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配大人,战斗吧! 作者:莫晨欢
第 14 章
第10章 《绝色天下》2
我正焦头烂额地想着狗屎都没有一点的方法时,一楼已经响起了啪啪啪的鼓掌声,参杂着惊叹与赞美。我顺着窗沿向下看去,北宫楚舞着白衣在台上打转,看这势头,圈转的暂时还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白色的裙纱如同蝴蝶一样翩跹起舞,隐隐约约地令人感受到一种阴柔的女性美。
其实也没错,《绝色天下》正是一篇女穿男文。
这年头玻璃心的作者一大堆,但是钻石心的作者也不少,至少《绝色天下》的作者便有着一颗24K的钻石心,承受了一堆臭鸡蛋、负分评之后,居然还能把这文写完,并且屹立不动地坚持女穿男NP走向……
突然有点能够理解系统为什么要我破坏剧情了,这剧情实在是小白玛丽苏到不行!
再放眼看着一楼的舞台,北宫楚以白色的面纱遮住大半张面孔,虽然只有美眸半露,却更显得一种羞涩。我搓着手臂,紧紧咬着下唇,开始思索……
忽然,我以手捂腹,紧咬住下齿整张脸皱起看向洛水复:“洛公子,我突然之间腹痛难忍,先离一下。”
洛水复奇怪地看着我,而后点头。
得到了允许,我立刻脚不着地的就走了。目标当然不是茅厕,而是秦歌欢的舞台后台。找到了那个看上去挺清秀的老鸨,我一甩那把折扇,显示出我当朝丞相的身份,开始威逼利诱。
“你可知我是谁?”折扇扬起,我故意将那扇面上“司之秋”三字显露在老鸨的眼前。
老鸨吓得魂飞魄散,一下跪趴在地朝我猛磕响头,嘴中大喊:“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小民只是小本买卖从未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啊!”
好家伙,这是以为我来办案来了么……我摸摸下巴,故作玄乎:“既然你已经知道我是谁,那你可知楼上那位的身份?”
老鸨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看我,眼眸子转了几转,小声开口:“是胥亲王殿下?”
我一愣。胥亲王只是《绝色天下》里的路人角色,但是却是我的朋友之一,所以老鸨这样误会也是有原因的。不过既然猜错了,我也没必要特意说穿。
“我与那位爷打了个赌,你帮我办好了这件事,自有你的好处。”说着,我将钱袋扔了过去。
老鸨胆颤着收下了我的钱袋,直点头。
秦歌欢能够成为西街巷数一数二的小倌馆也是有它的过人之处的。当北宫楚下台时,掌声依旧雷动,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对着铜镜再看了眼面上的妆,确认不会被人认出来后,才提着不习惯的长摆从后台走出。
在主脑空间的时候,我与1118号也是好友。她不如1111号的御姐总攻,但是却天生美貌,一举一动都妩媚不已。曾经我们逼着她在任务开始前为我们跳了一支艳舞,当时我们就惊呆了。
那小眼神,那大白腿……啧啧……
脑海里回想着她的动作,我一撩鲜红色的薄纱舞裙,脚尖轻轻点地便跃上了高出半尺的舞台。虽然司之秋的身高只有178左右,但是以男儿之躯演绎这种阴柔的舞蹈确实会有些怪异。
由其是身高的差距。同样的舞姿,若是一位娇小可人的美女,那自然叫好。但若是五大三粗的男人,便会显得格格不入。为了掩饰身高差,我只得将腰身提高许多,裙子的岔口已经快到大腿根部。
也庆幸,司之秋并没有发达的肌肉。或许也是作为文臣的缘由,他的皮肤紧致白皙,反而有股女相。正好,我今日所要扮演的便是一位神秘的舞者。
或许是男人,或许是女人。
既然作者已经能写出女穿男了,那我又何尝不可以混淆性别来破坏剧情?至于我到底是男是女,这种事只能说见仁见智了。
黑亮的头发全部以一支娇艳欲滴的玫瑰插起,随着琵琶的快起,古筝的揉弦,我舞动着身子绕场一周。面上擒着勾人的笑,眼角微微上扬眯着,一点点地惑人心魄。
刚要转身,一个抬头我与二楼洛水复的眼神交汇。
浑身一顿,又突然想起自己现在这副妆容恐怕连丞相府的老管家都认不出来,我便继续转身再次撩起裙摆,手臂也顺着动作舞动。一束故意留下的黑发随着动作在左耳便摇晃,我一把将束在发间的玫瑰花拔下,顿时过腰的长发全部倾洒到背上。
我猛地转身,将长发捋到胸前,刚欲劈叉忽然背后寒风一凛,我顿觉不妙。
“狗皇帝,纳命来!”
