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国医妃 作者:肥妈向善
【217】抵达
这回带不带流月走时,李敏是内心里经历过一番挣扎的。说实在话,这是老公送她的爱马,上回差点儿被敌人杀了以后,她是真舍不得让这匹爱马再冒一次险。可朱隶执意让她带上。
“紫叶,你过来。”听见小丫鬟嚼的舌根,李敏叫道。
紫叶和春梅一起走了过来。
“流月现在是谁照顾的?”
“王德胜。但是孟旗主听说以后,今早上也去看了。”紫叶回答说。
那是主子的爱马,生死非同小可,孟浩明对此非常清楚,肯定是要去看怎么回事的。
找人来问八成问不出什么东西。要是能知道怎么回事,两个丫鬟不会在这里嚼舌根了。李敏站了起来。紫叶和春梅知道她是要去看流月,忙给她那皮裘,拿伞。
马厩安置在驿站后面,走出驿站之后,外面的雪压根没有停止的迹象。紫叶给李敏撑着竹伞,春梅在前面提着灯笼。这冬天的天色,都没有全亮。
走到马厩的时候,见好几个人围着的地方,紫叶喊了一声:“少奶奶来了。”
围聚的几个人马上散开。只剩王德胜蹲在马儿身边。而孟浩明走了上来,迎向李敏时说:“问题应该不重,可能是昨日的路程较为辛苦。它毕竟不是战马,而且之前主要生活在京师里,相对气候比较温暖潮湿。这边的路不仅难走,气候也是与京师里大相径庭。”
冷、干燥、路况不好,都是种种理由。按这个道理来说,流月根本不适合这趟远行。可是之前,老公可是一个劲儿地打保票,说流月父母本身都是北方的战马,在部队里都立过战功。儿子老公更不用说,更是一等一的战马。流月遗传基因这么好,不会说因为在京师里稍微养尊处优一蹶不振。更何况,之前这马可是一路跟过她逃亡到燕都的。
“什么时候开始的?”李敏问,不嫌这小驿站的马厩脏成什么样,走到了马厩前。
“据王德胜说,昨晚上,它有喝点水。”孟浩明跟在她后面。
听见她声音的王德胜,从流月身边爬了起来。流月站着,还没有倒去。可李大夫一看她这匹爱马的眼神,明显不对。
无神,疲倦。
“没有吃东西,大便呢?”
听李敏这样问,大家都很诧异。平常哪户人家的小姐贵妇会懂得养马的。可是,她一问,问的问题,都是针锋相对,一听让人感觉很懂马。
对于李大夫而言,人都能治,何况马。在农村,很多地方没有专门的兽医,牲畜有什么病,还不是找治人病的大夫想办法。李敏曾经就在农村给母马接生过小马。
当然,兽医作为一门专科,有专科的研究范畴。她李大夫最多,能看点常见的毛病。但是,这足以先判断出了什么事。
可见得,大家都没有想到她可能医马。
王德胜当然是最信任自家小姐了,张口就答:“大便有,今早上我一看,拉的稀的。”
“让我看看它喝过的水。”李敏道。
水有问题?
孟浩明的表情先严重了。
不要小瞧马喝的水有问题。他是部队的指挥官,深知马出问题的话,一步人要出问题了。因为,动物总是比人,先一步察觉危险。要是敌方对正方作战的话,一般也会先选择对对方的马手。
冬天天气冷,在这个天寒地冻的自然环境,一般大自然的流水都结了冰。驿站用的水,都是拿冰融化了的冰水,煮熟了给人喝。驿站后院打的那口井水在冬天都是干涸的。
马的话,喝的就只是冰水而已,哪有人奢侈。但是,喝的是和人一样的水源地,按理说,也不该有什么问题。
流月喝水用的马槽,放在了李敏面前。这是一块木制的马槽,看起来与普通马槽没有什么两样。
李敏拿起一根瓷勺子,仔细刮了马槽的内部,刮来是些木屑,上面有部分凝结的霜。有可能是马吃完的水留来的水分,也有可能是雪时误入马槽里的雪凝结而成。不管怎么说,她把这部分霜放进了春梅端的小碗里。
让王德胜继续照顾流月,并且暂时不给流月任何吃喝的东西以后,李敏回到了自己客房。
到了客房以后,拿了只油灯,仔细观察,分析,李敏问跟着她看的两个丫鬟:“看出什么没有?”
紫叶和春梅都摇了摇头。
“没觉得有些黄吗?”
黄?真是需要很仔细地看了。毕竟那个灯是黄的,照去,如果看见是黄的,会误以为是灯照的,必须和周边的白色做对比。所以,李敏才拿了一个非常洁白的碗,来装这个东西。
拿支尖利的小竹签慢慢地挑,是能从白霜中挑出一些黄色的颗粒出来。李敏接着,再把这些粉末放到油灯的火上烧。
只听啪一声响,竟然燃烧的冰霜没有化成水,是出像鬼火一样的蓝色火焰。两个小丫鬟被吓的够呛,差点没有尖叫出声。而刚好进来帮着收拾子的李嬷嬷,啊一声尖叫过后打着哆嗦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闭着眼睛不敢看。
鬼?这是闹鬼了吗?
“拿点水来。”李敏其实大概已经知道这是什么了,可是为了百分百确定,要从各方面做实验来佐证。
春梅转身,从靠墙的条案上拎起只茶壶,在一个杯子里倒满了开水。
李敏把碗里余从马槽里刮出来的东西,全部倒进水里。
不会儿,众人看着,水杯表面露出了些漂浮的木屑,把这些木屑挑出来以后,在水里融化掉的肯定是同样是水分子的冰霜,剩的,是一些黄色的颗粒沉淀在水底。
没有错的了,是硫磺。
“硫磺?”
不要以为硫磺只是一个矿物名,硫磺在中药里面,是主要用来治疗皮肤病,对杀虫卓有疗效的一味中药。
有人在马槽里放了硫磺,混合在水里面。由于冬天马槽的水一样很容易结冰,喝水的马一不留心,把不会溶于水的硫磺当成了冰,一块用舌头舔进嘴里,到了一定的积量以后,硫磺在马肚子里引起了腹泻的副作用。
可为什么要这么做?想让马拉肚子,用番泻叶不是来的更快吗?况且,为什么对李敏的爱马手?因为对李敏手比较难,所以改对李敏的爱马手,妒忌李敏,想针对李敏?
大家感觉脑子都快不够用了,因为对方所使用的毒手段,可以说不够高,按照李敏的说法,这个毒方法不仅缓慢,而且难以奏效,马服用量不多的话,硫磺还可以给马杀杀毒。而且针对李敏爱马使用这种小手段,让人感觉,对李敏的恨也不像大到对李敏恨之入骨一样。
“大概,是想试一本妃的医术吧。没有伤到任何人,而且,像开玩笑一样不痛不痒,哪怕被抓住,也不算什么大罪,可以一笑而过。”李敏说到这儿都不由一笑,“真难得这个毒的人,如此费尽心机,怕是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主意。”
孟浩明和王德胜得知流月真是被人毒所以引起了腹泻,两个人脸色顿变。王德胜,现在是连给流月喝水,都要一对一盯着,绝对不再让坏人有机可乘。可就是如此,两个人都在猜,是谁的毒。
“王德胜,之前,你来马厩照顾马看马的次数最多,有现什么可疑的人吗?”孟浩明问。
王德胜摇摇脑袋:“孟旗主,你不问,我都在想这个问题。可是,真没有。我原先想,有没有可能是三爷的人做的。可是三爷的人给少奶奶的马毒做什么?三爷的人,应该知道少奶奶的医术精湛,这点小伎俩根本糊弄不了我们少奶奶。他们做个事,什么目的都达不到。三爷又不是那种无聊到会干这种蠢事的人。”
孟浩明一抹巴:“除了三爷,能是谁?”
