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界贸易男神 作者:朱女
第25节
“倪芷雁的新歌嗳,一定要听听看!”
“听说倪芷雁生病了,演唱会都要推后,怎么这么快就出新歌了?”
“主打歌我听过啦,感觉那个男声念的独白好深情好有感觉,说起话来真的像是十四世纪的贵族一样,不知道是哪个国外歌手……”
很快,人们就发现,这首倪芷雁的主打歌里,居然有一段是男女混唱,而突然出现的男音干净清冽,竟然很容易把听众的注意力抓住,甚至让听众都忽视了倪芷雁的声音。
等到反应过来才发现,歌曲已经进行到了四分之三。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那段独白感觉心灵都安静了。”
“男孩的声音蛮好听的,不过还是感觉有点嫩哦,能听的出来年纪比较小,好想捏一捏。”
“看来倪芷雁这次要打翻身仗了,去年的主打歌被董艾逼成了第二,这次的不管是制作还是歌词演唱,都是非常高的水准,董艾也得着急了。”
《玫瑰之名》从排行榜上一路前冲,很快试听的次数就逼近了前十,随后一路冲到了第一,让董艾一边的制作团队忍不住挑起了眉头。
倪芷雁实力不错,但本身的声音却不适合主流的唱风,所以她的歌即使每一次都精良,却一直都比不过董艾,因为董艾更适合歌曲市场。
可是这一次,就连向来给董艾作曲的大师樊星也不得不承认,这首歌拥有十四世纪中国少女和法国贵族碰撞的新奇和冲突感,转折时又恰到好处,虽然难度颇高,但倪芷雁的实力足以驾驭,可以说是为倪芷雁量身定做的曲风,然而更让他感到疑惑的却是歌曲中的另一个声音。
神秘。
温暖。
治愈。
樊星在歌坛也待了近二十年,什么样的声音什么样的歌曲没听过?可真正让他觉得神奇的还没有一个,就算被称为“诡异之曲”的《dangero》和“死亡之曲”的《棒kok》也不过是因为演唱技巧的缘故造成了一种对恐惧扩大化的效果,从本质上来看,其演唱者的声音并不神奇。
真正让樊星感觉心灵都在震颤是一首无名曲,这支曲子是有过名字的,但在大多数作曲家更愿意称呼其为无名曲,因为这首曲子是没有歌词的,原演唱者也并没有起名,很多人都称它为《风华》。
很可惜录制的不完美使得听众有些分辨不出演唱者的音色,也找不到曲子的主人,否则这将会是平静的歌曲界上层最为震撼的一件事。
樊星坐在办公室里沉默着抽了半颗烟,抬手将之压进烟灰缸,将倪芷雁的歌点击重放,年轻的男声再度响起。依然是那种灵魂被洗涤的感觉,樊星享受的浑身战栗了一下,胳膊上都起了鸡皮疙瘩,这是极度兴奋的表现,他深深的吸了口气。
与此同时,董艾的主打歌也流传了出来,也许是因为见到时常被自己压在身下的倪芷雁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也许是因为不希望点击量第一的名头出现在倪芷雁身上,董艾不顾公司导师的意愿,将自己刚制作完成的新歌发在了网上。
毕竟是董艾出品,必是精品,这种定念已经在不少人心里形成,所以董艾的歌曲一出,很快就冲到了排行榜第七的位置,上面除去倪芷雁的第一,其他便是另外两位天后上周的新歌和最近三个电视剧的片尾曲。
“董姐的歌哪次不是轻轻松松拿第一?”董艾工作室的几个人都在讨论,“就算倪芷雁的新歌确实有几分亮点,但长期培养出来的人气可不是假的,董姐本身的名气比倪芷雁要高一倍左右,之前在快女上还力压倪芷雁夺冠,本身就比倪芷雁又先天优势。”
“在听过亚军的声音之后,谁不想去听听真正冠军的歌曲?”这些人胸有成竹,即使觉得倪芷雁的新歌听了让人十分感动,但自己日夜不辍制作的董艾的歌曲,肯定是比前者好得多,谁会认为自己家的孩子会不如别人家的?
董艾的新歌《素萍》在打量的点击试听收藏下稳步增长,肯快超越了三个电视剧片尾曲的排行,成为第四名,接着似乎董艾的粉丝在贴吧等地做了宣传,更多的人下载了《素萍》,使得这首歌一举冲上排行榜第二名。
第一名《玫瑰之名》;点击120689;下载67133。
第二名《素萍》:点击99379;下载36211。
半天时间,两首歌曲的数据已经无限接近,董艾工作室的人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作为一个后发出来的歌,能够在最快速度赶上第一名的数据,这本身就证明了第一名的宝座,很快会到手。
倪芷雁这边的人也在耐心的查看,待发现董艾的新歌一往无前的上升之后,心里都有点压抑,没办法,即使同样用心的好歌,对方的人气也足以稳压倪芷雁一头。
在这两首歌争斗期间,不少人点开音乐界面,就看到倪芷雁的《玫瑰之名》压在董艾的《素萍》头上。
“倪芷雁的新歌居然比董艾还火?这两人实力不是相差蛮大的吗,记得快女的时候倪芷雁就没能比得过董艾,而且倪芷雁的声音听起来不是我的菜,我还是继续听董艾的歌吧……”一名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的女职员汪晴劳累了一天回到家中,戴上耳机躺在沙发上听起了董艾的歌。
小时候她爱听周杰的歌,那种带着颓废感的忧郁风,长大后却偏向董艾这一类,越长大越懂得,越懂得越寂寞,越寂寞越害怕接触美好,甜腻腻的情歌早已不适合她了。
董艾歌的正好。
董艾的声音和她的名字一样十分细腻,嗓音甜美唱功技巧都偏向完美,那声音自上膛吐出的丝丝颤动,流淌出来的感觉,尤为吸引人心神。
细水长流。
“如一根青萍,我自言自语,我读你情书,就算没你倚靠,也自在成型……”汪晴闭上眼睛,眼角渗出一抹泪花,“没有太多日后再见,何必慰藉自己,说尽百斤谎言。”
“不愧是董艾的歌,每次都要费尽力气去听,竭尽全力去感动。”汪晴擦了把泪,又循环播放了三遍,这才按下暂停键,她回头浏览首页界面,看见《青萍》这首歌仍在第二名,而第一名依然是那首《玫瑰之名》,很奇怪,一般来说董艾的歌一出现都是直接排行榜第一名,很少有过了那么长时间都没追上第一的时候。
难道这首《玫瑰之名》有什么特殊?
如果在往常,汪晴肯定连看也不看一眼,但现在她累的不想动,便怀着这样怀疑的心态,点开《玫瑰之名》的试听。开头的音乐满古风的,后来又穿插进了一些类似国外的旋律还有一系列流畅的钢琴声,之后是一段男声的独白,不是二十多岁以上的那种磁性沙哑,而是如丝绒一般的从耳边滑过去,就像桑蚕丝贴近了皮肤,温柔的清爽。
“虽然听不懂在说什么,不过蛮好听的样子……”汪晴心下思量,点了点头:“好像是法语。”
最为神奇的是,在曲子高潮部分的时候,倪芷雁女声唱着戏法当中的唱风,男声却用法语也充满乐感的转动旋律做了配合,戏曲和十四世纪咏叹调的结合,让人听了汗毛都起立了,却平白生出几分美感,如果说董艾的歌曲像一张白纸,那么倪芷雁的高潮部分就如同白色的地毯上一片一片铺满了鲜艳的玫瑰。
太美了。
当尾音渐渐消退之后,汪晴惊呆了。
☆、第110章 求药【二更】
她忍不住听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终于想起晚饭还没做,不由一阵懊恼。
汪晴是十分热爱听歌的,但她从没有因为听一首歌而忘掉吃饭,因为她同样也是个吃货,并且对饭菜的热情更大于音乐方面的享受。
今天却完全颠倒了。
这时候在倪芷雁的贴吧中,已经飞快的聚集起一众粉丝,首先是发表的《玫瑰之名》试听的链接,接着很多人把自己的感受写了出来。
一个叫做【鸿雁南飞】的忠实粉丝感慨说:“阿雁这次做了很大的突破,我听完之后的第一感觉就是,本季度的魁首夺定了,即使是董艾那种受大众欢迎的曲风也不能稳赢。”
“她的曲风越来越成熟了,不过我觉得这次的爆点最完美的就是利用戏文和法语的结合,听到的一瞬间,真心让我震撼了。很多歌手都追求新突破,希望自己的歌曲能够独一无二,能够充满矛盾和感动,但有时候想到了不一定能做到,倪芷雁却做到了,但我最佩服的并非倪芷雁本人,而是这首歌的作词作曲者。”这是来自于微博的一条评论。
随着一条条评论发出,音乐网站的后台工作人员也在关注者这一次的比拼,两个天后同一天发行新专辑的主打歌,其中的暗流涌动可想而知。
一个音乐小编目不转睛的盯着董艾的数据,看着一直都在上升的试听量和下载量,点着下巴说道:“我觉得董艾这次依然可以成为第一,毕竟她的人气不是倪芷雁能比的,到现在试听量已经接近两百万,还不到一天的时间就达到这样的成绩,完全是一个人气天后的巅峰时刻。当然倪芷雁的这一首不行,恐怕等到下一首的时候,可以与董艾争锋。”
此言一出,工作室内安静下来,然而正在一旁统计数据的青年主编却苦笑了一声,“原来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但现在倪芷雁的试听量已经达到三百万。”
众人眉头不由跟着跳了一跳。
太不可思议了,两个天后之间的新歌,居然产生了将近一百万试听量的差距。
“奇迹!”
“很快就是倪芷雁的演唱会了,估计到时候这首歌还要火一把,既然已成定局,这次就用《玫瑰之名》来做大图推荐吧。”主编将自己原先准备给董艾的推荐放了下来,刚才董艾的经纪人打来电话询问过这个事儿,他见《玫瑰之名》还处在第一位有些犹豫不定,现在想来幸好当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
有人喜欢自然有人就不喜欢,尤其是看到《玫瑰之名》的一路蹿红,黑粉就都跑出来了,评价这里不行那里不行,吹毛求疵,更甚至还有的是直接表示厌恶。
“说实话特别讨厌倪芷雁的声音,一般都不听她的歌的,今天是看到《玫瑰之名》力压《青萍》才点开来听听前者到底好在什么地方,听完了,还是觉得倪芷雁的声音难听,感觉整首歌就是那合唱的小伙撑起来的,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听歌的时候听到那个男音的时候才觉得最舒服。”
“是个外国人吧,一口法语说的那么好,腔调都跟法国电视剧里一模一样,不知道是怎么从法国请来的,感觉也是个歌手,不晓得有没有什么单独的创作!声音好听!”
“如果这个男声只单纯的是唱rap的话,那简直就是神rap……”
《玫瑰之名》一路飙到四百万的试听量,而《青萍》在第一天停顿在两百万,已经没有太大幅度上升了。这一场翻身仗让倪芷雁的公司长舒了口气,而董艾的制作团队却都傻了眼,蝉联第一的董姐,居然也有马失前蹄的一天,这不得不让人感叹世界变得太快。
“董艾输了。”樊星心里默念,他又点燃了一颗烟支,夹在指间看半空中袅娜的烟雾,“曲子、作词,都是同样的一流水准,对方却别具一格,请来了一个独特的声音。”
是的。
非常独特的声音。
有句古语是这么说的“见之忘俗”,那么早樊星心里这句话完全可以改成“听之忘俗”,难道真的是个新出道的外国歌手?
