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狗的光明 作者:刀刺

    第5节

    高壮壮:“……”

    根柱:“高丽棒子!”

    金酒十瞬间怒了:“说啥?找死呢!”

    对付金酒十这个脸皮厚得空前绝后嘴巴贱的绝无仅有的臭流氓,通常一句高丽棒子,立刻就能让他一败涂地,只动手不动嘴。

    他此生最恨别人叫他高丽棒子,他身体里那一半儿的高句丽血统,让他每次面对这个外号都有种无力回天的悲愤。

    “再喊一次我揍你啊,”他瞪着眼睛,从臭流氓变成委屈的小屁孩儿,不满地撅着嘴。

    高壮壮和根柱相视一笑,

    “你大下午的在这儿干嘛呢,找到那小偷了没啊?”

    “我这不正等他呢。”

    “等他?”高壮壮疑惑了,“等着揍他?”

    “那多没劲,现在是法治社会,办事儿讲究方法,要用脑子,知道不?”

    “嘿哟,”高壮壮不屑地冷哼,“你那一脑袋狗屎,肯定又想了什么招儿折磨人呢吧?你就坏吧,缺德带冒烟儿。”

    正说到这儿,金酒十突然站了起来,咕咚咕咚喝光那瓶汽水儿,奔着街对面跑过去。

    他晃晃悠悠悄末声地走到余找找背后,弯下腰凑到人家耳朵边喊了声:

    “嗨!哑巴!”

    余找找脚下不停置若罔闻,然而他那一声高喊已经引来了数道目光。

    金酒十乐呵呵地走在他旁边,他个子实在太高,余找找又戴着帽子口罩,从他的角度望过去——什么都望不到。

    “你不热吗?哎呀你这帽子挺好看,我……”

    金酒十抬手去掀他的帽檐,余找找侧身闪过,让那只贱手落了个空。

    “……”金酒十眯着眼若有所思的微笑,这人速度快的有点儿突兀,动作弧度却很小,要不是错开了两步远,还以为他根本没挪过地方。

    这小偷有两下子啊,还他妈练过!

    余找找瞪着他,阳光照在金酒十的侧脸,他低着头,嘴角含笑,鼻翼跟眼睫下有层晕染开的阴影,有种迷人的肃穆。

    太过分了,余找找想着,这人长得太过分了!每看他一眼都是心灵上一记沉重的铁锤。

    金酒十瞧着他变化多端的眼神,实在想不起得罪过这么一号人物。看他大夏天裹得这么严实,就算是小偷也不至于这样吧?难不成他长得有问题?

    这臭流氓一时间脑袋里绕了无数念头,摆出了一个真挚的表情:

    “你这眼…珠子长得真漂亮!”

    余找找不大的眼睛顿时瞪了个溜圆,金酒十看他的反应瞬间确定了,在心里一拍大腿:

    这人果然是个丑八怪!

    余找找活了二十多年,头一次被人夸漂亮,其震惊程度不亚于彗星撞地球。

    他那贫瘠的内心像是奔跑过无数匹河马,留下一串坑坑洼洼的蹄印,山崩地裂,然后是倾盆大雨,把那沙尘石块融化成洪流,缓慢又厚重地流淌向他身体的每一处。

    干涸迎来了雨水,他的内心变得一片潮湿。

    金酒十讪讪地笑着,竟有点儿不好意思。那眼神太复杂,喜伤参半,还带着点儿渴望跟感激,忒纯洁。

    这人是有多么缺爱?他抬手挠挠后脑勺,胳膊一抬搭上了余找找的肩膀,缺爱就对了,他就是要捉弄他的,管尼玛什么感觉。

    “大热天儿的,上班很辛苦吧,来,吃个橘子。”

    他把兜里那个鸟蛋大小的绿皮橘子掏出来,刚从高壮壮那盆栽上摘的,要扔还没倒出时间。这橘子还没熟,又硬皮又厚,咬一口能酸倒牙。

    余找找看看他,又看看他掌心里的小桔子,心里又酸又涩,他用他为数不高的智商总结出一个道理——

    这臭流氓是个善良的好人!

