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攻略地狱模式 作者:梦里闲人
分卷阅读213
南宫昂的意思,王小月就算是南宫翀的生母,在这些人眼里也是个下贱女人,谁能懂她所受的屈辱?除了南宫翀,怕是只有自己吧。
“什么?”
“我一直欺负他。”夏小雨把罪名揽到了自己头上,“谁让他成绩一直比我好,又比我懂事乖巧,是别人家的孩子呢!我花钱才能上的尚德中学,他不止不用花学费,还能领奖学金,我不欺负他欺负谁?”她眉眼带着天真残忍的笑,活脱脱的一个校园女霸王。
南宫昂笑了起来,他也是学渣一枚,也曾经对那些出身平平的寒门学霸看不顺眼过,学渣和学渣总能互相理解,校园恶霸和校园恶霸彼此更有共同语言。
“你这么说我就糊涂了,既然如此,他为什么又要把你留在身边?”
“这事儿我也不明白,也许他是因为我长得好?”夏小雨撩了撩长发。
“八成是因为这样。”南宫昂点头。
“可是我的灵魂更有趣啊。”夏小雨拧着眉毛摇头叹息。
南宫昂哈哈大笑,以他的城府当然知道夏小雨在胡扯,可一个美人摔个狗吃屎都美景,丑人捧着一把钻石都嫌碍眼,一个美女肯这样声情并茂的耍宝给你看,是男人都会捧场。
南宫翀回到办公室时,看见的就是这一老一小在一起相谈甚欢的样子。
南宫昂极难讨好,性格古怪,明明是世家大族出身,偏偏喜欢混迹于市井,住城中村,养中华田园犬,穿地摊货,就这么一个人,却是自己独立打拼出了一片天下。
当初自己为了接近他可谓处心积虑,没想到夏小雨就这样轻易和他打成了一片。
“爷爷,您来了。”
“我没来,你看见的是我的全息影像!”净说废话!南宫昂白了他一眼。“这是你女朋友啊?”
“是。”
“臭小子还算有眼光,赶紧结婚生孩子啊,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懂不懂?趁年轻多生两个,万一没经验练废了,砍号重练也来得及。要是四十岁再生,七十岁发现全是废物,再重新生就来不及了!”
这是什么神逻辑?那您老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孩子是因为不想要练号?
南宫翀头疼欲裂。
南宫昂站了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我来是想要告诉你,司徒燕那个女人越来越聒噪想来是更年期提前了,我嫌她烦了,你把她和她下的那个崽子赶远点。”
南宫翀愣了一下,他想要对付司徒燕不是一天两天了,六叔公却一直说时机未到,让他戒急用忍,现在时候到了?
南宫昂丢下这个重镑□□,就拍拍屁股走了,留下南宫翀和夏小雨四目相对。
夏小雨随手拿了一根南宫翀笔筒里的圆珠笔把头发盘了起来,“你饿不饿?”
“呃?”
“我做了午饭给你吃。”夏小雨把保温袋打开,拿出里面的分体式饭盒,在会客区的桌子上把饭盒拆开,“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只炒了个回锅肉拌了一点小凉菜,对了,我还煲了虫草老鸭汤。”
南宫翀看着她像小蜜蜂一样忙碌,惊涛骇浪般的情绪渐渐沉淀,对付司徒燕的计划他谋划已久,只需要按步就班就好,六叔公向来不喜欢司徒家的人,对司徒燕更是看不顺眼,若非如此,他又怎么会冒着撕破脸的危险回护自己,把自己过继过去。
他走到会客区,瞧着饭菜,“没想到你还会炒菜。”
“鬼佬做的饭都是猪食,我在美国留学那么多年自己不会煮饭早饿死了。”关于自己为什么会炒菜,夏小雨早准备好了一番说辞。
“会烙饼吗?”
“什么?”