如同樊星一样感觉到黎橙不凡的人还有不少,甚至有些直接作曲家大腕级人物一通电话达到了倪芷雁的公司询问,而得到的回复却始终是——“抱歉合作者的身份不便透露,但阿雁已经表示,本次演唱会已试图邀请这位合作者做嘉宾。”
倪芷雁的本意原来是直接在发表新歌的时候,将黎橙的名字爆出去,那样凭着自己的名气和黎橙最近的风头,这首歌必定远超董艾新曲,从而对自己和黎橙都能带来不少好处。
然而等到歌曲刻碟之后真正放任身形去听的时候,效果比想象中的还要好,与此同时,她却有了另一个想法。
让黎橙的风头先沉寂下来,接着在演唱会上引爆,不仅对自己有了莫大的好处,更能让黎橙轻易的以歌手身份出现,而不是一个电影明星或是演员。
先看实力,再看人,从来都是堵住悠悠众口的不二良方。
于是怀着报恩的心情,倪芷雁和经纪人提出了意见,同时经纪人又和宋佳交谈了两个小时,终于把演唱会的事宜定好,宋佳拿到手的是一首经典老歌,并没有立刻去找黎橙,而是准备先在公司找个老师先给少年指导一下。
现在上学是不可能了,记者跋涉无孔不入,连同学的眼睛里都泛着绿光,去一趟浑身上下连根头发丝儿都逃脱不了目光的钻研,黎橙郁闷的在家里宅了不久,就开始进入修炼。
之前便已经是炼体境的最顶层,如今只差临门一脚虽不是那么好突破的,却也不难。
他资质不好,基本上就算能感应到,也吸收不了多少灵气,只能靠着信仰值维持修为,然而却因为信仰值的特性,使得他突破根本遇不到瓶颈,完全是顺风顺水、水到渠成,吸收不到灵气改吸收信仰值,还能刷刷的涨修为,不管在大洲界还是现代,黎橙也是独一份了。
安静的房间里门窗全部上了锁,黎橙盘膝在床头,冷静的将浓郁的性杨之融进丹田生成灵气,随后压缩进第三个大境界所在的筋脉中,灵气压缩成液体状,已经浓稠的开始控制不住形态,黎橙咬了咬牙,也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得内部咔嚓一声,好像什么破碎了一般,大量的灵气冲进干涸的筋脉中,随后无数的信仰值化成灵气饱和进炼心境第一层。
房门外,黎大毛趴在沙发上,耳朵轻微的动了一下。
黎橙呆呆坐着,十分钟后,动了下手臂,只听得一阵噼啪的声音,好像骨头在摩擦碰撞。
他慢慢的从床上爬起,带着一身咯吱作响的声音坐起来,对面镜子里,少年头上脸上油腻腻的满是污垢,估计又是重建了一次体魄,顺便排了下毒。
黎橙嘴角抽了抽,用灵气封住了自己的嗅觉,不用想也知道现在的自己一定是臭烘烘的。
带着羞涩的表情,少年看着自己这一身,放弃了穿拖鞋的打算,光着脚踩在地板上,这时手边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是姐夫方德明,黎橙擦了擦手,按下外放的键。
“橙子,你那边有没有治疗肝脏的药丸?”
“肝癌?”
“……也算不上癌症,据说是肝脏受损,看了好多医生都治不好,不过因为患病的是老年人,本身生理机能就有所减退,比肝癌的症状也不差多少了……”
黎橙一听此言就抓住了重心:“有人需要?”
“有个高级客户特意来店里打听,本来是要买愈伤丹的,不过你也知道最近六味回血丸和愈伤丹都捐去了泷市,接着对方又问起了这回事,我也不知有没有这种药,就打过来问你了。”接着那边方德明低声说:“其实本来也不必问你的,不过听说得病的是原先南江省的省委书记,是个好官。”
可以说南江省能从一个全国有名的穷省发展到现在成为南方的旅游胜地,本身就是靠的原先的省委书记,黎橙虽然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却对这些事迹颇有了解。
这样的人若是老了还不得善终,那上天就太不公平了。
“我找找看。”
黎橙拿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污垢,一边擦着一边想了下。
“如果真能找到治疗肝脏的药丸,恐怕数量也不多,没办法放在店里,到时候直接让对方过来找我拿就好了。”
“麻烦您了。”电话另一边突然出现了一个恭敬浑厚的男音,大约就是方德明口中,去贡药坊求药的高级客户。
☆、第111章 遇袭【三更】
“不用客气。”
黎橙挂断电话,将纸巾丢到垃圾篓,径自往浴室走去,半个小时后,把自己搓洗到浑身发红的少年,穿着一身宽大的浴袍出现在大洲界六蛮城家常酒楼第三分店的顶楼小阁,因为这间阁楼是他的专属领地,底下的账房及小二没有他的招呼是不会上来的,所以黎橙觉得穿着浴袍出现也没什么。
然而他很快意识到自己似乎陷入了麻烦中。
本身以他的修为和战斗意识来说,是不可能发现什么危险的,但来到房间的第一秒他发现空气中的灵气有些紊乱,并且非常神奇的感觉到房里有人。
于是在下一秒,黎橙身前布满了一层金光,几乎就是在同一时间,这层金光似乎受到什么震动般明明灭灭的晃了晃,一截短箭从光罩前坠落下来,发出砰地一声闷响。
黎橙脸色铁青,幸好他在现代突破了炼心境,否则这会儿倒在地上的就不会是一截短箭,而是他的尸体。
楼下的账房和小二不是炼体境就是炼心境,和黎橙如今的修为也相差不远,所以自然听不到楼上的声音,换句话说,就算他们听见了,也不见得能救下黎橙。
大洲界是不管束争斗的,杀人放火也是常事,如果黎橙死在这里,不会引起什么风波……黎橙眯起眼睛,手指攥成拳头,站直了身体,一时间手指和腰间都是骨爆声连连。
这些并没有对藏在黑暗处的人造成什么影响,也许是因为一击未中,所以准备再次找机会下手,毕竟金光罩总有撑不住的时候,一个炼心境修为的人,体内的灵气也总会有耗尽的一天。
此时藏在暗处的两个人神色中带着几抹惊疑和狂热,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少年身上必定有瞬移的法宝。
他们原本就待在屋子里等着对方落网,却没想到对方一现身便是在床边,若非自己反应得快,只怕当即就要惊呼出声。
可随之而来的却是满心的狂喜,倘若叫他们夺了少年身上的宝贝,实力定能更强一些。
刀口上过生活的人,谁不想要一两种保命的手段?
两人心中各自有思,呼吸却越发轻了起来,在考验耐性的时候,手指动一动都有可能露出破绽。
黎橙胸腔里砰砰直跳,可以说从来大洲界到现在最让他惊慌的时刻也就是现在了,不是因为即将到来的危险,而是对方极有可能发现了自己穿越的凭借,有危险他可以利用尾戒跑回现代,但回去之后他反倒怕这暗中之人把他身怀异宝的事情散布出去。所以不到万不得已,黎橙不能逃跑,而是一定要把偷袭的人留下。
丹田内的灵气维持着身上金光罩的支撑,像是一只缩在壳里的乌龟,但这种方法出奇的好,起码不用太怕被人偷袭。
黎橙慢慢挪到桌边,点了灯,屋子里一下亮了起来,灯影绰绰。
黎橙打量了眼四周,并没什么生人乱动的痕迹,这却让他心里毛毛的,对手显然修炼了一门隐匿之法或是修为本身就高于他,还特意藏起来偷袭。
就算黎橙这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忍不住想爆粗口。
太不要脸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黎橙身上的金光罩渐渐的黯淡了下来,他的脸色也愈发苍白,无时无刻不在坚持着的金光罩耗费了他太多灵气,丹田里的灵气几乎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消散,然而那光罩却始终保持着薄薄一层,虽然摇摇欲坠看上去像是奄奄一息的老人。
暗处的人也有些等不及了。
“以炼心境的修为坚持到这种程度,这小子体内的灵气果然浓厚,不知是否另有一快速回复的法宝……是了,家常酒楼的酒水本身就有快速恢复少量灵气的效用,他身上有其他的好东西也未尝不可。”
“听说这家常酒楼的负责人只是个炼体境的修为,未想这才过了多久,便已是到了炼心境,莫非坊间传言家常酒楼的真正主子是个炼魄境是真的?”
“呵,这个时候还有闲心喝茶,难道是太紧张了,哈哈,好生喝过这一杯茶,往后这能瞬移的宝贝也改易主了。”
“他快坚持不住了。”
黎橙给自己起了杯茶,他的手已经要熬缓缓端不住茶杯,却仍旧费力的托着茶杯,轻轻的抿了一口茶水。
“就在此刻!”
暗处的两个人对视一眼,反手抽出腰间的长剑便向着黎橙刺了过去,这两柄剑的主人分明是用了同一种武技——七截斩。
剑痕有七道,其中一道是实的,另外六道是须得,七截斩本身为炼心境才能使用的武技,竟被两人使得炉火纯青,可见这两人步入炼心境已有数年!
七道青色的剑弧从金光罩上刺下,只听光罩发出金属断裂的一道尖锐的响声,随后少年指尖横穿出三尺长的一道指芒,只听耀眼的光线中两道刺入血肉的噗嗤声传来,偷袭的两人嘴角上的笑意还未消失,脸色瞬间从兴奋扭曲成惊讶、愤怒,随后重重的摔在地上,猩红的血液从胸口汨汨流出。
黎橙扭头向下看,只见是两个蒙面的黑衣人,其中一个面罩摔在地上,是个十分陌生的鞋拔子脸,黎橙可以断定自己以前从未见过此人。
看来就只是见财起意了。
可见即使别人猜测家常酒楼有个实力强大的后台,却仍有人为了钱财趋之若鹜。
“不可能你一个炼心境能支撑到现在已实属不易,明明身上已经毫无灵气,又如何使得出这般强大的杀招……”这人眼睛里带着怨恨不甘的光,又似有些不敢置信,“你身上竟有这么多宝贝。”
另一人皱起眉头,咳出一口血,虚弱的躺在地板上,“这是什么武技,莫非不需要灵力……”
“虚空指。”
黎橙嘴角一翘,果然自己的武技是选对了,倘若那时候没有拍下《虚空指》,只怕现在也不会将这两人坑到如此地步,只能说这两人自作孽,不可活。
黎橙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坏人,也不觉得是什么好人,遇难者自己会出手相救,但像如今这样有有意伤害自己的,那就统统都是敌人。
抗日战争需要手下留情吗?
见一个杀一个才对吧!
黎橙摸了把头上的汗,显然刚洗过澡又要重洗一次,黎橙将两人身上的储物袋取下来,裹紧浴袍探出头叫来两个小二哥,看着两个青年战战兢兢的把房间里的挺尸运出去,这才踏下心来在阁间冲了个凉。等到他第二天早上终于走下楼的时候,发现家常酒楼第三分店的账房和小二对自己更恭敬了许多。
甚至黎橙去库房的时候,还发现库房里的丹药数量,居然比以往多了不少,想是吓蒙了账房小二,把以往贪墨的东西全还了回去。
这没什么不好。
仔细的将丹药收进储物袋,连带着将战利品的两个储物袋规整了一下,把里面的武技拿出准备送到拍卖场拍卖,毕竟一个炼心境才能修炼的武技本身就造价颇高,更何况东西来的不怎么正当,虽然自己是受害者,但为防自己再因为此事有什么牵连,拍卖出去是最好的解决途径。
感谢前阵子看过的基本玄幻,黎橙觉得自己在处理这种尾巴的时候挺有天赋。
三天后,在拍卖场肉疼的拍下了一颗五品丹药“通内丹”之后,给姐夫发了条短信,让对方来取,没想到短信刚发出去每一分钟,房门已经被人敲响。
唐虾从厕所里奔出来:“来了,谁啊!”
