沈思这次不但罔顾军法,还公然违抗圣命,乱子惹得太大了,万一被有心人拿去大做文章,搞不好会祸及全家老小。若是轻易绕过了他,不但在将士们面前无法服众,更加不好向皇帝交代。手握重兵本就容易受到猜忌,小儿子去救谁不好,怎么偏偏救了小皇帝的心腹大患晋王呢!

    思前想后斟酌再三,沈威扬手下令:“将这孽子拉下去,着军法官鞭笞一百,捆结实了吊在辕门上示众三日,以儆效尤!”大哥在一旁刚想开口,父亲又补充道,“凡有代其讲情者,以同罪论处!”

    几个哥哥彼此交换过眼神,都缩回原处默不做声了。

    沈家子弟自小混迹军营,同普通士兵一样风餐露宿、饮冰卧雪,早早都练就了浑身的铜皮铁骨,抽顿鞭子算不得什么,可这样的天气抽了鞭子还要在寒风里头吊上三日,定是凶多吉少。沈威也只能为儿子通融到这一步了,至于三日后是生是死,就看他个人的造化了吧。

    鞭子是上好牛皮扎的,泡过了水,韧性十足,舞起来虎虎生风,抽在脊背上“啪啪”作响。

    一鞭下去,立时肿起手指粗的一道红印子,再一鞭子,皮肉绽裂血珠儿迸溅。每挨上一鞭子,沈思都会咬着牙朗声大喝:“父帅教训得好!儿子谢过父帅!”

    这是沈家祖上传下来的的规矩,棍棒底下出孝子,父母长辈责罚孩子不但不许反抗,还要磕头谢恩,谢父母教导之恩。

    三个哥哥对此早都习以为常了,只有世家出身的姐夫头一次见到这种场面,那些鞭子明明是抽在沈思身上,可是随着鞭梢起起落落,姐夫也跟着一下下几不可察地颤抖了起来,脸上布满了恐惧和疼惜。

    沈威在帐内听着犹不解气,厉声示下:“不得留情,给我着实了打!”他是真被气极了。

    沈威膝下四子一女,长子沈观,次子沈闻,三子沈执,女儿沈奺,最小的儿子便是沈思。以前家人常常玩笑说,这兄妹几个里头只有小五儿是有“心”的,也是最得父母欢心的。沈思既是幺儿,又是老来得子,做父亲的难免偏疼一些,所以对他的管教也不及三个哥哥那般严厉。谁成想,纵得他生就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野性子,以至今日酿成大祸。

    鞭子足足抽了半个多时辰,结束之后沈思后背已经血肉模糊了。不等他趴着喘口气,就被即刻拴住两手吊上了辕门。身体像块腊肉干一样垂在半空荡来荡去,不时牵扯到背上纵横交错的伤口,带来一阵火辣辣的刺痛。血渍顺着皮肤滴滴答答往下流,浸透了衣裤,风一吹全都黏糊糊贴在身上,冰凉透骨。

    入夜之后,疼痛渐渐被寒冷所取代,后背和四肢都麻木了,恍若根本没长在自己身上。他不停微微战抖着,眉毛和睫毛处都凝结了一片细密的水雾。

    父亲帐内的烛火一直亮着,大哥在陪他下棋。大哥深谙兵法之道,懂得迂回行进,避实击虚。他执黑棋子,先在棋盘上摆出了一定数目的子,再由父亲执白棋开始,这种行为就叫做“让子”。

    让子,让子,父子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尽皆闷声不语。

    姐夫借着掌管军需之便,指挥人手来来回回搬运着炭火,只希望经过沈思身边的片刻功夫能帮他增添几分暖意,这做法虽然是杯水车薪,却也聊胜于无。

    见四周没什么人留意,三哥提着一只瓷壶晃晃悠悠走了过来,不等他靠近,远处负责执法的卫兵便出声喝止,令其速速离开。三哥闻言晃了晃手里的壶:“沈帅只说要把人吊在这示众,却没说不给水喝。”

    卫兵想了想,似乎也有些道理,便站立原地没再阻止。三哥赶紧将壶口塞进了弟弟嘴里,还背着人偷偷朝他眨了眨眼。三哥总是最多鬼主意,也不知这次又在搞什么名堂。沈思从宁城一路马不停蹄赶回来,中途只就着河水吃了顿干粮,受刑至今水米未进,他早就饥寒交迫眼冒金星了。

    “咕噜”一口下了肚,沈思惊讶地瞪大眼睛,那壶里头哪是什么水,分明是滤清了的人参熬鸡汤。一整壶鸡汤灌下去,他感觉自己迈进鬼门关里那半只脚又撤回来了。

    二哥是兄弟几人里最木讷的一个,不善言辞又循规蹈矩。他想不出有什么办法可以使弟弟好受些,于是就像木桩一样站在旁边,陪着沈思一起吹起了夜风。每隔半个时辰,他会轻轻唤一声:“小五儿?”