“我想要吃春饼了。”
王小月最擅长做春饼,两个人小的时候关系其实挺好的,夏小雨从小念寄宿学校,每周周五下午放学回家,周日晚上就要回学校上晚自习,放假的这两天,她一定会央求王小月客串厨师给她烙春饼吃。
王小月烙春饼的时候,会分给夏小雨和南宫翀两个孩子一人一个小面团让他们俩个玩,王小月则是一边做饼一边照看两个孩子。
就算是两人渐渐长大,渐行渐远,这个传统仍然在,只不过变成了夏小雨在一边写作业,南宫翀看书,一起等吃春饼。
说起来在王小月和夏老板的事曝光之前,夏小雨对南宫翀是有蒙胧的喜欢的,任谁守着这么一个帅得惨绝人寰的大帅比,都会有点想法。
所谓的不理、欺负,更多的是小女孩在闹别扭,谁让那些人总说南宫翀是她的童养夫呢。
陷入回忆的两人沉默了一分钟,“我不太会烙,但我可以学。”夏小雨说道。
“龙傲天找人把夏老板引诱到地下赌场了。”地下赌场自然没有合法赌场那么多“规矩”。
“哦。”
“你不在乎?”
“冤有头,债有主,做错事是要受到惩罚的。他培养我一场,我替他承担了三个亿,够了。”
“你也恨他。”
“白莲只比我小了两岁。更不用说别的女人了,从小到大,我被他带着见过的阿姨不计其数。”夏老板一直对夏夫人不太满意,把夏小雨介绍给未来的后妈更是常规操作,可惜那些女人没有一个能成功上位,都被后来者给斗败了。
“龙傲天是想要针对白莲。”
“关我屁事。”
南宫翀正在喝汤,被这四个字逗得笑了出来,今天的夏小雨和小时候那个任性骄傲的小公举重合度100%。
第123章 第123章 霸总的三亿娇妻(十四)
人生是不是都有执念?明明已经是亿万巨富美女唾手可得, 偏偏忘不掉校园里穿着红色布拉吉(连衣裙)骑着自行车呼啸而过的明媚少女, 再见时那怕少女已老,仍心动不已?
夏小雨之于南宫翀就是一种执念,不知从何时起,情已深入骨, 却因为拙于表达,只会将执念化为占有。
一路平推不可取,他会觉得原来心中的红玫瑰只是爱慕虚荣的蚊子血。甚至因为记忆被玷污对夏小雨厌弃致极。
挣脱逃跑亦不可取,遍体鳞伤执念终成魔, 如果原著是“夏小雨”书写, 结尾必定是执念和占有的极致是杀害, 双双焚于烈火, 于烈火中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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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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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昂的意思,王小月就算是南宫翀的生母,在这些人眼里也是个下贱女人,谁能懂她所受的屈辱?除了南宫翀,怕是只有自己吧。
“什么?”
“我一直欺负他。”夏小雨把罪名揽到了自己头上,“谁让他成绩一直比我好,又比我懂事乖巧,是别人家的孩子呢!我花钱才能上的尚德中学,他不止不用花学费,还能领奖学金,我不欺负他欺负谁?”她眉眼带着天真残忍的笑,活脱脱的一个校园女霸王。
南宫昂笑了起来,他也是学渣一枚,也曾经对那些出身平平的寒门学霸看不顺眼过,学渣和学渣总能互相理解,校园恶霸和校园恶霸彼此更有共同语言。
“你这么说我就糊涂了,既然如此,他为什么又要把你留在身边?”
“这事儿我也不明白,也许他是因为我长得好?”夏小雨撩了撩长发。
“八成是因为这样。”南宫昂点头。
“可是我的灵魂更有趣啊。”夏小雨拧着眉毛摇头叹息。
南宫昂哈哈大笑,以他的城府当然知道夏小雨在胡扯,可一个美人摔个狗吃屎都美景,丑人捧着一把钻石都嫌碍眼,一个美女肯这样声情并茂的耍宝给你看,是男人都会捧场。
南宫翀回到办公室时,看见的就是这一老一小在一起相谈甚欢的样子。
南宫昂极难讨好,性格古怪,明明是世家大族出身,偏偏喜欢混迹于市井,住城中村,养中华田园犬,穿地摊货,就这么一个人,却是自己独立打拼出了一片天下。
当初自己为了接近他可谓处心积虑,没想到夏小雨就这样轻易和他打成了一片。
“爷爷,您来了。”
“我没来,你看见的是我的全息影像!”净说废话!南宫昂白了他一眼。“这是你女朋友啊?”
“是。”
“臭小子还算有眼光,赶紧结婚生孩子啊,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懂不懂?趁年轻多生两个,万一没经验练废了,砍号重练也来得及。要是四十岁再生,七十岁发现全是废物,再重新生就来不及了!”
