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陌刀长逾一丈,刀身和刀柄浑然一体,刀柄处铸有一个张牙舞爪的虎头,栩栩如生,连那尖牙也清晰可见,那两只虎眼里,镶的是两颗硕大的猫眼石,远远望去,眼睛好像有灵性一般,光是两颗宝石就价值不菲。

    整把刀通体黝黑,也不知用什么金属打造,没有常规陌刀那般明亮,寒光冷冷,那黝黑的材质好像把它的杀气都很好内敛起来,朴实无华,但给人的感觉,那是样不容忽视,盯着它,让人隐隐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死在这把陌刀的亡魂,绝对不会少。

    “好刀,好强的煞气,不知这把刀有什么来历?”荒狼忍不住赞道。

    刘远点点头说:“一看就知来历不凡,我还以为荒狼大哥认识呢。”

    “这把刀应该很有名,可我真没听过。”荒狼盯着这个刀,摇了摇头说。

    “血刀大哥,看你的眼神,莫非你认真这把刀?”

    “嗯,不错”血刀点点头说:“这把陌刀名为虎啸噬魂刀,长一丈一尺一寸、重达六十八斤、由一块不知名的天外飞石加铁英耗费三年锻造而成,斩金断玉,削铁如泥,此乃一等一的神兵利器。”

    刘远吃惊地说:“血刀大哥好像对这把刀很了解,这有什么历?为什么没听过的?”

    “这是荆一最后一件专属兵器”血刀压低声音说:“当年在玄甲军时,荆一就是带着此刀冲在最前面,一寸长、一寸强,当时死在这把陌刀之下的人不计一其数,荆一所过之处,断手断脚散落一地。不少人被拦腰斩断,堪称人间地狱,虎牢关一战,他冲在最前面,二队人只是一个照面,被他杀得七凌八落,吓破敌胆,据闻虎牢关一事,光他一人就斩首逾千,不过虎牢关后。听说他心中有悟,就不再用这刀了,而把刀赠给一个对他有救命之恩的人,这个人就是大将牛进达,当时正是荆一所在队的队正。”

    “猜得不错。这刀应是牛将军所出售,牛将军擅使大刀。而不是陌刀。把它出售,倒也合理。”

    心中有所悟?传说中刀在心中,无招胜有招,无刀胜有刀?

    刘远都很想见识一下那个叫荆一的家伙,简直就是武神啊,这人甘为小兵。在最危险的地方磨炼自己刀法、提升自己心境,不为名所动,不让利所缚,置身于生与死的边缘专心杀敌。他的刀法更凌厉、更具杀伤力,当他把刀弃掉时,估计己经达到大师的级别了。

    “咦”刘远眼睛一呆,看着那刀锋忍不住说道:“这陌刀,怎么好像还没开锋的?”

    那陌刀的刀锋,最边上并不是薄如纸的刀刃,而是稍稍像是棱角的刀锋,和刘远想像中吹发可断相差甚远,这刀锋,估计切豆腐也切得不光亮吧。

    血刀眼睛盯着那把虎啸噬魂陌刀,好像看着一个绝色美女一般,对着刘远的话显得有点不屑,不过还是小声地解释说:“大道无名,重器无锋,利者、易折也,无论多锋利的刀的,只要砍得多了,就会出现缺口,无论多好的武器,修得多了,也影响了它的品质,只有大师级名匠,才会开这种棱锋,也只有高手才配用这柄神兵,只要气运丹田,运刀如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劈下,斩金断玉,轻而易举。”

    原来是这样,刘远连连点头,表示认同。

    越是锋利,刀刃越薄,也越容易卷、崩口,斩一刀没事、斩二刀也安然无恙,但是十刀、一百刀、一千刀也许就会崩坏,用这种棱锋,那受力面积增大,也就不容易折损,而刀在加速下,刀口隐隐形成类似风刃的的作用力,无论斩什么,也会变得轻而易举,就像有些高手,可以用肉掌来劈柴、斩竹,一掌斩下,柴开竹断。

    像后世,刘远就在一酒吧时亲眼看过,有一个自称练铁沙掌的人,以掌为刀,一掌就把一玻璃瓶装的啤酒瓶那个瓶颈斩开。

    重器无锋,果然厉害,更没想到,这个就是那个传说荆一的武器,不过死物就是死物,摆在家里,不能当饭吃,也不会当银子花,对使双刀的牛进达,只是当成一件玩具的存在,现在为了参与这条高速公路,这等神兵也拿出来变卖套现,难怪一说到银子,他就露出为难之色,明知是前景很好的项目,也只能只购半成,看来牛家的情况的确不太好。

    有斩获、有赏赐,都分给手下,虽说获得好人缘和口碑,但没什么积蓄,也不够养老,特别是家族成员多了起来,更是捉襟见肘,有点像刘远前世很喜欢的那个港台明星一般,年轻时有气节,专注音乐,不拍剧不接广告,赚得自然不多,结果年老时也不得安逸,还逼着走秀,看到他在台上唱得声嘶力竭的样子,就有一种英雄迟暮的辛酸之感。

    或许,这也是牛进达的写照吧。

    “奇珍阁,明日午时三刻,恭候有缘人竟拍”刘远读着大红告示的几个大字,接着好奇地说:“奇珍阁?这名字怎么那么熟悉的?”

