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阳峒土司的寨子位于山上,山下也有他们的土民村落,不过寨中有权势的头人,大都住在山上。那座寨子甚是险要……”

    李经历骑在马上,一边走一边向叶小天解释着:“那座寨了叫鱼木寨,寨楼突兀于万山之中,两边一色的悬崖峭壁,中间只有一道狭窄的寨门……”

    叶小天听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打断他的话问道:“那么……是不是只要他们守住了那道寨门,山下人马再多,轻易也攻不上山去?”

    李经历皱着眉头仔细想了想,道:“除非用大炮轰,又或者用人命往上堆,把山上的守军都耗光,否则的话,只需要十个人,就能守得住寨子,根本攻不下来。”

    叶小天听到这里也不禁皱起了眉头,谭彦相既然已有脱离石柱司的打算,不管马千乘此来是打着什么幌子,恐怕他都不会没有丝毫戒心。就算他相信石柱马家并不知道他的阴谋,肯放马千乘上山,那山门处又岂能没有人扼守?如果马千乘上了山,这寨门一关,内外不通,到时候……

    叶小天放缓了速度,等田彬霏的车子到了近前,叶小天便上了车,两个人低低商量了一阵,叶小天便重新下车上马,快速向前赶去。

    叶小天一行人也跟着马千乘来了,本来马土司是想邀请他们在石柱做客的,不过叶小天无法坐视马千乘涉险,便要求跟来龙阳峒。马斗斛对惩治不听话的谭彦相似乎满怀信心,也有意在这位贵州土司面前炫耀一下他石柱司的武力,所以便答应了。

    马千乘一身披挂,银盔银甲,看起来煞是威风。当然。那盔与甲都只是涂了银漆的皮革,否则那么重的一副盔甲,还上什么山。它更适宜在平原上冲锋陷阵。

    “千乘,据说龙阳峒的山寨地势甚为险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叶小天提马追上马千乘,开门见山地道。

    马千乘傲然道:“天下没有攻不破的堡垒!什么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话是那么说,不过只是难打些罢了。”

    叶小天道:“正是如此,所以,如果能以最小的代价拿下龙阳峒。又何必让你马家的勇士们前去送死呢?如果折损太重的话,未免得不偿失!”

    马千乘正色道:“祖宗遗训:‘土不出境’,让人割裂寸土,都是我们子孙无能不肖,是对不起祖宗!所以即便死再多人,这场仗也得打,而且必须打赢!”

    叶小天耐心地说服这个愣头青:“马老弟,我的意思不是不打,可是如果能以最小的代价来攻占龙阳峒,那又何必强攻呢?呵呵。自古名将,可都不是一介匹夫,哪怕是万人敌的猛将。能够智取时也不会过分倚仗武勇的。”

    这句话果然很对马千乘的胃口,一向以古之名将尤其是乃祖马伏波为偶像的这位中二少年马千乘立即响应起来:“不错!所以我才要和二弟分开行动,我去诳开山寨,与二弟里应外合,一举拿下谭彦相,如此可以最小的代价智取鱼木寨。”

    叶小天耐着性子道:“千乘,我听李经历讲,那鱼木寨,上山的路只有一条。两侧尽是峭壁悬崖,即便你上了山。万一不能突然拿住谭彦相,只要被他扼守住山门。那时内外隔绝,等你二弟攻上山,只怕你已一命呜呼了!”

    马千乘睥睨四方,豪气干云地道:“大丈夫马革裹尸,寻常事耳!战场厮杀,哪有不死人的!”

    噫!这话说的太对了,叶小天竟无言以对。

    叶小天苦笑两声,才道:“理儿固然是这个理儿,但是你要知道,你此去是惩诫谭彦相的,结果不但你要死在他的手上,你二弟率兵硬攻,十成人马也要折损个五七成,纵然胜了也是惨胜。

    如果能有更好的办法,甚至兵不血刃地夺取鱼木寨,岂不更好?如此一来,你便可以一战成名,任谁听了,也不免要翘起大指,赞一句:‘果然不愧为马伏波的后人!’”

    这话马千乘爱听,果然是投其所好,说服起来就容易。马千乘登时两眼一亮,道:“叶兄这意思,你有比我娘亲所想更好的主意么?”

    叶小天心道:“你娘亲那主意很好么?她可是完全把你的生死置之度外了。”

    叶小天傍着马千乘,一路走一路说起自己的主意,马千乘听得连连点头,等叶小天说完,他又仔细思量一阵,觉得这个法子确实更好,不禁兴奋地道:“妙!此计果然比我娘想出来的主意更妙!如果我能如此这般拿下龙阳峒,必然名扬四方啊,哇哈哈哈……”

    马千乘狂笑完了拨马就走,叶小天讶然道:“你往哪里去?”

