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白绫的字迹谈不上苍劲,却也绝不清秀。
用含而不怒四字形容最为恰当。
薛贵很喜欢看神仙姑姑写字,就像他喜欢看绝世强者PK一样,对薛贵來说,两者最大的差别无非是前者透漏的是一股精神气,后者则是明目张胆的宣泄。
PK是要放血的,是会让人心惊动魄的。
写字不会。
看神仙姑姑写字,尤其是每个字的最后一划落于纸上,薛贵总会生出一股畅快的暗爽,无法表露出來,却相当愉悦。
一个女人漂亮到极致,是很善心悦目的。
一个男人帅到极致,也是很让人心旷神怡的。
事实上,任何事儿一旦做到极致,都能给人一种极为舒服的感觉。
薛白绫写字便是如此。
又或者说,薛白绫做任何事儿,都会全心全意心无旁骛,所以她做任何事儿都能很快上手,很快精通,包括对女人而言天生就有些难度的吹牛,她也能上手就能把林泽打垮。
一个如此认真的女人,总是会比普通女人多出几分庄严,缺乏几分柔姓的温润。
可薛贵喜欢,死心塌地地喜欢自己的神仙姑姑。
薛贵何等人物,薛家大少爷,只要他愿意,他就能跟燕京最出风头的第一大少陈逸飞把酒言欢,杯觥交错,能让他信服的人会是普通人,足够的钱权根本无法在他眼里加分,只有强烈的人格魅力,才能让骄傲的薛贵低头,让他完全折服。
薛白绫算一个,林泽算半个。
当然,要是这小子有能力当上自己的姑父,薛贵会当他是第二个。
“越写越漂亮。”薛贵砸吧着嘴巴,烟瘾犯了,却又舍不得脱离视线出去抽烟,只好拍了拍嘴唇道,“姑姑,你要把家里的那些废稿拿出去给那帮老古董瞧瞧,非得把他们酸得牙齿掉光。”
“要他们牙齿掉光非得用这个办法。”薛白绫勾勒最后一笔,放下毛尖恬淡道,“那块砖头就能敲下來。”
“额。”薛贵揉了揉鼻子,摇头道,“咱们是文明人,能避免暴力就尽量不用。”
“你会这么听话。”薛白绫漫不经心地横了他一眼。
“肯定会。”薛贵重重点头,问道,“陈逸飞的请柬昨儿就到了,去不去。”
薛白绫唇角上翘,淡淡道:“一个人的独角戏,又有什么好看的。”
“就一点儿也不好奇。”薛贵试探地问道。
“的确很好奇。”薛白绫点头道,“那去吧。”
“好。”薛贵笑了笑,说道,“到时穿什么衣服,我给你准备。”
“我是沒长手还是沒长脚。”薛白绫深深地瞥了他一眼,意味深长地说道。
“哈哈,算我多事儿。”薛贵揉了揉鼻子,笑道,“我先出去抽支烟。”
“嗯。”薛白绫淡淡点头,蘸了墨汁继续写字。
薛贵出了书房,啪嗒点了一支烟,眼角泛起浓浓的笑意,嘀咕道:“姑姑啊,你现在是连陈家大少的心思都不愿花太多时间揣摩,满脑子想的都是他吗,唉,难道连我家的神仙姑姑也逃不出热恋中的女人智商为零的怪圈吗。”
……
林泽被韩小艺拉近卧室推到镜子前,上下打量几番,末了很俏皮地打了个响指,说道:“穿一身黑应该很酷。”
“我一猥琐宅男要那么酷做什么。”林泽沒好气地翻了个白眼。
“陪我参加晚宴呀。”韩小艺翻箱倒柜,将事先准备好的西装打开,递给林泽笑道,“试试,看合身不。”
“去参加陈家的晚宴。”林泽好奇道。
“嗯。”韩小艺点头。
林泽沒多嘴问韩家跟陈家明明不对盘了为什么还要去,上次韩镇北过世陈逸飞也來了,在他们豪门之间,明面上的面子恐怕是很重要的吧。
反正小林哥不会这么为难自己,都跟你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了,不至于恶心到见一面喷一次口水,肯定也不会屁颠颠跑去吃饭。
上位者真不好当,小林哥觉得以自己的姓格,这辈子还是当个跑龙套好了,真要给自己驾驭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非得把自己作践死。
西装革履,皮鞋锃亮,连带着头顶抹了一瓶发胶,镜子里的那张轮廓分明的面孔让林泽自恋起來。
“要是皮肤再黑点,就可以给古仔当替身了,唉,天生丽质难自弃啊。”林泽摸了摸自己的脸颊。
“禽兽,给我梳头。”韩小艺坐在梳妆台前,递给他一把梳子。
“怎么不去发型屋做头发。”林泽苦笑着走过去,挽起一缕青丝无奈道,“就算你不好大庭广众去做头发,总也可以请个私人发型师的吧,我自己都不会梳头,给你梳头肯定不好看。”
“不乐意吗。”韩小艺冲着镜子中的林泽做了个鬼脸。
“愿意啊,你的头发又顺有滑,跟绸子似的,怎么会不愿意。”林泽微笑着替韩小艺梳头,不谦虚地说,那梳子若是沒手掌的驾驭,往头顶一放,能自己顺着柔顺的发丝滑落在地,说不出的滑腻。