这是什么神逻辑?那您老一辈子不结婚不生孩子是因为不想要练号?
南宫翀头疼欲裂。
南宫昂站了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我来是想要告诉你,司徒燕那个女人越来越聒噪想来是更年期提前了,我嫌她烦了,你把她和她下的那个崽子赶远点。”
南宫翀愣了一下,他想要对付司徒燕不是一天两天了,六叔公却一直说时机未到,让他戒急用忍,现在时候到了?
南宫昂丢下这个重镑□□,就拍拍屁股走了,留下南宫翀和夏小雨四目相对。
夏小雨随手拿了一根南宫翀笔筒里的圆珠笔把头发盘了起来,“你饿不饿?”
“呃?”
“我做了午饭给你吃。”夏小雨把保温袋打开,拿出里面的分体式饭盒,在会客区的桌子上把饭盒拆开,“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只炒了个回锅肉拌了一点小凉菜,对了,我还煲了虫草老鸭汤。”
南宫翀看着她像小蜜蜂一样忙碌,惊涛骇浪般的情绪渐渐沉淀,对付司徒燕的计划他谋划已久,只需要按步就班就好,六叔公向来不喜欢司徒家的人,对司徒燕更是看不顺眼,若非如此,他又怎么会冒着撕破脸的危险回护自己,把自己过继过去。
他走到会客区,瞧着饭菜,“没想到你还会炒菜。”
“鬼佬做的饭都是猪食,我在美国留学那么多年自己不会煮饭早饿死了。”关于自己为什么会炒菜,夏小雨早准备好了一番说辞。
“会烙饼吗?”
“什么?”
“我想要吃春饼了。”
王小月最擅长做春饼,两个人小的时候关系其实挺好的,夏小雨从小念寄宿学校,每周周五下午放学回家,周日晚上就要回学校上晚自习,放假的这两天,她一定会央求王小月客串厨师给她烙春饼吃。
王小月烙春饼的时候,会分给夏小雨和南宫翀两个孩子一人一个小面团让他们俩个玩,王小月则是一边做饼一边照看两个孩子。
就算是两人渐渐长大,渐行渐远,这个传统仍然在,只不过变成了夏小雨在一边写作业,南宫翀看书,一起等吃春饼。
说起来在王小月和夏老板的事曝光之前,夏小雨对南宫翀是有蒙胧的喜欢的,任谁守着这么一个帅得惨绝人寰的大帅比,都会有点想法。
所谓的不理、欺负,更多的是小女孩在闹别扭,谁让那些人总说南宫翀是她的童养夫呢。
陷入回忆的两人沉默了一分钟,“我不太会烙,但我可以学。”夏小雨说道。
“龙傲天找人把夏老板引诱到地下赌场了。”地下赌场自然没有合法赌场那么多“规矩”。
“哦。”
“你不在乎?”
“冤有头,债有主,做错事是要受到惩罚的。他培养我一场,我替他承担了三个亿,够了。”
“你也恨他。”
“白莲只比我小了两岁。更不用说别的女人了,从小到大,我被他带着见过的阿姨不计其数。”夏老板一直对夏夫人不太满意,把夏小雨介绍给未来的后妈更是常规操作,可惜那些女人没有一个能成功上位,都被后来者给斗败了。
“龙傲天是想要针对白莲。”
“关我屁事。”
南宫翀正在喝汤,被这四个字逗得笑了出来,今天的夏小雨和小时候那个任性骄傲的小公举重合度100%。
第123章 第123章 霸总的三亿娇妻(十四)
人生是不是都有执念?明明已经是亿万巨富美女唾手可得, 偏偏忘不掉校园里穿着红色布拉吉(连衣裙)骑着自行车呼啸而过的明媚少女, 再见时那怕少女已老,仍心动不已?
夏小雨之于南宫翀就是一种执念,不知从何时起,情已深入骨, 却因为拙于表达,只会将执念化为占有。
一路平推不可取,他会觉得原来心中的红玫瑰只是爱慕虚荣的蚊子血。甚至因为记忆被玷污对夏小雨厌弃致极。
挣脱逃跑亦不可取,遍体鳞伤执念终成魔, 如果原著是“夏小雨”书写, 结尾必定是执念和占有的极致是杀害, 双双焚于烈火, 于烈火中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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