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如做人,华夏许多上岁数的老人家都认这个理。

    年轻时可以写得飞扬跋扈点,夹杂点狂草杀气属于正常范畴。

    步入中年,一些完成了原始积累,处于厚积薄发时期的男人都开始写漂亮的楷书,字正方圆,内敛通达。

    到了五六十岁、许多老人家则开始走苍劲路子,他们的人生经验和阅历都够了,像一壶珍藏多年的老酒,飘荡出來的是醉人的味道。

    而薛家老太爷,这位活了百年的燕京一宝,他写的字却有了返璞归真的意思,除非是浸**法数十年的老学究,否则大部分人瞧见老人家的字迹,多半会觉得他的书法实在不敢恭维。

    笔走龙蛇,差得远了。

    一笔一划勾勒得中规中矩,跟刚学写字的小学生差别不大,很难让人想象是出自一位可以当着燕京无数大佬侃侃而谈的老太翁。

    老顽童。

    大概就是说的这位老太爷吧。

    薛白绫端着一碗莲子羹,是宁姑嘱咐薛白绫端來的。

    老太爷沒端架子,孙女儿一进來,他便放下毛尖,很随和地端过莲子羹吃起來,直至吃完,他才抹了抹嘴道:“快三十年了,谁也做不出小宁儿这味道,老爷子我可算是前半生颠沛流离,后半生幸福安稳呐。”

    薛白绫眼角掠过一丝复杂之色,沒去深究老爷子话中的另外一层意思。

    “最近忙吗。”老太爷目光亲和地问道。

    “还行,除了几个大合同,其他状况下面的人都能应付。”薛白绫坦诚道。

    “那搞个你们年轻人流行的生曰派对吧。”老太爷很直白地说道,“我记得下周就是你的生曰吧。”

    “嗯。”薛白绫点头道,“二月十八。”

    “打算请哪些人。”老太爷微笑道。

    薛白绫眉头微蹙,淡淡道:“家里人吃顿饭不好吗。”

    “不好。”老太爷摇头,说道,“你父母在美国,薛贵父母在加拿大,其他一些叔叔伯伯的沒一个肯留在燕京,吃顿饭,就咱们三个人吃。”

    薛白绫嗫嚅着嘴唇,说道:“薛贵跟你告状了。”

    “谈不上。”老太爷也不尴尬,含笑道,“小家伙这次态度很端庄,一沒说脏话二沒做下流动作,临走前还给我递了根中华,估摸着我要是不替他说说你,下回想抽他的烟,得等到上坟。”

    薛白绫眉头皱的更深,也不知是不太满意老太爷说晦气话还是对薛贵的做法不太高兴。

    “白绫,爷爷其实不该学薛贵,毕竟爷爷已经抱过重孙了,拿这个劝你不地道,也沒说服力,你为薛家付出了三十年,接下來的十几二十年肯定也躲不掉,但这是你自己选的路,爷爷就不虚伪地说什么辛苦你,委屈你了,沒意义,一家人说这种话也别扭。”老太爷缓缓一顿,继而说道,“前几年你为了扛薛家沒什么时间精力,现在薛家在你的艹作下大致上稳定了,就算今儿开始走下坡路,要再度跌倒也得有个过程,有个漫长腐烂的过程,你也不小了,过了这个生就满三十,按虚岁算就三十一了,再漂亮高贵,总得找个伴不是,以前沒你看得上眼的,老爷子我也看不上,现在这个小林我印象不错,战斗值够,人品也实在,不弄虚作假,对待我老人家也谦虚恭谨得很,比燕京这些年出的阴阳怪气的青年才俊踏实、靠谱,是个托付终身的娃子,我看得出來,你也不排斥他,这次东京之行你也看得懂他的为人了吧,怎么说呢,这次你的做法老爷子我不赞成,也不反对,你有你的想法,立场,他也有他的感受,但我猜得出,他不会怪你,也沒太多幽怨情绪,顶多是有些失落,有些不习惯你的冷漠态度,听爷爷的,这次生曰把他喊來,年轻人嘛,哪有多大的隔夜仇,吃顿饭喝杯酒差不多就一笑而过了。”

    “只有夫妻才沒隔夜仇。”薛白绫揪出老太爷的话柄。

    “哈哈,我前面铺垫那么多,就为这句话打伏笔,想不到还是被你发现了。”老太爷笑得像个小孩子,说道,“你要不嫌爷爷唠叨,爷爷就跟你讲讲那个人的历史。”

    “他。”薛白绫面露一丝诧然。

    “嗯,他,那个來咱们家吃饭,走时很流氓地拍了拍你屁股,说你是个能生娃儿的姑娘,非得让你嫁给她媳妇肚子里儿子的老流氓。”老太爷笑道。

    “不是一直不肯说吗。”薛白绫轻声问道。

    那是薛白绫七岁时候的事儿,更是老太爷近三十年唯一在吃饭的时候谦让让对方坐上席的男人,最关键的是,那个当年二十五岁的男人在燕京几乎名不见经传,除了肩膀上扛着中校军衔让人意外,根本沒啥惊艳的地方。

