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之不做圣母 作者:鲸蓝旧梦
第 194 章
长辈宋清瑜立马阻止徐招娣,表示自己并不介意,徐招娣还是代余喜龄给他道了歉。
“……”余喜龄。
余喜山睡眼朦胧地出来,他在写试卷,写得犯困了,准备出来洗个脸,见到宋清瑜在,迷迷糊糊地打了个招呼,就跟游魂似地飘进了厨房。
他今年高三了,作业一天比一天多,自己还准备了全面的复习计划,非常刻苦认真。
主要是余喜龄今年虽然是高二,但一样会跟他一起参加高考,余喜山压力很大,还有一方面是,这几年照顾徐奶奶的花费,他的学费生活费都是余喜龄出,大债主说了,考上重点大学就给他免去三分之一的债务。
三分之一的债务啊,余喜山觉得自己就是吐血也得考上才行。
徐招娣看着有点心疼,立马跟上去,生怕他像前几天一样,拿擦灶台的抹布当洗脸巾用,嘴里还念叨着要给他们兄妹下面条当夜宵。
“宋叔叔要不要留下来吃个宵夜?”余喜龄笑眯眯地送客。
宋清瑜微微一笑,顺势就把书放到了桌上,“正好上了半晚上的课,有些饿了,难怪人家都说闺女是爹妈的小棉袄,果然贴心。”
脸皮,真的很厚!
“……”余喜龄觉得自己就不应该开口。
宋清瑜要留下来,也不用余喜龄去告诉徐招娣,放下公文包就自己跟了进去,准备给徐招娣打下手,当厨子也行,他独身多年,厨艺其实相当不错。
洗完脸出来的余喜山已经清醒了不少,他看了看一脸郁卒的余喜龄,有些莫名其妙。
余喜龄也懒得跟他解释那么多,亲妈都要被狼叼走了,他竟然还一无所觉,挥挥手,两人一起进屋继续看书复习。
晚上的夜宵,果然不是平时徐招娣的手艺,余喜龄哼哼两声,连面条带汤吃了个干净。
第一百六十五章(1)
叶听芳最近很奇怪,出门总是低着头避着人的样子,对乔志梁的关心也明显多了起来,不是送些炖好的汤过去,然后看着他发呆。
到了最近几天,叶听芳竟然怂恿着余建国去省城。
“省城地方大,学校也多,听说大学都在一块儿,咱们去那里做生意,赚得肯定比在县城里多。”叶听芳把一天的收入清点好,全部交给余建国。
现在家里管钱的变成了余建国,叶听芳手里只有每个月的生活费,男主外女主内,哪个男人手里的钱不是女人管着的,叶听芳闹过,但是没有用,余建国铁了心要自己管钱。
再加上叶听芳自己也心虚,闹了两回无果,就没有再闹。
余建国现在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听从叶听芳的意见了,他们没钱没势去省城不是一样要从头开始,至少县城这里是做熟了的,而且离家里近,可以多抽空回去看看孩子和老人。
劝不动余建国,叶听芳又劝自己,那天晚上光线那么暗,兴许是她看错了呢,世界上长得相似的人那么多,不可能宋家人。
可惜转眼,她又在银行里遇到了宋清瑜,这一次是面对面地遇上,她就是想躲也没有地方躲去。
宋清瑜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叶听芳,几年前他申请调到清远来,就是为了找叶听芳,但线索实在太少,这么多年过去,无论他用什么方法,都找不到踪迹。
没想到兜兜转转,会以这样的方式见面。
“见到我很惊讶,很害怕?”宋清瑜眼底冰冷一片,大步走向叶听芳,叶听芳仓惶地四下环顾,想拔腿而逃,但宋清瑜,一把拽住她,叶听芳连呼救都不敢,生生被他拖进一间办公室里。
刚办完事出来的徐招娣,就眼睁睁看着宋清瑜拉着叶听芳大步走远。
宋清瑜和叶听芳?徐招娣眉头下意识地皱起来,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两人在一起,心底竟微微有些失落。
办公室里,宋清瑜大手掐着叶听芳的脖子,“说,珍瑜生的那个孩子,被你弄到什么地方去了!”
宋珍瑜是宋清瑜唯一的妹妹,当年在兵团当知青时,自杀身故,而叶听芳,是她当时在兵团里最好的朋友。
朋友?宋清瑜手上力气加大,死死地掐住叶听芳的脖子,恨不得将它掐断。
“咳咳……”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过去后,叶听芳捂着自己的脖子,青白着脸坐在地上,“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突然她猛地抬头,“他死了,难产死了,跟宋珍瑜一起死了。”
宋清瑜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一字一顿地道,“我去查过当年的医院,珍瑜过世的那天,没有夭折早餐的婴儿,但是有人看到你抱着孩子跑了,叶卫红,害死了珍瑜还不够,连她的孩子你也不放过,你还是人吗!”
