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13 章
穿越而来:后宫掉下个嚣张妃 作者:九月逃逃
第 13 章
解决落红的问题,办法不是没有,事先得准备一小瓶新鲜鸡血,藏匿在衣袖中——古代人裁衣服很浪费布料,单单是袖子,也宽大得像现代的直筒裙。奇特的是,口袋是设计在内衣袖子里面,距离手腕约二十厘米,袋口朝上且是固定,口袋底则不固定,装了东西后,不管胳膊什么姿势,口袋底都是垂直往下的。
这瓶新鲜鸡血,在洞房花烛之夜,在自己身上的衣服给脱光光之前,趁了新郎一不留神,偷偷地倒在身下那验明处女身的小白帕中。一定要胆大,心细,,这样才能够瞒天过海。
夫人像变脸那样,又对我亲热起来:“好孩儿,这些你能做到么?”
我眨眨眼睛,提出疑问:“我去哪儿找新鲜鸡血。”
夫人说:“我们给你准备啊。你出嫁的时候,我叫人准备好鸡血,你好生收着。记住,不要给外人看到,更不要给皇上看到。好孩儿,你是聪明人,干娘知道,多难的事你也能做到是不是?”
我又再眨眨眼睛,这不是聪明不聪明的问题。
守宫砂风波(7)
我问:“怎么准备?从这儿到京城,要半个月的时间,鸡血装在瓶子里,不会凝固?”
夫人是猪脑袋,她没有计算出行的日子。
我问:“鸡血放了半个月,还能用嘛?”
夫人给我这一问,发了愣,回答不上来。
倒是一旁的潘金莲,冷不防来一句:“为什么非要鸡血?把自己的手指咬破了,把血滴在小白帕中,不就可以吗?”
“对啊,刚才我怎么没有想到这点?”夫人喜上眉梢,抱着潘金莲直夸:“好女儿,乖女儿,你真聪明。”
聪明个鸟!
我翻白眼,小声嘀咕:“你们说得轻巧。是咬我的手指,又不是咬你们的手指。”
夫人看我,给我戴高帽子:“好孩儿,你像金莲那样,是少见的聪明孩子,干娘相信你,相信你一定能做到。”
这又是一个单向选择题,悲催的我,能说NO吗?
人家是死马当活马医,我是死人当活人试。如果不试,是死路一条,失败了,更是死路一条,如果侥幸成功了,估计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以逃出生天了。
我说:“OK,prble!”
众人目瞪口呆,面面相觑。
潘金莲问:“你嘀咕些什么?怎么我听不懂?”
我这才想起,人家古代人不懂英语,连忙翻译过来:“行,没问题!”
先打保票再说,有没有问题,得看天意。
——————————
——————————
黄昏时分,风尘仆仆的迎亲队伍终于浩浩荡荡到了!
老爷穿着官服,带领着手下的官员,远远迎接。
这个皇太后,也给足了她弟弟潘大户的面子。派了个叫陈文昭的什么步军副统领,还有两个什么司隶校尉的什么护卫指挥,再有一大批护卫士,大批的贵重礼品,大批的金银首饰聘礼。
一行人马,热火朝天,人欢马叫。
潘府里从上到下,每一个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紧张地忙碌着。大管家翟谦,则指挥着人在门口火速搭建彩棚,让人去找来乐人演奏,又请来戏班子,杂耍艺人,灯笼彩旗,唢呐鼓首,吹吹打打。
哇,两个帅哥(1)
节度使潘府,热闹非凡。
节度使,也称为支郡,是地方最高长官,相当于现代的省长级别,一般授予宗室,或外戚,或少数民族首领,或文武大臣,实际上是个半独立的小王国。
做节度使,有好,也有不好。
好是在自己管辖的地方,可以关起门来做土皇帝,呼风唤雨。不好是如果没有皇帝的命令,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管辖的地方,如有违犯,轻则落为犯人,发往高墙圈禁,重则当场人头落地,五马分尸。