除了三爷,能是谁。不说李敏和李敏的人都心知肚明了,就是朱璃清早听说了这件事之后,同样一怔。
这样的事肯定不是他做的。对于李敏的医术到哪儿去,他能不清楚吗?李敏可是把他母亲那蒙骗了皇帝多少年的骗局都能揭穿了的人。
马维站在他面前抽了抽鼻子。
外面天冷,他刚出去溜达了一圈,看看,有没有可能是外面不明来历的人昨晚经过驿站对李敏的马手。结果这一圈溜达来以后,现外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不大。
基本可以断定是内部熟悉的人作案,才会在一群马里头挑中了流月手。毕竟流月也不算是什么特别的出色的好马。要说出众的马,在队伍里,先要算是朱璃骑的宝马。高卑国使臣骑的宝马也不赖。流月凭啥成了唯一的目标?只能说,这个作案人员,和李敏有不大不小,尤为微妙的仇。
“主子,不是我们做的,很有可能是高卑人做的?”马维说。
“现在,隶王妃都破解了对方给流月的什么药。对隶王妃来说,这叫做轻而易举,对于对方来说,这叫做想破了脑袋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之前,本王还不得不佩服那个高卑国的使臣掩饰的很好,装的很好。”朱璃眯着眼睛,摇了摇头,拿起杯茶要喝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心有余悸,往杯子里多看了几眼。
听说这个硫磺不溶于水的,可是,能微溶于开水。说不定,在人的水里面混进一点,都不是很难的事情。
马维打开茶壶盖仔细观察,感觉自己和主子被这么一吓,都跟着有些草木皆兵了。是没有想到高卑人毒也是别具一格,人家给人拉肚子都是用番泻叶,高卑人另类地搞出个硫磺。是一般人都想不到的毒药,也只有李敏能第一时间不费吹灰之力破解。
“这,对方只能输得心服口服了。”朱璃到底没有把拿着的茶杯里的水喝了,说,“但是,是不是如此轻易弃械投降,倒也难说。”
只能说从这个事儿可以看出,高卑人之前,在燕都,在大明皇帝面前说的那些富丽堂皇的话,全都是在扯淡。一把人接走,狐狸尾巴立马是都忍不住要冒出来了。
说到底,认亲这个事儿,要是随便能认,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做高卑国的公主郡主,那岂不是天全乱了。
想想这个,李敏,也可以理解对方煞费苦心要试她的念头。可是,试她医术可以明着来,找她的爱马手,说只是让她的爱马拉了肚子,可李大夫是做大夫的,怎么不知道拉肚子对于一匹马也是很痛苦的事儿。李大夫决定反击。
在早上,顺武把早饭端到卢毓善的子时,说:“主子交代的事儿,昨晚奴才做了。”
“如何?她是不是拉肚子了?”卢毓善挽着袖口坐在八仙桌台边兴致勃勃的,正准备吃大餐,“说她自己是个大夫呢,这样就中招了,说出去真让人笑话。”
顺武道:“奴才是想来想去,到底想着,她子里人多,手的话恐怕不容易得手,听说她吃的每样东西包括喝的水,都有人先严格把关,替她吃过喝过。”
“正因为这样,我才给了你的是硫磺。要是番泻叶,马上就让人拉肚子了,不得很快露馅。这个作很慢。她的丫鬟替她吃替她喝,一时半会儿,也别想试出来。”卢毓善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仰头看了身边人那张缄默的脸,问,“你刚说你手了,究竟怎样了?她和她的子里的人都中招了吗?”
“三皇子。”顺武的话略显得低沉来,“她现了。”
“什么?现什么了?你没有手她已经现了?还是说,她拉完肚子终于知道怎么回事了?”卢毓善焦急地催问他一次性把话说完。
“奴才到底是不敢对贵客手,所以,挑选了贵客的那匹爱马。听说贵客对这匹爱马十分疼惜,犹如自己的性命一般爱护。奴才把硫磺放进了马槽里。她的马今早上得病了。然后她去看过了,奴才以为,她已经看出是奴才在她爱马的马槽里放进了硫磺。因为照顾她马的人,现在是人不离马。外面也都在传,有人在马槽里放入了硫磺。”
卢毓善听他的话一点一点地说完以后,脸色逐渐改变,最后砰一碰掉了桌台跳起来,冲他头顶劈头盖脸地骂:“我让你手,你倒好!挑了她的马!你对她的马手有屁用?”
“主子。”顺武低着脑袋,像是承受重压,可是这个平常沉默的男人,越是这样规矩的姿态是,越是犹如一座大山一样牢不可摧,“奴才主要是知道主子让奴才手的目的,为的是试探她的医术是否犹如传闻中那样,有无欺骗我们的可能。奴才念及她的身份,为如今北燕地王隶王的妃子,倘若主子给她毒,如今我们尚在隶王的领地中,四周都有隶王的部队,怕是得不偿失。”
“一点硫磺又不会让她死——”卢毓善支吾着。
“既然主子不是要拿她的命,只拿她的马手,并无区别,只要目的达到了就好。况且隶王妃身子有孕,一旦用点药不太适宜,都可能出现不可挽救的结果。现在可以看出,她是犹如传言中那样的本事的,是有医术的。”
卢毓善扭着嘴角瞅了他两:你分明知道我是要给她一点马威。不给一点马威,免得她到了高卑以后尾巴翘上了天。
顺武一脸像是写了张默的字。
“现在她知道了?她知道什么了?小小硫磺而已,哪怕她能看出来,该费了多少劲儿,能叫做神医吗?”卢毓善一条腿踩在凳子上,没有那么快服气。
顺武张开口,刚想说什么。
门砰砰,传来两声敲门。
“谁?”卢毓善沉了声音问。
“给客官送靴子来的。”
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靴子的保养保护成了重中之重的东西。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晚上休息这个靴子脱来,定是要用火给烤暖了烤掉那个湿气,才能继续保护双脚。
卢毓善的靴子,是交给了顺武处理的。顺武拿到驿站有烤火的厨房里,架起来烤了一夜。现在那厨房的人知道他们肯定要用,献殷勤给亲自送来了。
顺武打开门,从外面的人手里接过了卢毓善的靴子,放到主子们面前,亲自蹲身给主子穿靴子。
卢毓善吃起了早饭,反正,哪怕人家知道是他做的又怎么样,不过是一匹马中招,马能和人相比吗?马更不能和他这个使臣的面子相比。一般人,都不会计较这点小事,吃了个瘪亏。
这样想的话,其实顺武这么安排也好。
吃完早饭,队伍准备启程了。各路人马从各自休息的客房来。护卫队,昨晚是在驿站附近自己扎营,早上凌晨的时候,已经都在收拾东西了。
等几个主子楼的时候,队伍都准备好了,整装待。
一看,就都知道是很训练有素的部队出身,护国公是派了最精锐的士兵来保护自己的老婆。
李敏楼的时候,只见朱璃和马维那对主仆在门口站着了,而卢毓善尚不见人影。
“使臣还未退房?”朱璃问高卑国的人。
高卑国的人似乎也不太清楚自己主子的情况。
“马维,你上楼去问问使臣什么情况。”朱璃吩咐。
马维持着刀向楼上去,到了半路,遇到了从楼上来的卢毓善。
卢毓善来了,好像面带微笑,与昨日没有任何不同,只有一些细微的别扭的动作,让人似乎看出有些异样。
“高卑人走路都一扭一扭的吗?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吗?”李嬷嬷在后面小声问谁。
春梅抿着嘴角。紫叶噗一,赶紧拿手捂住嘴巴。
这哪里是什么腿短腿长,分明是脚痒。
卢毓善走到了李敏和朱璃面前,道:“本官来迟了,先给三爷和隶王妃道个歉儿。”
“时辰并不晚,是不是,隶王妃?”朱璃转头对李敏说。
李敏道:“使臣如果身子不适,希望队伍迟一点开拔,是可以理解的理由。”
卢毓善说:“没有什么身子不适,只是本官昨晚睡的好,因此起来迟了。两位睡的可好?”