急切地转身,只见十来个黑衣人突然窜出,纷纷拿着剑飞向二楼的雅间。我心中慌乱地没了动作,只听身后又是几道破风声,又是一伙黑衣人窜出来举剑便迎上了先前的一伙。
整个大厅一片混乱,逃跑声、哭喊声不断。我刚欲上楼找洛水复,忽然想起自己这一身的装扮于是扭头就向后台跑。却不料,才走了几步一道银光便向我刺来。
“叮——”的一声,另一把剑以极快的速度将我眼前那把硬生生地换了个方向,我吓得浑身一软,便往地上坐。腰间忽然被一股力道拉起,我转身看去,只见洛水复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视线的交汇只是眨眼之间的事,下一刻他揽着我的腰身几个点地便带我出了秦歌欢。
虽然攻二司之秋是个文臣不懂武功,可原文里也没说他攻一就会武功了呀!我闷闷地想着,没过多久洛水复便停下了步子也将一直揽着我腰身的手拿开。
此时此刻,我有些不敢看他的脸色,就怕他开口便是一句“之秋”。若真露了馅,不只是司之秋的名誉不保,最重要的是我会尴尬至死!(这才不是重点!)
洛水复也沉默着没有开口,就在我鼓起勇气想抬头的时候,却听:“姑娘,没事吧?”
我一怔,抬首瞪大眼睛看着他。果然……这种妆容就是洛水复也认不出来吗?也是,故意化长了眼角,抹上了白粉胭脂,唇上也上了丹寇色,还有这种衣不蔽体的穿着,风情绰约的发型,怎么看也不像那个饱读诗书的少年丞相司之秋。
我满意地点点头,不由地拉大唇角:“没事。多谢少侠相救,小女子家中有事,先走一步。”
说完我转身便走,心想着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不料手臂却被一把拉住,我的心紧张的都快跳出来了,却只能故作镇定地转过去,装作疑惑地样子:“公子这是?”
“你为什么要卖身?”洛水复忽然开口,问了一个我完全没有想到的问题。
我脑中闪过千百种理由,垂下眸子轻叹一声:“唉,小女子自幼家境贫穷,但即使如此也尚可维持生计而万不会做了这种勾当。谁料,上个月我老母亲感上了风寒,本就堪堪维持的生计一下子全送与了那郎中,如今如今……”我捏着嗓子说着,还故意压低声音哽咽几声:“如今我那老母亲还要看病,这钱……所以……”
手心忽然被一道温暖给覆盖,我一愣话说到一半便停住了。低头看去,只见一块温润细腻的上好羊脂白玉搁置在我的手心之中,上刻一个“水”字,玉身雕刻精细,花纹巧妙,实乃上品。
“拿去给……给你那老母亲看病吧。”洛水复依旧面瘫着一张脸,可是我却感觉他的嘴角上扬了细微,再仔细看看却仍旧是那张冷脸。
抛去心中的疑惑,我感激涕零地收下了这块羊脂白玉。
废话,给钱谁不要啊。而且这货卖出去,目测绝对不低于千两黄金。
“对了,我有位好友似乎去你秦歌欢的后院如厕了,不知姑娘是否见过?”