因为路途遥远,一路上奔波劳累,迎亲队伍将在城里休息一天。
第三天一大早,作为新娘子的潘金莲——也就是我,得随迎亲队伍上京城。
除了迎亲队伍,老爷也礼尚往来的,派了自己人亲兵护送自己的“女儿”出嫁。护送我出嫁的,是一个叫应伯爵的行军司马,一个年轻的武官。
迎亲队伍的头头——那个姓陈文昭的副统领,四十多五十岁的年龄,中等个子,不苟言笑,眼神深沉,有着武将的威严,一副干练精明样子。他身边的两位护卫指挥,很年轻,十七八岁那样的毛头小子,一看就知道是双胞胎,长了一样的眉眼,眉清目秀,英武潇洒,气质不凡。
老爷和夫人让我出来,和他们见面。
虽然男女有别,应该授受不亲,但接下来要和他们相处半个月的时间,总得认识一下,见一下面,要不撞面了,也不知道谁是谁。
因为还没举行册封仪式,也就是说,我还没有正式成为皇上的女人,因此他们都暂时称呼我为“小姐”,恭恭敬敬的——其实,对我恭敬的只有陈副统领。那两个年轻的双胞胎小子,一个用好奇的眼神,一个用深沉的目光,齐齐打量我,像看什么稀奇怪物那样。
夫人笑了起来,对我说:“来,金莲,见过两位谢公子。”
“谢公子?”我挑起一角眉毛,也用了好奇的目光打量他们。
哇,两个帅哥(2)
夫人暗地里扯了我一下衣角,还使了个眼色:“金莲,你不记得了吧?你们小时候常常见面,还常常在宫里玩耍呢。这两位谢公子,可是身世不凡,祖父是赫赫有名的安国公,两位公子的娘亲,是当今皇上的姑妈明阳公主。”
哦,原来又是皇亲国戚。
两位谢公子和潘家,是裙带亲戚。
本来我心中还稀罕,这么年轻,还是小屁孩,如果在现代,也不过是高中生,在古代,就爬上了什么的司隶校尉的什么护卫指挥位置。我还以为他们是什么天才加神童,害得我白白的感到三生有幸,还佩服得五体投地,却不想表错情。人家不外是因为有个好家世,靠着裙带关系突围的。
“两位谢公子,幸会幸会。”我说。
第 13 章
恋耽美
第 13 章
解决落红的问题,办法不是没有,事先得准备一小瓶新鲜鸡血,藏匿在衣袖中——古代人裁衣服很浪费布料,单单是袖子,也宽大得像现代的直筒裙。奇特的是,口袋是设计在内衣袖子里面,距离手腕约二十厘米,袋口朝上且是固定,口袋底则不固定,装了东西后,不管胳膊什么姿势,口袋底都是垂直往下的。
这瓶新鲜鸡血,在洞房花烛之夜,在自己身上的衣服给脱光光之前,趁了新郎一不留神,偷偷地倒在身下那验明处女身的小白帕中。一定要胆大,心细,,这样才能够瞒天过海。
夫人像变脸那样,又对我亲热起来:“好孩儿,这些你能做到么?”
我眨眨眼睛,提出疑问:“我去哪儿找新鲜鸡血。”
夫人说:“我们给你准备啊。你出嫁的时候,我叫人准备好鸡血,你好生收着。记住,不要给外人看到,更不要给皇上看到。好孩儿,你是聪明人,干娘知道,多难的事你也能做到是不是?”
我又再眨眨眼睛,这不是聪明不聪明的问题。
守宫砂风波(7)
我问:“怎么准备?从这儿到京城,要半个月的时间,鸡血装在瓶子里,不会凝固?”
夫人是猪脑袋,她没有计算出行的日子。
我问:“鸡血放了半个月,还能用嘛?”
夫人给我这一问,发了愣,回答不上来。
倒是一旁的潘金莲,冷不防来一句:“为什么非要鸡血?把自己的手指咬破了,把血滴在小白帕中,不就可以吗?”
“对啊,刚才我怎么没有想到这点?”夫人喜上眉梢,抱着潘金莲直夸:“好女儿,乖女儿,你真聪明。”
聪明个鸟!
我翻白眼,小声嘀咕:“你们说得轻巧。是咬我的手指,又不是咬你们的手指。”
夫人看我,给我戴高帽子:“好孩儿,你像金莲那样,是少见的聪明孩子,干娘相信你,相信你一定能做到。”
这又是一个单向选择题,悲催的我,能说NO吗?