“好。”朱璃说这话的时候,是认真地看起了他的腿,问,“莫非卢大人的靴子是湿的,所以重了,难以行走?”
“没有。靴子的话,早让底的人,帮本官用火烤干了。烤了一晚上,能不干吗?”卢毓善说,边嘴角衔起一丝弧度反问他们,“你们两位,难道不知道靴子该烤干了,才好走路吗,尤其是雪路。”
“本妃是不知道高卑国人是怎么做的。但是在我们北燕,因为这个地,不仅仅是雪浸了靴子让靴子湿了而已,而且,如果走过的地方,刚好是一些冬天没有凋零的草地的话,杂草多,携带的病源也多,所以,习惯是烤完靴子以后必然要在靴子里面再洒上一层硫磺杀虫。难道,高卑国人不知道这个道理?这听说高卑国比北燕这地方更冷更冻,偶尔时节替换,这种预防脚病的措施应该有的。”
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卢毓善原本两只狡猾的圆溜溜的眼珠子一瞪,缩得一丝圆。见着李敏说完这话上马车去了,朱璃走开去准备自己的马。卢毓善对着身后的顺武低吼:“怎么回事?!”
顺武皱着眉头。
不会儿,有人来报,不止卢毓善一人的靴子出了问题。
要说是在靴子里了什么药草的话,说是能让人痒痒的花粉之类的话,他们应该在穿靴子之前能看得出来。就此可以看出,是没有人给他们靴子里毒。可李敏说的话却也是真的。可能北燕的气候与高卑的冬天,还有略有些不同,主要是地方不同。
李敏本来是好意,想自己人遵从她嘱咐在靴子里上一层硫磺消毒的时候,同时告诉三爷和使臣的人。毕竟是同路行走的人,这一路去到高卑,目的地相同,没有理由存在暗害彼此的必要。算得上都是同伴,相互照应是应该的。
没有想到这个高卑国使臣不知好歹,要试她医术,拿她爱马作祟,也就怪不得她不把这事儿告诉他们高卑人了。
后来,顺武了解了情况过后,由于卢毓善这个情况是没有办法骑马了,只能坐进了马车。顺武在马车里和卢毓善说:“听说是,隶王妃底的人,昨晚有人进驿站以后,感觉到了脚痒。由于是隶王妃带队。隶王妃对这种事管理很是严格。无论是人或是牲畜,身子有半点的不适,都被要求及时汇报。隶王妃听说以后,令不仅把靴子烤干,而且要在靴子里洒上一层硫磺杀虫。”
卢毓善悻悻然地把脱来的袜子放在车内的暖炉上烤,在想着用不用隶王妃教的法子拿硫磺消毒时,眉头拧的又拧。
“主子。”顺武道,“隶王妃真的有些本事——”
“我知道,可是,有什么用?我看她,得瑟不了几天。一点小医术傍身,仗着隶王的宠,听说和她自己婆家的人娘家的人,都相处不和睦,人缘差,说白了,红颜祸水罢了。”
顺武对他这话,是想:李敏算得上是红颜祸水吗?看李敏也不是长得一张妖言惑众的狐狸脸。
“按照原有计划去做吧。到前面第一个岔口,告诉他们要往右边走,我们高卑的队伍,在国境那边等着迎接他们。”
*
队伍这样,接来行进了大概三天时间。一路上,队伍里倒也没有再出什么事了。卢毓善和卢毓善的人,脚不痒了。李敏的爱马流月,在王德胜的悉心照顾恢复了精神。
在这样平安顺利的情况,队伍是势必要走出北燕,抵达高卑了。说到北燕和高卑的边境线,挺长的一条边界,因此,如果在全部边境线上步军,肯定是不切实际。军队把守的边境线,一般设置在险要的地方。于是,在走到这些地方之前,要经过的路,要越过的高山,肯定是越来越不好走,越来越险峻。
险峻的路况,如果再遭遇上难得一见的恶劣气候,结果可想而知。不仅仅是对于北燕而已,对于高卑一样。
只见那日队伍终于抵达了北燕开放于高卑的边境口岸,汝阳城。在城里短暂休整了一夜过后,隔日继续开启,出了北燕。
那天,队伍里的大明人,情绪都稍显低落,这是正式离开大明和北燕的国土,进入陌生国度的国土了。
与此同时,护国公特意增加的那上千人护送他们的部队,只能留在大明的国土内,不能出城。
可他们出了汝阳城之后,由于两国签署的条例,两国设防的边境线之间有个缓冲的地带。要经过这个缓冲地带,抵达高卑所设的边境城市,才能见到高卑国迎接他们的队伍。
对此按照卢毓善的说法,高卑国内的气候比大明更恶劣,因此,迎接他们的队伍启程比较慢,和他们相遇的地方比较远一些。但是,高卑国绝对是按照两国之间的惯例,会在边境口岸前面,派队伍过来亲自迎接和护送他们的到来。
队伍只能照常向前行走着。没想到那天到了午后,天色骤然变黑,乌云云集,偏偏,队伍走到了一个岔口上。对这里的路,仔细对照了地图上绘制的地形,孟浩明等人摇了摇头。
地图的绘制,不是说每年都有的。在古代,地图绘制,更是一项非常艰苦的工作,要历经数十年,才能绘制出一张比较详细的地形。有时候,绘制地图的时间,赶不上大自然的变化的话,会现地图和大自然对不上号。
孟浩明收起已经没有什么用的地图,和李敏说:“这里距离我们军队的边境口岸,有数百里远了,应该说,这里是隶属于高卑国的地方了。我们对于敌国国土内的地形,并不是很清楚。”
这样的情形,唯有问高卑人了。
可卢毓善在他们大明人面前,挠起了眉头:“这里本官来时,并没有见到有岔口。”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卢大人,你是指,我们迷路了吗?”见这种情况,平常很是稳重的三爷都不禁声色严厉,犯起了急。
“迷路应该没有,方向是对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出现成两条路。”卢毓善边说,边与自己队伍里的人商量的样子,“以前,本官和本官的人都未曾见过。可能是前段时间灾害特别厉害,导致一条路变成两条路,也有这个可能。”
紫叶掀开车帐,钻进马车内,和李敏说:“孟旗主说了,说卢大人建议派出两支尖兵,分别查看前面两条路的情况。可是三爷不同意。三爷决定按照大方向走,认为应该大部队都往一个方向走。”
原因很简单,这个道路都不明确,有可能一条路是死路的情况,派出去探路的人,都有可能会死。朱璃绝不想在这里浪费一兵一卒。
好好的队伍,由高卑国人自己亲自带路,怎么会不知道路了。
协商不成的情况之,在这样一个岔口上,合起来只有五六百人的队伍,突然遭遇到了风暴。
风暴来的快,一如李敏上次逃亡北燕的路途中遇到的那次,不,比那次更厉害。只听大冬天的,居然云层里打起了雷。众人一听这个雷声,立马响起了冰雹的噩耗。四处开始找地方躲。
可是,在听到打雷声的时候,风暴已经席卷到他们身边了。弥漫的黑色风沙,犹如将一切掩盖的洪水,向人马车急淹来。
有上次的经验以后,这回李敏和孟浩明反应的要比朱璃那边的人快得多,召集所有人马上就近找到掩蔽物藏躲。另一方面,李敏找到孟浩明:“高卑国人一定在打什么主意。你让人,紧盯着那个高卑国的使臣不要放走了。不过,我看他,也不会走。”
孟浩明愣了一,还不懂她这话什么意思时,卢毓善那边果然派人过来,说找到了一个比较合适的掩蔽场所。
李敏他们跟着卢毓善的人,看到了一个山洞。山洞里面,卢毓善本人是坐在面人搭设好的火堆旁边,脱靴子在烤双脚了。看起来也不是那样惊慌失措。看得出来,对于高卑人来说,这种突的恶劣天气应该很常见,导致他们都习以为常了,并不难以应付。
“隶王妃,坐。来人,给隶王妃放条羊毛毯子,这地上湿,隶王妃身子金贵,小心些侍候。”卢毓善一边仰脸冲她笑着,一边吩咐其他人。
李敏走了过去,没有坐,站在卢毓善的面前,问:“三爷呢?”