这家伙也不是个粗心的,最近黎橙的人气突然增高,所有记者都像是苍蝇一样只要一嗅到黎橙的动态就一窝蜂的赶过去,虽然目前租房这边还算保密,可难保有一天不会被找到。
唐虾跑着去开门,倒还知道往猫眼里看一下,只见楼梯外是个比较儒雅的青年人,虽然身穿一身没牌子的休闲装,但气度很沉稳,而且这人显然也在猫眼里看到了唐虾,倒是没表现出什么反感,而是带着理解性的微微一笑。
唐虾:“……”啧,这一身的气质,和橙子有的一拼啊,总觉得和电视上那种公司老总什么的倒是很像,应该不是什么记者吧!
唐虾拉开门,庞大的身体堵在门口:“你是……”
☆、第112章 演唱会【一更】
来人显然没想到开门的人吨位如此庞大,微微一怔,这时候黎橙从房间里走出来,看了眼门外,脚步更是顿在原地:“徐老板?”
徐弘义按了下额头,只觉得每次都要提醒:“换个称呼。”
“徐哥。”
黎橙揉了下脑袋,一手揪着唐虾的衣领把人提回来,懂事的给徐弘义上了杯茶,言归正传:“徐哥怎么来了?”
“刚才向你向你姐夫问的药就是给我父亲的,后来听说你这边可能有,我就直接过来了。”徐弘义言简意赅:“没想到这么快。”
但黎橙知道这人肯定早就过来了,不然也不会在电话拨出去一分钟内上楼,不过想到求药的居然是这么个熟人,黎橙也有点脸红。
本来想张口多要点价,现在也开不了那个口了。
黎橙直接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一只玉瓶,玉瓶十分通透,几乎能看清里面丹药的影子,这颗丹药实际花费不小,不过黎橙却是用偷袭自己的两个人储物袋里的武技换下灵石拍来的,所以算不上用了自己的财产,想到这里,黎橙也不那么肉痛了。
他指着玉瓶道:“里面有一颗药丸,但是这颗药丸药效太大,如果是老年人的话,吃掉一整颗恐怕身体接受不了,徐哥回去直接把药丸碾成碎末,每天拿其中一克的重量泡水化开,早中晚分三次服用,如无意外很快就能将肝脏的毛病治好。”
徐弘义神色平静,伸手接过玉瓶,另外递过来一张卡,眨了下眼:“还是咱们的老规矩。”
“……不必了也没有多么贵重。”
“你不用拒绝,这药丸珍不珍贵我很清楚,老爷子这场病生了二十多年,用过的药早已经超过这个数,你这颗药丸既然能够彻底解决老爷子的肝脏损伤,再多一倍我也愿意。”
他一早就知道如果黎橙见了他或许会压低药丸的价位,所以直接准备了两亿才来,没想到对方不仅是要压低价格,甚至还要白送,就连徐弘义也忍不住扶额,心里也有点想笑。
这孩子就算被他坑了都没什么反应吧。
他本身是个生意人,但身上那些生意头脑却根本不想用在黎橙身上,有时候还生怕对方吃了亏,小家伙太实诚了。
黎大毛从徐弘义来之前就一直蹲在沙发上,后来被鸠占鹊巢跑到了黎橙房间里,等了好久却不见人回来,便在房间门口向外探头。
这一看可了不得了,两个人相谈甚欢,男人甚至还把手放在少年头顶揉了揉,看着像是个多么善良长辈,其实对它家橙子心怀鬼胎,以为它看不出来吗?
黎大毛在门口徘徊了两圈,定睛看着客厅的人,想到一个引起橙子注意的法子,黎大毛丢掉自己的智商,学着电视上经常播放的《主人不在家的那些萌宠们》节目里拍摄的画面,忽然后腿微蹲,加足马力奔跑起来,在客厅疯狂的奔了一圈,四肢落地发出“扑通扑通”的声音……
又回到黎橙房间跑了一圈,发出“彭通彭通”的踏步生,之后又接着去客厅奔跑……
两只耳朵像是飘扬在风中的浮萍一样,摇摆中充向后飞扬着。
黎橙:“……”
沈大侠你在做神马?
快停下来!!!!
徐弘义:“……新养的小狗?”
“挺活泼。”他试图找一个形容词。
黎橙:“呵呵,是啊,一会儿不管就开始犯病,我也很头疼。”
心累的把徐弘义送走,黎橙扫了黎大毛一眼,见这只生龙活虎的跑酷一族已经停止了它的虐人行为,正趴在沙发上懒洋洋的小憩。
……其实你是觉得人家占了你的沙发是吧?
小气鬼。
他不怀好意的揪起小白狗的耳朵,凑上去冲着对方的小耳洞说了两个字,小白狗大惊失色的刷的一下睁开眼睛,身体微微一僵。
然后拼命躺在沙发上装死,企图降低存在感,黎大毛心里波涛汹涌。
——他怎么知道的?
成功的解决掉让人心塞的宠物狗,黎橙的日子过得更顺畅了点,大端山上的村民已经在地震之后开始种上了红薯,估计第二年就能有收成,黎橙将大端山在地图上重点标记出来,算作在现代圈定的第一个提款机。
接着土豆的种植基地也有了找落,这些事一直都是杜衡去办的,对于杜衡来说,他现在已经不必去猜想自己老板想要做什么了,只要他跟着命令行动就不会有错,因为小老板的思维总不是和普通人在一个线路上,比如专门种红薯种土豆种花生等这类寻常可见的物种还高价收购做什么?
有钱就是任性?
看着公司资金正在高强度上升的杜衡很快将此类猜想否决掉了。
解决贡药坊极品药丸销路问题让公司名气大了数倍,并且除了供应国内有了合作的衣缘公司的需求,公司还另外向国外倾销大量的兽皮。
欧美人可比中国人对新事物接受的快,漂亮优美的兽皮已经出现就占据了高端皮毛市场,让黎橙身价直接提升为十亿资产,成功的弥补了抗震救灾时捐献的损失,还更胜一筹,当然因为赚的是外国人的钱,公司账务有一大部分还在国外的原因,目前中国还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黎橙也没有暴露的意思,和杜衡商谈过后,决定销售所得的大部分资金等到业务补上正轨之后再行操作。
杜衡觉得自己幸亏是活到中年被人从身后捅了一刀,否则他哪会看清楚人间冷暖世态炎凉,一生中又哪里会有机会操作十亿的资金?
否则他怎么会站在这样的高度。
否则他如何会在成功的今天如此镇定。
否则他怎么会在遭遇伤害过后还有能够竭尽全力去信任的一个人。
这种感觉如此美好。
过年期间,黎橙回家待了一个月,很快三月初的时候,倪芷雁的演唱会从首都开始了,这场演唱会从年前推迟到年后,排练起来已经非常完美。
黎橙跟着排练了三次走场,第一首歌本来选定的最简单的曾经被翻唱过无数次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后来被最近一直教导黎橙唱歌的老师坚持帕斯掉,换成了一首自己写出来还未发行的新歌《千机》,他觉得如果黎橙唱一首被别人唱烂了的歌那就是浪费那么好的嗓子。
倪芷雁也深以为然,所以在演唱会前一天,黎橙得到了《千机》的曲谱和歌词,在录音间练了一下午。
因为过年后少男少女们总会有不多不少的压岁钱,所以倪芷雁的演唱会上门票发行第三天就销售告罄,虽然现在已经用验证码登陆卖票,但场外还是时不时有一两个黄牛抬高价位卖票,获利颇丰,毕竟是最近音乐网站上歌曲排名第一的歌手,基本上只要不超过原来价位两倍的票价,很多人也愿意花钱购买。
这是检票口走来一对小情侣。
陈芳一向是倪芷雁的粉丝,基本上从倪芷雁出道演唱到现在的歌她都有听过,虽然她不会和追星粉一样购买大量的倪芷雁海报或代言产品,但倪芷雁每年的专辑她都会去买正版,以示自己的支持。
今天是年后和男朋友刘俭第一次出来玩,陈芳就拿出之前预定的两章倪芷雁演唱会的门票,准备和男朋友一起观看。
两人的位置是贵宾区,花费比普通坐区要贵三四倍,但陈芳和男友都不差钱,所以听演唱会一直都是选的贵宾区,两人很快坐定,陈芳一脸期盼,刘俭虽然很乐意赔女朋友出来逛街,但听演唱会什么的,他却没有太大的兴趣。
“你听没听过倪芷雁的《玫瑰之名》?”演唱会还没开始,周围一片嘈杂,陈芳拉住男友的胳膊将打开手机上的音乐,将一只耳麦塞进男友耳朵里。
“只是听说过。”刘俭摇摇头,只听得耳中传来一阵古风旋律,后来又换成国外古典旋律,交接的还挺连贯,之后就是一阵男声的独白。
“其实这首歌里面,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男声的,据说法语说的十分纯正,应该是个法国人。”陈芳兴致勃勃的跟刘俭讲述。
刘俭原本没注意男声,只是觉得听起来蛮舒服的,后来关注起来才细细的品味一番:“听声音感觉年纪应该不大。”
“我倒觉得能唱出这种深情的感觉,应该会是三十岁上下的青年,二十岁的少年人是唱不出来的。”陈芳持不赞同意见,随后笑着说:“正好这场演唱会倪芷雁请到的嘉宾有一位就是他了,到时候可以看看咱们谁说得对。”
与此同时,演唱会的每一处地方都有人在讨论倪芷雁和她的嘉宾,现场一片火热。
☆、第113章 似曾相识【二更】
倪芷雁毕竟是个成名已久的歌星,积累的人气非常人可比,黎橙凑演唱会场后门走近的时候,还能听到前台传来铺天盖地的呼喊声。
黎橙见大家都还在忙碌,就自己坐在位置上稍微计算了一下,如果自己像台下有那么多忠实粉丝,恐怕信仰值都能堆满整个丹田,那酸爽。
“灯光师转备好了吗?”
“化妆师加快速度!”
