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封魔传奇 作者:月揽香

    第 277 章

    “不,我不能要。阿豫,我们换一家。”

    我们连换三条街,同样谦恭的嘴脸,说着同样的谦卑话,让我享受即使是精灵女王巡游也享受不到的真心的完全的待遇,一条街两条街的,以普列那家伙的身家也买得下来哄我高兴,可是以目前的情况看来,是整片巴特力商业街区所有的商铺之于我都免费,这不禁让我和阿豫两人面面相觑。

    我猜是曙光女神之冠的功劳,虽然它颜色古朴,样式简洁,只是一个小小的白金圈子,平常人看不出它的珍贵之处,但我相信从燕不归传出的消息早已署覆盖全大陆。

    阿豫却很肯定地说,不是。

    巴特力大街上的店家老板伙计,都是坚定的谷之女神信仰者,因为这位女神会保佑商人生意兴隆,财源广进,这位平民的女神与司月精灵王族所推崇的九大女神毫无关系,所以,应该是某个特别有权势或是特别有钱的傻冒在背后照顾我的荷包呢。

    我坚信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为了不倒霉,我继续两手空空地抱着阿豫一家逛过一家,看中却不能拥有,真的很痛苦。

    当我们和普列他们相遇时,贝西塔这个女人夸张不掩饰的行为差点没让我把鼻子都气歪。

    知道这女人好干什么事不?只要我眼睛扫向什么地方,她就赶在普列掏腰包送给我前,大叫一声抢先把它买下。我知道她的心病,所以,气归气,我是大人才不跟幼稚小女生计较,在我没看中那本书之前。

    书的名字很普通,某某医者的札记,里面的内容是跟这个医者游历大陆记载的各种病例有关的,我想它很适合送给母亲做礼物,她不能离开风之,心中有很多遗憾吧。这本札记可不是衣服项链,贝西塔抢去根本没有用,可这个女人恶劣着呢,她就是要跟我作对。

    明智的男人这个时候是不能插入两女之争的,否则,准会越闹越丢脸。

    我和贝西塔两个一人抓着一只书角,贝西塔见我怎么也不肯松手,于是改用金币招数,砸下数百于札记本身价值的金币,豪气地向老板宣布,这本书她要定了。

    我微微一笑,松手。我相信母亲大人也不需要这样意气之争得来的礼物。

    “对不起,敝店所卖之物都归这位小姐所有,大人,这儿所有的东西,都已经付过钱了,您喜欢什么可以尽管带走。。

    看到贝西塔气得铁青的脸,我乐得哈哈大笑,那个幕后人干了一件大块人心的事呢,爽!

    卡布奈特更不会放过这个可以嘲弄贝西塔的机会:“原来你这么喜欢送钱给情敌花啊

    迷失的沧桑 810 血腥美丽的误会 5

    更新时间:200887 20:14:53 本章字数:4979

    我喜欢简单的生活,这没错,因为在魔法大陆复杂就意味着麻烦意味着要掉小命。但我不能昧着良心说,因为想简单就不喜欢被人追求。

    虽然这个神秘者的作法在某种程度上看,也是麻烦的代名词,可是,哪个女人不喜欢在某些眼睛长到天上去的女人面前被人用猛烈的功势献殷勤追捧讨好呢?尤其是这个人的追女大法还算浪漫的时候,嗯,俗是俗了些,不过,谁让阿豫这家伙没想到让人抢了先机去?

    我坐在饭桌旁,捧着一大束粉红色的类似满天星的不知名花,闪星点点,好看极了。嗅着淡淡的花香,陶醉不已,眼角瞄到阿豫臭臭的脸孔,我一个人暗地里爽得嘴都要歪掉。

    这口恶气出得真好!

    仅仅是不出面保持神秘这一点,就足够某些少女对这位势力雄厚的男子充满浓厚的好奇心,会生出强烈的期待感。我也不例外,嘎嘎。

    这个神秘男子先是在巴特力街区营造一种强者之域气氛,接着用金币铺路,却不会让人生厌,因为这个人还没有俗气到把巴特力大街各家商铺的房产地契都捧到我面前来,指着老板伙计说他是他们的所有者,趾高气扬地宣布这儿他已全买下来送于我。

    幸好没有,否则,我会吐死。

    紧接着,所有的餐厅都铺上了金色的地毯,虽不至于全面清场,但当我们进入的时候,确实没有看见除我们一群人外的客人,老板伙计全程待命。不用我们点单,我们一坐下就有热腾腾的香喷喷地让人食指大动的美味佳肴送上来,共同点就是全是我会吃的。我能吃地,以及我爱吃的。

    贝西塔地脸变成什么样子。我实在不想关心,可谁叫她偏要喜欢坐到我对面呢?真是不想刺激她都不行,头一次我想吃远点地方的某样菜,侍应生很乖觉地把那盘菜直接端到我面前,刚巧贝西塔也“想”吃。于是让人喷饭的对话再次上演。

    贝西塔质问侍应生为何厚此薄彼,待应生巧妙地回答,这些菜是为这位大人一个人准备的。他差不多就是在当面赶贝西塔,那个神秘者把“巴特力所有的一切只为我一个人服务”地信条深入贯彻到每一个人的言行中去,这能不佩服那个人的巧妙心思么?