叶听芳疯狂地摇头,想说宋珍瑜不是她害死的,但脑子里却下意识地涌起当年的回忆,那些她以为她早就忘记的回忆。
叶卫红,是她的曾用名,她还有一个曾用名,叫叶三丫,卫红是报名当知青时,她给自己改的名字。
宋珍瑜长得漂亮性格乖巧,多才多艺,年龄还是最小,兵团里的战友们都特别喜欢和照顾她,她待人温和,是天生发光发热引人想要靠近的温暖体,叶听芳也和大家一样,喜欢她。
喜欢里还隐藏着一丝嫉妒,不,应该是很多很多的嫉妒。
乔爱国当时也是兵团的知青,长相俊朗高大,学识渊博十分温和体贴女同志,他是宋珍瑜的对象,不过他只在兵团里呆了半个多月,就被选上去了部队。
叶听芳只见过乔爱国几次,但一见钟情,第一眼就把这个浓眉大眼的男青年放进了自己的心里。
之后她做的每一件事,就像是着了魔一般,不由自己控制。
她处心积虑地靠近宋珍瑜,装得大方明朗,和宋珍瑜成为最好的朋友,取得宋珍瑜的信任,和宋珍瑜分享她和乔爱国之间的点点滴滴。
越是知道得多,心里的毒草就长得越茂盛。
从乔爱国写给宋珍瑜的信里,叶听芳对乔爱国的喜欢也一点点地加深,她把自己代入到宋珍瑜的位置,细细地体会着每一封信里的温情。
她记下了乔爱国的地址,却没有勇气给他写一封信。
一直拖到乔爱国回兵团和宋珍瑜结了婚,她还是什么也没做,只敢站在人群后头默默地注视着眼前幸福的一切,甚至不敢上前告诉乔爱国,她就是宋珍瑜最好的朋友。
婚后没两天,乔爱国就匆匆回了部队。
兵团里有个混子喜欢宋珍瑜,一直在打她的主意,叶听芳一直都知道,她也知道宋珍瑜从来没有给过对方任何机会,从来都是严词拒绝。
宋珍瑜一结婚,那人就对宋珍瑜死缠烂打起来,叶听芳看着被混子纠结不清的宋珍瑜,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一个极大胆的念头,把宋珍瑜毁了,她是不是就有机会了?
第 19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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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4 章
长辈宋清瑜立马阻止徐招娣,表示自己并不介意,徐招娣还是代余喜龄给他道了歉。
“……”余喜龄。
余喜山睡眼朦胧地出来,他在写试卷,写得犯困了,准备出来洗个脸,见到宋清瑜在,迷迷糊糊地打了个招呼,就跟游魂似地飘进了厨房。
他今年高三了,作业一天比一天多,自己还准备了全面的复习计划,非常刻苦认真。
主要是余喜龄今年虽然是高二,但一样会跟他一起参加高考,余喜山压力很大,还有一方面是,这几年照顾徐奶奶的花费,他的学费生活费都是余喜龄出,大债主说了,考上重点大学就给他免去三分之一的债务。
三分之一的债务啊,余喜山觉得自己就是吐血也得考上才行。
徐招娣看着有点心疼,立马跟上去,生怕他像前几天一样,拿擦灶台的抹布当洗脸巾用,嘴里还念叨着要给他们兄妹下面条当夜宵。
“宋叔叔要不要留下来吃个宵夜?”余喜龄笑眯眯地送客。
宋清瑜微微一笑,顺势就把书放到了桌上,“正好上了半晚上的课,有些饿了,难怪人家都说闺女是爹妈的小棉袄,果然贴心。”
脸皮,真的很厚!
