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梦至圣 作者:丁月一

    第九十二章:遭遇不平事

    盗梦至圣 作者:丁月一

    第九十二章:遭遇不平事

    任天听到屋子里面突然莫名其妙的说了这么一句话,显然把自己误会成了什么人:“我们真的只是路人,不是什么姓金的。”

    &要以为老汉我年纪大了,就这么好诓骗,你姓金的最诡计多端了,今天无论如何我也不会上当给你开门了。”

    云月儿一看任天叫不开门,走上前说道:“我和我师兄路过此地,荒山野岭的无处过夜,能不能在此打扰一夜。我们真的不认识什么姓金的。”

    &姓金的,又让手下装成女声来骗我,你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别想骗我开门。”

    云月儿一听屋里的人说自己不男不女,顿时火气上来了,立刻就想运用法术把门强行打开。

    任天赶紧阻拦:“月儿,不能这样,我看这房子的主人肯定有什么苦衷,他们既然不肯开门,我们又怎能硬闯?”

    &吧,任天,我就听你的,今晚我们就睡在冰冷的黄土地上吧。”云月儿突然一副顺从的样子,听从任天的言语。

    任天转身正想离开,就听见身后“咔嚓”一声,再回过头才发现,原来云月儿趁自己不注意,居然一下子用法术打破了房门,闯了进去。

    云月儿闯进屋子高声大骂:“谁说我不男不女的,快给我出来,睁开你的狗眼,给我仔细看看,本姑娘到底是男还是女。”

    任天哭笑不得,只能也跟着进屋,拦住云月儿:“月儿,你这样又何必呢,我们快点道个歉,就离开吧。”

    &位英雄请留步。”突然房间的黑暗处传来了一个声音:“刚才是老汉的不对,老汉误以为你们是那姓金的狗贼派来的,多有得罪。”

    房间里的灯光再度亮起,从桌子下面先后钻出来三个人,一个老汉和一个妇人,还有一名看上去十五六岁的明丽少女。

    老汉一脸的尴尬:“这真是天大的误会,两位英雄要是不计前嫌,不如留下来住上一晚再赶路吧。”

    任天一看老汉的样子,满脸的憨厚淳朴,显然之前是真的误会了自己和云月儿,既然他让自己留宿,那就再好也不过了。

    任天转身,把被云月儿打破的木门从地上扶了起来,但是也只能凑合着关上:“月儿,你看你做的好事,把人家大叔的门都打破了。”

    云月儿一看误会已经化解,刚才一时的火气早就消散,现在也不由得愧疚道:“大叔,对不住,我做事比较鲁莽,刚才一冲动就把你家的木门给弄成这样了。”

    老汉摇摇手:“不碍事,这木门年久破败,被女英雄一掌就打破了,可见也该换个新门了,否则怎么能挡得住姓金的那帮畜生。”

    之后任天和云月儿在老汉的陪伴下坐了下来,双方做了自我介绍。

    老汉姓许,叫许强,和老婆吕娟,以及女儿许小仙一家三口,就住在这无人的荒郊野外,只为的这一份清静和安宁。

    等双方互相介绍完了自己,云月儿那好管闲事的毛病又犯了:“许大叔,刚才你们一直把我跟我师哥当成是那姓金的,这姓金的是谁,你们为什么那么怕他?”

    一提到此人,徐强的脸色就变了,先是愤怒紧接着又化作悲伤:“你们是从羽国来的,所以不了解这里的情况。从这往前再走十里地,是一个叫做‘奉秀’的小县城,而这姓金的就是县城里的县太爷。”

    任天一愣:“县太爷就是地方父母官,许大叔你为何会害怕自己的父母官呢?”

    &徐强的情绪开始激动:“什么父母官,就是一个作威作福的狗贼。平日里没少欺压百姓、抢男霸女。老汉原本住的离县城远,原以为怎么样都欺压不到我头上,哪知人算不如天算,这姓金的狗贼终于把他的狗爪子伸进我老汉的家里了。”

    &大叔,到底怎么回事?能不能对我们讲一讲?”云月儿在一旁问道。

    &姓金的狗贼,原本与我们一家井水不犯河水,他住在他的奉秀城,我住在这荒山中,这辈子也未必会打上什么交道。”徐强叹了口气:“可惜前些日子,这狗贼带着他的一帮狗腿子上山来打猎,于是老汉的倒霉日子就来了。”

    之后许老汉就把自己一家的遭遇,详细的告诉给了任天和云月儿。

    奉秀县城的县太爷叫做金不欢,是一个贪得无厌的赃官,自他上任以来,榨取了无数的民脂民膏。不光如此,这金不欢还极其**,娶了大大小小的老婆足足有十六个之多。

    半个月前,金不欢带着自己的部下上山来打猎,没想到他一箭射中的灰雁,正好落到了许强的木屋屋顶上。

    金不欢一群人赶到徐强家,就要爬到房顶上去取那灰雁。

    许老汉一看这就是恶名昭彰的县太爷啊,哪里敢得罪,要上自家屋顶那就上呗,万一惹恼了他们,说不定把房顶给你拆了都有可能。

    许老汉为了讨好金不欢,赶紧要老婆、女儿一起端茶出来给金不欢的人解渴,哪知就这么惹下了祸事。

    原来许强的女儿许小仙长得颇有几番姿色,这金不欢一见之下连茶都不喝了,一双贼眼直勾勾的盯着许小仙不放。

    突然金不欢下令,让已经爬到房顶的手下赶紧下来,这灰雁也不要了,大家立刻打道回府。

    许强莫名其妙,但是一看瘟神自己要走,那真是求之不得,于是假意挽留了两句,送走了金不欢。

    许强原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哪知第二天突然从县城来了一个媒婆,身后还跟着两名差役。

    媒婆一进门就说自己是受县太爷的委托前来说媒的,让许小仙嫁给金不欢,当他第十七任小妾。

    这许强哪里肯干,但是又害怕得罪金不欢,只能好言推辞,说女儿年纪尚小,还没有到结婚的年龄,另外女儿从小生活在这荒郊野外,只是一个乡野村姑,配不上县太爷。

    哪知媒婆却问道:“你既然不乐意把女儿嫁给县太爷,却为何收下了县太爷的聘礼?”

    许强奇怪了,自己什么时候收下过金不欢的聘礼?

    媒婆说道:“昨天落在你家屋顶的灰雁,就是县太爷下的聘礼,现在这灰雁在哪?”

    许强这下傻了眼,原来昨天他看金不欢最后不要这只灰雁,干脆自己爬上房顶把灰雁取了下来,并且让老婆吕娟做成了一道菜,现在这灰雁都已经进入了全家人的肚子。

    媒婆说道:“这就是了,你连聘礼都收下了,又怎么能反悔呢?现在你要么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县太爷,要么赔偿聘礼的钱。”

    许强赶紧说道:“我愿意赔偿,我将这灰雁的价钱赔偿给县太爷就是了。”

    哪知媒婆把手一伸:“那好,你就拿出百两黄金来。你若是拿不出,也不肯把女儿嫁给县太爷,瞧见没,门口两位差役大哥立刻就会把你抓进大牢,办你一个‘欺诈朝廷命官’的罪,估计你这下半辈子就要在监牢里度过了。”

    第九十二章:遭遇不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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