“三爷?隶王妃是在关心三爷吗?对——”卢毓善嘴角边弯起一抹弧度,“听说,隶王妃在嫁给隶王之前,是三爷的未婚妻。”
“本妃问的是,如今三爷人呢?你作为高卑国的使臣,有义务带我们大明的使者安全抵达高卑的国都觐见皇帝。怎么,现在三爷人都不见了,你在这里倒是谈笑风生,是什么意思?”
卢毓善摊摊手:“隶王妃关心三爷的心情,本官可以理解。旧情难忘嘛。但是,如今这样恶劣的天气,你叫本官上哪儿去找三爷?本官的人也是人。不然,隶王妃让自己的人去找三爷不是更合适吗?都是大明人。”
说时迟那时快,李敏伸出去的手忽然拎起了这个小不点使臣的交衽。度之快,连卢毓善和她自己身边的人都愣住了,只瞪着眼睛说不出话。等到顺武反应过来时,见自己主子是被李敏伸手这一拽,给拽到了地上。
卢毓善那张自得的笑颜早已没了得瑟劲儿,脸色涨得通红铁青,两只手意图抓住李敏抓她衣服的手,把她反掀在地上,但是,没能成功不说,这人,是自从被李敏掀翻在地上以后,想爬起来都没有办法爬起来。只见李敏一条腿踩在他肚子上,踩的穴位刚好,让他周身乏力,没有办法一个鲤鱼打挺起来。
高卑人早是都目瞪口呆了。从来没有听说隶王妃会武啊。
顺武刚要拿刀,身前闪来孟浩明和兰燕两个人。孟浩明对他道:“放松点,我们主子只是想劝卢大人几句话。卢大人的脾气你知道的,吃硬不吃软。”
卢毓善听到这句话,张口大骂:“堂堂护国公的妃子,竟然欺负起了高卑国的使臣,是什么德行?!”
“你好意思说你是高卑国的使臣,简直一个小孩子的脾气和小孩子的气量。怎么,看不惯本妃,所以,使劲儿找茬给本妃,结果,却也知道动本妃不得,把主意打到三爷身上了。三爷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本妃因为同在一个队伍中,有同谋的嫌疑,就此,大明的皇上可以借口此事,向护国公兴师问罪。”
卢毓善的脸上瞬间变了脸色,俨然没有想到她猜的那么准。本来,已经听说她和朱璃是势不两立的人了,要是平常小鸡肚眼的女人,早就对他的所作所为拍手称快,最少可以装作不知道。没有想到她李敏,居然在这个时候力挺起朱璃的安危来。
眼睛,在她的素容上扫了两。
李敏冷冷一声笑:“怎么,承认本妃的气量比你大的多了?”
“你,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小孩子闹别扭的时候,就会冒出这样的话,你敢说你不是个小孩子?想必,你们太后派你出马,也就知道哪怕你心里存了算计,也成不了气候,误不了大事。”
“你——”
“赶紧去把三爷找来。本妃也不想和你多废话。三爷出了什么事儿的话,本妃不用去高卑了,直接回国,把这事揭了。你说到时候,你们高卑主要是想让本妃去给谁治病,本妃这一回去,而且本妃向来是个宁死不屈的,宁愿死也不会给自己不想治病的病人治的人。你的主要任务,也不是想把三爷怎么了吧,你自己想着怎么回去交代其他人吧,三皇子。”
卢毓善对她最后那句三皇子猛然抽了口凉气。顺武走过来,扶着他起来,在他耳边说:“算了吧,主子,都到这份上了。她说的也没有错,如果三爷真出了什么事儿的话,我们怕也抽不开身。”
李敏据此转身,再给这对主仆放一句狠的:“听说狼来了的故事吗?告诉你们,不要以为自己是小孩子,未成年,可以为所欲为,玩笑一次两次,到第三次,已经不叫不伤大雅,你身负的是高卑,本妃和三爷身负的是大明,为一个孩子的玩笑两国之前争战的话,牵涉多少无辜百姓,本妃看你这个千古罪人也坐定了。”
卢毓善红着一张脸,对她这话却也反驳不了。
“来了,来了!”山洞口,突然跑来一个人,大声激动地喊道。
山洞里所有人闻声望过去,只见卢毓善和顺武等高卑人,在接到消息的一刻,一样的脸上充分显现出吃惊的神情。可见这事儿他们完全事前不知道。
李敏走到洞口,只见袭击他们的暴风雪,并没有完全过去。在如此恶劣的风暴中,有一支队伍,却没有受到任何阻碍一样,一直对准他们这个方向行进着。
身后,卢毓善的声音听起来是既沮丧又愤慨的:“他跑来这里做什么?不是说好,由闵将军来接我们吗?而且,你不是通知了他,让他慢点启程吗?”
“三皇子,看来,大皇子是回国之后,见过太后了。”
“胡扯!他什么时候启程的,能这么快见过了太后率兵来接我们?莫非,他是提早——”卢毓善的声音里忍不住一阵惊惧的打抖。
顺武对他点了点头,好像同意了他惧怕的想法。
伴随那队伍在风暴中越来越清晰的身影,站在李敏身前当护卫的兰燕,第一个脸色骤变,把手按在刀柄上,手指尖不忍泛过一道哆嗦。
来的人,不就是屠少吗?
...
