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封魔传奇 作者:月揽香
第 298 章
我获得了与我的身份相配的尊敬,因为我用双手证明了自己的实力。我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女神冠冕,赦免了对我不敬的兽人们,饶恕的同时,我赢得了宽厚仁义的名声。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远没有臭鸟或者达菲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我独自一人走到荒野之中,在漫天的红光下,我负手等一个人,如果没有他的成全,我的征服之路还很长。“庄庄,我说过,他们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他们不能给的,我也会给你。你永远不需要委曲求全。”
玛多.珀格修斯,魔族数一数二的人物,踩着悠闲的步子,穿着深紫色的锦袍,在热风中猎猎飞扬,似是乘飞而来。在他华丽而自负的脸上,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淡紫色的双瞳如今载满深情,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我。
我回头轻笑不已,眉梢轻扬,极得意于他暂时的恍惚:“你就这么喜欢我呀,可是。我有可能永远不能回应你呢。”
高高在上的华丽王子,在片刻的失神之后,恢复惯常地邪气。紫色瞳仁转深转浓,他的自负与骄傲就像他的独特品味一样。都成了一种他地风格,他的标志,他地笑声亦然:“所以,我才会配合庄庄玩这个有趣的游戏啊,咯咯。如果本王子打败了豫.帕欧罗,庄庄,你应该会另眼相待本王子了吧。”
我叹息一声,这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是女性心目中最完美的伴侣人选,他虽然狷狂,却绝不会让喜欢的人难堪;他虽然霸道,但他处处以心爱之人的意愿为先;他虽然奸滑邪佞,但对爱慕之人倒是一片真心。阴狠心性也大加收敛,所用地讨好手段浪漫唯美,绝不至让人憎恨到底。
甚至于愿意驱使自己麾下之臣赴死。只为不能见我任人轻慢了去。虽然无心无情,不考虑别的。就这份用心。任哪一个女人也会大加感动的。
“我实在不明白,我哪里吸引你了。嗯嗯,小时候我们的关系并不太好,后来的会面也极其不快,还有,我挺讨厌你的,你的为人,你的风情,你的调调,我统统都不喜欢,你要不要试着把你地心收回去?”我好言相劝,我这人虽然心肠不好,但利用别人的感情一事,因为自己曾为此受伤害,怎么可能狠得下心呢?哪怕对方骨子里其实坏透底,实在该不择手段地去掉这个威胁。玛多也笑起来,眼尾角勾得厉害,益发显得他的容貌气质出其得华丽俊美,应该是我这一刻地真诚,鼓动了他也说出心底话,他看着我说:“你是因为我这个人讨厌我,还是因为我当初的身份当初地立场讨厌呢?”
不等我回答,他笑道:“要问你哪里吸引我,呵呵,如果我知道,还不早早毁了去?”
跟一个名闻遐迩地大恶人讨论喜不喜欢的问题,我都觉得有些诡异,尤其是这个人毫不掩饰想要杀我地心意。也对,他这样的人怎么容许自己有软肋存在,真正同情他,我实在是什么也没有对他做过。
“庄庄,你大可不必对本王子心生同情,指不定哪天就想通了,你可要万分小心你的脑袋哦。”
这样吊儿郎当的狠话,如果没有那丝丝不易察的苦涩会比较有说服力。
我望着火光下的那张华美俊颜,半晌无语,他似陷入回忆之中,倾诉道:“初初,我见你是在卡罗蒂王后的花园里,你应该不记得了。就是那处种满月颜花的小园子,你躲在花丛下面,噘着个小嘴儿,表情既厌烦又犹豫,冰蓝色的眼睛映着错落的阴影,影影绰绰,带点点神秘,很漂亮美丽你扑向你父亲的样子那样欢喜,在月光下,眨着蓝蓝的银亮眼睛,带着清丽的微笑,真像个落入繁花丛中的小精灵,全身都在发光呢。我当时就在想,六公子的女儿果然聪明,小小年纪就懂得韬光养晦不露锋芒,和传言中的你那样不同。
只可惜,后来我太过急躁轻率,徒惹得你满心不快,不过,谁又想得到只那一眼便倾了
我时常在后悔,如果我像你心中的那个人一样,循序渐进,如果,我当初也懂得温柔相待,不知道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
他转过身,紫瞳双眸,流光婉转,那样美丽那样真诚,看得我的心都扑通扑通狂跳,这样子深情这样子温柔,女人最最吃消不住,任是铁石心肠,只怕也要融化此中,这人倒真聪明得紧。
我承认这一刻,我很感动,比之其他人说的爱慕之语更让我心悸,这个人的倾情比之他人,更让我呼吸都无法顺畅。