    金酒十一条胳膊环着他的脖子,颇有些费劲地剥着橘子皮,这姿势极其亲密,他体温高热,身上的汗水被阳光蒸发,浓郁的窜进余找找的鼻子里。

    余找找几乎没与人这么亲近过,心跳得特别慌乱,那条手臂快要碰到他的脸,后背也贴着那具热烫的身躯,而金酒十的呼吸仿若近邻耳畔,前后左右都是热汽,他感觉自己快被他熏晕了。

    他看到那双手强硬地剥开负隅顽抗的橘子皮,指尖沾上清透的汁液。

    金酒十勾了勾他的脖子,满脸坏笑:

    “来,尝尝,小金哥我头一次为人民服务。”

    余找找把头垂得更低了,为了快点儿逃离他,也为了感受来自这个善良的人的好意,他拿起血肉淋漓的一瓣勾掉口罩塞进嘴里,嚼了一下,帽檐下的脸霎时皱成一团,眼泪都出来了。

    金酒十看不见他的脸,只盯着那只红彤彤的耳朵,

    “甜吧?”酸不死你!

    余找找想说酸,可挺好吃的。但他说不出话,只能大力点点头。

    “快,吃干净喽。”

    余找找视死如归地全塞进嘴巴,那酸爽的滋味儿把胃里的酸水都勾了出来,酸得他牙都软了,恨不得满地打滚。

    金酒十拍拍他的后背,

    “行,好好干活儿,别太辛苦,回见。”

    真不舒服,余找找钻进电影院的卫生间,慌忙用冷水冲了把脸,镜子里的自己眼睛红的像兔子,灯光下水润明亮。他看着那双褐色的眼睛,想:眼珠子漂亮,也算漂亮?

    嗯,也算漂亮。

    他这一整天都心不在焉,思考着臭流氓为啥对他这么好,难不成发现自己就是那天的小偷?那也不该啊,发现了不都是揍一顿或者报警么?

    那是图什么,想骗他?可他有什么好骗的,他什么都没有,那人却什么都有。

    夜色渐浓,他这一下午除了那个橘子什么都没吃,胃里似乎还能尝到那酸涩的味道,而臭流氓的体味也一直在他鼻端徘徊,蒸得他一张脸通红发烫,心率急促,总之这一天他一单活儿都没做到,熬到晚上就匆匆回家了。

    小狗崽在他臂弯里欢快地舔来舔去,他望着对面那间黑漆漆的房子,偶尔那条大狼狗会在阳台上溜一圈,但臭流氓始终不见踪影,他有些遗憾。

    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会一直对我好吗?如果我变成他,如果我占有了他的身体,走在大街上,那是什么感觉?

    当天晚上金酒十出现在余找找的梦里,他的穿着有些可笑,全身只围着一条遮羞布,蓬头垢面,他躲在草稞中,锁视着荒原上的一条鬣狗,茂盛杂乱的头发下那双眼睛黑得发亮,不停有汗珠从他的下颚滚落,他握着一杆长矛,浑身的肌肉都绷出硬朗的线条来。

    那条鬣狗突然朝他的方向望了眼,于是鬣狗和他都开始在荒原上发疯的奔跑起来,他那双涂满汗液的长腿跨过干裂的土地和枯黄的草丛,眼睛紧紧盯着猎物,追逐、逃亡……随后他将长矛伸到半空,狠狠掷出,鬣狗在奔跑中骤然倒地,痛苦的发不出声音,直到他走到近前,俯下身拔掉长矛。

    鬣狗突然变成了梦的主人,余找找惊惶地望着他,腹部的血汩汩不断地流出,他蹬着孱弱的一双细腿不停退后,可臭流氓越来越近,他的胸膛起伏着,眼睛像深潭在吸走他的神智,汹涌的气味扑鼻而来,那股热汽在烈阳下熏得余找找无法呼吸,他张大嘴巴,但每呼进的一口气都带着那股浓烈的气味,侵袭着体内的血液。

    快跑!快跑!余找找拼命催促着梦里的自己,可梦里的自己一点不争气,只会瘫在那里看着那只手攫住自己的脖子。他像只小鸡被提到半空,对着臭流氓连抓带挠,而后小腹传来一股温热。