    等沈思闷闷地回了个“嗯”,他就又没了动静。他是怕这么冷的天弟弟若真睡熟了,会无声无息地冻死过去。

    迷迷糊糊间,沈思仿佛听见有谁在叫他:“念卿!念卿!”

    他费力撑开沉重的眼皮,视野内出现了一条蜿蜒小路,沿着小路飞奔而去,越过洗心泉,穿过玉湃川,登上红崖顶,飞流声如银铃响鼓不绝于耳,两名少年正立于崖顶放眼四顾,一览群山之小。

    卫悠指着南面问他:“念卿,你看到了什么?”

    他揉揉眼:“看到了山腰的洗心寺,山脚的明德院……”

    卫悠笑着摇摇头:“出了揽月山,再往南呢?”

    他想了想:“是济州府?庐阳府?”

    卫悠宽厚地笑着:“再远呢?更远点儿!”

    他试着问:“京师?”

    卫悠仰起头哈哈笑道:“是万里江山。”

    他听了又大言不惭地夸下海口:“他年铁骑平天下,万里江山送伯龄!”

    卫悠赶紧虚捂了一下他的嘴:“这里只有你我,倒也无妨,出去切莫乱说,是掉脑袋的大罪。”

    沈思从来不怕掉脑袋,从前是,现在也是。他只怕没能完成自己许下的誓言。对于卫悠,他心里一直埋藏着某种难以言说的情愫。他像对父亲一样敬重着伯龄,像对母亲一样依赖着伯龄,像对姐姐一样逮着机会总忍不住去作弄伯龄,像对哥哥们一样信任着伯龄……是啊,那就是他的伯龄啊……

    远远的,官道上风铎悬响马蹄嘚嘚,似乎有大队车架疾驰而来。他耷拉着脑袋,只听见隐隐约约的人声:“我家王爷特来此拜会沈老将军……”

    王爷,哪位王爷?是襄怀郡王卫伯龄吗?他来干嘛?伯龄啊,你不胜酒力,这两日休息得可好?

    沈思用力眨眨眼,视线之内冒出了一双松黄色的软靴,靴面儿上绣的五爪盘龙威风凛凛。靴子的主人伏在他耳畔悄声说道:“念卿,再忍耐片刻,从今而后你就是本王的人了……”

    第6章 君莫叹,人生分合常相半

    晋王午后启程,带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赶往了宁城府。行至半路,他收到消息,说沈思被沈老将军狠狠抽了顿鞭子,还要吊在辕门之上示众三日。

    边塞的九月天凉风劲,到了夜里更是寒意彻骨,这种节气莫说是绑住手脚吊在那里,就是穿戴齐整站上三天,人也要冻得四肢僵硬了吧。看来沈威行事果然强硬,恐怕比预想中还要难以对付。

    晋王不自觉紧了紧披风:“人呢,可还支持得住?”

    派去打探的属下躬身答道:“此刻尚无大碍,看情形还可再支持一日。”

    “既然是尚无大碍……”晋王微微眯起眼睛思索了片刻,一挥袍袖,“吩咐下去,不必急于赶路,明日辰时到达即可。”

    去得太早也是白白耗费功夫,莫不如就拖他一拖。不等到儿子奄奄一息了,依沈威的脾气又怎肯轻易放人?

    车架赶到宜府卫大营的时候,清晨薄雾还未散去。晋王远远看见一个黑影直笔笔吊在迷茫白雾之中,动也不动,他不禁心内一沉。

    沈思还穿着宁城之战那一身装束,只不过卸去了护心软甲,衣料也被抽打得稀烂,只几根布条零零落落挂在身上。后背的血迹已经干涸,糊满了纵横交错的伤痕,皮肉狰狞翻起,竟找不出一块完好无损的皮肤。

    如此惨况,纵是晋王见惯了生死也不免一阵心惊肉跳,他小心翼翼凑到沈思耳边,悄声说道:“念卿,再忍耐片刻,从今而后你就是本王的人了,本王定会护你周全。”

    沈思费力抬起头,眼皮缓慢地眨动着,眼珠涩涩定在那,仿佛是藏在幽暗潭水之中的两颗宝石,黑得深邃飘渺,朦朦胧胧。忽然他牵动嘴角,几不可闻地吐出一个字:“好。”而后朝着晋王悠然一笑。那笑容如一抹灿烂晨曦从脸上绽开,清澈而愉悦,直笑得晋王心旌神摇,浮想联翩。