“……”余喜龄觉得自己就不应该开口。
宋清瑜要留下来,也不用余喜龄去告诉徐招娣,放下公文包就自己跟了进去,准备给徐招娣打下手,当厨子也行,他独身多年,厨艺其实相当不错。
洗完脸出来的余喜山已经清醒了不少,他看了看一脸郁卒的余喜龄,有些莫名其妙。
余喜龄也懒得跟他解释那么多,亲妈都要被狼叼走了,他竟然还一无所觉,挥挥手,两人一起进屋继续看书复习。
晚上的夜宵,果然不是平时徐招娣的手艺,余喜龄哼哼两声,连面条带汤吃了个干净。
第一百六十五章(1)
叶听芳最近很奇怪,出门总是低着头避着人的样子,对乔志梁的关心也明显多了起来,不是送些炖好的汤过去,然后看着他发呆。
到了最近几天,叶听芳竟然怂恿着余建国去省城。
“省城地方大,学校也多,听说大学都在一块儿,咱们去那里做生意,赚得肯定比在县城里多。”叶听芳把一天的收入清点好,全部交给余建国。
现在家里管钱的变成了余建国,叶听芳手里只有每个月的生活费,男主外女主内,哪个男人手里的钱不是女人管着的,叶听芳闹过,但是没有用,余建国铁了心要自己管钱。
再加上叶听芳自己也心虚,闹了两回无果,就没有再闹。
余建国现在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听从叶听芳的意见了,他们没钱没势去省城不是一样要从头开始,至少县城这里是做熟了的,而且离家里近,可以多抽空回去看看孩子和老人。
劝不动余建国,叶听芳又劝自己,那天晚上光线那么暗,兴许是她看错了呢,世界上长得相似的人那么多,不可能宋家人。
可惜转眼,她又在银行里遇到了宋清瑜,这一次是面对面地遇上,她就是想躲也没有地方躲去。
宋清瑜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叶听芳,几年前他申请调到清远来,就是为了找叶听芳,但线索实在太少,这么多年过去,无论他用什么方法,都找不到踪迹。
没想到兜兜转转,会以这样的方式见面。
“见到我很惊讶,很害怕?”宋清瑜眼底冰冷一片,大步走向叶听芳,叶听芳仓惶地四下环顾,想拔腿而逃,但宋清瑜,一把拽住她,叶听芳连呼救都不敢,生生被他拖进一间办公室里。
刚办完事出来的徐招娣,就眼睁睁看着宋清瑜拉着叶听芳大步走远。
宋清瑜和叶听芳?徐招娣眉头下意识地皱起来,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两人在一起,心底竟微微有些失落。
办公室里,宋清瑜大手掐着叶听芳的脖子,“说,珍瑜生的那个孩子,被你弄到什么地方去了!”
宋珍瑜是宋清瑜唯一的妹妹,当年在兵团当知青时,自杀身故,而叶听芳,是她当时在兵团里最好的朋友。
朋友?宋清瑜手上力气加大,死死地掐住叶听芳的脖子,恨不得将它掐断。
“咳咳……”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过去后,叶听芳捂着自己的脖子,青白着脸坐在地上,“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突然她猛地抬头,“他死了,难产死了,跟宋珍瑜一起死了。”
宋清瑜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一字一顿地道,“我去查过当年的医院,珍瑜过世的那天,没有夭折早餐的婴儿,但是有人看到你抱着孩子跑了,叶卫红,害死了珍瑜还不够,连她的孩子你也不放过,你还是人吗!”
叶听芳疯狂地摇头,想说宋珍瑜不是她害死的,但脑子里却下意识地涌起当年的回忆,那些她以为她早就忘记的回忆。
叶卫红,是她的曾用名,她还有一个曾用名,叫叶三丫,卫红是报名当知青时,她给自己改的名字。
宋珍瑜长得漂亮性格乖巧,多才多艺,年龄还是最小,兵团里的战友们都特别喜欢和照顾她,她待人温和,是天生发光发热引人想要靠近的温暖体,叶听芳也和大家一样,喜欢她。
喜欢里还隐藏着一丝嫉妒,不,应该是很多很多的嫉妒。
乔爱国当时也是兵团的知青,长相俊朗高大,学识渊博十分温和体贴女同志,他是宋珍瑜的对象,不过他只在兵团里呆了半个多月,就被选上去了部队。
叶听芳只见过乔爱国几次,但一见钟情,第一眼就把这个浓眉大眼的男青年放进了自己的心里。
之后她做的每一件事,就像是着了魔一般,不由自己控制。
她处心积虑地靠近宋珍瑜,装得大方明朗,和宋珍瑜成为最好的朋友,取得宋珍瑜的信任,和宋珍瑜分享她和乔爱国之间的点点滴滴。
越是知道得多,心里的毒草就长得越茂盛。
从乔爱国写给宋珍瑜的信里,叶听芳对乔爱国的喜欢也一点点地加深,她把自己代入到宋珍瑜的位置,细细地体会着每一封信里的温情。
她记下了乔爱国的地址,却没有勇气给他写一封信。
一直拖到乔爱国回兵团和宋珍瑜结了婚,她还是什么也没做,只敢站在人群后头默默地注视着眼前幸福的一切,甚至不敢上前告诉乔爱国,她就是宋珍瑜最好的朋友。
婚后没两天,乔爱国就匆匆回了部队。
兵团里有个混子喜欢宋珍瑜,一直在打她的主意,叶听芳一直都知道,她也知道宋珍瑜从来没有给过对方任何机会,从来都是严词拒绝。
宋珍瑜一结婚,那人就对宋珍瑜死缠烂打起来,叶听芳看着被混子纠结不清的宋珍瑜,脑子里突然冒出来一个极大胆的念头,把宋珍瑜毁了,她是不是就有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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