“话筒,备用话筒,全部都放在指定位置,还有再次检查一下升降台……”因为前台还是黑着的,没有开灯,所以后台的这些操作观众都是见不到的。
“好,各就各位,屏幕切换准备,十,九,八……五,四,三,二,一……”
紧接着黎橙听到前台传来一阵音乐声,由于后台的化妆间还算隔音,所以并没有被震得头皮发麻,只能通过前面隐隐传来山岳一般的呼声猜测,随着音乐响起而出现的画面一定非常震撼人心。
倪芷雁已经上场,粉丝团开始激动的大喊大叫,这就是明星的力量,既是一个小小的靠近也会让喜欢自己的人尖叫起来。后台还在持续忙碌中,三四个化妆师有条不紊的对黎橙全身上下进行改造,将他还原成v里面的模样——
一个英俊高贵的十四世纪法国贵族少年。
这也是演唱会设计者的决定。
因为最后的一首歌是要黎橙和倪芷雁合唱的,而这首歌正是《玫瑰之名》,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为倪芷雁的新专辑做宣传了。
黎橙有点紧张。
他既纠结于在演唱会上唱歌或许可以提高自己的人气,也有些害怕自己的光系力量通过信仰值的媒介挥发到普通人身上,产生想象不到的后果。
即使他现在已经把生意进展到国外,进行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根本不必太过惧怕来自国家的检查会发现自己的尾戒,少了后顾之忧。
即使他曾经闯上药阁高塔被上万大洲界土着用震惊的眼神膜拜过,但那毕竟是土着,没见识过数学思维。
即使他演的电影和电视剧已经分别上映,获得了自己的专属粉丝,但实际上的粉丝他还没多么接触过。
……于是还是会紧张啊啊啊。
“不用紧张,就是跑调了也没关系,演唱会的话筒都是特别贵的那张,可以自动调音的,跟何况调音师也在旁边盯着,不会出什么差错。”宋佳拍拍他的肩膀:“你就当是在演戏好了。”
黎橙点点头,觉得还是不行,便去了趟厕所,穿回了大洲界,待在自己的阁间里一遍一遍的练习曲谱,此时正值大洲界的晌午,家常酒楼客人最多的时候,账房和小二哥都忙到不行,累的满头大汗,不多时,只听一阵歌声从顶楼响起:“沉意提枪加喉,暮色将,霜满楼……至诚无妄时无双,百战千机无伤……”
少年的声音干净得很,客人也愿意听,不过当这首歌被唱到第三十遍的时候,客人倒是无妨,走一批来一批,当听个曲儿了,然而家常酒楼的常住土着可就不好了。
不光是小二哥感觉满脑子都是歌词了,就连账房都差点把账算错了。
好在也就一天时间,第二天楼上在此恢复沉寂,倒是有不少昨天来的客人询问唱曲儿的哪去了,让小儿哥汗了一把。
倪芷雁已经唱到第三首歌,她的曲风大多偏极致,快的时候类似摇滚,慢的时候又是极慢,这样的歌曲最考验唱功,却不一定是听众最喜欢的,所以演唱会上一般会把慢歌放弃,前三首都是十分费力的快歌,完全的调动起了听众的情绪。
“倪芷雁的唱功又进了一步,比她刚出道的时候运声圆满了不少。”贵宾席上一个中年歌唱家托着腮听了一会儿,看着倪芷雁下场后才稍作评价。
如果有人仔细看他的五官的话,只怕会惊讶的交出他的名字,乌塔,一个来自内蒙古的歌唱家,在乐坛待了将近二十年,完全是老一辈的神话。
旁边一人摇了摇头,对倪芷雁的选择有些不满:“她的慢歌造诣很高,越慢的时候发音越能显得出实力,单说她的快歌的话,说实话也就是和一些二流摇滚歌手差不多,我听不出多好来。”
这人名气同乌塔相差不远,成就虽比不上前者,事业心却比乌塔重很多,同样是老前辈,现任紫薇市高等音乐学府的校长华成仁。
“但倪芷雁的慢歌不如董艾细腻,在演唱会上会显得弱了一筹,这点不光我们能听出来,大多数听众同样能有所发觉。”前者显然知道倪芷雁和董艾的竞争关系。
谁也不希望在竞争的时候,撞上别人所擅长的领域。
“这个确实。”后者赞同。
两人意见达成了一致,随后又停了嘉宾田宏的歌,这位男歌手纵横乐坛也有十多年,虽说因为出道的时机不对以致名气不如倪芷雁大,但技巧方面却胜过倪芷雁,然而这位男嘉宾唱的是经典老歌,顶多只是让老一代人比较感慨,年轻人反而不怎么吃他这盘菜。
“他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华成仁叹息了一声,言语间同样有些落寞,田宏那个时代的确过去了,他自己所在的时代却更早一步的过去了。
乌塔笑了一声:“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
田宏实力不错,唱完一首很自觉的下台,随后倪芷雁有在千呼万唤中走出来,她此时换了一件淡蓝色的长裙,裙子上点缀着五光十色的水晶钻,在灯光下十分漂亮。
“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我还以为演唱会真的看不成了,没想到峰回路转,她居然很快就好了,真是老天保佑。”a大医学系的几个女生也在普通席上,看着大屏幕里的女歌星,其中一个激动的喊了几声,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一般,沉默下来,摇摇头说了这么一番话。
“听说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你们就在军区医院考核,有没有看到她真人?”同伴对这个消息显然很感兴趣…
“正好是考核完毕准备上校车离开的时候,救护车距来了,然后大家一看,就有人认出是倪芷雁来。”女学生捂了捂心脏,现在还觉得有些难以接受,“我们一起吧担架送到手术室,然后护士说倪芷雁是熊猫血,但是医院里已经没有熊猫血了,我们整个班里也没有一个是特殊血型,当时真是吓死我了,还以为倪芷雁这次车祸是完了,没想到居然被救了回来……”
“怎么救回来的?”
女学生想起了黎橙手中的药丸,最近广博地震的时候曾经有记者提到过那种药丸,一颗都要二十万的样子,虽然知道黎橙身家不少,但能在关键时候拿出贵重的救命药出来,本身也是值得敬佩的,更何况这个人长得实在是太帅气了,女学生舔了下嘴唇,“是黎橙送了一颗六味回血丸救的。”
这件事记者不知道,也没有被报道出来,所以女学生一说出来,a大的几个作伴前来的学生都跟听了爆炸性消息一样,“原来黎橙对倪芷雁还有救命之恩……”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点感动,我一直觉得黎橙那样的人,真心善良的跟天使一样,他怎么就能是xxx的同学呢,他应该住进博物馆里被闪光灯瞻观才对!”
“噗!”
听到有人这么评价黎橙,女学生瞬间笑喷了。
“把他雕成蜡像还差不多……”话题不知道什么时候转移到黎橙身上,a大的几个学生却没有忘记关注倪芷雁,毕竟组团前来观看倪芷雁的演唱会,本身就非常喜欢倪芷雁的歌。
当演唱会进行到将近尾声的时候,倪芷雁突然说要请出一位神秘嘉宾,吊足了大家的胃口,其实很多人都已经想到这最后一位神秘嘉宾肯定是和倪芷雁合作《玫瑰之名》的外国男性,但当升降台稳稳的将一个铂金色头发的脑袋顶上来的时候,大家还是忍不住惊呼出声。
“真的是个外国人!”
“这种颜色的头发,好纯正哦,难道是个法国贵族吗?”
当台子升到与台面平齐,黎橙从圆形的升降台上走出来,灯光打在身上,大屏幕里瞬间显现出少年的侧脸,然而少年一开口却让大家震在了当场。
“大家好,我是雁姐《玫瑰之名》的合作者,今天在雁姐的演唱会上给大家带来一首《千机》。”
非常简短的一句话,甚至连自我介绍都没有,然而明明一个外国人造型,却说着纯正流利的普通话,大家都快被虐哭了……
“这到底是中国人还是法国人啊……”不少人风中凌乱,听着《千机》的前奏,远远的看着大屏幕里的少年,只觉得那张脸长得十分完美。
陈芳和男友距离比较近,这时候他能清晰的看到对面台子上少年的脸,迟疑了一下,陈芳皱起眉头,“总觉得这个歌手好面熟啊。”
她男友刘俭之前就觉得台上的人似曾见过,点点头,“确实有点面熟。”
“难道以前见过?”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一丝疑惑。
☆、第114章 感觉甚胡扯【三更】
黎橙气沉丹田,很快从紧张的情绪脱离出来,脑子里回忆着《千机》的歌词,“投笔银钩书冷月,素心如铁敛锋芒……”
黎橙技巧算不得顶尖,但实际上所有的技巧都是围绕着让嗓音把歌曲的情绪表现出来,而歌曲情绪的表达最重要的是音调的高低,黎橙音域比大多数人都广阔,所以不添加多少技巧演唱出来的歌曲比丰富的技巧下的歌声,完全是两种概念。
普通粉丝一开始没有听出来,可贵宾席位上的两个歌唱家前辈却在黎橙开口的一瞬间都震住了,因为第一句的首位音高起伏是最大的,从最高音到最低音的转换,这种曲子如果让一个普通歌手来唱,高低音转换太快压力太大,只怕刚唱完一句嗓子就哑了。
这是一首新歌,很新。
从第一句就可以看得出,这首歌属于最近颇为流行的古风歌曲,但从谱曲上来看,这又是一个高难度的歌曲,根本无法用通俗唱法去演唱。
一些歌手如果选择唱这样一首歌,或许会考虑利用美声,但显然这样就又和曲风不符了。
“不得了啊,这天赋。”第一句下来,乌塔发出了这样一声感慨,光去看台上是这样一个稚嫩的年轻人的话,他基本上不会有太多关注,但就是因为这样不以为意的心态,在听到对方声音的时候,却让他感觉经验收到了冲击。
没有一个歌手不希望拥有一个好嗓子,乌塔本身就有一个好嗓子,但他知道自己的资质比之台上的这位差远了,唯一稳胜的,只是他二十多年的经验。
可惜很多时候天赋一词,代表着更高的水平,比如你三十岁自主创业终于成立了一家外挂公司,人家十八岁就已经是顶级红客被吸入国家安全局,年薪不说还能帮助大企业维护网站赚取外快,你让外挂公司的老板怎么想?是感叹天赋呢,还是羡慕嫉妒恨,还是哭笑不得呢?
乌塔现在就是这样的心情。
华天仁倒没有乌塔这么纠结,在听到黎橙的嗓音之后,身为一校之长的华天仁是直接起了爱才之心,然而他现在思考的是和大家一样的问题:“这是个法国人?”
灯光太亮,对方脸上又化了妆,所以一时半会儿还真没人把台上的人往黎橙身上想,毕竟演员和歌手中间还有一道分水岭,从演员到歌手很难,从歌手到演员也不容易,想要转型或者共同发展如果没有经过先天训练,都是需要下苦功夫的。
尤其是黎橙的扮相明显是个外国人。
但华天仁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像!
哪个法国人能把国语古风歌唱的跟真的一样?
中国人的青草可不是学习能学来的,那是一天天一年年受熏陶养出来的,相同的词语有时候表达出来的也是不一样的感情,而对方却分毫不错!
这时候黎橙已经把《千机》唱到高潮部分,这时候黎橙闭上眼睛,已经完全拿出自己在家常酒楼阁间里的水平,清越的声音响彻在演唱会场中:“……敢笑我狂,生死几场……至诚无妄时无双,百战千机无伤……”
力度充沛,咬字清晰,高潮部分每一个音都拿的很准,华天仁听着冷汗出了一身,他既要仔细的去听,又生怕对方会有一丁点错误让自己听出来,毁掉了这首歌,带着这样复杂的心情听到了第二段的开头,这时候华天仁的额头已经湿了。
全场都安静了下来,白色信仰值在无人可查的情况下飘散在黎橙身周,一部分融入他的身体,另一部分直接转化为黎橙的光系灵力,充当媒介把黎橙的声音传得愈发悠远。
不知道为什么,在场的人感觉身体很舒服,有些上了年纪的人甚至觉得身上的病痛都减少了许多,难道这就是认真听歌的魔力?
这种时候,甚至没有人去关注台上的人长得什么样,而是睁大眼睛毫无焦距的茫然的看着前方,只有耳朵和大脑在拼命工作。
等到这首歌结束,那种感觉逐渐消退,场中的人才深呼出一口气,清醒过来,于是令人欣喜的是,下一首依然是少年在场,少年和倪芷雁合唱《玫瑰之名》。
……
“感觉跟做梦一样,最后一首歌结束,甚至连‘安可’都忘了喊……”陈芳感觉自己是飘着出了演唱会,听完最后两首歌后,她走出演唱厅就觉得身体都轻了好多,脚下的地面跟白云一样软。
刘俭深以为然,默默想着:“没想到一场演唱会也能这么精彩。”
今晚大多数听完倪芷雁演唱会的人,都有点精力充沛的睡不着觉,很多人打开网页浏览倪芷雁贴吧的时候,看到已经有人在发帖询问今晚的神秘嘉宾到底是什么人。
“他有铂金色的短发,白皙的皮肤,湛蓝色的眼睛,甚至剪裁得体的衣服,和优雅的贵族礼仪,我甚至觉得当年的《暮光之城》不应该让嫩牛五方脸演,而是让这个法国人演,没有人比他更合适了!”
“他的歌比长相更吸引人。”
贴吧上已经乱成一团,一边说倪芷雁的演唱会多么成功,一边竭力夸赞最后一位出场的嘉宾,显然对于这位连名字都不曾说出的嘉宾,大家都抱有一定的疑惑。
“我最喜欢听法国歌了,也喜欢很多法国歌手,可是我从来没见过他。”
“你们傻吗,这不就是黎橙吗,老子看眼创汇第一眼就认出来了,戴个假发戴个美瞳你们就看不出来啦?脸还是那个脸,五官还是那个五官,分明是为了给倪芷雁宣传新专辑才换了装扮!”
第25节
恋耽美
第25节
“倪芷雁的新歌嗳,一定要听听看!”