【217】抵达
言情海
【217】抵达
这回带不带流月走时,李敏是内心里经历过一番挣扎的。说实在话,这是老公送她的爱马,上回差点儿被敌人杀了以后,她是真舍不得让这匹爱马再冒一次险。可朱隶执意让她带上。
“紫叶,你过来。”听见小丫鬟嚼的舌根,李敏叫道。
紫叶和春梅一起走了过来。
“流月现在是谁照顾的?”
“王德胜。但是孟旗主听说以后,今早上也去看了。”紫叶回答说。
那是主子的爱马,生死非同小可,孟浩明对此非常清楚,肯定是要去看怎么回事的。
找人来问八成问不出什么东西。要是能知道怎么回事,两个丫鬟不会在这里嚼舌根了。李敏站了起来。紫叶和春梅知道她是要去看流月,忙给她那皮裘,拿伞。
马厩安置在驿站后面,走出驿站之后,外面的雪压根没有停止的迹象。紫叶给李敏撑着竹伞,春梅在前面提着灯笼。这冬天的天色,都没有全亮。
走到马厩的时候,见好几个人围着的地方,紫叶喊了一声:“少奶奶来了。”
围聚的几个人马上散开。只剩王德胜蹲在马儿身边。而孟浩明走了上来,迎向李敏时说:“问题应该不重,可能是昨日的路程较为辛苦。它毕竟不是战马,而且之前主要生活在京师里,相对气候比较温暖潮湿。这边的路不仅难走,气候也是与京师里大相径庭。”
冷、干燥、路况不好,都是种种理由。按这个道理来说,流月根本不适合这趟远行。可是之前,老公可是一个劲儿地打保票,说流月父母本身都是北方的战马,在部队里都立过战功。儿子老公更不用说,更是一等一的战马。流月遗传基因这么好,不会说因为在京师里稍微养尊处优一蹶不振。更何况,之前这马可是一路跟过她逃亡到燕都的。
“什么时候开始的?”李敏问,不嫌这小驿站的马厩脏成什么样,走到了马厩前。
“据王德胜说,昨晚上,它有喝点水。”孟浩明跟在她后面。
听见她声音的王德胜,从流月身边爬了起来。流月站着,还没有倒去。可李大夫一看她这匹爱马的眼神,明显不对。
无神,疲倦。
“没有吃东西,大便呢?”
听李敏这样问,大家都很诧异。平常哪户人家的小姐贵妇会懂得养马的。可是,她一问,问的问题,都是针锋相对,一听让人感觉很懂马。
对于李大夫而言,人都能治,何况马。在农村,很多地方没有专门的兽医,牲畜有什么病,还不是找治人病的大夫想办法。李敏曾经就在农村给母马接生过小马。
当然,兽医作为一门专科,有专科的研究范畴。她李大夫最多,能看点常见的毛病。但是,这足以先判断出了什么事。
可见得,大家都没有想到她可能医马。
王德胜当然是最信任自家小姐了,张口就答:“大便有,今早上我一看,拉的稀的。”
“让我看看它喝过的水。”李敏道。
水有问题?
孟浩明的表情先严重了。
不要小瞧马喝的水有问题。他是部队的指挥官,深知马出问题的话,一步人要出问题了。因为,动物总是比人,先一步察觉危险。要是敌方对正方作战的话,一般也会先选择对对方的马手。
冬天天气冷,在这个天寒地冻的自然环境,一般大自然的流水都结了冰。驿站用的水,都是拿冰融化了的冰水,煮熟了给人喝。驿站后院打的那口井水在冬天都是干涸的。
马的话,喝的就只是冰水而已,哪有人奢侈。但是,喝的是和人一样的水源地,按理说,也不该有什么问题。
流月喝水用的马槽,放在了李敏面前。这是一块木制的马槽,看起来与普通马槽没有什么两样。
李敏拿起一根瓷勺子,仔细刮了马槽的内部,刮来是些木屑,上面有部分凝结的霜。有可能是马吃完的水留来的水分,也有可能是雪时误入马槽里的雪凝结而成。不管怎么说,她把这部分霜放进了春梅端的小碗里。
让王德胜继续照顾流月,并且暂时不给流月任何吃喝的东西以后,李敏回到了自己客房。
到了客房以后,拿了只油灯,仔细观察,分析,李敏问跟着她看的两个丫鬟:“看出什么没有?”
紫叶和春梅都摇了摇头。
“没觉得有些黄吗?”
黄?真是需要很仔细地看了。毕竟那个灯是黄的,照去,如果看见是黄的,会误以为是灯照的,必须和周边的白色做对比。所以,李敏才拿了一个非常洁白的碗,来装这个东西。
拿支尖利的小竹签慢慢地挑,是能从白霜中挑出一些黄色的颗粒出来。李敏接着,再把这些粉末放到油灯的火上烧。
只听啪一声响,竟然燃烧的冰霜没有化成水,是出像鬼火一样的蓝色火焰。两个小丫鬟被吓的够呛,差点没有尖叫出声。而刚好进来帮着收拾子的李嬷嬷,啊一声尖叫过后打着哆嗦抱着脑袋蹲在了地上,闭着眼睛不敢看。
鬼?这是闹鬼了吗?
“拿点水来。”李敏其实大概已经知道这是什么了,可是为了百分百确定,要从各方面做实验来佐证。
春梅转身,从靠墙的条案上拎起只茶壶,在一个杯子里倒满了开水。
李敏把碗里余从马槽里刮出来的东西,全部倒进水里。
不会儿,众人看着,水杯表面露出了些漂浮的木屑,把这些木屑挑出来以后,在水里融化掉的肯定是同样是水分子的冰霜,剩的,是一些黄色的颗粒沉淀在水底。
没有错的了,是硫磺。
“硫磺?”
不要以为硫磺只是一个矿物名,硫磺在中药里面,是主要用来治疗皮肤病,对杀虫卓有疗效的一味中药。
有人在马槽里放了硫磺,混合在水里面。由于冬天马槽的水一样很容易结冰,喝水的马一不留心,把不会溶于水的硫磺当成了冰,一块用舌头舔进嘴里,到了一定的积量以后,硫磺在马肚子里引起了腹泻的副作用。
可为什么要这么做?想让马拉肚子,用番泻叶不是来的更快吗?况且,为什么对李敏的爱马手?因为对李敏手比较难,所以改对李敏的爱马手,妒忌李敏,想针对李敏?
大家感觉脑子都快不够用了,因为对方所使用的毒手段,可以说不够高,按照李敏的说法,这个毒方法不仅缓慢,而且难以奏效,马服用量不多的话,硫磺还可以给马杀杀毒。而且针对李敏爱马使用这种小手段,让人感觉,对李敏的恨也不像大到对李敏恨之入骨一样。
“大概,是想试一本妃的医术吧。没有伤到任何人,而且,像开玩笑一样不痛不痒,哪怕被抓住,也不算什么大罪,可以一笑而过。”李敏说到这儿都不由一笑,“真难得这个毒的人,如此费尽心机,怕是想了好久才想出来的主意。”
孟浩明和王德胜得知流月真是被人毒所以引起了腹泻,两个人脸色顿变。王德胜,现在是连给流月喝水,都要一对一盯着,绝对不再让坏人有机可乘。可就是如此,两个人都在猜,是谁的毒。
“王德胜,之前,你来马厩照顾马看马的次数最多,有现什么可疑的人吗?”孟浩明问。
王德胜摇摇脑袋:“孟旗主,你不问,我都在想这个问题。可是,真没有。我原先想,有没有可能是三爷的人做的。可是三爷的人给少奶奶的马毒做什么?三爷的人,应该知道少奶奶的医术精湛,这点小伎俩根本糊弄不了我们少奶奶。他们做个事,什么目的都达不到。三爷又不是那种无聊到会干这种蠢事的人。”
孟浩明一抹巴:“除了三爷,能是谁?”