    如果只有这些,我想阿豫的脸还不至于黑到跟墨鱼汁能媲美的地步。

    接下去,这个神秘人物要做的就是“哄我开心”。他让人送来成车成车的鲜花,当然不是把所有的花都弄到我身上把我掩埋,而是让每人各拿一束不同的品种不同地颜色的新花。像展示商品一样,捧花的精灵少女们鱼贯而入,如果我喜欢。她们就会把我选中地花留下。

    抱着好玩的心态,我选了粉红色地满天星。我不知道这就是给了那个人信号。他让人送来成箱成箱地跟粉红色有关的衣帽鞋裤。琳琅满目地粉钻饰品。。。这还不算,如果我们要住在巴特力街区的旅舍里。就得忍受他的粉红炸弹轰炸最豪华舒适的房间,里面的摆饰无一例外地用粉色系列重新装潢。

    这样雷霆万钧的手段与只手遮天的势力,让我说什么呢?

    其他人早被这样密集的攻势炸晕,米芳他们铁青着脸,普列则阴阳怪气地使怪:“哼,真是令人作呕的颜色,庄庄最讨厌粉红的东西。.对吧,庄庄?”

    我奇怪地反问:“谁告诉你我讨厌粉红色的?”

    他们满心期望我摇头,这样就是变相地给某人脸上狠狠去那么一下子,可是,偏偏他送的东西就送到我心坎里去,我就喜欢粉色的东西。我的反应不在他们预想中,普列咧了一半的嘴就这么傻在那儿,气恼地你、你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亚斯斯斯文文地叠着拭嘴的手绢,悠悠地提醒:“我以为你不想输掉打赌。”

    我大大地白了他一眼,转头冲着旁边的阿豫猛笑:“阿豫,你一直都会在的,对不对?”阿豫笑了起来,我再得意洋洋地对其他人丢去拽拽的眼神:“那么,我为什么要拒绝?”

    坐在看戏的卡布奈特,这个时候,她的单蠢再次发作,把阿豫好不容易转暖的脸再度变成冰雪天地。

    “哦,这是希望之星啊,上神呐,庄庄,你知不知道这个人究竟是谁?他竟然有办法弄到这么一大束的希望之星,这可是传说中的青春女神之花,在眉心点一枝希望之星就能让人瞬间恢复青春之貌,时效虽然只有一天,但是也已是非常之珍贵,稀有程度堪比金色雪兰花呢。。。

    如果我的他也能送我一束,哦,不,只要一枝希望之星我就会嫁给他,我曾经梦想我的心上人,能骑着白马带着希望之星向我求婚。。。啊,对了,庄庄,跟我说说,你的他是怎么向你求婚的?浪不浪漫?你当时感不感动?”

    阿豫的手瞬间卡在我拿花的手上,我发现,卡布奈特的单蠢得还不算太糟,阿豫,你看我多抢手,谁叫你当初不来救我的,嘻嘻,抱着醋坛子喝个够吧。

    我以为这个夜晚我难逃一劫,毕竟那个神秘的幕后者都把战火烧到他面前了嘛,纵使不考虑感情的相背问题,有人敢这样当面挑衅,也够阿豫发回狠的。

    怪就怪在他只是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抱着,然后,在洒满月辉的粉红色床上,睡觉。

    轻轻地探出手指,抚上月光下他迷人的额头,他的刘海很柔顺,跟它的主人那死硬的性子完全不同,手肚顺着他地眼眉向下滑动。柔软的眼皮乖巧地遮住那双能看透一切的双眼,睫毛有点打卷,并不太长。有些英气更多地还是无情的剑锋之气。

    “阿豫,你长大了。”我是有感而发。他对我也能控制住有些冲动地性子,证明他心智在慢慢成熟。当然,也不排除他根本不把新人看作是他的对手。

    他的鼻子很直,很有男子气概。。。我很想继续摸下去,不过。某人的双手比我更坚定,在睡梦中咕哝一句,翻了个身,就把我压住下面,不要说动一动,便是呼吸都有些困难,好吧,他不喜欢侧睡,喜欢这样抱着人还喜欢压在上面睡我还能怎么着?

    再说。我还是蛮喜欢他这样宝贝我的哩。

    环臂抱住他地腰,轮到我睡个好觉了。

    阿豫的镇静,在第二天早上。被完全打破。

    他说要和米芳商量一下我们今天的行程,让我乖乖在屋子里等他回来。我本想睡个回笼觉。可是楼下卡布奈特的冷嘲热讽和贝西塔的尖酸刻薄。让人无限好奇,她们两个在争论谁最有资格坐上新的马车。

    第 27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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