    他被捅了,力量在流失,臭流氓松开手,余找找就跌落在地,他看着他蹲下身从自己身上撕下肉来,贪婪的填进嘴巴,血蔓在他的脸和手上,那双眼睛还在盯着自己,冷漠而高傲。

    臭流氓终于掏空他的肚子,他站起身拔掉长矛,在烈阳下慢慢变成一个黑影。

    别走,梦里的余找找望着那道挺拔的背影,别走……

    ☆、第十章

    清一色的男人,大略三十来号,除了金酒十站着,其余各自坐在十来米长的会议桌两边。老的有年过半百,少的才二十出头,都是杀虫帮的大小领导或是头目,身家随手拎出来至少干儿八百万,出去也是呼风唤雨的人物。但在这里,他们都不许带保镖,只有金酒十身前的这一位,秃顶、肥硕,一身唐装,穿金戴银,浑身每个部位总有发光点。

    落地窗外天际云卷云舒,隐约有乌云压顶,暗潮涌动的迹象。

    “现在是换届的关键时刻,全国都风声鹤唳,江西帮挑这个时候找茬儿,要么是上头有人,有恃无恐;要么是艺高人胆大,算准我们不敢在这个节骨眼上闹出动静。”

    罗瘸子夹着根软中华,烟丝浓烈的气味慢慢在他附近环绕,勾得一群烟鬼开始心痒,但也只有坐在他右手边第一位的男人敢公然抽出烟来缓解烟瘾。

    几米外一个发稀肚鼓的老男人急切道:

    “那就让他们江西帮欺负咱们?我手里可就只有这一个楼盘了,如果这个再保不住,像您说的,这种时候我们可很难再竞争到其他的工程。这可是一大笔钱!”

    “一大笔钱?”另一个老男人也发话了,松垮的面部肌肉堆出一个不屑的笑脸,“老张啊,你是做白道生意的,号称头脑精明杀人不见血,怎么总找我们黑道的求救?从年初到现在,我没见你往帮里交过一分钱,你的本钱反倒都是我们凑出来的。兄弟们刀口舔血挣来的钱,你不给甜头也就罢了,现在还想我们替你拼命呢?”

    “什么白道黑道?咱们都是一个帮里的人,你分的这么清楚,怎么个意思?想分家?”这位倒是个年轻的,说起话来雄赳赳气昂昂,专拿鼻孔看人,十分气盛,“刘经理,”他阴阳怪气道:“您混得久,资历高,那您跟我说说,往常你手下那些犯了事儿、进去的兄弟,都是谁找门路给捞出来的?光打打杀杀,闷头走黑路,上面的人,”他指着天花板,“给你面子?”

    “小兔崽子,跟谁说话呢你?没人教过你帮里的规矩吗?才上来几天你就这么张狂,以后你还认得老大是谁嘛?”

    金酒十在最前端冷眼旁观,那年轻人是个伶牙俐齿的,几句话就让年过半百的刘经理下不来台,频频往罗瘸子的方向看,却不是看罗瘸子,是看他左手边的第一位。

    文质彬彬的贺转辉权当没瞧见他的眼神,面无表情的闭上眼,随即又很快睁开,看向他对面得意笑着的孙冶胜。

    “好了,不要吵了,叫你们来开会,怎么来我面前斗鸡给我看么?”罗瘸子声音洪亮地制止了他们的争吵,漫不经心地把玩着手里的一串佛珠,椅子微转向右边的孙冶胜,“冶胜,你现在是副馆长了,该主持会议的时候也要尽点责任,我要不发话,你就看着他们吵?”

    孙冶胜像个喷气的火牛,从两个鼻孔里窜出浓烟,谦逊得对罗瘸子笑着,可因为他眼距宽,又是趴鼻梁小眼睛,任何笑容在他脸上都透着种皮笑肉不笑的古怪。

    “在这里只有您是老大,您不发话我哪敢说,不过我记住了。乌鸦,”他看向刚才狡辩的年轻人,“对待前辈要尊敬,以后不要跟前辈这么讲话。可刘叔你也不对,咱们都是一家人,干嘛总把白黑分得那么清楚,不要窝里斗嘛!”