我很困难地动了一下,从他的爱情魔咒中稍稍脱离,我依然轻笑,但很真心,说道:“我给你机会,只要你能打败阿豫,我便给你机会。不是因为你现在的感情,只因为那一晚,你的忍耐与温柔让我动容;也因为那一晚,你的霸道与戏谑让我愤怒,我决意报复你和他。你随时可以后悔,他们都说我没心没肺得要命。”
“竟然如此简单。”玛多恢复了正常,挑眉回道,“呵呵,本王子迟早会打动你的心,只怕到时后悔的人不是我。”
看着他的笑,曾经他是那样子可恨该下十八层地狱,我恨不得再也不要见这个魔鬼般的男人。我咬唇摇头,玩这种游戏吃亏的一定是那个先爱上的人。谁也没有提议,他却自作主张一往情深,本来单纯的敌我追逐,如今复杂了许多。
“喂,你会受伤的。”我张口拦下他,这个人很清楚我的用意。
溶溶的火焰中,他的轮廓锋锐逼人,他的深紫优雅而华丽,他的回眸一笑,称得上惊艳绝伦,他依然嚣张而张狂:“拭目以待,可爱的庄庄。”
马蹄声,清脆而稳重地交替起落,载着那抹华丽的紫影渐渐远去。
情之一字,当真害人不浅。不过,猪头啊,你可千万不能信了这个珀格修斯的话,他是神魔人界最不能相信的人。臭鸟又钻出脑袋里,自以为是专家,头头是道地分析,然后,它问我,喂,要是以前,你早就疑心来疑心去了,那个叫龙阿莫的你不也是照样不甩?这次受啥子刺激了?
我注视着那已消隐在烟雾中的一人一马,听到臭鸟的提问,想起我要干的事,压抑的情绪一扫而空,也不计较它的无聊,对它说:“这个人温柔起来的时候,眉宇间蛮像阿豫的,咱吃不着,稍稍意淫一下也好啊。”
龙阿莫哪里能跟玛多相提并论呢?龙阿莫其人骨子里便幼稚霸道,喜欢标榜他为人做过什么事,所以,他喜欢一个人,好似施恩叫人也必须回应他的感情,真是好笑,谁求着他了?
玛多却远比那人老练深沉得多,思图尔嘉那时还不懂得如何讨女孩欢心,如今行事成熟而漂亮,又情深如许,他的强迫带上那么点点温柔真心,与他的邪佞气质那样相当,绝不失为女性爱慕动容动情的上乘品,望之怦然心动,难以拒绝。
如此优良美男,岂是龙阿莫那介小孩子比得上的?
只是这话是不能对这只臭鸟说的,就让它自以为是去吧。
神祗的眷顾 91 侠骨与柔肠 3
更新时间:200887 20:22:33 本章字数:5222
因为封魔法杖,我一战成名。
看周围坐着的人,暗夜精灵暗晶龙人黑山兽人以及高山矮人部族,称得上四方来朝贺。
人们说,只要我愿意,消灭魔族不是问题;只要打败了魔族,神祗就会正视众人的功绩;只要众神之主现世,那么冲破迷失空间回到奇亚魔法大陆指日可待。
我含笑不语,他们的脸上眼里嘴中蕴含着对未来的美好希冀,哪怕他们已苍老已苍桑,哪怕被命运捉弄过无数次,哪怕他们要付出血与生的代价,依然相信未来这个有梦幻之色的名词。
有期待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人们围绕着我的四周,可着劲地计划着美好的将来,他们说第一件该做的事,就是去消灭那该死的魔族,虽然任务艰巨,但只要有神遣使者的带领,胜利必然属于这群可怜又可悲的人。
我未置一辞,有关打战方面的事,他们自会安排得妥妥贴贴,我只要跟着他们,冲上战场,充当为众人鼓舞呐喊的鲜明旗帜即可,只能胜利不许失败。通俗点说,我就是一个标志,或者说,英雄的偶像,不需要有个人的意见。
当然,他们不是没有问我的意见,他们的尊重仅止于止,既然我说了也无用,何必浪费那点口水,何况,他们越不重视我,越把放在遥遥不可触及的高处,我越高兴,因为这样,我就不必为他们的死伤负责,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真正再好不过。
只当多了一个生力军。千万不要把鼓动这群傻子送死的罪名戴到我的头上。
迷失空间地人们并不算太笨,多日前的神使归黑山兽人族照顾的事不再发生,而是把我妥妥当当地拱在联盟中心。人人都知道区地里最大最好地帐蓬是属于带来光明神意的神使大人。
指挥营里也有我地位置,他们的行军计划从不隐瞒我。每次进攻的组织都获得我的赞同,自然,我的表现从来令众人满意,不自作主张,不指手划脚。尊重前辈不恃宠而骄,亦不会仗势欺人违背联盟命令,而且,在战场上对魔兽们地封杀,从没有令他们失望,每每封魔法杖一出,战士们的士气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高涨,战绩理所当然的骄人。
于是。他们的下一步行动计划是攻击魔族一个中等城镇。
人们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但不代表我也是。我不知道联盟军中有无清醒之人,总之。我敢保证这次行动必败无疑。我很老实地向联盟军的指挥首领,暗夜精灵骑士之一坦承。我的封魔法杖一天只能使用一次。而且因为法力不足,只能封印低等魔兽。中高等魔兽我是力有未逮。
这个饱尝风霜与苦难的精灵斗士,沉思之后,反问我,是否神没有给我旨意,所以此战不会胜利?