除了三爷,能是谁。不说李敏和李敏的人都心知肚明了,就是朱璃清早听说了这件事之后,同样一怔。
这样的事肯定不是他做的。对于李敏的医术到哪儿去,他能不清楚吗?李敏可是把他母亲那蒙骗了皇帝多少年的骗局都能揭穿了的人。
马维站在他面前抽了抽鼻子。
外面天冷,他刚出去溜达了一圈,看看,有没有可能是外面不明来历的人昨晚经过驿站对李敏的马手。结果这一圈溜达来以后,现外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不大。
基本可以断定是内部熟悉的人作案,才会在一群马里头挑中了流月手。毕竟流月也不算是什么特别的出色的好马。要说出众的马,在队伍里,先要算是朱璃骑的宝马。高卑国使臣骑的宝马也不赖。流月凭啥成了唯一的目标?只能说,这个作案人员,和李敏有不大不小,尤为微妙的仇。
“主子,不是我们做的,很有可能是高卑人做的?”马维说。
“现在,隶王妃都破解了对方给流月的什么药。对隶王妃来说,这叫做轻而易举,对于对方来说,这叫做想破了脑袋结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之前,本王还不得不佩服那个高卑国的使臣掩饰的很好,装的很好。”朱璃眯着眼睛,摇了摇头,拿起杯茶要喝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心有余悸,往杯子里多看了几眼。
听说这个硫磺不溶于水的,可是,能微溶于开水。说不定,在人的水里面混进一点,都不是很难的事情。
马维打开茶壶盖仔细观察,感觉自己和主子被这么一吓,都跟着有些草木皆兵了。是没有想到高卑人毒也是别具一格,人家给人拉肚子都是用番泻叶,高卑人另类地搞出个硫磺。是一般人都想不到的毒药,也只有李敏能第一时间不费吹灰之力破解。
“这,对方只能输得心服口服了。”朱璃到底没有把拿着的茶杯里的水喝了,说,“但是,是不是如此轻易弃械投降,倒也难说。”
只能说从这个事儿可以看出,高卑人之前,在燕都,在大明皇帝面前说的那些富丽堂皇的话,全都是在扯淡。一把人接走,狐狸尾巴立马是都忍不住要冒出来了。
说到底,认亲这个事儿,要是随便能认,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做高卑国的公主郡主,那岂不是天全乱了。
想想这个,李敏,也可以理解对方煞费苦心要试她的念头。可是,试她医术可以明着来,找她的爱马手,说只是让她的爱马拉了肚子,可李大夫是做大夫的,怎么不知道拉肚子对于一匹马也是很痛苦的事儿。李大夫决定反击。
在早上,顺武把早饭端到卢毓善的子时,说:“主子交代的事儿,昨晚奴才做了。”
“如何?她是不是拉肚子了?”卢毓善挽着袖口坐在八仙桌台边兴致勃勃的,正准备吃大餐,“说她自己是个大夫呢,这样就中招了,说出去真让人笑话。”
顺武道:“奴才是想来想去,到底想着,她子里人多,手的话恐怕不容易得手,听说她吃的每样东西包括喝的水,都有人先严格把关,替她吃过喝过。”
“正因为这样,我才给了你的是硫磺。要是番泻叶,马上就让人拉肚子了,不得很快露馅。这个作很慢。她的丫鬟替她吃替她喝,一时半会儿,也别想试出来。”卢毓善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仰头看了身边人那张缄默的脸,问,“你刚说你手了,究竟怎样了?她和她的子里的人都中招了吗?”
“三皇子。”顺武的话略显得低沉来,“她现了。”
“什么?现什么了?你没有手她已经现了?还是说,她拉完肚子终于知道怎么回事了?”卢毓善焦急地催问他一次性把话说完。
“奴才到底是不敢对贵客手,所以,挑选了贵客的那匹爱马。听说贵客对这匹爱马十分疼惜,犹如自己的性命一般爱护。奴才把硫磺放进了马槽里。她的马今早上得病了。然后她去看过了,奴才以为,她已经看出是奴才在她爱马的马槽里放进了硫磺。因为照顾她马的人,现在是人不离马。外面也都在传,有人在马槽里放入了硫磺。”
卢毓善听他的话一点一点地说完以后,脸色逐渐改变,最后砰一碰掉了桌台跳起来,冲他头顶劈头盖脸地骂:“我让你手,你倒好!挑了她的马!你对她的马手有屁用?”
“主子。”顺武低着脑袋,像是承受重压,可是这个平常沉默的男人,越是这样规矩的姿态是,越是犹如一座大山一样牢不可摧,“奴才主要是知道主子让奴才手的目的,为的是试探她的医术是否犹如传闻中那样,有无欺骗我们的可能。奴才念及她的身份,为如今北燕地王隶王的妃子,倘若主子给她毒,如今我们尚在隶王的领地中,四周都有隶王的部队,怕是得不偿失。”
“一点硫磺又不会让她死——”卢毓善支吾着。
“既然主子不是要拿她的命,只拿她的马手,并无区别,只要目的达到了就好。况且隶王妃身子有孕,一旦用点药不太适宜,都可能出现不可挽救的结果。现在可以看出,她是犹如传言中那样的本事的,是有医术的。”
卢毓善扭着嘴角瞅了他两:你分明知道我是要给她一点马威。不给一点马威,免得她到了高卑以后尾巴翘上了天。
顺武一脸像是写了张默的字。
“现在她知道了?她知道什么了?小小硫磺而已,哪怕她能看出来,该费了多少劲儿,能叫做神医吗?”卢毓善一条腿踩在凳子上,没有那么快服气。
顺武张开口,刚想说什么。
门砰砰,传来两声敲门。
“谁?”卢毓善沉了声音问。
“给客官送靴子来的。”
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靴子的保养保护成了重中之重的东西。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晚上休息这个靴子脱来,定是要用火给烤暖了烤掉那个湿气,才能继续保护双脚。
卢毓善的靴子,是交给了顺武处理的。顺武拿到驿站有烤火的厨房里,架起来烤了一夜。现在那厨房的人知道他们肯定要用,献殷勤给亲自送来了。
顺武打开门,从外面的人手里接过了卢毓善的靴子,放到主子们面前,亲自蹲身给主子穿靴子。
卢毓善吃起了早饭,反正,哪怕人家知道是他做的又怎么样,不过是一匹马中招,马能和人相比吗?马更不能和他这个使臣的面子相比。一般人,都不会计较这点小事,吃了个瘪亏。
这样想的话,其实顺武这么安排也好。
吃完早饭,队伍准备启程了。各路人马从各自休息的客房来。护卫队,昨晚是在驿站附近自己扎营,早上凌晨的时候,已经都在收拾东西了。
等几个主子楼的时候,队伍都准备好了,整装待。
一看,就都知道是很训练有素的部队出身,护国公是派了最精锐的士兵来保护自己的老婆。
李敏楼的时候,只见朱璃和马维那对主仆在门口站着了,而卢毓善尚不见人影。
“使臣还未退房?”朱璃问高卑国的人。
高卑国的人似乎也不太清楚自己主子的情况。
“马维,你上楼去问问使臣什么情况。”朱璃吩咐。
马维持着刀向楼上去,到了半路,遇到了从楼上来的卢毓善。
卢毓善来了,好像面带微笑,与昨日没有任何不同,只有一些细微的别扭的动作,让人似乎看出有些异样。
“高卑人走路都一扭一扭的吗?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吗?”李嬷嬷在后面小声问谁。
春梅抿着嘴角。紫叶噗一,赶紧拿手捂住嘴巴。
这哪里是什么腿短腿长,分明是脚痒。
卢毓善走到了李敏和朱璃面前,道:“本官来迟了,先给三爷和隶王妃道个歉儿。”
“时辰并不晚,是不是,隶王妃?”朱璃转头对李敏说。
李敏道:“使臣如果身子不适,希望队伍迟一点开拔,是可以理解的理由。”
卢毓善说:“没有什么身子不适,只是本官昨晚睡的好,因此起来迟了。两位睡的可好?”