人家是死马当活马医,我是死人当活人试。如果不试,是死路一条,失败了,更是死路一条,如果侥幸成功了,估计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以逃出生天了。
我说:“OK,prble!”
众人目瞪口呆,面面相觑。
潘金莲问:“你嘀咕些什么?怎么我听不懂?”
我这才想起,人家古代人不懂英语,连忙翻译过来:“行,没问题!”
先打保票再说,有没有问题,得看天意。
——————————
——————————
黄昏时分,风尘仆仆的迎亲队伍终于浩浩荡荡到了!
老爷穿着官服,带领着手下的官员,远远迎接。
这个皇太后,也给足了她弟弟潘大户的面子。派了个叫陈文昭的什么步军副统领,还有两个什么司隶校尉的什么护卫指挥,再有一大批护卫士,大批的贵重礼品,大批的金银首饰聘礼。
一行人马,热火朝天,人欢马叫。
潘府里从上到下,每一个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紧张地忙碌着。大管家翟谦,则指挥着人在门口火速搭建彩棚,让人去找来乐人演奏,又请来戏班子,杂耍艺人,灯笼彩旗,唢呐鼓首,吹吹打打。
哇,两个帅哥(1)
节度使潘府,热闹非凡。
节度使,也称为支郡,是地方最高长官,相当于现代的省长级别,一般授予宗室,或外戚,或少数民族首领,或文武大臣,实际上是个半独立的小王国。
做节度使,有好,也有不好。
好是在自己管辖的地方,可以关起门来做土皇帝,呼风唤雨。不好是如果没有皇帝的命令,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管辖的地方,如有违犯,轻则落为犯人,发往高墙圈禁,重则当场人头落地,五马分尸。
因为路途遥远,一路上奔波劳累,迎亲队伍将在城里休息一天。
第三天一大早,作为新娘子的潘金莲——也就是我,得随迎亲队伍上京城。
除了迎亲队伍,老爷也礼尚往来的,派了自己人亲兵护送自己的“女儿”出嫁。护送我出嫁的,是一个叫应伯爵的行军司马,一个年轻的武官。
迎亲队伍的头头——那个姓陈文昭的副统领,四十多五十岁的年龄,中等个子,不苟言笑,眼神深沉,有着武将的威严,一副干练精明样子。他身边的两位护卫指挥,很年轻,十七八岁那样的毛头小子,一看就知道是双胞胎,长了一样的眉眼,眉清目秀,英武潇洒,气质不凡。
老爷和夫人让我出来,和他们见面。
虽然男女有别,应该授受不亲,但接下来要和他们相处半个月的时间,总得认识一下,见一下面,要不撞面了,也不知道谁是谁。
因为还没举行册封仪式,也就是说,我还没有正式成为皇上的女人,因此他们都暂时称呼我为“小姐”,恭恭敬敬的——其实,对我恭敬的只有陈副统领。那两个年轻的双胞胎小子,一个用好奇的眼神,一个用深沉的目光,齐齐打量我,像看什么稀奇怪物那样。
夫人笑了起来,对我说:“来,金莲,见过两位谢公子。”
“谢公子?”我挑起一角眉毛,也用了好奇的目光打量他们。
哇,两个帅哥(2)
夫人暗地里扯了我一下衣角,还使了个眼色:“金莲,你不记得了吧?你们小时候常常见面,还常常在宫里玩耍呢。这两位谢公子,可是身世不凡,祖父是赫赫有名的安国公,两位公子的娘亲,是当今皇上的姑妈明阳公主。”
哦,原来又是皇亲国戚。
两位谢公子和潘家,是裙带亲戚。
本来我心中还稀罕,这么年轻,还是小屁孩,如果在现代,也不过是高中生,在古代,就爬上了什么的司隶校尉的什么护卫指挥位置。我还以为他们是什么天才加神童,害得我白白的感到三生有幸,还佩服得五体投地,却不想表错情。人家不外是因为有个好家世,靠着裙带关系突围的。
“两位谢公子,幸会幸会。”我说。
第 13 章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