“哼,狡猾的家伙。”韩小艺撇撇嘴,有点不高兴道,“你肯定心里在说我那么有钱,还非得折磨你,对吧。”
“天地良心,我真沒这么想。”林泽梳头的动作更专业了。
“哈,逗你玩呢。”韩小艺很难得地开着弱智玩笑,身躯微微往后一靠,冲镜子中的林泽说道,“我小时候有一个愿望,跟很多女孩儿嫁给白马王子不同,我沒想过将來嫁给白马王子,但脑子里有个大致的模型,嗯,应该属于那种不一定多帅,但看着一定顺眼舒服的男生,当然,本小姐可不是那么外貌协会的人,不是非得帅哥不嫁,相反,我希望那个我喜欢也同样喜欢我的男人能给我梳头,而且不能嫌弃我的发质不好,你不知道,我小时候头发又稀又干,根本不像现在这么柔顺,那时候我就想,只有不嫌弃我的头发,还肯天天为我梳头的男人才是真心爱我的。”
“这个愿望持续到现在我还一直保持着,尽管我的头发变好了,不像以前那么跟稻草似的,但你知道的,儿时的一些东西是很难改变的,尤其是心愿。”
“后來我知道要证明一个男人爱自己,其实有很多方式比梳头发更好,可又有什么方式,比一辈子为自己梳头这个承诺更让我感到安心呢。”
林泽梳头的动作沒停下,嘴角却是流露出一丝苦涩。
他之前对韩小艺还算了解,或者他自以为还算了解,可自从韩镇北过世后,她总会表露出自己不知道的一面,或许,自己以前了解的,不过是她故作成熟的一面,兴许有那么几分是真实的她,但要完全了解她,林泽觉得很难。
事实上,谁又能真的十分了解另外一个人呢,正常人连自己都无法读懂,何况是别人。
林泽微微蹲下來,将她的秀发缓缓盘在头上,用一根很古朴的发簪贯穿,而后又亲自为她戴上那串黑乎乎沉甸甸的卖价过亿的珠子,轻声道:“今晚按照我喜欢的风格打扮如何。”
“好呢。”韩小艺抿唇笑了笑,眼里跳跃着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微微将耳畔那一缕被林泽遗忘的青丝拾起,递给林泽道:“这一缕,你忘了。”
林泽会心一笑,重重点头道:“以后再也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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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含而不怒四字形容最为恰当。
薛贵很喜欢看神仙姑姑写字,就像他喜欢看绝世强者PK一样,对薛贵來说,两者最大的差别无非是前者透漏的是一股精神气,后者则是明目张胆的宣泄。
PK是要放血的,是会让人心惊动魄的。
写字不会。
看神仙姑姑写字,尤其是每个字的最后一划落于纸上,薛贵总会生出一股畅快的暗爽,无法表露出來,却相当愉悦。
一个女人漂亮到极致,是很善心悦目的。
一个男人帅到极致,也是很让人心旷神怡的。
事实上,任何事儿一旦做到极致,都能给人一种极为舒服的感觉。
薛白绫写字便是如此。
又或者说,薛白绫做任何事儿,都会全心全意心无旁骛,所以她做任何事儿都能很快上手,很快精通,包括对女人而言天生就有些难度的吹牛,她也能上手就能把林泽打垮。
一个如此认真的女人,总是会比普通女人多出几分庄严,缺乏几分柔姓的温润。
可薛贵喜欢,死心塌地地喜欢自己的神仙姑姑。
薛贵何等人物,薛家大少爷,只要他愿意,他就能跟燕京最出风头的第一大少陈逸飞把酒言欢,杯觥交错,能让他信服的人会是普通人,足够的钱权根本无法在他眼里加分,只有强烈的人格魅力,才能让骄傲的薛贵低头,让他完全折服。
薛白绫算一个,林泽算半个。
当然,要是这小子有能力当上自己的姑父,薛贵会当他是第二个。
“越写越漂亮。”薛贵砸吧着嘴巴,烟瘾犯了,却又舍不得脱离视线出去抽烟,只好拍了拍嘴唇道,“姑姑,你要把家里的那些废稿拿出去给那帮老古董瞧瞧,非得把他们酸得牙齿掉光。”
“要他们牙齿掉光非得用这个办法。”薛白绫勾勒最后一笔,放下毛尖恬淡道,“那块砖头就能敲下來。”
“额。”薛贵揉了揉鼻子,摇头道,“咱们是文明人,能避免暴力就尽量不用。”
“你会这么听话。”薛白绫漫不经心地横了他一眼。
“肯定会。”薛贵重重点头,问道,“陈逸飞的请柬昨儿就到了,去不去。”
薛白绫唇角上翘,淡淡道:“一个人的独角戏,又有什么好看的。”
“就一点儿也不好奇。”薛贵试探地问道。
“的确很好奇。”薛白绫点头道,“那去吧。”