“听说倪芷雁生病了,演唱会都要推后,怎么这么快就出新歌了?”
“主打歌我听过啦,感觉那个男声念的独白好深情好有感觉,说起话来真的像是十四世纪的贵族一样,不知道是哪个国外歌手……”
很快,人们就发现,这首倪芷雁的主打歌里,居然有一段是男女混唱,而突然出现的男音干净清冽,竟然很容易把听众的注意力抓住,甚至让听众都忽视了倪芷雁的声音。
等到反应过来才发现,歌曲已经进行到了四分之三。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那段独白感觉心灵都安静了。”
“男孩的声音蛮好听的,不过还是感觉有点嫩哦,能听的出来年纪比较小,好想捏一捏。”
“看来倪芷雁这次要打翻身仗了,去年的主打歌被董艾逼成了第二,这次的不管是制作还是歌词演唱,都是非常高的水准,董艾也得着急了。”
《玫瑰之名》从排行榜上一路前冲,很快试听的次数就逼近了前十,随后一路冲到了第一,让董艾一边的制作团队忍不住挑起了眉头。
倪芷雁实力不错,但本身的声音却不适合主流的唱风,所以她的歌即使每一次都精良,却一直都比不过董艾,因为董艾更适合歌曲市场。
可是这一次,就连向来给董艾作曲的大师樊星也不得不承认,这首歌拥有十四世纪中国少女和法国贵族碰撞的新奇和冲突感,转折时又恰到好处,虽然难度颇高,但倪芷雁的实力足以驾驭,可以说是为倪芷雁量身定做的曲风,然而更让他感到疑惑的却是歌曲中的另一个声音。
神秘。
温暖。
治愈。
樊星在歌坛也待了近二十年,什么样的声音什么样的歌曲没听过?可真正让他觉得神奇的还没有一个,就算被称为“诡异之曲”的《dangero》和“死亡之曲”的《棒kok》也不过是因为演唱技巧的缘故造成了一种对恐惧扩大化的效果,从本质上来看,其演唱者的声音并不神奇。
真正让樊星感觉心灵都在震颤是一首无名曲,这支曲子是有过名字的,但在大多数作曲家更愿意称呼其为无名曲,因为这首曲子是没有歌词的,原演唱者也并没有起名,很多人都称它为《风华》。
很可惜录制的不完美使得听众有些分辨不出演唱者的音色,也找不到曲子的主人,否则这将会是平静的歌曲界上层最为震撼的一件事。
樊星坐在办公室里沉默着抽了半颗烟,抬手将之压进烟灰缸,将倪芷雁的歌点击重放,年轻的男声再度响起。依然是那种灵魂被洗涤的感觉,樊星享受的浑身战栗了一下,胳膊上都起了鸡皮疙瘩,这是极度兴奋的表现,他深深的吸了口气。
与此同时,董艾的主打歌也流传了出来,也许是因为见到时常被自己压在身下的倪芷雁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也许是因为不希望点击量第一的名头出现在倪芷雁身上,董艾不顾公司导师的意愿,将自己刚制作完成的新歌发在了网上。
毕竟是董艾出品,必是精品,这种定念已经在不少人心里形成,所以董艾的歌曲一出,很快就冲到了排行榜第七的位置,上面除去倪芷雁的第一,其他便是另外两位天后上周的新歌和最近三个电视剧的片尾曲。
“董姐的歌哪次不是轻轻松松拿第一?”董艾工作室的几个人都在讨论,“就算倪芷雁的新歌确实有几分亮点,但长期培养出来的人气可不是假的,董姐本身的名气比倪芷雁要高一倍左右,之前在快女上还力压倪芷雁夺冠,本身就比倪芷雁又先天优势。”
“在听过亚军的声音之后,谁不想去听听真正冠军的歌曲?”这些人胸有成竹,即使觉得倪芷雁的新歌听了让人十分感动,但自己日夜不辍制作的董艾的歌曲,肯定是比前者好得多,谁会认为自己家的孩子会不如别人家的?
董艾的新歌《素萍》在打量的点击试听收藏下稳步增长,肯快超越了三个电视剧片尾曲的排行,成为第四名,接着似乎董艾的粉丝在贴吧等地做了宣传,更多的人下载了《素萍》,使得这首歌一举冲上排行榜第二名。
第一名《玫瑰之名》;点击120689;下载67133。
第二名《素萍》:点击99379;下载36211。
半天时间,两首歌曲的数据已经无限接近,董艾工作室的人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作为一个后发出来的歌,能够在最快速度赶上第一名的数据,这本身就证明了第一名的宝座,很快会到手。
倪芷雁这边的人也在耐心的查看,待发现董艾的新歌一往无前的上升之后,心里都有点压抑,没办法,即使同样用心的好歌,对方的人气也足以稳压倪芷雁一头。
在这两首歌争斗期间,不少人点开音乐界面,就看到倪芷雁的《玫瑰之名》压在董艾的《素萍》头上。
“倪芷雁的新歌居然比董艾还火?这两人实力不是相差蛮大的吗,记得快女的时候倪芷雁就没能比得过董艾,而且倪芷雁的声音听起来不是我的菜,我还是继续听董艾的歌吧……”一名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的女职员汪晴劳累了一天回到家中,戴上耳机躺在沙发上听起了董艾的歌。
小时候她爱听周杰的歌,那种带着颓废感的忧郁风,长大后却偏向董艾这一类,越长大越懂得,越懂得越寂寞,越寂寞越害怕接触美好,甜腻腻的情歌早已不适合她了。
董艾歌的正好。
董艾的声音和她的名字一样十分细腻,嗓音甜美唱功技巧都偏向完美,那声音自上膛吐出的丝丝颤动,流淌出来的感觉,尤为吸引人心神。
细水长流。
“如一根青萍,我自言自语,我读你情书,就算没你倚靠,也自在成型……”汪晴闭上眼睛,眼角渗出一抹泪花,“没有太多日后再见,何必慰藉自己,说尽百斤谎言。”
“不愧是董艾的歌,每次都要费尽力气去听,竭尽全力去感动。”汪晴擦了把泪,又循环播放了三遍,这才按下暂停键,她回头浏览首页界面,看见《青萍》这首歌仍在第二名,而第一名依然是那首《玫瑰之名》,很奇怪,一般来说董艾的歌一出现都是直接排行榜第一名,很少有过了那么长时间都没追上第一的时候。
难道这首《玫瑰之名》有什么特殊?
如果在往常,汪晴肯定连看也不看一眼,但现在她累的不想动,便怀着这样怀疑的心态,点开《玫瑰之名》的试听。开头的音乐满古风的,后来又穿插进了一些类似国外的旋律还有一系列流畅的钢琴声,之后是一段男声的独白,不是二十多岁以上的那种磁性沙哑,而是如丝绒一般的从耳边滑过去,就像桑蚕丝贴近了皮肤,温柔的清爽。
“虽然听不懂在说什么,不过蛮好听的样子……”汪晴心下思量,点了点头:“好像是法语。”
最为神奇的是,在曲子高潮部分的时候,倪芷雁女声唱着戏法当中的唱风,男声却用法语也充满乐感的转动旋律做了配合,戏曲和十四世纪咏叹调的结合,让人听了汗毛都起立了,却平白生出几分美感,如果说董艾的歌曲像一张白纸,那么倪芷雁的高潮部分就如同白色的地毯上一片一片铺满了鲜艳的玫瑰。
太美了。
当尾音渐渐消退之后,汪晴惊呆了。
☆、第110章 求药【二更】
她忍不住听了一遍又一遍,直到终于想起晚饭还没做,不由一阵懊恼。
汪晴是十分热爱听歌的,但她从没有因为听一首歌而忘掉吃饭,因为她同样也是个吃货,并且对饭菜的热情更大于音乐方面的享受。
今天却完全颠倒了。
这时候在倪芷雁的贴吧中,已经飞快的聚集起一众粉丝,首先是发表的《玫瑰之名》试听的链接,接着很多人把自己的感受写了出来。
一个叫做【鸿雁南飞】的忠实粉丝感慨说:“阿雁这次做了很大的突破,我听完之后的第一感觉就是,本季度的魁首夺定了,即使是董艾那种受大众欢迎的曲风也不能稳赢。”
“她的曲风越来越成熟了,不过我觉得这次的爆点最完美的就是利用戏文和法语的结合,听到的一瞬间,真心让我震撼了。很多歌手都追求新突破,希望自己的歌曲能够独一无二,能够充满矛盾和感动,但有时候想到了不一定能做到,倪芷雁却做到了,但我最佩服的并非倪芷雁本人,而是这首歌的作词作曲者。”这是来自于微博的一条评论。
随着一条条评论发出,音乐网站的后台工作人员也在关注者这一次的比拼,两个天后同一天发行新专辑的主打歌,其中的暗流涌动可想而知。
一个音乐小编目不转睛的盯着董艾的数据,看着一直都在上升的试听量和下载量,点着下巴说道:“我觉得董艾这次依然可以成为第一,毕竟她的人气不是倪芷雁能比的,到现在试听量已经接近两百万,还不到一天的时间就达到这样的成绩,完全是一个人气天后的巅峰时刻。当然倪芷雁的这一首不行,恐怕等到下一首的时候,可以与董艾争锋。”
此言一出,工作室内安静下来,然而正在一旁统计数据的青年主编却苦笑了一声,“原来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但现在倪芷雁的试听量已经达到三百万。”
众人眉头不由跟着跳了一跳。
太不可思议了,两个天后之间的新歌,居然产生了将近一百万试听量的差距。
“奇迹!”
“很快就是倪芷雁的演唱会了,估计到时候这首歌还要火一把,既然已成定局,这次就用《玫瑰之名》来做大图推荐吧。”主编将自己原先准备给董艾的推荐放了下来,刚才董艾的经纪人打来电话询问过这个事儿,他见《玫瑰之名》还处在第一位有些犹豫不定,现在想来幸好当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
有人喜欢自然有人就不喜欢,尤其是看到《玫瑰之名》的一路蹿红,黑粉就都跑出来了,评价这里不行那里不行,吹毛求疵,更甚至还有的是直接表示厌恶。
“说实话特别讨厌倪芷雁的声音,一般都不听她的歌的,今天是看到《玫瑰之名》力压《青萍》才点开来听听前者到底好在什么地方,听完了,还是觉得倪芷雁的声音难听,感觉整首歌就是那合唱的小伙撑起来的,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听歌的时候听到那个男音的时候才觉得最舒服。”
“是个外国人吧,一口法语说的那么好,腔调都跟法国电视剧里一模一样,不知道是怎么从法国请来的,感觉也是个歌手,不晓得有没有什么单独的创作!声音好听!”
“如果这个男声只单纯的是唱rap的话,那简直就是神rap……”
《玫瑰之名》一路飙到四百万的试听量,而《青萍》在第一天停顿在两百万,已经没有太大幅度上升了。这一场翻身仗让倪芷雁的公司长舒了口气,而董艾的制作团队却都傻了眼,蝉联第一的董姐,居然也有马失前蹄的一天,这不得不让人感叹世界变得太快。
“董艾输了。”樊星心里默念,他又点燃了一颗烟支,夹在指间看半空中袅娜的烟雾,“曲子、作词,都是同样的一流水准,对方却别具一格,请来了一个独特的声音。”
是的。
非常独特的声音。
有句古语是这么说的“见之忘俗”,那么早樊星心里这句话完全可以改成“听之忘俗”,难道真的是个新出道的外国歌手?