    马千乘头也不回地向后方冲去,说道:“我去说与二弟知道,叫他依计行事。”

    叶小天伫马路旁,望着风风火火而去的马千乘连连摇头。田彬霏的车子驶过来,在他身边停下,微笑道:“如此性情,或者不会成为一个好土司,但……一定会成为一个好朋友!”

    叶小天想了一想,微微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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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柱马家的土司府邸虽非中原建筑式样,不过各功能区域倒也一样分明:土司祠堂,土司衙门,练兵场,大夫第等等。

    衙门大门外有一对石鼓,一对楹联,楹联上书“守斯土,利斯民,石柱同黎庶谁非赤子;辟其疆,利其赋,三百里区域尽隶王封”。大门之后是仪门,只有州官府级以上头面人物来督察巡视时才打开,平时都走两边。

    仪门后面是大院,左边为兵房,右边为牢房,兵房只是看守犯人和保卫衙署的士兵才住的地方。牢房则也功能齐全,既有轻重之分,也有男女之别。

    正堂就是土司问案司法的地方,马斗斛刚刚升了堂,审理了一起私掘铅矿的案件。他问案子倒也简单,根本没有朝廷那一段相对严谨的审理程序。是非对错、用何刑罚,都在土司老爷一念之间。

    石柱有铅矿,石柱司负责开采。每年上缴朝廷五千一百三十斤,额外的铅则属于石柱司自有。这也是四川与贵州的区别之一。这里的土司虽然享有相当大的特权,但是朝廷的统治力在这里贯彻的也相对更彻底。

    贵州那边的土司想让他们按年纳税那是很困难的,而在四川这边则已成为常态。所以,四川这边征调土兵做战、土司缴纳税赋都是常态,而贵州那边的土官们还基本保留着汉唐以来的绝对自主权,堪称国中之国,这也是鹰党把贵州做为改土归流的重点的原因。

    石柱司开采冶炼铅矿的手段很落后,每年出产的铅并不多。上缴朝廷之后所余有限,而这又是石柱司的重要财源之一,所以对于铅矿的保护,马斗斛一向很重视,这也就难怪他对盗采者非常恼火了。

    可是尽管严厉打击,但盗采利润太大,依旧有人铤而走险。今日这伙盗采者,马斗斛判了他们“红鞋子”之刑。与贵州那边的土司喜欢使用把人丢进石灰坑烧死的酷刑不同,这边的土司喜欢用“红鞋子”。

    一双铁鞋穿在犯人脚上,底下是烧红的铁板。让犯人在痛苦中蹦蹦跳跳地挣扎,直至痛苦不堪地跌倒,整个人活活痛死或炙死。和炮烙有异曲同工之妙。

    马斗斛处理完了这起盗采案,愤愤然地回了后宅。大堂之后是二堂,二堂是土司和师爷们的办公所在还有师爷们的住处。三堂就是土司家族的生活区了。三堂有东西两个花厅,东花厅是接待重要宾客的所在,西花厅则是马氏家人日常聚集的所在。

    马斗斛进了西花厅,对覃氏简略地说了几句今日所审的案子,这时下人端了一碗汤羹上来,覃氏接过温柔地递向马斗斛。马斗斛一见那汤羹,便咧嘴道:“又是银耳莲子燕窝羹啊?”

    这汤羹略甜。余此之外并无其他味道,口味较重的马斗斛很不喜欢喝这种汤。偏偏覃氏却喜欢为他调理这种汤。覃氏像哄孩子似的道:“你脾气大,火气旺。要喝这汤才有助调理。”

    “哎!来碗咸蛋肉糜羹多好!”马斗斛无奈地嘟囔着,像咽药似的,摒着呼吸唏哩呼噜一口气喝干,把碗递给覃氏,覃氏向他嫣然一笑,道:“你呀,莫要时时动怒,都一把年纪了,还不能放宽胸怀!”

    覃氏娇嗔着出了花厅,脸上的笑容登时消失了,转而被淡淡的厌恶之色所取代。她和丈夫有共同语言的地方实在不多,生活理念、生活习惯,太多的不一样,就说丈夫喜食的甚么咸蛋肉糜羹,她就觉得粗鄙不堪,尤其是他吃东西那动静……

    “跟猪抢槽似的!”覃氏厌憎地暗骂,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丰神如玉、风度翩翩的俊俏公子,他的谈吐、气质,用银匙斯文儒雅地喝着银耳燕窝汤时的样子,覃氏心中顿时一热,丈夫这等粗鲁男儿,怎么跟人家比?