“好。”薛贵笑了笑,说道,“到时穿什么衣服,我给你准备。”
“我是沒长手还是沒长脚。”薛白绫深深地瞥了他一眼,意味深长地说道。
“哈哈,算我多事儿。”薛贵揉了揉鼻子,笑道,“我先出去抽支烟。”
“嗯。”薛白绫淡淡点头,蘸了墨汁继续写字。
薛贵出了书房,啪嗒点了一支烟,眼角泛起浓浓的笑意,嘀咕道:“姑姑啊,你现在是连陈家大少的心思都不愿花太多时间揣摩,满脑子想的都是他吗,唉,难道连我家的神仙姑姑也逃不出热恋中的女人智商为零的怪圈吗。”
……
林泽被韩小艺拉近卧室推到镜子前,上下打量几番,末了很俏皮地打了个响指,说道:“穿一身黑应该很酷。”
“我一猥琐宅男要那么酷做什么。”林泽沒好气地翻了个白眼。
“陪我参加晚宴呀。”韩小艺翻箱倒柜,将事先准备好的西装打开,递给林泽笑道,“试试,看合身不。”
“去参加陈家的晚宴。”林泽好奇道。
“嗯。”韩小艺点头。
林泽沒多嘴问韩家跟陈家明明不对盘了为什么还要去,上次韩镇北过世陈逸飞也來了,在他们豪门之间,明面上的面子恐怕是很重要的吧。
反正小林哥不会这么为难自己,都跟你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了,不至于恶心到见一面喷一次口水,肯定也不会屁颠颠跑去吃饭。
上位者真不好当,小林哥觉得以自己的姓格,这辈子还是当个跑龙套好了,真要给自己驾驭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非得把自己作践死。
西装革履,皮鞋锃亮,连带着头顶抹了一瓶发胶,镜子里的那张轮廓分明的面孔让林泽自恋起來。
“要是皮肤再黑点,就可以给古仔当替身了,唉,天生丽质难自弃啊。”林泽摸了摸自己的脸颊。
“禽兽,给我梳头。”韩小艺坐在梳妆台前,递给他一把梳子。
“怎么不去发型屋做头发。”林泽苦笑着走过去,挽起一缕青丝无奈道,“就算你不好大庭广众去做头发,总也可以请个私人发型师的吧,我自己都不会梳头,给你梳头肯定不好看。”
“不乐意吗。”韩小艺冲着镜子中的林泽做了个鬼脸。
“愿意啊,你的头发又顺有滑,跟绸子似的,怎么会不愿意。”林泽微笑着替韩小艺梳头,不谦虚地说,那梳子若是沒手掌的驾驭,往头顶一放,能自己顺着柔顺的发丝滑落在地,说不出的滑腻。
“哼,狡猾的家伙。”韩小艺撇撇嘴,有点不高兴道,“你肯定心里在说我那么有钱,还非得折磨你,对吧。”
“天地良心,我真沒这么想。”林泽梳头的动作更专业了。
“哈,逗你玩呢。”韩小艺很难得地开着弱智玩笑,身躯微微往后一靠,冲镜子中的林泽说道,“我小时候有一个愿望,跟很多女孩儿嫁给白马王子不同,我沒想过将來嫁给白马王子,但脑子里有个大致的模型,嗯,应该属于那种不一定多帅,但看着一定顺眼舒服的男生,当然,本小姐可不是那么外貌协会的人,不是非得帅哥不嫁,相反,我希望那个我喜欢也同样喜欢我的男人能给我梳头,而且不能嫌弃我的发质不好,你不知道,我小时候头发又稀又干,根本不像现在这么柔顺,那时候我就想,只有不嫌弃我的头发,还肯天天为我梳头的男人才是真心爱我的。”
“这个愿望持续到现在我还一直保持着,尽管我的头发变好了,不像以前那么跟稻草似的,但你知道的,儿时的一些东西是很难改变的,尤其是心愿。”
“后來我知道要证明一个男人爱自己,其实有很多方式比梳头发更好,可又有什么方式,比一辈子为自己梳头这个承诺更让我感到安心呢。”
林泽梳头的动作沒停下,嘴角却是流露出一丝苦涩。
他之前对韩小艺还算了解,或者他自以为还算了解,可自从韩镇北过世后,她总会表露出自己不知道的一面,或许,自己以前了解的,不过是她故作成熟的一面,兴许有那么几分是真实的她,但要完全了解她,林泽觉得很难。
事实上,谁又能真的十分了解另外一个人呢,正常人连自己都无法读懂,何况是别人。
林泽微微蹲下來,将她的秀发缓缓盘在头上,用一根很古朴的发簪贯穿,而后又亲自为她戴上那串黑乎乎沉甸甸的卖价过亿的珠子,轻声道:“今晚按照我喜欢的风格打扮如何。”
“好呢。”韩小艺抿唇笑了笑,眼里跳跃着一种叫做幸福的东西,微微将耳畔那一缕被林泽遗忘的青丝拾起,递给林泽道:“这一缕,你忘了。”
林泽会心一笑,重重点头道:“以后再也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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