如同樊星一样感觉到黎橙不凡的人还有不少,甚至有些直接作曲家大腕级人物一通电话达到了倪芷雁的公司询问,而得到的回复却始终是——“抱歉合作者的身份不便透露,但阿雁已经表示,本次演唱会已试图邀请这位合作者做嘉宾。”
倪芷雁的本意原来是直接在发表新歌的时候,将黎橙的名字爆出去,那样凭着自己的名气和黎橙最近的风头,这首歌必定远超董艾新曲,从而对自己和黎橙都能带来不少好处。
然而等到歌曲刻碟之后真正放任身形去听的时候,效果比想象中的还要好,与此同时,她却有了另一个想法。
让黎橙的风头先沉寂下来,接着在演唱会上引爆,不仅对自己有了莫大的好处,更能让黎橙轻易的以歌手身份出现,而不是一个电影明星或是演员。
先看实力,再看人,从来都是堵住悠悠众口的不二良方。
于是怀着报恩的心情,倪芷雁和经纪人提出了意见,同时经纪人又和宋佳交谈了两个小时,终于把演唱会的事宜定好,宋佳拿到手的是一首经典老歌,并没有立刻去找黎橙,而是准备先在公司找个老师先给少年指导一下。
现在上学是不可能了,记者跋涉无孔不入,连同学的眼睛里都泛着绿光,去一趟浑身上下连根头发丝儿都逃脱不了目光的钻研,黎橙郁闷的在家里宅了不久,就开始进入修炼。
之前便已经是炼体境的最顶层,如今只差临门一脚虽不是那么好突破的,却也不难。
他资质不好,基本上就算能感应到,也吸收不了多少灵气,只能靠着信仰值维持修为,然而却因为信仰值的特性,使得他突破根本遇不到瓶颈,完全是顺风顺水、水到渠成,吸收不到灵气改吸收信仰值,还能刷刷的涨修为,不管在大洲界还是现代,黎橙也是独一份了。
安静的房间里门窗全部上了锁,黎橙盘膝在床头,冷静的将浓郁的性杨之融进丹田生成灵气,随后压缩进第三个大境界所在的筋脉中,灵气压缩成液体状,已经浓稠的开始控制不住形态,黎橙咬了咬牙,也不知过了多久,只听得内部咔嚓一声,好像什么破碎了一般,大量的灵气冲进干涸的筋脉中,随后无数的信仰值化成灵气饱和进炼心境第一层。
房门外,黎大毛趴在沙发上,耳朵轻微的动了一下。
黎橙呆呆坐着,十分钟后,动了下手臂,只听得一阵噼啪的声音,好像骨头在摩擦碰撞。
他慢慢的从床上爬起,带着一身咯吱作响的声音坐起来,对面镜子里,少年头上脸上油腻腻的满是污垢,估计又是重建了一次体魄,顺便排了下毒。
黎橙嘴角抽了抽,用灵气封住了自己的嗅觉,不用想也知道现在的自己一定是臭烘烘的。
带着羞涩的表情,少年看着自己这一身,放弃了穿拖鞋的打算,光着脚踩在地板上,这时手边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是姐夫方德明,黎橙擦了擦手,按下外放的键。
“橙子,你那边有没有治疗肝脏的药丸?”
“肝癌?”
“……也算不上癌症,据说是肝脏受损,看了好多医生都治不好,不过因为患病的是老年人,本身生理机能就有所减退,比肝癌的症状也不差多少了……”
黎橙一听此言就抓住了重心:“有人需要?”
“有个高级客户特意来店里打听,本来是要买愈伤丹的,不过你也知道最近六味回血丸和愈伤丹都捐去了泷市,接着对方又问起了这回事,我也不知有没有这种药,就打过来问你了。”接着那边方德明低声说:“其实本来也不必问你的,不过听说得病的是原先南江省的省委书记,是个好官。”
可以说南江省能从一个全国有名的穷省发展到现在成为南方的旅游胜地,本身就是靠的原先的省委书记,黎橙虽然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却对这些事迹颇有了解。
这样的人若是老了还不得善终,那上天就太不公平了。
“我找找看。”
黎橙拿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污垢,一边擦着一边想了下。
“如果真能找到治疗肝脏的药丸,恐怕数量也不多,没办法放在店里,到时候直接让对方过来找我拿就好了。”
“麻烦您了。”电话另一边突然出现了一个恭敬浑厚的男音,大约就是方德明口中,去贡药坊求药的高级客户。
☆、第111章 遇袭【三更】
“不用客气。”
黎橙挂断电话,将纸巾丢到垃圾篓,径自往浴室走去,半个小时后,把自己搓洗到浑身发红的少年,穿着一身宽大的浴袍出现在大洲界六蛮城家常酒楼第三分店的顶楼小阁,因为这间阁楼是他的专属领地,底下的账房及小二没有他的招呼是不会上来的,所以黎橙觉得穿着浴袍出现也没什么。
然而他很快意识到自己似乎陷入了麻烦中。
本身以他的修为和战斗意识来说,是不可能发现什么危险的,但来到房间的第一秒他发现空气中的灵气有些紊乱,并且非常神奇的感觉到房里有人。
于是在下一秒,黎橙身前布满了一层金光,几乎就是在同一时间,这层金光似乎受到什么震动般明明灭灭的晃了晃,一截短箭从光罩前坠落下来,发出砰地一声闷响。
黎橙脸色铁青,幸好他在现代突破了炼心境,否则这会儿倒在地上的就不会是一截短箭,而是他的尸体。
楼下的账房和小二不是炼体境就是炼心境,和黎橙如今的修为也相差不远,所以自然听不到楼上的声音,换句话说,就算他们听见了,也不见得能救下黎橙。
大洲界是不管束争斗的,杀人放火也是常事,如果黎橙死在这里,不会引起什么风波……黎橙眯起眼睛,手指攥成拳头,站直了身体,一时间手指和腰间都是骨爆声连连。
这些并没有对藏在黑暗处的人造成什么影响,也许是因为一击未中,所以准备再次找机会下手,毕竟金光罩总有撑不住的时候,一个炼心境修为的人,体内的灵气也总会有耗尽的一天。
此时藏在暗处的两个人神色中带着几抹惊疑和狂热,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少年身上必定有瞬移的法宝。
他们原本就待在屋子里等着对方落网,却没想到对方一现身便是在床边,若非自己反应得快,只怕当即就要惊呼出声。
可随之而来的却是满心的狂喜,倘若叫他们夺了少年身上的宝贝,实力定能更强一些。
刀口上过生活的人,谁不想要一两种保命的手段?
两人心中各自有思,呼吸却越发轻了起来,在考验耐性的时候,手指动一动都有可能露出破绽。
黎橙胸腔里砰砰直跳,可以说从来大洲界到现在最让他惊慌的时刻也就是现在了,不是因为即将到来的危险,而是对方极有可能发现了自己穿越的凭借,有危险他可以利用尾戒跑回现代,但回去之后他反倒怕这暗中之人把他身怀异宝的事情散布出去。所以不到万不得已,黎橙不能逃跑,而是一定要把偷袭的人留下。
丹田内的灵气维持着身上金光罩的支撑,像是一只缩在壳里的乌龟,但这种方法出奇的好,起码不用太怕被人偷袭。
黎橙慢慢挪到桌边,点了灯,屋子里一下亮了起来,灯影绰绰。
黎橙打量了眼四周,并没什么生人乱动的痕迹,这却让他心里毛毛的,对手显然修炼了一门隐匿之法或是修为本身就高于他,还特意藏起来偷袭。
就算黎橙这种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忍不住想爆粗口。
太不要脸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黎橙身上的金光罩渐渐的黯淡了下来,他的脸色也愈发苍白,无时无刻不在坚持着的金光罩耗费了他太多灵气,丹田里的灵气几乎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消散,然而那光罩却始终保持着薄薄一层,虽然摇摇欲坠看上去像是奄奄一息的老人。
暗处的人也有些等不及了。
“以炼心境的修为坚持到这种程度,这小子体内的灵气果然浓厚,不知是否另有一快速回复的法宝……是了,家常酒楼的酒水本身就有快速恢复少量灵气的效用,他身上有其他的好东西也未尝不可。”
“听说这家常酒楼的负责人只是个炼体境的修为,未想这才过了多久,便已是到了炼心境,莫非坊间传言家常酒楼的真正主子是个炼魄境是真的?”
“呵,这个时候还有闲心喝茶,难道是太紧张了,哈哈,好生喝过这一杯茶,往后这能瞬移的宝贝也改易主了。”
“他快坚持不住了。”
黎橙给自己起了杯茶,他的手已经要熬缓缓端不住茶杯,却仍旧费力的托着茶杯,轻轻的抿了一口茶水。
“就在此刻!”
暗处的两个人对视一眼,反手抽出腰间的长剑便向着黎橙刺了过去,这两柄剑的主人分明是用了同一种武技——七截斩。
剑痕有七道,其中一道是实的,另外六道是须得,七截斩本身为炼心境才能使用的武技,竟被两人使得炉火纯青,可见这两人步入炼心境已有数年!
七道青色的剑弧从金光罩上刺下,只听光罩发出金属断裂的一道尖锐的响声,随后少年指尖横穿出三尺长的一道指芒,只听耀眼的光线中两道刺入血肉的噗嗤声传来,偷袭的两人嘴角上的笑意还未消失,脸色瞬间从兴奋扭曲成惊讶、愤怒,随后重重的摔在地上,猩红的血液从胸口汨汨流出。
黎橙扭头向下看,只见是两个蒙面的黑衣人,其中一个面罩摔在地上,是个十分陌生的鞋拔子脸,黎橙可以断定自己以前从未见过此人。
看来就只是见财起意了。
可见即使别人猜测家常酒楼有个实力强大的后台,却仍有人为了钱财趋之若鹜。
“不可能你一个炼心境能支撑到现在已实属不易,明明身上已经毫无灵气,又如何使得出这般强大的杀招……”这人眼睛里带着怨恨不甘的光,又似有些不敢置信,“你身上竟有这么多宝贝。”
另一人皱起眉头,咳出一口血,虚弱的躺在地板上,“这是什么武技,莫非不需要灵力……”
“虚空指。”
黎橙嘴角一翘,果然自己的武技是选对了,倘若那时候没有拍下《虚空指》,只怕现在也不会将这两人坑到如此地步,只能说这两人自作孽,不可活。
黎橙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坏人,也不觉得是什么好人,遇难者自己会出手相救,但像如今这样有有意伤害自己的,那就统统都是敌人。
抗日战争需要手下留情吗?
见一个杀一个才对吧!
黎橙摸了把头上的汗,显然刚洗过澡又要重洗一次,黎橙将两人身上的储物袋取下来,裹紧浴袍探出头叫来两个小二哥,看着两个青年战战兢兢的把房间里的挺尸运出去,这才踏下心来在阁间冲了个凉。等到他第二天早上终于走下楼的时候,发现家常酒楼第三分店的账房和小二对自己更恭敬了许多。
甚至黎橙去库房的时候,还发现库房里的丹药数量,居然比以往多了不少,想是吓蒙了账房小二,把以往贪墨的东西全还了回去。
这没什么不好。
仔细的将丹药收进储物袋,连带着将战利品的两个储物袋规整了一下,把里面的武技拿出准备送到拍卖场拍卖,毕竟一个炼心境才能修炼的武技本身就造价颇高,更何况东西来的不怎么正当,虽然自己是受害者,但为防自己再因为此事有什么牵连,拍卖出去是最好的解决途径。
感谢前阵子看过的基本玄幻,黎橙觉得自己在处理这种尾巴的时候挺有天赋。
三天后,在拍卖场肉疼的拍下了一颗五品丹药“通内丹”之后,给姐夫发了条短信,让对方来取,没想到短信刚发出去每一分钟,房门已经被人敲响。
唐虾从厕所里奔出来:“来了,谁啊!”
这家伙也不是个粗心的,最近黎橙的人气突然增高,所有记者都像是苍蝇一样只要一嗅到黎橙的动态就一窝蜂的赶过去,虽然目前租房这边还算保密,可难保有一天不会被找到。
唐虾跑着去开门,倒还知道往猫眼里看一下,只见楼梯外是个比较儒雅的青年人,虽然身穿一身没牌子的休闲装,但气度很沉稳,而且这人显然也在猫眼里看到了唐虾,倒是没表现出什么反感,而是带着理解性的微微一笑。
唐虾:“……”啧,这一身的气质,和橙子有的一拼啊,总觉得和电视上那种公司老总什么的倒是很像,应该不是什么记者吧!