我被他的问题弄得丈二摸不着头脑,难道他以为只要有我的赞同,战争就会胜利?就因为我是神使,必定拥有神给予我地特殊法能可以保佑他们旗开得胜?
真是绝!
我必须得承认,我自以为弄清楚了他们的意思,实际上是误入了歧途,完全忽略了他们对神使、神祗的盲目崇拜。
我试图向他解释,战争地胜利与我的神使身份是毫无关系地,联盟首领摆手不语,召来其他地部族首领,共同商讨我“法力低微不能使用封魔法杖导致胜利女神收回战前祝福”这事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如果不解决,那么魔族将会继续肆虐,那么他们地光明未来就会大打折扣。
攻打魔族某个中等城镇的事,最后仍是一锤定音。解决的办法是对魔族使用大型魔法,伤害他们到一定程度后,再由我出马封印,光辉女神或者神使的形象依然鲜明,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能够带领人们斩魔杀魔,获得永远的胜利。
第 29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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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8 章
我获得了与我的身份相配的尊敬,因为我用双手证明了自己的实力。我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女神冠冕,赦免了对我不敬的兽人们,饶恕的同时,我赢得了宽厚仁义的名声。
事情就是这么简单。远没有臭鸟或者达菲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我独自一人走到荒野之中,在漫天的红光下,我负手等一个人,如果没有他的成全,我的征服之路还很长。“庄庄,我说过,他们能给你的,我也能给;他们不能给的,我也会给你。你永远不需要委曲求全。”
玛多.珀格修斯,魔族数一数二的人物,踩着悠闲的步子,穿着深紫色的锦袍,在热风中猎猎飞扬,似是乘飞而来。在他华丽而自负的脸上,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淡紫色的双瞳如今载满深情,一眨不眨地注视着我。
我回头轻笑不已,眉梢轻扬,极得意于他暂时的恍惚:“你就这么喜欢我呀,可是。我有可能永远不能回应你呢。”
高高在上的华丽王子,在片刻的失神之后,恢复惯常地邪气。紫色瞳仁转深转浓,他的自负与骄傲就像他的独特品味一样。都成了一种他地风格,他的标志,他地笑声亦然:“所以,我才会配合庄庄玩这个有趣的游戏啊,咯咯。如果本王子打败了豫.帕欧罗,庄庄,你应该会另眼相待本王子了吧。”
我叹息一声,这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是女性心目中最完美的伴侣人选,他虽然狷狂,却绝不会让喜欢的人难堪;他虽然霸道,但他处处以心爱之人的意愿为先;他虽然奸滑邪佞,但对爱慕之人倒是一片真心。阴狠心性也大加收敛,所用地讨好手段浪漫唯美,绝不至让人憎恨到底。
甚至于愿意驱使自己麾下之臣赴死。只为不能见我任人轻慢了去。虽然无心无情,不考虑别的。就这份用心。任哪一个女人也会大加感动的。
“我实在不明白,我哪里吸引你了。嗯嗯,小时候我们的关系并不太好,后来的会面也极其不快,还有,我挺讨厌你的,你的为人,你的风情,你的调调,我统统都不喜欢,你要不要试着把你地心收回去?”我好言相劝,我这人虽然心肠不好,但利用别人的感情一事,因为自己曾为此受伤害,怎么可能狠得下心呢?哪怕对方骨子里其实坏透底,实在该不择手段地去掉这个威胁。玛多也笑起来,眼尾角勾得厉害,益发显得他的容貌气质出其得华丽俊美,应该是我这一刻地真诚,鼓动了他也说出心底话,他看着我说:“你是因为我这个人讨厌我,还是因为我当初的身份当初地立场讨厌呢?”