    刘经理哼了两声,别扭的转过脸没搭理他。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中便也有朝堂。

    所谓的派系在这一瞬间泾渭分明,这三十个人里至少有五个公开站队,譬如说刘姓经理站的是闷头走黑路的贺转辉,偏贺转辉年轻俊朗,冷着脸不说话也就是公事公办的神态,一点儿看不出是流氓头子。

    反倒是专攻房地产和借贷方面的孙冶胜更高高在上,时刻把“老子不好惹”的标签挂在脸上,更像是从地痞流氓里走出来的。

    其余的……金酒十挨个人扫了圈,都他妈是投机倒把的墙头草,不到形势明朗,绝不公开站队得罪人。

    “冶胜这话说的在理,切忌,不能窝里斗。”罗瘸子有六颗戒点的秃头在光线中闪了下,“那么你去处理一下楼盘的事,新官上任三把火,这件事一定要办得漂亮,别被人抓住把柄。”

    孙冶胜自信地应下来,罗瘸子又道:“本来是想让你给徐大接风的,既然你要忙正事,那金子,”他的脸微微朝后面偏过来,金酒十立即躬身向前,听他吩咐道:“这里就你最闲,你去给徐大接风吧,论起吃喝嫖赌,你是这里的扛把子,好好招呼客人,别给我们丢份儿。”

    罗瘸子这话说得亲昵,言语间透出对待儿子似的揶揄,会议室里的人都嘻嘻哈哈的跟着附和。唯独孙冶胜拿眼似笑非笑的盯着他,金酒十抬抬眼皮,很是淡定地跟他对视,两人眼神中隔空对撞,一个比一个深不可可测,孙冶胜冷冷一笑,等罗哥说了散会,立刻抬屁股走人

    一帮人呼啦啦地站起来,挨个跟罗哥打了招呼走向门口,孙冶胜落在最后,他走到门口时还有几个老家伙没走,在门口被人众星捧月般夸来赞去,很是春风得意。

    会议室最后就只剩下三人,贺转辉等人走光了才点燃一根烟,之前的孤傲冷漠一扫而空,吐个烟都吐的很郁郁不得志。

    “不要闹情绪,”罗哥拍拍他的手,“孙冶胜只是暂时压你一头,名义上是副馆长,实际地位还在你下面。现在风声紧,他愿意出头就让他出,你小子手底下百十号人,还怕干不过他?”

    “我知道,我就是看不惯他那小人得志的样子,您瞧瞧他那幅德性,”贺转辉手指着门口,面上浮现出极度的厌恶,“出来进去开着大奔带着三四个小弟,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黑社会,这种人,不是给咱们添乱子么?”

    “嚣张死得快,这道理你不是知道么,”罗哥全身放松,瘫在椅背上懒洋洋开起了玩笑,“长江后浪推前浪啊,你跟金子可多长点儿心吧,他要是哪天把我给拍死了,你俩可记得给我多烧点儿纸哟,记得千万多烧几个丫鬟给我。”

    贺转辉和金酒十无奈地对视了一眼,罗哥又慢悠悠说:

    “这几天你们准备一下,尤其是金子,让手下的人好好休息。楼盘什么的,不是大事,动不了咱们的根基。等徐老扒来了,金子你要准备好,缺人手让转辉给你补上,这个活儿——才是重中之重。”

    言下之意就是要动手。金酒十不知这个徐老扒是什么人,跟贺转辉走到会馆门口,两个人都心事重重。

    金酒十率先开口:“这个徐老扒是干什么的?”