    二十五岁的中校,在整个华夏军方肯定不多,但薛白绫是知道的,爷爷这种老人家是能跟大军区首长谈笑风生的主儿,又怎会跟一个比自己小五十多岁的年轻人如此客气,而且那年轻军官还一点也不客套,跟到自己家里似的,一瓶一瓶的好酒灌,跟喝水似的,而他那位大着肚子的媳妇儿,单论长相上來说就太普通了,至少跟年轻军官怎么看都沒夫妻相。

    薛白绫对那个年轻中校是沒什么好感的,那是第一个男人以流氓的姿态拍自己屁股,也是最后一个,但薛白绫一辈子都恨那猥琐大叔,哪怕他是想让自己当媳妇儿。

    年轻中校很帅,至少很符合薛白绫萝莉时期的审美,剑眉星目,轮廓分明,还有点唇红齿白的味道,是个脱了军装能野兽派,戴上眼镜能上大学讲台当教授的主儿,可薛白绫就是看他不爽,后來稍微懂事了,还一直念念不忘找老太爷打听他的身份,至于目的何为,活了百來岁的老太爷哪能不知道。

    男人这辈子惹谁都可以,千万别惹女人,哪怕她外表再温顺贤良,记仇起來,是能让你寝食难安,心惊肉跳的。

    “那是以前,现在你年纪大了,说说也无妨。”老太爷意味深长地说道。

    虽然薛白绫不知道老太爷为什么忽然要提这茬儿,但既然老太爷兴趣來了想说,薛白绫总是不好拒绝的,再者,他对当年那个青年军官也有些兴趣,至少目前为止,她还打算报那拍屁股之仇。

    “听说过蛰龙吗。”老太爷缓缓地说道。

    “不算清楚,只知道是军方一个秘密部门,比猛虎营还來得隐蔽晦涩,直接受军方某位总长领导。”薛白绫说道,讶然道,“难道他,。”

    “方向错了。”老太爷含笑道,“他不是蛰龙的人。”

    薛白绫淡淡点头,等待着老爷子的后文。

    “那次他來咱们家吃饭之后,就失踪了,连我的人脉也查不出他的下落,要么是死了,要么就是,。”老爷子微微摇头,无奈道,“说不准,但你还记得他走之前说过一句什么话吗。”

    “不记得了。”薛白绫微微摇头,那已是二十多年前的事儿,她再过目不忘头脑聪慧,也很难记住除拍她屁股之外的事儿。

    “他说他的人生目标是跟蛰龙玩斗狠。”老爷子说罢,瞳孔微微抽搐,笑道:“嘿嘿,我当时直接骂了他一句神经病,他也只是笑了笑,沒解释什么,但显而易见,现在的蛰龙明显不如当初那般让人高山仰止了,至少从某个角度來说,他们有被限制的动向,虽然我捉摸不透他们在怕什么,却不由自主地让我想到了那家伙当初的豪言。”

    “您的意思是,可能是他的所作所为。”薛白绫试探姓地问道。

    “谁知道呢,上次韩镇北的追悼会,你不是说诸葛家的诸葛正红闹事,结果被他诸葛老人家拉走了么。”老爷子说道。

    “嗯。”

    “跟你说吧,那位诸葛老奶奶,正是蛰龙的创始人之一。”老太爷平静道,“说起來,蛰龙创建也有五十个年头了。”

    “按照你所说,诸葛老奶奶或许是在忌惮什么。”薛白绫敏锐捕捉到关键点,“跟这些年蛰龙被压制的我某种存在有关。”

    “是某种军方存在有关。”老爷子笑道。

    “您并且在怀疑这种存在,跟那位放下豪言的家伙有关。”薛白绫微微皱眉。

    “沒法肯定,他已经失踪二十年,谁知道具体情况呢。”老太爷笑道。

    “您说了这么多,跟之前谈论的事儿有什么关系,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薛白绫微微蹙眉道。

    “沒猜到。”老太爷似笑非笑地问道。

    薛白绫微微一愣,陷入了沉思。

    首先老太爷放下的线索是那个拍自己屁股的流氓大叔。

    其次,则是蛰龙。

    然后,便是蛰龙的创始人之一在韩镇北的追悼会上打走了自己的儿子,而很明显,她不是在给韩家解围,而是忌惮某个人,或者某个势力。

    最后,老太爷让自己猜一猜。

    薛白绫聪慧的头脑很快理清头绪,美眸微微发亮道:“诸葛将忌惮的势力或许某个人跟在场的某个人有瓜葛,或者,。”

    “现场哪几个人有嫌疑。”老太爷问道。

    “林泽的那个军方朋友。”薛白绫很直接地回答。

    “林泽的,,朋友。”老太爷笑意更浓,“你知道林泽那朋友什么身份,军方四大总长之一的儿子。”

    薛白绫神色巨变,几乎说不出话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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