“呵呵……呵呵……没,没有。”我干笑。
洛水复郑重地点点头:“那在下先去寻找好友,姑娘就此别过。”说完,飞着便走了。
荒郊野外,孤月寒星,我一个人站在瑟瑟地寒风中手中拿着一块暖玉却无法将我暖起。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我裹了裹全身根本没有几块的碎布,心中对洛水复扎小人。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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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焦头烂额地想着狗屎都没有一点的方法时,一楼已经响起了啪啪啪的鼓掌声,参杂着惊叹与赞美。我顺着窗沿向下看去,北宫楚舞着白衣在台上打转,看这势头,圈转的暂时还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白色的裙纱如同蝴蝶一样翩跹起舞,隐隐约约地令人感受到一种阴柔的女性美。
其实也没错,《绝色天下》正是一篇女穿男文。
这年头玻璃心的作者一大堆,但是钻石心的作者也不少,至少《绝色天下》的作者便有着一颗24K的钻石心,承受了一堆臭鸡蛋、负分评之后,居然还能把这文写完,并且屹立不动地坚持女穿男NP走向……
突然有点能够理解系统为什么要我破坏剧情了,这剧情实在是小白玛丽苏到不行!
再放眼看着一楼的舞台,北宫楚以白色的面纱遮住大半张面孔,虽然只有美眸半露,却更显得一种羞涩。我搓着手臂,紧紧咬着下唇,开始思索……
忽然,我以手捂腹,紧咬住下齿整张脸皱起看向洛水复:“洛公子,我突然之间腹痛难忍,先离一下。”
洛水复奇怪地看着我,而后点头。
得到了允许,我立刻脚不着地的就走了。目标当然不是茅厕,而是秦歌欢的舞台后台。找到了那个看上去挺清秀的老鸨,我一甩那把折扇,显示出我当朝丞相的身份,开始威逼利诱。
“你可知我是谁?”折扇扬起,我故意将那扇面上“司之秋”三字显露在老鸨的眼前。
老鸨吓得魂飞魄散,一下跪趴在地朝我猛磕响头,嘴中大喊:“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小民只是小本买卖从未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啊!”
好家伙,这是以为我来办案来了么……我摸摸下巴,故作玄乎:“既然你已经知道我是谁,那你可知楼上那位的身份?”
老鸨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看我,眼眸子转了几转,小声开口:“是胥亲王殿下?”
我一愣。胥亲王只是《绝色天下》里的路人角色,但是却是我的朋友之一,所以老鸨这样误会也是有原因的。不过既然猜错了,我也没必要特意说穿。
“我与那位爷打了个赌,你帮我办好了这件事,自有你的好处。”说着,我将钱袋扔了过去。
老鸨胆颤着收下了我的钱袋,直点头。
秦歌欢能够成为西街巷数一数二的小倌馆也是有它的过人之处的。当北宫楚下台时,掌声依旧雷动,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对着铜镜再看了眼面上的妆,确认不会被人认出来后,才提着不习惯的长摆从后台走出。
在主脑空间的时候,我与1118号也是好友。她不如1111号的御姐总攻,但是却天生美貌,一举一动都妩媚不已。曾经我们逼着她在任务开始前为我们跳了一支艳舞,当时我们就惊呆了。
那小眼神,那大白腿……啧啧……
脑海里回想着她的动作,我一撩鲜红色的薄纱舞裙,脚尖轻轻点地便跃上了高出半尺的舞台。虽然司之秋的身高只有178左右,但是以男儿之躯演绎这种阴柔的舞蹈确实会有些怪异。
由其是身高的差距。同样的舞姿,若是一位娇小可人的美女,那自然叫好。但若是五大三粗的男人,便会显得格格不入。为了掩饰身高差,我只得将腰身提高许多,裙子的岔口已经快到大腿根部。
也庆幸,司之秋并没有发达的肌肉。或许也是作为文臣的缘由,他的皮肤紧致白皙,反而有股女相。正好,我今日所要扮演的便是一位神秘的舞者。
或许是男人,或许是女人。
既然作者已经能写出女穿男了,那我又何尝不可以混淆性别来破坏剧情?至于我到底是男是女,这种事只能说见仁见智了。
黑亮的头发全部以一支娇艳欲滴的玫瑰插起,随着琵琶的快起,古筝的揉弦,我舞动着身子绕场一周。面上擒着勾人的笑,眼角微微上扬眯着,一点点地惑人心魄。
刚要转身,一个抬头我与二楼洛水复的眼神交汇。
浑身一顿,又突然想起自己现在这副妆容恐怕连丞相府的老管家都认不出来,我便继续转身再次撩起裙摆,手臂也顺着动作舞动。一束故意留下的黑发随着动作在左耳便摇晃,我一把将束在发间的玫瑰花拔下,顿时过腰的长发全部倾洒到背上。
我猛地转身,将长发捋到胸前,刚欲劈叉忽然背后寒风一凛,我顿觉不妙。
“狗皇帝,纳命来!”