    贺转辉停下脚,思索着说:“是个大佬,养着一群小偷。但据说他手下的小偷很厉害,你动手之前通知我,这类人精得很,咱们得确保万无一失。”

    金酒十点点头,“行,我知道了,回头订个计划,咱们再细谈。”

    分别后金酒十上了车,也不知是哪个傻缺电台胆儿贼肥,正放一首有气无力的民谣,金酒十开到一半路,慢慢听出这歌词里的淫气:

    你用含过别人xx的嘴亲吻我,我用舔过别人咪咪的嘴说要跟你结婚……

    妈的,这他妈什么烂歌!怎么现在唱歌的都比流氓还流氓了吗?但这歌词实在一针见血,导致他听了一遍就记住了,等叫上心腹小弟,在足浴店大厅里就开始哼起来。

    前台小姐挂着甜笑任凭这几个臭流氓调戏,一分钟不到,电梯出来个穿经理制服的半老徐娘。

    “金棒棒回来啦?出去一个月,没少在外面风流吧?”徐娘说话间人已贴到金酒十身上,金酒十摸上人家的屁股,吐了口烟,

    “找几个好的,伺候伺候我这几位弟弟。账挂我头上。”

    “那你呢?”徐娘拍掉他的手,凤眼勾出几分媚色,“你想怎么嘛?”

    “老规矩,上回那个战斗民族的美女还在么?叫她跟我出去。”

    这位徐娘靠在吧台上,细长的手指勾开金酒十胸前的扣子,

    “人战斗民族的美女忙着呢,这段时间又来了几个漂亮姑娘,有一个也是你们朝鲜族的,要不叫她来陪你?”

    金酒十懒着脸,“不行,她们都不够劲儿,干两下就吱哇乱叫,扫兴。”

    一个小弟腆着脸凑上来,“就是,我们小金哥家伙太大,普通姑娘受不住。”

    “你们也别羡慕他,”徐娘顺走金酒十口袋里的烟,抽出一根,其余自觉放到了自己手包里,“真要论起劲道,那还是咱自己姑娘够爽,一个萝卜一个坑嘛,器大后面还跟着活儿好呢,他就是活儿不好,长了那么根驴玩意儿,咱姑娘受不了他才找老外的。这叫上天开一扇窗就得关一道门,公平!”

    金酒十的家伙大,大到一般姑娘受不了,勉强要上,那玩意儿也只能进去一半,再想深入,姑娘就要惊声尖叫。

    况且,他对姑娘有心理阴影。

    他那天仙的母亲和靓丽的姐姐在家几乎不穿衣服,他妈是因为起夜,总神神叨叨地走到厨房,整个房子只有客厅的电视机有亮光,金酒十在客厅打地铺,这时就会看到一个肚子上耷拉着赘肉、披头散发的女人拉开冰箱,女鬼似的静默无声,喝完酒再晃悠回来。

    他姐就更过分了,正值青春年华的肉|体,只有一块三角遮羞布,那两团耸翘的胸脯晃荡着,闹得金酒十总不知该把眼睛往哪儿放,不小心瞥过去一眼,立刻会收到金酒九轻蔑的,讥讽的眼刀。

    有一回金酒十上厕所,推开门发现他姐像青蛙一样蹲在马桶沿上,美丽的孚乚沟被他忽略,因为缀在他姐屁股下方的黄色柱体实在耀眼,并且他清楚看见那一蓬黑草丛,这令他难以消受的转过头,神色比吃屎还难看。

    女性独有的美丽和天然的丑陋在他眼前同时展现,从那以后再漂亮的姑娘也难让他心动,任何展露性感和温婉的女性,都被母亲松弛的皮肉和姐姐排泄时的场景打败。

    他深刻意识到:不管多完美的人,总是要拉屎撒尿,众生在这方面是平等无差别的,所以所谓的女神,从来就不存在,除非她的屎是黄金。那他就会把这姑娘供起来,拼命喂食,让她排泄,然后从马桶里掏出来卖钱去。

    可惜余找找并不明白这个道理,在金酒十正将俄罗斯美女操干的嗯嗯啊啊的同时,余找找已将他供奉为男神,并在男神慧眼识发现他的好看之后把他当作知己。

    但知己总难相遇,余找找深受相思之苦,每每对着金酒十家的阳台望眼欲穿,不知熬过了几多春秋。

    相思使人胆大。

    余找找在金酒十家楼下打探四周,随后光天化日之下徒手攀上四楼,刚推开纱窗,就跟趴在地上撅屁股准备豪扑的狼狗对上眼,狼狗的耳朵警觉地竖起,不时威胁性地露出尖利的犬牙,喉咙震动发出低吼,眼神狠戾阴森。