不等我回答,他笑道:“要问你哪里吸引我,呵呵,如果我知道,还不早早毁了去?”
跟一个名闻遐迩地大恶人讨论喜不喜欢的问题,我都觉得有些诡异,尤其是这个人毫不掩饰想要杀我地心意。也对,他这样的人怎么容许自己有软肋存在,真正同情他,我实在是什么也没有对他做过。
“庄庄,你大可不必对本王子心生同情,指不定哪天就想通了,你可要万分小心你的脑袋哦。”
这样吊儿郎当的狠话,如果没有那丝丝不易察的苦涩会比较有说服力。
我望着火光下的那张华美俊颜,半晌无语,他似陷入回忆之中,倾诉道:“初初,我见你是在卡罗蒂王后的花园里,你应该不记得了。就是那处种满月颜花的小园子,你躲在花丛下面,噘着个小嘴儿,表情既厌烦又犹豫,冰蓝色的眼睛映着错落的阴影,影影绰绰,带点点神秘,很漂亮美丽你扑向你父亲的样子那样欢喜,在月光下,眨着蓝蓝的银亮眼睛,带着清丽的微笑,真像个落入繁花丛中的小精灵,全身都在发光呢。我当时就在想,六公子的女儿果然聪明,小小年纪就懂得韬光养晦不露锋芒,和传言中的你那样不同。
只可惜,后来我太过急躁轻率,徒惹得你满心不快,不过,谁又想得到只那一眼便倾了
我时常在后悔,如果我像你心中的那个人一样,循序渐进,如果,我当初也懂得温柔相待,不知道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
他转过身,紫瞳双眸,流光婉转,那样美丽那样真诚,看得我的心都扑通扑通狂跳,这样子深情这样子温柔,女人最最吃消不住,任是铁石心肠,只怕也要融化此中,这人倒真聪明得紧。
我承认这一刻,我很感动,比之其他人说的爱慕之语更让我心悸,这个人的倾情比之他人,更让我呼吸都无法顺畅。
我很困难地动了一下,从他的爱情魔咒中稍稍脱离,我依然轻笑,但很真心,说道:“我给你机会,只要你能打败阿豫,我便给你机会。不是因为你现在的感情,只因为那一晚,你的忍耐与温柔让我动容;也因为那一晚,你的霸道与戏谑让我愤怒,我决意报复你和他。你随时可以后悔,他们都说我没心没肺得要命。”
“竟然如此简单。”玛多恢复了正常,挑眉回道,“呵呵,本王子迟早会打动你的心,只怕到时后悔的人不是我。”
看着他的笑,曾经他是那样子可恨该下十八层地狱,我恨不得再也不要见这个魔鬼般的男人。我咬唇摇头,玩这种游戏吃亏的一定是那个先爱上的人。谁也没有提议,他却自作主张一往情深,本来单纯的敌我追逐,如今复杂了许多。
“喂,你会受伤的。”我张口拦下他,这个人很清楚我的用意。
溶溶的火焰中,他的轮廓锋锐逼人,他的深紫优雅而华丽,他的回眸一笑,称得上惊艳绝伦,他依然嚣张而张狂:“拭目以待,可爱的庄庄。”
马蹄声,清脆而稳重地交替起落,载着那抹华丽的紫影渐渐远去。
情之一字,当真害人不浅。不过,猪头啊,你可千万不能信了这个珀格修斯的话,他是神魔人界最不能相信的人。臭鸟又钻出脑袋里,自以为是专家,头头是道地分析,然后,它问我,喂,要是以前,你早就疑心来疑心去了,那个叫龙阿莫的你不也是照样不甩?这次受啥子刺激了?
我注视着那已消隐在烟雾中的一人一马,听到臭鸟的提问,想起我要干的事,压抑的情绪一扫而空,也不计较它的无聊,对它说:“这个人温柔起来的时候,眉宇间蛮像阿豫的,咱吃不着,稍稍意淫一下也好啊。”
龙阿莫哪里能跟玛多相提并论呢?龙阿莫其人骨子里便幼稚霸道,喜欢标榜他为人做过什么事,所以,他喜欢一个人,好似施恩叫人也必须回应他的感情,真是好笑,谁求着他了?