急切地转身,只见十来个黑衣人突然窜出,纷纷拿着剑飞向二楼的雅间。我心中慌乱地没了动作,只听身后又是几道破风声,又是一伙黑衣人窜出来举剑便迎上了先前的一伙。
整个大厅一片混乱,逃跑声、哭喊声不断。我刚欲上楼找洛水复,忽然想起自己这一身的装扮于是扭头就向后台跑。却不料,才走了几步一道银光便向我刺来。
“叮——”的一声,另一把剑以极快的速度将我眼前那把硬生生地换了个方向,我吓得浑身一软,便往地上坐。腰间忽然被一股力道拉起,我转身看去,只见洛水复眼神复杂地看着我。
视线的交汇只是眨眼之间的事,下一刻他揽着我的腰身几个点地便带我出了秦歌欢。
虽然攻二司之秋是个文臣不懂武功,可原文里也没说他攻一就会武功了呀!我闷闷地想着,没过多久洛水复便停下了步子也将一直揽着我腰身的手拿开。
此时此刻,我有些不敢看他的脸色,就怕他开口便是一句“之秋”。若真露了馅,不只是司之秋的名誉不保,最重要的是我会尴尬至死!(这才不是重点!)
洛水复也沉默着没有开口,就在我鼓起勇气想抬头的时候,却听:“姑娘,没事吧?”
我一怔,抬首瞪大眼睛看着他。果然……这种妆容就是洛水复也认不出来吗?也是,故意化长了眼角,抹上了白粉胭脂,唇上也上了丹寇色,还有这种衣不蔽体的穿着,风情绰约的发型,怎么看也不像那个饱读诗书的少年丞相司之秋。
我满意地点点头,不由地拉大唇角:“没事。多谢少侠相救,小女子家中有事,先走一步。”
说完我转身便走,心想着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却不料手臂却被一把拉住,我的心紧张的都快跳出来了,却只能故作镇定地转过去,装作疑惑地样子:“公子这是?”
“你为什么要卖身?”洛水复忽然开口,问了一个我完全没有想到的问题。
我脑中闪过千百种理由,垂下眸子轻叹一声:“唉,小女子自幼家境贫穷,但即使如此也尚可维持生计而万不会做了这种勾当。谁料,上个月我老母亲感上了风寒,本就堪堪维持的生计一下子全送与了那郎中,如今如今……”我捏着嗓子说着,还故意压低声音哽咽几声:“如今我那老母亲还要看病,这钱……所以……”
手心忽然被一道温暖给覆盖,我一愣话说到一半便停住了。低头看去,只见一块温润细腻的上好羊脂白玉搁置在我的手心之中,上刻一个“水”字,玉身雕刻精细,花纹巧妙,实乃上品。
“拿去给……给你那老母亲看病吧。”洛水复依旧面瘫着一张脸,可是我却感觉他的嘴角上扬了细微,再仔细看看却仍旧是那张冷脸。
抛去心中的疑惑,我感激涕零地收下了这块羊脂白玉。
废话,给钱谁不要啊。而且这货卖出去,目测绝对不低于千两黄金。
“对了,我有位好友似乎去你秦歌欢的后院如厕了,不知姑娘是否见过?”
“呵呵……呵呵……没,没有。”我干笑。
洛水复郑重地点点头:“那在下先去寻找好友,姑娘就此别过。”说完,飞着便走了。
荒郊野外,孤月寒星,我一个人站在瑟瑟地寒风中手中拿着一块暖玉却无法将我暖起。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我裹了裹全身根本没有几块的碎布,心中对洛水复扎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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