    余找找没犹豫,登时三下五除二又跳了下来,回到家把小狗崽塞到书包里,怀里揣上一堆肉类吃食,然后重新爬上了男神家的窗户。

    这回不仅是大狼狗,其他四条小狼狗也都睁大眼睛望着他,可惜小狼狗们的摇头晃尾很煞狗妈妈的威风。

    余找找拉开拉链,朝大狼狗晃了晃书包,轻轻放到地上,那只小狗崽儿立即从书包里窜出头,骤然见到亲狗们使它急切的想要蹦出来,但只蹦出了前爪,后肢仍旧拖着书包,跟它的兄弟姐妹们嗅来嗅去。

    大狼狗生怕这孩子是个生化武器,步伐迈得小心翼翼,在闻到的确是自己的种后,终于伸出舌头把小狗崽儿舔倒在地,四仰八叉的嬉闹成一团。

    余找找趁此机会跃入房子,不想大狼狗信仰坚定,立即率一众狗崽扑向他,余找找又是扔香肠又是抛骨头,狗崽们倒是引开了,唯独狗妈妈呲牙利嘴。

    余找找吓得一动不敢动,狗妈妈先是嗅了嗅他的裤子,随后身姿矫捷地立起来,一只前爪踩住他的胸口,狼一样的长脸和湿漉漉的鼻子就在他眼前。他好怕狼狗会对着他的脖子来一口。

    狼狗在他肩膀处嗅了嗅,嗯,有它主人的气味。

    不怪狗的嗅觉惊人,是余找找沉迷于男神的体味中无法自拔,这外套没舍得洗。

    狗妈妈掉头跟狗宝宝们玩儿去了,余找找长舒一口气,如同做学问的人参观博物馆,不肯放过一丝一毫,在房子里细细打探起来。

    先是卫生间,干净的地砖令他不自觉收回迈开的脚,他脱下鞋,隔着棉袜踩在被阳光晒得发烫的瓷砖上,洁白的马桶里有蓝色的水,余找找纳闷地歪过头,为什么是蓝色的?

    他摁下水阀,冲进来的水仍旧是瓦蓝瓦蓝的。奇妙!

    往上方的盥洗台看,有一把电动剃须刀,他偷偷看了眼外面的狗崽们,到镜子前摘下口罩,电动剃须刀震颤着他光滑的下巴,他幻想着金酒十刮胡子的模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又觉得无趣,生无可恋的把剃须刀放回了盥洗台。

    旁边有个装着刀片的盒子,还有一瓶绿色的水,闻一闻,是刺鼻的薄荷味。

    瓶瓶罐罐可真多,余找找把沐浴露、洗发水,甚至牙膏都挨个拧开闻了个遍,到最后他摸到了金酒十的牙刷,他发现这个牙刷都是电动的,奇妙!

    余找找从卫生间出来,打算探查下一个房间,吃货们已经解决了他带来的零食,现在一股脑跟在他身后,不小心就容易被肉球们绊个跟头。

    狗妈妈懒得理他,趴在地上哈哧哈哧地呼扇着舌头,养狗的这间屋子一目了然,靠墙有个柜子,还有他没能偷走的音响,地上的狗食盆只剩清水,当然,还有几块亮岑岑的尿迹。

    余找找转向旁边的屋子,他蹑手蹑脚的推开门,看到一张铺着蓝色床单的大床,床头柜有盏台灯,桌子上有台笔记本电脑,完全推开门,会发现窗帘后有个小飘窗,余找找走进金酒十的卧室,轻轻坐到金酒十的床上。

    他曾躲在洗手间看到他在这间卧室里脱光衣服,然后蹲在电视机前摸索着什么东西,是什么呢?