“好。”朱璃说这话的时候,是认真地看起了他的腿,问,“莫非卢大人的靴子是湿的,所以重了,难以行走?”
“没有。靴子的话,早让底的人,帮本官用火烤干了。烤了一晚上,能不干吗?”卢毓善说,边嘴角衔起一丝弧度反问他们,“你们两位,难道不知道靴子该烤干了,才好走路吗,尤其是雪路。”
“本妃是不知道高卑国人是怎么做的。但是在我们北燕,因为这个地,不仅仅是雪浸了靴子让靴子湿了而已,而且,如果走过的地方,刚好是一些冬天没有凋零的草地的话,杂草多,携带的病源也多,所以,习惯是烤完靴子以后必然要在靴子里面再洒上一层硫磺杀虫。难道,高卑国人不知道这个道理?这听说高卑国比北燕这地方更冷更冻,偶尔时节替换,这种预防脚病的措施应该有的。”
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卢毓善原本两只狡猾的圆溜溜的眼珠子一瞪,缩得一丝圆。见着李敏说完这话上马车去了,朱璃走开去准备自己的马。卢毓善对着身后的顺武低吼:“怎么回事?!”
顺武皱着眉头。
不会儿,有人来报,不止卢毓善一人的靴子出了问题。
要说是在靴子里了什么药草的话,说是能让人痒痒的花粉之类的话,他们应该在穿靴子之前能看得出来。就此可以看出,是没有人给他们靴子里毒。可李敏说的话却也是真的。可能北燕的气候与高卑的冬天,还有略有些不同,主要是地方不同。
李敏本来是好意,想自己人遵从她嘱咐在靴子里上一层硫磺消毒的时候,同时告诉三爷和使臣的人。毕竟是同路行走的人,这一路去到高卑,目的地相同,没有理由存在暗害彼此的必要。算得上都是同伴,相互照应是应该的。
没有想到这个高卑国使臣不知好歹,要试她医术,拿她爱马作祟,也就怪不得她不把这事儿告诉他们高卑人了。
后来,顺武了解了情况过后,由于卢毓善这个情况是没有办法骑马了,只能坐进了马车。顺武在马车里和卢毓善说:“听说是,隶王妃底的人,昨晚有人进驿站以后,感觉到了脚痒。由于是隶王妃带队。隶王妃对这种事管理很是严格。无论是人或是牲畜,身子有半点的不适,都被要求及时汇报。隶王妃听说以后,令不仅把靴子烤干,而且要在靴子里洒上一层硫磺杀虫。”
卢毓善悻悻然地把脱来的袜子放在车内的暖炉上烤,在想着用不用隶王妃教的法子拿硫磺消毒时,眉头拧的又拧。
“主子。”顺武道,“隶王妃真的有些本事——”
“我知道,可是,有什么用?我看她,得瑟不了几天。一点小医术傍身,仗着隶王的宠,听说和她自己婆家的人娘家的人,都相处不和睦,人缘差,说白了,红颜祸水罢了。”
顺武对他这话,是想:李敏算得上是红颜祸水吗?看李敏也不是长得一张妖言惑众的狐狸脸。
“按照原有计划去做吧。到前面第一个岔口,告诉他们要往右边走,我们高卑的队伍,在国境那边等着迎接他们。”
*
队伍这样,接来行进了大概三天时间。一路上,队伍里倒也没有再出什么事了。卢毓善和卢毓善的人,脚不痒了。李敏的爱马流月,在王德胜的悉心照顾恢复了精神。
在这样平安顺利的情况,队伍是势必要走出北燕,抵达高卑了。说到北燕和高卑的边境线,挺长的一条边界,因此,如果在全部边境线上步军,肯定是不切实际。军队把守的边境线,一般设置在险要的地方。于是,在走到这些地方之前,要经过的路,要越过的高山,肯定是越来越不好走,越来越险峻。
险峻的路况,如果再遭遇上难得一见的恶劣气候,结果可想而知。不仅仅是对于北燕而已,对于高卑一样。
只见那日队伍终于抵达了北燕开放于高卑的边境口岸,汝阳城。在城里短暂休整了一夜过后,隔日继续开启,出了北燕。
那天,队伍里的大明人,情绪都稍显低落,这是正式离开大明和北燕的国土,进入陌生国度的国土了。
与此同时,护国公特意增加的那上千人护送他们的部队,只能留在大明的国土内,不能出城。
可他们出了汝阳城之后,由于两国签署的条例,两国设防的边境线之间有个缓冲的地带。要经过这个缓冲地带,抵达高卑所设的边境城市,才能见到高卑国迎接他们的队伍。
对此按照卢毓善的说法,高卑国内的气候比大明更恶劣,因此,迎接他们的队伍启程比较慢,和他们相遇的地方比较远一些。但是,高卑国绝对是按照两国之间的惯例,会在边境口岸前面,派队伍过来亲自迎接和护送他们的到来。
队伍只能照常向前行走着。没想到那天到了午后,天色骤然变黑,乌云云集,偏偏,队伍走到了一个岔口上。对这里的路,仔细对照了地图上绘制的地形,孟浩明等人摇了摇头。
地图的绘制,不是说每年都有的。在古代,地图绘制,更是一项非常艰苦的工作,要历经数十年,才能绘制出一张比较详细的地形。有时候,绘制地图的时间,赶不上大自然的变化的话,会现地图和大自然对不上号。
孟浩明收起已经没有什么用的地图,和李敏说:“这里距离我们军队的边境口岸,有数百里远了,应该说,这里是隶属于高卑国的地方了。我们对于敌国国土内的地形,并不是很清楚。”
这样的情形,唯有问高卑人了。
可卢毓善在他们大明人面前,挠起了眉头:“这里本官来时,并没有见到有岔口。”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卢大人,你是指,我们迷路了吗?”见这种情况,平常很是稳重的三爷都不禁声色严厉,犯起了急。
“迷路应该没有,方向是对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出现成两条路。”卢毓善边说,边与自己队伍里的人商量的样子,“以前,本官和本官的人都未曾见过。可能是前段时间灾害特别厉害,导致一条路变成两条路,也有这个可能。”
紫叶掀开车帐,钻进马车内,和李敏说:“孟旗主说了,说卢大人建议派出两支尖兵,分别查看前面两条路的情况。可是三爷不同意。三爷决定按照大方向走,认为应该大部队都往一个方向走。”
原因很简单,这个道路都不明确,有可能一条路是死路的情况,派出去探路的人,都有可能会死。朱璃绝不想在这里浪费一兵一卒。
好好的队伍,由高卑国人自己亲自带路,怎么会不知道路了。
协商不成的情况之,在这样一个岔口上,合起来只有五六百人的队伍,突然遭遇到了风暴。
风暴来的快,一如李敏上次逃亡北燕的路途中遇到的那次,不,比那次更厉害。只听大冬天的,居然云层里打起了雷。众人一听这个雷声,立马响起了冰雹的噩耗。四处开始找地方躲。
可是,在听到打雷声的时候,风暴已经席卷到他们身边了。弥漫的黑色风沙,犹如将一切掩盖的洪水,向人马车急淹来。
有上次的经验以后,这回李敏和孟浩明反应的要比朱璃那边的人快得多,召集所有人马上就近找到掩蔽物藏躲。另一方面,李敏找到孟浩明:“高卑国人一定在打什么主意。你让人,紧盯着那个高卑国的使臣不要放走了。不过,我看他,也不会走。”
孟浩明愣了一,还不懂她这话什么意思时,卢毓善那边果然派人过来,说找到了一个比较合适的掩蔽场所。
李敏他们跟着卢毓善的人,看到了一个山洞。山洞里面,卢毓善本人是坐在面人搭设好的火堆旁边,脱靴子在烤双脚了。看起来也不是那样惊慌失措。看得出来,对于高卑人来说,这种突的恶劣天气应该很常见,导致他们都习以为常了,并不难以应付。
“隶王妃,坐。来人,给隶王妃放条羊毛毯子,这地上湿,隶王妃身子金贵,小心些侍候。”卢毓善一边仰脸冲她笑着,一边吩咐其他人。
李敏走了过去,没有坐,站在卢毓善的面前,问:“三爷呢?”