唐虾拉开门,庞大的身体堵在门口:“你是……”
☆、第112章 演唱会【一更】
来人显然没想到开门的人吨位如此庞大,微微一怔,这时候黎橙从房间里走出来,看了眼门外,脚步更是顿在原地:“徐老板?”
徐弘义按了下额头,只觉得每次都要提醒:“换个称呼。”
“徐哥。”
黎橙揉了下脑袋,一手揪着唐虾的衣领把人提回来,懂事的给徐弘义上了杯茶,言归正传:“徐哥怎么来了?”
“刚才向你向你姐夫问的药就是给我父亲的,后来听说你这边可能有,我就直接过来了。”徐弘义言简意赅:“没想到这么快。”
但黎橙知道这人肯定早就过来了,不然也不会在电话拨出去一分钟内上楼,不过想到求药的居然是这么个熟人,黎橙也有点脸红。
本来想张口多要点价,现在也开不了那个口了。
黎橙直接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一只玉瓶,玉瓶十分通透,几乎能看清里面丹药的影子,这颗丹药实际花费不小,不过黎橙却是用偷袭自己的两个人储物袋里的武技换下灵石拍来的,所以算不上用了自己的财产,想到这里,黎橙也不那么肉痛了。
他指着玉瓶道:“里面有一颗药丸,但是这颗药丸药效太大,如果是老年人的话,吃掉一整颗恐怕身体接受不了,徐哥回去直接把药丸碾成碎末,每天拿其中一克的重量泡水化开,早中晚分三次服用,如无意外很快就能将肝脏的毛病治好。”
徐弘义神色平静,伸手接过玉瓶,另外递过来一张卡,眨了下眼:“还是咱们的老规矩。”
“……不必了也没有多么贵重。”
“你不用拒绝,这药丸珍不珍贵我很清楚,老爷子这场病生了二十多年,用过的药早已经超过这个数,你这颗药丸既然能够彻底解决老爷子的肝脏损伤,再多一倍我也愿意。”
他一早就知道如果黎橙见了他或许会压低药丸的价位,所以直接准备了两亿才来,没想到对方不仅是要压低价格,甚至还要白送,就连徐弘义也忍不住扶额,心里也有点想笑。
这孩子就算被他坑了都没什么反应吧。
他本身是个生意人,但身上那些生意头脑却根本不想用在黎橙身上,有时候还生怕对方吃了亏,小家伙太实诚了。
黎大毛从徐弘义来之前就一直蹲在沙发上,后来被鸠占鹊巢跑到了黎橙房间里,等了好久却不见人回来,便在房间门口向外探头。
这一看可了不得了,两个人相谈甚欢,男人甚至还把手放在少年头顶揉了揉,看着像是个多么善良长辈,其实对它家橙子心怀鬼胎,以为它看不出来吗?
黎大毛在门口徘徊了两圈,定睛看着客厅的人,想到一个引起橙子注意的法子,黎大毛丢掉自己的智商,学着电视上经常播放的《主人不在家的那些萌宠们》节目里拍摄的画面,忽然后腿微蹲,加足马力奔跑起来,在客厅疯狂的奔了一圈,四肢落地发出“扑通扑通”的声音……
又回到黎橙房间跑了一圈,发出“彭通彭通”的踏步生,之后又接着去客厅奔跑……
两只耳朵像是飘扬在风中的浮萍一样,摇摆中充向后飞扬着。
黎橙:“……”
沈大侠你在做神马?
快停下来!!!!
徐弘义:“……新养的小狗?”
“挺活泼。”他试图找一个形容词。
黎橙:“呵呵,是啊,一会儿不管就开始犯病,我也很头疼。”
心累的把徐弘义送走,黎橙扫了黎大毛一眼,见这只生龙活虎的跑酷一族已经停止了它的虐人行为,正趴在沙发上懒洋洋的小憩。
……其实你是觉得人家占了你的沙发是吧?
小气鬼。
他不怀好意的揪起小白狗的耳朵,凑上去冲着对方的小耳洞说了两个字,小白狗大惊失色的刷的一下睁开眼睛,身体微微一僵。
然后拼命躺在沙发上装死,企图降低存在感,黎大毛心里波涛汹涌。
——他怎么知道的?
成功的解决掉让人心塞的宠物狗,黎橙的日子过得更顺畅了点,大端山上的村民已经在地震之后开始种上了红薯,估计第二年就能有收成,黎橙将大端山在地图上重点标记出来,算作在现代圈定的第一个提款机。
接着土豆的种植基地也有了找落,这些事一直都是杜衡去办的,对于杜衡来说,他现在已经不必去猜想自己老板想要做什么了,只要他跟着命令行动就不会有错,因为小老板的思维总不是和普通人在一个线路上,比如专门种红薯种土豆种花生等这类寻常可见的物种还高价收购做什么?
有钱就是任性?
看着公司资金正在高强度上升的杜衡很快将此类猜想否决掉了。
解决贡药坊极品药丸销路问题让公司名气大了数倍,并且除了供应国内有了合作的衣缘公司的需求,公司还另外向国外倾销大量的兽皮。
欧美人可比中国人对新事物接受的快,漂亮优美的兽皮已经出现就占据了高端皮毛市场,让黎橙身价直接提升为十亿资产,成功的弥补了抗震救灾时捐献的损失,还更胜一筹,当然因为赚的是外国人的钱,公司账务有一大部分还在国外的原因,目前中国还没有人知道这件事。
黎橙也没有暴露的意思,和杜衡商谈过后,决定销售所得的大部分资金等到业务补上正轨之后再行操作。
杜衡觉得自己幸亏是活到中年被人从身后捅了一刀,否则他哪会看清楚人间冷暖世态炎凉,一生中又哪里会有机会操作十亿的资金?
否则他怎么会站在这样的高度。
否则他如何会在成功的今天如此镇定。
否则他怎么会在遭遇伤害过后还有能够竭尽全力去信任的一个人。
这种感觉如此美好。
过年期间,黎橙回家待了一个月,很快三月初的时候,倪芷雁的演唱会从首都开始了,这场演唱会从年前推迟到年后,排练起来已经非常完美。
黎橙跟着排练了三次走场,第一首歌本来选定的最简单的曾经被翻唱过无数次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后来被最近一直教导黎橙唱歌的老师坚持帕斯掉,换成了一首自己写出来还未发行的新歌《千机》,他觉得如果黎橙唱一首被别人唱烂了的歌那就是浪费那么好的嗓子。
倪芷雁也深以为然,所以在演唱会前一天,黎橙得到了《千机》的曲谱和歌词,在录音间练了一下午。
因为过年后少男少女们总会有不多不少的压岁钱,所以倪芷雁的演唱会上门票发行第三天就销售告罄,虽然现在已经用验证码登陆卖票,但场外还是时不时有一两个黄牛抬高价位卖票,获利颇丰,毕竟是最近音乐网站上歌曲排名第一的歌手,基本上只要不超过原来价位两倍的票价,很多人也愿意花钱购买。
这是检票口走来一对小情侣。
陈芳一向是倪芷雁的粉丝,基本上从倪芷雁出道演唱到现在的歌她都有听过,虽然她不会和追星粉一样购买大量的倪芷雁海报或代言产品,但倪芷雁每年的专辑她都会去买正版,以示自己的支持。
今天是年后和男朋友刘俭第一次出来玩,陈芳就拿出之前预定的两章倪芷雁演唱会的门票,准备和男朋友一起观看。
两人的位置是贵宾区,花费比普通坐区要贵三四倍,但陈芳和男友都不差钱,所以听演唱会一直都是选的贵宾区,两人很快坐定,陈芳一脸期盼,刘俭虽然很乐意赔女朋友出来逛街,但听演唱会什么的,他却没有太大的兴趣。
“你听没听过倪芷雁的《玫瑰之名》?”演唱会还没开始,周围一片嘈杂,陈芳拉住男友的胳膊将打开手机上的音乐,将一只耳麦塞进男友耳朵里。
“只是听说过。”刘俭摇摇头,只听得耳中传来一阵古风旋律,后来又换成国外古典旋律,交接的还挺连贯,之后就是一阵男声的独白。
“其实这首歌里面,我还是比较喜欢这个男声的,据说法语说的十分纯正,应该是个法国人。”陈芳兴致勃勃的跟刘俭讲述。
刘俭原本没注意男声,只是觉得听起来蛮舒服的,后来关注起来才细细的品味一番:“听声音感觉年纪应该不大。”
“我倒觉得能唱出这种深情的感觉,应该会是三十岁上下的青年,二十岁的少年人是唱不出来的。”陈芳持不赞同意见,随后笑着说:“正好这场演唱会倪芷雁请到的嘉宾有一位就是他了,到时候可以看看咱们谁说得对。”
与此同时,演唱会的每一处地方都有人在讨论倪芷雁和她的嘉宾,现场一片火热。
☆、第113章 似曾相识【二更】
倪芷雁毕竟是个成名已久的歌星,积累的人气非常人可比,黎橙凑演唱会场后门走近的时候,还能听到前台传来铺天盖地的呼喊声。
黎橙见大家都还在忙碌,就自己坐在位置上稍微计算了一下,如果自己像台下有那么多忠实粉丝,恐怕信仰值都能堆满整个丹田,那酸爽。
“灯光师转备好了吗?”
“化妆师加快速度!”