    余找找拉开抽屉,看到里面有一沓花花绿绿的碟片,有恐怖片、美国大片、还有动画片,中间穿插着几张画着裸女的碟片。

    呃,余找找又纳闷儿了,世界名著里可不会提黄片,缺乏基本常识的他只知道这里应该是个女人,再深一层的画面他就想不出来了。

    把东西归位,余找找打开了金酒十的衣柜,衣柜里的整齐令他叹为观止,裤子和上衣分门别类地挂在顶端的衣架上,那个高度他踮起脚才勉强够得到,下面的t恤也工整地码放。中间有层抽屉,拉开以后里面放着五花八门的内裤。

    金酒十风骚的特性在他的内裤上体现得透彻明了,有各种各样的图案和花色,让余找找大开眼界。

    他拎出一条比了比,发现尺寸照比自己极为宽松,中间那块布料鼓出一块,显示出主人吃不了兜着走的尿性。

    余找找对着一抽屉的内裤发了呆,男人的房间和衣柜都是这样的吗?清清爽爽的,跟徐大他们一点儿都不像。

    他揉着这条手感不错的纯棉内裤,不自觉又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只有洗衣液的清香,但这味道令他突然醒悟自己的行为有多可耻,他恼羞成怒地把内裤甩进去,关上柜门,气冲冲地走出房间,爬上窗台,正准备跳,又下来了,在一众狗崽中找到自己的狗宝宝,塞回书包里,赶在狗妈妈的撕咬前一跃而出。

    于是金酒十回家后敏感地发觉有人进来过,因为他每次出门前都会关紧卧室的门,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可惜什么也没发现。

    不会有人给我下毒吧?但要是真来下毒的人,不会这么不仔细连门都忘了关。

    难道是错觉?是他自己忘关了?

    小狗崽扑在他脚背上欢快地咬他的裤脚,金酒十把这小家伙掀下去,小狗更加兴奋地重新扑上来。金酒十就盯着它无奈说道:

    “鹦鹉,你妈那么高冷,你怎么这么二逼?”

    狗妈妈听到这儿喷了口气,别过头用后脑勺对着他。

    金酒十目光扫过屋内几摊狗屎狗尿,认命地拿起拖把开始干活儿。

    又过了两天,当金酒十拿起须后水准备擦脸时,他发现真的有人进来过,因为这瓶须后水比昨天少了三分之一。

    如果仔细打探屋里的一切细节,就会发现很多不同的地方,例如放内裤的抽屉里有条内裤没叠,例如毛巾是湿的,飘窗上的烟灰缸错了位置,啤酒的盖子是好的,但酒却是兑过水的;他的狗崽子们昨天晚上不太爱吃饭,像是提前吃饱了。

    他走出卫生间喊了声:“大猫!”

    大猫颠儿颠儿走过来,金酒十拍了拍胸口,大猫立即扑到他胸前,被他扒开嘴巴仔细地看了看牙齿,又看了看它的爪子。

    不像是打斗过的样子,邪了门儿了!什么人进来能让大猫无动于衷?

    金酒十不知怎么就朝对面看了眼,他现在已经可以确定那个小偷住在他家对面,难不成又是他?他有病?上回好歹还偷了个小狗崽,这回什么都没偷,天天往他家跑什么?

    ☆、第十一章

    这个城市不对劲了,余找找站在街头,目光追随着远处趴在板车上推着音箱乞讨的残疾人,音箱里正在放: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有路人扔进两个硬币,走出不远,挎包里凭空多出一只贼手,钱包丢的润物细无声,小偷挥挥衣袖,带走路人迟钝的尖叫。

    徐老大要来了,余找找的脊梁骨升起一股寒意,眼睛却蓦地亮起来。

    他并不敢跟得太紧,徐老大手下的人都很警觉,为防打草惊蛇,最近这段时间都没“干活儿”。他早早收工回家,掏出裹在皮套里的一排飞刀,一柄一柄仔细地擦拭起来。

    小胖正咬着他的拖鞋甩着玩儿,时不时会被拖鞋绊倒,圆滚滚的身体骨碌爬起来,继续跟拖鞋势不两立。

    “嗖”地一声,半掌大的飞刀脱手而出,插在离小胖一厘米的地板上,乌黑的刀柄被它喷出的哈气染上白雾。

    五米之内,余找找射飞刀的准头仅在毫厘之差,超过五米,那就难说。要怎么做,才能跟徐老大保持在五米的距离内呢?