    晋王赶紧撤回目光,理了理被拨乱的思绪,端起他王爷的架势转身大踏步走进了沈威帅帐。

    待沈威施罢了礼,奉毕了茶,晋王开诚布公地说道:“本王此次前来是为两件事,一则谢谢沈老将军出兵驰援,二则嘛,想请老将军饶念卿一命。”

    沈威揣度着晋王神色,从容应对道:“驰援宁城之举非沈某所为,末将不敢居功。至于责罚沈思一事,也请恕沈某不能从命。于公,沈思是我军中将官,于私,沈思是我家中幼子,主帅惩处下属,父亲管教儿子,皆为天经地义合乎法理。此等小事,就无需劳动王爷费心了吧。”

    见沈威一番话说得不卑不亢掷地有声,让自己辩无可辩,晋王只好拉下脸来实话实说:“其实本王还有个不情之请。日前宁城一战,令郎沈思可谓是有勇有谋、英武非凡,本王见了甚是喜爱,遂有意将其收为义子,带在身边栽培提点,不知老将军意下如何?”

    “这……”沈威不禁鼻子冷冷一哼,“沈思污泥杂草之质,出身低微,又生性桀骜不服训教,恐败坏王爷家风,故万万不敢高攀。”

    说什么收为义子,这“义子”二字,不过是名目好听罢了。

    晋王十七岁迎娶王妃季氏,婚后八个月王妃便产下一女,取名绯红,被太祖皇帝亲封为安平郡主。外界对此众说纷纭,盛传绯红郡主并非晋王亲生,是王妃婚前与人苟合的孽种,他堂堂王爷千岁竟然被戴了顶大周朝一等一的绿帽子,简直奇耻大辱。可晋王本人对各种流言蜚语一律处之泰然,即便季氏自绯红之后一无所出,他也再未迎娶任何侧妃与妾室。

    王妃出身将门,比晋王足足大了五岁,其父兄几人皆在朔州一役中不幸殒命。王妃自得女后便吃斋礼佛不问世事,而晋王则整日与些美貌男子厮混一处,过着寻欢作乐荒淫无度的奢靡日子。他将这些从各地收罗来、藏于王府之中的男子统统认作义子,所以晋王爷实则是义子无数的……

    晋王很清楚自己名声如何,对沈威的反应也早有预料。他端起茶杯,吹了吹水上的茶叶浮沫儿,轻轻饮过一口,这才不慌不忙地挑起眼尾睃去:“那本王若是凭着亲王之尊,硬要把人带走呢?”

    沈威此时心烦意乱,也想不出什么由头回绝晋王了。儿子是自己的血脉,脾气秉性自己再清楚不过,想来就算入了晋王府,也不会沦为那等以色事人的低贱男宠。如今沈思命悬一线,若被晋王带走,起码还能活着。

    可儿子一旦认了晋王做义父,普天之下都会将沈家和晋王牵扯到起来,这让一向欲将晋王除之而后快的皇帝当做何想?再者说,万一日后要带兵征讨晋原,两军阵前若是晋王拿了儿子的性命来威胁自己,又该如何自处?

    思索良久,沈威喝令:“来人呐,把沈思给我带进来!”

    不一时,两名兵士押着沈思入了大帐。沈思手脚早已没了知觉,如不是有人一左一右架着,怕是早已跌到在地了。

    沈威居高临下望着儿子,厉声说道:“沈思,承蒙晋王爷厚爱,愿收你为义子,还不速速跪下磕头,叩谢王爷大恩!”

    沈思神智尚未恢复清明,耳听得又是王爷又是义子的,一时更加晕头转向了。

    晋王放下茶杯摆摆手:“老将军何需如此客套,从此咱们也算是一家人了,大可不必拘礼。”

    “王爷这话说得早了!”沈威面无表情一拱手,又对沈思说道,“养不教,父之过,你不遵礼法不知礼仪,我身为父亲难辞其咎。既然我这父亲做得不够资格,索性就与你断了这份父子亲缘,今日迈出了宜府卫大营,你沈思就再不是我沈家子孙。今后自有王爷千岁教导你。”

    他也是迫于无奈才出此下策,这样一来,既能保全了儿子,也能保住沈家清誉,更能在皇帝心里稍稍洗去几分嫌疑。

    晋王凤眼一睨,看来自己的心思已被沈威拆穿了。他倒也不怕,拆穿就拆穿,上了贼船就是上了贼船,再跳下去也无济于事,反正鞋袜已然湿了。

    沈思一时间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没人告知他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只是一忽儿被解下来拖进了帅帐,一忽儿晋王要收自己为义子,一忽儿父亲要将自己逐出家门……他愣怔地望着沈威,片刻之后“噗通”跪倒,声音嘶哑而凄切:“阿爹……”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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