“话筒,备用话筒,全部都放在指定位置,还有再次检查一下升降台……”因为前台还是黑着的,没有开灯,所以后台的这些操作观众都是见不到的。
“好,各就各位,屏幕切换准备,十,九,八……五,四,三,二,一……”
紧接着黎橙听到前台传来一阵音乐声,由于后台的化妆间还算隔音,所以并没有被震得头皮发麻,只能通过前面隐隐传来山岳一般的呼声猜测,随着音乐响起而出现的画面一定非常震撼人心。
倪芷雁已经上场,粉丝团开始激动的大喊大叫,这就是明星的力量,既是一个小小的靠近也会让喜欢自己的人尖叫起来。后台还在持续忙碌中,三四个化妆师有条不紊的对黎橙全身上下进行改造,将他还原成v里面的模样——
一个英俊高贵的十四世纪法国贵族少年。
这也是演唱会设计者的决定。
因为最后的一首歌是要黎橙和倪芷雁合唱的,而这首歌正是《玫瑰之名》,正好趁着这个机会为倪芷雁的新专辑做宣传了。
黎橙有点紧张。
他既纠结于在演唱会上唱歌或许可以提高自己的人气,也有些害怕自己的光系力量通过信仰值的媒介挥发到普通人身上,产生想象不到的后果。
即使他现在已经把生意进展到国外,进行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根本不必太过惧怕来自国家的检查会发现自己的尾戒,少了后顾之忧。
即使他曾经闯上药阁高塔被上万大洲界土着用震惊的眼神膜拜过,但那毕竟是土着,没见识过数学思维。
即使他演的电影和电视剧已经分别上映,获得了自己的专属粉丝,但实际上的粉丝他还没多么接触过。
……于是还是会紧张啊啊啊。
“不用紧张,就是跑调了也没关系,演唱会的话筒都是特别贵的那张,可以自动调音的,跟何况调音师也在旁边盯着,不会出什么差错。”宋佳拍拍他的肩膀:“你就当是在演戏好了。”
黎橙点点头,觉得还是不行,便去了趟厕所,穿回了大洲界,待在自己的阁间里一遍一遍的练习曲谱,此时正值大洲界的晌午,家常酒楼客人最多的时候,账房和小二哥都忙到不行,累的满头大汗,不多时,只听一阵歌声从顶楼响起:“沉意提枪加喉,暮色将,霜满楼……至诚无妄时无双,百战千机无伤……”
少年的声音干净得很,客人也愿意听,不过当这首歌被唱到第三十遍的时候,客人倒是无妨,走一批来一批,当听个曲儿了,然而家常酒楼的常住土着可就不好了。
不光是小二哥感觉满脑子都是歌词了,就连账房都差点把账算错了。
好在也就一天时间,第二天楼上在此恢复沉寂,倒是有不少昨天来的客人询问唱曲儿的哪去了,让小儿哥汗了一把。
倪芷雁已经唱到第三首歌,她的曲风大多偏极致,快的时候类似摇滚,慢的时候又是极慢,这样的歌曲最考验唱功,却不一定是听众最喜欢的,所以演唱会上一般会把慢歌放弃,前三首都是十分费力的快歌,完全的调动起了听众的情绪。
“倪芷雁的唱功又进了一步,比她刚出道的时候运声圆满了不少。”贵宾席上一个中年歌唱家托着腮听了一会儿,看着倪芷雁下场后才稍作评价。
如果有人仔细看他的五官的话,只怕会惊讶的交出他的名字,乌塔,一个来自内蒙古的歌唱家,在乐坛待了将近二十年,完全是老一辈的神话。
旁边一人摇了摇头,对倪芷雁的选择有些不满:“她的慢歌造诣很高,越慢的时候发音越能显得出实力,单说她的快歌的话,说实话也就是和一些二流摇滚歌手差不多,我听不出多好来。”
这人名气同乌塔相差不远,成就虽比不上前者,事业心却比乌塔重很多,同样是老前辈,现任紫薇市高等音乐学府的校长华成仁。
“但倪芷雁的慢歌不如董艾细腻,在演唱会上会显得弱了一筹,这点不光我们能听出来,大多数听众同样能有所发觉。”前者显然知道倪芷雁和董艾的竞争关系。
谁也不希望在竞争的时候,撞上别人所擅长的领域。
“这个确实。”后者赞同。
两人意见达成了一致,随后又停了嘉宾田宏的歌,这位男歌手纵横乐坛也有十多年,虽说因为出道的时机不对以致名气不如倪芷雁大,但技巧方面却胜过倪芷雁,然而这位男嘉宾唱的是经典老歌,顶多只是让老一代人比较感慨,年轻人反而不怎么吃他这盘菜。
“他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华成仁叹息了一声,言语间同样有些落寞,田宏那个时代的确过去了,他自己所在的时代却更早一步的过去了。
乌塔笑了一声:“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
田宏实力不错,唱完一首很自觉的下台,随后倪芷雁有在千呼万唤中走出来,她此时换了一件淡蓝色的长裙,裙子上点缀着五光十色的水晶钻,在灯光下十分漂亮。
“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我还以为演唱会真的看不成了,没想到峰回路转,她居然很快就好了,真是老天保佑。”a大医学系的几个女生也在普通席上,看着大屏幕里的女歌星,其中一个激动的喊了几声,突然像是想起什么一般,沉默下来,摇摇头说了这么一番话。
“听说倪芷雁出车祸的时候,你们就在军区医院考核,有没有看到她真人?”同伴对这个消息显然很感兴趣…
“正好是考核完毕准备上校车离开的时候,救护车距来了,然后大家一看,就有人认出是倪芷雁来。”女学生捂了捂心脏,现在还觉得有些难以接受,“我们一起吧担架送到手术室,然后护士说倪芷雁是熊猫血,但是医院里已经没有熊猫血了,我们整个班里也没有一个是特殊血型,当时真是吓死我了,还以为倪芷雁这次车祸是完了,没想到居然被救了回来……”
“怎么救回来的?”
女学生想起了黎橙手中的药丸,最近广博地震的时候曾经有记者提到过那种药丸,一颗都要二十万的样子,虽然知道黎橙身家不少,但能在关键时候拿出贵重的救命药出来,本身也是值得敬佩的,更何况这个人长得实在是太帅气了,女学生舔了下嘴唇,“是黎橙送了一颗六味回血丸救的。”
这件事记者不知道,也没有被报道出来,所以女学生一说出来,a大的几个作伴前来的学生都跟听了爆炸性消息一样,“原来黎橙对倪芷雁还有救命之恩……”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点感动,我一直觉得黎橙那样的人,真心善良的跟天使一样,他怎么就能是xxx的同学呢,他应该住进博物馆里被闪光灯瞻观才对!”
“噗!”
听到有人这么评价黎橙,女学生瞬间笑喷了。
“把他雕成蜡像还差不多……”话题不知道什么时候转移到黎橙身上,a大的几个学生却没有忘记关注倪芷雁,毕竟组团前来观看倪芷雁的演唱会,本身就非常喜欢倪芷雁的歌。
当演唱会进行到将近尾声的时候,倪芷雁突然说要请出一位神秘嘉宾,吊足了大家的胃口,其实很多人都已经想到这最后一位神秘嘉宾肯定是和倪芷雁合作《玫瑰之名》的外国男性,但当升降台稳稳的将一个铂金色头发的脑袋顶上来的时候,大家还是忍不住惊呼出声。
“真的是个外国人!”
“这种颜色的头发,好纯正哦,难道是个法国贵族吗?”
当台子升到与台面平齐,黎橙从圆形的升降台上走出来,灯光打在身上,大屏幕里瞬间显现出少年的侧脸,然而少年一开口却让大家震在了当场。
“大家好,我是雁姐《玫瑰之名》的合作者,今天在雁姐的演唱会上给大家带来一首《千机》。”
非常简短的一句话,甚至连自我介绍都没有,然而明明一个外国人造型,却说着纯正流利的普通话,大家都快被虐哭了……
“这到底是中国人还是法国人啊……”不少人风中凌乱,听着《千机》的前奏,远远的看着大屏幕里的少年,只觉得那张脸长得十分完美。
陈芳和男友距离比较近,这时候他能清晰的看到对面台子上少年的脸,迟疑了一下,陈芳皱起眉头,“总觉得这个歌手好面熟啊。”
她男友刘俭之前就觉得台上的人似曾见过,点点头,“确实有点面熟。”
“难道以前见过?”两人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一丝疑惑。
☆、第114章 感觉甚胡扯【三更】
黎橙气沉丹田,很快从紧张的情绪脱离出来,脑子里回忆着《千机》的歌词,“投笔银钩书冷月,素心如铁敛锋芒……”
黎橙技巧算不得顶尖,但实际上所有的技巧都是围绕着让嗓音把歌曲的情绪表现出来,而歌曲情绪的表达最重要的是音调的高低,黎橙音域比大多数人都广阔,所以不添加多少技巧演唱出来的歌曲比丰富的技巧下的歌声,完全是两种概念。
普通粉丝一开始没有听出来,可贵宾席位上的两个歌唱家前辈却在黎橙开口的一瞬间都震住了,因为第一句的首位音高起伏是最大的,从最高音到最低音的转换,这种曲子如果让一个普通歌手来唱,高低音转换太快压力太大,只怕刚唱完一句嗓子就哑了。
这是一首新歌,很新。
从第一句就可以看得出,这首歌属于最近颇为流行的古风歌曲,但从谱曲上来看,这又是一个高难度的歌曲,根本无法用通俗唱法去演唱。
一些歌手如果选择唱这样一首歌,或许会考虑利用美声,但显然这样就又和曲风不符了。
“不得了啊,这天赋。”第一句下来,乌塔发出了这样一声感慨,光去看台上是这样一个稚嫩的年轻人的话,他基本上不会有太多关注,但就是因为这样不以为意的心态,在听到对方声音的时候,却让他感觉经验收到了冲击。
没有一个歌手不希望拥有一个好嗓子,乌塔本身就有一个好嗓子,但他知道自己的资质比之台上的这位差远了,唯一稳胜的,只是他二十多年的经验。
可惜很多时候天赋一词,代表着更高的水平,比如你三十岁自主创业终于成立了一家外挂公司,人家十八岁就已经是顶级红客被吸入国家安全局,年薪不说还能帮助大企业维护网站赚取外快,你让外挂公司的老板怎么想?是感叹天赋呢,还是羡慕嫉妒恨,还是哭笑不得呢?
乌塔现在就是这样的心情。
华天仁倒没有乌塔这么纠结,在听到黎橙的嗓音之后,身为一校之长的华天仁是直接起了爱才之心,然而他现在思考的是和大家一样的问题:“这是个法国人?”
灯光太亮,对方脸上又化了妆,所以一时半会儿还真没人把台上的人往黎橙身上想,毕竟演员和歌手中间还有一道分水岭,从演员到歌手很难,从歌手到演员也不容易,想要转型或者共同发展如果没有经过先天训练,都是需要下苦功夫的。
尤其是黎橙的扮相明显是个外国人。
但华天仁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像!
哪个法国人能把国语古风歌唱的跟真的一样?
中国人的青草可不是学习能学来的,那是一天天一年年受熏陶养出来的,相同的词语有时候表达出来的也是不一样的感情,而对方却分毫不错!
这时候黎橙已经把《千机》唱到高潮部分,这时候黎橙闭上眼睛,已经完全拿出自己在家常酒楼阁间里的水平,清越的声音响彻在演唱会场中:“……敢笑我狂,生死几场……至诚无妄时无双,百战千机无伤……”
力度充沛,咬字清晰,高潮部分每一个音都拿的很准,华天仁听着冷汗出了一身,他既要仔细的去听,又生怕对方会有一丁点错误让自己听出来,毁掉了这首歌,带着这样复杂的心情听到了第二段的开头,这时候华天仁的额头已经湿了。
全场都安静了下来,白色信仰值在无人可查的情况下飘散在黎橙身周,一部分融入他的身体,另一部分直接转化为黎橙的光系灵力,充当媒介把黎橙的声音传得愈发悠远。
不知道为什么,在场的人感觉身体很舒服,有些上了年纪的人甚至觉得身上的病痛都减少了许多,难道这就是认真听歌的魔力?
这种时候,甚至没有人去关注台上的人长得什么样,而是睁大眼睛毫无焦距的茫然的看着前方,只有耳朵和大脑在拼命工作。
等到这首歌结束,那种感觉逐渐消退,场中的人才深呼出一口气,清醒过来,于是令人欣喜的是,下一首依然是少年在场,少年和倪芷雁合唱《玫瑰之名》。
……
“感觉跟做梦一样,最后一首歌结束,甚至连‘安可’都忘了喊……”陈芳感觉自己是飘着出了演唱会,听完最后两首歌后,她走出演唱厅就觉得身体都轻了好多,脚下的地面跟白云一样软。
刘俭深以为然,默默想着:“没想到一场演唱会也能这么精彩。”
今晚大多数听完倪芷雁演唱会的人,都有点精力充沛的睡不着觉,很多人打开网页浏览倪芷雁贴吧的时候,看到已经有人在发帖询问今晚的神秘嘉宾到底是什么人。
“他有铂金色的短发,白皙的皮肤,湛蓝色的眼睛,甚至剪裁得体的衣服,和优雅的贵族礼仪,我甚至觉得当年的《暮光之城》不应该让嫩牛五方脸演,而是让这个法国人演,没有人比他更合适了!”
“他的歌比长相更吸引人。”
贴吧上已经乱成一团,一边说倪芷雁的演唱会多么成功,一边竭力夸赞最后一位出场的嘉宾,显然对于这位连名字都不曾说出的嘉宾,大家都抱有一定的疑惑。
“我最喜欢听法国歌了,也喜欢很多法国歌手,可是我从来没见过他。”
“你们傻吗,这不就是黎橙吗,老子看眼创汇第一眼就认出来了,戴个假发戴个美瞳你们就看不出来啦?脸还是那个脸,五官还是那个五官,分明是为了给倪芷雁宣传新专辑才换了装扮!”
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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