    荒狼笑着说:“肯定熟悉了,就在京华书斋的对面,那个掌柜是个人物,经常到到搜罗奇珍,然后广邀客人前去竞拍,积累人脉和名气,有时也会替人代拍,赚取一定的佣金,在京城很有名气,这次拍卖这把神兵利器,估计又能赚上一大笔佣金了。”

    “午时三刻,好,我们先走,明天午时三刻,我们再到奇珍阁凑个热闹。”刘远说完,调转马头,一掌拍在马屁股上,策马就跑出明德门。

    在调转马头的那一刻,刘远己经决定,无论花多大的代价,都把这把名器拍下来送给血刀,在吐蕃时,数次救刘远的性命,不知替刘远挡了多少明枪暗箭,这不是钱银所能衡量的,血刀不爱美女,也不喜金银,只对陌刀有兴趣,刘远也许诺过,找一把极品的陌刀送给他,只是一直未以如愿,现在这把陌刀好像送上门一般,这叫缘分。

    血刀好像色狼盯着美女的目光,刘远哪里不明白他的心思?

    “刀哥,明天就是你的了,我们走吧。”荒狼对血刀笑了笑,策马追了上去。

    血刀那张冷脸,难得也露出一丝笑容,恋恋不舍看了一下那把极品陌刀,这才驱马去追刘远二人。

    ........

    “诰命夫人,快请快请,你能来,小店真是蓬壁生辉,今天早上小女子看到窗外喜鹊吱吱喳喳地叫,就知有贵人要来了,真是灵验呢。”

    “张小姐,你有些日子没来了,什么,你从长安报看到出了新款首饰特来捧场的?真是太客气了。”

    “哟,这不是苏姑娘啊,你可是贵客啊,不知多少公子哥儿想见你芳面还难呢,来人,快把那盒苏州送来的蜜饯拿出来给苏姑娘品尝,若是敢怠慢苏姑娘,打折你的腿。”

    “这不是郡主吗?奴家有礼了,最好的首饰小的己经给您留着,楼上请,我让伙计送到客贵室让你慢慢挑。”

    那长安报广告的效果真是太好了,那报纸出售不久,那效果己经突显出来了,除了老顾客,不少的客人也闻风而至,这把金巧巧忙坏了,刚刚接这个,那个又来了,连汗都顾不得擦,不过看到客似云来,财源广进,心里是非常高兴的。

    这报纸的影响力还真是大,不到一个时辰的功会,己经比往日一天的业绩还要好了,看样子,那成绩肯定还会再创新高,这样一来,自己力排众议,用一千两的巨款打的广告,值了,也可以跟金家的族长还有元老们交代了。

    嗯,应是六百两才对,有四百两落入自己的口袋子成了体己钱,虽说那笔银子还没到手,不过金巧巧倒不急,那笔在刘远哪里保管,什么时候拿都可以,金巧巧并不怀疑刘远的信用。

    再干几笔,就可以攒起一笔不小的款项,到时买田置地,就是金家靠不住,自己下半辈子也可以衣食无忧了。

    “大少爷”

    “大少爷,你来了。”

    就在金巧巧做着美梦之时,突然听到手下的伙计一个个嘴里抹了蜜一样甜,身体一个激灵,眼里出现了一抹厌恶之色,不过她很快就调整了自己的情绪,整理一下自己的衣裳,小碎步走了出去。

    “大少爷,你怎么来了。”金巧巧笑脸如花地说。

    金至尊外,一个穿着青色圆领长袍、脚踏黑色皂靴、腰挂玉佩、手执纸扇的公子哥正在几个伙计和护卫的蔟拥下,犹如众星捧月一样走进来,他的身高不足五尺,脸上有少许雀斑,那脸色有点病态的苍白,眼神暗淡无采,脚步有点虚浮,一看就是在勾栏技院掏空了身子,这样的人,就在放在街上,也是一个不起眼的角色,可是这并不妨碍金巧巧还有金至尊的伙计对他毕恭毕敬。

    很简单,他就是金氏族长的长子,金家的接班人:金长威。(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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