“三爷?隶王妃是在关心三爷吗?对——”卢毓善嘴角边弯起一抹弧度,“听说,隶王妃在嫁给隶王之前,是三爷的未婚妻。”
“本妃问的是,如今三爷人呢?你作为高卑国的使臣,有义务带我们大明的使者安全抵达高卑的国都觐见皇帝。怎么,现在三爷人都不见了,你在这里倒是谈笑风生,是什么意思?”
卢毓善摊摊手:“隶王妃关心三爷的心情,本官可以理解。旧情难忘嘛。但是,如今这样恶劣的天气,你叫本官上哪儿去找三爷?本官的人也是人。不然,隶王妃让自己的人去找三爷不是更合适吗?都是大明人。”
说时迟那时快,李敏伸出去的手忽然拎起了这个小不点使臣的交衽。度之快,连卢毓善和她自己身边的人都愣住了,只瞪着眼睛说不出话。等到顺武反应过来时,见自己主子是被李敏伸手这一拽,给拽到了地上。
卢毓善那张自得的笑颜早已没了得瑟劲儿,脸色涨得通红铁青,两只手意图抓住李敏抓她衣服的手,把她反掀在地上,但是,没能成功不说,这人,是自从被李敏掀翻在地上以后,想爬起来都没有办法爬起来。只见李敏一条腿踩在他肚子上,踩的穴位刚好,让他周身乏力,没有办法一个鲤鱼打挺起来。
高卑人早是都目瞪口呆了。从来没有听说隶王妃会武啊。
顺武刚要拿刀,身前闪来孟浩明和兰燕两个人。孟浩明对他道:“放松点,我们主子只是想劝卢大人几句话。卢大人的脾气你知道的,吃硬不吃软。”
卢毓善听到这句话,张口大骂:“堂堂护国公的妃子,竟然欺负起了高卑国的使臣,是什么德行?!”
“你好意思说你是高卑国的使臣,简直一个小孩子的脾气和小孩子的气量。怎么,看不惯本妃,所以,使劲儿找茬给本妃,结果,却也知道动本妃不得,把主意打到三爷身上了。三爷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本妃因为同在一个队伍中,有同谋的嫌疑,就此,大明的皇上可以借口此事,向护国公兴师问罪。”
卢毓善的脸上瞬间变了脸色,俨然没有想到她猜的那么准。本来,已经听说她和朱璃是势不两立的人了,要是平常小鸡肚眼的女人,早就对他的所作所为拍手称快,最少可以装作不知道。没有想到她李敏,居然在这个时候力挺起朱璃的安危来。
眼睛,在她的素容上扫了两。
李敏冷冷一声笑:“怎么,承认本妃的气量比你大的多了?”
“你,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小孩子闹别扭的时候,就会冒出这样的话,你敢说你不是个小孩子?想必,你们太后派你出马,也就知道哪怕你心里存了算计,也成不了气候,误不了大事。”
“你——”
“赶紧去把三爷找来。本妃也不想和你多废话。三爷出了什么事儿的话,本妃不用去高卑了,直接回国,把这事揭了。你说到时候,你们高卑主要是想让本妃去给谁治病,本妃这一回去,而且本妃向来是个宁死不屈的,宁愿死也不会给自己不想治病的病人治的人。你的主要任务,也不是想把三爷怎么了吧,你自己想着怎么回去交代其他人吧,三皇子。”
卢毓善对她最后那句三皇子猛然抽了口凉气。顺武走过来,扶着他起来,在他耳边说:“算了吧,主子,都到这份上了。她说的也没有错,如果三爷真出了什么事儿的话,我们怕也抽不开身。”
李敏据此转身,再给这对主仆放一句狠的:“听说狼来了的故事吗?告诉你们,不要以为自己是小孩子,未成年,可以为所欲为,玩笑一次两次,到第三次,已经不叫不伤大雅,你身负的是高卑,本妃和三爷身负的是大明,为一个孩子的玩笑两国之前争战的话,牵涉多少无辜百姓,本妃看你这个千古罪人也坐定了。”
卢毓善红着一张脸,对她这话却也反驳不了。
“来了,来了!”山洞口,突然跑来一个人,大声激动地喊道。
山洞里所有人闻声望过去,只见卢毓善和顺武等高卑人,在接到消息的一刻,一样的脸上充分显现出吃惊的神情。可见这事儿他们完全事前不知道。
李敏走到洞口,只见袭击他们的暴风雪,并没有完全过去。在如此恶劣的风暴中,有一支队伍,却没有受到任何阻碍一样,一直对准他们这个方向行进着。
身后,卢毓善的声音听起来是既沮丧又愤慨的:“他跑来这里做什么?不是说好,由闵将军来接我们吗?而且,你不是通知了他,让他慢点启程吗?”
“三皇子,看来,大皇子是回国之后,见过太后了。”
“胡扯!他什么时候启程的,能这么快见过了太后率兵来接我们?莫非,他是提早——”卢毓善的声音里忍不住一阵惊惧的打抖。
顺武对他点了点头,好像同意了他惧怕的想法。
伴随那队伍在风暴中越来越清晰的身影,站在李敏身前当护卫的兰燕,第一个脸色骤变,把手按在刀柄上,手指尖不忍泛过一道哆嗦。
来的人,不就是屠少吗?
...
【217】抵达
言情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