    把银碗交给下人,覃氏没回花厅,而是回了自己住处,细细思量起来:“应龙欲谋大事,举兵在即,我与千驷应当在此遥相呼应,助他成就大业才对。可是,土司大权在那匹夫手里,就算他死了也只会传给千乘,这该如何是好?”

    覃氏愁肠百结,反复思量,忽然想起刚刚马斗斛所审的案子,不由心中一动:“矿!铅矿!如果在这铅矿上动动手脚,是否能一箭双雕呢……”覃氏想着,脸上渐渐露出得意而狠毒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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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木寨在山上,山下零星地有几个小村落,也都隶属于龙阳峒司。村落附近开辟了一些田地,虽然土地贫瘠,但种些庄稼也能糊口,对于年老休弱或家中壮丁不多的人家来说,侍弄几亩田地,倒也能安稳度日。

    李经历悄然出现在毗邻上山道路旁的那个村落路口,探头探脑地往村里看了看,又面带苦色地扭头看看一旁的灌木丛。叶小天藏在灌木丛中向他扬手:“李兄莫慌,但见不对,我立刻救你离开。”

    李经历欲言又止,罢了,自己得罪了一方土司,从贵州逃到四川来都逃避不了他的追杀,只有投靠叶小天才能避免沦为乞丐。如今总要为叶小天做点事儿,才能显出自己的价值啊。

    一个村民扛着锄头从村落里出来,叶小天立即缩回了灌木丛,李经历忙在路边一块石头上做下,把一条腿伸出去,用手扶着,好似受了伤的样子。那村夫一见李向荣,惊讶地道:“哟,这不是李老爷嘛,听说李老爷你去了湖广,这怎么又回来了?”

    幸亏李经历住在鱼木寨期间闲极无聊常往山下溜达,这附近村落又难得出现个生人,所以村落中不少人都认识他,那个村夫看见他,一眼就认出是山上郑吏目家那个亲戚。

    李经历一瞧这人对他说话的态度,紧张的心情登时一松:“我还没暴露!”李向荣赶紧道:“哎!一言难尽!我在路上遭了贼,被洗劫一空,还去的什么湖广哟……”

    村夫点头哈腰地应了,道:“人没事就好,人没事就好啊,那李老爷这是要上山?”

    李经历道:“是啊!无钱寸步难行,我总不能一路讨饭去湖广访友吧,所以……这就又回来了。不过,我这腿被那贼人捅了一刀……”

    李经历指了指大腿上染了兔子血的地方:“一路逃命,也不觉得痛,终于到了这山下,那股劲儿一泄,可实在走不动了。能不能劳烦你上一趟山,给我表弟送个信儿,叫他把他那副滑竿儿带下来,接我上去。”

    这村夫纯朴的很,再说李经历是吏目老爷的亲戚,既然开了口,哪能不帮忙。他家里是没有滑竿,要不然都要回去取了,再叫一个邻居,直接抬了李向荣上山了。

    那村夫答应一声,急匆匆上山了。李经历看他身影渐渐消失在山道蜿蜒之处,不禁松了口气。身后灌木丛中,叶小天又探出头来,道:“如何?我就说你并未暴露吧?”

    叶小天的推断源于一个常理:李向荣不是逃走的,是用了一个正当理由离开的。而他当时看到来信,吃惊之下,因见那信中语气熟络,显然两位土司时常通信,所以一边编一边念出了一通寻常的问候书信。这样的话,即便是谭彦相的师爷回来了,并未对李向荣生出疑心的谭彦相也不会取出书信,让他的师爷再看一遍。

    李向荣事关自身安全,可没叶小天这么乐观,忐忑地道:“不好说,谭彦相就算发现了那信的真相,也没必要说给山下一个村民知道啊!”

    叶小天笑道:“理是这么个理儿,可这闭塞的山寨乡村,有个屁大的事儿,都能被人当成稀罕事儿传得无人不知。若是谭彦相已经知道你的身份,这村民岂能不知?”

    李向荣还待说话,叶小天道:“你若不信,只管听着,且看一会儿你那亲戚如何待你,便知结果了。”

    李向荣不放心地道:“万一我那表弟要绑我上山呢?”

    一旁忽又钻出马千乘的脑袋来,恶狠狠地道:“绑一个瘸子上山,用不了多少人手,我一个人……不!我一只手就能对付!如果你那表弟真想大义灭亲,我替你灭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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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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