    有点儿难度。余找找走过去拨开小胖好奇的脑袋,拔|出飞刀走到厨房,从挂帘后朝对面望去,男神今天仍然不在家。他收拾好行头,将小胖塞到书包里,轻车熟路的爬上了男神家的墙,越窗而入。

    他先是在男神的卫生间里洗了脸,用了男神的毛巾,搽了男神的须后水,而后在狗群众的观摩下大摇大摆地走进卧室,将自己的扒的只剩内裤,一件件衣服试过来,又到门口的鞋柜里拎出一双油光发亮的皮鞋,像拖着一双大船似的在屋子里溜达。

    衬衫盖过他的大腿根,裤管窝囊地堆在鞋壳里,完全是小孩子穿大人衣服的滑稽扮相,他却乐此不疲,从中找到无限乐趣与遐想。

    余找找对着镜子左看右看,学着金酒十的模样叼根烟,他已试过无数回,仍旧无法做到用鼻孔把烟雾喷出不可一世的姿态。

    他希望神能在他身上行奇迹,哪天睁眼,发现自己装在他梦寐以求的壳子里,并以这具皮囊在街头、在人群中横行无忌。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余找找只能在男神家里,穿着男神的衣服来满足自己的异想天开,过一时片刻的梦想生活。

    小偷敏锐的感知没有帮助他,此刻这房子的客厅里正架着录像机,完整地录下了他的作案过程。

    当金酒十深夜归家,从录像机里看到那个胆大包天的小偷,叼着他的烟,穿着他的衣服,在他家里晃来晃去时怒极反笑。这人甚至胆大到吃他冰箱里的苹果,喝他的酒,然后还自作聪明地兑进小半瓶自来水,又放回冰箱里。

    这人神经不正常!金酒十摸着刺出胡茬的下巴,他应该是特别羡慕自己,就像穷酸丑陋的丫头会偷偷穿富家小姐的衣服臭美,他大概也是靠穿自己的衣服来填补他的自卑,幻想自己也能像他一样英俊潇洒。

    操,要不报警?没劲。要不拿着录像去找他?那又能怎么样?最多揍他一顿,还是没劲。

    大猫站在跟前,抻着头嗅着他身上的油星味儿,金酒十反手一巴掌拍过去,指着它的鼻子说:

    “养你有毛用!你他妈看个家都看不好!”

    大猫鄙视地丢给他一记斜眼,晃悠悠走到窗台边趴下了,四只狗崽儿在主人和老娘间打来打去。金酒十的皮拖上转圈一圈牙印,沾满了口水。

    “狗崽子!”金酒十瞪着它们骂了句。

    第二天余找找去的时候,发现男神衣柜里的衬衫全部洗过晾在阳台上,一件都没给他留。

    不能试穿男神的衣服,余找找很失望,他的目光最终落在那张铺着天蓝色床单的大床上,犹豫了三秒钟,便把自己摔进床里滚了好几滚,一会儿翘二郎腿,一会儿装模作样地抽烟,幻想着男神会在床上发生的n种可能,他很想在这张床上踏实睡一觉,但时刻会被主人抓到的提心吊胆影响了他的心情,这天只待了一小会儿就揣着小胖下楼了。

    但当走到自家楼下时,余找找呆滞地望着坐在花坛边抽烟的男神,男神正在盯着他,眼睛幽深如同洒在夜空里的墨点,阳光散开在他乌黑茂盛的发丝里,烟雾飘飘渺渺,邈远高深,气势逼人,很刺眼。

    金酒十朝他招招手。

    余找找踟蹰半饷,蜗牛的速度走到他面前,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

    “坐。”

    余找找就在他身边坐下了,书包里的小胖在他背后哼哼唧唧,动来动去。

    金酒十在帽檐和口罩残存的皮肤里看到一抹霞红,他从余找找身上闻到自己须后水的味道,清凉的薄荷味在夏季炎热的空气里窜入鼻腔。于是余找找听到男神笑了。

    “你这书包里装的什么呀?怎么还会动?”

    第5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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