玛多却远比那人老练深沉得多,思图尔嘉那时还不懂得如何讨女孩欢心,如今行事成熟而漂亮,又情深如许,他的强迫带上那么点点温柔真心,与他的邪佞气质那样相当,绝不失为女性爱慕动容动情的上乘品,望之怦然心动,难以拒绝。
如此优良美男,岂是龙阿莫那介小孩子比得上的?
只是这话是不能对这只臭鸟说的,就让它自以为是去吧。
神祗的眷顾 91 侠骨与柔肠 3
更新时间:200887 20:22:33 本章字数:5222
因为封魔法杖,我一战成名。
看周围坐着的人,暗夜精灵暗晶龙人黑山兽人以及高山矮人部族,称得上四方来朝贺。
人们说,只要我愿意,消灭魔族不是问题;只要打败了魔族,神祗就会正视众人的功绩;只要众神之主现世,那么冲破迷失空间回到奇亚魔法大陆指日可待。
我含笑不语,他们的脸上眼里嘴中蕴含着对未来的美好希冀,哪怕他们已苍老已苍桑,哪怕被命运捉弄过无数次,哪怕他们要付出血与生的代价,依然相信未来这个有梦幻之色的名词。
有期待的日子总是过得飞快,人们围绕着我的四周,可着劲地计划着美好的将来,他们说第一件该做的事,就是去消灭那该死的魔族,虽然任务艰巨,但只要有神遣使者的带领,胜利必然属于这群可怜又可悲的人。
我未置一辞,有关打战方面的事,他们自会安排得妥妥贴贴,我只要跟着他们,冲上战场,充当为众人鼓舞呐喊的鲜明旗帜即可,只能胜利不许失败。通俗点说,我就是一个标志,或者说,英雄的偶像,不需要有个人的意见。
当然,他们不是没有问我的意见,他们的尊重仅止于止,既然我说了也无用,何必浪费那点口水,何况,他们越不重视我,越把放在遥遥不可触及的高处,我越高兴,因为这样,我就不必为他们的死伤负责,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真正再好不过。
只当多了一个生力军。千万不要把鼓动这群傻子送死的罪名戴到我的头上。
迷失空间地人们并不算太笨,多日前的神使归黑山兽人族照顾的事不再发生,而是把我妥妥当当地拱在联盟中心。人人都知道区地里最大最好地帐蓬是属于带来光明神意的神使大人。
指挥营里也有我地位置,他们的行军计划从不隐瞒我。每次进攻的组织都获得我的赞同,自然,我的表现从来令众人满意,不自作主张,不指手划脚。尊重前辈不恃宠而骄,亦不会仗势欺人违背联盟命令,而且,在战场上对魔兽们地封杀,从没有令他们失望,每每封魔法杖一出,战士们的士气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高涨,战绩理所当然的骄人。
于是。他们的下一步行动计划是攻击魔族一个中等城镇。
人们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但不代表我也是。我不知道联盟军中有无清醒之人,总之。我敢保证这次行动必败无疑。我很老实地向联盟军的指挥首领,暗夜精灵骑士之一坦承。我的封魔法杖一天只能使用一次。而且因为法力不足,只能封印低等魔兽。中高等魔兽我是力有未逮。
这个饱尝风霜与苦难的精灵斗士,沉思之后,反问我,是否神没有给我旨意,所以此战不会胜利?
我被他的问题弄得丈二摸不着头脑,难道他以为只要有我的赞同,战争就会胜利?就因为我是神使,必定拥有神给予我地特殊法能可以保佑他们旗开得胜?
真是绝!
我必须得承认,我自以为弄清楚了他们的意思,实际上是误入了歧途,完全忽略了他们对神使、神祗的盲目崇拜。
我试图向他解释,战争地胜利与我的神使身份是毫无关系地,联盟首领摆手不语,召来其他地部族首领,共同商讨我“法力低微不能使用封魔法杖导致胜利女神收回战前祝福”这事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如果不解决,那么魔族将会继续肆虐,那么他们地光明未来就会大打折扣。
攻打魔族某个中等城镇的事,最后仍是一锤定音。解决的办法是对魔族使用大型魔法,伤害他们到一定程度后,再由我出马封印,光辉女神或者神使的形象依然鲜明,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能够带领人们斩魔杀魔,获得永远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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